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八十八 雜傳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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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百八十八雜傳記五
莺莺傳(元稹撰)
唐貞元中,有張生者,性溫茂,美風容,内秉堅孤,非禮不可入。
或朋從遊宴,擾雜其間,他人皆洶洶拳拳,若将不及;張生容順而已,終不能亂。
以是年二十三,未嘗近女色。
知者诘之,謝而言曰:“登徒子非好色者,是有兇行。
餘真好色者,而适不我值。
何以言之?大凡物之尤者,未嘗不留連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
”诘者識之。
無幾何,張生遊于蒲,蒲之東十餘裡,有僧舍曰普救寺,張生寓焉。
适有崔氏孀婦,将歸長安,路出于蒲,亦止茲寺。
崔氏婦,鄭女也;張出于鄭,緒其親,乃異派之從母。
是歲,渾瑊薨于蒲,有中人丁文雅,不善于軍,軍人因喪而擾,大掠蒲人。
崔氏之家,财産甚厚,多奴仆,旅寓惶駭,不知所托。
先是張與蒲将之黨有善,請吏護之,遂不及于難。
十餘日,廉使杜确将天子命以總戎節,令于軍,軍由是戢。
鄭厚張之德甚,因飾馔以命張,中堂宴之。
複謂張曰:“姨之孤嫠未亡,提攜幼稚,不幸屬師徒大潰,實不保其身,弱子幼女,猶君之生,豈可比常恩哉?今俾以仁兄禮奉見,冀所以報恩也。
”命其子,曰歡郎,可十餘歲,容甚溫美。
次命女:“出拜爾兄,爾兄活爾。
”久之辭疾,鄭怒曰:“張兄保爾之命,不然,爾且擄矣,能複遠嫌乎?”久之乃至,常服睟容,不加新飾。
垂鬟接黛,雙臉銷紅而已,顔色豔異,光輝動人。
張驚為之禮,因坐鄭旁。
以鄭之抑而見也,凝睇怨絕,若不勝其體者。
問其年紀,鄭曰:“今天子甲子歲之七月,終于貞元庚辰,生年十七矣。
”張生稍以詞導之,不對,終席而罷。
張自是惑之,願緻其情,無由得也。
崔之婢曰紅娘,生私為之禮者數四,乘間遂道其衷。
婢果驚沮,腆然而奔,張生悔之。
翼日,婢複至,張生乃羞而謝之,不複雲所求矣。
婢因謂張曰:“郎之言,所不敢言,亦不敢洩。
然而崔之姻族,君所詳也,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張曰:“餘始自孩提,性不苟合。
或時绔绮間居,曾莫流盼。
不為當年,終有所蔽。
昨日一席間,幾不自持。
數日來,行忘止,食忘飽,恐不能逾旦暮。
若因媒氏而娶,納采問名,則三數月間,索我于枯魚之肆矣。
爾其謂我何?”婢曰:“崔之貞慎自保,雖所尊不可以非語犯之,下人之謀,固難入矣。
然而善屬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
君試為喻情詩以亂之,不然則無由也。
”張大喜,立綴春詞二首以授之。
是夕,紅娘複至,持彩箋以授張曰:“崔所命也。
”題其篇曰《明月三五夜》,其詞曰:“待月西廂下,近風戶半開。
拂牆花影動,疑是玉人來。
”張亦微喻其旨,是夕,歲二月旬有四日矣。
崔之東有杏花一株,攀援可逾。
既望之夕,張因梯其樹而逾焉,達于西廂,則戶半開矣。
紅娘寝于床,生因驚之。
紅娘駭曰:“郎何以至?”張因绐之曰:“崔氏之箋召我也,爾為我告之。
”無幾,紅娘複來,連曰:“至矣!至矣!”張生且喜且駭,必謂獲濟。
及崔至,則端服嚴容,大數張曰:“兄之恩,活我之家,厚矣。
是以慈母以弱子幼女見托。
奈何因不令之婢,緻淫逸之詞,始以護人之亂為義,而終掠亂以求之,是以亂易亂,其去幾何?試欲寝其詞,則保人之奸,不義;明之于母,則背人之惠,不祥;将寄與婢仆,又懼不得發其真誠。
是用托短章,願自陳啟,猶懼兄之見難,是用鄙靡之詞,以求其必至。
非禮之動,能不愧心,特願以禮自持,無及于亂。
”言畢,翻然而逝。
張自失者久之,複逾而出,于是絕望。
數夕,張生臨軒獨寝,忽有人覺之。
驚駭而起,則紅娘斂衾攜枕而至。
撫張曰:“至矣!至矣!睡何為哉?”并枕重衾而去。
張生拭目危坐久之,猶疑夢寐,然而修謹以俟。
俄而紅娘捧崔氏而至,至則嬌羞融冶,力不能運支體,曩時端莊,不複同矣。
是夕旬有八日也,斜月晶瑩,幽輝半床。
張生飄飄然,且疑神仙之徒,不謂從人間至矣。
有頃,寺鐘鳴,天将曉,紅娘促去。
崔氏嬌啼宛轉,紅娘又捧之而去,終夕無一言。
張生辨色而興,自疑曰:“豈其夢邪?”及明,睹妝在臂,香在衣,淚光熒熒然,猶瑩于茵席而已。
是後又十餘日,杳不複知。
張生賦《會真詩》三十韻,未畢,而紅娘适至。
因授之,以贻崔氏。
自是複容之,朝隐而出,暮隐而入,同安于曩所謂西廂者,幾一月矣。
張生常诘鄭氏之情,則曰:“我(明抄本“我”作“知”)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
”無何,張生将之長安,先以情喻之。
崔氏宛無難詞,然而愁怨之容動人矣。
将行之再夕,不可複見,而張生遂西下。
數月,複遊于蒲,會于崔氏者又累月。
崔氏甚工刀劄,善屬文,求索再三,終不可見。
往往張生自以文挑,亦不甚睹覽。
大略崔之出人者,藝必窮極,而貌若不知;言則敏辯,而寡于酬對。
待張之意甚厚,然未嘗以詞繼之。
時愁豔幽邃,恒若不識;喜愠之容,亦罕形見。
異時獨夜操琴,愁弄凄恻,張竊聽之,求之,則終不複鼓矣。
以是愈惑之。
張生俄以文調及期,又
或朋從遊宴,擾雜其間,他人皆洶洶拳拳,若将不及;張生容順而已,終不能亂。
以是年二十三,未嘗近女色。
知者诘之,謝而言曰:“登徒子非好色者,是有兇行。
餘真好色者,而适不我值。
何以言之?大凡物之尤者,未嘗不留連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
”诘者識之。
無幾何,張生遊于蒲,蒲之東十餘裡,有僧舍曰普救寺,張生寓焉。
适有崔氏孀婦,将歸長安,路出于蒲,亦止茲寺。
崔氏婦,鄭女也;張出于鄭,緒其親,乃異派之從母。
是歲,渾瑊薨于蒲,有中人丁文雅,不善于軍,軍人因喪而擾,大掠蒲人。
崔氏之家,财産甚厚,多奴仆,旅寓惶駭,不知所托。
先是張與蒲将之黨有善,請吏護之,遂不及于難。
十餘日,廉使杜确将天子命以總戎節,令于軍,軍由是戢。
鄭厚張之德甚,因飾馔以命張,中堂宴之。
複謂張曰:“姨之孤嫠未亡,提攜幼稚,不幸屬師徒大潰,實不保其身,弱子幼女,猶君之生,豈可比常恩哉?今俾以仁兄禮奉見,冀所以報恩也。
”命其子,曰歡郎,可十餘歲,容甚溫美。
次命女:“出拜爾兄,爾兄活爾。
”久之辭疾,鄭怒曰:“張兄保爾之命,不然,爾且擄矣,能複遠嫌乎?”久之乃至,常服睟容,不加新飾。
垂鬟接黛,雙臉銷紅而已,顔色豔異,光輝動人。
張驚為之禮,因坐鄭旁。
以鄭之抑而見也,凝睇怨絕,若不勝其體者。
問其年紀,鄭曰:“今天子甲子歲之七月,終于貞元庚辰,生年十七矣。
”張生稍以詞導之,不對,終席而罷。
張自是惑之,願緻其情,無由得也。
崔之婢曰紅娘,生私為之禮者數四,乘間遂道其衷。
婢果驚沮,腆然而奔,張生悔之。
翼日,婢複至,張生乃羞而謝之,不複雲所求矣。
婢因謂張曰:“郎之言,所不敢言,亦不敢洩。
然而崔之姻族,君所詳也,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張曰:“餘始自孩提,性不苟合。
或時绔绮間居,曾莫流盼。
不為當年,終有所蔽。
昨日一席間,幾不自持。
數日來,行忘止,食忘飽,恐不能逾旦暮。
若因媒氏而娶,納采問名,則三數月間,索我于枯魚之肆矣。
爾其謂我何?”婢曰:“崔之貞慎自保,雖所尊不可以非語犯之,下人之謀,固難入矣。
然而善屬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
君試為喻情詩以亂之,不然則無由也。
”張大喜,立綴春詞二首以授之。
是夕,紅娘複至,持彩箋以授張曰:“崔所命也。
”題其篇曰《明月三五夜》,其詞曰:“待月西廂下,近風戶半開。
拂牆花影動,疑是玉人來。
”張亦微喻其旨,是夕,歲二月旬有四日矣。
崔之東有杏花一株,攀援可逾。
既望之夕,張因梯其樹而逾焉,達于西廂,則戶半開矣。
紅娘寝于床,生因驚之。
紅娘駭曰:“郎何以至?”張因绐之曰:“崔氏之箋召我也,爾為我告之。
”無幾,紅娘複來,連曰:“至矣!至矣!”張生且喜且駭,必謂獲濟。
及崔至,則端服嚴容,大數張曰:“兄之恩,活我之家,厚矣。
是以慈母以弱子幼女見托。
奈何因不令之婢,緻淫逸之詞,始以護人之亂為義,而終掠亂以求之,是以亂易亂,其去幾何?試欲寝其詞,則保人之奸,不義;明之于母,則背人之惠,不祥;将寄與婢仆,又懼不得發其真誠。
是用托短章,願自陳啟,猶懼兄之見難,是用鄙靡之詞,以求其必至。
非禮之動,能不愧心,特願以禮自持,無及于亂。
”言畢,翻然而逝。
張自失者久之,複逾而出,于是絕望。
數夕,張生臨軒獨寝,忽有人覺之。
驚駭而起,則紅娘斂衾攜枕而至。
撫張曰:“至矣!至矣!睡何為哉?”并枕重衾而去。
張生拭目危坐久之,猶疑夢寐,然而修謹以俟。
俄而紅娘捧崔氏而至,至則嬌羞融冶,力不能運支體,曩時端莊,不複同矣。
是夕旬有八日也,斜月晶瑩,幽輝半床。
張生飄飄然,且疑神仙之徒,不謂從人間至矣。
有頃,寺鐘鳴,天将曉,紅娘促去。
崔氏嬌啼宛轉,紅娘又捧之而去,終夕無一言。
張生辨色而興,自疑曰:“豈其夢邪?”及明,睹妝在臂,香在衣,淚光熒熒然,猶瑩于茵席而已。
是後又十餘日,杳不複知。
張生賦《會真詩》三十韻,未畢,而紅娘适至。
因授之,以贻崔氏。
自是複容之,朝隐而出,暮隐而入,同安于曩所謂西廂者,幾一月矣。
張生常诘鄭氏之情,則曰:“我(明抄本“我”作“知”)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
”無何,張生将之長安,先以情喻之。
崔氏宛無難詞,然而愁怨之容動人矣。
将行之再夕,不可複見,而張生遂西下。
數月,複遊于蒲,會于崔氏者又累月。
崔氏甚工刀劄,善屬文,求索再三,終不可見。
往往張生自以文挑,亦不甚睹覽。
大略崔之出人者,藝必窮極,而貌若不知;言則敏辯,而寡于酬對。
待張之意甚厚,然未嘗以詞繼之。
時愁豔幽邃,恒若不識;喜愠之容,亦罕形見。
異時獨夜操琴,愁弄凄恻,張竊聽之,求之,則終不複鼓矣。
以是愈惑之。
張生俄以文調及期,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