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九十三 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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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鬥。
曾經當過郡府的武官,有名氣,後任雷州長史。
他的寓所坐落在州城的西面,對面有個大池塘,經常溢出雲氣,在這居住的人死了不少。
歐陽紹來此之後,毫不遲疑地治理它。
他讓人測量水的深度,又開辟出一大片窪地,深和寬都和那個大池塘一樣;然後,把大池塘裡的水放出。
于是黑雲滾滾而來,天地一片昏暗,雷鳴電閃,火光連地。
歐陽紹帶領部下二十多人,拉弓射箭,與雷公交戰。
衣服燒焦了,身體受傷了,也不罷休。
從早晨一直打到傍晚,雷電散去,池塘也幹涸了。
從裡面抓出一條象蠶的蛇,四五尺長,沒有頭和眼睛,砍刺均不傷,仍然在蠕動。
拿來大鍋用油煎炸也不死,最後放在鐵水裡才焦糊。
歐陽紹把它搗成粉末,全部喝了進去。
因此,南方人稱歐陽紹為歐陽忽雷。
宣州 唐貞元年,宣州忽大雷雨,一物堕地,豬首,手足各兩指,執一赤蛇齧之。
俄頃雲暗而失,時皆圖而傳之。
(出《酉陽雜俎》) 唐代貞元年間,宣州忽然下了一場大雷雨。
一個東西落到地上,長着豬頭,手腳各有兩個指頭,在抓着一條紅蛇吃。
不一會兒,雲變暗了,這東西也不見了,當時有人畫成圖傳揚這件事。
王幹 唐貞元初,鄭州王幹,有膽勇。
夏中作田,忽暴雷雨,因入蠶室中避之。
有頃,雷電入室中,黑氣陡暗。
幹遂掩戶,荷鋤亂擊。
雷聲漸小,雲氣亦斂。
幹大呼,擊之不已。
氣複如半床,已至如盤。
忽然堕地,變為慰鬥折刀小折足铛焉。
(出《酉陽雜俎》) 唐代貞元初年,鄭州有個人叫王幹,膽大而勇猛。
夏天中午他正在田裡勞作,忽然來了大雷雨,因此進入蠶房躲避。
不一會兒,雷電射入室内,一團黑氣,天地頓時昏暗起來。
王幹急忙關上房門,拿起鋤頭到處亂打。
雷聲逐漸變小,雲氣也收斂了。
王幹大聲呼喊,仍不停地打。
雲氣漸漸變得像半張床那麼大,又變成盤子那麼大,最後忽然堕地,變為熨鬥、折刀、斷腿小鍋等物。
華亭堰典 唐貞元中,華亭縣界村堰典,妻與人私,又于鄰家盜一手巾。
鄰知覺,至典家尋覓。
典與妻共諱诟罵,此人冤憤,乃報曰:“汝妻與他人私,又盜物。
仍共諱罵,神道豈容汝乎?”典曰:“我妻的不奸私盜物,如汝所說,遣我一家為天霹。
”既各散已。
至夜,大風雨,雷震怒,擊破典屋,典及妻男女五六人并死。
至明,雨尤未歇,鄰人但見此家屋倒,火燒不已。
衆共火中搜出,覓得典及妻,皆燒如燃燭狀。
為禮拜,求乞不更燒之,火方自熄。
典肋上題字雲:“癡人保妻貞(“貞”原作“真”,據明抄本改)将家口質。
”妻肋上書:“行奸仍盜。
”告縣檢視,遠近鹹知。
吳越聞震死者非少,有牛及鳝魚樹木等。
為雷擊死者,皆聞于縣辯識。
或曰:“人則有過,天殺可也。
牛及樹木魚等,豈有罪惡而殺之耶?”又有弑君弑父殺害非理者,天何不誅?請為略說。
洞庭子曰:昔夏帝武乙,射天而震死。
晉臣王導,寝柏而移災。
斯則列于史籍矣。
至于牛魚,以穿踏田地,水傷害禾苗也。
或曰,水所損亦微,何罰之大?對曰:五谷者,萬人命也,國之寶重,天故誅之,以誡于人。
樹木之類,龍藏于中,神既取龍,遂損樹木耳。
天道懸遠,垂教及人,委曲有情,不可一概。
餘曾見漳泉故事。
漳泉接境,縣南龍溪,界域不分,古來争競不決。
忽一年大雷雨,霹一山石壁裂,壁口刻字:“漳泉兩州,分地太平。
萬裡不惑,千秋作程。
南安龍溪,山高氣清。
”其文今猶可識。
天之教令,其可惑哉!且《論語》雲:迅雷風烈必變。
又《禮記》曰:若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
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
又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夫聖人奉天教,豈妄說哉!今所以為之言者,序述耳。
因為不爾,豈足悲哉!夫然弑君弑父殺害無辜,人間法自有刑戮,豈可以區區之意,而責恢恢之網者欤。
(出《原化記》) 唐代貞元年間,華亭縣界村有個叫堰典的人,其妻子與人私通,又偷了鄰居的一條手巾。
鄰居知道了,到堰典家裡尋找。
堰典和妻子都不承認并辱罵他,他感到冤屈憤怒,于是就對堰典說:“你妻子和别人私通,又偷東西,你們還都不認帳并且罵人,上天怎麼能容忍你們呢?!”堰典說:“我妻子沒有和别人通奸也沒偷東西!如果象你說的那樣,讓我們全家遭雷擊!”然後各自散去。
到了晚上,大風雨來了,霹靂震怒,擊破了堰典家的房屋,他們夫妻及家人男女五六口全被劈死了。
到天亮時,雨還未停,鄰居見他家房倒屋塌,大火燃燒不止。
便在火中搜尋,找到堰典和他妻子的屍體,都燒成了點燃的蠟燭狀。
鄰居急忙跪禮求拜,祈求不要再燒他們,火才自己熄滅。
堰典的肋上寫着這樣一行字:傻子想保妻子貞操的名聲,拿全家人的性命作抵押。
”他妻子的肋上寫道:“與人通奸并偷東西。
鄰居報告到縣裡來驗屍,弄得遠近皆知。
聽說吳越一帶被雷震死的人不少,還有牛、鳝魚和樹木等。
被雷震死者的家屬,聽說此事後都到縣裡辯白。
有的說:人若有過錯,老天殺他是可以的;但牛和樹木、魚之類,難道也有罪惡而該殺麼?另外,還有殺害君王、殺害父親和無故殺人的,老天為什麼不殺死他們呢?請給大概地
曾經當過郡府的武官,有名氣,後任雷州長史。
他的寓所坐落在州城的西面,對面有個大池塘,經常溢出雲氣,在這居住的人死了不少。
歐陽紹來此之後,毫不遲疑地治理它。
他讓人測量水的深度,又開辟出一大片窪地,深和寬都和那個大池塘一樣;然後,把大池塘裡的水放出。
于是黑雲滾滾而來,天地一片昏暗,雷鳴電閃,火光連地。
歐陽紹帶領部下二十多人,拉弓射箭,與雷公交戰。
衣服燒焦了,身體受傷了,也不罷休。
從早晨一直打到傍晚,雷電散去,池塘也幹涸了。
從裡面抓出一條象蠶的蛇,四五尺長,沒有頭和眼睛,砍刺均不傷,仍然在蠕動。
拿來大鍋用油煎炸也不死,最後放在鐵水裡才焦糊。
歐陽紹把它搗成粉末,全部喝了進去。
因此,南方人稱歐陽紹為歐陽忽雷。
宣州 唐貞元年,宣州忽大雷雨,一物堕地,豬首,手足各兩指,執一赤蛇齧之。
俄頃雲暗而失,時皆圖而傳之。
(出《酉陽雜俎》) 唐代貞元年間,宣州忽然下了一場大雷雨。
一個東西落到地上,長着豬頭,手腳各有兩個指頭,在抓着一條紅蛇吃。
不一會兒,雲變暗了,這東西也不見了,當時有人畫成圖傳揚這件事。
王幹 唐貞元初,鄭州王幹,有膽勇。
夏中作田,忽暴雷雨,因入蠶室中避之。
有頃,雷電入室中,黑氣陡暗。
幹遂掩戶,荷鋤亂擊。
雷聲漸小,雲氣亦斂。
幹大呼,擊之不已。
氣複如半床,已至如盤。
忽然堕地,變為慰鬥折刀小折足铛焉。
(出《酉陽雜俎》) 唐代貞元初年,鄭州有個人叫王幹,膽大而勇猛。
夏天中午他正在田裡勞作,忽然來了大雷雨,因此進入蠶房躲避。
不一會兒,雷電射入室内,一團黑氣,天地頓時昏暗起來。
王幹急忙關上房門,拿起鋤頭到處亂打。
雷聲逐漸變小,雲氣也收斂了。
王幹大聲呼喊,仍不停地打。
雲氣漸漸變得像半張床那麼大,又變成盤子那麼大,最後忽然堕地,變為熨鬥、折刀、斷腿小鍋等物。
華亭堰典 唐貞元中,華亭縣界村堰典,妻與人私,又于鄰家盜一手巾。
鄰知覺,至典家尋覓。
典與妻共諱诟罵,此人冤憤,乃報曰:“汝妻與他人私,又盜物。
仍共諱罵,神道豈容汝乎?”典曰:“我妻的不奸私盜物,如汝所說,遣我一家為天霹。
”既各散已。
至夜,大風雨,雷震怒,擊破典屋,典及妻男女五六人并死。
至明,雨尤未歇,鄰人但見此家屋倒,火燒不已。
衆共火中搜出,覓得典及妻,皆燒如燃燭狀。
為禮拜,求乞不更燒之,火方自熄。
典肋上題字雲:“癡人保妻貞(“貞”原作“真”,據明抄本改)将家口質。
”妻肋上書:“行奸仍盜。
”告縣檢視,遠近鹹知。
吳越聞震死者非少,有牛及鳝魚樹木等。
為雷擊死者,皆聞于縣辯識。
或曰:“人則有過,天殺可也。
牛及樹木魚等,豈有罪惡而殺之耶?”又有弑君弑父殺害非理者,天何不誅?請為略說。
洞庭子曰:昔夏帝武乙,射天而震死。
晉臣王導,寝柏而移災。
斯則列于史籍矣。
至于牛魚,以穿踏田地,水傷害禾苗也。
或曰,水所損亦微,何罰之大?對曰:五谷者,萬人命也,國之寶重,天故誅之,以誡于人。
樹木之類,龍藏于中,神既取龍,遂損樹木耳。
天道懸遠,垂教及人,委曲有情,不可一概。
餘曾見漳泉故事。
漳泉接境,縣南龍溪,界域不分,古來争競不決。
忽一年大雷雨,霹一山石壁裂,壁口刻字:“漳泉兩州,分地太平。
萬裡不惑,千秋作程。
南安龍溪,山高氣清。
”其文今猶可識。
天之教令,其可惑哉!且《
又《禮記》曰:若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
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
又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夫聖人奉天教,豈妄說哉!今所以為之言者,序述耳。
因為不爾,豈足悲哉!夫然弑君弑父殺害無辜,人間法自有刑戮,豈可以區區之意,而責恢恢之網者欤。
(出《原化記》) 唐代貞元年間,華亭縣界村有個叫堰典的人,其妻子與人私通,又偷了鄰居的一條手巾。
鄰居知道了,到堰典家裡尋找。
堰典和妻子都不承認并辱罵他,他感到冤屈憤怒,于是就對堰典說:“你妻子和别人私通,又偷東西,你們還都不認帳并且罵人,上天怎麼能容忍你們呢?!”堰典說:“我妻子沒有和别人通奸也沒偷東西!如果象你說的那樣,讓我們全家遭雷擊!”然後各自散去。
到了晚上,大風雨來了,霹靂震怒,擊破了堰典家的房屋,他們夫妻及家人男女五六口全被劈死了。
到天亮時,雨還未停,鄰居見他家房倒屋塌,大火燃燒不止。
便在火中搜尋,找到堰典和他妻子的屍體,都燒成了點燃的蠟燭狀。
鄰居急忙跪禮求拜,祈求不要再燒他們,火才自己熄滅。
堰典的肋上寫着這樣一行字:傻子想保妻子貞操的名聲,拿全家人的性命作抵押。
”他妻子的肋上寫道:“與人通奸并偷東西。
鄰居報告到縣裡來驗屍,弄得遠近皆知。
聽說吳越一帶被雷震死的人不少,還有牛、鳝魚和樹木等。
被雷震死者的家屬,聽說此事後都到縣裡辯白。
有的說:人若有過錯,老天殺他是可以的;但牛和樹木、魚之類,難道也有罪惡而該殺麼?另外,還有殺害君王、殺害父親和無故殺人的,老天為什麼不殺死他們呢?請給大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