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九十一 雜傳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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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百九十一雜傳記八 謝小娥傳楊娼傳非煙傳 謝小娥傳(李公佐撰) 小娥姓謝氏,豫章人,估客女也。

    生八歲喪母,嫁曆陽俠士段居貞。

    居貞負氣重義,交遊豪俊。

    小娥父畜巨産,隐名商賈間,常與段婿同舟貨,往來江湖。

    時小娥年十四,始及笄,父與夫俱為盜所殺,盡掠金帛。

    段之弟兄,謝之生侄,與僮仆輩數十悉沉于江。

    小娥亦傷胸折足,漂流水中,為他船所獲。

    經夕而活。

    因流轉乞食至上元縣,依妙果寺尼淨悟之室。

    初父之死也,小娥夢父謂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又數日,複夢其夫謂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小娥不自解悟,常書此語,廣求智者辨之,曆年不能得。

    至元和八年春,餘罷江西從事,扁舟東下,淹泊建業。

    登瓦官寺閣,有僧齊物者,重賢好學,與餘善,因告餘曰:“有孀婦名小娥者,每來寺中,示我十二字謎語,某不能辨。

    ”餘遂請齊公書于紙,乃憑檻書空,凝思默慮,坐客未倦,了悟其文。

    令寺童疾召小娥前至,詢訪其由。

    小娥嗚咽良久,乃曰:“我父及夫,皆為賊所殺。

    迩後嘗夢父告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又夢夫告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歲久無人悟之。

    ”餘曰:“若然者,吾審詳矣,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

    且“車中猴”,“車”字,去上下各一畫,是“申”字,又申屬猴,故曰“車中猴”;“草”下有“門”,“門”中有“東”,乃“蘭”字也;又“禾中走”,是穿田過,亦是“申”字也。

    “一日夫”者,“夫”上更一畫,下有日,是“春”字也。

    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足可明矣。

    ”小娥恸哭再拜,書“申蘭、申春”四字于衣中,誓将訪殺二賊,以複其冤。

    娥因問餘姓氏官族,垂涕而去。

    爾後小娥便為男子服,傭保于江湖間,歲餘,至浔陽郡,見竹戶上有紙牓子,雲召傭者。

    小娥乃應召詣門,問其主,乃申蘭也。

    蘭引歸,娥心憤貌順,在蘭左右,甚見親愛。

    金帛出入之數,無不委娥。

    已二歲餘,竟不知娥之女人也。

    先是謝氏之金寶錦繡,衣物器具,悉掠在蘭家。

    小娥每執舊物,未嘗不暗泣移時。

    蘭與春,宗昆弟也,時春一家住大江北獨樹浦,與蘭往來密洽。

    蘭與春同去經月,多獲财帛而歸。

    每留娥與蘭妻(“妻”原作“宴”,據許本改。

    )蘭(陳校本“蘭”作“染”。

    )氏同守家室,酒肉衣服,給娥甚豐。

    或一日,春攜文鯉兼酒詣蘭,娥私歎曰:“李君精悟玄鑒,皆符夢言,此乃天啟其心,志将就矣。

    ”是夕,蘭與春會,群賊畢至,酣飲。

    暨諸兇既去,春沉醉,卧于内室,蘭亦露寝于庭。

    小娥潛鎖春于内,抽佩刀,先斷蘭首,呼号鄰人并至。

    春擒于内,蘭死于外,獲贓收貨,數至千萬。

    初,蘭、春有黨數十,暗記其名,悉擒就戮。

    時浔陽太守張公,善娥節(“娥節”二字原空缺,據陳校本補。

    )行,為具其事上(“為具其事上”五字原空缺,據黃本補。

    )旌表,乃得免死。

    時元和十二年夏歲也。

    複父夫之仇畢,歸本裡,見親屬。

    裡中豪族争求聘,娥誓心不嫁,遂剪發披褐,訪道于牛頭山,師事大士尼蔣(“蔣”原作“将”,據陳校本改。

    )律師。

    娥志堅行苦,霜春雨薪,不倦筋力。

    十三年四月,始受具戒于泗州開元寺,竟以小娥為法号,不忘本也。

    其年夏月,餘始歸長安,途經泗濱,過善義寺,谒大德尼令操。

    見新戒(“見新戒”原作“戒新見”,據陳校本改。

    )者數十,淨發鮮帔,威儀雍容,列侍師之左右。

    中有一尼問師曰:“此官豈非洪州李判官二十三郎者乎?”師曰:“然”。

    曰:“使我獲報家仇,得雪冤恥,是判官恩德也”。

    顧餘悲泣。

    餘不之識,詢訪其由。

    娥對曰:“某名小娥,頃乞食孀婦也。

    判官時為辨申蘭、申春二賊名字,豈不憶念乎?”餘曰:“初不相記,今即悟也。

    ”娥因泣。

    具寫記申蘭、申春,複父夫之仇,志願粗(“粗”原作“相”,據陳校本改。

    )畢,經營終始艱苦之狀。

    小娥又謂餘曰:“報判官恩,當有日矣,豈徒然哉。

    ”嗟乎!餘能辨二盜之姓名,小娥又能竟複父夫之仇冤,神道不昧,昭然可知。

    小娥厚貌深辭,聰敏端特,煉指跛足,誓求真如。

    爰自入道,衣無絮帛,齋無鹽酪;非律儀禅理,口無所言。

    後數日,告我歸牛頭山。

    扁舟泛淮,雲遊南國,不複再遇。

    君子曰:誓志不舍,複父夫之仇,節也;傭保雜處,不知女人,貞也。

    女子之行,唯貞與節,能終始全之而已,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亂常之心,足以觀天下貞夫孝婦之節。

    餘備詳前事,發明隐文,暗與冥會,符于人心。

    知善不錄,非《春秋》之義也,故作傳以旌美之。

     小娥姓謝,豫章人,是商人的女兒,長到八歲時母親去世,許配給了曆陽的俠義之士段居貞。

    居貞剛強好勝,講究義氣,喜歡結交豪傑。

    小娥的父親積蓄了巨額的财産,隐姓埋名于商人當中;常跟女婿同舟販貨,往來于江湖之上。

    當時小娥年齡才十四,剛到成年。

    父親和丈夫就都被強盜殺死,金錢财物全被搶走。

    段居貞的弟兄、謝家的外甥和侄子、還有仆人們數十口都被沉入江中。

    小娥的胸和腳也受了重傷,漂浮在水中,被别的小船救了上來,過了一夜才蘇醒過來。

    沒辦法小娥隻好流浪乞讨,到了上元縣,暫住在妙果寺的尼姑淨悟的房子裡。

    當初父親剛死時,小娥夢見父親對自己說:“殺我的人是:‘車中猴,門東草’。

    ”又過了幾天,又夢見她的丈夫對自己說:“殺我的人是:‘禾中走,一日夫’。

    ”小娥自己解釋不了這些話的含義,就常把這些話寫給别人看,廣泛地懇求那些有智慧的人解釋它,但經過一年也沒有人能解釋。

    到了元和八年春天,我被罷免了江西從事的官職,乘着小船東下,來到建業城停船逗留。

    我登上了瓦官寺的殿閣,有一個和尚叫齊物,他重視賢人喜歡學習,和我很友好。

    有一天他告訴我說:“有個寡婦名叫謝小娥,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