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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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系緣制心等止。
即是事修。
二理止。
所謂體真止。
即是理修。
三事理止。
所謂緣俗體真止。
即是事理修。
四非事非理止。
所謂息二邊分别止。
即是非事非理修。
第二約觀門明四修者。
一事觀。
所謂安般不淨觀等。
即是事修。
二理觀。
所謂空無相等觀。
即是理修。
三事理觀。
所謂雙觀二谛。
即是事理修。
四非事非理觀所謂中道正觀。
即是非事非理修。
今為欲成前止門發禅不定義故。
但約四止以明修。
一一修中。
各有四種發禅不定。
是故四種修中。
合有十六種發禅不定。
行者善識此相。
即自了知事理兩修。
通發一切諸禅三昧。
心無疑惑。
雲何名為四種止中。
一一各有四種發禅不定。
今先料揀第一事修發禅不定。
即有四種不同。
一自有行人。
安心系緣制心等事止。
還發事中禅定。
謂根本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及九想背舍勝處一切處等中諸禅三昧。
二自有行人。
安心事止。
而但發理中禅定。
謂空無相無作三十七品。
四谛十二因緣等慧行理中諸禅三昧。
三自有行人。
安心事止。
具發事理禅定。
謂根本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九想背舍勝處一切處等事中諸禅三昧。
空無相無作三十七品四谛十二因緣等慧行理中諸禅三昧。
乃至特勝通明皆屬事理禅定。
四自有行人。
安心事止。
乃發非事非理禅定。
謂自性禅一切禅等及法華三昧一行三昧首楞嚴師子吼等中道所攝諸禅三昧。
乃至十力無畏不共之法。
問曰。
若修事止。
但應發事中禅定。
今何得發理及非事理等諸禅三昧。
不共法耶。
答曰。
發禅有二種。
一者現前方便修得。
二者發宿世善根。
若事修還發事禅者。
多是修得。
若事修而發理發非事非理等諸禅三昧者。
悉是發宿世禅定善根也。
如數人辨有二種修義。
一得修。
二行修。
得修名本所未得。
行修名本已曾得。
今此類然。
故約事修則發禅有四種不定。
複次今此内方便所明。
但辨因止發宿世善根。
是故雖說事理諸禅三昧發相。
皆略而淺近。
若論修習成就。
因果相稱。
從始至終。
諸禅三昧。
事理廣深之相。
并屬第七大段。
彼中方複具足分别。
問曰。
若事修乃發非事非理等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并由先世習因而得者。
則一切随事而修。
皆應得首楞嚴等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若爾何故。
一切十方諸佛殷勤稱歎般若波羅蜜。
若能如聞。
行者即具足一切佛法。
答曰。
此難更成今義。
所以者何。
若行者過去已經值無量諸佛。
從諸佛所。
聞說般若波羅蜜。
如聞而行。
則今世随有所修。
一切非事非理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自然開發。
若過去不聞般若。
不修般若。
今世雖聞雖修而不能發。
何況不聞不修而得發耶。
複次今世雖聞般若雖修般若而不得發。
後世若值諸佛菩薩。
聞說般若波羅蜜。
如聞而行。
即一切大乘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悉當開發。
故知皆是聞般若。
如聞而行。
能發非無因緣。
是以一切十方諸佛。
殷勤稱歎般若波羅蜜。
若有如聞而行。
則能具足一切佛法。
正成今義。
複次行者以般若波羅蜜方便力故。
能于事修之中。
即具非事非理修。
勇猛精進。
常修習者。
則能發一切非事非理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問曰。
此與前何别。
答曰。
是中應作四句料揀。
一者因強而緣弱。
二者因弱而緣強。
三者因緣俱強。
四者因緣俱弱。
一因強而緣弱。
能發非事非理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如前分别。
二因弱而緣強。
能發非事非理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即是今之所明。
三因緣俱強。
能發非事非理諸禅三昧不共之法者。
以前合今。
即是其事。
此人得法最勝。
四因緣俱弱者。
則今世或發或不發。
設得發禅。
微羸淺薄。
亦不牢固。
多好退失。
像末世中。
極上行人。
隻得如此。
如上三句所明者。
萬中或有一無一。
第二次料揀理修發禅不定。
亦有四種不同。
一自有行人。
安心體真理止。
還發理中禅定。
謂空無相等一切理中諸禅三昧。
二自有行人。
安心理止。
而但發事中禅定。
謂根本禅背舍一切事中諸禅三昧。
三自有行人。
安心理止。
而具發事理禅定。
謂根本禅背舍空無相等一切事理諸禅三昧。
四自有行人。
安心理止。
乃發非事非理禅定。
謂自性禅等中道所攝一切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廣分别諸禅相。
及料揀修發之義類。
如初句中說。
第三次料揀事理修發禅不定。
亦有四種不同。
一自有行人。
安心緣俗體真事理止。
便還發事理禅定。
謂根本禅背舍空無相等一切事理諸禅三昧。
二自有行人。
安心事理止。
而但發事中禅定。
謂根本禅背舍等一切事中諸禅三昧。
三自有行人。
安心事理止。
而但發理中禅定。
謂空無相等一切理中諸禅三昧。
四自有行人。
安心事理止。
乃發非事非理禅定。
謂自性禅及中道所攝一切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廣分别諸禅相。
及料揀修發之義類。
如初諸句中說。
第四次料揀非事非理修發禅不定。
亦有四種不同。
一自有行人。
安心息二邊。
分别非事非理止。
還發非事非理禅。
謂自性禅等及中道所攝一切諸禅三昧不共
即是事修。
二理止。
所謂體真止。
即是理修。
三事理止。
所謂緣俗體真止。
即是事理修。
四非事非理止。
所謂息二邊分别止。
即是非事非理修。
第二約觀門明四修者。
一事觀。
所謂安般不淨觀等。
即是事修。
二理觀。
所謂空無相等觀。
即是理修。
三事理觀。
所謂雙觀二谛。
即是事理修。
四非事非理觀所謂中道正觀。
即是非事非理修。
今為欲成前止門發禅不定義故。
但約四止以明修。
一一修中。
各有四種發禅不定。
是故四種修中。
合有十六種發禅不定。
行者善識此相。
即自了知事理兩修。
通發一切諸禅三昧。
心無疑惑。
雲何名為四種止中。
一一各有四種發禅不定。
今先料揀第一事修發禅不定。
即有四種不同。
一自有行人。
安心系緣制心等事止。
還發事中禅定。
謂根本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及九想背舍勝處一切處等中諸禅三昧。
二自有行人。
安心事止。
而但發理中禅定。
謂空無相無作三十七品。
四谛十二因緣等慧行理中諸禅三昧。
三自有行人。
安心事止。
具發事理禅定。
謂根本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九想背舍勝處一切處等事中諸禅三昧。
空無相無作三十七品四谛十二因緣等慧行理中諸禅三昧。
乃至特勝通明皆屬事理禅定。
四自有行人。
安心事止。
乃發非事非理禅定。
謂自性禅一切禅等及法華三昧一行三昧首楞嚴師子吼等中道所攝諸禅三昧。
乃至十力無畏不共之法。
問曰。
若修事止。
但應發事中禅定。
今何得發理及非事理等諸禅三昧。
不共法耶。
答曰。
發禅有二種。
一者現前方便修得。
二者發宿世善根。
若事修還發事禅者。
多是修得。
若事修而發理發非事非理等諸禅三昧者。
悉是發宿世禅定善根也。
如數人辨有二種修義。
一得修。
二行修。
得修名本所未得。
行修名本已曾得。
今此類然。
故約事修則發禅有四種不定。
複次今此内方便所明。
但辨因止發宿世善根。
是故雖說事理諸禅三昧發相。
皆略而淺近。
若論修習成就。
因果相稱。
從始至終。
諸禅三昧。
事理廣深之相。
并屬第七大段。
彼中方複具足分别。
問曰。
若事修乃發非事非理等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并由先世習因而得者。
則一切随事而修。
皆應得首楞嚴等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若爾何故。
一切十方諸佛殷勤稱歎般若波羅蜜。
若能如聞。
行者即具足一切佛法。
答曰。
此難更成今義。
所以者何。
若行者過去已經值無量諸佛。
從諸佛所。
聞說般若波羅蜜。
如聞而行。
則今世随有所修。
一切非事非理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自然開發。
若過去不聞般若。
不修般若。
今世雖聞雖修而不能發。
何況不聞不修而得發耶。
複次今世雖聞般若雖修般若而不得發。
後世若值諸佛菩薩。
聞說般若波羅蜜。
如聞而行。
即一切大乘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悉當開發。
故知皆是聞般若。
如聞而行。
能發非無因緣。
是以一切十方諸佛。
殷勤稱歎般若波羅蜜。
若有如聞而行。
則能具足一切佛法。
正成今義。
複次行者以般若波羅蜜方便力故。
能于事修之中。
即具非事非理修。
勇猛精進。
常修習者。
則能發一切非事非理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問曰。
此與前何别。
答曰。
是中應作四句料揀。
一者因強而緣弱。
二者因弱而緣強。
三者因緣俱強。
四者因緣俱弱。
一因強而緣弱。
能發非事非理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如前分别。
二因弱而緣強。
能發非事非理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即是今之所明。
三因緣俱強。
能發非事非理諸禅三昧不共之法者。
以前合今。
即是其事。
此人得法最勝。
四因緣俱弱者。
則今世或發或不發。
設得發禅。
微羸淺薄。
亦不牢固。
多好退失。
像末世中。
極上行人。
隻得如此。
如上三句所明者。
萬中或有一無一。
第二次料揀理修發禅不定。
亦有四種不同。
一自有行人。
安心體真理止。
還發理中禅定。
謂空無相等一切理中諸禅三昧。
二自有行人。
安心理止。
而但發事中禅定。
謂根本禅背舍一切事中諸禅三昧。
三自有行人。
安心理止。
而具發事理禅定。
謂根本禅背舍空無相等一切事理諸禅三昧。
四自有行人。
安心理止。
乃發非事非理禅定。
謂自性禅等中道所攝一切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廣分别諸禅相。
及料揀修發之義類。
如初句中說。
第三次料揀事理修發禅不定。
亦有四種不同。
一自有行人。
安心緣俗體真事理止。
便還發事理禅定。
謂根本禅背舍空無相等一切事理諸禅三昧。
二自有行人。
安心事理止。
而但發事中禅定。
謂根本禅背舍等一切事中諸禅三昧。
三自有行人。
安心事理止。
而但發理中禅定。
謂空無相等一切理中諸禅三昧。
四自有行人。
安心事理止。
乃發非事非理禅定。
謂自性禅及中道所攝一切諸禅三昧不共之法。
廣分别諸禅相。
及料揀修發之義類。
如初諸句中說。
第四次料揀非事非理修發禅不定。
亦有四種不同。
一自有行人。
安心息二邊。
分别非事非理止。
還發非事非理禅。
謂自性禅等及中道所攝一切諸禅三昧不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