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九十四 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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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不敢辄入,有誤犯者為唐突,大不敬,出豬牛以謝之。

    三日又送,如初禮。

    又雲。

    嘗有雷民,因大雷電,空中有物,豕首鱗身,狀甚異。

    民揮刀以斬,其物踣地,血流道中,而震雷益厲。

    其夕淩空而去。

    自後揮刀民居室,頻為天火所災。

    雖逃去,辄如故。

    父兄遂擯出,乃依山結廬以自處,災複随之。

    因穴崖而居,災方止。

    或雲,其刀尚存。

    雷民圖雷以祀者,皆豕首鱗身也。

    (出《投荒雜錄》) 唐朝時候,從羅州往南二百裡直至雷州,屬于海康郡。

    雷州南面緊靠大海,此郡大概因為雷多而取了這個名字。

    雷的聲音每每就象在屋頂和房檐上。

    雷州北面地勢較高,也多雷,雷聲響時就象在一丈之外。

    當地人對于雷十分虔敬而且畏懼,常常準備酒肉來祭奠它。

    如果有人把豬肉與魚摻到一起食用,霹靂就會降臨到他頭上。

    在雷州南部地方有一種棹樹,用它煮出的水浸泡酸梅和李子,習慣上稱為“棹汁”,若将“棹汁”與豬肉摻在一起食用時,也會緻霹靂臨頭,如有違犯這一禁忌者必定立即得到報應。

    牙門将陳義的傳記中記載道:陳義就是雷的子孫。

    從前陳義的母親在一個因雷雨大作而變得昏暗的白天,在院子裡得到了一個很大的卵,把它覆蓋幾個月後,卵殼破裂,有個嬰兒鑽了出來。

    從那以後每天都有雷神扣打門戶,進入他的房間,好象在給他喂奶的樣子。

    過了一年多,小孩能吃食物了,雷神就不再來了。

    母親便把這個小孩當做自己的親生兒子,陳義就是從卵中生出來的那個嬰兒。

    另有傳說道,曾有個雷州居民,養了隻獵犬,生着十二隻耳朵,此人每當出去打獵時,必定抽打獵犬,憑着它有幾隻耳朵活動來判定撲獲獵物的數量。

    這隻獵犬的十二隻耳朵從未全部活動過。

    有一天,十二隻耳朵全都活動了,他出去打獵時,看到野獸便不再追逐,來到海邊沙灘上大聲嚎叫。

    人們跑來一看,見他撿到十二隻大卵往回走。

    他将大卵放在屋裡後,忽然來了一陣風雨,就象從屋子裡生出來的。

    雨過天晴後再到屋裡察看,卵都破了,隻有蛋殼留在那裡。

    事後,當地人将那蛋殼一個個分别拿回家裡,每年都按時進行祭奠。

    直到今天,凡是當年拿到蛋殼的人家,都成為當地的豪門望族。

    有時趕上雲霧籠罩的陰暗的傍晚,當地人稱這是雷公在耕地,第二天拂曉到田野裡一看,就會發現果真有耕墾的痕迹。

    有這種情況出現,便是吉祥的征兆。

    另外,還常常有雷火出現在田野裡,每當雨過天晴後,就能拾到黑色的石頭。

    有的呈圓形,有的呈方形,人們稱為“雷公墨“。

    凡是有人訴訟投狀子,必定以用“雷公墨”混和着普通墨來書寫,才是吉利。

    如果有人得了病,就打掃出一間空房子,擺設酒食供奉,吹吹打打,舉着旗傘蓋,到數十裡以外去迎請雷公,回來之後,殺豬宰牛進行祭奠。

    因為祭品擺放在門前,鄰人便不敢随便進去。

    有人誤入就被視為冒犯,是最大的不敬,必須拿出豬和牛來謝罪。

    三天之後又要送雷公,儀式和禮節與迎請時一樣。

    還有傳說道,曾有個雷州居民,在雷電大作時看到空中有個怪物,長着豬腦袋,身上全是鱗甲,形狀十分奇異,他便掄刀去砍,這個怪物便跌落在地上,鮮血流到路上,而雷聲愈加尖厲。

    當天晚上,怪物騰空而去。

    此後,揮刀亂砍的那個人居住的房子,連續遭到天火的焚燒,他雖然逃走了,天火仍然去燒他的房子,父老兄弟便把他逐出家門。

    他隻好在靠山的地方搭間茅屋供自己藏身,但天火之災又跟着他降臨,他便到石崖的岩洞裡居住,災禍這才停止。

    有人說,那個人的刀仍然存在。

    雷州居民畫來供自己祭祀的雷公像,都是豬腦袋,身上有鱗。

     葉遷韶 唐葉遷韶,信州人也。

    幼歲樵牧,避雨于大樹下。

    樹為雷霹,俄而卻合,雷公為樹所夾,奮飛不得遷。

    韶取石楔開枝,然後得去。

    仍愧謝之,約曰:“來日複至此可也。

    ”如其言至彼,雷公亦來,以墨篆一卷與之,曰:“依此行之,可以緻雷雨,祛疾苦,立功救人。

    我兄弟五人,要聞雷聲,但喚雷大雷二,即相應。

    然雷五性剛躁,無危急之事,不可喚之。

    ”自是行符緻雨,鹹有殊效。

    嘗于吉州市大醉,太守擒而責之,欲加楚辱。

    遷韶于庭下大呼雷五。

    時郡中方旱,日光猛熾,霹震一聲,人皆颠沛。

    太守下階禮接之,請為緻雨。

    信宿大霪,田原遂足,因為遠近所傳。

    遊滑州,時方久雨,黃河泛濫。

    官吏備水為勞,忘其寝食。

    遷韶以鐵劄,長二尺,立一符于河岸上。

    水湧溢堆阜之形,而沿河流下,不敢出其符外。

    人免墊溺,如今傳之。

    或有疾請符,不擇筆墨,書而援之,皆得其效。

    多在江浙間周遊,好啗葷腥,不修道行。

    後不知所之。

    (出《神仙感遇傳》) 唐朝時候有個叫葉遷韶的,是信州人,小時候整年在野外打柴或放牧。

    一天,他正在大樹下面避雨,大樹被雷劈開了,很快又合到了一起。

    雷公被合上的樹夾住,無論怎樣用力也下不來。

    遷韶用石片把樹分開後雷公才得以脫身。

    雷公慚愧地向他緻謝,并對他約定說:“第二天還到這個地方就行。

    ”遷韻按雷公說的來到這裡時,雷公也來了。

    它把一卷用篆字寫成的書送給遷韶,說:“照這本書上寫的去做,就可以招來雷雨,驅除疾苦,立功救人。

    我們兄弟五人,你要想聽雷聲,隻喊雷大、雷二就行,保證應聲而出。

    但是,雷五性情剛烈暴躁,沒有危急的事情,你不要喊他。

    ”從此,遷韶寫符招雨,每次都收到極大功效。

    他曾在吉州大街上喝得大醉,太守把他抓去大加訓斥,并想對他施加苦刑。

    遷韶在堂上大聲呼叫雷五。

    當時吉州境内正值大旱,天空烈日炎炎。

    忽聽霹靂一聲巨響,人們都被震倒在地上。

    太守見此,急忙走下台階,對遷韶以禮相待,請他招雨。

    夜間果然下起了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