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止觀卷第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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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诃止觀卷第四上
第六明方便者。
方便名善巧。
善巧修行以微少善根。
能令無量行成解發入菩薩位。
大論雲。
能以少施少戒出過聲聞辟支佛上。
即此義也。
又方便者衆緣和合也。
以能和合成因。
亦能和合取果。
大品經言。
如來身者不從一因一緣生。
從無量功德生如來身。
顯此巧能故論方便。
若依漸次即有四種方便。
方便各有遠近。
如阿毗昙明五停心為遠。
四善根為近。
通别方便例可意知。
圓教以假名五品觀行等位去真猶遙。
名遠方便。
六根清淨相似鄰真。
名近方便。
今就五品之前假名位中。
複論遠近。
二十五法為遠方便。
十種境界為近方便。
橫豎該羅十觀具足。
成觀行位能發真似。
名近方便。
今釋遠方便略為五。
一具五緣。
二呵五欲。
三棄五蓋。
四調五事。
五行五法。
夫道不孤運弘之在人。
人弘勝法假緣進道。
所以須具五緣。
緣力既具當割諸嗜欲。
嗜欲外屏當内淨其心。
其心若寂當調試五事。
五事調已行于五法。
必至所在。
譬如陶師若欲得器。
先擇良處。
無砂無鹵草水豐便可立作所。
次息餘際務。
際務不靜安得就功。
雖息外緣身内有疾雲何執作。
身雖康壯泥輪不調不成器物。
上緣雖整不專于業。
廢不相續永無辦理。
止觀五緣亦複如是。
有待之身必假資藉如彼好處。
呵厭塵欲如斷外緣。
棄絕五蓋如治内疾。
調适五事如學輪繩。
行于五法如作不廢。
世間淺事非緣不合。
何況出世之道。
若無弄引何易可階。
故曆二十五法約事為觀。
調粗入細檢散令靜故為止觀遠方便也。
此五法三科出大論。
一種出禅經。
一是諸禅師立。
一具五緣者。
一持戒清淨。
二衣食具足。
三閑居靜處。
四息諸緣務。
五得善知識。
禅經雲。
四緣雖具足開導由良師。
故用五法為入道梯蹬。
一阙則妨事。
釋此具如次第禅門。
○此中明持戒清淨。
即四意。
一列戒名。
二明持戒。
三明犯戒。
四明忏淨。
列名者。
經論出處甚多。
且依釋論有十種戒。
所謂不缺。
不破。
不穿。
不雜。
随道。
無著。
智所贊。
自在。
随定。
具足。
此十通用性戒為根本。
大論雲。
性戒者是屍羅身口等八種。
謂身三口四更加不飲酒。
是淨命防意地。
又雲。
十善是屍羅。
佛不出世世常有之。
故名舊戒。
佛不出世凡夫亦修八禅。
故名舊定。
外道邪見六十二等舊醫乳藥名為舊慧。
常途雲。
無客定無漏導八禅耳。
今難此語。
亦應無漏導十善也。
戒慧既有客法。
定何獨無。
今用三歸五戒二百五十。
為客戒。
根本十種得戒人者。
如佛自言善來比丘。
自然已得具足戒。
如摩诃迦葉自誓因緣得具足戒。
如憍陳如見谛故受具足戒。
如波阇波提比丘尼。
以八敬法受具足戒。
如達磨提那比丘尼遣信受具足戒。
如須陀耶沙彌論義受具足戒。
如耶舍比丘等善來受具足戒。
如跋陀羅波楞伽加三歸受具足戒。
如邊地第五律師受具足戒。
中國十人白四羯磨受具足戒。
客戒人也。
根本淨禅觀練熏。
修為客定。
四谛慧為客慧。
佛出方有也。
性戒者。
莫問受與不受犯即是罪。
受與不受持即是善。
若受戒持生福。
犯獲罪。
不受無福。
不受犯無罪。
如伐草害畜罪。
同。
對首忏。
二罪俱滅。
大論解雲。
違無作罪同滅耳而償命猶在。
故知受得之戒與性戒有異也。
故四分問遮法雲。
不犯邊罪不。
邊罪即性罪也。
此罪障優婆塞戒。
何況大戒。
若性戒清淨。
是戒度根本解脫初因。
因此性戒。
得有無作受得之戒。
小乘明義無作戒即是第三聚。
大乘中法鼓經。
但明色心無第三聚。
心無盡故戒亦無盡。
若就律儀戒。
論無作可解。
定共戒無作者與定俱發。
有人言。
入定時有出定時無。
有人言。
無作依定。
定在不失。
定退即謝也。
道共戒無作者。
此無作依道。
道無失故此戒亦無失。
戒定道共。
通是戒名說。
通以性戒為本。
故經雲。
依因此戒。
能生禅定及滅苦智慧。
即此意也。
○二明持者。
此十種戒攝一切戒。
不缺戒者。
即是持于性戒乃至四重。
清淨守護如愛明珠。
若毀犯者。
如器已缺無所堪用。
佛法邊人非沙門釋子。
失比丘法故稱為缺。
不破者。
即是持于十三。
無有破損故名不破。
若毀犯者。
如器破裂也。
不穿者。
是持波夜提等也。
若有毀犯如器穿漏。
不能受道故名為穿。
不雜者。
持定共戒也。
雖持律儀念破戒事。
名之為雜。
定共持心欲念不起。
故名不雜。
如大經雲。
雖不與彼女人身合。
而共言語嘲調。
壁外钏聲見男女相追。
皆污淨戒。
十住婆沙雲。
雖制其事。
而令女人洗拭按摩。
染心共語相視。
或限爾許日持戒。
或期後世富樂天上自恣。
皆名不淨。
若持不雜戒。
悉無此等念也。
随道者。
随順谛理能破見惑。
無著戒者。
即是見真成聖。
于思惟惑無所染着也。
以此兩戒約真谛持戒也。
智所贊戒自在戒。
則約菩薩化他。
為佛所贊于世間中而得自在。
是約俗谛論持戒也。
随定具足兩戒。
即是随首楞嚴定。
不起滅定現諸威儀。
示十法界像導利衆生。
雖威儀起動而任運常靜。
故名堕定戒。
前來諸戒律儀防止。
故名不具足。
中道之戒無戒不備。
故名具足。
此是持中道第一義谛戒也。
用中道慧遍入諸法。
故經雲。
式叉。
式叉名大乘戒也。
涅槃明五支戒及十種戒。
義勢略同。
設諸經論更明戒相。
終不出此十科。
束前三種戒名律儀戒。
秉善防惡。
從初根本乃至不穿纖毫清淨。
束名律儀戒。
凡夫散心悉能持得此戒也。
次不雜一戒。
定法持心心不妄動。
身口亦寂三業皎鏡。
此是定共戒。
入定時任運無雜。
出定身口柔軟亦不雜。
凡夫入定則能持得也。
随道戒初果見谛發真成聖。
聖人所持非凡夫能持也。
無著戒則三果人所持。
亦非初果所持也。
智贊自在。
此乃菩薩利他須持此戒。
則非二乘所持也。
随定具足。
此是大根性所持。
則非六度通教菩薩所能持也。
況複凡夫二乘耶。
向判位高下事義不同。
理觀觀心論持戒者具能持得上十戒也。
先束十戒為四意。
前四戒。
但是
方便名善巧。
善巧修行以微少善根。
能令無量行成解發入菩薩位。
大論雲。
能以少施少戒出過聲聞辟支佛上。
即此義也。
又方便者衆緣和合也。
以能和合成因。
亦能和合取果。
大品經言。
如來身者不從一因一緣生。
從無量功德生如來身。
顯此巧能故論方便。
若依漸次即有四種方便。
方便各有遠近。
如阿毗昙明五停心為遠。
四善根為近。
通别方便例可意知。
圓教以假名五品觀行等位去真猶遙。
名遠方便。
六根清淨相似鄰真。
名近方便。
今就五品之前假名位中。
複論遠近。
二十五法為遠方便。
十種境界為近方便。
橫豎該羅十觀具足。
成觀行位能發真似。
名近方便。
今釋遠方便略為五。
一具五緣。
二呵五欲。
三棄五蓋。
四調五事。
五行五法。
夫道不孤運弘之在人。
人弘勝法假緣進道。
所以須具五緣。
緣力既具當割諸嗜欲。
嗜欲外屏當内淨其心。
其心若寂當調試五事。
五事調已行于五法。
必至所在。
譬如陶師若欲得器。
先擇良處。
無砂無鹵草水豐便可立作所。
次息餘際務。
際務不靜安得就功。
雖息外緣身内有疾雲何執作。
身雖康壯泥輪不調不成器物。
上緣雖整不專于業。
廢不相續永無辦理。
止觀五緣亦複如是。
有待之身必假資藉如彼好處。
呵厭塵欲如斷外緣。
棄絕五蓋如治内疾。
調适五事如學輪繩。
行于五法如作不廢。
世間淺事非緣不合。
何況出世之道。
若無弄引何易可階。
故曆二十五法約事為觀。
調粗入細檢散令靜故為止觀遠方便也。
此五法三科出大論。
一種出禅經。
一是諸禅師立。
一具五緣者。
一持戒清淨。
二衣食具足。
三閑居靜處。
四息諸緣務。
五得善知識。
禅經雲。
四緣雖具足開導由良師。
故用五法為入道梯蹬。
一阙則妨事。
釋此具如次第禅門。
○此中明持戒清淨。
即四意。
一列戒名。
二明持戒。
三明犯戒。
四明忏淨。
列名者。
經論出處甚多。
且依釋論有十種戒。
所謂不缺。
不破。
不穿。
不雜。
随道。
無著。
智所贊。
自在。
随定。
具足。
此十通用性戒為根本。
大論雲。
性戒者是屍羅身口等八種。
謂身三口四更加不飲酒。
是淨命防意地。
又雲。
十善是屍羅。
佛不出世世常有之。
故名舊戒。
佛不出世凡夫亦修八禅。
故名舊定。
外道邪見六十二等舊醫乳藥名為舊慧。
常途雲。
無客定無漏導八禅耳。
今難此語。
亦應無漏導十善也。
戒慧既有客法。
定何獨無。
今用三歸五戒二百五十。
為客戒。
根本十種得戒人者。
如佛自言善來比丘。
自然已得具足戒。
如摩诃迦葉自誓因緣得具足戒。
如憍陳如見谛故受具足戒。
如波阇波提比丘尼。
以八敬法受具足戒。
如達磨提那比丘尼遣信受具足戒。
如須陀耶沙彌論義受具足戒。
如耶舍比丘等善來受具足戒。
如跋陀羅波楞伽加三歸受具足戒。
如邊地第五律師受具足戒。
中國十人白四羯磨受具足戒。
客戒人也。
根本淨禅觀練熏。
修為客定。
四谛慧為客慧。
佛出方有也。
性戒者。
莫問受與不受犯即是罪。
受與不受持即是善。
若受戒持生福。
犯獲罪。
不受無福。
不受犯無罪。
如伐草害畜罪。
同。
對首忏。
二罪俱滅。
大論解雲。
違無作罪同滅耳而償命猶在。
故知受得之戒與性戒有異也。
故四分問遮法雲。
不犯邊罪不。
邊罪即性罪也。
此罪障優婆塞戒。
何況大戒。
若性戒清淨。
是戒度根本解脫初因。
因此性戒。
得有無作受得之戒。
小乘明義無作戒即是第三聚。
大乘中法鼓經。
但明色心無第三聚。
心無盡故戒亦無盡。
若就律儀戒。
論無作可解。
定共戒無作者與定俱發。
有人言。
入定時有出定時無。
有人言。
無作依定。
定在不失。
定退即謝也。
道共戒無作者。
此無作依道。
道無失故此戒亦無失。
戒定道共。
通是戒名說。
通以性戒為本。
故經雲。
依因此戒。
能生禅定及滅苦智慧。
即此意也。
○二明持者。
此十種戒攝一切戒。
不缺戒者。
即是持于性戒乃至四重。
清淨守護如愛明珠。
若毀犯者。
如器已缺無所堪用。
佛法邊人非沙門釋子。
失比丘法故稱為缺。
不破者。
即是持于十三。
無有破損故名不破。
若毀犯者。
如器破裂也。
不穿者。
是持波夜提等也。
若有毀犯如器穿漏。
不能受道故名為穿。
不雜者。
持定共戒也。
雖持律儀念破戒事。
名之為雜。
定共持心欲念不起。
故名不雜。
如大經雲。
雖不與彼女人身合。
而共言語嘲調。
壁外钏聲見男女相追。
皆污淨戒。
十住婆沙雲。
雖制其事。
而令女人洗拭按摩。
染心共語相視。
或限爾許日持戒。
或期後世富樂天上自恣。
皆名不淨。
若持不雜戒。
悉無此等念也。
随道者。
随順谛理能破見惑。
無著戒者。
即是見真成聖。
于思惟惑無所染着也。
以此兩戒約真谛持戒也。
智所贊戒自在戒。
則約菩薩化他。
為佛所贊于世間中而得自在。
是約俗谛論持戒也。
随定具足兩戒。
即是随首楞嚴定。
不起滅定現諸威儀。
示十法界像導利衆生。
雖威儀起動而任運常靜。
故名堕定戒。
前來諸戒律儀防止。
故名不具足。
中道之戒無戒不備。
故名具足。
此是持中道第一義谛戒也。
用中道慧遍入諸法。
故經雲。
式叉。
式叉名大乘戒也。
涅槃明五支戒及十種戒。
義勢略同。
設諸經論更明戒相。
終不出此十科。
束前三種戒名律儀戒。
秉善防惡。
從初根本乃至不穿纖毫清淨。
束名律儀戒。
凡夫散心悉能持得此戒也。
次不雜一戒。
定法持心心不妄動。
身口亦寂三業皎鏡。
此是定共戒。
入定時任運無雜。
出定身口柔軟亦不雜。
凡夫入定則能持得也。
随道戒初果見谛發真成聖。
聖人所持非凡夫能持也。
無著戒則三果人所持。
亦非初果所持也。
智贊自在。
此乃菩薩利他須持此戒。
則非二乘所持也。
随定具足。
此是大根性所持。
則非六度通教菩薩所能持也。
況複凡夫二乘耶。
向判位高下事義不同。
理觀觀心論持戒者具能持得上十戒也。
先束十戒為四意。
前四戒。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