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生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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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六入觸受生老死等。
此十二法三種所攝。
又時差别。
初二是過去 後二未來時 餘八是現在 此謂三時法 無明行初二種過去時中。
生老死後二種未來時中。
識名色六入觸受渴愛取有八種。
現在時中。
又此等各各次第相生。
惱起業感報 報還生煩惱 煩惱複生業 亦由業有報 煩惱業報三種如前所說。
由彼煩惱故有業。
由業故有報。
還由報故有煩惱。
由煩惱故有業。
由業故有報。
問曰。
由煩惱盡各各寂滅。
其義雲何。
答曰。
離惱何有業 業壞亦無報 無報則離惱 此三各自滅 若其此心無煩惱染則不集業。
若不作業則不受報。
若滅報者亦不生煩惱。
如是此三各各自滅。
又此等有因果分。
五分因生果 名為煩惱業 七分以為果 七種苦應念 五種因名為煩惱業者。
如前所說。
無明行渴愛取有是也。
七種果轉生者。
亦如前所說。
七種苦所謂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是也。
又此因果二種空。
因中空無果 因中亦無因 果中空無因 果中亦無果 因果二俱空 智者與相應(梵本本一偈今為一偈半) 若此所說因果二種。
于中若因空果果亦空因。
如是因亦空因果亦空果。
于此四際當與相應。
又此更有别分。
世中四種分 因果合故有 煩惱業果合 念欲為六分 世中四種分因果合故有者。
道中五種因。
及七種果。
和合故總略為四種。
次第有四種分。
于中無明行過去時中。
二法為第一分。
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時中。
為第二分。
渴愛取有亦是現在時中。
為第三分。
生老死未來時中。
二法為第四分。
此謂四種分也。
煩惱業果合念欲為六分者。
煩惱業報三種和合。
以次第故。
于二根本有六種分。
于中無明所攝。
乃至受以無明為根。
渴愛所攝。
乃至老死以渴愛為根。
無明根中無明是煩惱分。
行是業分。
識名色六入觸受是報分。
渴愛根中渴愛取是煩惱分。
有是業分。
生老死是報分。
又節分總略。
有節所攝故 二節及三略 因果雜為節 三四節總略 有節為本發起二節。
所謂有生兩間。
為第一節。
行識兩間。
是第二節。
此二并為業果節。
受渴愛中因果共雜。
是第三節。
此之三節複為四種總略。
無明行二種。
是第一總略。
識名色六入觸受五種。
是第二總略。
渴愛取有三種。
是第三總略。
生老死二種。
是第四總略。
此謂三節及四總略。
又此等法中住時差别。
二二三三二 苦時有五法 作者胎境界 發轉生流行 二二法者。
無明行說為二種。
識名色說為二種。
三三者。
六入觸受說為三種。
渴愛取有說為三種。
又二者。
生老死說為二種。
此等五法。
是苦時中作者胎藏境界發轉出生。
于中流行。
如數當知。
于中無明行二種。
說為苦時中作者。
應如是見。
識名色二種。
說為苦時中胎藏。
應如是見。
六入觸受三種。
說為苦時中境界。
渴愛取有三種。
說為苦時中發轉。
生老死二種說。
為苦時中出生。
又果差别。
迷惑發起果 報流果為二 相應根分中 一一三二分 如前所說。
此無明根及渴愛根。
于無明根第一分中。
迷惑發起報流。
名四種果。
一
此十二法三種所攝。
又時差别。
初二是過去 後二未來時 餘八是現在 此謂三時法 無明行初二種過去時中。
生老死後二種未來時中。
識名色六入觸受渴愛取有八種。
現在時中。
又此等各各次第相生。
惱起業感報 報還生煩惱 煩惱複生業 亦由業有報 煩惱業報三種如前所說。
由彼煩惱故有業。
由業故有報。
還由報故有煩惱。
由煩惱故有業。
由業故有報。
問曰。
由煩惱盡各各寂滅。
其義雲何。
答曰。
離惱何有業 業壞亦無報 無報則離惱 此三各自滅 若其此心無煩惱染則不集業。
若不作業則不受報。
若滅報者亦不生煩惱。
如是此三各各自滅。
又此等有因果分。
五分因生果 名為煩惱業 七分以為果 七種苦應念 五種因名為煩惱業者。
如前所說。
無明行渴愛取有是也。
七種果轉生者。
亦如前所說。
七種苦所謂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是也。
又此因果二種空。
因中空無果 因中亦無因 果中空無因 果中亦無果 因果二俱空 智者與相應(梵本本一偈今為一偈半) 若此所說因果二種。
于中若因空果果亦空因。
如是因亦空因果亦空果。
于此四際當與相應。
又此更有别分。
世中四種分 因果合故有 煩惱業果合 念欲為六分 世中四種分因果合故有者。
道中五種因。
及七種果。
和合故總略為四種。
次第有四種分。
于中無明行過去時中。
二法為第一分。
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時中。
為第二分。
渴愛取有亦是現在時中。
為第三分。
生老死未來時中。
二法為第四分。
此謂四種分也。
煩惱業果合念欲為六分者。
煩惱業報三種和合。
以次第故。
于二根本有六種分。
于中無明所攝。
乃至受以無明為根。
渴愛所攝。
乃至老死以渴愛為根。
無明根中無明是煩惱分。
行是業分。
識名色六入觸受是報分。
渴愛根中渴愛取是煩惱分。
有是業分。
生老死是報分。
又節分總略。
有節所攝故 二節及三略 因果雜為節 三四節總略 有節為本發起二節。
所謂有生兩間。
為第一節。
行識兩間。
是第二節。
此二并為業果節。
受渴愛中因果共雜。
是第三節。
此之三節複為四種總略。
無明行二種。
是第一總略。
識名色六入觸受五種。
是第二總略。
渴愛取有三種。
是第三總略。
生老死二種。
是第四總略。
此謂三節及四總略。
又此等法中住時差别。
二二三三二 苦時有五法 作者胎境界 發轉生流行 二二法者。
無明行說為二種。
識名色說為二種。
三三者。
六入觸受說為三種。
渴愛取有說為三種。
又二者。
生老死說為二種。
此等五法。
是苦時中作者胎藏境界發轉出生。
于中流行。
如數當知。
于中無明行二種。
說為苦時中作者。
應如是見。
識名色二種。
說為苦時中胎藏。
應如是見。
六入觸受三種。
說為苦時中境界。
渴愛取有三種。
說為苦時中發轉。
生老死二種說。
為苦時中出生。
又果差别。
迷惑發起果 報流果為二 相應根分中 一一三二分 如前所說。
此無明根及渴愛根。
于無明根第一分中。
迷惑發起報流。
名四種果。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