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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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大薦福寺沙門法藏述
若依終教。
地前留惑受分段身。
于初地中永斷一切煩惱使種。
亦不分彼分别俱生。
于所知障中。
又斷一分粗品正使。
是故地上受變易身至金剛位。
餘義如下斷惑中說。
問若于地上不留煩惱。
雲何大悲同事攝生。
答若于地前及始教中。
願智力劣故。
留煩惱助願受生。
今此不爾。
願智勝故自在同生。
問如說八地已還菩薩略有二類。
一悲增上。
二智增上。
悲增者。
留惑受分段身故。
智增者。
伏惑受變易身故。
此義雲何。
答如此所說良恐未然。
何者。
若悲增上其慧必劣。
劣慧導悲悲應滞見。
滞見之悲豈名增上。
縱悲智齊均。
尚不名悲增上。
況以劣慧導悲而言增上。
若智增上其悲必劣。
劣悲導智智應滞寂。
滞寂之智何名增上。
以諸菩薩從初已來異凡小故。
悲智相導念念雙修。
如車二輪。
如鳥二翼。
何得說彼有增減耶。
當知由此始終二教粗細異故。
有二生死。
非由悲智互增上也。
若言彼智增上者。
有小乘習怖諸煩惱故。
永伏者。
若于地前未證真如。
可約本習容有此類。
以未純熟故。
初地已上行解純熟。
同證同行同修同斷。
如何得有如是差别故起信論雲。
地上菩薩種性發心修行皆無差别也。
又此教中。
地上變易寄位不同有其四種等。
亦如下指。
若依頓教。
一切行位既不可說。
所依身分亦準此知。
廣如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說。
若依圓教不說變易。
但分段身至于十地離垢定前。
以至彼位得普見肉眼故知是分段也。
又如善财等。
以分段身窮于因位故也。
問何故此中不說變易。
答如世界性等以上身分。
甚極微細出過諸天應同變易。
但以此教不分生死粗細之相。
總就過患以為一際。
至信滿後頓翻彼際故不說也。
餘準而知之。
第六斷惑分齊者。
有雲。
若依小乘若依三乘有二種義。
一約位滅惑相。
二寄惑顯位相。
初義者。
若依始教具足三乘斷惑差别。
由此是其三乘教故。
障有二種。
謂煩惱所知。
先辨二乘斷煩惱障。
于中有二。
先障名數後斷惑得果。
初中煩惱有二。
謂分别俱生。
總有十種。
一貪二嗔三無明四慢五疑六身見七邊見八邪見九見取十戒禁取。
于中四種唯分别起。
謂疑.邪見.見取.戒禁取。
餘六通二種。
五識得起初三。
亦通分别及俱生。
由用意識中邪師等三因引故。
得有分别起也。
意識具十種。
四分别六通二。
末那唯四俱生。
六中除嗔及邊見。
以嗔唯不善。
此識有覆無記故。
又以一類相續緣第八識刹那刹那執我故無邊見。
又以後三見及疑籍三因生。
此識無彼故不起也。
又由恒相續緣故。
非第六所引不同五識。
是故唯四。
其第八識總不起。
唯是異熟。
無覆無記性故。
此分别俱生皆通三界。
嗔唯欲界。
以上二界煩惱。
皆有覆無記性故。
其分别起者。
欲界四谛各有十使。
即為四十。
上二界除嗔谛别各有九。
即有七十二。
并欲界合有一百一十二也。
其俱生者欲界具六。
上二界除嗔各唯有五。
合成十六。
通前分别總有一百二十八也。
問何故。
前愚法小乘中。
十使不通迷四谛。
此中即通耶。
答此有二義。
一以三乘中煩惱功力漸漸寬廣故。
障一切也。
二又由迷等義通一切境也。
第二斷惑得果者。
先斷分别有其三人。
一若從具縛入真見道。
刹那頓斷三界四谛分别煩惱得預流果。
二若倍離欲人。
入真見道兼斷倍離欲。
得一來果。
言倍離欲者。
謂凡夫時欲界修惑九品之中。
伏斷前六故雲倍離欲。
入見道時即永斷前所伏故。
是以得彼果也。
三若已離欲人。
入真見道兼斷九品得不還果。
如瑜伽說。
入見道果者有其三種。
随其所應證三果故。
次斷俱生者。
第六識俱生。
九地各有九品。
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
一漸出離。
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
斷九品盡得不還果。
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果。
二頓出離者。
謂得初果已。
即頓斷三界。
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
更無餘果。
何者。
以彼欲界九品修惑及上二界。
總三種九品各初一品。
一時頓斷故雲頓斷三界。
豎論九品一一别斷故雲漸除也。
若爾何故有漸斷者。
以于三界法不能頓緣故。
對法論雲。
頓出離者。
謂入谛現觀已。
依止未至定發出世道。
頓斷三界一切煩惱。
品品别斷唯立二果。
謂預流果及阿羅漢果。
乃至廣引指端經等。
如彼說。
其末那煩惱行相微細。
前漸頓二人。
皆與非想地惑一時頓斷故。
瑜伽雲。
末那相應任運煩惱。
唯與非想處共斷故。
一時頓斷。
非如餘惑漸次而斷故也。
問何故前愚法二乘無頓出離。
此中有耶。
答為顯前劣故此超過。
愚法二乘無此勝智。
顯彼教劣。
方便漸引起彼勝欲。
令舍小從大故作此說。
其論末那惑滅。
小乘無者唯準此知。
此謂二乘斷煩惱障。
其所知障。
諸趣寂者入無餘時一時皆斷。
唯此非擇滅也。
其餘一切有斷不斷。
慧解脫人不斷。
俱解脫人分有所斷。
謂八解脫障不染無知。
修八勝解所對治故。
如瑜伽說。
又諸解脫由所知障解脫所顯。
由聲聞及緣覺等于所知障心得解脫故。
當知此始教為引愚法漸向大故。
安立此教。
深勝于彼。
故所知障亦許分斷。
然上所斷不同愚法。
以彼唯斷煩惱得故。
此即不爾。
斷種子故直進菩薩斷惑者二障俱斷。
又煩惱障中。
不同二乘約界分品。
但于二障分别起者地前伏現行。
初地真見道時。
一刹那中頓斷彼種。
其俱生中煩惱障。
初地已去自在能斷。
留故不斷。
何以故。
潤生攝化故。
不堕二乘地故。
為斷所知障故。
為得大菩提故。
是故攝論雲。
由留惑至惑盡證佛一切智。
解雲。
惑盡者。
是所知障盡。
即由留煩惱障起勝行故。
得至此位證佛果也。
又梁攝論既雲留種子。
是故當知。
煩惱障種至金剛位。
其所知障行相細故。
正障菩薩道。
是故地地分斷。
要至佛地方得總盡。
由此即說二障修惑俱至佛地故。
對法論雲。
又諸菩薩。
于十地修道位中。
唯修所知障對治道。
非斷煩惱障。
得菩提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
頓成羅漢及如來故。
其末那俱生行相細故。
亦同前至佛地盡也。
問其二障修惑諸識相應。
地上現行有何同異。
答其
地前留惑受分段身。
于初地中永斷一切煩惱使種。
亦不分彼分别俱生。
于所知障中。
又斷一分粗品正使。
是故地上受變易身至金剛位。
餘義如下斷惑中說。
問若于地上不留煩惱。
雲何大悲同事攝生。
答若于地前及始教中。
願智力劣故。
留煩惱助願受生。
今此不爾。
願智勝故自在同生。
問如說八地已還菩薩略有二類。
一悲增上。
二智增上。
悲增者。
留惑受分段身故。
智增者。
伏惑受變易身故。
此義雲何。
答如此所說良恐未然。
何者。
若悲增上其慧必劣。
劣慧導悲悲應滞見。
滞見之悲豈名增上。
縱悲智齊均。
尚不名悲增上。
況以劣慧導悲而言增上。
若智增上其悲必劣。
劣悲導智智應滞寂。
滞寂之智何名增上。
以諸菩薩從初已來異凡小故。
悲智相導念念雙修。
如車二輪。
如鳥二翼。
何得說彼有增減耶。
當知由此始終二教粗細異故。
有二生死。
非由悲智互增上也。
若言彼智增上者。
有小乘習怖諸煩惱故。
永伏者。
若于地前未證真如。
可約本習容有此類。
以未純熟故。
初地已上行解純熟。
同證同行同修同斷。
如何得有如是差别故起信論雲。
地上菩薩種性發心修行皆無差别也。
又此教中。
地上變易寄位不同有其四種等。
亦如下指。
若依頓教。
一切行位既不可說。
所依身分亦準此知。
廣如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說。
若依圓教不說變易。
但分段身至于十地離垢定前。
以至彼位得普見肉眼故知是分段也。
又如善财等。
以分段身窮于因位故也。
問何故此中不說變易。
答如世界性等以上身分。
甚極微細出過諸天應同變易。
但以此教不分生死粗細之相。
總就過患以為一際。
至信滿後頓翻彼際故不說也。
餘準而知之。
第六斷惑分齊者。
有雲。
若依小乘若依三乘有二種義。
一約位滅惑相。
二寄惑顯位相。
初義者。
若依始教具足三乘斷惑差别。
由此是其三乘教故。
障有二種。
謂煩惱所知。
先辨二乘斷煩惱障。
于中有二。
先障名數後斷惑得果。
初中煩惱有二。
謂分别俱生。
總有十種。
一貪二嗔三無明四慢五疑六身見七邊見八邪見九見取十戒禁取。
于中四種唯分别起。
謂疑.邪見.見取.戒禁取。
餘六通二種。
五識得起初三。
亦通分别及俱生。
由用意識中邪師等三因引故。
得有分别起也。
意識具十種。
四分别六通二。
末那唯四俱生。
六中除嗔及邊見。
以嗔唯不善。
此識有覆無記故。
又以一類相續緣第八識刹那刹那執我故無邊見。
又以後三見及疑籍三因生。
此識無彼故不起也。
又由恒相續緣故。
非第六所引不同五識。
是故唯四。
其第八識總不起。
唯是異熟。
無覆無記性故。
此分别俱生皆通三界。
嗔唯欲界。
以上二界煩惱。
皆有覆無記性故。
其分别起者。
欲界四谛各有十使。
即為四十。
上二界除嗔谛别各有九。
即有七十二。
并欲界合有一百一十二也。
其俱生者欲界具六。
上二界除嗔各唯有五。
合成十六。
通前分别總有一百二十八也。
問何故。
前愚法小乘中。
十使不通迷四谛。
此中即通耶。
答此有二義。
一以三乘中煩惱功力漸漸寬廣故。
障一切也。
二又由迷等義通一切境也。
第二斷惑得果者。
先斷分别有其三人。
一若從具縛入真見道。
刹那頓斷三界四谛分别煩惱得預流果。
二若倍離欲人。
入真見道兼斷倍離欲。
得一來果。
言倍離欲者。
謂凡夫時欲界修惑九品之中。
伏斷前六故雲倍離欲。
入見道時即永斷前所伏故。
是以得彼果也。
三若已離欲人。
入真見道兼斷九品得不還果。
如瑜伽說。
入見道果者有其三種。
随其所應證三果故。
次斷俱生者。
第六識俱生。
九地各有九品。
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
一漸出離。
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
斷九品盡得不還果。
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果。
二頓出離者。
謂得初果已。
即頓斷三界。
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
更無餘果。
何者。
以彼欲界九品修惑及上二界。
總三種九品各初一品。
一時頓斷故雲頓斷三界。
豎論九品一一别斷故雲漸除也。
若爾何故有漸斷者。
以于三界法不能頓緣故。
對法論雲。
頓出離者。
謂入谛現觀已。
依止未至定發出世道。
頓斷三界一切煩惱。
品品别斷唯立二果。
謂預流果及阿羅漢果。
乃至廣引指端經等。
如彼說。
其末那煩惱行相微細。
前漸頓二人。
皆與非想地惑一時頓斷故。
瑜伽雲。
末那相應任運煩惱。
唯與非想處共斷故。
一時頓斷。
非如餘惑漸次而斷故也。
問何故前愚法二乘無頓出離。
此中有耶。
答為顯前劣故此超過。
愚法二乘無此勝智。
顯彼教劣。
方便漸引起彼勝欲。
令舍小從大故作此說。
其論末那惑滅。
小乘無者唯準此知。
此謂二乘斷煩惱障。
其所知障。
諸趣寂者入無餘時一時皆斷。
唯此非擇滅也。
其餘一切有斷不斷。
慧解脫人不斷。
俱解脫人分有所斷。
謂八解脫障不染無知。
修八勝解所對治故。
如瑜伽說。
又諸解脫由所知障解脫所顯。
由聲聞及緣覺等于所知障心得解脫故。
當知此始教為引愚法漸向大故。
安立此教。
深勝于彼。
故所知障亦許分斷。
然上所斷不同愚法。
以彼唯斷煩惱得故。
此即不爾。
斷種子故直進菩薩斷惑者二障俱斷。
又煩惱障中。
不同二乘約界分品。
但于二障分别起者地前伏現行。
初地真見道時。
一刹那中頓斷彼種。
其俱生中煩惱障。
初地已去自在能斷。
留故不斷。
何以故。
潤生攝化故。
不堕二乘地故。
為斷所知障故。
為得大菩提故。
是故攝論雲。
由留惑至惑盡證佛一切智。
解雲。
惑盡者。
是所知障盡。
即由留煩惱障起勝行故。
得至此位證佛果也。
又梁攝論既雲留種子。
是故當知。
煩惱障種至金剛位。
其所知障行相細故。
正障菩薩道。
是故地地分斷。
要至佛地方得總盡。
由此即說二障修惑俱至佛地故。
對法論雲。
又諸菩薩。
于十地修道位中。
唯修所知障對治道。
非斷煩惱障。
得菩提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
頓成羅漢及如來故。
其末那俱生行相細故。
亦同前至佛地盡也。
問其二障修惑諸識相應。
地上現行有何同異。
答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