大乘集菩薩學論 第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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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集菩薩學論第十一卷 西天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胪少卿宣梵大師賜紫沙門臣日稱等奉 诏譯 清淨品第八之二 論曰。

    複次應知說悔過行。

    如金光明經偈雲 十方住世  兩足之尊  以悲慜心 當證知我  若我先造  廣大罪業 住十力前  皆悉忏悔  未識佛時 未識父母  未識善惡  我造此罪 自恃種族  及恃财寶  盛年傲逸 我造此罪  心念口言  造衆惡業 謂不可見  我造此罪  愚夫惡行 煩惱覆心  由無智暗  近惡知識 遊戲樂着  或住憂恚  财無厭足 我造此罪  貧窮谄詐  由生悭嫉 不親聖人  我造此罪  因欲生怖 于去住時  不得自在  我造此罪 因欲恚怒  動擾其心  饑渴所逼 我造此罪  飲食衣服  由斯三種 諸結熱惱  我造此罪  身語意業 三種惡行  具如是相  我悉忏悔 若于佛法  及聲聞衆  不起尊重 我悉忏悔  又若緣覺  及菩薩衆 不生恭敬  我悉忏悔  或于有德 諸說法師  不起承迎  我悉忏悔 由謗正法  而常無智  不敬父母 我悉忏悔 十方三世佛  觀察護念我 心運無緣悲  哀受我忏悔 我于百劫中  先若造諸罪 常懷憂怖心  哀愍願消除 又心常怯弱  怖此諸過咎 于四威儀中  曾無歡樂想 諸佛具大悲  除諸世間怖 今當願攝受  解脫諸怖畏 我先造諸罪  對如來發露 以佛大悲水  洗滌煩惱垢 又若此罪惡  一切皆忏悔 若已作之罪  皆不敢覆藏 若未作之業  一切不複造 謂身業三種  及語四過愆 與意業三毒  一切皆忏悔 論曰。

    菩薩所得罪犯。

    約勝說有輕重。

    故優波離所問經雲。

    于根本罪等比而說。

    何者複重。

    佛言。

    優波離。

    住大乘菩薩。

    如犯殑伽沙數貪罪與一嗔罪。

    于菩薩乘為作校量。

    此二罪中。

    嗔唯屬重。

    所以者何。

    優波離。

    起嗔者舍離衆生。

    然起貪者愛護衆生。

    優波離。

    若愛護衆生則不為煩惱。

    于菩薩所無有災橫等怖。

    乃至是故優波離。

    若有犯貪罪者。

    皆名無罪。

    是義雲何。

    愛護衆生者如前增勝。

    故我說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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