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九十四 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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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發悉解散,每縷皆為七結。
(出《集異記》) 唐朝有個人叫徐智通,是楚州的醫生。
在一個夏季的夜晚,他借着月光在柳樹成排的河堤上散步,忽然發現有兩個陌生人站在河的橋上說笑。
這倆人沒想到徐智通就站在他們附近的暗影裡,于是互相談論起第二天如何取樂。
一個說:“什麼也比不上去南海赤岩山弄珠子玩有意思呀!”另一個說:“赤岩山主人喜歡喝酒,到那裡去的客人個個都要喝得醉醺醺的。
我明天下午有事要去西海,去赤岩山恐怕又要因喝醉酒而耽誤事。
倒不如就在本郡的龍興寺前,與你比比技藝吧。
”問:“你要表演什麼把戲?”答:“寺前有百餘棵老槐樹,我發一聲雷響,把它們劈成細條,它們的長短粗細,都象筷子一樣。
你将什麼技藝與我相比?”那個答道:“寺前一向是本州郡遊戲作樂的場所,每天前來圍觀的群衆,總共不下三萬人。
我将發一聲雷響,将這些人的發辮全都劈散開來,并讓他們的每一縷頭發上都有七個結。
”于是二人大笑,約定好後便離去了。
徐智通見此,大為驚異,立即去告訴了六七個好朋友。
天剛放亮,他們就來到寺前,先在那裡等候着。
當時天氣晴朗,将近中午時,忽然有兩片象車輪大的雲彩出現了,靜靜停留在寺廟的上空。
刹那間,就變得天昏地暗,咫尺之遠都不能分辨事物。
不一會兒,又發出兩聲雷鳴,人與牲畜都被震倒在地上了。
等到天放晴時,隻見寺前的槐樹林子,一棵棵都被劈成碎片,散落在地上,全部象計數用的竹簽子,大小粗細,沒有不相象的。
而寺前挑擔做買賣的、演戲賣唱的、圍着看熱鬧的,共計數萬人,每人的發辨全部都散開了,每縷頭發上又打着七個結。
又 洛京天津橋,有儒生,逢二老人言話,風骨甚異。
潛聽之,雲:“明日午時,于寺中鬥疾速。
一人曰:“公欲如何?”一人曰:“吾一聲,令寺内聽講驢馬盡結尾。
”一人曰:“吾一聲,令十丈幡竿盡為算子,仍十枚為一積。
”儒生乃與一二密友,于寺候之。
至午,果雷雨。
霹靂一聲,客走出視,驢馬數百匹盡結尾。
一聲,幡竿在廊下為算子,十枚一積。
(出《錄異記》) 在洛陽京城的天津橋有一個書生,一天,他遇到兩個風貌氣概與衆不同的老年人,便在一旁偷聽他們的談話。
他們正在說,第二天中午,要在寺廟裡比賽誰的手法快。
一個說:“你打算怎麼比?”答道:“我要發一聲響,讓在寺内聽講的人的驢馬尾巴全都結在一起。
”一個便說:“我要發一聲響,讓十丈高的旗杆全部碎成計算用的簽子,并且每十根為一堆。
”書生聽了,便與一兩個親密朋友相約,第二天一早就到寺廟等候。
到了中午,果然雷雨交加,一聲霹靂響過後,香客們走出寺廟觀看,見他們的驢馬數百匹尾巴全都結到了一起。
又一聲霹靂響過,便見十丈高的旗杆倒在房前碎成一根根簽子,每十根堆在一起。
雷公廟 雷州之西雷公廟,百姓每歲配連鼓雷車。
有以魚彘肉同食者,立為霆震,皆敬而憚之。
每大雷雨後,多于野中得黳石,謂之雷公墨。
叩之鈖然,光瑩如漆。
又如霹靂處,或土木中,得楔如斧者,謂之霹靂楔,小兒佩帶,皆辟驚邪;孕婦磨服,為催生藥。
必驗。
(出《嶺表錄異》) 雷州西邊有座雷公廟,百姓每年祭祀時,都要配享連鼓雷車。
如果有人把魚和豬内摻合在一起吃了,此人就會立即遭到雷擊,因此,人們對這座雷公廟既敬重又懼怕。
每逢大雷雨過後,常常在野外找到黑色的石頭,人們稱它為“雷公墨”,敲擊起來铿然作響,晶瑩光潔猶如塗了漆一般。
另外,如果在霹靂響過的地方,在地上或樹上得到象用斧子砍削成形的小木樁,人們稱它為“霹靂楔”,小孩将它佩帶在身上,都能鎮驚避邪;孕婦拿來磨碎當做催生藥服用,一定十分靈驗。
南海 南海秋夏間,或雲物慘然,則見其暈如虹,長六七尺,此候則飓風必發,故呼為飓母。
見忽有震雷,則飓風不作矣。
舟人常以為候,預為備之。
(出《嶺表錄異》) 南海每當夏秋之間,有時雲霧籠罩,天色暗淡,同時會看到象彩虹一樣的一段光彩出現,有六七尺長。
出現這種天象時,一定會有台風發生。
因此,人們稱它為台風之母。
如果突然有驚雷震響,那麼台風就不會發生了。
使船的人常常以這些現象作為征侯,事先做好防備。
陳義 唐羅州之南二百裡,至雷州,為海康郡。
雷之南瀕大海,郡蓋因多雷而名焉,其聲恒如在檐宇上。
雷之北高,亦多雷,聲如在尋常之外。
其事雷,畏敬甚謹,每具酒肴奠焉。
有以彘肉雜魚食者,霹靂辄至。
南中有木名曰掉,以煮汁漬梅李,俗呼為棹汁。
雜彘肉食者,霹靂亦至。
犯必響應。
牙門将陳義傳雲:“義即雷之諸孫。
昔陳氏因雷雨晝冥,庭中得大卵,覆之數月,卵破,有嬰兒出焉。
目後日有雷扣擊戶庭,入其室中,就于兒所,似若乳哺者。
歲餘,兒能食,乃不複至,遂以為己子。
義即卵中兒也。
又雲:“嘗有雷民,畜畋犬,其耳十二。
每将獵,必笞犬,以耳動為獲數。
未嘗偕(“偕”原作“王”,據明抄本改)動。
一日,諸耳畢動。
既獵,不複逐獸。
至海旁測中嗥鳴。
郡人視之,得(“得”字原“阙”,據明抄本補)十二大卵以歸,置于室中。
後忽風雨,若出自室。
既霁就視,卵破而遺甲存焉。
後郡人分其卵甲,歲時祀奠,至今以獲得遺甲為豪族。
或陰冥雲霧之夕,郡人呼為雷耕。
曉視野中,果有墾迹。
有是乃為嘉祥。
又時有雷火發于野中,每雨霁,得黑石,或圓或方,号雷公墨。
凡訟者投牒,必以雷墨雜常墨書之為利。
人或有疾,即掃虛室,設酒食,鼓吹幡蓋,迎雷于數十裡外。
既歸。
屠牛彘以祭,因置其門。
鄰
(出《集異記》) 唐朝有個人叫徐智通,是楚州的醫生。
在一個夏季的夜晚,他借着月光在柳樹成排的河堤上散步,忽然發現有兩個陌生人站在河的橋上說笑。
這倆人沒想到徐智通就站在他們附近的暗影裡,于是互相談論起第二天如何取樂。
一個說:“什麼也比不上去南海赤岩山弄珠子玩有意思呀!”另一個說:“赤岩山主人喜歡喝酒,到那裡去的客人個個都要喝得醉醺醺的。
我明天下午有事要去西海,去赤岩山恐怕又要因喝醉酒而耽誤事。
倒不如就在本郡的龍興寺前,與你比比技藝吧。
”問:“你要表演什麼把戲?”答:“寺前有百餘棵老槐樹,我發一聲雷響,把它們劈成細條,它們的長短粗細,都象筷子一樣。
你将什麼技藝與我相比?”那個答道:“寺前一向是本州郡遊戲作樂的場所,每天前來圍觀的群衆,總共不下三萬人。
我将發一聲雷響,将這些人的發辮全都劈散開來,并讓他們的每一縷頭發上都有七個結。
”于是二人大笑,約定好後便離去了。
徐智通見此,大為驚異,立即去告訴了六七個好朋友。
天剛放亮,他們就來到寺前,先在那裡等候着。
當時天氣晴朗,将近中午時,忽然有兩片象車輪大的雲彩出現了,靜靜停留在寺廟的上空。
刹那間,就變得天昏地暗,咫尺之遠都不能分辨事物。
不一會兒,又發出兩聲雷鳴,人與牲畜都被震倒在地上了。
等到天放晴時,隻見寺前的槐樹林子,一棵棵都被劈成碎片,散落在地上,全部象計數用的竹簽子,大小粗細,沒有不相象的。
而寺前挑擔做買賣的、演戲賣唱的、圍着看熱鬧的,共計數萬人,每人的發辨全部都散開了,每縷頭發上又打着七個結。
又 洛京天津橋,有儒生,逢二老人言話,風骨甚異。
潛聽之,雲:“明日午時,于寺中鬥疾速。
一人曰:“公欲如何?”一人曰:“吾一聲,令寺内聽講驢馬盡結尾。
”一人曰:“吾一聲,令十丈幡竿盡為算子,仍十枚為一積。
”儒生乃與一二密友,于寺候之。
至午,果雷雨。
霹靂一聲,客走出視,驢馬數百匹盡結尾。
一聲,幡竿在廊下為算子,十枚一積。
(出《錄異記》) 在洛陽京城的天津橋有一個書生,一天,他遇到兩個風貌氣概與衆不同的老年人,便在一旁偷聽他們的談話。
他們正在說,第二天中午,要在寺廟裡比賽誰的手法快。
一個說:“你打算怎麼比?”答道:“我要發一聲響,讓在寺内聽講的人的驢馬尾巴全都結在一起。
”一個便說:“我要發一聲響,讓十丈高的旗杆全部碎成計算用的簽子,并且每十根為一堆。
”書生聽了,便與一兩個親密朋友相約,第二天一早就到寺廟等候。
到了中午,果然雷雨交加,一聲霹靂響過後,香客們走出寺廟觀看,見他們的驢馬數百匹尾巴全都結到了一起。
又一聲霹靂響過,便見十丈高的旗杆倒在房前碎成一根根簽子,每十根堆在一起。
雷公廟 雷州之西雷公廟,百姓每歲配連鼓雷車。
有以魚彘肉同食者,立為霆震,皆敬而憚之。
每大雷雨後,多于野中得黳石,謂之雷公墨。
叩之鈖然,光瑩如漆。
又如霹靂處,或土木中,得楔如斧者,謂之霹靂楔,小兒佩帶,皆辟驚邪;孕婦磨服,為催生藥。
必驗。
(出《嶺表錄異》) 雷州西邊有座雷公廟,百姓每年祭祀時,都要配享連鼓雷車。
如果有人把魚和豬内摻合在一起吃了,此人就會立即遭到雷擊,因此,人們對這座雷公廟既敬重又懼怕。
每逢大雷雨過後,常常在野外找到黑色的石頭,人們稱它為“雷公墨”,敲擊起來铿然作響,晶瑩光潔猶如塗了漆一般。
另外,如果在霹靂響過的地方,在地上或樹上得到象用斧子砍削成形的小木樁,人們稱它為“霹靂楔”,小孩将它佩帶在身上,都能鎮驚避邪;孕婦拿來磨碎當做催生藥服用,一定十分靈驗。
南海 南海秋夏間,或雲物慘然,則見其暈如虹,長六七尺,此候則飓風必發,故呼為飓母。
見忽有震雷,則飓風不作矣。
舟人常以為候,預為備之。
(出《嶺表錄異》) 南海每當夏秋之間,有時雲霧籠罩,天色暗淡,同時會看到象彩虹一樣的一段光彩出現,有六七尺長。
出現這種天象時,一定會有台風發生。
因此,人們稱它為台風之母。
如果突然有驚雷震響,那麼台風就不會發生了。
使船的人常常以這些現象作為征侯,事先做好防備。
陳義 唐羅州之南二百裡,至雷州,為海康郡。
雷之南瀕大海,郡蓋因多雷而名焉,其聲恒如在檐宇上。
雷之北高,亦多雷,聲如在尋常之外。
其事雷,畏敬甚謹,每具酒肴奠焉。
有以彘肉雜魚食者,霹靂辄至。
南中有木名曰掉,以煮汁漬梅李,俗呼為棹汁。
雜彘肉食者,霹靂亦至。
犯必響應。
牙門将陳義傳雲:“義即雷之諸孫。
昔陳氏因雷雨晝冥,庭中得大卵,覆之數月,卵破,有嬰兒出焉。
目後日有雷扣擊戶庭,入其室中,就于兒所,似若乳哺者。
歲餘,兒能食,乃不複至,遂以為己子。
義即卵中兒也。
又雲:“嘗有雷民,畜畋犬,其耳十二。
每将獵,必笞犬,以耳動為獲數。
未嘗偕(“偕”原作“王”,據明抄本改)動。
一日,諸耳畢動。
既獵,不複逐獸。
至海旁測中嗥鳴。
郡人視之,得(“得”字原“阙”,據明抄本補)十二大卵以歸,置于室中。
後忽風雨,若出自室。
既霁就視,卵破而遺甲存焉。
後郡人分其卵甲,歲時祀奠,至今以獲得遺甲為豪族。
或陰冥雲霧之夕,郡人呼為雷耕。
曉視野中,果有墾迹。
有是乃為嘉祥。
又時有雷火發于野中,每雨霁,得黑石,或圓或方,号雷公墨。
凡訟者投牒,必以雷墨雜常墨書之為利。
人或有疾,即掃虛室,設酒食,鼓吹幡蓋,迎雷于數十裡外。
既歸。
屠牛彘以祭,因置其門。
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