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義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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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曰。
雲何名為屬見生滅四谛之理。
答曰。
衆生一期報身。
具有三苦名之為苦。
苦理審實不虛名之為谛。
迷此報身。
起身邊二見四見六十二見。
即是無明愛取。
因此若起惡業。
則能招聚三途苦報。
又因此若起善業。
則能招聚修羅人天生死報果。
此二種結業。
能招聚六道三界二十五有生死苦果。
故通名集。
集理審實不虛名之為谛。
若能觀此諸見污穢。
善不善五陰。
修戒定慧四念處三十七品。
則能通至涅槃名之為道。
道理審實不虛名之為谛。
若身邊二見滅。
則一切八十八使煩惱業滅。
得須陀洹果。
超過之人三界思惟十使滅。
則九十八使業煩惱滅。
是則三界二十五有因滅名子縛滅。
舍此等業報。
畢竟不生三界二十五有名果縛滅。
此二種滅名之為滅。
滅理審實名之為谛。
今明此諸見四谛。
并長爪所迷末代講說。
橫釋四谛名義審實為委悉。
豎而明之未必深見此意。
故以邪為正。
以正為邪。
以淺為深。
以深為淺。
世出世法混濫無分别。
聽講坐禅。
若明識此意。
即于佛法得正信分明。
歸依三寶。
道心自然而發。
專求離苦涅槃。
終不染著文字語言無益诤論。
貪世名利眷屬果報也。
此之七賢。
三是外凡名幹慧地。
四是内凡則是性地。
若外凡已前未必能歸心三寶。
豈識愛見四谛修五停心耶。
皆名為邪定聚衆生也。
若幹慧地名不定聚衆生。
若性地名正定聚衆生也。
一明初賢五停心觀者。
一阿那般那觀。
二不淨觀。
三慈心觀。
四因緣觀。
五界方便觀。
此五通言停心者。
停以停止為義。
亦名五度門觀。
若人歸依三寶受佛戒法。
名佛四衆弟子。
若聞生滅四谛之教。
因此發聲聞心。
欲觀四谛離生死苦求涅槃樂。
但此以五種煩惱散動不定如風中燈。
當修五種觀法。
五種觀法者。
一數息觀。
二不淨觀。
三慈心觀。
四因緣觀。
五界方便觀。
問曰。
何不依數人說不淨觀為先。
答曰。
今依禅門辨次第也。
以病增先後随人。
不須定執前後次第也。
問曰。
此五種觀法。
為對五人為對一人。
答曰。
橫對五人豎對一人。
一人随病多少對不定也。
此五種觀法。
對治五不善。
即有五意。
一對治二轉治。
三不不轉治。
四兼治。
五亦對亦轉。
亦不轉亦兼治。
一對治者。
若覺觀多者。
對治數息。
二貪欲多者。
對治不淨。
三嗔恚多者。
對治修慈。
四愚癡多者。
對治修因緣觀。
五者著我多者。
對治修界方便觀。
若行者覺觀等分煩惱偏重攀緣不住。
當修數息。
随息觀息對治。
相應則三種覺觀煩惱止息。
心不動散發諸禅定。
定法持定心入出安穩。
故名停心也。
所以者何。
修安般念定有三種。
一名始習行。
二名已習行。
三名思惟已度。
一數即是始習。
行二随即已習行。
三觀即已度。
複次數随觀皆名始習。
行得三種欲界未到地定。
名已習行。
發諸初禅定名已度。
餘不淨觀等四停心法。
亦當如是分别。
心既調停乃可習觀。
猶如密室之燈。
入道根本無過此五法也。
若心不住。
或須轉治不轉治等及發諸禅功德。
具如次第禅門界方便明也。
行人随成一觀心得停住。
即入初賢位也。
問曰。
此處何故。
不說念佛三昧為五種耶。
答曰。
開因緣觀。
生界方便代也。
界方便與小乘念諸佛相同。
亦破境界逼迫障也。
有人言。
若作五度門無念佛名。
若作六度門。
即明念佛度。
治等分障道也。
問曰。
若以數息不淨等心得停住。
為初賢者。
今世人修數息不淨等觀。
非但心住。
乃發種種禅門境界。
是初賢位否。
答曰。
若以愛見之心修初禅。
乃至非想。
尚非初賢。
何況數息不淨等心不得停住。
乃發淺近諸禅而名賢也。
所以者何。
如經所說。
多修福德禅定不修智慧。
名之為愚。
多修智慧不修福德禅定。
名之為狂。
豈可說狂愚人為初賢也。
今明賢者本是直善人耳。
問曰。
何等名直善人相。
答曰。
此應四義簡别。
一者若人随愛見破戒。
此非直非善故非賢人。
如無目無足之人。
不能到清涼池也。
二者持戒禅定而生邪見。
此善而不直亦此不名賢。
如有足而無目。
亦不能到清涼池也。
三者生信心正見而破戒心亂。
此直不善。
亦不名賢。
如有目而無足。
亦不能到清涼池。
四者若人信解直正得佛教意。
持戒清淨修阿那般那不淨觀等。
得心停住。
乃名直善初賢之位。
如人目足備。
故入清涼池。
問曰。
雲何名為信解直正。
得佛教意分别之相。
答曰。
如中論說。
佛去世後後五百歲。
像法之中人。
根轉鈍深著諸法。
求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
不知佛意但著文字。
今謂不知佛意者。
佛知生生不可說有因緣。
故亦可得說也。
佛說生因緣生滅教門。
赴緣化物者。
意欲令衆生離生死苦得涅槃樂也。
若著文字分别诤競。
則為三界火宅所燒。
此不得佛意也。
今明欲知佛意者。
若知三藏教門十意分明。
必定出生死苦。
得涅槃樂也。
十意者。
即是十法。
名目具如前三觀中辨。
今略就此三藏教門解釋。
一信解正因緣法者。
即是知不可說說無明因緣。
出生一切法。
破外人說無因緣生一切法。
破外人說邪因緣生一切法。
種種颠倒妄計邪僻也。
二真正發心者。
驚覺無常之火燒諸世間。
一心樂求涅槃。
不念世間名聞利養。
如獐在獵圍欲跳出也。
三巧修止觀。
出世之行者。
如人乘馬亦愛策也。
四破諸法遍者。
觀因緣生滅。
破一切愛見戲論諸法遍也。
五善知通塞者。
知一切愛見之法。
皆有道滅之理名之為通。
悉有苦集名之為塞也。
六善修三十七品調适者。
于諸愛見不動。
而修性念處及八正道也。
問曰。
雲何名為屬見生滅四谛之理。
答曰。
衆生一期報身。
具有三苦名之為苦。
苦理審實不虛名之為谛。
迷此報身。
起身邊二見四見六十二見。
即是無明愛取。
因此若起惡業。
則能招聚三途苦報。
又因此若起善業。
則能招聚修羅人天生死報果。
此二種結業。
能招聚六道三界二十五有生死苦果。
故通名集。
集理審實不虛名之為谛。
若能觀此諸見污穢。
善不善五陰。
修戒定慧四念處三十七品。
則能通至涅槃名之為道。
道理審實不虛名之為谛。
若身邊二見滅。
則一切八十八使煩惱業滅。
得須陀洹果。
超過之人三界思惟十使滅。
則九十八使業煩惱滅。
是則三界二十五有因滅名子縛滅。
舍此等業報。
畢竟不生三界二十五有名果縛滅。
此二種滅名之為滅。
滅理審實名之為谛。
今明此諸見四谛。
并長爪所迷末代講說。
橫釋四谛名義審實為委悉。
豎而明之未必深見此意。
故以邪為正。
以正為邪。
以淺為深。
以深為淺。
世出世法混濫無分别。
聽講坐禅。
若明識此意。
即于佛法得正信分明。
歸依三寶。
道心自然而發。
專求離苦涅槃。
終不染著文字語言無益诤論。
貪世名利眷屬果報也。
此之七賢。
三是外凡名幹慧地。
四是内凡則是性地。
若外凡已前未必能歸心三寶。
豈識愛見四谛修五停心耶。
皆名為邪定聚衆生也。
若幹慧地名不定聚衆生。
若性地名正定聚衆生也。
一明初賢五停心觀者。
一阿那般那觀。
二不淨觀。
三慈心觀。
四因緣觀。
五界方便觀。
此五通言停心者。
停以停止為義。
亦名五度門觀。
若人歸依三寶受佛戒法。
名佛四衆弟子。
若聞生滅四谛之教。
因此發聲聞心。
欲觀四谛離生死苦求涅槃樂。
但此以五種煩惱散動不定如風中燈。
當修五種觀法。
五種觀法者。
一數息觀。
二不淨觀。
三慈心觀。
四因緣觀。
五界方便觀。
問曰。
何不依數人說不淨觀為先。
答曰。
今依禅門辨次第也。
以病增先後随人。
不須定執前後次第也。
問曰。
此五種觀法。
為對五人為對一人。
答曰。
橫對五人豎對一人。
一人随病多少對不定也。
此五種觀法。
對治五不善。
即有五意。
一對治二轉治。
三不不轉治。
四兼治。
五亦對亦轉。
亦不轉亦兼治。
一對治者。
若覺觀多者。
對治數息。
二貪欲多者。
對治不淨。
三嗔恚多者。
對治修慈。
四愚癡多者。
對治修因緣觀。
五者著我多者。
對治修界方便觀。
若行者覺觀等分煩惱偏重攀緣不住。
當修數息。
随息觀息對治。
相應則三種覺觀煩惱止息。
心不動散發諸禅定。
定法持定心入出安穩。
故名停心也。
所以者何。
修安般念定有三種。
一名始習行。
二名已習行。
三名思惟已度。
一數即是始習。
行二随即已習行。
三觀即已度。
複次數随觀皆名始習。
行得三種欲界未到地定。
名已習行。
發諸初禅定名已度。
餘不淨觀等四停心法。
亦當如是分别。
心既調停乃可習觀。
猶如密室之燈。
入道根本無過此五法也。
若心不住。
或須轉治不轉治等及發諸禅功德。
具如次第禅門界方便明也。
行人随成一觀心得停住。
即入初賢位也。
問曰。
此處何故。
不說念佛三昧為五種耶。
答曰。
開因緣觀。
生界方便代也。
界方便與小乘念諸佛相同。
亦破境界逼迫障也。
有人言。
若作五度門無念佛名。
若作六度門。
即明念佛度。
治等分障道也。
問曰。
若以數息不淨等心得停住。
為初賢者。
今世人修數息不淨等觀。
非但心住。
乃發種種禅門境界。
是初賢位否。
答曰。
若以愛見之心修初禅。
乃至非想。
尚非初賢。
何況數息不淨等心不得停住。
乃發淺近諸禅而名賢也。
所以者何。
如經所說。
多修福德禅定不修智慧。
名之為愚。
多修智慧不修福德禅定。
名之為狂。
豈可說狂愚人為初賢也。
今明賢者本是直善人耳。
問曰。
何等名直善人相。
答曰。
此應四義簡别。
一者若人随愛見破戒。
此非直非善故非賢人。
如無目無足之人。
不能到清涼池也。
二者持戒禅定而生邪見。
此善而不直亦此不名賢。
如有足而無目。
亦不能到清涼池也。
三者生信心正見而破戒心亂。
此直不善。
亦不名賢。
如有目而無足。
亦不能到清涼池。
四者若人信解直正得佛教意。
持戒清淨修阿那般那不淨觀等。
得心停住。
乃名直善初賢之位。
如人目足備。
故入清涼池。
問曰。
雲何名為信解直正。
得佛教意分别之相。
答曰。
如中論說。
佛去世後後五百歲。
像法之中人。
根轉鈍深著諸法。
求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
不知佛意但著文字。
今謂不知佛意者。
佛知生生不可說有因緣。
故亦可得說也。
佛說生因緣生滅教門。
赴緣化物者。
意欲令衆生離生死苦得涅槃樂也。
若著文字分别诤競。
則為三界火宅所燒。
此不得佛意也。
今明欲知佛意者。
若知三藏教門十意分明。
必定出生死苦。
得涅槃樂也。
十意者。
即是十法。
名目具如前三觀中辨。
今略就此三藏教門解釋。
一信解正因緣法者。
即是知不可說說無明因緣。
出生一切法。
破外人說無因緣生一切法。
破外人說邪因緣生一切法。
種種颠倒妄計邪僻也。
二真正發心者。
驚覺無常之火燒諸世間。
一心樂求涅槃。
不念世間名聞利養。
如獐在獵圍欲跳出也。
三巧修止觀。
出世之行者。
如人乘馬亦愛策也。
四破諸法遍者。
觀因緣生滅。
破一切愛見戲論諸法遍也。
五善知通塞者。
知一切愛見之法。
皆有道滅之理名之為通。
悉有苦集名之為塞也。
六善修三十七品調适者。
于諸愛見不動。
而修性念處及八正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