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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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女名。
理門論雲。
如立一切言皆是妄。
謂有外道立一切言皆是虛妄。
陳那難言。
若如汝說諸言皆妄。
則汝所言稱可實事。
既非是妄。
一分實故。
便違有法一切之言。
若汝所言自是虛妄。
餘言不妄。
汝今妄說。
非妄作妄。
汝語自妄。
他語不妄。
便違宗法言皆是妄。
故名自語相違。
若有依教名為自語。
此中亦有全分一分二種四句。
全四句者。
有違自語非他。
如順世外道對空論言。
四大無實。
彼說四大必非無實。
彼雲無實。
必非四大。
以違自教自語非他。
有違他語非自。
如佛法者對數論言。
彼我非受者。
彼所說我必非非受者。
若非受者。
必非彼我。
故違他教他語非自。
有俱違自他語。
謂如一切言皆是妄。
此依違教方有諸句。
故此一分句。
亦即是前一分自教相違。
義準應悉。
二四句中。
違自及共。
皆此過攝。
其違共中。
違他非過。
違自為失。
故此但名自語相違。
雖俱不違非此過攝。
兩同必有相符極成。
故亦過攝。
唯違于他。
總非過攝。
本害他故。
此說決定自語相違。
亦有兩俱随一全分猶預自語相違。
恐繁且止。
至不成中當具顯示。
論。
能别不極成者如佛弟子對數論師立聲滅壞。
述曰。
若作二科。
上明古似。
下明今似。
今似有二。
初三阙依。
後一義順。
若為三科。
上五顯乖法。
明相違義。
次三顯非有。
明所依無。
成劫之初。
有外道出。
名劫比羅。
此雲黃赤色仙人。
須發面色皆黃赤故。
古雲迦毗羅仙人訛也。
其後弟子。
十八部中上首者。
名筏裡沙。
此名為雨。
雨際生故。
其雨徒黨名雨衆。
梵雲僧佉奢薩坦羅。
此名數論。
謂以智數數度諸法。
從數起論。
論能生數。
複名數論。
其學數論。
及造彼者。
名數論師。
彼說二十五谛。
略為三。
中為四。
廣為二十五谛。
略為三者。
謂自性。
變易。
我知者。
自性者。
古雲冥性。
未成大等名自性。
将成大等亦名勝性。
勝異舊故。
變易者。
謂中間二十三谛。
非體新生。
根本自性所轉變故。
我知者。
謂神我。
能受用境有妙用故。
中為四者。
一本而非變易。
謂自性。
能成他故名本。
非他成故非變易有變易而非本。
此有二義。
一雲十六谛。
謂十一根及五大。
二雲十一種。
除五大。
有亦本亦變易。
亦有二義。
一雲七谛。
謂大我執五唯量。
二雲十二種。
謂前七加五大。
能成他故名本。
為他成故名變易。
四非本非變易。
謂神我。
不能成他非他成故。
廣為二十五谛。
一自性。
二大。
三我執。
四五唯。
五五大。
六五知根。
七五作業根。
八心平等根。
九我知者。
于此九法。
開為二十五谛。
謂初自性。
總名自性。
别名三德。
薩埵剌奢答摩。
一一皆有三種德故。
初雲薩埵。
此雲有情及勇健義。
今取勇義。
剌阇雲微。
亦名塵坌。
今取塵義。
答摩雲闇。
闇鈍之闇。
自性正名勇塵闇也。
言三德者。
如次古名染粗黑。
今名黃赤黑。
舊名喜憂舍。
今名貪嗔癡。
舊名樂苦癡。
今名樂苦舍。
由此三德是生死因。
神我本性解脫。
我思勝境。
三德轉變。
我乃受用。
為境纏縛。
不得涅槃。
後厭修道。
我既不思。
自性不變。
我離境縛。
便得解脫。
中間二十三谛。
雖是無常而是轉變。
非有生滅。
自性神我。
用或有無。
體是常住。
然諸世間無滅壞法。
廣如金七十論及唯識疏解。
今佛弟子對數論師。
立聲滅壞。
有法之聲。
彼此雖許。
滅壞宗法。
他所不成。
世間無故。
總無别依。
應更須立。
非真宗故。
是故為失。
如是等義皆如上說。
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自能别不成非他。
如數論師對佛弟子雲。
色聲等五藏識現變。
有法色等雖此共成。
藏識變現自宗非有。
有他能别不成非自。
如論所陳。
立聲滅壞。
有俱能别不成。
如數論師對佛弟子。
說色等五。
德句所收。
彼此世間無德攝故。
一分四句者。
有自一分能别不成非他。
如薩婆多對大乘者。
說所造色。
大種藏識二法所生。
一分藏識自宗無故。
有他一分能别不成非自。
如佛弟子對數論師。
立耳等根。
滅壞有易。
有易彼宗可有。
一分滅壞無故。
有俱一分能别不成。
如勝論師對佛弟子。
立色等五。
皆從同類及自性生。
同類所生兩皆許有。
自性所起兩皆無故。
此二四句。
唯俱成是。
餘皆非攝。
論說于他全分不成。
餘皆準悉。
論。
所别不極成者如數論師對佛弟子說我是思。
述曰。
即前數論立神我谛體為受者由我思用五塵諸境。
自性便變二十三谛。
故我是思。
是思宗法彼此共成。
佛法有思是心所故。
唯有法我。
佛之弟子多分不立。
除正量等餘皆無故。
理如前說。
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自所别不成非他。
如佛弟子對數論言。
我是無常。
是無常法彼此許有。
有法神我自所不成。
今此有法不标汝執。
故是宗過。
有簡便無。
有他所别不我非自。
如數論者立我是思。
有俱所别不成。
如薩婆多對大衆部。
立神我實有。
實有可有。
我兩無故。
一分四句者。
有自一分所别不成非他。
如佛弟子對數論言。
我及色等皆性是空。
色等許有。
我自無故。
宗無簡别。
為過如前。
有他一分所别不成非自。
如數論師對佛弟子。
立我色等皆并實有。
佛法不許有我體故。
有俱一分所别不成。
如薩婆多對化地部。
說我去來皆是實有。
世可俱有。
我俱無故。
此二四句。
唯俱不違非是過攝。
餘皆是過。
論說他全所别不成。
餘皆準悉。
問若說我是思所别不成者。
如何可立我等為有。
答若有所簡。
即便無過。
謂我能诠必有所目。
如色等類。
便無過故。
不爾便成。
上二過中。
初過亦名所依不成。
能别有故。
後過亦名能依不成。
所别有故。
兩俱随一全分一分皆悉具有。
由是所立不與能依所依之名。
義準亦有能别所别猶預不成。
偏生疑故。
至因當知。
論。
俱不極成者如勝論師對佛弟子立我以為和合因緣。
述曰。
前已偏句。
一有一無。
今兩俱無。
故亦是過。
成劫之末。
有外道出。
名嗢露迦。
此雲鸺鹠。
晝藏夜出。
遊行乞利。
人以為名。
舊雲優婁佉訛也。
後因夜遊驚傷産婦。
遂收場碾米齊食之。
因此亦号為蹇拏仆。
雲食米齊仙人。
舊雲蹇拏陀訛也。
亦雲吠世史迦。
此雲勝論。
古雲鞞世師衛世師皆訛也。
造六句論。
諸論中勝。
或勝人造故名勝論。
此說六句。
一實。
二德。
三業。
四有。
十句論中亦名為同。
俱舍論名總同句義。
五同異。
十句論名俱分。
六和合。
實有九種。
謂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
德有二十四。
謂色味香觸數量别性合離彼性此性覺樂苦欲嗔勤勇重性液性潤性法非法行聲。
業有五。
謂取舍屈伸行。
有體是一。
實德業三同一有故。
同異體多。
實德業三各有總别之同異故。
和合唯一。
能令實等不相離相屬之法故。
十八部中上首名戰達羅。
此雲慧月。
造十句論。
此六加四。
謂異。
有能。
無能。
無說。
廣如勝論宗十句論。
并唯識疏解。
彼說地水各并有十四德。
火有十一。
風有九德。
空有六德。
時方各五。
我有十四德。
謂數量别性合離覺樂苦欲嗔勤勇法非法行。
意有八德。
和合因緣者。
十句論雲。
我雲何。
謂是覺樂苦欲嗔勤勇法非法行等和合因緣。
起智為相名我。
謂和合性。
和合諸德與我合時。
我為和合因緣。
和合始能和合。
令德與我合。
不爾便不能。
我之有法此已不成。
和合因緣此亦非有。
故法有法兩俱不成。
此中不偏取和合。
亦不偏取因緣。
總取和合之因緣故名不成。
不爾便成。
自亦許有。
此中全分及一分。
各有五種四句。
初四句者。
有自能别不成他所别。
如數論者對勝論雲自性體是和合因緣。
所别他非有。
能别自不成。
有他能别不成自所别。
如數論師對勝論雲和合因緣體是自性。
所别自非有。
能别他不成。
有俱能别不成自所别。
如數論師對大乘立阿賴耶識是和合因緣。
所别自不成。
能别俱非有。
有俱能别不成他所别。
如大乘師對數論立藏識體是和合因緣所别他不成。
能别俱非有。
第二四句者。
有自能别不成俱所别。
如數論師對勝論立藏識體是和合因緣。
有他能别不成俱所别。
如勝論對數論立藏識體是和合因緣。
有俱能别不成俱所别。
如薩婆多對大乘立我是和合因緣。
有俱能别不成俱非所别。
唯此一句。
是前偏句能别不成中全俱非句是。
前之七句皆是此過。
如能别不成為首有二四句。
如是所别不成為首。
亦有二種四句。
初四句者。
有自所别不成他能别。
即前第二句。
有他所别不成自能别。
即前第一句。
有俱所别不成自能别。
即前第五句。
有俱所别不成他能别。
即前第六句。
第二四句者。
有自所别不成俱能别。
即前第三句。
有他所别不成俱能别。
即前第四句。
有俱所别不成俱能别。
即前第七句。
有俱所别不成俱非能别。
非是前說能别為首句。
但是偏句所别不成中全俱非句是。
其前七句皆是此過。
然即是前七句所攝。
更無有異。
複有自兩俱不成非他。
如佛弟子對勝論師立我以為和合因緣。
有他兩俱不成非自。
如勝論師對佛弟子立于此義。
有俱兩俱不成。
如薩婆多對大乘者立于此義。
有俱非自他兩俱不成。
如無過宗。
初三皆過。
第四非過。
上來合說五種全句。
一一離之。
複為一分成五别句。
複将自能别一分不成等句。
對餘全句。
複将全能别不成等句。
對餘一分句。
皆理定有。
随其所應。
諸兩俱過。
皆名兩俱不極成。
諸自他過。
皆名随一不極成。
由此亦兩俱随一猶預全分一分等過。
能所别中俱生疑故。
論中且說。
随他一全分俱不極成。
以示其法餘應準知。
上來三過皆說自相。
若三差别亦有不極成。
如勝論雲。
四大種常。
四大種中。
意之所許實非實攝。
有法差别。
他宗不許有實攝法。
即名所别差别他不極成。
如數論師眼等必為他用。
為他用中。
意之所許積聚他不積聚他。
是法差别。
佛法不許有不積聚他。
即名能别差别他不極成。
如大乘師對數論立識能變色等宗。
此中有法識自相中。
阿賴耶識心平等根識。
是有法差别。
他不許有差别藏識。
自不許有心平等識。
其法自相能變色等中。
生起轉變。
常住轉變是法差别。
生起轉變他不許有。
常住轉變自不許有。
名兩俱不極成。
于彼三種差别不極成中。
亦有自他兩俱全分一分等過。
恐厭繁文故不具述。
論。
相符極成者如說聲是所聞。
述曰。
為二科中。
今似有二。
上三明阙依。
此一明義順。
若依三科。
此顯虛功。
對敵申宗。
本诤同異。
依宗兩順。
枉費成功。
凡對所敵立聲所聞。
必相符故。
論不标主。
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符他非自。
如數論師對勝論者立業滅壞。
有符自非他。
如勝論師對數論立業滅壞。
有俱相符。
如聲是所聞。
有俱不符。
如數論師對佛法立業滅壞。
一分四句者。
有符他一分非自。
如薩婆多對數論立我意實有。
說意為實兩不相符。
立我實有符他一分。
有符自一分非他。
如薩婆多對大乘立我及極微二俱實有。
我體實有兩不相符。
極微有實符自一分。
有俱符一分。
如薩婆多對勝論立自性及聲二俱無常。
自性無常兩不相符。
聲是無常兩符一分。
有俱不符一分。
如薩婆多對大乘立我體實有。
此諸句中符他兩符全分一分皆是此過。
符自全分。
或是真宗。
并俱不符。
或是所别能别不成。
俱不極成。
違教等過。
皆如理思。
論中但依兩俱全分相符極成以示其法。
餘令準悉。
問此九過中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相違耶。
乃至有現量相違。
亦相符極成耶。
如是現量一個有八四句。
如是比量一個有七。
乃至俱不極成一個有一。
合三十六一個四句。
答此九過中有自他共不共全分一分。
由是绮互各為四句。
有是違現非比。
如聲非所聞。
有違比非現。
如說瓶常。
有違現亦比。
如小乘師對大乘立觸處諸色非定心得。
有違現非自教。
如違他現非違自教。
有違自教非現。
如勝論師立聲是常。
有違現亦自教。
諸違自現必違自教故。
有違現非世間。
如違自現非非學世間。
有違世間非現。
如說懷兔非月。
有違現亦世間。
如說聲非所聞。
有違現非自語。
如違他現。
有違自語非現。
如說一切言皆是妄。
有違現亦自語。
如違自現必違自教自語。
有違現非能别不成。
如聲非所聞。
有能别不成非違現。
如對數論立聲滅壞。
有違現亦能别不成。
如唯違自現及他能别不成。
若違共現能别必成故。
有違現非所别不成。
如聲非所聞。
有所别不成非違現。
如對佛弟子說我是思。
有違現亦所别不成。
如違自現亦所别不成。
若違共現所别必成故。
有違現非俱不成。
如聲非所聞。
有俱不成非違現。
如對佛法說我以為和合因緣。
有違現亦俱不成。
如違自現他俱不成。
若違共現他俱必成故。
有違現非相符。
如聲非所聞。
有相符非違現。
如聲所聞。
有違現亦相符。
如違自現有符他義。
如勝論立覺樂等德。
非我境界。
若違共現必非相符故。
如是乃至有俱不成非相符。
如對佛法說我以為和合因緣。
有相符非俱不成。
如聲是所聞。
有俱不成亦相符。
謂自兩俱不成亦相符他故。
如是合有三十六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亦比量自教相違。
如以現量合二有二十八四句。
以比量合二有二十一四句。
自教合二有十五四句。
世間合二有十種四句。
自語合二有六四句。
能别合二有三四句。
所别合二有一四句。
如是三合總有八十四種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自教世間相違耶。
如以現量合三有二十一四句。
比量合三有十五四句。
自教合三或有十種四句。
世間合三有六四句。
自語合三有三四句。
能别合三有一四句。
如是四合總有五十六種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耶。
如以現量合四有十五四句。
比量合四有十種四句。
自教合四有六四句。
世間合四有三四句。
自語合四有一四句。
如是五合總有三十五種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能别不極成耶。
如以現量合五有十種四句。
比量合五有六四句。
自教合五有三四句。
世間合五有一四句。
如是六合總有二十種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所别能别不成耶。
如以現量合六有六四句。
比量合六有三四句。
自教合六有一四句。
如是七合總有十種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能别所别俱不成耶。
如以現量合七有三四句。
比量合七有一四句。
如是八合有四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餘八過耶。
如是九合有一四句。
上來二合乃至八合。
有二百一十種四句。
并前一個三十六種四句。
總計合二百四十六種四句。
前雲且答現量一個八種四句。
此論所說現量相違有四過合。
現量自教世間自語。
比量亦四。
比量自教世間自語。
自教亦四。
自教比量世間自語。
世間二違。
世間比量。
或加自教。
或加自語。
自語亦四。
自語比量自教世間。
能别不成唯一能别。
雖違他教。
作他比量皆非失故。
所别不成唯一所别。
或加比量。
彼我非思。
許是我故。
如勝論我。
俱不極成唯違自一。
或加比量。
彼我非和合因緣許是我故。
如數論我。
相符唯一。
謂自相符。
如是總說有二違一。
能别相符。
有二違二。
所别及俱不極成。
有四違四。
現量比量自教自語。
其世間相違不定或二。
或三。
或四。
如前總為四類。
如上所說九種過中。
或少或多。
如各自處。
且為大例。
一一過中有自他俱不俱全分一分二種四句。
以現量中初違自現。
對比量中違自比為四句雲。
有違自全現非違自全比量。
有違自全比非違自全現。
有違自全現亦違自全比。
有非違自全現亦非違自全比。
為初四句。
其比量中既有八句。
如自現相對為四句。
以現量中餘七。
對比量中八句。
各為四句亦爾。
如是比量相對為句。
計有六十四種四句。
如是以現量八句。
乃至對相符極成八句合計既現量八句一個有八類六十四種四句。
合成五百一十二種四句。
以比量句對餘七種六十四種四句。
合成四百四十八種四句。
自教對餘六種六十四句。
合成三百八十四種四句。
世間對餘五種六十四句。
合成三百二十種四句。
自語對餘四種六十四句。
合成二百五十六種四句。
能别對餘三種六十四句。
合成一百九十二種四句。
所别對餘二種六十四句。
合成一百二十八種四句。
俱不極成對餘一種六十四句。
總計合有二千三百四種四句。
是句非句。
準前八句。
各如理思。
恐憂文繁。
所以略止。
論。
如是多言是遣諸法自相門故不容成故立無果故。
名似立宗過。
述曰。
此第三段随指釋結。
如是多言。
牒前九過。
下之三故。
釋過所由。
名似立宗。
總結成也。
是遣諸法自相門故。
釋立初五相違所由。
此中意說。
宗之有法名為自相。
局附自體不共他故。
立敵證智名之為門。
由能照顯法自相故。
立法有法。
拟生他順智。
今标宗義。
他智解返生。
異智既生。
正解不起。
無由照解所立宗義。
故名遣門。
又則自相名之為門以能通生敵證智故凡立宗義能生他智可名為門。
前五立宗不令自相。
正生敵證真智解故。
名遣諸法自相之門。
不容成故容謂可有。
宗依無過。
宗可有成。
依既不成。
更須成立。
故所立宗不容成也。
故似宗内。
立次三過。
立無果者。
果謂果利。
對敵申宗。
本争先競。
返順他義。
所立無果。
由此相符亦為過失。
結此九過名似立宗。
然雜集論第十六雲。
立宗者。
謂以所應成。
自所許義。
宣示于他。
令彼解了。
此簡五失。
師子覺說。
若不言以所應成者。
自宗已成。
而說示他。
應名立宗。
此言意說。
若非今競所應成義。
但說自宗先已成義。
應名立宗。
若不言自所許義者。
說示他宗所應成義應名立宗。
此二以簡相符極成。
若不言他者。
獨唱此言應名立宗。
今要有敵亦為九過。
彼說無敵亦為過故。
若不言
理門論雲。
如立一切言皆是妄。
謂有外道立一切言皆是虛妄。
陳那難言。
若如汝說諸言皆妄。
則汝所言稱可實事。
既非是妄。
一分實故。
便違有法一切之言。
若汝所言自是虛妄。
餘言不妄。
汝今妄說。
非妄作妄。
汝語自妄。
他語不妄。
便違宗法言皆是妄。
故名自語相違。
若有依教名為自語。
此中亦有全分一分二種四句。
全四句者。
有違自語非他。
如順世外道對空論言。
四大無實。
彼說四大必非無實。
彼雲無實。
必非四大。
以違自教自語非他。
有違他語非自。
如佛法者對數論言。
彼我非受者。
彼所說我必非非受者。
若非受者。
必非彼我。
故違他教他語非自。
有俱違自他語。
謂如一切言皆是妄。
此依違教方有諸句。
故此一分句。
亦即是前一分自教相違。
義準應悉。
二四句中。
違自及共。
皆此過攝。
其違共中。
違他非過。
違自為失。
故此但名自語相違。
雖俱不違非此過攝。
兩同必有相符極成。
故亦過攝。
唯違于他。
總非過攝。
本害他故。
此說決定自語相違。
亦有兩俱随一全分猶預自語相違。
恐繁且止。
至不成中當具顯示。
論。
能别不極成者如佛弟子對數論師立聲滅壞。
述曰。
若作二科。
上明古似。
下明今似。
今似有二。
初三阙依。
後一義順。
若為三科。
上五顯乖法。
明相違義。
次三顯非有。
明所依無。
成劫之初。
有外道出。
名劫比羅。
此雲黃赤色仙人。
須發面色皆黃赤故。
古雲迦毗羅仙人訛也。
其後弟子。
十八部中上首者。
名筏裡沙。
此名為雨。
雨際生故。
其雨徒黨名雨衆。
梵雲僧佉奢薩坦羅。
此名數論。
謂以智數數度諸法。
從數起論。
論能生數。
複名數論。
其學數論。
及造彼者。
名數論師。
彼說二十五谛。
略為三。
中為四。
廣為二十五谛。
略為三者。
謂自性。
變易。
我知者。
自性者。
古雲冥性。
未成大等名自性。
将成大等亦名勝性。
勝異舊故。
變易者。
謂中間二十三谛。
非體新生。
根本自性所轉變故。
我知者。
謂神我。
能受用境有妙用故。
中為四者。
一本而非變易。
謂自性。
能成他故名本。
非他成故非變易有變易而非本。
此有二義。
一雲十六谛。
謂十一根及五大。
二雲十一種。
除五大。
有亦本亦變易。
亦有二義。
一雲七谛。
謂大我執五唯量。
二雲十二種。
謂前七加五大。
能成他故名本。
為他成故名變易。
四非本非變易。
謂神我。
不能成他非他成故。
廣為二十五谛。
一自性。
二大。
三我執。
四五唯。
五五大。
六五知根。
七五作業根。
八心平等根。
九我知者。
于此九法。
開為二十五谛。
謂初自性。
總名自性。
别名三德。
薩埵剌奢答摩。
一一皆有三種德故。
初雲薩埵。
此雲有情及勇健義。
今取勇義。
剌阇雲微。
亦名塵坌。
今取塵義。
答摩雲闇。
闇鈍之闇。
自性正名勇塵闇也。
言三德者。
如次古名染粗黑。
今名黃赤黑。
舊名喜憂舍。
今名貪嗔癡。
舊名樂苦癡。
今名樂苦舍。
由此三德是生死因。
神我本性解脫。
我思勝境。
三德轉變。
我乃受用。
為境纏縛。
不得涅槃。
後厭修道。
我既不思。
自性不變。
我離境縛。
便得解脫。
中間二十三谛。
雖是無常而是轉變。
非有生滅。
自性神我。
用或有無。
體是常住。
然諸世間無滅壞法。
廣如金七十論及唯識疏解。
今佛弟子對數論師。
立聲滅壞。
有法之聲。
彼此雖許。
滅壞宗法。
他所不成。
世間無故。
總無别依。
應更須立。
非真宗故。
是故為失。
如是等義皆如上說。
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自能别不成非他。
如數論師對佛弟子雲。
色聲等五藏識現變。
有法色等雖此共成。
藏識變現自宗非有。
有他能别不成非自。
如論所陳。
立聲滅壞。
有俱能别不成。
如數論師對佛弟子。
說色等五。
德句所收。
彼此世間無德攝故。
一分四句者。
有自一分能别不成非他。
如薩婆多對大乘者。
說所造色。
大種藏識二法所生。
一分藏識自宗無故。
有他一分能别不成非自。
如佛弟子對數論師。
立耳等根。
滅壞有易。
有易彼宗可有。
一分滅壞無故。
有俱一分能别不成。
如勝論師對佛弟子。
立色等五。
皆從同類及自性生。
同類所生兩皆許有。
自性所起兩皆無故。
此二四句。
唯俱成是。
餘皆非攝。
論說于他全分不成。
餘皆準悉。
論。
所别不極成者如數論師對佛弟子說我是思。
述曰。
即前數論立神我谛體為受者由我思用五塵諸境。
自性便變二十三谛。
故我是思。
是思宗法彼此共成。
佛法有思是心所故。
唯有法我。
佛之弟子多分不立。
除正量等餘皆無故。
理如前說。
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自所别不成非他。
如佛弟子對數論言。
我是無常。
是無常法彼此許有。
有法神我自所不成。
今此有法不标汝執。
故是宗過。
有簡便無。
有他所别不我非自。
如數論者立我是思。
有俱所别不成。
如薩婆多對大衆部。
立神我實有。
實有可有。
我兩無故。
一分四句者。
有自一分所别不成非他。
如佛弟子對數論言。
我及色等皆性是空。
色等許有。
我自無故。
宗無簡别。
為過如前。
有他一分所别不成非自。
如數論師對佛弟子。
立我色等皆并實有。
佛法不許有我體故。
有俱一分所别不成。
如薩婆多對化地部。
說我去來皆是實有。
世可俱有。
我俱無故。
此二四句。
唯俱不違非是過攝。
餘皆是過。
論說他全所别不成。
餘皆準悉。
問若說我是思所别不成者。
如何可立我等為有。
答若有所簡。
即便無過。
謂我能诠必有所目。
如色等類。
便無過故。
不爾便成。
上二過中。
初過亦名所依不成。
能别有故。
後過亦名能依不成。
所别有故。
兩俱随一全分一分皆悉具有。
由是所立不與能依所依之名。
義準亦有能别所别猶預不成。
偏生疑故。
至因當知。
論。
俱不極成者如勝論師對佛弟子立我以為和合因緣。
述曰。
前已偏句。
一有一無。
今兩俱無。
故亦是過。
成劫之末。
有外道出。
名嗢露迦。
此雲鸺鹠。
晝藏夜出。
遊行乞利。
人以為名。
舊雲優婁佉訛也。
後因夜遊驚傷産婦。
遂收場碾米齊食之。
因此亦号為蹇拏仆。
雲食米齊仙人。
舊雲蹇拏陀訛也。
亦雲吠世史迦。
此雲勝論。
古雲鞞世師衛世師皆訛也。
造六句論。
諸論中勝。
或勝人造故名勝論。
此說六句。
一實。
二德。
三業。
四有。
十句論中亦名為同。
俱舍論名總同句義。
五同異。
十句論名俱分。
六和合。
實有九種。
謂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
德有二十四。
謂色味香觸數量别性合離彼性此性覺樂苦欲嗔勤勇重性液性潤性法非法行聲。
業有五。
謂取舍屈伸行。
有體是一。
實德業三同一有故。
同異體多。
實德業三各有總别之同異故。
和合唯一。
能令實等不相離相屬之法故。
十八部中上首名戰達羅。
此雲慧月。
造十句論。
此六加四。
謂異。
有能。
無能。
無說。
廣如勝論宗十句論。
并唯識疏解。
彼說地水各并有十四德。
火有十一。
風有九德。
空有六德。
時方各五。
我有十四德。
謂數量别性合離覺樂苦欲嗔勤勇法非法行。
意有八德。
和合因緣者。
十句論雲。
我雲何。
謂是覺樂苦欲嗔勤勇法非法行等和合因緣。
起智為相名我。
謂和合性。
和合諸德與我合時。
我為和合因緣。
和合始能和合。
令德與我合。
不爾便不能。
我之有法此已不成。
和合因緣此亦非有。
故法有法兩俱不成。
此中不偏取和合。
亦不偏取因緣。
總取和合之因緣故名不成。
不爾便成。
自亦許有。
此中全分及一分。
各有五種四句。
初四句者。
有自能别不成他所别。
如數論者對勝論雲自性體是和合因緣。
所别他非有。
能别自不成。
有他能别不成自所别。
如數論師對勝論雲和合因緣體是自性。
所别自非有。
能别他不成。
有俱能别不成自所别。
如數論師對大乘立阿賴耶識是和合因緣。
所别自不成。
能别俱非有。
有俱能别不成他所别。
如大乘師對數論立藏識體是和合因緣所别他不成。
能别俱非有。
第二四句者。
有自能别不成俱所别。
如數論師對勝論立藏識體是和合因緣。
有他能别不成俱所别。
如勝論對數論立藏識體是和合因緣。
有俱能别不成俱所别。
如薩婆多對大乘立我是和合因緣。
有俱能别不成俱非所别。
唯此一句。
是前偏句能别不成中全俱非句是。
前之七句皆是此過。
如能别不成為首有二四句。
如是所别不成為首。
亦有二種四句。
初四句者。
有自所别不成他能别。
即前第二句。
有他所别不成自能别。
即前第一句。
有俱所别不成自能别。
即前第五句。
有俱所别不成他能别。
即前第六句。
第二四句者。
有自所别不成俱能别。
即前第三句。
有他所别不成俱能别。
即前第四句。
有俱所别不成俱能别。
即前第七句。
有俱所别不成俱非能别。
非是前說能别為首句。
但是偏句所别不成中全俱非句是。
其前七句皆是此過。
然即是前七句所攝。
更無有異。
複有自兩俱不成非他。
如佛弟子對勝論師立我以為和合因緣。
有他兩俱不成非自。
如勝論師對佛弟子立于此義。
有俱兩俱不成。
如薩婆多對大乘者立于此義。
有俱非自他兩俱不成。
如無過宗。
初三皆過。
第四非過。
上來合說五種全句。
一一離之。
複為一分成五别句。
複将自能别一分不成等句。
對餘全句。
複将全能别不成等句。
對餘一分句。
皆理定有。
随其所應。
諸兩俱過。
皆名兩俱不極成。
諸自他過。
皆名随一不極成。
由此亦兩俱随一猶預全分一分等過。
能所别中俱生疑故。
論中且說。
随他一全分俱不極成。
以示其法餘應準知。
上來三過皆說自相。
若三差别亦有不極成。
如勝論雲。
四大種常。
四大種中。
意之所許實非實攝。
有法差别。
他宗不許有實攝法。
即名所别差别他不極成。
如數論師眼等必為他用。
為他用中。
意之所許積聚他不積聚他。
是法差别。
佛法不許有不積聚他。
即名能别差别他不極成。
如大乘師對數論立識能變色等宗。
此中有法識自相中。
阿賴耶識心平等根識。
是有法差别。
他不許有差别藏識。
自不許有心平等識。
其法自相能變色等中。
生起轉變。
常住轉變是法差别。
生起轉變他不許有。
常住轉變自不許有。
名兩俱不極成。
于彼三種差别不極成中。
亦有自他兩俱全分一分等過。
恐厭繁文故不具述。
論。
相符極成者如說聲是所聞。
述曰。
為二科中。
今似有二。
上三明阙依。
此一明義順。
若依三科。
此顯虛功。
對敵申宗。
本诤同異。
依宗兩順。
枉費成功。
凡對所敵立聲所聞。
必相符故。
論不标主。
此有全分一分四句。
全四句者。
有符他非自。
如數論師對勝論者立業滅壞。
有符自非他。
如勝論師對數論立業滅壞。
有俱相符。
如聲是所聞。
有俱不符。
如數論師對佛法立業滅壞。
一分四句者。
有符他一分非自。
如薩婆多對數論立我意實有。
說意為實兩不相符。
立我實有符他一分。
有符自一分非他。
如薩婆多對大乘立我及極微二俱實有。
我體實有兩不相符。
極微有實符自一分。
有俱符一分。
如薩婆多對勝論立自性及聲二俱無常。
自性無常兩不相符。
聲是無常兩符一分。
有俱不符一分。
如薩婆多對大乘立我體實有。
此諸句中符他兩符全分一分皆是此過。
符自全分。
或是真宗。
并俱不符。
或是所别能别不成。
俱不極成。
違教等過。
皆如理思。
論中但依兩俱全分相符極成以示其法。
餘令準悉。
問此九過中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相違耶。
乃至有現量相違。
亦相符極成耶。
如是現量一個有八四句。
如是比量一個有七。
乃至俱不極成一個有一。
合三十六一個四句。
答此九過中有自他共不共全分一分。
由是绮互各為四句。
有是違現非比。
如聲非所聞。
有違比非現。
如說瓶常。
有違現亦比。
如小乘師對大乘立觸處諸色非定心得。
有違現非自教。
如違他現非違自教。
有違自教非現。
如勝論師立聲是常。
有違現亦自教。
諸違自現必違自教故。
有違現非世間。
如違自現非非學世間。
有違世間非現。
如說懷兔非月。
有違現亦世間。
如說聲非所聞。
有違現非自語。
如違他現。
有違自語非現。
如說一切言皆是妄。
有違現亦自語。
如違自現必違自教自語。
有違現非能别不成。
如聲非所聞。
有能别不成非違現。
如對數論立聲滅壞。
有違現亦能别不成。
如唯違自現及他能别不成。
若違共現能别必成故。
有違現非所别不成。
如聲非所聞。
有所别不成非違現。
如對佛弟子說我是思。
有違現亦所别不成。
如違自現亦所别不成。
若違共現所别必成故。
有違現非俱不成。
如聲非所聞。
有俱不成非違現。
如對佛法說我以為和合因緣。
有違現亦俱不成。
如違自現他俱不成。
若違共現他俱必成故。
有違現非相符。
如聲非所聞。
有相符非違現。
如聲所聞。
有違現亦相符。
如違自現有符他義。
如勝論立覺樂等德。
非我境界。
若違共現必非相符故。
如是乃至有俱不成非相符。
如對佛法說我以為和合因緣。
有相符非俱不成。
如聲是所聞。
有俱不成亦相符。
謂自兩俱不成亦相符他故。
如是合有三十六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亦比量自教相違。
如以現量合二有二十八四句。
以比量合二有二十一四句。
自教合二有十五四句。
世間合二有十種四句。
自語合二有六四句。
能别合二有三四句。
所别合二有一四句。
如是三合總有八十四種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自教世間相違耶。
如以現量合三有二十一四句。
比量合三有十五四句。
自教合三或有十種四句。
世間合三有六四句。
自語合三有三四句。
能别合三有一四句。
如是四合總有五十六種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耶。
如以現量合四有十五四句。
比量合四有十種四句。
自教合四有六四句。
世間合四有三四句。
自語合四有一四句。
如是五合總有三十五種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能别不極成耶。
如以現量合五有十種四句。
比量合五有六四句。
自教合五有三四句。
世間合五有一四句。
如是六合總有二十種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所别能别不成耶。
如以現量合六有六四句。
比量合六有三四句。
自教合六有一四句。
如是七合總有十種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比量自教世間自語相違能别所别俱不成耶。
如以現量合七有三四句。
比量合七有一四句。
如是八合有四四句。
頗有現量相違。
亦餘八過耶。
如是九合有一四句。
上來二合乃至八合。
有二百一十種四句。
并前一個三十六種四句。
總計合二百四十六種四句。
前雲且答現量一個八種四句。
此論所說現量相違有四過合。
現量自教世間自語。
比量亦四。
比量自教世間自語。
自教亦四。
自教比量世間自語。
世間二違。
世間比量。
或加自教。
或加自語。
自語亦四。
自語比量自教世間。
能别不成唯一能别。
雖違他教。
作他比量皆非失故。
所别不成唯一所别。
或加比量。
彼我非思。
許是我故。
如勝論我。
俱不極成唯違自一。
或加比量。
彼我非和合因緣許是我故。
如數論我。
相符唯一。
謂自相符。
如是總說有二違一。
能别相符。
有二違二。
所别及俱不極成。
有四違四。
現量比量自教自語。
其世間相違不定或二。
或三。
或四。
如前總為四類。
如上所說九種過中。
或少或多。
如各自處。
且為大例。
一一過中有自他俱不俱全分一分二種四句。
以現量中初違自現。
對比量中違自比為四句雲。
有違自全現非違自全比量。
有違自全比非違自全現。
有違自全現亦違自全比。
有非違自全現亦非違自全比。
為初四句。
其比量中既有八句。
如自現相對為四句。
以現量中餘七。
對比量中八句。
各為四句亦爾。
如是比量相對為句。
計有六十四種四句。
如是以現量八句。
乃至對相符極成八句合計既現量八句一個有八類六十四種四句。
合成五百一十二種四句。
以比量句對餘七種六十四種四句。
合成四百四十八種四句。
自教對餘六種六十四句。
合成三百八十四種四句。
世間對餘五種六十四句。
合成三百二十種四句。
自語對餘四種六十四句。
合成二百五十六種四句。
能别對餘三種六十四句。
合成一百九十二種四句。
所别對餘二種六十四句。
合成一百二十八種四句。
俱不極成對餘一種六十四句。
總計合有二千三百四種四句。
是句非句。
準前八句。
各如理思。
恐憂文繁。
所以略止。
論。
如是多言是遣諸法自相門故不容成故立無果故。
名似立宗過。
述曰。
此第三段随指釋結。
如是多言。
牒前九過。
下之三故。
釋過所由。
名似立宗。
總結成也。
是遣諸法自相門故。
釋立初五相違所由。
此中意說。
宗之有法名為自相。
局附自體不共他故。
立敵證智名之為門。
由能照顯法自相故。
立法有法。
拟生他順智。
今标宗義。
他智解返生。
異智既生。
正解不起。
無由照解所立宗義。
故名遣門。
又則自相名之為門以能通生敵證智故凡立宗義能生他智可名為門。
前五立宗不令自相。
正生敵證真智解故。
名遣諸法自相之門。
不容成故容謂可有。
宗依無過。
宗可有成。
依既不成。
更須成立。
故所立宗不容成也。
故似宗内。
立次三過。
立無果者。
果謂果利。
對敵申宗。
本争先競。
返順他義。
所立無果。
由此相符亦為過失。
結此九過名似立宗。
然雜集論第十六雲。
立宗者。
謂以所應成。
自所許義。
宣示于他。
令彼解了。
此簡五失。
師子覺說。
若不言以所應成者。
自宗已成。
而說示他。
應名立宗。
此言意說。
若非今競所應成義。
但說自宗先已成義。
應名立宗。
若不言自所許義者。
說示他宗所應成義應名立宗。
此二以簡相符極成。
若不言他者。
獨唱此言應名立宗。
今要有敵亦為九過。
彼說無敵亦為過故。
若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