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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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九
尊者勝友集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與未近圓人同讀誦學處第六
爾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
時六衆苾刍共未近圓人。
齊聲讀誦。
如婆羅門。
諠嘩雜亂緻招譏損。
其事同前。
由慢法煩惱。
制斯學處。
若複苾刍與未近圓人。
同句讀誦教授法者。
波逸底迦。
言未近圓人者。
除苾刍苾刍尼。
所餘人是。
言人者。
假而非實。
由四種義假說為人。
謂順世俗故。
易為言說故。
又聞無人生恐怖故。
為陳自他得失事故。
言同句者。
謂同句說或先句說。
或同字說。
或先字說句者。
所謂一伽他中四分之一。
俱時而說。
名為同句。
若阿遮利耶未說之時。
弟子在先抄說。
是名先句。
授謂授與。
受學之人。
法謂十二分教。
又有說雲。
此中法者。
謂與毗柰耶相應之法。
既遮未具具便非犯。
若苾刍于所授人實未近圓作未近圓想疑。
或同句或先句。
或同字或先字。
而授說者。
得波逸底迦。
于近圓人作未近圓想疑。
得惡作罪。
或非人傍生。
或狂亂心。
或苦受所纏癡聾盲等。
同句說時。
鹹得惡作。
以同句等望未圓人。
應作四句。
随事應思。
法作法想疑。
如前應說。
若有俗人為求過失。
或偷法心。
或無信敬。
或無所知。
或是外道以與律教相應之語。
令彼聽者。
彼若聞時。
皆得堕罪。
若賊樂聞為說罪相。
或令聽戒經。
或在王處。
或信敬人。
或是首領并皆非犯。
有五種人不應為說毗柰耶藏。
謂性無所知。
強生異問。
或不為除疑而發于問。
或試弄故問。
或惱他故問。
或求過失故問。
返上五人為說非犯。
無犯者。
若語吃若性急。
言若同誦為正文句。
若教授時。
先告彼言。
汝勿與我同時而說。
雖同無犯。
若未近圓作近圓想及在後說想。
并非法想。
并皆無犯。
因授法言。
次明授受行法。
四威儀中。
皆得授與。
其受法者具三威儀。
為敬法故。
不應眠受。
弟子之法。
若老若少。
到彼師所合掌鞫躬。
亦申請問。
四大安不。
應生敬仰。
直心無谄。
請決所疑一心善領。
不令忘失。
若無疑者如常受法。
禮足而退。
若師出行随後而去。
若師坐者自應蹲踞。
或處卑座。
其師亦應敬彼學徒。
勿生輕蔑。
虛心授與。
于法無吝。
善領善答。
有忍有悲。
無懷恚恨。
令受業者情無疲惱。
常給侍者應數教授。
性愚鈍者亦應偏教。
若作吟詠之聲。
而授法者。
得惡作罪。
若說法時。
或為贊歎。
于隐屏處作吟諷聲誦經非犯。
不應讀誦外書典籍。
若為降伏異道。
自知有力。
日作三時。
兩分勝時。
應學佛法。
一分下時。
應習外典。
不計年月以為三分。
夜亦三時。
初後習定誦經。
中間系心寝息。
若作婆羅門誦書節段音韻。
而讀誦者。
得越法罪。
若方言若國法随時吟詠為唱導者。
斯亦無犯。
苾刍尼律亦應習學。
尼來請學如法教示。
若有疑問善為開釋。
若講誦時忘其因緣所在方處者。
于六大城随一應說。
若忘國王并大施主及邬波斯迦名者。
應随意稱。
勝光大王給孤獨長者。
毗舍佉邬波斯迦。
若論昔日本起因緣者。
國雲婆羅痆斯。
王名梵摩達多。
長者雲珊陀那。
邬波斯迦雲邬褒灑陀。
又苾刍住處常于月八日及十四日。
至小食時鳴健稚集大衆。
設香華聽經法。
有外道來應設方便令彼出去。
應請耆宿情存虔敬。
善威儀者宣說聖言。
不應求利以為活命。
得惡作罪。
若說非法。
上座應遮又說法人不應多領門徒以為侍從。
彼自随行者無犯。
既至彼已踞師子座下垂雙足。
若讀經者前置高案。
用承經典。
嚴設香華。
說法之師。
若他不請辄為人說。
得越法罪。
向未近圓人說他粗罪學處第七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
時六衆苾刍中有一年老苾刍。
犯僧伽伐屍沙罪。
餘苾刍知向未近圓人說。
令彼老少共相輕賤。
此由未近圓事不忍煩惱。
制斯學處。
若複苾刍知他苾刍有粗惡罪。
向未近圓人說。
除衆羯磨波逸底迦。
未近圓人者。
如上說言粗罪者。
謂初二部及彼方便。
此中意顯與淫相應自性方便。
是雜染故。
名為粗惡。
除衆羯磨者。
因廣額苾刍松樹苾刍尼故。
世尊制令與羯磨法。
告諸俗衆。
先問誰能。
次作白二羯磨。
差遣既得法已。
方聽告語。
若怖畏彼獨一不能者。
應作單白合衆共告。
由于一人易為害故。
所以須告衆人知者。
為遮損減三寶故。
為遮破戒惡黨增故。
令棄惡友近善友故。
又為将護衆人心故。
勿彼總謂同惡行故。
亦勿總謂諸苾刍等多犯戒行相覆蓋故。
又勿令其于白衣舍因斯更作無益事故。
若苾刍于彼俗家他先不知苾刍粗惡罪。
為不知想疑。
以苾刍粗惡罪而告語者。
得波逸底迦。
他若先知為不知想疑而語他者。
得惡作罪。
此據得法而為其四。
若未得法望知不知亦為其四。
得罪同前。
除與淫欲相應之罪。
以餘犯事及壞見等。
而告語他。
或于自身有粗惡罪。
向未近圓說。
或告他時。
他不領解。
或向苾刍尼說己粗罪者。
鹹得惡作。
粗罪粗罪想等六句
時六衆苾刍共未近圓人。
齊聲讀誦。
如婆羅門。
諠嘩雜亂緻招譏損。
其事同前。
由慢法煩惱。
制斯學處。
若複苾刍與未近圓人。
同句讀誦教授法者。
波逸底迦。
言未近圓人者。
除苾刍苾刍尼。
所餘人是。
言人者。
假而非實。
由四種義假說為人。
謂順世俗故。
易為言說故。
又聞無人生恐怖故。
為陳自他得失事故。
言同句者。
謂同句說或先句說。
或同字說。
或先字說句者。
所謂一伽他中四分之一。
俱時而說。
名為同句。
若阿遮利耶未說之時。
弟子在先抄說。
是名先句。
授謂授與。
受學之人。
法謂十二分教。
又有說雲。
此中法者。
謂與毗柰耶相應之法。
既遮未具具便非犯。
若苾刍于所授人實未近圓作未近圓想疑。
或同句或先句。
或同字或先字。
而授說者。
得波逸底迦。
于近圓人作未近圓想疑。
得惡作罪。
或非人傍生。
或狂亂心。
或苦受所纏癡聾盲等。
同句說時。
鹹得惡作。
以同句等望未圓人。
應作四句。
随事應思。
法作法想疑。
如前應說。
若有俗人為求過失。
或偷法心。
或無信敬。
或無所知。
或是外道以與律教相應之語。
令彼聽者。
彼若聞時。
皆得堕罪。
若賊樂聞為說罪相。
或令聽戒經。
或在王處。
或信敬人。
或是首領并皆非犯。
有五種人不應為說毗柰耶藏。
謂性無所知。
強生異問。
或不為除疑而發于問。
或試弄故問。
或惱他故問。
或求過失故問。
返上五人為說非犯。
無犯者。
若語吃若性急。
言若同誦為正文句。
若教授時。
先告彼言。
汝勿與我同時而說。
雖同無犯。
若未近圓作近圓想及在後說想。
并非法想。
并皆無犯。
因授法言。
次明授受行法。
四威儀中。
皆得授與。
其受法者具三威儀。
為敬法故。
不應眠受。
弟子之法。
若老若少。
到彼師所合掌鞫躬。
亦申請問。
四大安不。
應生敬仰。
直心無谄。
請決所疑一心善領。
不令忘失。
若無疑者如常受法。
禮足而退。
若師出行随後而去。
若師坐者自應蹲踞。
或處卑座。
其師亦應敬彼學徒。
勿生輕蔑。
虛心授與。
于法無吝。
善領善答。
有忍有悲。
無懷恚恨。
令受業者情無疲惱。
常給侍者應數教授。
性愚鈍者亦應偏教。
若作吟詠之聲。
而授法者。
得惡作罪。
若說法時。
或為贊歎。
于隐屏處作吟諷聲誦經非犯。
不應讀誦外書典籍。
若為降伏異道。
自知有力。
日作三時。
兩分勝時。
應學佛法。
一分下時。
應習外典。
不計年月以為三分。
夜亦三時。
初後習定誦經。
中間系心寝息。
若作婆羅門誦書節段音韻。
而讀誦者。
得越法罪。
若方言若國法随時吟詠為唱導者。
斯亦無犯。
苾刍尼律亦應習學。
尼來請學如法教示。
若有疑問善為開釋。
若講誦時忘其因緣所在方處者。
于六大城随一應說。
若忘國王并大施主及邬波斯迦名者。
應随意稱。
勝光大王給孤獨長者。
毗舍佉邬波斯迦。
若論昔日本起因緣者。
國雲婆羅痆斯。
王名梵摩達多。
長者雲珊陀那。
邬波斯迦雲邬褒灑陀。
又苾刍住處常于月八日及十四日。
至小食時鳴健稚集大衆。
設香華聽經法。
有外道來應設方便令彼出去。
應請耆宿情存虔敬。
善威儀者宣說聖言。
不應求利以為活命。
得惡作罪。
若說非法。
上座應遮又說法人不應多領門徒以為侍從。
彼自随行者無犯。
既至彼已踞師子座下垂雙足。
若讀經者前置高案。
用承經典。
嚴設香華。
說法之師。
若他不請辄為人說。
得越法罪。
向未近圓人說他粗罪學處第七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
時六衆苾刍中有一年老苾刍。
犯僧伽伐屍沙罪。
餘苾刍知向未近圓人說。
令彼老少共相輕賤。
此由未近圓事不忍煩惱。
制斯學處。
若複苾刍知他苾刍有粗惡罪。
向未近圓人說。
除衆羯磨波逸底迦。
未近圓人者。
如上說言粗罪者。
謂初二部及彼方便。
此中意顯與淫相應自性方便。
是雜染故。
名為粗惡。
除衆羯磨者。
因廣額苾刍松樹苾刍尼故。
世尊制令與羯磨法。
告諸俗衆。
先問誰能。
次作白二羯磨。
差遣既得法已。
方聽告語。
若怖畏彼獨一不能者。
應作單白合衆共告。
由于一人易為害故。
所以須告衆人知者。
為遮損減三寶故。
為遮破戒惡黨增故。
令棄惡友近善友故。
又為将護衆人心故。
勿彼總謂同惡行故。
亦勿總謂諸苾刍等多犯戒行相覆蓋故。
又勿令其于白衣舍因斯更作無益事故。
若苾刍于彼俗家他先不知苾刍粗惡罪。
為不知想疑。
以苾刍粗惡罪而告語者。
得波逸底迦。
他若先知為不知想疑而語他者。
得惡作罪。
此據得法而為其四。
若未得法望知不知亦為其四。
得罪同前。
除與淫欲相應之罪。
以餘犯事及壞見等。
而告語他。
或于自身有粗惡罪。
向未近圓說。
或告他時。
他不領解。
或向苾刍尼說己粗罪者。
鹹得惡作。
粗罪粗罪想等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