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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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弟子法慎記
弟子灌頂再治
分别禅波羅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釋此一段有三卷。
今之一卷 正釋外方便。
是中明調伏欲界粗心中。
淺近方便尋者。
想不便疑一向涉事淺近說易行難。
豈得即論理諸深方便 也。
至下釋第七大段修證中有十二卷。
乃當随禅事理深淺約證位之前。
節節明行行慧行二種善巧用心之相。
此 文并未流傳故記以知之) 行人若能通達。
如前所辯五種。
明諸禅相。
則内信開發。
若欲安心習學。
必須善知方便。
今明修禅方便。
大開為二。
一者外方便即是定外用心之法。
二者内方便即是定内用心之法。
此二通言方便者。
善巧修學之異名。
行者于初緣中。
善巧修習。
故名方便。
若細論。
外方便亦有通定内用。
内方便亦有得定外用。
今一往從多為論。
應如上分别。
就明外方便自有五種。
第一具五緣。
第二诃五欲。
第三棄五蓋。
第四調五法。
第五行五法。
此五五凡有二十五法。
并是未得禅時。
初修心方便之相。
第一具五緣者。
一持戒清淨。
二衣食具足。
三閑居靜處。
四息諸緣務。
五得善知識。
此是修禅五緣也。
第一持戒清淨者。
開為三意。
一明有戒無戒。
二明持犯。
三明忏悔。
第一明有戒無戒者。
出家受得禁戒故。
名有戒即為三意。
一明發戒機緣不同凡有十種。
何等為十。
一自然得戒即佛是其人。
無師自發。
二自誓得戒即迦葉。
是本辟支根性。
值佛出世堕聲聞數中。
其答佛言。
佛是我師。
我是佛弟子。
作是言已即便發戒。
三見谛得戒即拘鄰五人。
佛為轉四谛法輪。
即悟初果因而發戒。
四者三歸得戒。
于時未有羯磨。
聞佛三說即發戒品。
以其根利故。
五八敬得戒。
即佛姨母。
佛意不欲度女人出家。
姨母苦求佛。
令遙授八敬。
即發具戒。
六者論議得戒。
即須陀耶沙彌與佛論義。
佛問其無常等義。
事事能答。
後佛問汝家在何處。
答佛言。
三界皆空世尊。
雲何乃問我家處。
佛語阿難。
将還僧中。
為受具戒。
于時年始七歲。
七者善來得戒。
道機時熟佛呼善來。
即便得戒。
八者遣使得戒。
即半迦屍女。
有好善容評。
堪半迦屍國為人欲抄斷。
故令遣使僧中代受戒。
後還尼寺為其受戒。
九邊地如法人少。
聽五人受得戒。
十者中國人多。
十人受具戒。
此為十種得戒相。
今時多用十人羯磨得戒。
此辯有戒相。
第二正明戒之體相者。
有二種教門不同。
若小乘教。
辯戒是無作善法。
受戒因緣具足。
若發得無作戒。
爾後睡眠入定。
此善任運自生。
不須身口意造作。
以無作正為戒體。
若薩婆多人。
解無作戒。
是無表色不可見無對。
若昙無德人。
明無作戒。
是第三聚非色非心法。
諸部既異。
雖不可偏執。
約小乘教門。
終是無作為戒體。
其義不差。
若大乘教門中。
說戒從心起。
即以善心為戒體。
此義如纓絡經說。
有師言。
摩诃僧祇部人雲。
無作戒是心法。
第三明有戒相不同。
即有二意。
一者若約小乘。
七衆發心。
受戒作法不同故。
得戒亦有優劣。
如優婆塞優婆夷。
在家有五戒相。
若本未入佛法男子女人。
不殺父害母。
不作逆罪遇好良師教。
歸依三寶。
為受五戒。
作法成就。
即五戒無作起。
名得五戒。
從此名清信士女。
複次明沙彌。
有十戒相。
若和尚。
阿阇梨二師。
如法受人。
清淨歸依三寶。
随佛出家。
若二師作法成就。
即發無作。
名得沙彌戒。
次明大僧有戒相。
若作沙彌時。
不犯重過。
清淨十師和尚阿阇梨作羯磨。
如法成就。
是名得大比丘具足戒。
若沙彌尼。
式叉摩尼。
大戒尼有戒相亦爾。
七人本雖犯重。
若遇良緣。
謂作大乘方等忏悔。
得相成就後受戒亦得無作善發。
異于上說名。
不得戒亦名無戒。
二者若菩薩行人。
有戒無戒。
則不可知。
所以者何。
菩薩世世已來。
或初發心時。
值遇良緣。
受得戒故。
第二明持犯自有三意。
一略明持犯。
二曆别廣明持犯。
三明覆發。
就初總明持犯有二。
一者持相。
二者犯相。
一持相者。
持者護持。
如上所說。
七種之人。
受佛禁戒。
為十利故。
護持無犯十利者。
如毗尼中說。
一攝僧故。
二極好攝故。
三僧安樂住故。
四折伏高心人故。
五慚愧得安樂住故。
六不信令信故。
七已信增長信故。
八遮今世漏故。
九斷後世惡故。
十令梵行人久住故。
行者一心敬慎。
不敢侵毀。
如護浮囊。
微塵不棄故名護持。
亦名秉持。
如持油缽之喻。
是名持相。
二明犯相者。
犯名違犯。
本受佛戒。
欲出生死。
願求解脫。
今遇惡緣。
不能自制其心。
中途違返。
若重若輕。
故名違犯。
複次犯名犯觸。
猶如服藥誡忌斷食不随醫教。
而食惡食犯觸藥勢。
非唯不能愈病。
翻緻更增。
或時至死。
犯戒之相亦複如之。
故名為犯。
第二廣明持犯者。
從初心至佛果。
以明持犯有十種。
一時不缺戒。
謂持初四重不犯。
二持不破戒。
謂對僧殘不犯。
三持不穿戒。
謂對下三篇不犯。
四持無瑕戒。
亦名不雜戒。
謂不起谄心及諸惱覺觀雜念。
亦名定共戒。
五持随道戒。
即是心行十六行觀。
發苦忍智慧。
亦名道共戒。
六持無著戒。
即阿那含人。
若斷欲界九品思惟盡。
名斷律儀戒。
乃至色愛無色愛等。
諸結使盡。
皆名無著戒。
七持智所贊戒。
發菩提心。
為令一切衆生。
得涅槃故持戒。
如是持戒。
則為智所贊歎。
亦可言持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
此戒能至佛果故。
為智所贊歎。
八持自在戒。
菩薩持戒。
于種種破戒緣中。
而得自在。
亦可言菩薩知罪不罪不可得故。
但随利益衆生。
而持戒心。
無所執故。
名自在戒。
九持具足戒。
菩薩能具一切衆生戒法。
及上地戒。
十持随定戒。
不起滅定現種種威儀戒法。
以度衆生。
前四即是世間戒淨。
亦得出世間戒。
義具如前說。
善應分别中。
二是出世間戒淨。
後四是出世間上上戒淨。
若能如上所說受持。
是持戒相。
異上所說。
即是犯相。
是名從初心至佛果淺深論持戒。
及犯戒相故。
經言唯佛一人具淨戒。
餘人皆名破戒者。
複次今明持戒者。
但随分随力而修習。
令增進漸漸清淨。
若不爾者。
不能生諸禅定。
複次頓行菩薩。
能以慧方便。
從初發心一念之中。
即具持十種戒。
是故經言。
發心畢竟二不别。
第三明覆發。
就中自有二意。
一者正明覆發。
二者簡定。
雲何名覆發相。
行者持戒。
能發禅定破戒。
即覆禅定。
行者持世間戒淨故。
即發世間禅。
若持世間戒不淨。
即覆世間禅。
出世間戒及出世間上上戒。
持則發禅。
毀則覆禅。
類如是分别。
二者簡定覆發者。
為衆生現在修禅不定故。
應作四句分别。
一自有雖犯戒而發定。
持而不發。
二自有破戒而不發定。
持戒而發。
三自有持戒犯戒二俱發。
四自有持犯俱不發。
初一犯戒之人。
修禅定而發者。
是過去習因。
善根深厚。
今雖有罪。
過去善根力強故。
亦以現前修禅定。
重慚愧為緣故。
譬如負債強者。
先牽所以得有發定之義。
二次持戒而不發定者。
是人過去不種深禅定之因。
今生雖複持戒修定。
而不即發。
三俱發。
四俱不發。
悉可類釋。
故有四種不同。
尋其根源。
要因持戒而發。
犯戒終為遮障。
何以故。
若過
今之一卷 正釋外方便。
是中明調伏欲界粗心中。
淺近方便尋者。
想不便疑一向涉事淺近說易行難。
豈得即論理諸深方便 也。
至下釋第七大段修證中有十二卷。
乃當随禅事理深淺約證位之前。
節節明行行慧行二種善巧用心之相。
此 文并未流傳故記以知之) 行人若能通達。
如前所辯五種。
明諸禅相。
則内信開發。
若欲安心習學。
必須善知方便。
今明修禅方便。
大開為二。
一者外方便即是定外用心之法。
二者内方便即是定内用心之法。
此二通言方便者。
善巧修學之異名。
行者于初緣中。
善巧修習。
故名方便。
若細論。
外方便亦有通定内用。
内方便亦有得定外用。
今一往從多為論。
應如上分别。
就明外方便自有五種。
第一具五緣。
第二诃五欲。
第三棄五蓋。
第四調五法。
第五行五法。
此五五凡有二十五法。
并是未得禅時。
初修心方便之相。
第一具五緣者。
一持戒清淨。
二衣食具足。
三閑居靜處。
四息諸緣務。
五得善知識。
此是修禅五緣也。
第一持戒清淨者。
開為三意。
一明有戒無戒。
二明持犯。
三明忏悔。
第一明有戒無戒者。
出家受得禁戒故。
名有戒即為三意。
一明發戒機緣不同凡有十種。
何等為十。
一自然得戒即佛是其人。
無師自發。
二自誓得戒即迦葉。
是本辟支根性。
值佛出世堕聲聞數中。
其答佛言。
佛是我師。
我是佛弟子。
作是言已即便發戒。
三見谛得戒即拘鄰五人。
佛為轉四谛法輪。
即悟初果因而發戒。
四者三歸得戒。
于時未有羯磨。
聞佛三說即發戒品。
以其根利故。
五八敬得戒。
即佛姨母。
佛意不欲度女人出家。
姨母苦求佛。
令遙授八敬。
即發具戒。
六者論議得戒。
即須陀耶沙彌與佛論義。
佛問其無常等義。
事事能答。
後佛問汝家在何處。
答佛言。
三界皆空世尊。
雲何乃問我家處。
佛語阿難。
将還僧中。
為受具戒。
于時年始七歲。
七者善來得戒。
道機時熟佛呼善來。
即便得戒。
八者遣使得戒。
即半迦屍女。
有好善容評。
堪半迦屍國為人欲抄斷。
故令遣使僧中代受戒。
後還尼寺為其受戒。
九邊地如法人少。
聽五人受得戒。
十者中國人多。
十人受具戒。
此為十種得戒相。
今時多用十人羯磨得戒。
此辯有戒相。
第二正明戒之體相者。
有二種教門不同。
若小乘教。
辯戒是無作善法。
受戒因緣具足。
若發得無作戒。
爾後睡眠入定。
此善任運自生。
不須身口意造作。
以無作正為戒體。
若薩婆多人。
解無作戒。
是無表色不可見無對。
若昙無德人。
明無作戒。
是第三聚非色非心法。
諸部既異。
雖不可偏執。
約小乘教門。
終是無作為戒體。
其義不差。
若大乘教門中。
說戒從心起。
即以善心為戒體。
此義如纓絡經說。
有師言。
摩诃僧祇部人雲。
無作戒是心法。
第三明有戒相不同。
即有二意。
一者若約小乘。
七衆發心。
受戒作法不同故。
得戒亦有優劣。
如優婆塞優婆夷。
在家有五戒相。
若本未入佛法男子女人。
不殺父害母。
不作逆罪遇好良師教。
歸依三寶。
為受五戒。
作法成就。
即五戒無作起。
名得五戒。
從此名清信士女。
複次明沙彌。
有十戒相。
若和尚。
阿阇梨二師。
如法受人。
清淨歸依三寶。
随佛出家。
若二師作法成就。
即發無作。
名得沙彌戒。
次明大僧有戒相。
若作沙彌時。
不犯重過。
清淨十師和尚阿阇梨作羯磨。
如法成就。
是名得大比丘具足戒。
若沙彌尼。
式叉摩尼。
大戒尼有戒相亦爾。
七人本雖犯重。
若遇良緣。
謂作大乘方等忏悔。
得相成就後受戒亦得無作善發。
異于上說名。
不得戒亦名無戒。
二者若菩薩行人。
有戒無戒。
則不可知。
所以者何。
菩薩世世已來。
或初發心時。
值遇良緣。
受得戒故。
第二明持犯自有三意。
一略明持犯。
二曆别廣明持犯。
三明覆發。
就初總明持犯有二。
一者持相。
二者犯相。
一持相者。
持者護持。
如上所說。
七種之人。
受佛禁戒。
為十利故。
護持無犯十利者。
如毗尼中說。
一攝僧故。
二極好攝故。
三僧安樂住故。
四折伏高心人故。
五慚愧得安樂住故。
六不信令信故。
七已信增長信故。
八遮今世漏故。
九斷後世惡故。
十令梵行人久住故。
行者一心敬慎。
不敢侵毀。
如護浮囊。
微塵不棄故名護持。
亦名秉持。
如持油缽之喻。
是名持相。
二明犯相者。
犯名違犯。
本受佛戒。
欲出生死。
願求解脫。
今遇惡緣。
不能自制其心。
中途違返。
若重若輕。
故名違犯。
複次犯名犯觸。
猶如服藥誡忌斷食不随醫教。
而食惡食犯觸藥勢。
非唯不能愈病。
翻緻更增。
或時至死。
犯戒之相亦複如之。
故名為犯。
第二廣明持犯者。
從初心至佛果。
以明持犯有十種。
一時不缺戒。
謂持初四重不犯。
二持不破戒。
謂對僧殘不犯。
三持不穿戒。
謂對下三篇不犯。
四持無瑕戒。
亦名不雜戒。
謂不起谄心及諸惱覺觀雜念。
亦名定共戒。
五持随道戒。
即是心行十六行觀。
發苦忍智慧。
亦名道共戒。
六持無著戒。
即阿那含人。
若斷欲界九品思惟盡。
名斷律儀戒。
乃至色愛無色愛等。
諸結使盡。
皆名無著戒。
七持智所贊戒。
發菩提心。
為令一切衆生。
得涅槃故持戒。
如是持戒。
則為智所贊歎。
亦可言持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
此戒能至佛果故。
為智所贊歎。
八持自在戒。
菩薩持戒。
于種種破戒緣中。
而得自在。
亦可言菩薩知罪不罪不可得故。
但随利益衆生。
而持戒心。
無所執故。
名自在戒。
九持具足戒。
菩薩能具一切衆生戒法。
及上地戒。
十持随定戒。
不起滅定現種種威儀戒法。
以度衆生。
前四即是世間戒淨。
亦得出世間戒。
義具如前說。
善應分别中。
二是出世間戒淨。
後四是出世間上上戒淨。
若能如上所說受持。
是持戒相。
異上所說。
即是犯相。
是名從初心至佛果淺深論持戒。
及犯戒相故。
經言唯佛一人具淨戒。
餘人皆名破戒者。
複次今明持戒者。
但随分随力而修習。
令增進漸漸清淨。
若不爾者。
不能生諸禅定。
複次頓行菩薩。
能以慧方便。
從初發心一念之中。
即具持十種戒。
是故經言。
發心畢竟二不别。
第三明覆發。
就中自有二意。
一者正明覆發。
二者簡定。
雲何名覆發相。
行者持戒。
能發禅定破戒。
即覆禅定。
行者持世間戒淨故。
即發世間禅。
若持世間戒不淨。
即覆世間禅。
出世間戒及出世間上上戒。
持則發禅。
毀則覆禅。
類如是分别。
二者簡定覆發者。
為衆生現在修禅不定故。
應作四句分别。
一自有雖犯戒而發定。
持而不發。
二自有破戒而不發定。
持戒而發。
三自有持戒犯戒二俱發。
四自有持犯俱不發。
初一犯戒之人。
修禅定而發者。
是過去習因。
善根深厚。
今雖有罪。
過去善根力強故。
亦以現前修禅定。
重慚愧為緣故。
譬如負債強者。
先牽所以得有發定之義。
二次持戒而不發定者。
是人過去不種深禅定之因。
今生雖複持戒修定。
而不即發。
三俱發。
四俱不發。
悉可類釋。
故有四種不同。
尋其根源。
要因持戒而發。
犯戒終為遮障。
何以故。
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