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昙毗婆沙論 第四十一卷
關燈
小
中
大
先作是說。
随順義是枝。
若法随順彼地者立枝。
念随順第四禅故立枝慧不随順故不立枝。
複次第四禅道。
多諸留難。
他地有留難。
自地無留難者。
第三禅地樂受。
于一切生死中最勝。
行者貪着故。
不求離上地欲。
是故佛作是說。
汝等應當正念。
莫為第三禅地樂之所覆沒。
以自地無留難故。
不立慧為枝。
複次第四禅地。
立不苦不樂受為枝。
不苦不樂受。
是無明分。
慧是明分。
明無明。
是相違法故 問曰。
若是禅枝。
亦是助道分耶。
答曰。
或是禅枝非助道分。
乃至廣作四句。
是禅枝非助道分者。
初禅觀第三禅樂第四禅不苦不樂是也。
是助道分非禅枝者。
精進正語正業正命是也。
是禅枝亦是助道分者。
諸餘助道分是也。
非禅枝非助道分者。
除上爾所事。
問曰。
初禅觀第三禅樂。
第四禅不苦不樂。
何故不立助道分耶。
答曰。
以覆蔽故。
初禅地觀。
為覺所覆蔽故。
不立助道分。
第三禅地樂。
為猗樂所覆蔽故。
不立助道分。
第四禅地。
不苦不樂。
為行舍所覆蔽故。
不立助道分。
以如是事故。
不立助道分。
問曰。
精進何故不立禅枝。
答曰。
禅枝于得地勝。
精進于他地勝。
初禅地精進。
作第二禅地方便勝。
乃至無所有處精進。
作非想非非想處方便勝。
複次精進與生定法相妨。
與何生定法相妨。
答曰。
樂如說樂故。
定心生衆生行精進者必苦。
問曰。
何故正語正業正命。
不立禅枝耶。
答曰。
禅枝是相應。
是有緣。
是有行。
是有依。
是有勢用。
正語正業正命。
與此相違。
故不立禅枝。
問曰。
若是禅枝。
亦是念處耶。
若是念處。
亦是禅枝耶。
若是禅枝。
亦是正斷神足根力覺道分耶。
若是正斷神足根力覺道分。
亦是禅枝耶。
應随相廣說。
複作是問曰。
若是初禅枝。
亦是助道分耶。
若是助道分。
亦是初禅枝耶。
乃至第四禅問亦如是。
應随相廣說。
複作是問。
若是初禅枝。
亦是念處正斷神足根力覺道分耶。
若是念處。
乃至八道分。
亦是初禅枝耶。
乃至第四禅。
問亦如是。
應随相廣說 問曰。
諸邊及無色定為立枝不。
若立者。
此中何故不說。
若不立者。
施設經雲何通。
如說頗有空處定于空處定道勝。
根勝定勝枝等耶。
答曰。
有從空處定起次第。
還入空處定。
答曰。
或有說者。
諸邊及無色定立枝。
施設經所說善通。
此中何故不說。
答曰。
應說如初禅。
有五枝邊。
亦有五枝。
除喜增不苦不樂受。
如根本第二禅。
有四枝邊。
亦有四枝除喜增不苦不樂受。
如根本第三禅。
有五枝邊。
亦有五枝除樂增不苦不樂受。
如根本第四禅。
有四枝邊。
亦有四枝。
如第四禅四無色定亦應爾。
評曰。
諸邊及無色定不立枝。
是故此中不說。
問曰。
施設經所說雲何通。
答曰。
此中說根勝道勝定勝者。
以後定用前定為因生故枝等者說覺道枝 問曰。
何故初禅第三禅立五枝。
第二第四禅立四枝耶。
答曰。
先作是說。
随順義是枝。
若法随順彼地者立枝。
五枝随順初禅第三禅故立五枝。
四枝随順第二第四禅故立四枝。
複次欲界是難斷難除難過之界。
必須牢強對治。
是故彼對治初禅立五枝。
第二禅喜。
難斷難除難過故。
必須牢強對治。
是故彼對治第三禅立五枝。
初禅不難斷難除難過故。
不須牢強對治。
是故彼對治第二禅立四枝。
複次為對欲界五種境界愛故。
初禅立五枝為對二禅五種喜愛故。
第三禅立五枝。
初禅無五種境界愛故。
第二禅不立五枝。
第三禅無五種喜愛故。
第四禅不立五枝。
複次欲令行者入超越。
定得随順故。
起五枝定。
入五枝定。
起四枝定。
入四枝定。
問曰。
如起第三禅入空處定。
若是四枝。
或是無枝。
此中雲何得随順耶。
答曰。
一切外法内法所作。
初須随順後事成時。
則不須随順外法所作者。
曾聞有王名旃陀掘。
臣名遮那伽于十二年。
造出金法。
始成得一麥粒許。
便作師子吼。
我今力能造作金山。
内法所作者。
如行者修神足時。
初能舉身離地。
如半胡麻。
轉如胡麻。
半麥一麥。
半指一指。
半寸一寸。
半尺一尺。
半肘一肘。
半尋一尋。
衣鈎衣架。
後若成時。
舉身至阿迦膩吒天。
如是外法内法。
事未成時。
必須随順。
事已成後。
不須随順。
彼超越定亦爾。
事未成時。
起五枝定。
入五枝定。
起四枝定。
入四枝定。
事已成後。
起五枝定。
入四枝定。
若無枝定 佛經說有四種勝心數法定。
受現法樂。
問曰。
何故名四種勝心數法定。
答曰。
彼定有大勢力。
能成大事。
有大功用。
是根本禅。
是故根本四禅名勝心數法定。
複次彼定中。
多諸心數法可得故。
如無量解脫勝處一切處無礙無诤願智半多俱置等。
是故名勝心數法定。
複次行者于彼定。
得多種心受樂。
如無量解脫乃至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
是故名勝心數法定。
受現法樂者。
問曰。
此法亦受後法樂。
不但現法樂。
何故說言受現法樂。
不說受後法樂耶。
答曰。
應說如說受現法樂。
亦應說受後法樂。
而不說者。
當知此說有餘。
複次若說現法樂。
當知已說後法樂。
所以者何。
後法樂必因現法樂故。
如說先于此修定。
後生彼處。
複次現法樂。
能令後法樂相續。
非後法樂能令現法樂相續。
是故說現法樂。
複次現法樂。
是後法樂方便所依門。
複次現法樂。
是一切所信處。
如愚智内道外道。
皆信現法樂後法樂。
或有信者。
或有不信者。
不信後法樂者如外道。
複次諸凡小。
貪着少欲樂。
不求離欲。
佛作是說。
汝等若欲得廣大樂者。
當斷欲愛。
起根本禅現在前。
當受廣大之樂。
複次現法樂一切盡受。
後法樂。
有受者。
有不受者。
以如是等事故。
佛說禅是現法樂。
非後法樂 佛經說。
諸比丘有四種天道。
能令衆生。
不淨者淨。
淨者轉更明勝。
問曰。
雲何立天道。
為以得正決定。
為以盡漏耶。
若以得正決定立天道者。
則應有六。
所以者何。
依六地得正決定故。
六地者。
未至中間根本四禅。
若以盡漏者。
則應有九。
所以者何。
行者依九地。
得盡漏故。
九地者。
謂未至中間四禅三無色定。
答曰。
應作是說。
亦以得正決定。
亦以盡漏。
故立天道。
是說則遮無色定。
問曰。
若然者天道應有六。
尊者波奢說曰。
此中說禅及眷屬故。
有四無六。
尊者瞿沙。
作是說。
此中說清淨天名天。
天有三種。
一假名天。
二生天。
三清淨天。
假名天者。
謂人王等。
生天者。
從四天王天。
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天。
清淨天者。
謂阿羅漢。
此中說清淨天名天。
得二種道。
謂見道修道。
忍道智道。
法智道比智道。
能令身心清淨者。
複次于生天道。
生怖畏想。
欲令安住實義天道故。
佛說此經有四種天道。
生天者。
謂三十三天是也。
彼有四種園林。
一名質多羅咃。
二名頗留沙。
三名彌屍迦婆那。
四名難陀那。
彼園林中。
有四種道。
種種彩女所遊行處。
作諸音樂。
燒衆名香。
安置種種肴膳飲食。
随意生形。
鳥出種種音。
能令諸天。
遊戲園林。
受于快樂。
諸聖亦爾。
滅盡涅槃。
為園林四禅為道。
種種道品善法。
而嚴飾之。
令諸賢聖。
受種種快樂。
入于涅槃。
雲何四種天道。
如比丘離欲惡不善法。
乃至廣說。
問曰。
盡離欲界法。
何故佛但說離欲惡不善法耶。
答曰。
如佛說離欲惡不善法。
當知已說盡離欲界法。
複次此法體應斷。
斷已則不成就。
與聖道相妨。
有漏善法。
不隐沒無記法。
不與聖道相妨。
欲惡不善法。
與聖道相妨。
若斷欲惡不善法。
當知有漏善法不隐沒無記法亦斷。
所以者何。
同一對治斷故。
譬如燈不與炷油器相妨而與闇相妨。
若破闇時。
亦燋炷盡油令器熱。
複次以此法難斷難除難過故。
複次以此法是重惡多諸過患故。
複次此法離欲愛時。
多作留難。
令離欲法不得相續。
如守門人。
不令他人入。
彼亦如是。
複次行者為對除此法故。
修初禅定道。
複次行者以憎惡此法故。
盡離欲界。
複次此法上地所無所不行故。
以如是等事故。
佛說離欲惡不善法◎
随順義是枝。
若法随順彼地者立枝。
念随順第四禅故立枝慧不随順故不立枝。
複次第四禅道。
多諸留難。
他地有留難。
自地無留難者。
第三禅地樂受。
于一切生死中最勝。
行者貪着故。
不求離上地欲。
是故佛作是說。
汝等應當正念。
莫為第三禅地樂之所覆沒。
以自地無留難故。
不立慧為枝。
複次第四禅地。
立不苦不樂受為枝。
不苦不樂受。
是無明分。
慧是明分。
明無明。
是相違法故 問曰。
若是禅枝。
亦是助道分耶。
答曰。
或是禅枝非助道分。
乃至廣作四句。
是禅枝非助道分者。
初禅觀第三禅樂第四禅不苦不樂是也。
是助道分非禅枝者。
精進正語正業正命是也。
是禅枝亦是助道分者。
諸餘助道分是也。
非禅枝非助道分者。
除上爾所事。
問曰。
初禅觀第三禅樂。
第四禅不苦不樂。
何故不立助道分耶。
答曰。
以覆蔽故。
初禅地觀。
為覺所覆蔽故。
不立助道分。
第三禅地樂。
為猗樂所覆蔽故。
不立助道分。
第四禅地。
不苦不樂。
為行舍所覆蔽故。
不立助道分。
以如是事故。
不立助道分。
問曰。
精進何故不立禅枝。
答曰。
禅枝于得地勝。
精進于他地勝。
初禅地精進。
作第二禅地方便勝。
乃至無所有處精進。
作非想非非想處方便勝。
複次精進與生定法相妨。
與何生定法相妨。
答曰。
樂如說樂故。
定心生衆生行精進者必苦。
問曰。
何故正語正業正命。
不立禅枝耶。
答曰。
禅枝是相應。
是有緣。
是有行。
是有依。
是有勢用。
正語正業正命。
與此相違。
故不立禅枝。
問曰。
若是禅枝。
亦是念處耶。
若是念處。
亦是禅枝耶。
若是禅枝。
亦是正斷神足根力覺道分耶。
若是正斷神足根力覺道分。
亦是禅枝耶。
應随相廣說。
複作是問曰。
若是初禅枝。
亦是助道分耶。
若是助道分。
亦是初禅枝耶。
乃至第四禅問亦如是。
應随相廣說。
複作是問。
若是初禅枝。
亦是念處正斷神足根力覺道分耶。
若是念處。
乃至八道分。
亦是初禅枝耶。
乃至第四禅。
問亦如是。
應随相廣說 問曰。
諸邊及無色定為立枝不。
若立者。
此中何故不說。
若不立者。
施設經雲何通。
如說頗有空處定于空處定道勝。
根勝定勝枝等耶。
答曰。
有從空處定起次第。
還入空處定。
答曰。
或有說者。
諸邊及無色定立枝。
施設經所說善通。
此中何故不說。
答曰。
應說如初禅。
有五枝邊。
亦有五枝。
除喜增不苦不樂受。
如根本第二禅。
有四枝邊。
亦有四枝除喜增不苦不樂受。
如根本第三禅。
有五枝邊。
亦有五枝除樂增不苦不樂受。
如根本第四禅。
有四枝邊。
亦有四枝。
如第四禅四無色定亦應爾。
評曰。
諸邊及無色定不立枝。
是故此中不說。
問曰。
施設經所說雲何通。
答曰。
此中說根勝道勝定勝者。
以後定用前定為因生故枝等者說覺道枝 問曰。
何故初禅第三禅立五枝。
第二第四禅立四枝耶。
答曰。
先作是說。
随順義是枝。
若法随順彼地者立枝。
五枝随順初禅第三禅故立五枝。
四枝随順第二第四禅故立四枝。
複次欲界是難斷難除難過之界。
必須牢強對治。
是故彼對治初禅立五枝。
第二禅喜。
難斷難除難過故。
必須牢強對治。
是故彼對治第三禅立五枝。
初禅不難斷難除難過故。
不須牢強對治。
是故彼對治第二禅立四枝。
複次為對欲界五種境界愛故。
初禅立五枝為對二禅五種喜愛故。
第三禅立五枝。
初禅無五種境界愛故。
第二禅不立五枝。
第三禅無五種喜愛故。
第四禅不立五枝。
複次欲令行者入超越。
定得随順故。
起五枝定。
入五枝定。
起四枝定。
入四枝定。
問曰。
如起第三禅入空處定。
若是四枝。
或是無枝。
此中雲何得随順耶。
答曰。
一切外法内法所作。
初須随順後事成時。
則不須随順外法所作者。
曾聞有王名旃陀掘。
臣名遮那伽于十二年。
造出金法。
始成得一麥粒許。
便作師子吼。
我今力能造作金山。
内法所作者。
如行者修神足時。
初能舉身離地。
如半胡麻。
轉如胡麻。
半麥一麥。
半指一指。
半寸一寸。
半尺一尺。
半肘一肘。
半尋一尋。
衣鈎衣架。
後若成時。
舉身至阿迦膩吒天。
如是外法内法。
事未成時。
必須随順。
事已成後。
不須随順。
彼超越定亦爾。
事未成時。
起五枝定。
入五枝定。
起四枝定。
入四枝定。
事已成後。
起五枝定。
入四枝定。
若無枝定 佛經說有四種勝心數法定。
受現法樂。
問曰。
何故名四種勝心數法定。
答曰。
彼定有大勢力。
能成大事。
有大功用。
是根本禅。
是故根本四禅名勝心數法定。
複次彼定中。
多諸心數法可得故。
如無量解脫勝處一切處無礙無诤願智半多俱置等。
是故名勝心數法定。
複次行者于彼定。
得多種心受樂。
如無量解脫乃至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
是故名勝心數法定。
受現法樂者。
問曰。
此法亦受後法樂。
不但現法樂。
何故說言受現法樂。
不說受後法樂耶。
答曰。
應說如說受現法樂。
亦應說受後法樂。
而不說者。
當知此說有餘。
複次若說現法樂。
當知已說後法樂。
所以者何。
後法樂必因現法樂故。
如說先于此修定。
後生彼處。
複次現法樂。
能令後法樂相續。
非後法樂能令現法樂相續。
是故說現法樂。
複次現法樂。
是後法樂方便所依門。
複次現法樂。
是一切所信處。
如愚智内道外道。
皆信現法樂後法樂。
或有信者。
或有不信者。
不信後法樂者如外道。
複次諸凡小。
貪着少欲樂。
不求離欲。
佛作是說。
汝等若欲得廣大樂者。
當斷欲愛。
起根本禅現在前。
當受廣大之樂。
複次現法樂一切盡受。
後法樂。
有受者。
有不受者。
以如是等事故。
佛說禅是現法樂。
非後法樂 佛經說。
諸比丘有四種天道。
能令衆生。
不淨者淨。
淨者轉更明勝。
問曰。
雲何立天道。
為以得正決定。
為以盡漏耶。
若以得正決定立天道者。
則應有六。
所以者何。
依六地得正決定故。
六地者。
未至中間根本四禅。
若以盡漏者。
則應有九。
所以者何。
行者依九地。
得盡漏故。
九地者。
謂未至中間四禅三無色定。
答曰。
應作是說。
亦以得正決定。
亦以盡漏。
故立天道。
是說則遮無色定。
問曰。
若然者天道應有六。
尊者波奢說曰。
此中說禅及眷屬故。
有四無六。
尊者瞿沙。
作是說。
此中說清淨天名天。
天有三種。
一假名天。
二生天。
三清淨天。
假名天者。
謂人王等。
生天者。
從四天王天。
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天。
清淨天者。
謂阿羅漢。
此中說清淨天名天。
得二種道。
謂見道修道。
忍道智道。
法智道比智道。
能令身心清淨者。
複次于生天道。
生怖畏想。
欲令安住實義天道故。
佛說此經有四種天道。
生天者。
謂三十三天是也。
彼有四種園林。
一名質多羅咃。
二名頗留沙。
三名彌屍迦婆那。
四名難陀那。
彼園林中。
有四種道。
種種彩女所遊行處。
作諸音樂。
燒衆名香。
安置種種肴膳飲食。
随意生形。
鳥出種種音。
能令諸天。
遊戲園林。
受于快樂。
諸聖亦爾。
滅盡涅槃。
為園林四禅為道。
種種道品善法。
而嚴飾之。
令諸賢聖。
受種種快樂。
入于涅槃。
雲何四種天道。
如比丘離欲惡不善法。
乃至廣說。
問曰。
盡離欲界法。
何故佛但說離欲惡不善法耶。
答曰。
如佛說離欲惡不善法。
當知已說盡離欲界法。
複次此法體應斷。
斷已則不成就。
與聖道相妨。
有漏善法。
不隐沒無記法。
不與聖道相妨。
欲惡不善法。
與聖道相妨。
若斷欲惡不善法。
當知有漏善法不隐沒無記法亦斷。
所以者何。
同一對治斷故。
譬如燈不與炷油器相妨而與闇相妨。
若破闇時。
亦燋炷盡油令器熱。
複次以此法難斷難除難過故。
複次以此法是重惡多諸過患故。
複次此法離欲愛時。
多作留難。
令離欲法不得相續。
如守門人。
不令他人入。
彼亦如是。
複次行者為對除此法故。
修初禅定道。
複次行者以憎惡此法故。
盡離欲界。
複次此法上地所無所不行故。
以如是等事故。
佛說離欲惡不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