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昙毗婆沙論 第三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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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種。
一一道中。
為說有幾根。
答曰。
彼婆羅門。
雖複黠慧。
其性谄曲。
有如是念。
若我作如是問者。
沙門瞿昙。
當選好者而說。
佛告婆羅門。
有二十二根。
謂眼根。
乃至知已根。
如來說如是等根。
能攝一切根義。
汝婆羅門。
若有人言。
沙門瞿昙。
所說諸根。
我能遮止。
更說餘根但有是言。
而無有實。
若還問者。
亦不能知。
反生愚惑。
所以者何。
非其境界故問曰。
何故複作是說。
若有人言。
乃至廣說。
答曰。
欲止彼人先所聞。
或說一根者。
乃至說百二十根者。
皆非如實我。
雖有一切知見。
不能于二十二根減一根說二十一。
增一根說二十三。
何況外道小智小見邪慧之者。
以是事故。
彼婆羅門。
往詣佛所。
但問諸根。
不問陰界入真谛沙門果緣起助道法。
問曰。
二十二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幾。
答曰。
阿毗昙者。
作如是說。
二十二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十七。
彼作是說。
五根更無别體。
謂男根。
女根。
未知欲知根。
知根。
知已根。
問曰。
彼何故說男根女根無别體。
答曰。
彼說身根外更無男根女根别體如說。
雲何男根。
答曰。
身根少分。
雲何女根。
答曰。
身根少分。
何故三無漏根。
無有别體。
答曰。
九根之外。
更無三根别體。
九根者。
意根。
樂根。
喜根。
舍根。
信等五根。
此九根。
有時名未知欲知根。
有時名知根。
有時名知已根。
在見道時。
名未知欲知根。
在修道時。
名知根。
在無學道時。
名知已根。
複次在堅信堅法身中。
名未知欲知根。
在信解脫見到身證身中。
名知根。
在慧解脫俱解脫身中。
名知已根。
所以者何。
九根合聚。
名未知欲知根。
九根合聚。
名知根。
九根合聚。
名知已根。
以是事故。
說三無漏根無有别體。
是故說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十七。
尊者昙摩多羅。
作如是說。
二十二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十四。
向說五根無有别體。
更說三根亦無别體。
謂命根舍根定根。
問曰。
彼何故說命根無别體。
答曰。
命根是心不相應行陰。
彼說心不相應行陰無有别體。
何故說舍根。
無别體。
答曰。
彼說苦受樂受外更無别舍受。
諸所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
雲何名受。
問曰。
若然者雲何通佛經。
佛經說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答曰。
彼作是說。
樂受或時上或時下。
或時黠慧。
或時不黠慧。
或時寂靜。
或時不寂靜。
苦受亦爾。
若樂受中下者。
苦受中下者。
樂受中不黠慧者。
苦受中不黠慧者。
樂受中寂靜者。
苦受中寂靜者。
是名不苦不樂受。
此不決定在一分中。
其猶如疑無有決定。
問曰。
何故說定根無有别體。
答曰。
彼作是說。
心外無别定根。
如說雲何定根。
答曰。
一心是也。
是故彼說二十二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十四。
尊者佛陀提婆作如是說。
二十二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一謂意根。
彼說有為法作二分。
一四大分。
二心分。
四大之外無别造色。
心外更無别數法。
彼作是說。
諸色是四大差别。
諸無色根是心差别。
是故說二十二根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一謂意根。
評曰。
如前說者好。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十七如名體。
名假體假名異相體異相分别名分别體知名知體亦如是。
此是根體。
乃至廣說。
已說體性。
所以今當說。
何故名根。
根是何義。
答曰。
威勢義是根義。
明義是根義。
異義是根義。
喜觀義是根義。
勝義是根義。
最義是根義。
主義是根義。
問曰。
若威勢義是根義者。
一切有為法。
展轉有威勢。
無為法于有為法亦有威勢。
如是一切有為法盡應是根。
佛何故獨立此二十二法為根。
尊者婆奢說曰。
佛世尊決定知法相。
亦知勢用。
餘人所不知。
若法有根相者立根。
若法無根相者不立根。
複次威勢緣。
或有下者。
或有上者。
或有減者。
或有增者。
若上者增者立根。
若減者下者。
是非根法。
複次雖有為法展轉有威勢。
無為法于有為法亦有威勢。
不如二十二根威勢無明義無異義無喜觀義無勝義無最義無主義。
如一切衆生。
展轉有威勢緣。
或有勝者。
如閻羅王于地獄衆生。
師子王于獸中。
村主于村中。
王于國中。
轉輪聖王于四天下。
自在天王于欲界。
梵天王于千世界。
佛于三界。
佛有如是威勢。
勝一切衆生。
如是一切有為法。
雖展轉有威勢。
無為法于有為法有威勢。
不如二十二根威勢有明義乃至主義。
以是事故。
威勢義明義。
乃至主義是根義 問曰。
若威勢義是根義者。
于何處有威勢耶。
答曰。
眼根于四處作威勢緣勝。
一自莊嚴身。
二護自身。
三為眼識及眼識相應作所依。
四獨能見色。
自莊嚴身者。
雖有妙身一切肢體具足。
若無眼根。
則無威勢。
護自身者。
眼根能見好不好色。
好者從之。
惡者避之。
令此身久住。
為眼識及眼識相應法作所依者。
眼識及相應。
依眼根生。
獨能見色者。
眼根能見色。
餘二十一根所不能。
耳根于四處。
作威勢緣勝。
一自莊嚴身。
二護自身。
三為耳識及耳識相應作所依。
四獨能聞聲。
自莊嚴身者。
雖有妙身一切肢體具足。
若無耳根則無威勢。
護自身者。
耳根能聞好不好聲。
好者從之。
惡者避之。
令此身久住。
為耳識及識相應法作所依者。
耳識及相應。
依耳根生。
獨能聞聲者。
耳根能聞聲。
餘二十一根所不能。
複有說者。
眼根擁護生身。
作威勢緣勝。
如偈說 譬如眼明人能避崄惡道 世有聰明人能遠離諸惡 耳根擁護法身。
作威勢緣勝。
如偈說 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離 多聞舍無義多聞到涅槃 複有說者。
此二俱擁護生身法身。
作威勢緣勝。
擁護生身者如上說。
擁護法身者。
眼根親近善知識。
作威勢緣勝。
耳根從其聞法。
作威勢緣勝。
親近善知識。
從其聞法。
能生内正思惟。
如法修行。
以是事故。
經作是說。
梵摩喻婆羅門。
二根不壞。
謂眼根耳根。
問曰。
何故于諸根聚中。
說二根不壞。
答曰。
以此二根。
佛出世時。
能入佛法門故。
複次以此二根。
能解知佛法。
如說比丘當知。
若不能如實知他心者。
應以二處觀察如來。
一以眼觀色。
二以耳聽聲。
鼻舌身根。
于四處作威勢緣勝。
一莊嚴自身。
二護自身。
三能為鼻識舌識身識及相應法作所依。
四鼻獨能嗅香。
舌獨能知味。
身獨能覺觸。
莊嚴自身者。
雖有妙身一切肢體具足。
若于此三根。
無一一根者則無威勢。
護自身者。
以此三根故。
能食揣食。
令身久住。
所以者何。
以揣食是香味觸入故。
為三識及相應法作所依者。
依此三根。
能生三識。
鼻根獨能嗅香者。
鼻根能嗅香。
餘二十一根所不能。
舌根獨能知味者。
舌根獨能知味。
餘二十一根所不能。
身根獨能覺觸者。
身根獨能覺觸。
餘二十一根所不能。
意根于二處。
作威勢緣勝。
一令未來有相續。
二自在令他随順。
令未來有相續者。
如說佛告阿難。
若識不在母身。
名色成迦羅羅不。
答言不也。
自在令他随順者。
如說比丘當知。
心能将世間。
能生世間。
若心生處。
皆得自在。
複有說者。
意根于煩惱出要二處。
作威勢緣勝。
煩惱處勝者。
如說心煩惱故。
衆生煩惱。
出要處勝者。
如說心出要故。
衆生出要。
男根。
女根。
于二處作威勢緣勝。
一異衆生。
二分别衆生。
古昔時人。
無有男女。
以少造色生故。
便有男女。
廣長形異。
顔色語言。
衣服飲食。
皆悉有異。
複有說者。
男根女根。
于煩惱出要二處。
作威勢緣勝。
煩惱處勝者。
不以淫欲合會故勝。
所以者何。
此處應爾。
不足生疑。
若有男根女根者。
能受惡戒。
能斷善根。
令此身中無善種子。
能作五無間業。
如是等
一一道中。
為說有幾根。
答曰。
彼婆羅門。
雖複黠慧。
其性谄曲。
有如是念。
若我作如是問者。
沙門瞿昙。
當選好者而說。
佛告婆羅門。
有二十二根。
謂眼根。
乃至知已根。
如來說如是等根。
能攝一切根義。
汝婆羅門。
若有人言。
沙門瞿昙。
所說諸根。
我能遮止。
更說餘根但有是言。
而無有實。
若還問者。
亦不能知。
反生愚惑。
所以者何。
非其境界故問曰。
何故複作是說。
若有人言。
乃至廣說。
答曰。
欲止彼人先所聞。
或說一根者。
乃至說百二十根者。
皆非如實我。
雖有一切知見。
不能于二十二根減一根說二十一。
增一根說二十三。
何況外道小智小見邪慧之者。
以是事故。
彼婆羅門。
往詣佛所。
但問諸根。
不問陰界入真谛沙門果緣起助道法。
問曰。
二十二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幾。
答曰。
阿毗昙者。
作如是說。
二十二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十七。
彼作是說。
五根更無别體。
謂男根。
女根。
未知欲知根。
知根。
知已根。
問曰。
彼何故說男根女根無别體。
答曰。
彼說身根外更無男根女根别體如說。
雲何男根。
答曰。
身根少分。
雲何女根。
答曰。
身根少分。
何故三無漏根。
無有别體。
答曰。
九根之外。
更無三根别體。
九根者。
意根。
樂根。
喜根。
舍根。
信等五根。
此九根。
有時名未知欲知根。
有時名知根。
有時名知已根。
在見道時。
名未知欲知根。
在修道時。
名知根。
在無學道時。
名知已根。
複次在堅信堅法身中。
名未知欲知根。
在信解脫見到身證身中。
名知根。
在慧解脫俱解脫身中。
名知已根。
所以者何。
九根合聚。
名未知欲知根。
九根合聚。
名知根。
九根合聚。
名知已根。
以是事故。
說三無漏根無有别體。
是故說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十七。
尊者昙摩多羅。
作如是說。
二十二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十四。
向說五根無有别體。
更說三根亦無别體。
謂命根舍根定根。
問曰。
彼何故說命根無别體。
答曰。
命根是心不相應行陰。
彼說心不相應行陰無有别體。
何故說舍根。
無别體。
答曰。
彼說苦受樂受外更無别舍受。
諸所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
雲何名受。
問曰。
若然者雲何通佛經。
佛經說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答曰。
彼作是說。
樂受或時上或時下。
或時黠慧。
或時不黠慧。
或時寂靜。
或時不寂靜。
苦受亦爾。
若樂受中下者。
苦受中下者。
樂受中不黠慧者。
苦受中不黠慧者。
樂受中寂靜者。
苦受中寂靜者。
是名不苦不樂受。
此不決定在一分中。
其猶如疑無有決定。
問曰。
何故說定根無有别體。
答曰。
彼作是說。
心外無别定根。
如說雲何定根。
答曰。
一心是也。
是故彼說二十二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十四。
尊者佛陀提婆作如是說。
二十二根。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一謂意根。
彼說有為法作二分。
一四大分。
二心分。
四大之外無别造色。
心外更無别數法。
彼作是說。
諸色是四大差别。
諸無色根是心差别。
是故說二十二根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一謂意根。
評曰。
如前說者好。
名有二十二。
實體有十七如名體。
名假體假名異相體異相分别名分别體知名知體亦如是。
此是根體。
乃至廣說。
已說體性。
所以今當說。
何故名根。
根是何義。
答曰。
威勢義是根義。
明義是根義。
異義是根義。
喜觀義是根義。
勝義是根義。
最義是根義。
主義是根義。
問曰。
若威勢義是根義者。
一切有為法。
展轉有威勢。
無為法于有為法亦有威勢。
如是一切有為法盡應是根。
佛何故獨立此二十二法為根。
尊者婆奢說曰。
佛世尊決定知法相。
亦知勢用。
餘人所不知。
若法有根相者立根。
若法無根相者不立根。
複次威勢緣。
或有下者。
或有上者。
或有減者。
或有增者。
若上者增者立根。
若減者下者。
是非根法。
複次雖有為法展轉有威勢。
無為法于有為法亦有威勢。
不如二十二根威勢無明義無異義無喜觀義無勝義無最義無主義。
如一切衆生。
展轉有威勢緣。
或有勝者。
如閻羅王于地獄衆生。
師子王于獸中。
村主于村中。
王于國中。
轉輪聖王于四天下。
自在天王于欲界。
梵天王于千世界。
佛于三界。
佛有如是威勢。
勝一切衆生。
如是一切有為法。
雖展轉有威勢。
無為法于有為法有威勢。
不如二十二根威勢有明義乃至主義。
以是事故。
威勢義明義。
乃至主義是根義 問曰。
若威勢義是根義者。
于何處有威勢耶。
答曰。
眼根于四處作威勢緣勝。
一自莊嚴身。
二護自身。
三為眼識及眼識相應作所依。
四獨能見色。
自莊嚴身者。
雖有妙身一切肢體具足。
若無眼根。
則無威勢。
護自身者。
眼根能見好不好色。
好者從之。
惡者避之。
令此身久住。
為眼識及眼識相應法作所依者。
眼識及相應。
依眼根生。
獨能見色者。
眼根能見色。
餘二十一根所不能。
耳根于四處。
作威勢緣勝。
一自莊嚴身。
二護自身。
三為耳識及耳識相應作所依。
四獨能聞聲。
自莊嚴身者。
雖有妙身一切肢體具足。
若無耳根則無威勢。
護自身者。
耳根能聞好不好聲。
好者從之。
惡者避之。
令此身久住。
為耳識及識相應法作所依者。
耳識及相應。
依耳根生。
獨能聞聲者。
耳根能聞聲。
餘二十一根所不能。
複有說者。
眼根擁護生身。
作威勢緣勝。
如偈說 譬如眼明人能避崄惡道 世有聰明人能遠離諸惡 耳根擁護法身。
作威勢緣勝。
如偈說 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離 多聞舍無義多聞到涅槃 複有說者。
此二俱擁護生身法身。
作威勢緣勝。
擁護生身者如上說。
擁護法身者。
眼根親近善知識。
作威勢緣勝。
耳根從其聞法。
作威勢緣勝。
親近善知識。
從其聞法。
能生内正思惟。
如法修行。
以是事故。
經作是說。
梵摩喻婆羅門。
二根不壞。
謂眼根耳根。
問曰。
何故于諸根聚中。
說二根不壞。
答曰。
以此二根。
佛出世時。
能入佛法門故。
複次以此二根。
能解知佛法。
如說比丘當知。
若不能如實知他心者。
應以二處觀察如來。
一以眼觀色。
二以耳聽聲。
鼻舌身根。
于四處作威勢緣勝。
一莊嚴自身。
二護自身。
三能為鼻識舌識身識及相應法作所依。
四鼻獨能嗅香。
舌獨能知味。
身獨能覺觸。
莊嚴自身者。
雖有妙身一切肢體具足。
若于此三根。
無一一根者則無威勢。
護自身者。
以此三根故。
能食揣食。
令身久住。
所以者何。
以揣食是香味觸入故。
為三識及相應法作所依者。
依此三根。
能生三識。
鼻根獨能嗅香者。
鼻根能嗅香。
餘二十一根所不能。
舌根獨能知味者。
舌根獨能知味。
餘二十一根所不能。
身根獨能覺觸者。
身根獨能覺觸。
餘二十一根所不能。
意根于二處。
作威勢緣勝。
一令未來有相續。
二自在令他随順。
令未來有相續者。
如說佛告阿難。
若識不在母身。
名色成迦羅羅不。
答言不也。
自在令他随順者。
如說比丘當知。
心能将世間。
能生世間。
若心生處。
皆得自在。
複有說者。
意根于煩惱出要二處。
作威勢緣勝。
煩惱處勝者。
如說心煩惱故。
衆生煩惱。
出要處勝者。
如說心出要故。
衆生出要。
男根。
女根。
于二處作威勢緣勝。
一異衆生。
二分别衆生。
古昔時人。
無有男女。
以少造色生故。
便有男女。
廣長形異。
顔色語言。
衣服飲食。
皆悉有異。
複有說者。
男根女根。
于煩惱出要二處。
作威勢緣勝。
煩惱處勝者。
不以淫欲合會故勝。
所以者何。
此處應爾。
不足生疑。
若有男根女根者。
能受惡戒。
能斷善根。
令此身中無善種子。
能作五無間業。
如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