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九十一 雜傳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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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百九十一雜傳記八
謝小娥傳楊娼傳非煙傳
謝小娥傳(李公佐撰)
小娥姓謝氏,豫章人,估客女也。
生八歲喪母,嫁曆陽俠士段居貞。
居貞負氣重義,交遊豪俊。
小娥父畜巨産,隐名商賈間,常與段婿同舟貨,往來江湖。
時小娥年十四,始及笄,父與夫俱為盜所殺,盡掠金帛。
段之弟兄,謝之生侄,與僮仆輩數十悉沉于江。
小娥亦傷胸折足,漂流水中,為他船所獲。
經夕而活。
因流轉乞食至上元縣,依妙果寺尼淨悟之室。
初父之死也,小娥夢父謂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又數日,複夢其夫謂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小娥不自解悟,常書此語,廣求智者辨之,曆年不能得。
至元和八年春,餘罷江西從事,扁舟東下,淹泊建業。
登瓦官寺閣,有僧齊物者,重賢好學,與餘善,因告餘曰:“有孀婦名小娥者,每來寺中,示我十二字謎語,某不能辨。
”餘遂請齊公書于紙,乃憑檻書空,凝思默慮,坐客未倦,了悟其文。
令寺童疾召小娥前至,詢訪其由。
小娥嗚咽良久,乃曰:“我父及夫,皆為賊所殺。
迩後嘗夢父告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又夢夫告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歲久無人悟之。
”餘曰:“若然者,吾審詳矣,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
且“車中猴”,“車”字,去上下各一畫,是“申”字,又申屬猴,故曰“車中猴”;“草”下有“門”,“門”中有“東”,乃“蘭”字也;又“禾中走”,是穿田過,亦是“申”字也。
“一日夫”者,“夫”上更一畫,下有日,是“春”字也。
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足可明矣。
”小娥恸哭再拜,書“申蘭、申春”四字于衣中,誓将訪殺二賊,以複其冤。
娥因問餘姓氏官族,垂涕而去。
爾後小娥便為男子服,傭保于江湖間,歲餘,至浔陽郡,見竹戶上有紙牓子,雲召傭者。
小娥乃應召詣門,問其主,乃申蘭也。
蘭引歸,娥心憤貌順,在蘭左右,甚見親愛。
金帛出入之數,無不委娥。
已二歲餘,竟不知娥之女人也。
先是謝氏之金寶錦繡,衣物器具,悉掠在蘭家。
小娥每執舊物,未嘗不暗泣移時。
蘭與春,宗昆弟也,時春一家住大江北獨樹浦,與蘭往來密洽。
蘭與春同去經月,多獲财帛而歸。
每留娥與蘭妻(“妻”原作“宴”,據許本改。
)蘭(陳校本“蘭”作“染”。
)氏同守家室,酒肉衣服,給娥甚豐。
或一日,春攜文鯉兼酒詣蘭,娥私歎曰:“李君精悟玄鑒,皆符夢言,此乃天啟其心,志将就矣。
”是夕,蘭與春會,群賊畢至,酣飲。
暨諸兇既去,春沉醉,卧于内室,蘭亦露寝于庭。
小娥潛鎖春于内,抽佩刀,先斷蘭首,呼号鄰人并至。
春擒于内,蘭死于外,獲贓收貨,數至千萬。
初,蘭、春有黨數十,暗記其名,悉擒就戮。
時浔陽太守張公,善娥節(“娥節”二字原空缺,據陳校本補。
)行,為具其事上(“為具其事上”五字原空缺,據黃本補。
)旌表,乃得免死。
時元和十二年夏歲也。
複父夫之仇畢,歸本裡,見親屬。
裡中豪族争求聘,娥誓心不嫁,遂剪發披褐,訪道于牛頭山,師事大士尼蔣(“蔣”原作“将”,據陳校本改。
)律師。
娥志堅行苦,霜春雨薪,不倦筋力。
十三年四月,始受具戒于泗州開元寺,竟以小娥為法号,不忘本也。
其年夏月,餘始歸長安,途經泗濱,過善義寺,谒大德尼令操。
見新戒(“見新戒”原作“戒新見”,據陳校本改。
)者數十,淨發鮮帔,威儀雍容,列侍師之左右。
中有一尼問師曰:“此官豈非洪州李判官二十三郎者乎?”師曰:“然”。
曰:“使我獲報家仇,得雪冤恥,是判官恩德也”。
顧餘悲泣。
餘不之識,詢訪其由。
娥對曰:“某名小娥,頃乞食孀婦也。
判官時為辨申蘭、申春二賊名字,豈不憶念乎?”餘曰:“初不相記,今即悟也。
”娥因泣。
具寫記申蘭、申春,複父夫之仇,志願粗(“粗”原作“相”,據陳校本改。
)畢,經營終始艱苦之狀。
小娥又謂餘曰:“報判官恩,當有日矣,豈徒然哉。
”嗟乎!餘能辨二盜之姓名,小娥又能竟複父夫之仇冤,神道不昧,昭然可知。
小娥厚貌深辭,聰敏端特,煉指跛足,誓求真如。
爰自入道,衣無絮帛,齋無鹽酪;非律儀禅理,口無所言。
後數日,告我歸牛頭山。
扁舟泛淮,雲遊南國,不複再遇。
君子曰:誓志不舍,複父夫之仇,節也;傭保雜處,不知女人,貞也。
女子之行,唯貞與節,能終始全之而已,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亂常之心,足以觀天下貞夫孝婦之節。
餘備詳前事,發明隐文,暗與冥會,符于人心。
知善不錄,非《春秋》之義也,故作傳以旌美之。
小娥姓謝,豫章人,是商人的女兒,長到八歲時母親去世,許配給了曆陽的俠義之士段居貞。
居貞剛強好勝,講究義氣,喜歡結交豪傑。
小娥的父親積蓄了巨額的财産,隐姓埋名于商人當中;常跟女婿同舟販貨,往來于江湖之上。
當時小娥年齡才十四,剛到成年。
父親和丈夫就都被強盜殺死,金錢财物全被搶走。
段居貞的弟兄、謝家的外甥和侄子、還有仆人們數十口都被沉入江中。
小娥的胸和腳也受了重傷,漂浮在水中,被别的小船救了上來,過了一夜才蘇醒過來。
沒辦法小娥隻好流浪乞讨,到了上元縣,暫住在妙果寺的尼姑淨悟的房子裡。
當初父親剛死時,小娥夢見父親對自己說:“殺我的人是:‘車中猴,門東草’。
”又過了幾天,又夢見她的丈夫對自己說:“殺我的人是:‘禾中走,一日夫’。
”小娥自己解釋不了這些話的含義,就常把這些話寫給别人看,廣泛地懇求那些有智慧的人解釋它,但經過一年也沒有人能解釋。
到了元和八年春天,我被罷免了江西從事的官職,乘着小船東下,來到建業城停船逗留。
我登上了瓦官寺的殿閣,有一個和尚叫齊物,他重視賢人喜歡學習,和我很友好。
有一天他告訴我說:“有個寡婦名叫謝小娥,每次
生八歲喪母,嫁曆陽俠士段居貞。
居貞負氣重義,交遊豪俊。
小娥父畜巨産,隐名商賈間,常與段婿同舟貨,往來江湖。
時小娥年十四,始及笄,父與夫俱為盜所殺,盡掠金帛。
段之弟兄,謝之生侄,與僮仆輩數十悉沉于江。
小娥亦傷胸折足,漂流水中,為他船所獲。
經夕而活。
因流轉乞食至上元縣,依妙果寺尼淨悟之室。
初父之死也,小娥夢父謂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又數日,複夢其夫謂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小娥不自解悟,常書此語,廣求智者辨之,曆年不能得。
至元和八年春,餘罷江西從事,扁舟東下,淹泊建業。
登瓦官寺閣,有僧齊物者,重賢好學,與餘善,因告餘曰:“有孀婦名小娥者,每來寺中,示我十二字謎語,某不能辨。
”餘遂請齊公書于紙,乃憑檻書空,凝思默慮,坐客未倦,了悟其文。
令寺童疾召小娥前至,詢訪其由。
小娥嗚咽良久,乃曰:“我父及夫,皆為賊所殺。
迩後嘗夢父告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又夢夫告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歲久無人悟之。
”餘曰:“若然者,吾審詳矣,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
且“車中猴”,“車”字,去上下各一畫,是“申”字,又申屬猴,故曰“車中猴”;“草”下有“門”,“門”中有“東”,乃“蘭”字也;又“禾中走”,是穿田過,亦是“申”字也。
“一日夫”者,“夫”上更一畫,下有日,是“春”字也。
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足可明矣。
”小娥恸哭再拜,書“申蘭、申春”四字于衣中,誓将訪殺二賊,以複其冤。
娥因問餘姓氏官族,垂涕而去。
爾後小娥便為男子服,傭保于江湖間,歲餘,至浔陽郡,見竹戶上有紙牓子,雲召傭者。
小娥乃應召詣門,問其主,乃申蘭也。
蘭引歸,娥心憤貌順,在蘭左右,甚見親愛。
金帛出入之數,無不委娥。
已二歲餘,竟不知娥之女人也。
先是謝氏之金寶錦繡,衣物器具,悉掠在蘭家。
小娥每執舊物,未嘗不暗泣移時。
蘭與春,宗昆弟也,時春一家住大江北獨樹浦,與蘭往來密洽。
蘭與春同去經月,多獲财帛而歸。
每留娥與蘭妻(“妻”原作“宴”,據許本改。
)蘭(陳校本“蘭”作“染”。
)氏同守家室,酒肉衣服,給娥甚豐。
或一日,春攜文鯉兼酒詣蘭,娥私歎曰:“李君精悟玄鑒,皆符夢言,此乃天啟其心,志将就矣。
”是夕,蘭與春會,群賊畢至,酣飲。
暨諸兇既去,春沉醉,卧于内室,蘭亦露寝于庭。
小娥潛鎖春于内,抽佩刀,先斷蘭首,呼号鄰人并至。
春擒于内,蘭死于外,獲贓收貨,數至千萬。
初,蘭、春有黨數十,暗記其名,悉擒就戮。
時浔陽太守張公,善娥節(“娥節”二字原空缺,據陳校本補。
)行,為具其事上(“為具其事上”五字原空缺,據黃本補。
)旌表,乃得免死。
時元和十二年夏歲也。
複父夫之仇畢,歸本裡,見親屬。
裡中豪族争求聘,娥誓心不嫁,遂剪發披褐,訪道于牛頭山,師事大士尼蔣(“蔣”原作“将”,據陳校本改。
)律師。
娥志堅行苦,霜春雨薪,不倦筋力。
十三年四月,始受具戒于泗州開元寺,竟以小娥為法号,不忘本也。
其年夏月,餘始歸長安,途經泗濱,過善義寺,谒大德尼令操。
見新戒(“見新戒”原作“戒新見”,據陳校本改。
)者數十,淨發鮮帔,威儀雍容,列侍師之左右。
中有一尼問師曰:“此官豈非洪州李判官二十三郎者乎?”師曰:“然”。
曰:“使我獲報家仇,得雪冤恥,是判官恩德也”。
顧餘悲泣。
餘不之識,詢訪其由。
娥對曰:“某名小娥,頃乞食孀婦也。
判官時為辨申蘭、申春二賊名字,豈不憶念乎?”餘曰:“初不相記,今即悟也。
”娥因泣。
具寫記申蘭、申春,複父夫之仇,志願粗(“粗”原作“相”,據陳校本改。
)畢,經營終始艱苦之狀。
小娥又謂餘曰:“報判官恩,當有日矣,豈徒然哉。
”嗟乎!餘能辨二盜之姓名,小娥又能竟複父夫之仇冤,神道不昧,昭然可知。
小娥厚貌深辭,聰敏端特,煉指跛足,誓求真如。
爰自入道,衣無絮帛,齋無鹽酪;非律儀禅理,口無所言。
後數日,告我歸牛頭山。
扁舟泛淮,雲遊南國,不複再遇。
君子曰:誓志不舍,複父夫之仇,節也;傭保雜處,不知女人,貞也。
女子之行,唯貞與節,能終始全之而已,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亂常之心,足以觀天下貞夫孝婦之節。
餘備詳前事,發明隐文,暗與冥會,符于人心。
知善不錄,非《春秋》之義也,故作傳以旌美之。
小娥姓謝,豫章人,是商人的女兒,長到八歲時母親去世,許配給了曆陽的俠義之士段居貞。
居貞剛強好勝,講究義氣,喜歡結交豪傑。
小娥的父親積蓄了巨額的财産,隐姓埋名于商人當中;常跟女婿同舟販貨,往來于江湖之上。
當時小娥年齡才十四,剛到成年。
父親和丈夫就都被強盜殺死,金錢财物全被搶走。
段居貞的弟兄、謝家的外甥和侄子、還有仆人們數十口都被沉入江中。
小娥的胸和腳也受了重傷,漂浮在水中,被别的小船救了上來,過了一夜才蘇醒過來。
沒辦法小娥隻好流浪乞讨,到了上元縣,暫住在妙果寺的尼姑淨悟的房子裡。
當初父親剛死時,小娥夢見父親對自己說:“殺我的人是:‘車中猴,門東草’。
”又過了幾天,又夢見她的丈夫對自己說:“殺我的人是:‘禾中走,一日夫’。
”小娥自己解釋不了這些話的含義,就常把這些話寫給别人看,廣泛地懇求那些有智慧的人解釋它,但經過一年也沒有人能解釋。
到了元和八年春天,我被罷免了江西從事的官職,乘着小船東下,來到建業城停船逗留。
我登上了瓦官寺的殿閣,有一個和尚叫齊物,他重視賢人喜歡學習,和我很友好。
有一天他告訴我說:“有個寡婦名叫謝小娥,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