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摩诃衍論 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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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摩诃衍論第五卷
龍樹菩薩造
姚秦三藏筏提摩多奉 诏譯
自此已下顯示生滅之相差别
本曰。
複次分别生滅相者。
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粗與心相應故。
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粗中之細及細中之粗菩薩境界。
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此二種生滅。
依于無明熏習而有。
所謂依因依緣。
依因者不覺義故。
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
若因滅則緣滅。
因滅故不相應心滅。
緣滅故相應心滅。
問曰若心滅者雲何相續。
若相續者雲何說究竟滅。
答曰所言滅者。
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
若波水滅者則風斷絕無所依止。
以水不滅風相相續。
唯風滅故動相随滅。
非是水滅無明亦爾。
依心體而動。
若心體滅則衆生斷絕無所依止。
以體不滅心得相續。
唯癡滅故心相随滅。
非心智滅 論曰。
則此文中自有五門。
雲何為五。
一者标釋俱成示相門。
二者率相屬當假人門。
三者顯示粗細所依門。
四者本覺對治次第門。
五者發起問答決疑門。
言标釋俱成示相門者。
粗重生滅與心相應故。
微細生滅與心不相應故。
雲何名為粗重生滅。
當與何識而相應耶。
謂末末故。
與分别事識而共相應故。
雲何名為微細生滅。
當與何識而不相應耶。
所謂末故與三位本識而不相應故。
馬鳴菩薩依何經本作此解釋。
謂楞伽經。
彼契經中如何說耶。
謂一本分流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
世尊諸識有幾種生住滅。
佛告大慧。
諸識有二種生住滅。
非思量所知。
諸識有二種生。
謂流注生及相生。
有二種住。
謂流注住及相住。
有二種滅。
謂流注滅及相滅。
又一本分流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
大慧。
諸識有二種滅。
何等為二。
一者相滅。
二者相續滅。
有二種生。
何等為二。
一者相生。
二者相續生。
有二種住。
何等為二。
一者相住。
二者相續住。
又大本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
爾時文殊師利即白佛言。
世尊諸心識法。
有幾無常之相。
佛告文殊。
若第一有縛細識。
有上品非離生滅。
若中轉有縛細識。
有中品非離生滅。
若遠轉縛細識。
有下品非離生滅。
若遍分别粗識。
有分離面鏡非離生滅。
如是三本楞伽契經為明何義。
為欲顯示粗重微細二種生滅差别相故。
于契經中唯出名字不示其義。
以此義故馬鳴菩薩。
分契不契顯示粗細二種生滅。
如本複次分别生滅相者則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粗與心相應故。
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故 已說标釋俱成示相門。
次說率相屬當假人門。
此中假人即有三種。
雲何為三。
一者不退凡夫。
二者分清淨者。
三者滿清淨者。
是名為三。
初人以何相應而為自境界耶。
謂執相應染以為自境界故。
如本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故。
中人以何等染而為自境界耶。
謂後二相應初二不相應。
及業識之一分以為自境界故。
如本粗中之細及細中之粗菩薩境界故。
後人以何不相應染為自境界耶。
謂俱合動相之一分。
及獨力業相之全分以為自境界故。
如本細中之細是佛境界故 已說率相屬當假人門。
次說顯示粗細所依門。
此中所依即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是通。
二者是别。
通者二種生滅。
皆以無明為所依故。
别者二種生滅如其次第。
各因及緣為所依故。
如本此二種生滅依于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
依因者不覺義故。
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故。
今此論文依何經起。
謂楞伽經。
彼契經中如何說耶。
謂分流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
大慧。
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
是現識因。
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
是分别事識因。
又大本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
複次不離染因者。
可思議熏不可思議熏。
及可思議變不可思議變。
複次分離染因者。
種種猛風。
妄想現鏡識乃至廣說。
何法名為不思議熏。
所謂即是根本無明。
以何義故名不思議熏。
謂甚深故。
雲何甚深。
謂金剛已還一切衆生不了此處。
是故名為不思議熏。
如熏變亦爾故大本經中作如是說。
可思議不可思議者。
就金剛還上之人故 已說顯示粗細所依門。
次說本覺對治次第門。
謂本覺智根本無明為始。
滅相為終。
如其次第漸對治故。
然此中斷不舍無明以為其斷。
非以斷除而為斷故。
若爾雲何斷義成耶。
謂斷煩惱心。
斷除不起故。
是名本覺治道次第。
如本若因滅則緣滅。
因滅故不相應心滅。
緣滅故相應心滅故 已說本覺對治次第門。
次說發起問答決疑門。
即此門中自有二意。
雲何為二。
一者兩難閉關門。
二者開通決疑門。
文相可見。
本覺明智斷根本無明。
三種細染永滅不起。
已三細無六粗之心亦不能起。
三六種心永滅不起。
本覺性智不能自有。
所以者何。
三六種心非但無明。
亦本覺俱。
真妄和合名三六心故。
然若言三六心滅者。
本覺同滅無所有也。
豈可得言本覺之心而得相續至于邪定。
故言問曰若心滅者雲何相續。
即是初關。
若言本覺是功德法非斷之法。
常恒相續無斷絕者。
豈可得言三六種心永滅不起。
故言若相續者雲何說究竟滅。
即是第二關。
自此已下作釋決疑。
文相明故不須重釋 從上已來。
生滅之相決擇分已焉。
自此已下顯示染淨相熏相生不斷絕義 本曰。
複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
染法淨法起不斷絕。
雲何為四。
一者淨法。
名為真如。
二者一切染因。
名為無明。
三者妄心。
名為業識。
四者妄境界。
所謂六塵。
熏習義者。
如世間衣服實無于香。
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
此亦如是。
真如淨法實無于染。
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
無明染法實無淨業。
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雲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于無明。
以有無明染法因故。
即熏習真如。
以熏習故即有妄心。
以有妄心故即熏習無明。
不了真如法故。
不覺念起現妄境界。
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
即熏習妄心。
令其念着造種種業。
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此妄境界熏習義即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增長念熏習。
二者增長取熏習。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業識根本熏習。
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
二者增長分别事識熏習。
能受凡夫業系苦故。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根本熏習。
以能成就業識義故。
二者所起見愛熏習。
以能成就分别事識義故。
雲何熏習起淨法不
複次分别生滅相者。
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粗與心相應故。
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粗中之細及細中之粗菩薩境界。
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此二種生滅。
依于無明熏習而有。
所謂依因依緣。
依因者不覺義故。
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
若因滅則緣滅。
因滅故不相應心滅。
緣滅故相應心滅。
問曰若心滅者雲何相續。
若相續者雲何說究竟滅。
答曰所言滅者。
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
若波水滅者則風斷絕無所依止。
以水不滅風相相續。
唯風滅故動相随滅。
非是水滅無明亦爾。
依心體而動。
若心體滅則衆生斷絕無所依止。
以體不滅心得相續。
唯癡滅故心相随滅。
非心智滅 論曰。
則此文中自有五門。
雲何為五。
一者标釋俱成示相門。
二者率相屬當假人門。
三者顯示粗細所依門。
四者本覺對治次第門。
五者發起問答決疑門。
言标釋俱成示相門者。
粗重生滅與心相應故。
微細生滅與心不相應故。
雲何名為粗重生滅。
當與何識而相應耶。
謂末末故。
與分别事識而共相應故。
雲何名為微細生滅。
當與何識而不相應耶。
所謂末故與三位本識而不相應故。
馬鳴菩薩依何經本作此解釋。
謂楞伽經。
彼契經中如何說耶。
謂一本分流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
世尊諸識有幾種生住滅。
佛告大慧。
諸識有二種生住滅。
非思量所知。
諸識有二種生。
謂流注生及相生。
有二種住。
謂流注住及相住。
有二種滅。
謂流注滅及相滅。
又一本分流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
大慧。
諸識有二種滅。
何等為二。
一者相滅。
二者相續滅。
有二種生。
何等為二。
一者相生。
二者相續生。
有二種住。
何等為二。
一者相住。
二者相續住。
又大本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
爾時文殊師利即白佛言。
世尊諸心識法。
有幾無常之相。
佛告文殊。
若第一有縛細識。
有上品非離生滅。
若中轉有縛細識。
有中品非離生滅。
若遠轉縛細識。
有下品非離生滅。
若遍分别粗識。
有分離面鏡非離生滅。
如是三本楞伽契經為明何義。
為欲顯示粗重微細二種生滅差别相故。
于契經中唯出名字不示其義。
以此義故馬鳴菩薩。
分契不契顯示粗細二種生滅。
如本複次分别生滅相者則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粗與心相應故。
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故 已說标釋俱成示相門。
次說率相屬當假人門。
此中假人即有三種。
雲何為三。
一者不退凡夫。
二者分清淨者。
三者滿清淨者。
是名為三。
初人以何相應而為自境界耶。
謂執相應染以為自境界故。
如本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故。
中人以何等染而為自境界耶。
謂後二相應初二不相應。
及業識之一分以為自境界故。
如本粗中之細及細中之粗菩薩境界故。
後人以何不相應染為自境界耶。
謂俱合動相之一分。
及獨力業相之全分以為自境界故。
如本細中之細是佛境界故 已說率相屬當假人門。
次說顯示粗細所依門。
此中所依即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是通。
二者是别。
通者二種生滅。
皆以無明為所依故。
别者二種生滅如其次第。
各因及緣為所依故。
如本此二種生滅依于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
依因者不覺義故。
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故。
今此論文依何經起。
謂楞伽經。
彼契經中如何說耶。
謂分流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
大慧。
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
是現識因。
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
是分别事識因。
又大本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
複次不離染因者。
可思議熏不可思議熏。
及可思議變不可思議變。
複次分離染因者。
種種猛風。
妄想現鏡識乃至廣說。
何法名為不思議熏。
所謂即是根本無明。
以何義故名不思議熏。
謂甚深故。
雲何甚深。
謂金剛已還一切衆生不了此處。
是故名為不思議熏。
如熏變亦爾故大本經中作如是說。
可思議不可思議者。
就金剛還上之人故 已說顯示粗細所依門。
次說本覺對治次第門。
謂本覺智根本無明為始。
滅相為終。
如其次第漸對治故。
然此中斷不舍無明以為其斷。
非以斷除而為斷故。
若爾雲何斷義成耶。
謂斷煩惱心。
斷除不起故。
是名本覺治道次第。
如本若因滅則緣滅。
因滅故不相應心滅。
緣滅故相應心滅故 已說本覺對治次第門。
次說發起問答決疑門。
即此門中自有二意。
雲何為二。
一者兩難閉關門。
二者開通決疑門。
文相可見。
本覺明智斷根本無明。
三種細染永滅不起。
已三細無六粗之心亦不能起。
三六種心永滅不起。
本覺性智不能自有。
所以者何。
三六種心非但無明。
亦本覺俱。
真妄和合名三六心故。
然若言三六心滅者。
本覺同滅無所有也。
豈可得言本覺之心而得相續至于邪定。
故言問曰若心滅者雲何相續。
即是初關。
若言本覺是功德法非斷之法。
常恒相續無斷絕者。
豈可得言三六種心永滅不起。
故言若相續者雲何說究竟滅。
即是第二關。
自此已下作釋決疑。
文相明故不須重釋 從上已來。
生滅之相決擇分已焉。
自此已下顯示染淨相熏相生不斷絕義 本曰。
複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
染法淨法起不斷絕。
雲何為四。
一者淨法。
名為真如。
二者一切染因。
名為無明。
三者妄心。
名為業識。
四者妄境界。
所謂六塵。
熏習義者。
如世間衣服實無于香。
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
此亦如是。
真如淨法實無于染。
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
無明染法實無淨業。
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雲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于無明。
以有無明染法因故。
即熏習真如。
以熏習故即有妄心。
以有妄心故即熏習無明。
不了真如法故。
不覺念起現妄境界。
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
即熏習妄心。
令其念着造種種業。
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此妄境界熏習義即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增長念熏習。
二者增長取熏習。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業識根本熏習。
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
二者增長分别事識熏習。
能受凡夫業系苦故。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根本熏習。
以能成就業識義故。
二者所起見愛熏習。
以能成就分别事識義故。
雲何熏習起淨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