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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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涅槃。
有加行心為希求故。
若非斷道印證名得。
通三智品除成所作。
若言證真理之聖道。
于中唯正體智非後得。
此依大位。
若通三乘随其所應。
由此涅槃在纏未顯。
離障方顯。
故體一如。
約顯成别。
第二别解四種涅槃。
于中有二。
初總舉數。
次廣解。
論。
涅槃義别略有四種。
述曰。
此舉數也。
論。
一本來自性至故名涅槃。
述曰。
下廣解也。
于中有三。
初出四體。
次三乘辨。
後總結簡。
此即出體。
初涅槃中文意可解 謂一切法相真如理者。
此出體也。
即七真如中實相真如理。
彼雲二空所顯約诠所辨。
涅槃依得顯故以相即。
如前第八卷解。
此如佛地第三卷清淨法界解 雖有客染等者。
釋本來自性。
有十種義 具功德者。
以能順生諸功德故。
功德性故名為具德。
凝寂湛然故無生滅。
衆生真性故平等有。
法性與法理非一異。
如前第八已解釋訖 離一切相者。
離所取相 離一切分别者。
離能取相 尋思路絕。
顯唯内證非粗心境名言道斷者顯真自相非假名言所安足處。
非言依故異有為法 唯真聖者自内所證者。
顯能證者必唯勝人 其性本寂者。
釋涅槃名。
以圓寂義是涅槃故。
下三中出體義釋名等準此解。
論。
二有餘依至故名涅槃。
述曰。
顯其因盡苦依未盡。
異熟猶在名有餘依。
依者身也。
就實出體故是真如出煩惱障。
此中有餘約二乘說。
以言唯有微苦依故。
依謂依身。
以其所離顯此涅槃。
以大乘中難見相貌。
從易處言。
論。
三無餘依至故名涅槃。
述曰。
有漏苦果所依永盡。
由煩惱盡果亦不生名得涅槃。
亦就實出體。
通三乘釋。
論。
四無住處涅槃至故名涅槃。
述曰。
所知障者。
顯唯菩薩得非二乘。
二乘不能出所知障故 大悲般若常所輔翼者。
顯緣此涅槃生.智.悲故。
或由智.悲緣證如故。
于生死.涅槃二俱不住。
緣此雖起悲.智二用。
體性恒寂故名涅槃。
此即第一出涅槃體。
自下第二三乘分别涅槃具不具。
于中有二。
初三乘具不具。
二問答分别。
論。
一切有情至可言具四。
述曰。
一切有情若凡.若聖皆有初一。
由此經說一切有情本來涅槃。
凡夫二乘有學未證後三涅槃。
二乘無學不定性未入地者有初二。
定性者有初三。
直往入地菩薩。
有初.及第四。
無學回心入地菩薩。
有初二.及第四。
如來具四種。
有此六位差别故。
若斷縛得。
及得位次。
同時異時。
各應廣說。
餘者如文可解。
即三乘具不具也。
自下第二問答分别。
于中有三。
一問答佛有餘依。
二問答二乘有無餘依。
三問答斷所知障得涅槃等。
論。
如何善逝有有餘依。
述曰。
善逝者佛。
有餘三者理可知故。
為此問者。
若佛有有餘依。
應苦依未盡。
論。
雖無實依而現似有。
述曰。
此答。
雖無真實苦依未盡之有餘涅槃。
而現為苦谛等。
似有有餘涅槃。
此即相同二乘者解。
論。
或苦依盡至可言具四。
述曰。
又解與二乘别。
約苦依盡故名佛無餘依。
有非苦所依身在故名有餘依。
以佛世尊具有無漏所依蘊在。
是故世尊可言具四。
如來亦有有餘可爾。
論。
若聲聞等至說彼非有。
述曰。
下第二問答二乘有無餘依。
此外人問。
若二乘有無餘依涅槃。
如何有處說彼非有。
即勝鬘經說無無餘依故。
彼言世尊二乘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
有餘梵行不成故不純。
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等。
乃至說言去涅槃界遠。
是故彼言無無餘依。
論。
有處說彼至彼亦非有。
述曰。
此中論主先卻質也。
謂勝鬘經說彼二乘都無涅槃。
豈有餘依涅槃。
彼二乘亦非有。
彼經如何言彼都無涅槃。
彼雲唯有如來成就一切功德故得涅槃。
阿羅漢等不成就一切功德故言不得。
言得涅槃是佛方便。
乃至廣說。
彼經說二乘不得涅槃。
彼經不簡無何涅槃。
既有餘依二乘亦得。
明知彼言有别意趣。
論。
然聲聞等至不依前三。
述曰。
依無性者二解經文。
此中論文義意可解。
論。
又說彼無至與佛有異。
述曰。
下依不定性。
第二解申正義。
餘文易了 謂有二乘者。
簡不定姓。
身智滅位。
爾時雖無二乘身智。
而由二乘能證此滅。
可說二乘有無餘依。
非有身智在時可說二乘名有無餘依。
依實真如說三乘無别。
依菩提說三乘差别。
亦可依無住處說三乘有異。
然今且說菩提差别。
論。
諸所知障至得無住處。
述曰。
下第三問答所知障得涅槃等。
此中有三。
一問應不得涅槃。
二問應得擇滅。
三問菩提障。
此外人問。
諸所知障既不感生。
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無住處者是涅槃。
涅槃者體解脫縛。
其所知障既不能發業潤生。
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前言斷所知障得涅槃故。
第二地犯戒愚是所知障雖亦發業但障所知。
不招生故今為此難。
若全不發業。
即無犯毀三業。
非于爾時斷煩惱障故。
勿以佛地論第七。
說及所發業果是所知障。
便謂發業能感于生。
論。
彼能隐覆至俱不住故。
述曰。
此是正答。
其文可解 令不發生大悲般若者。
真如為所證緣起後得智。
後得智即般若。
般若能起大悲故。
于生死.涅槃二俱不住。
如既不證悲.智不生。
論。
若所知障至不得擇滅。
述曰。
下第二問應得擇滅。
于中初問後答。
答中有二。
初答非。
後答是。
初中有五。
一答。
二征。
三釋。
四難。
五通。
此又外問。
涅槃即以擇滅為性故。
論。
擇滅離縛彼非縛故。
述曰。
此答。
由惠簡擇縛斷得滅名擇滅故。
由所知障不縛有情招生死苦故。
斷彼已不得擇滅。
論。
既爾斷彼甯得涅槃。
述曰。
外人又問。
涅槃亦是解脫縛故。
論。
非諸涅槃至中二擇滅攝。
述曰。
此論主答。
非一切涅槃體皆擇滅。
此若不爾一切涅槃皆擇滅者。
即性淨涅槃應非涅槃。
體性非是擇滅攝故。
能縛有情住生死者斷得擇滅。
此既不爾故不得擇滅等。
餘文易解。
不勞煩釋。
此中意說。
涅槃性寬。
擇滅體狹。
非諸涅槃皆擇滅故。
由此涅槃與彼擇滅應作四句。
有是擇滅非是涅槃。
謂斷煩惱障因中所得滅。
有是涅槃非是擇滅。
謂本來性淨。
及無住處。
或六行得滅。
是彼乃分涅槃。
非擇滅故。
有俱者。
謂有.無餘依涅槃。
俱非可解。
故四涅槃初.後二種。
謂性淨.無住處。
即體于真如上立。
中間有餘.無餘依二擇滅攝。
斷縛得故。
所依縛盡初得果時名為擇滅。
所依後無方顯涅槃。
後依無時由前擇力。
故對法等說惡趣果名見道斷。
瑜伽說是非擇滅攝。
論。
若唯斷縛至四中誰攝。
述曰。
第四外人複問。
謂前說言所知障非縛斷不得擇滅。
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
亦非斷縛得于四無為中是誰攝耶。
四無為者。
五蘊論說。
一虛空。
二擇滅。
三非擇滅。
四真如。
百法論.瑜伽等說六。
加不動.想受滅對法.顯揚論說八加三性真如。
因此則廣.明無為義者。
如前第二卷.别抄等解。
論。
非擇滅攝至非永滅故。
述曰。
下論主答。
此二于四中非擇滅攝。
顯揚論第十八說此二無為暫時離系。
非究竟離系故 問諸非擇滅雲何暫離不複生故 答擇滅無為唯究竟滅。
永害随眠故。
非擇滅中瑜伽第五十三說。
非擇滅法非一向決定。
一向決定者學見聖迹。
于卵.濕二生.北拘盧洲.無想天.女身.扇搋.半擇.無形.二形等生。
及于後有若愛.若取所得非擇滅一向決定。
餘則不定。
以伏種子令不生現名非擇滅。
種若遇緣便能生現故更生也。
由此非擇有定不定。
故此中言有永滅者有永不滅者。
故此二既非是永滅攝說暫離言。
明非擇滅。
擇滅之中有唯言者。
顯不通暫離義。
非擇滅中有非永言顯不定義。
對法第二說。
有二應斷法。
謂諸煩惱。
及所依受變易.不變易。
如其次第當知煩惱斷建立擇滅。
二受滅建立不動.及想受滅。
此二受不生亦名斷。
不言二無為擇滅中分出。
不可為難 問既言無間道等如何是非擇。
擇者惠也。
無間生等豈非惠也 答起無間道。
若有漏亦非擇。
若無漏不斷漏種子者定非擇滅。
有何妨也。
又此應征薩婆多師不染無知起無間道斷而非是擇滅者。
有何意不同有漏道。
有漏道彼宗亦得擇滅故 或複今大乘起無間道别斷惑種。
餘縛因此方永不生故。
是非擇滅攝亦有何爽。
既爾定知無餘先得。
所依永無方顯先滅名得涅槃故擇滅攝。
如想受滅無為後時顯故。
實得在前。
無餘亦爾。
或由先擇斷惑複永不生故。
此義應思。
下第二解。
論。
或無住處至擇滅所攝。
述曰。
此體雖非縛。
由真擇力滅障得故甯非擇滅。
滅障得故如煩惱滅。
即二無為是擇滅攝。
次會顯揚十八文。
彼說暫伏滅者。
謂說伏惑得。
及無漏心滅惑位時說故。
此若約無間道斷.解脫道得。
即對法第二等文為正。
是擇滅攝。
若約伏滅得滅定等上建立。
即非擇滅。
如顯揚等。
如前第二卷抄.及對法第二卷抄解。
不動義如前說。
論。
既所知障至是菩提障。
述曰。
下第三問菩提障外人問。
此師說所知障亦障涅槃等。
可解。
論。
說煩惱障至為菩提障。
述曰。
下此師答。
初卻質。
以煩惱障亦障菩提少分智故名障菩提。
又為有此菩提不起故亦為障。
何得以所知為難。
文意可解。
若爾如何諸聖教說二障障别。
論。
應知聖教至通障二果。
述曰。
諸聖教中依勝用說。
此義不違。
實各雙障。
如第一卷初抄解。
此解涅槃中第二段文。
别解涅槃訖。
論。
如是所說至名所顯得。
述曰。
第三總結。
以三涅槃名所顯得以自性涅槃不由顯故方得。
本來寂故。
唯有後三名所顯得。
障滅顯故。
論。
二所生得至相應心品。
述曰。
下第二明所生得。
于中有三。
初出體。
次别釋。
後總結。
初出體。
文可知。
論。
雲何四智相應心品。
述曰。
此問起也。
第二别解菩提。
菩提既四智。
四智者何。
論。
一大圓鏡智至現衆色像。
述曰。
于中有九。
第一出體辨四智差别。
佛地論第三解此諸名有少差别。
對法複解。
餘可知也。
圓鏡即智。
持業釋 相應心品言。
通相應法。
離諸分别者。
佛地雲離我.我所執。
一切所取.能取分别。
境及行相二俱叵測名為微細。
諸不愚者不迷闇義。
由此如來名一切種智.及一切智。
若不忘者恒現前義。
由此如來成不忘失法。
自性明善名為清淨。
有漏永亡離諸雜染 純淨圓德者。
純者無雜。
淨者離染。
圓者滿義。
純簡因無漏。
淨簡一切有漏。
圓簡二乘無學功德。
現種依持者。
現行功德之依。
種子功德之持。
持功德種故 能現能生身土智影者。
自心.心所不緣著本質。
如現餘三智影等名為能現。
餘色根等身.土等德名能生。
親照本質故。
又身.土等法親緣之境。
于識上現名為能現。
三智等法親緣不著。
但從此生名為能生。
又自第八識上别種所生諸法如自色.心等名能生。
依第八别有種故。
若現他身諸趣等影名能現。
無别種生但有識種。
唯于識上現名能現。
智為性故 無間。
就時 無斷。
就方。
一切時能現一切處影故 如大圓鏡現衆色像。
佛地經雲如依圓鏡衆像影現。
依佛智鏡諸處.境.識衆像影現平等平等。
故以為喻。
論。
二平等性智至窮未來際。
述曰。
此據正義七通無漏 平等性。
真如理。
智緣于此故言平等。
此在因中有我執故自他差别。
今無我故自他平等 大慈悲等恒共相應。
此攝十平等中幾性者慈.悲等攝八德 随諸有情所樂示現者。
随十地菩薩所宜現也 無住涅槃之所建立者。
由緣無住涅槃故。
此識恒共悲.智相應。
涅槃名能立。
悲.智是所立。
名為建立。
或由此悲.智所顯真如名無住處。
即是建立無住涅槃。
佛地論雲。
建立佛地無住涅槃。
更無轉易名為一味。
無間斷故名為相續。
餘文易了。
論。
三妙觀察智至皆獲利樂。
述曰。
神用莫方稱之為妙 具緣諸法自共相等名為觀察。
籌量境相妙用勝故 攝觀無量總持定門者。
總持門者陀羅尼門。
定門者三摩地門。
雖餘三智非無此德。
入出諸禅總持差别勝餘三智。
此智能攝藏故名為攝亦常觀察此總持定門故名為觀 功德珍寶者。
謂六度.道品.十力等法 作用差别者。
謂現通等。
論。
四成所作智至所應作事。
述曰。
所作之成。
成所作即智故。
佛地論第七說。
變化三業者。
瑜伽第九十八說。
不能化根.心。
言三業者似意業轉。
如後當知名似心故。
以上并是第一出智體。
以作用顯體故辨差别門。
論。
如是四智至以智名顯。
述曰。
第二釋相應多少門。
得智名非識所以 二十二法者。
遍行.别境善法并取心故。
準前尋.伺因通無漏。
即妙觀察二十四法。
今從因果二位通論故二十二。
此二十二者體。
能變者是見分。
所變者是相分。
或識自體名能變。
相.見二分名所變 或能變是種。
因能變故。
所變謂現。
果能變故 智者。
決斷了達之義。
彼位決斷了達相顯。
故智用增。
論。
故此四品至功德皆盡。
述曰。
第三以體攝用。
故佛地論第三卷初具明功德相攝。
故此四智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
智為主故說智用增。
諸餘功德智差别故。
論。
此轉有漏至而得此四智。
述曰。
第四轉何識得何智門。
八.七.六.五等如次而得。
無性菩薩.及莊嚴論說。
且觀智轉五識等。
此中唯轉第六識得。
佛地論中有二師說。
彼非次故。
說法斷疑非五用故。
廣如佛地。
不能繁引。
與此無違 轉識得智所以。
此中有二複次。
初釋可解。
第二釋中。
識是分别有漏位強。
智為決斷無漏位勝。
轉強得強故言得智。
此中因解舍識得智因更成名智所由。
論。
大圓鏡智至淨種識故。
述曰。
第五轉識得智位次。
此第八識初說可解。
若金剛心無無漏識有漏已舍。
無漏未生應無能持淨種之識。
如前所轉舍中诤。
論。
有義此品至不相違故。
述曰。
無間道與異熟識等俱滅故。
既非障法故不相違。
又對法第十解金剛喻定無間盡智等生。
不言金剛心時盡智等起。
如何說無間道位圓鏡智生。
此唯正義。
種現同時.種現異時複有别釋。
論。
非障有漏至令不生故。
述曰。
即前所言餘有漏是。
謂善.無記體非障有漏之法。
無間生已四智圓明無所熏識。
諸無漏法更不增長應成佛故。
悲.智無窮故盡未來際。
前師解對法盡智生時文雲。
彼言無間位後盡智等圓滿而生。
不言此時此盡智等未起。
又無間者是俱無間義隔越尚稱無間。
俱時甯非無間。
如異念言俱有等。
佛地論中無此二說。
彼不分辨何位心生故。
論。
平等性智至盡未來際。
述曰。
見道初位現在前者。
真見道中此智即起。
第六引生非自力起
有加行心為希求故。
若非斷道印證名得。
通三智品除成所作。
若言證真理之聖道。
于中唯正體智非後得。
此依大位。
若通三乘随其所應。
由此涅槃在纏未顯。
離障方顯。
故體一如。
約顯成别。
第二别解四種涅槃。
于中有二。
初總舉數。
次廣解。
論。
涅槃義别略有四種。
述曰。
此舉數也。
論。
一本來自性至故名涅槃。
述曰。
下廣解也。
于中有三。
初出四體。
次三乘辨。
後總結簡。
此即出體。
初涅槃中文意可解 謂一切法相真如理者。
此出體也。
即七真如中實相真如理。
彼雲二空所顯約诠所辨。
涅槃依得顯故以相即。
如前第八卷解。
此如佛地第三卷清淨法界解 雖有客染等者。
釋本來自性。
有十種義 具功德者。
以能順生諸功德故。
功德性故名為具德。
凝寂湛然故無生滅。
衆生真性故平等有。
法性與法理非一異。
如前第八已解釋訖 離一切相者。
離所取相 離一切分别者。
離能取相 尋思路絕。
顯唯内證非粗心境名言道斷者顯真自相非假名言所安足處。
非言依故異有為法 唯真聖者自内所證者。
顯能證者必唯勝人 其性本寂者。
釋涅槃名。
以圓寂義是涅槃故。
下三中出體義釋名等準此解。
論。
二有餘依至故名涅槃。
述曰。
顯其因盡苦依未盡。
異熟猶在名有餘依。
依者身也。
就實出體故是真如出煩惱障。
此中有餘約二乘說。
以言唯有微苦依故。
依謂依身。
以其所離顯此涅槃。
以大乘中難見相貌。
從易處言。
論。
三無餘依至故名涅槃。
述曰。
有漏苦果所依永盡。
由煩惱盡果亦不生名得涅槃。
亦就實出體。
通三乘釋。
論。
四無住處涅槃至故名涅槃。
述曰。
所知障者。
顯唯菩薩得非二乘。
二乘不能出所知障故 大悲般若常所輔翼者。
顯緣此涅槃生.智.悲故。
或由智.悲緣證如故。
于生死.涅槃二俱不住。
緣此雖起悲.智二用。
體性恒寂故名涅槃。
此即第一出涅槃體。
自下第二三乘分别涅槃具不具。
于中有二。
初三乘具不具。
二問答分别。
論。
一切有情至可言具四。
述曰。
一切有情若凡.若聖皆有初一。
由此經說一切有情本來涅槃。
凡夫二乘有學未證後三涅槃。
二乘無學不定性未入地者有初二。
定性者有初三。
直往入地菩薩。
有初.及第四。
無學回心入地菩薩。
有初二.及第四。
如來具四種。
有此六位差别故。
若斷縛得。
及得位次。
同時異時。
各應廣說。
餘者如文可解。
即三乘具不具也。
自下第二問答分别。
于中有三。
一問答佛有餘依。
二問答二乘有無餘依。
三問答斷所知障得涅槃等。
論。
如何善逝有有餘依。
述曰。
善逝者佛。
有餘三者理可知故。
為此問者。
若佛有有餘依。
應苦依未盡。
論。
雖無實依而現似有。
述曰。
此答。
雖無真實苦依未盡之有餘涅槃。
而現為苦谛等。
似有有餘涅槃。
此即相同二乘者解。
論。
或苦依盡至可言具四。
述曰。
又解與二乘别。
約苦依盡故名佛無餘依。
有非苦所依身在故名有餘依。
以佛世尊具有無漏所依蘊在。
是故世尊可言具四。
如來亦有有餘可爾。
論。
若聲聞等至說彼非有。
述曰。
下第二問答二乘有無餘依。
此外人問。
若二乘有無餘依涅槃。
如何有處說彼非有。
即勝鬘經說無無餘依故。
彼言世尊二乘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
有餘梵行不成故不純。
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等。
乃至說言去涅槃界遠。
是故彼言無無餘依。
論。
有處說彼至彼亦非有。
述曰。
此中論主先卻質也。
謂勝鬘經說彼二乘都無涅槃。
豈有餘依涅槃。
彼二乘亦非有。
彼經如何言彼都無涅槃。
彼雲唯有如來成就一切功德故得涅槃。
阿羅漢等不成就一切功德故言不得。
言得涅槃是佛方便。
乃至廣說。
彼經說二乘不得涅槃。
彼經不簡無何涅槃。
既有餘依二乘亦得。
明知彼言有别意趣。
論。
然聲聞等至不依前三。
述曰。
依無性者二解經文。
此中論文義意可解。
論。
又說彼無至與佛有異。
述曰。
下依不定性。
第二解申正義。
餘文易了 謂有二乘者。
簡不定姓。
身智滅位。
爾時雖無二乘身智。
而由二乘能證此滅。
可說二乘有無餘依。
非有身智在時可說二乘名有無餘依。
依實真如說三乘無别。
依菩提說三乘差别。
亦可依無住處說三乘有異。
然今且說菩提差别。
論。
諸所知障至得無住處。
述曰。
下第三問答所知障得涅槃等。
此中有三。
一問應不得涅槃。
二問應得擇滅。
三問菩提障。
此外人問。
諸所知障既不感生。
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無住處者是涅槃。
涅槃者體解脫縛。
其所知障既不能發業潤生。
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前言斷所知障得涅槃故。
第二地犯戒愚是所知障雖亦發業但障所知。
不招生故今為此難。
若全不發業。
即無犯毀三業。
非于爾時斷煩惱障故。
勿以佛地論第七。
說及所發業果是所知障。
便謂發業能感于生。
論。
彼能隐覆至俱不住故。
述曰。
此是正答。
其文可解 令不發生大悲般若者。
真如為所證緣起後得智。
後得智即般若。
般若能起大悲故。
于生死.涅槃二俱不住。
如既不證悲.智不生。
論。
若所知障至不得擇滅。
述曰。
下第二問應得擇滅。
于中初問後答。
答中有二。
初答非。
後答是。
初中有五。
一答。
二征。
三釋。
四難。
五通。
此又外問。
涅槃即以擇滅為性故。
論。
擇滅離縛彼非縛故。
述曰。
此答。
由惠簡擇縛斷得滅名擇滅故。
由所知障不縛有情招生死苦故。
斷彼已不得擇滅。
論。
既爾斷彼甯得涅槃。
述曰。
外人又問。
涅槃亦是解脫縛故。
論。
非諸涅槃至中二擇滅攝。
述曰。
此論主答。
非一切涅槃體皆擇滅。
此若不爾一切涅槃皆擇滅者。
即性淨涅槃應非涅槃。
體性非是擇滅攝故。
能縛有情住生死者斷得擇滅。
此既不爾故不得擇滅等。
餘文易解。
不勞煩釋。
此中意說。
涅槃性寬。
擇滅體狹。
非諸涅槃皆擇滅故。
由此涅槃與彼擇滅應作四句。
有是擇滅非是涅槃。
謂斷煩惱障因中所得滅。
有是涅槃非是擇滅。
謂本來性淨。
及無住處。
或六行得滅。
是彼乃分涅槃。
非擇滅故。
有俱者。
謂有.無餘依涅槃。
俱非可解。
故四涅槃初.後二種。
謂性淨.無住處。
即體于真如上立。
中間有餘.無餘依二擇滅攝。
斷縛得故。
所依縛盡初得果時名為擇滅。
所依後無方顯涅槃。
後依無時由前擇力。
故對法等說惡趣果名見道斷。
瑜伽說是非擇滅攝。
論。
若唯斷縛至四中誰攝。
述曰。
第四外人複問。
謂前說言所知障非縛斷不得擇滅。
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
亦非斷縛得于四無為中是誰攝耶。
四無為者。
五蘊論說。
一虛空。
二擇滅。
三非擇滅。
四真如。
百法論.瑜伽等說六。
加不動.想受滅對法.顯揚論說八加三性真如。
因此則廣.明無為義者。
如前第二卷.别抄等解。
論。
非擇滅攝至非永滅故。
述曰。
下論主答。
此二于四中非擇滅攝。
顯揚論第十八說此二無為暫時離系。
非究竟離系故 問諸非擇滅雲何暫離不複生故 答擇滅無為唯究竟滅。
永害随眠故。
非擇滅中瑜伽第五十三說。
非擇滅法非一向決定。
一向決定者學見聖迹。
于卵.濕二生.北拘盧洲.無想天.女身.扇搋.半擇.無形.二形等生。
及于後有若愛.若取所得非擇滅一向決定。
餘則不定。
以伏種子令不生現名非擇滅。
種若遇緣便能生現故更生也。
由此非擇有定不定。
故此中言有永滅者有永不滅者。
故此二既非是永滅攝說暫離言。
明非擇滅。
擇滅之中有唯言者。
顯不通暫離義。
非擇滅中有非永言顯不定義。
對法第二說。
有二應斷法。
謂諸煩惱。
及所依受變易.不變易。
如其次第當知煩惱斷建立擇滅。
二受滅建立不動.及想受滅。
此二受不生亦名斷。
不言二無為擇滅中分出。
不可為難 問既言無間道等如何是非擇。
擇者惠也。
無間生等豈非惠也 答起無間道。
若有漏亦非擇。
若無漏不斷漏種子者定非擇滅。
有何妨也。
又此應征薩婆多師不染無知起無間道斷而非是擇滅者。
有何意不同有漏道。
有漏道彼宗亦得擇滅故 或複今大乘起無間道别斷惑種。
餘縛因此方永不生故。
是非擇滅攝亦有何爽。
既爾定知無餘先得。
所依永無方顯先滅名得涅槃故擇滅攝。
如想受滅無為後時顯故。
實得在前。
無餘亦爾。
或由先擇斷惑複永不生故。
此義應思。
下第二解。
論。
或無住處至擇滅所攝。
述曰。
此體雖非縛。
由真擇力滅障得故甯非擇滅。
滅障得故如煩惱滅。
即二無為是擇滅攝。
次會顯揚十八文。
彼說暫伏滅者。
謂說伏惑得。
及無漏心滅惑位時說故。
此若約無間道斷.解脫道得。
即對法第二等文為正。
是擇滅攝。
若約伏滅得滅定等上建立。
即非擇滅。
如顯揚等。
如前第二卷抄.及對法第二卷抄解。
不動義如前說。
論。
既所知障至是菩提障。
述曰。
下第三問菩提障外人問。
此師說所知障亦障涅槃等。
可解。
論。
說煩惱障至為菩提障。
述曰。
下此師答。
初卻質。
以煩惱障亦障菩提少分智故名障菩提。
又為有此菩提不起故亦為障。
何得以所知為難。
文意可解。
若爾如何諸聖教說二障障别。
論。
應知聖教至通障二果。
述曰。
諸聖教中依勝用說。
此義不違。
實各雙障。
如第一卷初抄解。
此解涅槃中第二段文。
别解涅槃訖。
論。
如是所說至名所顯得。
述曰。
第三總結。
以三涅槃名所顯得以自性涅槃不由顯故方得。
本來寂故。
唯有後三名所顯得。
障滅顯故。
論。
二所生得至相應心品。
述曰。
下第二明所生得。
于中有三。
初出體。
次别釋。
後總結。
初出體。
文可知。
論。
雲何四智相應心品。
述曰。
此問起也。
第二别解菩提。
菩提既四智。
四智者何。
論。
一大圓鏡智至現衆色像。
述曰。
于中有九。
第一出體辨四智差别。
佛地論第三解此諸名有少差别。
對法複解。
餘可知也。
圓鏡即智。
持業釋 相應心品言。
通相應法。
離諸分别者。
佛地雲離我.我所執。
一切所取.能取分别。
境及行相二俱叵測名為微細。
諸不愚者不迷闇義。
由此如來名一切種智.及一切智。
若不忘者恒現前義。
由此如來成不忘失法。
自性明善名為清淨。
有漏永亡離諸雜染 純淨圓德者。
純者無雜。
淨者離染。
圓者滿義。
純簡因無漏。
淨簡一切有漏。
圓簡二乘無學功德。
現種依持者。
現行功德之依。
種子功德之持。
持功德種故 能現能生身土智影者。
自心.心所不緣著本質。
如現餘三智影等名為能現。
餘色根等身.土等德名能生。
親照本質故。
又身.土等法親緣之境。
于識上現名為能現。
三智等法親緣不著。
但從此生名為能生。
又自第八識上别種所生諸法如自色.心等名能生。
依第八别有種故。
若現他身諸趣等影名能現。
無别種生但有識種。
唯于識上現名能現。
智為性故 無間。
就時 無斷。
就方。
一切時能現一切處影故 如大圓鏡現衆色像。
佛地經雲如依圓鏡衆像影現。
依佛智鏡諸處.境.識衆像影現平等平等。
故以為喻。
論。
二平等性智至窮未來際。
述曰。
此據正義七通無漏 平等性。
真如理。
智緣于此故言平等。
此在因中有我執故自他差别。
今無我故自他平等 大慈悲等恒共相應。
此攝十平等中幾性者慈.悲等攝八德 随諸有情所樂示現者。
随十地菩薩所宜現也 無住涅槃之所建立者。
由緣無住涅槃故。
此識恒共悲.智相應。
涅槃名能立。
悲.智是所立。
名為建立。
或由此悲.智所顯真如名無住處。
即是建立無住涅槃。
佛地論雲。
建立佛地無住涅槃。
更無轉易名為一味。
無間斷故名為相續。
餘文易了。
論。
三妙觀察智至皆獲利樂。
述曰。
神用莫方稱之為妙 具緣諸法自共相等名為觀察。
籌量境相妙用勝故 攝觀無量總持定門者。
總持門者陀羅尼門。
定門者三摩地門。
雖餘三智非無此德。
入出諸禅總持差别勝餘三智。
此智能攝藏故名為攝亦常觀察此總持定門故名為觀 功德珍寶者。
謂六度.道品.十力等法 作用差别者。
謂現通等。
論。
四成所作智至所應作事。
述曰。
所作之成。
成所作即智故。
佛地論第七說。
變化三業者。
瑜伽第九十八說。
不能化根.心。
言三業者似意業轉。
如後當知名似心故。
以上并是第一出智體。
以作用顯體故辨差别門。
論。
如是四智至以智名顯。
述曰。
第二釋相應多少門。
得智名非識所以 二十二法者。
遍行.别境善法并取心故。
準前尋.伺因通無漏。
即妙觀察二十四法。
今從因果二位通論故二十二。
此二十二者體。
能變者是見分。
所變者是相分。
或識自體名能變。
相.見二分名所變 或能變是種。
因能變故。
所變謂現。
果能變故 智者。
決斷了達之義。
彼位決斷了達相顯。
故智用增。
論。
故此四品至功德皆盡。
述曰。
第三以體攝用。
故佛地論第三卷初具明功德相攝。
故此四智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
智為主故說智用增。
諸餘功德智差别故。
論。
此轉有漏至而得此四智。
述曰。
第四轉何識得何智門。
八.七.六.五等如次而得。
無性菩薩.及莊嚴論說。
且觀智轉五識等。
此中唯轉第六識得。
佛地論中有二師說。
彼非次故。
說法斷疑非五用故。
廣如佛地。
不能繁引。
與此無違 轉識得智所以。
此中有二複次。
初釋可解。
第二釋中。
識是分别有漏位強。
智為決斷無漏位勝。
轉強得強故言得智。
此中因解舍識得智因更成名智所由。
論。
大圓鏡智至淨種識故。
述曰。
第五轉識得智位次。
此第八識初說可解。
若金剛心無無漏識有漏已舍。
無漏未生應無能持淨種之識。
如前所轉舍中诤。
論。
有義此品至不相違故。
述曰。
無間道與異熟識等俱滅故。
既非障法故不相違。
又對法第十解金剛喻定無間盡智等生。
不言金剛心時盡智等起。
如何說無間道位圓鏡智生。
此唯正義。
種現同時.種現異時複有别釋。
論。
非障有漏至令不生故。
述曰。
即前所言餘有漏是。
謂善.無記體非障有漏之法。
無間生已四智圓明無所熏識。
諸無漏法更不增長應成佛故。
悲.智無窮故盡未來際。
前師解對法盡智生時文雲。
彼言無間位後盡智等圓滿而生。
不言此時此盡智等未起。
又無間者是俱無間義隔越尚稱無間。
俱時甯非無間。
如異念言俱有等。
佛地論中無此二說。
彼不分辨何位心生故。
論。
平等性智至盡未來際。
述曰。
見道初位現在前者。
真見道中此智即起。
第六引生非自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