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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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淨潔五欲。
離是着心故名背舍。
複次如摩诃衍中說。
初禅一背舍。
當知背舍即是無漏初禅。
若是初禅即便具有五支之義。
今當分别。
如行者從初不淨觀來乃至煉骨人光耀。
即是觀禅欲界定相。
次攝心眉間泯然定住。
即是觀禅未到地相。
八種光明旋轉而出覺此八色。
昔所未見心大驚悟。
即是觀禅覺支之相。
分别八色其相各異非世所有。
即是觀支。
慶心踴躍即是喜支。
恬憺之法怡悅娛心。
即是樂支。
雖睹此色無颠倒想三昧不動。
即是一心支。
今略事分别此無漏觀禅五支之相。
當知與上根本特勝通明中五支條然有異。
二背舍者。
壞内色滅内色相。
不壞外色不滅外色相。
以是不淨心觀外色是第二背舍。
所以者何。
行者于初背舍中骨人放光既遍。
今欲入二禅内淨故。
壞滅内骨人取盡欲界見思未斷故。
猶觀外白骨不淨之相。
故雲以是不淨心觀外色。
今明修證。
行者于初背舍後心中。
不受覺觀動亂。
谛觀内身骨人虛假不實内外空疎。
專取壞散磨滅之相。
如是觀時漸漸見于骨人腐爛碎壞猶如塵粉。
散滅歸空不見内色。
是時但攝心入定。
緣外光明及與不淨。
一心緣中不受觀。
覺于後内心豁然明淨三昧正受與大喜俱發。
即見八種光明照從内淨出明十方倍勝于上。
既證内法大喜光明。
即知根本二禅虛诳粗劣厭背不着。
故名背舍。
亦名無漏第二禅。
是中具有四支推尋可見。
三淨背舍身作證者。
如摩诃衍中說。
緣淨故淨。
遍身受樂故名身作證。
所以者何。
行者欲入是三背舍。
于二背舍後心即不受觀外不淨。
悉皆壞盡散滅無有遺餘。
亦不受大喜勇動。
但攝心谛觀八色光耀之相。
取是相已入深三昧。
煉此八色極令明淨住心緣中即泯然入定。
定發之時與樂俱生。
見外八色光明清淨皎潔。
猶如妙寶光色。
各随其想昱晃明照遍滿諸方。
外徹清淨外色照心。
心即明淨樂漸增長。
遍滿身中舉體怡悅。
既證此法背舍根本心不樂着。
是則略說證淨背舍相。
亦名無漏三禅。
是中具足五支深思可見。
乃至四禅淨色亦複如是。
皆淨背舍所攝。
但以無遍身樂為異耳。
問曰。
若爾從初背舍來悉有淨色。
何故今方說為淨背舍耶。
答曰。
是中應用四義分别。
一者不淨不淨。
二者不淨淨。
三者淨不淨。
四者淨淨不淨。
不淨者如欲界三十六物之身性相。
已是不淨。
不淨觀力。
更見此身胮脹膿爛青瘀臭處。
此則不淨中更見不淨。
不淨淨者如白骨本是不淨之體。
谛心觀之膏膩既盡如珂如貝白光焴爍。
此則不淨中淨也。
淨中不淨者。
從初背舍來雖有淨光。
但此光明有三種不淨因緣。
一者出處不淨。
謂從骨人出也。
二者所照不淨。
謂照外境也。
三者光體未被煉故不淨。
譬如金不被煉滓穢未盡光色不淨。
以是因緣初禅雖有光明不名緣淨故淨。
二禅雖無白骨光從内淨而出。
猶照外不淨而未被煉。
及大喜故亦得名為緣淨。
今言淨淨者八色光明本是淨色。
今于此地又離三種不淨故。
淨言淨淨。
亦名緣淨故淨。
既淨義具足。
所以說為淨背舍也。
四虛空背舍者。
行者于欲界後已除自身皮肉不淨之色。
初背舍後已滅内身白骨之色。
二背舍後已卻外一切不淨之色。
唯有八種淨色。
至第四禅此八種色皆依心住。
譬如幻色依幻心住若心舍色色即謝滅。
一心緣空與空相應。
即入無邊虛空處。
此明滅色方便異于前也。
證虛空處定義如前說。
行者欲入虛空背舍當先入空定。
空定即是背舍之初門。
背舍色緣無色故。
凡夫人入此定名為無色。
佛弟子入此定深心一向不回。
是名背舍。
雲何名深心。
善修奢摩他故。
雲何名一向不回。
于此定中善修毗婆舍那空無相無作無願故。
能舍根本着心。
即不退沒輪轉生死故名一向不回。
複次佛弟子當入無色定時即有八聖種觀。
如癰瘡等四種對治觀故。
即能厭背無色之法。
無常等四種正觀故。
即破無色假實二倒能發無漏。
八聖種觀行方法并如前離虛空定修識定時說。
但彼欲離虛空故方修八聖種。
今行人即入虛空定時即修八聖種。
雖住定中而不着虛空定故名背舍也。
五識處。
六無所有處。
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舍。
亦當如是一一分别。
八滅受想背舍者。
背滅受想諸心心數法。
是名滅受想背舍。
所以者何。
諸佛弟子厭患散亂心故。
入定休息似涅槃法安着身中。
故名身證行者修是滅受想背舍。
必須滅非想陰界入及諸心數法。
雲何滅是。
非想中雖無粗煩惱。
而具足四陰二入三界十種細心數法。
所謂一受。
二想。
三行。
四觸。
五思。
六欲。
七解。
八念。
九定。
十慧。
雲何為受。
所謂識受。
雲何為想。
所謂識想。
雲何為行。
所謂法行。
雲何為觸。
所謂意觸。
雲何為思。
所謂法思。
雲何為欲。
謂入出定雲何為解。
所謂法解。
雲何為念謂念于三昧。
雲何為定。
謂心如法住。
雲何為慧。
謂慧根。
慧身及無色愛無明掉慢心不相應諸行等。
苦集法和合因緣則有非想。
前于非想背舍中。
雖知是事不着非想故名背舍。
而未滅諸心數法。
今行者欲入滅受想背舍故。
必須不受非想。
一心緣真絕陰界入則非想陰入界滅。
一切諸行因緣悉滅。
受滅乃至慧滅。
愛無明等諸煩惱滅。
一切心數法滅。
一切非心數亦滅。
是名不與凡夫共非是世法。
若能如是觀者是名滅受想。
以能觀真之受想。
滅非想苦集之受想。
今行者欲入滅受想之背舍。
複須深知能觀真之受想亦非究竟寂靜。
即舍能觀之定受慧想。
舍此緣真定慧二心故。
雲背滅受想諸心數法。
譬如以後聲止前聲。
前聲既息即後聲亦如是能除。
受想既息因此心與滅法相應。
滅法持心寂然無所知覺。
故雲身證想受滅。
此定中既無心識。
若欲出入但聽本要期長短也。
第五分别趣道之相。
行者修八背舍入道有三種不同。
一者先用背舍破遮道法。
後則具足修習勝處乃至超越三昧事理二觀。
具足方發真無漏證三乘道。
二者若修八背舍時是人厭離生死欲速得解脫。
是時遍修緣谛真觀等。
即于八背舍中發真無漏證三乘道。
亦名具足八解脫也。
當知此人未必具下五種法門。
問曰。
若爾此人未得九次第定。
雲何已得受八解脫之名。
答曰。
是義應作四句分别。
一者自有九次第定非解脫。
自有是解脫非次第定。
自有次第定亦是解脫。
自有非次第定非解脫。
而是八背舍。
三者若人厭離生死心重。
但證初背舍時即深觀四谛真定之理無漏。
若發便于此地入金剛三昧證三乘道。
當知是人亦複未必具上七種背舍。
菩薩摩诃薩心如虛空無所取舍。
以方便力善修背舍。
具足成就一切佛法度脫衆生。
當知背舍即是菩薩摩诃衍。
次釋八勝處法門。
八勝處者。
一内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
是名勝知勝見。
一勝處也。
二内有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
是名勝知見。
二勝處也。
三内無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
是名勝知見。
三勝處也。
四内無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
是名勝知見。
四勝處也。
五青勝處。
六黃勝處。
七赤勝處。
八白勝處若依纓絡經用四大為四勝處。
今明勝處即為四意。
一者釋名。
二明階位。
三辯修證之相。
四明趣道。
第一釋名。
此八法通明勝處者則有二義。
一者若淨若不淨。
五欲得此觀時随意能破。
故名勝處。
二者善調觀心。
譬如乘馬擊賊非但破前陣。
亦能善制其馬故名勝處。
此則有異背舍。
離是着心故名背舍。
複次如摩诃衍中說。
初禅一背舍。
當知背舍即是無漏初禅。
若是初禅即便具有五支之義。
今當分别。
如行者從初不淨觀來乃至煉骨人光耀。
即是觀禅欲界定相。
次攝心眉間泯然定住。
即是觀禅未到地相。
八種光明旋轉而出覺此八色。
昔所未見心大驚悟。
即是觀禅覺支之相。
分别八色其相各異非世所有。
即是觀支。
慶心踴躍即是喜支。
恬憺之法怡悅娛心。
即是樂支。
雖睹此色無颠倒想三昧不動。
即是一心支。
今略事分别此無漏觀禅五支之相。
當知與上根本特勝通明中五支條然有異。
二背舍者。
壞内色滅内色相。
不壞外色不滅外色相。
以是不淨心觀外色是第二背舍。
所以者何。
行者于初背舍中骨人放光既遍。
今欲入二禅内淨故。
壞滅内骨人取盡欲界見思未斷故。
猶觀外白骨不淨之相。
故雲以是不淨心觀外色。
今明修證。
行者于初背舍後心中。
不受覺觀動亂。
谛觀内身骨人虛假不實内外空疎。
專取壞散磨滅之相。
如是觀時漸漸見于骨人腐爛碎壞猶如塵粉。
散滅歸空不見内色。
是時但攝心入定。
緣外光明及與不淨。
一心緣中不受觀。
覺于後内心豁然明淨三昧正受與大喜俱發。
即見八種光明照從内淨出明十方倍勝于上。
既證内法大喜光明。
即知根本二禅虛诳粗劣厭背不着。
故名背舍。
亦名無漏第二禅。
是中具有四支推尋可見。
三淨背舍身作證者。
如摩诃衍中說。
緣淨故淨。
遍身受樂故名身作證。
所以者何。
行者欲入是三背舍。
于二背舍後心即不受觀外不淨。
悉皆壞盡散滅無有遺餘。
亦不受大喜勇動。
但攝心谛觀八色光耀之相。
取是相已入深三昧。
煉此八色極令明淨住心緣中即泯然入定。
定發之時與樂俱生。
見外八色光明清淨皎潔。
猶如妙寶光色。
各随其想昱晃明照遍滿諸方。
外徹清淨外色照心。
心即明淨樂漸增長。
遍滿身中舉體怡悅。
既證此法背舍根本心不樂着。
是則略說證淨背舍相。
亦名無漏三禅。
是中具足五支深思可見。
乃至四禅淨色亦複如是。
皆淨背舍所攝。
但以無遍身樂為異耳。
問曰。
若爾從初背舍來悉有淨色。
何故今方說為淨背舍耶。
答曰。
是中應用四義分别。
一者不淨不淨。
二者不淨淨。
三者淨不淨。
四者淨淨不淨。
不淨者如欲界三十六物之身性相。
已是不淨。
不淨觀力。
更見此身胮脹膿爛青瘀臭處。
此則不淨中更見不淨。
不淨淨者如白骨本是不淨之體。
谛心觀之膏膩既盡如珂如貝白光焴爍。
此則不淨中淨也。
淨中不淨者。
從初背舍來雖有淨光。
但此光明有三種不淨因緣。
一者出處不淨。
謂從骨人出也。
二者所照不淨。
謂照外境也。
三者光體未被煉故不淨。
譬如金不被煉滓穢未盡光色不淨。
以是因緣初禅雖有光明不名緣淨故淨。
二禅雖無白骨光從内淨而出。
猶照外不淨而未被煉。
及大喜故亦得名為緣淨。
今言淨淨者八色光明本是淨色。
今于此地又離三種不淨故。
淨言淨淨。
亦名緣淨故淨。
既淨義具足。
所以說為淨背舍也。
四虛空背舍者。
行者于欲界後已除自身皮肉不淨之色。
初背舍後已滅内身白骨之色。
二背舍後已卻外一切不淨之色。
唯有八種淨色。
至第四禅此八種色皆依心住。
譬如幻色依幻心住若心舍色色即謝滅。
一心緣空與空相應。
即入無邊虛空處。
此明滅色方便異于前也。
證虛空處定義如前說。
行者欲入虛空背舍當先入空定。
空定即是背舍之初門。
背舍色緣無色故。
凡夫人入此定名為無色。
佛弟子入此定深心一向不回。
是名背舍。
雲何名深心。
善修奢摩他故。
雲何名一向不回。
于此定中善修毗婆舍那空無相無作無願故。
能舍根本着心。
即不退沒輪轉生死故名一向不回。
複次佛弟子當入無色定時即有八聖種觀。
如癰瘡等四種對治觀故。
即能厭背無色之法。
無常等四種正觀故。
即破無色假實二倒能發無漏。
八聖種觀行方法并如前離虛空定修識定時說。
但彼欲離虛空故方修八聖種。
今行人即入虛空定時即修八聖種。
雖住定中而不着虛空定故名背舍也。
五識處。
六無所有處。
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舍。
亦當如是一一分别。
八滅受想背舍者。
背滅受想諸心心數法。
是名滅受想背舍。
所以者何。
諸佛弟子厭患散亂心故。
入定休息似涅槃法安着身中。
故名身證行者修是滅受想背舍。
必須滅非想陰界入及諸心數法。
雲何滅是。
非想中雖無粗煩惱。
而具足四陰二入三界十種細心數法。
所謂一受。
二想。
三行。
四觸。
五思。
六欲。
七解。
八念。
九定。
十慧。
雲何為受。
所謂識受。
雲何為想。
所謂識想。
雲何為行。
所謂法行。
雲何為觸。
所謂意觸。
雲何為思。
所謂法思。
雲何為欲。
謂入出定雲何為解。
所謂法解。
雲何為念謂念于三昧。
雲何為定。
謂心如法住。
雲何為慧。
謂慧根。
慧身及無色愛無明掉慢心不相應諸行等。
苦集法和合因緣則有非想。
前于非想背舍中。
雖知是事不着非想故名背舍。
而未滅諸心數法。
今行者欲入滅受想背舍故。
必須不受非想。
一心緣真絕陰界入則非想陰入界滅。
一切諸行因緣悉滅。
受滅乃至慧滅。
愛無明等諸煩惱滅。
一切心數法滅。
一切非心數亦滅。
是名不與凡夫共非是世法。
若能如是觀者是名滅受想。
以能觀真之受想。
滅非想苦集之受想。
今行者欲入滅受想之背舍。
複須深知能觀真之受想亦非究竟寂靜。
即舍能觀之定受慧想。
舍此緣真定慧二心故。
雲背滅受想諸心數法。
譬如以後聲止前聲。
前聲既息即後聲亦如是能除。
受想既息因此心與滅法相應。
滅法持心寂然無所知覺。
故雲身證想受滅。
此定中既無心識。
若欲出入但聽本要期長短也。
第五分别趣道之相。
行者修八背舍入道有三種不同。
一者先用背舍破遮道法。
後則具足修習勝處乃至超越三昧事理二觀。
具足方發真無漏證三乘道。
二者若修八背舍時是人厭離生死欲速得解脫。
是時遍修緣谛真觀等。
即于八背舍中發真無漏證三乘道。
亦名具足八解脫也。
當知此人未必具下五種法門。
問曰。
若爾此人未得九次第定。
雲何已得受八解脫之名。
答曰。
是義應作四句分别。
一者自有九次第定非解脫。
自有是解脫非次第定。
自有次第定亦是解脫。
自有非次第定非解脫。
而是八背舍。
三者若人厭離生死心重。
但證初背舍時即深觀四谛真定之理無漏。
若發便于此地入金剛三昧證三乘道。
當知是人亦複未必具上七種背舍。
菩薩摩诃薩心如虛空無所取舍。
以方便力善修背舍。
具足成就一切佛法度脫衆生。
當知背舍即是菩薩摩诃衍。
次釋八勝處法門。
八勝處者。
一内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
是名勝知勝見。
一勝處也。
二内有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
是名勝知見。
二勝處也。
三内無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
是名勝知見。
三勝處也。
四内無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
是名勝知見。
四勝處也。
五青勝處。
六黃勝處。
七赤勝處。
八白勝處若依纓絡經用四大為四勝處。
今明勝處即為四意。
一者釋名。
二明階位。
三辯修證之相。
四明趣道。
第一釋名。
此八法通明勝處者則有二義。
一者若淨若不淨。
五欲得此觀時随意能破。
故名勝處。
二者善調觀心。
譬如乘馬擊賊非但破前陣。
亦能善制其馬故名勝處。
此則有異背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