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性論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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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論第二卷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谛譯
顯體分第三中三因品第一
複次佛性體有三種。
三性所攝義應知。
三種者。
所謂三因三種佛性。
三因者。
一應得因。
二加行因。
三圓滿因。
應得因者。
二空所現真如。
由此空故。
應得菩提心。
及加行等。
乃至道後法身。
故稱應得。
加行因者。
謂菩提心。
由此心故。
能得三十七品。
十地十波羅蜜。
助道之法。
乃至道後法身。
是名加行因。
圓滿因者。
即是加行。
由加行故。
得因圓滿。
及果圓滿。
因圓滿者。
謂福慧行。
果圓滿者。
謂智斷恩德。
此三因前一則以無為如理為體。
後二則以有為願行為體。
三種佛性者。
應得因中具有三性。
一住自性性。
二引出性。
三至得性。
記曰。
住自性者。
謂道前凡夫位。
引出性者。
從發心以上。
窮有學聖位。
至得性者。
無學聖位 佛性論顯體分第三中三性品第二 複次三性所攝者。
所謂三無性。
及三自性。
三無性者。
一無相性。
二無生性。
三無真性。
此三性攝如來性盡。
何以故。
以此三性通為體故。
無相性者。
一切諸法但名言所顯。
自性無相貌故。
名無相性。
無生性者。
一切諸法由因緣生故。
不由自能生。
自他并不成就故。
名無生性。
無真性者。
一切諸法離真相故。
無更别有實性可得故。
名無真實性。
複次三種性者。
一分别。
二依他。
三真實。
别有十種義。
應知。
何等為十。
一分别名。
二緣成。
三攝持。
四體相。
五應知。
六因事說。
七依境。
八通達。
九若無等。
十依止。
一分别名者。
為随名言假說故。
立分别性。
若無此名言。
則分别性不成。
故知。
此性但是名言所顯。
實無體相。
是名分别性。
依他性者。
是十二因緣所顯道理。
為分别性。
作依止故。
故立依他性。
真實性者。
一切諸法真如。
聖人無分别智境。
為清淨二性。
為解脫三。
或為引出一切諸德故。
立真實性。
是名分别名。
二緣成者 問曰。
分别性。
緣何因故。
而得顯現 答曰。
由緣相名相應故得顯現 問曰。
依他性。
緣何因故得成耶 答曰。
緣執分别性故得顯現 問曰。
真實性。
緣何因得成 答曰。
由分别依他二性極無所有故得顯現。
故名緣成。
三攝持者。
性有三種。
法有五分。
言三性者。
所謂分别。
依他。
真實。
五法者。
一相。
二名。
三分别思惟。
四聖智。
五如如。
前三是世間智。
聖智是出世智。
如如是無為境。
為明此五法攝前三性故 問曰。
于五法中。
幾法攝第一性。
答曰。
五法并不可攝。
何以故。
為無體故。
問曰。
第二性幾法能攝。
答曰。
有四法攝。
問曰。
第三性幾法能攝。
答曰。
唯如如一法能攝。
問曰。
若依他性為聖智所攝者。
雲何說依他性緣分别性得成。
答曰。
依他有二種。
一染濁依他。
二清淨依他。
染濁依他。
緣分别得成清淨依他。
緣如如得成故。
四體相者有二。
一通二别。
通者。
由此三性通能成就一切諸餘真谛。
或二三四七谛等法。
故諸真谛不出三性。
是以三性為諸真谛通體。
二别體者。
于三性中。
各有實義。
何者實義。
一者分别性體。
恒無所有。
而此義于分别性中。
非不為實。
何以故。
名言無倒故。
二者依他性體。
有而不實。
由亂識根境故是有。
以非真如故不實。
何以故。
因緣義無倒故。
是以對分别性故名為有。
對後真性故非實有。
是名有不真實。
三者真實性體。
有無皆真如如之體。
非有非無故 問曰。
是三性實相雲何 答曰。
分别性實相者。
人法增益及損減。
由解此性故。
此執不生。
是分别相人法者。
是分别所作。
若依真谛觀。
此人法為有名增益執。
若依俗谛觀。
此人法是無名損減執。
若通達此分别性。
則增益減損二執不生。
是名分别實性相。
複次依他實性相者。
能執所執增益及損減。
由解此性故。
故此執不生。
是名依他性相。
此能執所執。
若見真為有。
則是增益。
名為常見。
若見俗定無。
則是損減。
名為斷見。
若通此二性。
斷常二執并不得生。
是名依他實性相。
唯有似塵識故。
則無能所。
無能所故。
無增益執。
由有似塵識故。
無損減執。
複次真實性相者。
有無及增益損減執。
由解此性故。
執不得生。
所以者何。
若執空為有。
名增益謗。
若執空為無。
名損減謗。
若通達此性。
則二執不生是名真實性相。
五應知等者 問曰。
是三性幾應知。
幾不應知 答曰。
一切應知何以故。
由知三性。
能通達三解脫門能除三障故。
知分别性。
能通達空解脫門。
能除肉煩惱。
知依他性。
通達無願解脫門。
能除皮煩惱。
知真實性。
能通達無相解脫門。
能除心煩惱。
又初解脫障。
次禅定障。
後一切智障故。
問曰。
三性中。
幾性不可滅。
幾性可滅耶。
答曰。
二性不可滅。
一性可得滅。
何以故。
分别性本來是無故不可滅。
真實性本來是真故不可滅。
依他性雖有不真實。
是故可滅。
以是義故。
說應知等。
六因事說。
諸佛說法有二種。
一了義經。
二不了義經。
不了義經者。
由此三性。
是故佛說不了義經。
如緣有燈故。
知物在暗中。
後時因燈能得了現暗中之物如來亦爾。
由有着三性者故。
說不了義經。
達三性者。
自然顯了。
名了義經。
如經中說。
若人已得無生法忍。
則不退堕。
問曰。
此言雲何成立。
答曰。
由有三性故。
則得成立。
如來約分别性故說本來無生忍。
約依他性故。
說自性無生忍。
約真實性故。
說惑垢苦本性無生忍 問曰。
如來約何性。
說如此義。
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
本來寂靜。
自性涅槃耶。
答曰。
約無相性。
說如是言。
問曰。
如來約何法。
說一切諸法譬如幻化耶。
答曰。
約無生性說。
問曰。
如來約何法說如是言。
一切諸法譬如虛空。
答曰約真實性說。
是故佛因三性說故。
有了不了義經。
七依境者。
問曰。
此三性為何智境。
答曰。
分别性者。
唯是凡惑境。
非聖智境。
何以故。
無體相故。
依他性者。
為聖凡俗智境。
是俗有故。
真實性者。
唯為無分别聖智境。
如量如理故。
如量則攝一切。
如理則無颠倒。
是名依境。
八通達者 問曰。
修觀行人。
若通達分别性者。
為當可說行執相中。
為不可說行執相中耶。
答曰。
若由世俗智分别。
可說行執相中。
若由出世無分别智通達者。
可說不行于執相中。
是故依他與分别同一無相。
如分别依他。
真實亦如是。
問曰。
修觀行
三性所攝義應知。
三種者。
所謂三因三種佛性。
三因者。
一應得因。
二加行因。
三圓滿因。
應得因者。
二空所現真如。
由此空故。
應得菩提心。
及加行等。
乃至道後法身。
故稱應得。
加行因者。
謂菩提心。
由此心故。
能得三十七品。
十地十波羅蜜。
助道之法。
乃至道後法身。
是名加行因。
圓滿因者。
即是加行。
由加行故。
得因圓滿。
及果圓滿。
因圓滿者。
謂福慧行。
果圓滿者。
謂智斷恩德。
此三因前一則以無為如理為體。
後二則以有為願行為體。
三種佛性者。
應得因中具有三性。
一住自性性。
二引出性。
三至得性。
記曰。
住自性者。
謂道前凡夫位。
引出性者。
從發心以上。
窮有學聖位。
至得性者。
無學聖位 佛性論顯體分第三中三性品第二 複次三性所攝者。
所謂三無性。
及三自性。
三無性者。
一無相性。
二無生性。
三無真性。
此三性攝如來性盡。
何以故。
以此三性通為體故。
無相性者。
一切諸法但名言所顯。
自性無相貌故。
名無相性。
無生性者。
一切諸法由因緣生故。
不由自能生。
自他并不成就故。
名無生性。
無真性者。
一切諸法離真相故。
無更别有實性可得故。
名無真實性。
複次三種性者。
一分别。
二依他。
三真實。
别有十種義。
應知。
何等為十。
一分别名。
二緣成。
三攝持。
四體相。
五應知。
六因事說。
七依境。
八通達。
九若無等。
十依止。
一分别名者。
為随名言假說故。
立分别性。
若無此名言。
則分别性不成。
故知。
此性但是名言所顯。
實無體相。
是名分别性。
依他性者。
是十二因緣所顯道理。
為分别性。
作依止故。
故立依他性。
真實性者。
一切諸法真如。
聖人無分别智境。
為清淨二性。
為解脫三。
或為引出一切諸德故。
立真實性。
是名分别名。
二緣成者 問曰。
分别性。
緣何因故。
而得顯現 答曰。
由緣相名相應故得顯現 問曰。
依他性。
緣何因故得成耶 答曰。
緣執分别性故得顯現 問曰。
真實性。
緣何因得成 答曰。
由分别依他二性極無所有故得顯現。
故名緣成。
三攝持者。
性有三種。
法有五分。
言三性者。
所謂分别。
依他。
真實。
五法者。
一相。
二名。
三分别思惟。
四聖智。
五如如。
前三是世間智。
聖智是出世智。
如如是無為境。
為明此五法攝前三性故 問曰。
于五法中。
幾法攝第一性。
答曰。
五法并不可攝。
何以故。
為無體故。
問曰。
第二性幾法能攝。
答曰。
有四法攝。
問曰。
第三性幾法能攝。
答曰。
唯如如一法能攝。
問曰。
若依他性為聖智所攝者。
雲何說依他性緣分别性得成。
答曰。
依他有二種。
一染濁依他。
二清淨依他。
染濁依他。
緣分别得成清淨依他。
緣如如得成故。
四體相者有二。
一通二别。
通者。
由此三性通能成就一切諸餘真谛。
或二三四七谛等法。
故諸真谛不出三性。
是以三性為諸真谛通體。
二别體者。
于三性中。
各有實義。
何者實義。
一者分别性體。
恒無所有。
而此義于分别性中。
非不為實。
何以故。
名言無倒故。
二者依他性體。
有而不實。
由亂識根境故是有。
以非真如故不實。
何以故。
因緣義無倒故。
是以對分别性故名為有。
對後真性故非實有。
是名有不真實。
三者真實性體。
有無皆真如如之體。
非有非無故 問曰。
是三性實相雲何 答曰。
分别性實相者。
人法增益及損減。
由解此性故。
此執不生。
是分别相人法者。
是分别所作。
若依真谛觀。
此人法為有名增益執。
若依俗谛觀。
此人法是無名損減執。
若通達此分别性。
則增益減損二執不生。
是名分别實性相。
複次依他實性相者。
能執所執增益及損減。
由解此性故。
故此執不生。
是名依他性相。
此能執所執。
若見真為有。
則是增益。
名為常見。
若見俗定無。
則是損減。
名為斷見。
若通此二性。
斷常二執并不得生。
是名依他實性相。
唯有似塵識故。
則無能所。
無能所故。
無增益執。
由有似塵識故。
無損減執。
複次真實性相者。
有無及增益損減執。
由解此性故。
執不得生。
所以者何。
若執空為有。
名增益謗。
若執空為無。
名損減謗。
若通達此性。
則二執不生是名真實性相。
五應知等者 問曰。
是三性幾應知。
幾不應知 答曰。
一切應知何以故。
由知三性。
能通達三解脫門能除三障故。
知分别性。
能通達空解脫門。
能除肉煩惱。
知依他性。
通達無願解脫門。
能除皮煩惱。
知真實性。
能通達無相解脫門。
能除心煩惱。
又初解脫障。
次禅定障。
後一切智障故。
問曰。
三性中。
幾性不可滅。
幾性可滅耶。
答曰。
二性不可滅。
一性可得滅。
何以故。
分别性本來是無故不可滅。
真實性本來是真故不可滅。
依他性雖有不真實。
是故可滅。
以是義故。
說應知等。
六因事說。
諸佛說法有二種。
一了義經。
二不了義經。
不了義經者。
由此三性。
是故佛說不了義經。
如緣有燈故。
知物在暗中。
後時因燈能得了現暗中之物如來亦爾。
由有着三性者故。
說不了義經。
達三性者。
自然顯了。
名了義經。
如經中說。
若人已得無生法忍。
則不退堕。
問曰。
此言雲何成立。
答曰。
由有三性故。
則得成立。
如來約分别性故說本來無生忍。
約依他性故。
說自性無生忍。
約真實性故。
說惑垢苦本性無生忍 問曰。
如來約何性。
說如此義。
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
本來寂靜。
自性涅槃耶。
答曰。
約無相性。
說如是言。
問曰。
如來約何法。
說一切諸法譬如幻化耶。
答曰。
約無生性說。
問曰。
如來約何法說如是言。
一切諸法譬如虛空。
答曰約真實性說。
是故佛因三性說故。
有了不了義經。
七依境者。
問曰。
此三性為何智境。
答曰。
分别性者。
唯是凡惑境。
非聖智境。
何以故。
無體相故。
依他性者。
為聖凡俗智境。
是俗有故。
真實性者。
唯為無分别聖智境。
如量如理故。
如量則攝一切。
如理則無颠倒。
是名依境。
八通達者 問曰。
修觀行人。
若通達分别性者。
為當可說行執相中。
為不可說行執相中耶。
答曰。
若由世俗智分别。
可說行執相中。
若由出世無分别智通達者。
可說不行于執相中。
是故依他與分别同一無相。
如分别依他。
真實亦如是。
問曰。
修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