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性論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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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故名為通。
無垢清淨但佛果有。
所以名别。
複有二種因緣。
說如來法身有大我波羅蜜。
一由遠離外道邊見執故無有我執。
二由遠離二乘所執無我邊故。
則無無我妄執兩執滅息故說大我波羅蜜。
複有二種因緣。
說如來法身有大樂波羅蜜。
一由一切苦集相滅盡無餘故。
拔除習氣相續盡故。
二由一切苦滅相證得故。
三種意生身滅不更生故。
苦滅無餘是名大樂波羅蜜。
複有二種因緣。
說如來法身有大常波羅蜜。
一無常生死不損減者。
遠離斷邊。
二常住涅槃無增益者。
遠離常邊。
由離此斷常二執故。
名大常波羅蜜。
故勝鬘經說。
若見諸行無常。
是名斷見。
不名正見。
若見涅槃常住。
是名常見。
非是正見。
是故如來法身離于二見。
名為大常波羅蜜。
由此如實法界道理門故。
即是涅槃。
即是生死。
不可分别。
即是得入不二法門。
亦不一不二。
住無住處故由滅諸惑不住生死。
由本願故。
不住涅槃。
由般若故。
諸惑得滅。
由大悲故。
本願得成。
故不可思量經偈中說 諸惑成覺分 生死成涅槃 修習大方便 諸佛叵思議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事能品第四 複次事能相義應知。
此清淨性事能有二。
一于生死苦中。
能生厭離。
二于涅槃。
欲求樂願。
若無清淨之性。
如是二事。
則不得成。
故經中說。
世尊。
若無如來藏。
于生死苦。
無厭離意。
亦無欲求樂願之心。
故不定聚衆生。
起此二事為用。
一于生死苦。
觀于過失。
為依止處。
生不定聚衆生厭離心故。
二于涅槃樂。
觀于功德。
為依止處生不定聚。
衆生欲求樂願。
欲求願樂。
是四種心雲何為異。
初欲者名信。
信有四種。
一信有。
二信不可思議。
三信應可得。
四信有無量功德。
具是四義故名為欲。
二求者。
為至得此法。
心恒勤求。
無有退悔。
名之為求。
三樂者。
思擇如不如方便。
如方便者。
謂涅槃。
不如方便。
謂生死。
思擇涅槃。
不求速證。
思擇生死。
不求舍離。
故名為樂。
四願者。
從今發願。
窮未來際。
恒以願攝一切衆生未曾舍離。
随所行道。
并入菩提願海所攝。
以自利故。
不舍涅槃。
為利他故。
不舍生死。
故有二觀。
一于生死觀苦過失。
二于涅槃觀樂功德。
故淨分人。
由清淨性。
此觀得成。
言淨分者。
一福德分。
二解脫分。
三通達分。
福德分者。
宿世善根能感此身。
具足諸根。
為受法器。
解脫分者。
已下功德種子。
能感未來世中解脫果報。
通達分者。
由聖道故。
能通達真如。
是名淨分。
是人由淨分為緣。
淨性為因故成此觀。
非無因緣。
若不由于此二事成觀無因緣。
如闡提人無涅槃性應得此觀。
而一闡提既無此觀。
故知定須因緣觀。
方可現是清淨性。
不為客塵之所染污。
随三乘中未起一乘信樂。
又複未能親事善知識等。
乃至四種聖輪亦未相應。
言四輪者。
一住如法國土。
二依善知識。
三調伏自身。
四宿植善根。
輪有三義。
一者未得令得。
得令不失。
二者能度。
從此至彼。
從他相續至自相續從自相續複至于他。
三者能載。
為能從生死得至涅槃。
一住善處者。
即是能修正行善人所住之處。
若于中住恒見此人故得覺意。
覺者覺悟。
意者善心。
因此受持善法等事。
故佛說偈言 無知無善識 惡友損正行 蜘蛛落乳中 是乳轉成毒 是名應住如法國土。
二近善友善友者。
有七分。
如偈言 能施重可信 能說能忍受 說深為善友 安弟子善處 七分者。
一能施。
由能施故令地憐愛。
愛故尊重。
重故可信。
可信故能說。
由能說故能忍受外難。
能忍受故能說深理。
利于善友。
由說深法故。
能安善友置于善處。
若有能備此七德者。
可堪依止為善知識。
若總論此七。
不出三義。
一樂憐愍。
二聰明。
三堪忍。
三義若少一種。
則非善友。
若但憐愍不能聰明。
譬如父母雖念子病不能救治。
若但聰明無慈愍者。
如怨家師不治他疾。
若不能堪忍。
則自行不足。
憐愍聰明亦不成就故。
離雖七種合不出三。
能施尊重可信。
此三屬憐愍攝。
能說及說深理。
此二屬聰明攝。
能忍屬堪忍攝。
安善處并通三種。
其聰明者。
表離愚癡。
能堪忍者。
表異凡夫。
三憐愍者。
表異二乘。
唯佛世尊備此三德。
故堪為衆生真善知識。
三調伏自身心者。
如正教行。
聞時無散亂心。
思時無輕慢心。
修時無颠倒心。
若不自調伏身心者。
善處善友。
則無所用。
四宿植善根者。
以為解脫分故。
修善根。
善根者。
謂信戒聞舍智。
信者不離三寶正念。
戒者為不離善道。
聞者自聞令他聞。
不令他倒聞。
不障他聞。
因四聞故。
今世得聞及思修等。
可為法器。
三慧具足。
舍者有二。
一由昔舍物施他。
今則損于貪愛。
二由昔舍法施人。
今則輕滅無明。
由此舍故貪愛無明并稍輕薄。
以是因緣得解脫果。
智者是人先世已曾思擇三寶四谛故。
于此生得世正見。
乃至盡智及無生智。
如是之人。
雖具三輪。
若無宿善。
今生五根。
則不具足。
便是生于八難等處。
故知若無宿世善根。
則前三輪無所複用。
總此四義。
譬之為輪四若少一輪。
則不成解脫之名。
無由得立。
由此四法和合故能得解脫道者。
如輪能運能轉。
至解脫時無複此能如聖王輪。
備有四物。
所謂毂辋輻軸。
若無此四輪則不成。
以是義故。
若未與四輪相應者。
是時厭離生死觀及涅槃功德觀并不得成。
故經中說。
一闡提人堕邪定聚。
有二種身。
一本性法身。
二随意身。
佛日慧光照此二身。
法身者。
即真如理。
随意身者。
即從如理起佛光明為憐愍闡提二身者。
一為令法身得生。
二為令加行得長修菩提行。
故觀得成。
複有經說。
闡提衆生決無般涅槃性。
若爾二經便自相違。
會此二說。
一了一不了。
故不相違。
言有性者。
是名了說。
言無性者。
是不了說。
故佛說若不信樂大乘名一闡提。
欲令舍離一闡提心故。
說作闡提時決無解脫。
若有衆生有自性清淨淨永不得解脫者。
無有是處。
故佛觀一切衆生有自性故。
後時決得清淨法身。
故經偈言 聰明人次第 數數細細修 除滅自身垢 如金師煉金 聰明人次第者。
明此人有解不倒修能如次學。
數數者。
時無暫舍。
恒自研求。
細細者。
從微至着。
如聞思修慧細細而習。
除滅自垢者。
稍除無明重輕諸惑。
令清淨本性。
永得顯現故。
說猶如金師能煉于金。
除諸滓璞金。
得淨光明
無垢清淨但佛果有。
所以名别。
複有二種因緣。
說如來法身有大我波羅蜜。
一由遠離外道邊見執故無有我執。
二由遠離二乘所執無我邊故。
則無無我妄執兩執滅息故說大我波羅蜜。
複有二種因緣。
說如來法身有大樂波羅蜜。
一由一切苦集相滅盡無餘故。
拔除習氣相續盡故。
二由一切苦滅相證得故。
三種意生身滅不更生故。
苦滅無餘是名大樂波羅蜜。
複有二種因緣。
說如來法身有大常波羅蜜。
一無常生死不損減者。
遠離斷邊。
二常住涅槃無增益者。
遠離常邊。
由離此斷常二執故。
名大常波羅蜜。
故勝鬘經說。
若見諸行無常。
是名斷見。
不名正見。
若見涅槃常住。
是名常見。
非是正見。
是故如來法身離于二見。
名為大常波羅蜜。
由此如實法界道理門故。
即是涅槃。
即是生死。
不可分别。
即是得入不二法門。
亦不一不二。
住無住處故由滅諸惑不住生死。
由本願故。
不住涅槃。
由般若故。
諸惑得滅。
由大悲故。
本願得成。
故不可思量經偈中說 諸惑成覺分 生死成涅槃 修習大方便 諸佛叵思議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事能品第四 複次事能相義應知。
此清淨性事能有二。
一于生死苦中。
能生厭離。
二于涅槃。
欲求樂願。
若無清淨之性。
如是二事。
則不得成。
故經中說。
世尊。
若無如來藏。
于生死苦。
無厭離意。
亦無欲求樂願之心。
故不定聚衆生。
起此二事為用。
一于生死苦。
觀于過失。
為依止處。
生不定聚衆生厭離心故。
二于涅槃樂。
觀于功德。
為依止處生不定聚。
衆生欲求樂願。
欲求願樂。
是四種心雲何為異。
初欲者名信。
信有四種。
一信有。
二信不可思議。
三信應可得。
四信有無量功德。
具是四義故名為欲。
二求者。
為至得此法。
心恒勤求。
無有退悔。
名之為求。
三樂者。
思擇如不如方便。
如方便者。
謂涅槃。
不如方便。
謂生死。
思擇涅槃。
不求速證。
思擇生死。
不求舍離。
故名為樂。
四願者。
從今發願。
窮未來際。
恒以願攝一切衆生未曾舍離。
随所行道。
并入菩提願海所攝。
以自利故。
不舍涅槃。
為利他故。
不舍生死。
故有二觀。
一于生死觀苦過失。
二于涅槃觀樂功德。
故淨分人。
由清淨性。
此觀得成。
言淨分者。
一福德分。
二解脫分。
三通達分。
福德分者。
宿世善根能感此身。
具足諸根。
為受法器。
解脫分者。
已下功德種子。
能感未來世中解脫果報。
通達分者。
由聖道故。
能通達真如。
是名淨分。
是人由淨分為緣。
淨性為因故成此觀。
非無因緣。
若不由于此二事成觀無因緣。
如闡提人無涅槃性應得此觀。
而一闡提既無此觀。
故知定須因緣觀。
方可現是清淨性。
不為客塵之所染污。
随三乘中未起一乘信樂。
又複未能親事善知識等。
乃至四種聖輪亦未相應。
言四輪者。
一住如法國土。
二依善知識。
三調伏自身。
四宿植善根。
輪有三義。
一者未得令得。
得令不失。
二者能度。
從此至彼。
從他相續至自相續從自相續複至于他。
三者能載。
為能從生死得至涅槃。
一住善處者。
即是能修正行善人所住之處。
若于中住恒見此人故得覺意。
覺者覺悟。
意者善心。
因此受持善法等事。
故佛說偈言 無知無善識 惡友損正行 蜘蛛落乳中 是乳轉成毒 是名應住如法國土。
二近善友善友者。
有七分。
如偈言 能施重可信 能說能忍受 說深為善友 安弟子善處 七分者。
一能施。
由能施故令地憐愛。
愛故尊重。
重故可信。
可信故能說。
由能說故能忍受外難。
能忍受故能說深理。
利于善友。
由說深法故。
能安善友置于善處。
若有能備此七德者。
可堪依止為善知識。
若總論此七。
不出三義。
一樂憐愍。
二聰明。
三堪忍。
三義若少一種。
則非善友。
若但憐愍不能聰明。
譬如父母雖念子病不能救治。
若但聰明無慈愍者。
如怨家師不治他疾。
若不能堪忍。
則自行不足。
憐愍聰明亦不成就故。
離雖七種合不出三。
能施尊重可信。
此三屬憐愍攝。
能說及說深理。
此二屬聰明攝。
能忍屬堪忍攝。
安善處并通三種。
其聰明者。
表離愚癡。
能堪忍者。
表異凡夫。
三憐愍者。
表異二乘。
唯佛世尊備此三德。
故堪為衆生真善知識。
三調伏自身心者。
如正教行。
聞時無散亂心。
思時無輕慢心。
修時無颠倒心。
若不自調伏身心者。
善處善友。
則無所用。
四宿植善根者。
以為解脫分故。
修善根。
善根者。
謂信戒聞舍智。
信者不離三寶正念。
戒者為不離善道。
聞者自聞令他聞。
不令他倒聞。
不障他聞。
因四聞故。
今世得聞及思修等。
可為法器。
三慧具足。
舍者有二。
一由昔舍物施他。
今則損于貪愛。
二由昔舍法施人。
今則輕滅無明。
由此舍故貪愛無明并稍輕薄。
以是因緣得解脫果。
智者是人先世已曾思擇三寶四谛故。
于此生得世正見。
乃至盡智及無生智。
如是之人。
雖具三輪。
若無宿善。
今生五根。
則不具足。
便是生于八難等處。
故知若無宿世善根。
則前三輪無所複用。
總此四義。
譬之為輪四若少一輪。
則不成解脫之名。
無由得立。
由此四法和合故能得解脫道者。
如輪能運能轉。
至解脫時無複此能如聖王輪。
備有四物。
所謂毂辋輻軸。
若無此四輪則不成。
以是義故。
若未與四輪相應者。
是時厭離生死觀及涅槃功德觀并不得成。
故經中說。
一闡提人堕邪定聚。
有二種身。
一本性法身。
二随意身。
佛日慧光照此二身。
法身者。
即真如理。
随意身者。
即從如理起佛光明為憐愍闡提二身者。
一為令法身得生。
二為令加行得長修菩提行。
故觀得成。
複有經說。
闡提衆生決無般涅槃性。
若爾二經便自相違。
會此二說。
一了一不了。
故不相違。
言有性者。
是名了說。
言無性者。
是不了說。
故佛說若不信樂大乘名一闡提。
欲令舍離一闡提心故。
說作闡提時決無解脫。
若有衆生有自性清淨淨永不得解脫者。
無有是處。
故佛觀一切衆生有自性故。
後時決得清淨法身。
故經偈言 聰明人次第 數數細細修 除滅自身垢 如金師煉金 聰明人次第者。
明此人有解不倒修能如次學。
數數者。
時無暫舍。
恒自研求。
細細者。
從微至着。
如聞思修慧細細而習。
除滅自垢者。
稍除無明重輕諸惑。
令清淨本性。
永得顯現故。
說猶如金師能煉于金。
除諸滓璞金。
得淨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