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明法品内立三寶章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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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彼住持之相。
即是真中用大中攝。
以依泥等所表真相。
及紙墨等所顯教相。
并是最淨法界之流。
剃發袈裟是出世相。
亦從彼流非世法故。
是故經中造像[麩-夫+廣]麥棗葉露盤。
功皆不滅終成大果。
又以袈裟至彼獵師非法之處。
真相不壞。
能令象王發勝心等。
又如彼縷救龍難等。
又如出家破戒悉當得泥洹等。
又能生天人得十種功德。
如牛黃存香焚氣馥。
如是功用極廣大者。
明此皆從真如流故不異真也。
又為真标相令諸有情即尋此相還至真源故。
即真也。
故論雲。
真如用者。
能生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是故以末歸本。
一切住持三寶幢相。
皆是真中相用攝也。
第二約别相中。
亦攝彼二。
既以同相成此别相。
是故别中亦攝同盡。
如波門攝水水無不盡。
此中亦爾。
是則不失同而恒别也。
餘思準之。
又住持幢相亦在别中。
以泥木像等。
若非如來神力加持。
彼法豈能饒益衆生。
生善滅惡等也。
又是如來大悲巧智施設攝生。
既從智流不離智故。
攝在其中。
是故經雲。
不思議菩薩力及佛力故。
令于末代得形像。
住持如是等故也。
第三約住持于中攝者。
此中住持有其二義一是所住持。
由前同相别相真實三寶餘勢力故。
舍利形像經卷。
凡僧相續不絕故名住持。
既以彼持此。
此中即攝彼二法也。
以此皆是如來圓智中。
印機所現粗未之相。
如大樹葉不離本莖等故也。
二是能住持。
謂籍此形像經卷。
凡僧住持。
同相别相三寶。
勢力相續令不斷絕。
與諸有情作依止處。
令漸修行得彼二故。
故名住持。
是故彼二由此得立。
攝在此中。
潛隐而成。
所以然者。
以若非彼所持無以能持彼。
是故二義無二相攝镕融故也。
第二三寶相收中亦三。
初約僧寶攝。
二謂諸菩薩中道觀心智覺名佛寶。
即此境智軌生物解說名法寶。
即此觀心内合中道外和漏诤。
故言僧寶。
如璎珞經雲。
菩薩謂于第一中道智為佛寶。
一切法無生。
動與則用為法寶。
常行六道與六道衆生和合。
故名僧寶。
轉一切衆生流入佛海故。
二約法寶者。
此有二義。
一約理。
法中即有佛僧如前同相中說。
二以行法攝僧。
果法攝佛。
理教通因果。
是故法中自具三寶故。
經雲分别一切法。
皆悉無真實。
如是解諸法。
即見盧舍那。
又經雲。
見緣起法。
即是見佛。
此明法中佛也。
但以覺義和義皆可軌。
故不離法也。
以得法為佛行法為僧。
更無異法故也。
故論雲。
行此法者名為僧也。
三約佛寶者有二義。
一約本覺智。
如同相說。
二約始覺智。
謂此圓智無不覺照。
故名佛寶。
智體遍融智相圓音。
與智一味即為理教。
攬于萬行成一妙果。
故于此智即具行果。
就此四義名為法寶。
又此智中具含因智。
故亦有僧。
故經雲。
雖得佛道轉于法輪。
入于涅槃。
而不舍于菩薩之道。
又經雲。
聲聞緣覺若智若斷。
皆是菩薩二生法忍。
是則菩薩無生法忍。
亦是圓智攝也。
又經雲于如來智中。
出菩薩及二乘智等一切智慧。
又經雲。
于佛寶中。
即有法僧。
又論雲。
依法身有法。
依法有究竟僧如是等。
上來二門融攝。
約三乘教說。
亦通一乘以同法界故。
若别教辨者。
淨法緣起有其三義。
支分義。
圓滿義。
軌則義。
以分非圓外分。
分圓以成分。
是則圓内之分也。
圓非分外圓攬分以成圓。
是即分内之圓也。
軌如圓分三義。
通融皆全攝也。
依是義故。
是故經中普賢等菩薩。
于毛孔中現諸佛海及轉法輪諸菩薩衆。
則僧中自具三寶。
又如經中大法界法門。
謂理事等法中亦具佛僧。
如彌多羅女寶經等事中。
現佛菩薩等。
又一塵中現佛菩薩。
又一一法門中。
皆具佛僧因果故也。
又如經中如來眉間出塵數菩薩。
又于毛孔現三世間。
轉正法輪為諸菩薩衆。
如是佛中亦具三寶。
又以法界身攝一切法。
并皆都盡。
是故一切法。
皆是三寶故也。
第五明種類差别者有二。
先别後總。
别中佛寶或同世間身。
此約人天或二身。
此約小乘。
或一身二身三身四身。
此約三乘。
或十身以顯無盡。
此約一乘。
此上名義并如别說。
法寶中或唯教法。
此約人天或具四種。
如小乘。
或亦四種或唯一種。
此約三乘。
名同小乘而義别也。
或具前諸說。
或具十種。
謂理事等主伴具足。
此約一乘僧中。
或唯凡僧此約人天。
或唯聲聞此約小乘。
或通三乘衆。
此約三乘。
或唯菩薩此約一乘。
總說者或有二種三寶。
一真實。
謂前别相。
二假名謂前住持。
此約小乘及人天。
但義異也。
或三種。
謂同相等如前。
此終三乘。
或有十門以顯示。
應知此約一乘說。
何以故。
此十三寶相在修行心證。
比教智處無不顯現。
即是住持成其大益。
主伴具足通因陀羅微細等故。
此中亦即攝前諸教所明三寶。
并在其中也。
第六采定所歸者。
于中有五門。
一舍邪歸正門。
謂但舍外道三邪。
歸于有漏三寶。
此約人天說。
以于此中無無漏故。
佛亦同也。
二舍劣歸勝門。
以彼有漏諸功德等。
悉非究竟安隐處故。
不辨歸依彼。
但相從攝在寶中。
而非究竟真歸依處故。
雜心言。
三寶各二種。
佛有二種。
一生身佛。
二法身佛。
法亦有二種。
一無我法。
二第一義法。
僧亦二種。
一第一義僧。
二等僧。
皆得名寶。
乃至約寶明歸。
問雲。
三寶各二種。
為歸何等耶。
答歸依彼諸佛所得無學法僧學無學法。
涅槃無上法。
此明唯歸佛無漏五分法身。
不歸有漏生身。
唯歸僧所得學無學無漏法。
不歸有漏等僧唯歸涅槃無漏法。
不歸無我有漏法故。
問何故寶中通攝。
歸中局耶。
答欲明三寶是所敬養。
若其揀擇此有漏此無漏。
則敬養心狹生福則劣。
歸依據究竟安隐處者。
則可歸依無漏。
此有漏則非重故不歸也。
如世間田宅俱皆寶重。
若欲歸之要舍田歸宅。
此亦如是。
或可通收。
此有二義。
或以寶同歸寶唯無漏。
如此上辨。
或以歸同寶歸亦通收。
以皆寶重悉為物依故也。
上來約小乘說。
三舍權歸實門。
謂彼愚法二乘無漏亦非可歸。
以非究竟安隐處故。
如彼化城終須舍故。
唯大乘中。
所得無漏同歸實相。
是真歸依處也。
寶門興供通攝如前。
歸門趣本舍權歸實。
如經中歸聲聞僧。
犯菩薩戒等。
此約三乘終教說。
或通歸二無漏。
此有二義。
一如前愚法亦是可歸。
以諸趣寂皆究竟故。
諸不定性必回心故。
餘寶準之。
此約始教說。
二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故。
又亦自有三乘法故。
故說通二
又彼住持之相。
即是真中用大中攝。
以依泥等所表真相。
及紙墨等所顯教相。
并是最淨法界之流。
剃發袈裟是出世相。
亦從彼流非世法故。
是故經中造像[麩-夫+廣]麥棗葉露盤。
功皆不滅終成大果。
又以袈裟至彼獵師非法之處。
真相不壞。
能令象王發勝心等。
又如彼縷救龍難等。
又如出家破戒悉當得泥洹等。
又能生天人得十種功德。
如牛黃存香焚氣馥。
如是功用極廣大者。
明此皆從真如流故不異真也。
又為真标相令諸有情即尋此相還至真源故。
即真也。
故論雲。
真如用者。
能生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是故以末歸本。
一切住持三寶幢相。
皆是真中相用攝也。
第二約别相中。
亦攝彼二。
既以同相成此别相。
是故别中亦攝同盡。
如波門攝水水無不盡。
此中亦爾。
是則不失同而恒别也。
餘思準之。
又住持幢相亦在别中。
以泥木像等。
若非如來神力加持。
彼法豈能饒益衆生。
生善滅惡等也。
又是如來大悲巧智施設攝生。
既從智流不離智故。
攝在其中。
是故經雲。
不思議菩薩力及佛力故。
令于末代得形像。
住持如是等故也。
第三約住持于中攝者。
此中住持有其二義一是所住持。
由前同相别相真實三寶餘勢力故。
舍利形像經卷。
凡僧相續不絕故名住持。
既以彼持此。
此中即攝彼二法也。
以此皆是如來圓智中。
印機所現粗未之相。
如大樹葉不離本莖等故也。
二是能住持。
謂籍此形像經卷。
凡僧住持。
同相别相三寶。
勢力相續令不斷絕。
與諸有情作依止處。
令漸修行得彼二故。
故名住持。
是故彼二由此得立。
攝在此中。
潛隐而成。
所以然者。
以若非彼所持無以能持彼。
是故二義無二相攝镕融故也。
第二三寶相收中亦三。
初約僧寶攝。
二謂諸菩薩中道觀心智覺名佛寶。
即此境智軌生物解說名法寶。
即此觀心内合中道外和漏诤。
故言僧寶。
如璎珞經雲。
菩薩謂于第一中道智為佛寶。
一切法無生。
動與則用為法寶。
常行六道與六道衆生和合。
故名僧寶。
轉一切衆生流入佛海故。
二約法寶者。
此有二義。
一約理。
法中即有佛僧如前同相中說。
二以行法攝僧。
果法攝佛。
理教通因果。
是故法中自具三寶故。
經雲分别一切法。
皆悉無真實。
如是解諸法。
即見盧舍那。
又經雲。
見緣起法。
即是見佛。
此明法中佛也。
但以覺義和義皆可軌。
故不離法也。
以得法為佛行法為僧。
更無異法故也。
故論雲。
行此法者名為僧也。
三約佛寶者有二義。
一約本覺智。
如同相說。
二約始覺智。
謂此圓智無不覺照。
故名佛寶。
智體遍融智相圓音。
與智一味即為理教。
攬于萬行成一妙果。
故于此智即具行果。
就此四義名為法寶。
又此智中具含因智。
故亦有僧。
故經雲。
雖得佛道轉于法輪。
入于涅槃。
而不舍于菩薩之道。
又經雲。
聲聞緣覺若智若斷。
皆是菩薩二生法忍。
是則菩薩無生法忍。
亦是圓智攝也。
又經雲于如來智中。
出菩薩及二乘智等一切智慧。
又經雲。
于佛寶中。
即有法僧。
又論雲。
依法身有法。
依法有究竟僧如是等。
上來二門融攝。
約三乘教說。
亦通一乘以同法界故。
若别教辨者。
淨法緣起有其三義。
支分義。
圓滿義。
軌則義。
以分非圓外分。
分圓以成分。
是則圓内之分也。
圓非分外圓攬分以成圓。
是即分内之圓也。
軌如圓分三義。
通融皆全攝也。
依是義故。
是故經中普賢等菩薩。
于毛孔中現諸佛海及轉法輪諸菩薩衆。
則僧中自具三寶。
又如經中大法界法門。
謂理事等法中亦具佛僧。
如彌多羅女寶經等事中。
現佛菩薩等。
又一塵中現佛菩薩。
又一一法門中。
皆具佛僧因果故也。
又如經中如來眉間出塵數菩薩。
又于毛孔現三世間。
轉正法輪為諸菩薩衆。
如是佛中亦具三寶。
又以法界身攝一切法。
并皆都盡。
是故一切法。
皆是三寶故也。
第五明種類差别者有二。
先别後總。
别中佛寶或同世間身。
此約人天或二身。
此約小乘。
或一身二身三身四身。
此約三乘。
或十身以顯無盡。
此約一乘。
此上名義并如别說。
法寶中或唯教法。
此約人天或具四種。
如小乘。
或亦四種或唯一種。
此約三乘。
名同小乘而義别也。
或具前諸說。
或具十種。
謂理事等主伴具足。
此約一乘僧中。
或唯凡僧此約人天。
或唯聲聞此約小乘。
或通三乘衆。
此約三乘。
或唯菩薩此約一乘。
總說者或有二種三寶。
一真實。
謂前别相。
二假名謂前住持。
此約小乘及人天。
但義異也。
或三種。
謂同相等如前。
此終三乘。
或有十門以顯示。
應知此約一乘說。
何以故。
此十三寶相在修行心證。
比教智處無不顯現。
即是住持成其大益。
主伴具足通因陀羅微細等故。
此中亦即攝前諸教所明三寶。
并在其中也。
第六采定所歸者。
于中有五門。
一舍邪歸正門。
謂但舍外道三邪。
歸于有漏三寶。
此約人天說。
以于此中無無漏故。
佛亦同也。
二舍劣歸勝門。
以彼有漏諸功德等。
悉非究竟安隐處故。
不辨歸依彼。
但相從攝在寶中。
而非究竟真歸依處故。
雜心言。
三寶各二種。
佛有二種。
一生身佛。
二法身佛。
法亦有二種。
一無我法。
二第一義法。
僧亦二種。
一第一義僧。
二等僧。
皆得名寶。
乃至約寶明歸。
問雲。
三寶各二種。
為歸何等耶。
答歸依彼諸佛所得無學法僧學無學法。
涅槃無上法。
此明唯歸佛無漏五分法身。
不歸有漏生身。
唯歸僧所得學無學無漏法。
不歸有漏等僧唯歸涅槃無漏法。
不歸無我有漏法故。
問何故寶中通攝。
歸中局耶。
答欲明三寶是所敬養。
若其揀擇此有漏此無漏。
則敬養心狹生福則劣。
歸依據究竟安隐處者。
則可歸依無漏。
此有漏則非重故不歸也。
如世間田宅俱皆寶重。
若欲歸之要舍田歸宅。
此亦如是。
或可通收。
此有二義。
或以寶同歸寶唯無漏。
如此上辨。
或以歸同寶歸亦通收。
以皆寶重悉為物依故也。
上來約小乘說。
三舍權歸實門。
謂彼愚法二乘無漏亦非可歸。
以非究竟安隐處故。
如彼化城終須舍故。
唯大乘中。
所得無漏同歸實相。
是真歸依處也。
寶門興供通攝如前。
歸門趣本舍權歸實。
如經中歸聲聞僧。
犯菩薩戒等。
此約三乘終教說。
或通歸二無漏。
此有二義。
一如前愚法亦是可歸。
以諸趣寂皆究竟故。
諸不定性必回心故。
餘寶準之。
此約始教說。
二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故。
又亦自有三乘法故。
故說通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