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昙毗婆沙論 第四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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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佛經唯說知苦。
複次衆生無始已來。
于此無常無我無樂無淨陰中。
計有常我樂淨。
誰能斷如是颠倒。
唯有知苦。
是故佛經唯說知苦。
複次為斷貪着陰者故。
衆生無始已來為此陰受苦痛逼切。
如負重擔受是苦已。
複追求陰。
以追求故。
複更生陰。
猶如小兒為乳母所打還複歸趣。
彼亦如是。
為苦所逼。
還複歸苦。
是故佛經唯說知苦。
複次行者見苦時。
令無始已來谄曲之心邪見颠倒煩惱惡行皆令正直。
是故佛經唯說知苦。
複次若知苦時。
亦名斷苦。
若斷集時。
不名知集。
是故佛經唯說知苦。
複次行者知苦時。
住不颠倒想。
無有是處。
以分别故。
說若行者知苦更不知餘谛。
若有人問。
此陰為是常。
是無常耶。
答言無常。
無一刹那住故。
是苦是樂耶。
答言是苦。
如熱鐵丸。
是淨不淨耶。
答言不淨。
猶如糞穢。
有我無我耶。
答言中無有人。
無作者受者。
但是諸行糞穢之聚。
複次苦如癰瘡。
常自困苦。
如箭入身。
如刀自割。
如毒自殺。
如火自燒。
如怨自害。
如住邊城多受厄難。
複次行者見苦時。
名真佛出世間。
如法入佛法。
得無障礙。
受行佛法。
複次行者見苦時。
舍舊緣得新緣。
舍共得不共。
舍世間得出世間。
複次行者見苦時。
未開無漏道門今開。
未曾舍凡夫性今舍。
未曾得聖道今得。
複次行者見苦時。
舍名得名。
舍界得界。
舍性得性。
舍名得名者。
舍凡夫名得聖人名。
舍界得界者。
舍凡夫界。
得聖人界。
舍性得性者。
舍凡夫性。
得聖人性。
複次行者見苦時。
得心不得心因。
得業不得業因。
得明不得明因。
複次行者見苦時。
得離五人聚入八人聚。
五人聚者。
謂五逆人。
八人聚者。
謂四向四果。
複次行者見苦時。
舍如樹華凡夫性。
得住如門阃聖性。
複次行者見苦時。
初得于法不壞信。
複次行者見苦時。
得無有是處法。
如說無有是處。
是見谛具足人。
不故殺生。
不故犯戒。
乃至廣說。
以如是等事故。
佛經唯說知苦。
佛經說集聖谛應知應斷。
阿毗昙說。
雲何斷法。
謂有漏法。
若作是說。
生後有愛是。
集聖谛者。
則生是難。
如阿毗昙說。
雲何斷法。
一切有漏法。
何故佛經但說生彼有愛是集谛耶。
答曰。
前說愛。
所以此中應廣說。
若作是說一切有漏因是集谛。
則生是難。
如苦亦應斷。
何故佛經但說斷集。
答曰。
為不生苦故。
佛作是說。
汝等若不欲苦。
應當斷集。
若斷集者。
苦則不生。
複次為不生果故。
佛作是說。
若汝等不欲果者。
應當斷因。
若斷因者。
果則不生。
複次欲斷苦流故。
猶如水相續流。
若不斷其源。
則水流不止。
若斷其源。
水則不流。
如是若不斷苦源。
苦流不止。
若斷苦源。
苦流則止。
複次若斷集者。
則斷俱因。
俱系得解。
得無漏解脫得。
斷非想非非想處一切遍因。
複次若斷因者果亦斷。
因若滅果亦滅。
舍因亦舍果。
吐因亦吐果。
複次為舍重擔。
如人身負重擔上崄難處。
為此重擔之所逼切。
他人語言。
汝若為此重擔所逼切者。
應斷其擔索。
若擔索斷。
擔自當堕。
衆生亦爾。
身負陰擔。
上于生死險難之山。
為此陰擔之所逼切。
佛作是說。
汝等若不欲負陰擔者。
應斷于集若斷于集。
陰擔則堕。
複次為對外道故。
外道不欲苦果。
而不斷因。
猶如愚狗舍人逐塊。
外道亦爾。
不斷苦因。
不欲苦果。
佛作是說。
汝等若不欲苦果。
當斷其因。
若斷其因。
苦則不生。
複次集中已有三界上中下果。
佛作是說。
汝等若于三界上中下果。
不欲求者。
應當斷集。
若斷集者。
則三界上中下果。
更不複生。
複次以集能生三苦故。
三苦者謂欲界色界無色界苦。
佛作是說。
汝等不欲三苦者。
應當斷集。
廣說如上。
複次以集能生四苦故。
四苦者謂四生。
佛作是說。
汝等若不欲四苦者。
廣說如上。
複次以集能生五苦故。
五苦者謂五趣。
佛作是說。
汝等若不欲五苦者。
廣說如上。
以如是等事故。
佛經說集應知應斷 佛經說苦滅聖谛應知應證。
阿毗昙說。
雲何得作證法。
答曰。
一切善法。
問曰。
如阿毗昙說一切善法應證。
佛經何故唯說證滅。
答曰。
此滅是解脫。
亦是不系相。
複次此滅無處所。
無有所依。
複次此滅是因無果。
是果無因。
複次此滅是因非有因。
是所作非有所作。
是緣非有緣。
是離非有離。
是果非有果。
複次此滅能令陰無非無法體。
複次此滅息三攝四舍五。
複次此滅是一味種種道果。
淨于四姓。
名無上法。
複次此滅是無漏。
得是有漏無漏。
滅是非學非無學。
得是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滅是不系。
得是系不系。
滅是無斷。
得是修道斷或不斷。
滅是滅谛攝。
得是苦谛集谛道谛攝。
複次此滅是善是常。
是善離陰。
是善無有上中下。
是無前後際。
複次此滅是沙門果非沙門。
是婆羅門果非婆羅門。
是梵行果非梵行。
是道果非道。
以如是等事故。
佛經說應證滅。
佛經說苦滅道聖谛應知應修。
阿毗昙說。
雲何修法。
答曰。
一切有為善法。
問曰。
如阿毗昙說一切有為善法皆應修。
何故佛經但說修道。
答曰。
以道應修應習故。
複次以道有二種修故。
一得修。
二行修。
世俗道有四種修。
謂得修。
行修。
對治修。
除去修。
複次此道修時。
不斷緣愛。
世俗道修時。
斷于緣愛。
複次此道修時。
其性出而不沒。
世俗道修時。
其性亦出亦沒。
于欲界而出。
于初禅而沒。
乃至于無所有處而出。
于非想非非想處而沒。
問曰。
無漏道亦爾。
離欲界欲。
而生初禅。
乃至離無所有處欲。
而生非想非非想處。
答曰。
世俗道。
于彼處生報。
非無漏道。
複次此道若修。
則滅損毀壞于有。
世俗道修時。
則增益長養于有。
複次此道若修則令有不相續斷。
增長生老病死法。
世俗道修時。
令有相續增長生老病死法。
複次此道若修是滅苦集道。
是滅增長生老病死道。
世俗道修時。
是苦集道。
是增長生老病死道。
複次此道修時。
不為身見作所緣。
乃至不堕苦集谛中。
世俗道雖修為身見作所緣。
乃至堕苦集谛中。
複次此道修時。
不為界趣生增長生死法作因。
世俗道雖修為界趣生增長生死法作因。
複次此道修時。
能盡界趣生增長生死法。
世俗道雖修不能盡界趣生增長生死法。
複次此道修時。
是沙門是沙門果。
是婆羅門是婆羅門果。
是梵行是梵行果是有果。
以如是等事故。
佛經唯說修道。
問曰。
聖行名有十六種。
體有幾耶。
答曰。
或有說者。
名有十六體有七。
緣苦四行。
名有四體亦有四。
緣集四行。
名有四體有一。
緣滅道亦爾。
問曰。
何故緣苦四行。
名有四體亦有四。
答曰。
緣苦四行。
是颠倒近對治。
如颠倒。
名有四體亦有四。
此行亦爾。
評曰。
應作是說。
聖行名有十六。
體有十六。
如名體。
名數體數名相體相名異體異。
當知亦如是。
問曰。
聖行體性是何。
答曰。
體性是慧。
彼慧體是行行餘行。
亦為行所行彼相應法體。
非行行餘行。
亦為行所行。
彼共有法體。
非行不行餘行。
為行所行。
複有說者。
聖行是心心數法。
若作是說。
聖行體性。
是心心數法者。
相應法體性。
是行行餘行。
為行所行。
不相應法體。
非行不行餘行。
為行所行。
複有說者。
聖行體性。
是一切法。
若作是說。
聖行體性是一切法者。
相應法體。
是行行餘行。
為行所行。
不相應法體。
是行不行餘行。
為行所行。
評曰。
應作是說。
聖行體性是慧。
如先所說。
此是行體性。
乃至廣說 已說體性。
所以今當說。
何故名無常行。
乃至名乘行耶。
答曰。
以二事故。
是無常。
一以所作。
二屬于緣。
所作者。
一切有為法所作。
唯一刹那頃。
屬于緣者。
待因緣而生。
苦痛逼切。
如負重擔。
是苦對我所見故是空。
對我見故是無我。
因如種子法。
集如出現法。
有如相續法。
能生故是緣。
如泥團杖輪水縷等合集故瓶生。
彼亦如是。
諸陰盡是滅。
無三相故是止。
是善是常故。
是妙是離。
更無所離故是離。
對邪道故是道。
對不正故是正。
能到解脫城故是迹。
體性是出。
不沉沒故是乘。
複次非
複次衆生無始已來。
于此無常無我無樂無淨陰中。
計有常我樂淨。
誰能斷如是颠倒。
唯有知苦。
是故佛經唯說知苦。
複次為斷貪着陰者故。
衆生無始已來為此陰受苦痛逼切。
如負重擔受是苦已。
複追求陰。
以追求故。
複更生陰。
猶如小兒為乳母所打還複歸趣。
彼亦如是。
為苦所逼。
還複歸苦。
是故佛經唯說知苦。
複次行者見苦時。
令無始已來谄曲之心邪見颠倒煩惱惡行皆令正直。
是故佛經唯說知苦。
複次若知苦時。
亦名斷苦。
若斷集時。
不名知集。
是故佛經唯說知苦。
複次行者知苦時。
住不颠倒想。
無有是處。
以分别故。
說若行者知苦更不知餘谛。
若有人問。
此陰為是常。
是無常耶。
答言無常。
無一刹那住故。
是苦是樂耶。
答言是苦。
如熱鐵丸。
是淨不淨耶。
答言不淨。
猶如糞穢。
有我無我耶。
答言中無有人。
無作者受者。
但是諸行糞穢之聚。
複次苦如癰瘡。
常自困苦。
如箭入身。
如刀自割。
如毒自殺。
如火自燒。
如怨自害。
如住邊城多受厄難。
複次行者見苦時。
名真佛出世間。
如法入佛法。
得無障礙。
受行佛法。
複次行者見苦時。
舍舊緣得新緣。
舍共得不共。
舍世間得出世間。
複次行者見苦時。
未開無漏道門今開。
未曾舍凡夫性今舍。
未曾得聖道今得。
複次行者見苦時。
舍名得名。
舍界得界。
舍性得性。
舍名得名者。
舍凡夫名得聖人名。
舍界得界者。
舍凡夫界。
得聖人界。
舍性得性者。
舍凡夫性。
得聖人性。
複次行者見苦時。
得心不得心因。
得業不得業因。
得明不得明因。
複次行者見苦時。
得離五人聚入八人聚。
五人聚者。
謂五逆人。
八人聚者。
謂四向四果。
複次行者見苦時。
舍如樹華凡夫性。
得住如門阃聖性。
複次行者見苦時。
初得于法不壞信。
複次行者見苦時。
得無有是處法。
如說無有是處。
是見谛具足人。
不故殺生。
不故犯戒。
乃至廣說。
以如是等事故。
佛經唯說知苦。
佛經說集聖谛應知應斷。
阿毗昙說。
雲何斷法。
謂有漏法。
若作是說。
生後有愛是。
集聖谛者。
則生是難。
如阿毗昙說。
雲何斷法。
一切有漏法。
何故佛經但說生彼有愛是集谛耶。
答曰。
前說愛。
所以此中應廣說。
若作是說一切有漏因是集谛。
則生是難。
如苦亦應斷。
何故佛經但說斷集。
答曰。
為不生苦故。
佛作是說。
汝等若不欲苦。
應當斷集。
若斷集者。
苦則不生。
複次為不生果故。
佛作是說。
若汝等不欲果者。
應當斷因。
若斷因者。
果則不生。
複次欲斷苦流故。
猶如水相續流。
若不斷其源。
則水流不止。
若斷其源。
水則不流。
如是若不斷苦源。
苦流不止。
若斷苦源。
苦流則止。
複次若斷集者。
則斷俱因。
俱系得解。
得無漏解脫得。
斷非想非非想處一切遍因。
複次若斷因者果亦斷。
因若滅果亦滅。
舍因亦舍果。
吐因亦吐果。
複次為舍重擔。
如人身負重擔上崄難處。
為此重擔之所逼切。
他人語言。
汝若為此重擔所逼切者。
應斷其擔索。
若擔索斷。
擔自當堕。
衆生亦爾。
身負陰擔。
上于生死險難之山。
為此陰擔之所逼切。
佛作是說。
汝等若不欲負陰擔者。
應斷于集若斷于集。
陰擔則堕。
複次為對外道故。
外道不欲苦果。
而不斷因。
猶如愚狗舍人逐塊。
外道亦爾。
不斷苦因。
不欲苦果。
佛作是說。
汝等若不欲苦果。
當斷其因。
若斷其因。
苦則不生。
複次集中已有三界上中下果。
佛作是說。
汝等若于三界上中下果。
不欲求者。
應當斷集。
若斷集者。
則三界上中下果。
更不複生。
複次以集能生三苦故。
三苦者謂欲界色界無色界苦。
佛作是說。
汝等不欲三苦者。
應當斷集。
廣說如上。
複次以集能生四苦故。
四苦者謂四生。
佛作是說。
汝等若不欲四苦者。
廣說如上。
複次以集能生五苦故。
五苦者謂五趣。
佛作是說。
汝等若不欲五苦者。
廣說如上。
以如是等事故。
佛經說集應知應斷 佛經說苦滅聖谛應知應證。
阿毗昙說。
雲何得作證法。
答曰。
一切善法。
問曰。
如阿毗昙說一切善法應證。
佛經何故唯說證滅。
答曰。
此滅是解脫。
亦是不系相。
複次此滅無處所。
無有所依。
複次此滅是因無果。
是果無因。
複次此滅是因非有因。
是所作非有所作。
是緣非有緣。
是離非有離。
是果非有果。
複次此滅能令陰無非無法體。
複次此滅息三攝四舍五。
複次此滅是一味種種道果。
淨于四姓。
名無上法。
複次此滅是無漏。
得是有漏無漏。
滅是非學非無學。
得是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滅是不系。
得是系不系。
滅是無斷。
得是修道斷或不斷。
滅是滅谛攝。
得是苦谛集谛道谛攝。
複次此滅是善是常。
是善離陰。
是善無有上中下。
是無前後際。
複次此滅是沙門果非沙門。
是婆羅門果非婆羅門。
是梵行果非梵行。
是道果非道。
以如是等事故。
佛經說應證滅。
佛經說苦滅道聖谛應知應修。
阿毗昙說。
雲何修法。
答曰。
一切有為善法。
問曰。
如阿毗昙說一切有為善法皆應修。
何故佛經但說修道。
答曰。
以道應修應習故。
複次以道有二種修故。
一得修。
二行修。
世俗道有四種修。
謂得修。
行修。
對治修。
除去修。
複次此道修時。
不斷緣愛。
世俗道修時。
斷于緣愛。
複次此道修時。
其性出而不沒。
世俗道修時。
其性亦出亦沒。
于欲界而出。
于初禅而沒。
乃至于無所有處而出。
于非想非非想處而沒。
問曰。
無漏道亦爾。
離欲界欲。
而生初禅。
乃至離無所有處欲。
而生非想非非想處。
答曰。
世俗道。
于彼處生報。
非無漏道。
複次此道若修。
則滅損毀壞于有。
世俗道修時。
則增益長養于有。
複次此道若修則令有不相續斷。
增長生老病死法。
世俗道修時。
令有相續增長生老病死法。
複次此道若修是滅苦集道。
是滅增長生老病死道。
世俗道修時。
是苦集道。
是增長生老病死道。
複次此道修時。
不為身見作所緣。
乃至不堕苦集谛中。
世俗道雖修為身見作所緣。
乃至堕苦集谛中。
複次此道修時。
不為界趣生增長生死法作因。
世俗道雖修為界趣生增長生死法作因。
複次此道修時。
能盡界趣生增長生死法。
世俗道雖修不能盡界趣生增長生死法。
複次此道修時。
是沙門是沙門果。
是婆羅門是婆羅門果。
是梵行是梵行果是有果。
以如是等事故。
佛經唯說修道。
問曰。
聖行名有十六種。
體有幾耶。
答曰。
或有說者。
名有十六體有七。
緣苦四行。
名有四體亦有四。
緣集四行。
名有四體有一。
緣滅道亦爾。
問曰。
何故緣苦四行。
名有四體亦有四。
答曰。
緣苦四行。
是颠倒近對治。
如颠倒。
名有四體亦有四。
此行亦爾。
評曰。
應作是說。
聖行名有十六。
體有十六。
如名體。
名數體數名相體相名異體異。
當知亦如是。
問曰。
聖行體性是何。
答曰。
體性是慧。
彼慧體是行行餘行。
亦為行所行彼相應法體。
非行行餘行。
亦為行所行。
彼共有法體。
非行不行餘行。
為行所行。
複有說者。
聖行是心心數法。
若作是說。
聖行體性。
是心心數法者。
相應法體性。
是行行餘行。
為行所行。
不相應法體。
非行不行餘行。
為行所行。
複有說者。
聖行體性。
是一切法。
若作是說。
聖行體性是一切法者。
相應法體。
是行行餘行。
為行所行。
不相應法體。
是行不行餘行。
為行所行。
評曰。
應作是說。
聖行體性是慧。
如先所說。
此是行體性。
乃至廣說 已說體性。
所以今當說。
何故名無常行。
乃至名乘行耶。
答曰。
以二事故。
是無常。
一以所作。
二屬于緣。
所作者。
一切有為法所作。
唯一刹那頃。
屬于緣者。
待因緣而生。
苦痛逼切。
如負重擔。
是苦對我所見故是空。
對我見故是無我。
因如種子法。
集如出現法。
有如相續法。
能生故是緣。
如泥團杖輪水縷等合集故瓶生。
彼亦如是。
諸陰盡是滅。
無三相故是止。
是善是常故。
是妙是離。
更無所離故是離。
對邪道故是道。
對不正故是正。
能到解脫城故是迹。
體性是出。
不沉沒故是乘。
複次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