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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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于一生種解脫分。
第二生随順決擇分。
第三生漏盡得果。
極遲經六十劫。
中根者。
謂獨覺人極疾四生得果。
極遲經百劫。
上根者。
謂佛定滿三僧祇劫。
此中劫數。
取水火等一劫為一數。
十個合一為第二數。
如是展轉至第六十。
為一阿僧祇。
依此以數三阿僧祇也。
問何故下根返經時少。
而上根等乃多時耶。
答能于多時修煉根行等。
以為難故。
是故多也。
又依婆沙等。
菩薩成佛有二身。
一法身二生身。
法身者。
謂戒定慧等五分。
修此法身具有四時。
一三阿僧祇劫。
修有漏四波羅蜜時。
二于百劫修相好業時。
三出家苦行修禅定時。
四菩提樹下成正覺時。
生身者。
但百劫修相好業。
于最後身伽耶城淨飯王家受生報身。
于摩伽陀國而登覺道。
餘如彼說。
若依始教。
修行成佛定經三僧祇。
但此劫數不同小乘。
何者。
此取水火等大劫。
數至百千。
數此複至百千為一俱胝。
名第一數。
數此俱胝複至俱胝為第二數。
如是次第以所數等數。
至第一百名一阿僧祇。
此即十大劫數中第一數也。
依此數滿三阿僧祇。
仍此教中。
就釋迦身以分此義。
如優婆塞戒經雲。
我于往昔寶頂佛所滿足第一阿僧祇劫。
然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劫。
迦葉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
我于往昔釋迦佛所。
始發阿耨菩提心。
又依本業經。
又有百劫修相好業。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
又以一偈歎弗沙佛已。
即迢九劫。
但九十一劫即成佛也。
問三無數劫修諸實行。
應成報身。
何故乃就化身說耶。
答由此始教就下機故。
有二乘故。
此身是彼所知見故。
是權教故。
作是說也。
若依終教說有二義。
一定三阿僧祇。
約一方化儀故。
又此教中修實行故成實報身。
不約化說。
故法華雲。
我實成佛已來。
經于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阿僧祇劫。
又經雲。
我于然燈佛所得授記等。
皆以方便分别故也。
又亦無百劫修相好業等。
何以故。
以小乘中偏修智分不修福分。
是故臨成佛時。
更于百劫别修彼業。
始教中引彼亦同彼說。
仍是化也。
此終教中論其實行。
從初發意即福慧雙修。
故成佛時無别修也。
二不定修三阿僧祇。
此有二義。
一通餘雜類世界故。
如勝天王經說。
二據佛功德無限量故。
如寶雲經雲。
善男子。
菩薩不能思議如來境界。
如來境界不可思量。
但為淺近衆生。
說三僧祇修習所得。
菩薩而實發心已來不可計數。
解雲。
此中不可計數者。
是不可計數阿僧祇劫。
非但三也。
問何故前教定三僧祇此教有定不定耶。
答前教生故。
此教熟故。
方便漸漸勸彼三乘向一乘故。
作此說也。
若依頓教。
一切時分皆不可說。
但一念不生即是佛故。
一念者即無念也。
時者即無時也。
餘可準思。
若依圓教。
一切時分悉皆不定。
何以故。
謂諸劫相入故。
相即故。
該通一切因陀羅等諸世界故仍各随處。
或一念或無量劫等。
不違時法也。
餘準而思之。
第五修行所依身者。
若依小乘。
但有分段身至究竟位佛亦同然。
是實非化。
若始教中。
為回心聲聞。
亦說分段至究竟位。
佛身亦爾。
然此是化非實也。
若依直進中有二說。
一謂寄位。
顯十地之中功用無功用粗細二位差别相故。
即說七地已還有分段。
八地已上有變易。
二就實報。
即說分段至金剛已還。
以十地中煩惱障種未永斷。
故留至金剛故。
既有惑障何得不受分段之身。
故十地經雲。
第十地已還有中陰者。
是此義也。
問八地已上一切菩薩。
于煩惱障永伏不行。
以無漏智果恒相續故。
如阿羅漢。
既無現行惑。
何得更受分段之身耶。
答若是凡夫。
即以現惑潤業受生。
聖人不爾。
但留惑種用以受生。
故雜集論雲。
一切聖人皆以随眠力故結生相續。
又梁攝論雲。
異凡夫故永伏上心。
異二乘故留彼種子。
解雲。
聖人受生非現潤。
彼複留種子。
如何不受分段身耶。
若言八地已上以智障為緣受變易者。
所留惑種即便無用。
何不于此第八地初永害一切煩惱種耶。
彼既不爾此雲何然。
若約回向菩提聲聞已斷煩惱者。
彼即可以所知障受變易身。
通諸位也。
問若爾何故聖教說八地已上唯有所知障為依止故受變易身。
答此等為欲寄對二乘顯其優劣故。
經作此說。
然此寄對依諸聖教。
約位不同略辨十門。
一說羅漢即同于佛。
更不分位。
如律中說。
佛度五人已。
即雲通佛有六然羅漢出于世間。
又同坐等。
當知此約小乘教說。
二亦于佛地分出羅漢。
如對法論說。
得菩提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
頓成羅漢及如來故。
此中雖約煩惱盡邊名阿羅漢。
而亦為生諸聲聞中心勝欲樂故。
寄于佛果以分大小也。
三第十地名阿羅漢佛地超過故。
非彼也。
如涅槃經中說四依。
雲阿羅漢者。
住第十地。
此寄因異果以分大小也。
此上二門。
約始教中回二乘教說。
四七地已還寄同羅漢。
八地。
已去寄菩薩位。
如仁王經雲。
遠行菩薩伏三界習因果業滅。
唯後身位中。
住第七地阿羅漢位。
此寄因中自在未自在位。
以分大小也。
此約始教直進中說。
此中既寄聲聞至七地故。
煩惱障及分段身俱至此位。
八地已去寄此菩薩。
行位勝前。
是故唯有彼所知障及變易身。
五初二三地寄同世間。
以得世間四禅等故。
四地寄是須陀洹等。
以得道品故。
此初出世故。
五地寄此聲聞羅漢。
以得四谛法故。
六地寄此辟支佛。
以得十二緣生法故。
七地已去寄此菩薩。
以得無生法忍故。
此如本業經說。
上來唯約三乘教說。
以未分出一乘法故。
六世間二乘同前至六地。
第七地寄三乘菩薩以未自在故。
八地已去寄一乘法。
以得自在故。
如梁攝論等說。
此約一乘三乘等分相而說。
七于初地之中。
已過世間及二乘故。
如地論等說。
此約三乘中比證分齊說。
八地前三賢位已過二乘地。
如起信論說。
又仁王經說。
習種性中有十種心。
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
此約終教不退說。
九信滿心後。
即過一切小乘三乘等。
如賢首品說。
此約一乘說。
十初在凡夫地。
創發心時即過二乘。
如智論說。
羅漢比丘知沙彌發心推在前等。
此通一乘及三乘說。
由有如是寄對法門故。
諸說前後準此而知。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二
第二生随順決擇分。
第三生漏盡得果。
極遲經六十劫。
中根者。
謂獨覺人極疾四生得果。
極遲經百劫。
上根者。
謂佛定滿三僧祇劫。
此中劫數。
取水火等一劫為一數。
十個合一為第二數。
如是展轉至第六十。
為一阿僧祇。
依此以數三阿僧祇也。
問何故下根返經時少。
而上根等乃多時耶。
答能于多時修煉根行等。
以為難故。
是故多也。
又依婆沙等。
菩薩成佛有二身。
一法身二生身。
法身者。
謂戒定慧等五分。
修此法身具有四時。
一三阿僧祇劫。
修有漏四波羅蜜時。
二于百劫修相好業時。
三出家苦行修禅定時。
四菩提樹下成正覺時。
生身者。
但百劫修相好業。
于最後身伽耶城淨飯王家受生報身。
于摩伽陀國而登覺道。
餘如彼說。
若依始教。
修行成佛定經三僧祇。
但此劫數不同小乘。
何者。
此取水火等大劫。
數至百千。
數此複至百千為一俱胝。
名第一數。
數此俱胝複至俱胝為第二數。
如是次第以所數等數。
至第一百名一阿僧祇。
此即十大劫數中第一數也。
依此數滿三阿僧祇。
仍此教中。
就釋迦身以分此義。
如優婆塞戒經雲。
我于往昔寶頂佛所滿足第一阿僧祇劫。
然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劫。
迦葉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
我于往昔釋迦佛所。
始發阿耨菩提心。
又依本業經。
又有百劫修相好業。
但是變化非實修也。
又以一偈歎弗沙佛已。
即迢九劫。
但九十一劫即成佛也。
問三無數劫修諸實行。
應成報身。
何故乃就化身說耶。
答由此始教就下機故。
有二乘故。
此身是彼所知見故。
是權教故。
作是說也。
若依終教說有二義。
一定三阿僧祇。
約一方化儀故。
又此教中修實行故成實報身。
不約化說。
故法華雲。
我實成佛已來。
經于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阿僧祇劫。
又經雲。
我于然燈佛所得授記等。
皆以方便分别故也。
又亦無百劫修相好業等。
何以故。
以小乘中偏修智分不修福分。
是故臨成佛時。
更于百劫别修彼業。
始教中引彼亦同彼說。
仍是化也。
此終教中論其實行。
從初發意即福慧雙修。
故成佛時無别修也。
二不定修三阿僧祇。
此有二義。
一通餘雜類世界故。
如勝天王經說。
二據佛功德無限量故。
如寶雲經雲。
善男子。
菩薩不能思議如來境界。
如來境界不可思量。
但為淺近衆生。
說三僧祇修習所得。
菩薩而實發心已來不可計數。
解雲。
此中不可計數者。
是不可計數阿僧祇劫。
非但三也。
問何故前教定三僧祇此教有定不定耶。
答前教生故。
此教熟故。
方便漸漸勸彼三乘向一乘故。
作此說也。
若依頓教。
一切時分皆不可說。
但一念不生即是佛故。
一念者即無念也。
時者即無時也。
餘可準思。
若依圓教。
一切時分悉皆不定。
何以故。
謂諸劫相入故。
相即故。
該通一切因陀羅等諸世界故仍各随處。
或一念或無量劫等。
不違時法也。
餘準而思之。
第五修行所依身者。
若依小乘。
但有分段身至究竟位佛亦同然。
是實非化。
若始教中。
為回心聲聞。
亦說分段至究竟位。
佛身亦爾。
然此是化非實也。
若依直進中有二說。
一謂寄位。
顯十地之中功用無功用粗細二位差别相故。
即說七地已還有分段。
八地已上有變易。
二就實報。
即說分段至金剛已還。
以十地中煩惱障種未永斷。
故留至金剛故。
既有惑障何得不受分段之身。
故十地經雲。
第十地已還有中陰者。
是此義也。
問八地已上一切菩薩。
于煩惱障永伏不行。
以無漏智果恒相續故。
如阿羅漢。
既無現行惑。
何得更受分段之身耶。
答若是凡夫。
即以現惑潤業受生。
聖人不爾。
但留惑種用以受生。
故雜集論雲。
一切聖人皆以随眠力故結生相續。
又梁攝論雲。
異凡夫故永伏上心。
異二乘故留彼種子。
解雲。
聖人受生非現潤。
彼複留種子。
如何不受分段身耶。
若言八地已上以智障為緣受變易者。
所留惑種即便無用。
何不于此第八地初永害一切煩惱種耶。
彼既不爾此雲何然。
若約回向菩提聲聞已斷煩惱者。
彼即可以所知障受變易身。
通諸位也。
問若爾何故聖教說八地已上唯有所知障為依止故受變易身。
答此等為欲寄對二乘顯其優劣故。
經作此說。
然此寄對依諸聖教。
約位不同略辨十門。
一說羅漢即同于佛。
更不分位。
如律中說。
佛度五人已。
即雲通佛有六然羅漢出于世間。
又同坐等。
當知此約小乘教說。
二亦于佛地分出羅漢。
如對法論說。
得菩提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
頓成羅漢及如來故。
此中雖約煩惱盡邊名阿羅漢。
而亦為生諸聲聞中心勝欲樂故。
寄于佛果以分大小也。
三第十地名阿羅漢佛地超過故。
非彼也。
如涅槃經中說四依。
雲阿羅漢者。
住第十地。
此寄因異果以分大小也。
此上二門。
約始教中回二乘教說。
四七地已還寄同羅漢。
八地。
已去寄菩薩位。
如仁王經雲。
遠行菩薩伏三界習因果業滅。
唯後身位中。
住第七地阿羅漢位。
此寄因中自在未自在位。
以分大小也。
此約始教直進中說。
此中既寄聲聞至七地故。
煩惱障及分段身俱至此位。
八地已去寄此菩薩。
行位勝前。
是故唯有彼所知障及變易身。
五初二三地寄同世間。
以得世間四禅等故。
四地寄是須陀洹等。
以得道品故。
此初出世故。
五地寄此聲聞羅漢。
以得四谛法故。
六地寄此辟支佛。
以得十二緣生法故。
七地已去寄此菩薩。
以得無生法忍故。
此如本業經說。
上來唯約三乘教說。
以未分出一乘法故。
六世間二乘同前至六地。
第七地寄三乘菩薩以未自在故。
八地已去寄一乘法。
以得自在故。
如梁攝論等說。
此約一乘三乘等分相而說。
七于初地之中。
已過世間及二乘故。
如地論等說。
此約三乘中比證分齊說。
八地前三賢位已過二乘地。
如起信論說。
又仁王經說。
習種性中有十種心。
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
此約終教不退說。
九信滿心後。
即過一切小乘三乘等。
如賢首品說。
此約一乘說。
十初在凡夫地。
創發心時即過二乘。
如智論說。
羅漢比丘知沙彌發心推在前等。
此通一乘及三乘說。
由有如是寄對法門故。
諸說前後準此而知。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