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明法品内立三寶章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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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是向道法寶攝。
此依毗昙宗。
若依成實等。
三乘無漏在家出家。
總屬助道法寶。
但以假人為佛僧故。
彼論雲。
信佛有一切智名信佛。
信此真智名信法故得知也。
四以佛及二乘所得涅槃。
為果法寶。
以相好身及等智等。
有助成無漏智故。
相從亦入佛僧攝。
涅槃非助彼故是法寶故也。
問涅槃是滅谛。
助道是道谛。
教法屬苦集是則一理法寶已具攝盡。
何假後三邪。
答依毗昙宗有二門。
一壞緣者。
不分三寶境界差别。
若于此門中理實收盡。
二不壞緣者。
建立三寶等差别。
是故就此事中最勝義故。
立後三法理亦無違。
此義雲何。
如道有二種。
一事道。
謂戒定等。
二理道。
謂道如迹乘。
此四冥通是前道谛。
戒等約事屬前助道。
以理事異故。
通别異故分二也。
滅亦二種。
一事滅。
以離惑業品數上下令滅。
有優劣故是事滅。
屬彼果法。
二理滅。
謂盡止妙出。
此四冥通是前滅谛。
亦理事異故分二也。
苦無我等是所诠理。
教是能诠就勝分二也。
問佛僧俱是人。
何不但立人法二寶。
答因果異故分二也。
問若爾法中亦有因果。
何不立四寶。
答人用強勝能秉持法。
是故分二。
法不自弘用劣。
故合為一寶也。
若三乘中。
或内以四谛十六行。
及三無性等理。
為理法寶。
二以三藏十二分教假實二法識所變等。
為教法體。
三以諸道品六度等為行法體。
四以涅槃菩提等為果法體。
仍此四法皆即空無分别如般若經說。
當知。
此約始教說也。
或以真如體相為理法。
從真所流為教法。
從真内薰及依淨教。
所起諸行為行法。
此行契真證理究竟為果法。
是故四義回轉唯一真如也。
此如起信等說。
問此中果法與佛行法與僧各何别邪。
答約如來所成義邊。
總屬佛寶。
約諸菩薩施學義邊。
總屬法寶。
行中約上地所得義邊為僧寶。
下地所學義邊為法寶。
義理差别約法體不殊也。
當知此就終教說。
或以離言真法為法寶。
如此經雲雲。
當知此約頓教顯耳。
若依一乘。
約有十法。
謂理事教義因果人法解行。
皆就軌範義說。
具足主伴無盡因陀羅網等。
如此經說此據别教言。
若攝方便。
前諸教法并在其中。
餘可準知。
僧寶體者。
小乘中若依毗昙宗。
僧有二種。
一應供僧。
上盡諸佛下極至于凡夫沙彌通是僧。
是故檀越僧次請一不揀上下。
悉得供僧之福。
二三歸僧。
唯取聲聞人中四果四向以為僧。
以凡僧無聖德不可歸。
故不取也。
緣覺出世無和合衆不成僧。
菩薩單一不成僧。
佛是佛寶亦非僧。
又聲聞中。
唯無漏寶功德為僧寶體。
有漏非可重故非寶也。
又依彼宗僧又有二。
一第一義僧。
謂出家四果聖人。
二等僧。
謂凡夫僧。
聖中有三。
一生身。
即報五陰。
二等智。
有漏戒定等。
即方便善五陰。
三無漏五陰。
前二相從名僧非正寶體。
後一為正也。
若成實以無漏假人為僧體。
仍有四句。
謂有僧德無僧威儀等準之。
若三乘内菩薩。
以三賢已去乃至等覺所有漏無漏功德。
及色心等五蘊假者。
為菩薩僧體。
獨覺及聲聞人。
入資糧位已去。
乃至羅漢所成漏無漏功德。
五蘊假者總為僧寶體。
又此三乘人。
唯取出家同僧法者以為僧寶。
以諸在家聲聞菩薩。
及犀角辟支等。
皆入法寶故。
大智論散花品雲。
以花散諸菩薩名供養法。
以花散諸比丘名供養僧。
當知此約始教之初說。
或分勝顯劣以明大小。
如涅槃經雲。
僧名和合。
和合有二。
一者世和合。
二者第一義。
和合。
世和合者。
名聲聞僧。
第一義和合者。
名菩薩僧。
當知此約始教之終說。
或說二乘入大乘者是僧寶不爾。
即非由唯以菩薩為真僧寶故。
寶性論雲。
菩薩為究竟僧也。
當知此約終教說。
或離相離分别。
如論雲。
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等。
此約頓教寄言顯耳。
或唯取菩薩随一皆遍六位。
盡三世間無盡法界。
具足主伴為僧寶體。
此約一乘别教說。
若攝方便。
如前諸教并在此中。
上來别相竟。
第三住持三寶者。
小乘以塑畫等色法為佛寶體。
但表示一釋迦佛。
以無他方佛故。
經法紙墨及塑像。
皆以色法為體。
出家凡僧以有漏五蘊為體。
四人已上僧。
以衆同分不相應法為體。
問如形像緻敬損壞。
于何處得罪福。
答立像拟表真容故。
于真邊得故。
成實雲随是何塔若能為損。
皆望主故得罪。
福亦如是。
此明若是佛塔以佛為表主。
餘人亦爾。
問若爾殺凡僧應聖邊得罪。
答塔像無心命。
從其表主。
僧即不爾各有心命故。
從凡聖自位得罪。
若依律中。
損經等望财主得罪也。
若三乘中佛法及僧像。
同以色法為體。
法中亦兼有名句等。
凡僧以五蘊為體。
若一乘中并是大法界中。
約機緣起所成淨用故。
亦遠取本法為體。
餘義準之。
上來總明出體竟。
第四融攝門者有二重。
一約三種。
二約三寶。
初中有三。
一約同相。
于中即有别相住持。
此有二義。
一以彼二種皆悉緣成無自性故。
不異真空。
是故俱在同相中攝。
問若彼攝在同相中時。
為有彼二為無彼二。
如其有者雲何如同。
以有差别非同相故。
如其無者雲何說攝。
以無彼二無所攝故。
答但以彼二本來自性空。
非壞彼二方得為空。
是故經雲。
色即是空非色滅空。
又經雲。
非以空色故名色空。
但以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是故當知攝别歸同而不壞别也。
約始教說。
二以真如體相二大為内熏因。
及彼用大為外熏緣令生始覺。
于此始覺分得為僧。
滿足為佛。
此中妙軌及用中之教。
以為法寶。
是故别相三寶。
皆從同起不異同也。
此如起信論說。
又彼論雲。
本覺随染生二種相。
與彼本覺不相舍離。
一智淨相。
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
此明僧寶也。
滿足方便破和合識相。
滅相續心相。
顯現法身智純淨故。
此明佛寶中法身。
及自受用身也。
二不思議業相者。
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
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
随衆生根自然相應。
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此明他受用身。
及變化身。
并所流教及住持幢相等。
亦在此中。
又彼論雲。
本覺者。
謂心體離念。
離念相者。
等虛空界無所不遍。
法界一相。
此中既以本覺随緣作此别相。
還不離彼本故歸于同相也。
又梁論雲。
無不從此法身流。
無不還證此法身。
此中從彼流故成法僧也。
還證彼故為佛寶也。
是即不破别而恒同。
不乖同而恒别。
其猶攝波唯水而不廢動。
攝水唯波而不壞濕。
舉體全收二義不失。
當知此中道理亦爾。
思之可見。
以此教理。
是故同中具于别也
此依毗昙宗。
若依成實等。
三乘無漏在家出家。
總屬助道法寶。
但以假人為佛僧故。
彼論雲。
信佛有一切智名信佛。
信此真智名信法故得知也。
四以佛及二乘所得涅槃。
為果法寶。
以相好身及等智等。
有助成無漏智故。
相從亦入佛僧攝。
涅槃非助彼故是法寶故也。
問涅槃是滅谛。
助道是道谛。
教法屬苦集是則一理法寶已具攝盡。
何假後三邪。
答依毗昙宗有二門。
一壞緣者。
不分三寶境界差别。
若于此門中理實收盡。
二不壞緣者。
建立三寶等差别。
是故就此事中最勝義故。
立後三法理亦無違。
此義雲何。
如道有二種。
一事道。
謂戒定等。
二理道。
謂道如迹乘。
此四冥通是前道谛。
戒等約事屬前助道。
以理事異故。
通别異故分二也。
滅亦二種。
一事滅。
以離惑業品數上下令滅。
有優劣故是事滅。
屬彼果法。
二理滅。
謂盡止妙出。
此四冥通是前滅谛。
亦理事異故分二也。
苦無我等是所诠理。
教是能诠就勝分二也。
問佛僧俱是人。
何不但立人法二寶。
答因果異故分二也。
問若爾法中亦有因果。
何不立四寶。
答人用強勝能秉持法。
是故分二。
法不自弘用劣。
故合為一寶也。
若三乘中。
或内以四谛十六行。
及三無性等理。
為理法寶。
二以三藏十二分教假實二法識所變等。
為教法體。
三以諸道品六度等為行法體。
四以涅槃菩提等為果法體。
仍此四法皆即空無分别如般若經說。
當知。
此約始教說也。
或以真如體相為理法。
從真所流為教法。
從真内薰及依淨教。
所起諸行為行法。
此行契真證理究竟為果法。
是故四義回轉唯一真如也。
此如起信等說。
問此中果法與佛行法與僧各何别邪。
答約如來所成義邊。
總屬佛寶。
約諸菩薩施學義邊。
總屬法寶。
行中約上地所得義邊為僧寶。
下地所學義邊為法寶。
義理差别約法體不殊也。
當知此就終教說。
或以離言真法為法寶。
如此經雲雲。
當知此約頓教顯耳。
若依一乘。
約有十法。
謂理事教義因果人法解行。
皆就軌範義說。
具足主伴無盡因陀羅網等。
如此經說此據别教言。
若攝方便。
前諸教法并在其中。
餘可準知。
僧寶體者。
小乘中若依毗昙宗。
僧有二種。
一應供僧。
上盡諸佛下極至于凡夫沙彌通是僧。
是故檀越僧次請一不揀上下。
悉得供僧之福。
二三歸僧。
唯取聲聞人中四果四向以為僧。
以凡僧無聖德不可歸。
故不取也。
緣覺出世無和合衆不成僧。
菩薩單一不成僧。
佛是佛寶亦非僧。
又聲聞中。
唯無漏寶功德為僧寶體。
有漏非可重故非寶也。
又依彼宗僧又有二。
一第一義僧。
謂出家四果聖人。
二等僧。
謂凡夫僧。
聖中有三。
一生身。
即報五陰。
二等智。
有漏戒定等。
即方便善五陰。
三無漏五陰。
前二相從名僧非正寶體。
後一為正也。
若成實以無漏假人為僧體。
仍有四句。
謂有僧德無僧威儀等準之。
若三乘内菩薩。
以三賢已去乃至等覺所有漏無漏功德。
及色心等五蘊假者。
為菩薩僧體。
獨覺及聲聞人。
入資糧位已去。
乃至羅漢所成漏無漏功德。
五蘊假者總為僧寶體。
又此三乘人。
唯取出家同僧法者以為僧寶。
以諸在家聲聞菩薩。
及犀角辟支等。
皆入法寶故。
大智論散花品雲。
以花散諸菩薩名供養法。
以花散諸比丘名供養僧。
當知此約始教之初說。
或分勝顯劣以明大小。
如涅槃經雲。
僧名和合。
和合有二。
一者世和合。
二者第一義。
和合。
世和合者。
名聲聞僧。
第一義和合者。
名菩薩僧。
當知此約始教之終說。
或說二乘入大乘者是僧寶不爾。
即非由唯以菩薩為真僧寶故。
寶性論雲。
菩薩為究竟僧也。
當知此約終教說。
或離相離分别。
如論雲。
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等。
此約頓教寄言顯耳。
或唯取菩薩随一皆遍六位。
盡三世間無盡法界。
具足主伴為僧寶體。
此約一乘别教說。
若攝方便。
如前諸教并在此中。
上來别相竟。
第三住持三寶者。
小乘以塑畫等色法為佛寶體。
但表示一釋迦佛。
以無他方佛故。
經法紙墨及塑像。
皆以色法為體。
出家凡僧以有漏五蘊為體。
四人已上僧。
以衆同分不相應法為體。
問如形像緻敬損壞。
于何處得罪福。
答立像拟表真容故。
于真邊得故。
成實雲随是何塔若能為損。
皆望主故得罪。
福亦如是。
此明若是佛塔以佛為表主。
餘人亦爾。
問若爾殺凡僧應聖邊得罪。
答塔像無心命。
從其表主。
僧即不爾各有心命故。
從凡聖自位得罪。
若依律中。
損經等望财主得罪也。
若三乘中佛法及僧像。
同以色法為體。
法中亦兼有名句等。
凡僧以五蘊為體。
若一乘中并是大法界中。
約機緣起所成淨用故。
亦遠取本法為體。
餘義準之。
上來總明出體竟。
第四融攝門者有二重。
一約三種。
二約三寶。
初中有三。
一約同相。
于中即有别相住持。
此有二義。
一以彼二種皆悉緣成無自性故。
不異真空。
是故俱在同相中攝。
問若彼攝在同相中時。
為有彼二為無彼二。
如其有者雲何如同。
以有差别非同相故。
如其無者雲何說攝。
以無彼二無所攝故。
答但以彼二本來自性空。
非壞彼二方得為空。
是故經雲。
色即是空非色滅空。
又經雲。
非以空色故名色空。
但以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是故當知攝别歸同而不壞别也。
約始教說。
二以真如體相二大為内熏因。
及彼用大為外熏緣令生始覺。
于此始覺分得為僧。
滿足為佛。
此中妙軌及用中之教。
以為法寶。
是故别相三寶。
皆從同起不異同也。
此如起信論說。
又彼論雲。
本覺随染生二種相。
與彼本覺不相舍離。
一智淨相。
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
此明僧寶也。
滿足方便破和合識相。
滅相續心相。
顯現法身智純淨故。
此明佛寶中法身。
及自受用身也。
二不思議業相者。
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
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
随衆生根自然相應。
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此明他受用身。
及變化身。
并所流教及住持幢相等。
亦在此中。
又彼論雲。
本覺者。
謂心體離念。
離念相者。
等虛空界無所不遍。
法界一相。
此中既以本覺随緣作此别相。
還不離彼本故歸于同相也。
又梁論雲。
無不從此法身流。
無不還證此法身。
此中從彼流故成法僧也。
還證彼故為佛寶也。
是即不破别而恒同。
不乖同而恒别。
其猶攝波唯水而不廢動。
攝水唯波而不壞濕。
舉體全收二義不失。
當知此中道理亦爾。
思之可見。
以此教理。
是故同中具于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