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八十六 再生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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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受此罪,方可得去。
”遂以銅汁灌口,非常苦毒,比蘇時,口内皆爛。
吉光即雲:“可于此人處受一本經,記取将歸,受持勿怠。
自今已去,保年八十有餘。
”許生時素未誦經,蘇後,遂誦得一卷。
詢訪人間,所未曾有,今見受持不缺,吉光其時尚存。
後二年,方始遇害。
凡諸親屬,有欲死者,三年前并于地下預見。
許之從父弟仁則說之。
(出《冥雜記》,黃本作《冥祥記》,明抄本作《冥報記》) 唐朝時,給吳王講授文學的師傅叫謝弘敞,是陳郡人。
他的妻子是高陽的許氏,武德初年得病死去,過了四天又蘇醒過來。
據她說,她被二三十人拘捕後送到地獄,沒見到審案官本人,就先聽到官員喊自己的名字。
雖然沒見到人,聽聲音像是自己的姑夫沈吉光。
許氏就問道,“聽說話的聲像是沈丈,為什麼沒有腦袋呢?”南方人對姑夫姨夫都叫“×丈”。
這時隻見沈吉光用手提着自己的頭,把頭放在胳膊上,并警告許氏說:“你就在這兒呆着,千萬不要到西院去。
等我為你向上司求情,你得到允許後再出來。
許氏就在原地呆着。
沈吉光過了一夜才又來見許氏,對許氏說:“這次把你拘到陰間,是因為大王想讓你作樂伎。
如果大王接見你,你就說你不懂得音樂和樂器。
如果大王不信,你就讓我為你作證。
”過了片刻,有個官員抱着卷宗領許氏上堂,大王果然問許氏懂樂器不。
許氏說:“不懂,沈吉光最知道我。
”大王就問沈吉光,沈吉光回答說:“她真的不懂音樂。
”大王說:“那還是早點把她送回去吧,這裡不要留她了。
”當時沈吉光就想送許氏還陽,但卻在一旁和管案卷的官員商量辦法。
許氏不懂他倆說些什麼,管案卷的官員就對許氏說:“你在人世雖然積了很多功德,但你過去也犯過罪。
如果你在這裡把罪贖淨,帶着一個幹幹淨淨的無罪之身回到人世,那該多麼痛快!”說罷就領着許氏向東進了一個小院,院門非常小。
許氏看見院裡有人正在受刑,心裡十分害怕,就向主管的官員哀求道,“我在人世時一直行善積德,沒犯過什麼罪,為什麼要讓我到這裡來受刑啊?”主管回答說:“你曾經用不幹淨的碗盛飯給老人吃,所以應該受刑才能回人世。
”然後就把燒化了的銅汁灌進許氏的嘴裡,許氏覺得嘴裡又若又疼。
等蘇醒時,嘴裡全燒爛了。
沈吉光就對主管說:“可以在此接受一本佛經,把它帶回去,念經拜佛不可懈怠,從此以後就可以保你活到八十還有餘。
”許氏在人世時,從來沒有念過經,還陽後,就背誦了一卷經文,遍訪人世間誰也不會她念的這一本經。
一直到現在,許氏堅守佛戒從不松懈。
沈吉光那時還活着,兩年後被人害死。
凡是他的親屬中将要死的人,三年前沈吉光就會在陰間看到。
許氏的叔伯弟弟仁則曾說過這件事。
梁氏 鹹陽有婦人姓梁,貞觀年中,死經七日而蘇。
自雲,被收至一大院,見廳上有官人,據案執筆,翼侍甚盛。
令勘問,此婦人合死不。
有吏人赍一案雲:“與合死者同姓名,所以誤追(“誤追”原作“追耳”,據明抄本改)。
”官人敕左右,即放還。
吏白官人雲:“不知梁有何罪,請即受罪而歸。
”官人即令勘案,雲:“梁生平唯有兩舌惡罵之罪,更無别罪。
”即令一人拔舌,一人執斧砍之,日常數四。
凡經七日,始送令歸。
初似落深崖,少時如睡覺。
家人視其舌上,猶大爛腫。
從此以後,永斷酒肉,至令猶存。
(出《冥報拾遺》) 鹹陽有個姓梁的女人,唐貞觀年間死了,過了七天又活過來。
她自己說,死後被拘押在一個大院裡,見堂上有個大官伏在桌子上,手裡拿着筆,兩旁站着很多侍從。
大官命手下人查一查梁氏該不該死。
這時有個官員拿來一個卷宗報告說:“梁氏和一個該死的人同名同姓,所以抓錯了她。
”大官告訴左右的人立刻放梁氏回陽世。
這時那官員向大官說:“不知道這個梁氏在人間犯沒犯罪,如果她有罪,應該讓她受刑贖罪後,再放他還陽。
”大官就命人查看梁氏的卷宗,查完後報告說:“梁氏隻有一件好罵人的罪,别的罪倒沒有。
”于是命一個鬼卒把梁氏的舌頭拔出來,另一個鬼卒用斧子砍舌頭,每天上好幾次這樣的刑罰。
過了七天,才送梁氏回人間。
梁氏先是覺得好像掉下一個深崖,過了片刻又像是突然睡醒了,就複活過來。
家裡人看她的舌頭仍然又腫又爛。
從此以後,梁氏不但不再罵人,連喝酒吃肉的罪過都不犯了,至今她還活着。
朱氏 唐鄭州武陽縣婦女姓朱,其夫先負外縣人絹,夫死之後,遂無人還。
貞觀末,因病死,經再宿而蘇。
自雲,被人執至一所,見一人雲:“我是司命府史。
汝夫生時,負我家若幹匹,所以追汝。
今放汝歸,宜急具物,至某縣某村,送還我母。
如其不送,追捉更切。
兼為白我娘,努力為造像修福。
”朱即告某乙鄉闾,得絹送還其母。
具言其男貌狀,有同平生。
其母亦對之流涕,觑欷久之。
(出《法苑珠林》) 唐代鄭州武陽縣有個婦女朱氏,他丈夫原先欠一名外縣人絹綢,丈夫死後,就沒人去還了。
貞觀末年,朱氏婦女病死,過了一夜又蘇醒過來。
據她自己說,被人抓到一個府衙,衙裡的一個官員說:“我是司命府史。
你丈夫生前欠了我家若幹定絹綢,沒有還,所以我把你抓來了。
現在我馬上把你放回去,你回去後要趕快準備好絹綢,到某縣某村還給我母親。
如果不還,我會馬上再把你抓到陰間來!你還絹時順便告訴我娘,要好生造神像積功德。
”朱氏還陽後就把這事告訴鄉親某乙,拿了絹綢還給那外縣人的母親,并訴說了陰間當司命的那個人的相貌形狀。
外縣人的母親一聽,他兒子的模樣跟活着時一樣,就感歎了很久,哭了一場。
李強名妻 隴西李強名,妻清河崔氏,甚美,其一子,生七年矣。
開元二十二年,強名為南海丞。
方署月,妻因暴疾卒。
廣州嚣熱,死後埋棺于土,其外以墼圍而封之。
強名痛其妻夭年,而且遠官,哭之甚恸,日夜不絕聲。
數日,妻見夢曰:“吾命未合絕,今帝許我活矣。
然吾形已敗,帝命天鼠為吾生肌膚。
更十日後,當有大鼠出入墼棺中,即吾當生也。
然當封閉門戶,待七七日,當開吾門,出吾身,吾即生矣。
”及旦,強名言之,而其家仆妾夢皆協。
十餘日,忽有白鼠數頭,出入殡所,其大如狘。
強名異之,試發其柩,見妻骨有肉生焉,遍體皆爾。
強名複閉之。
積四十八日,其妻又見夢曰:“吾明晨當活,盍出吾身。
”既曉,強名發之,妻則蘇矣。
扶出浴之。
妻素美麗人也,及乎再生,則美倍于舊。
膚體玉色,倩盼多姿。
袨服靓妝,人間殊絕矣。
強名喜形于色。
時廣州都督唐昭聞之,令其夫人觀焉,于是别駕已下夫人皆從。
”遂以銅汁灌口,非常苦毒,比蘇時,口内皆爛。
吉光即雲:“可于此人處受一本經,記取将歸,受持勿怠。
自今已去,保年八十有餘。
”許生時素未誦經,蘇後,遂誦得一卷。
詢訪人間,所未曾有,今見受持不缺,吉光其時尚存。
後二年,方始遇害。
凡諸親屬,有欲死者,三年前并于地下預見。
許之從父弟仁則說之。
(出《冥雜記》,黃本作《冥祥記》,明抄本作《冥報記》) 唐朝時,給吳王講授文學的師傅叫謝弘敞,是陳郡人。
他的妻子是高陽的許氏,武德初年得病死去,過了四天又蘇醒過來。
據她說,她被二三十人拘捕後送到地獄,沒見到審案官本人,就先聽到官員喊自己的名字。
雖然沒見到人,聽聲音像是自己的姑夫沈吉光。
許氏就問道,“聽說話的聲像是沈丈,為什麼沒有腦袋呢?”南方人對姑夫姨夫都叫“×丈”。
這時隻見沈吉光用手提着自己的頭,把頭放在胳膊上,并警告許氏說:“你就在這兒呆着,千萬不要到西院去。
等我為你向上司求情,你得到允許後再出來。
許氏就在原地呆着。
沈吉光過了一夜才又來見許氏,對許氏說:“這次把你拘到陰間,是因為大王想讓你作樂伎。
如果大王接見你,你就說你不懂得音樂和樂器。
如果大王不信,你就讓我為你作證。
”過了片刻,有個官員抱着卷宗領許氏上堂,大王果然問許氏懂樂器不。
許氏說:“不懂,沈吉光最知道我。
”大王就問沈吉光,沈吉光回答說:“她真的不懂音樂。
”大王說:“那還是早點把她送回去吧,這裡不要留她了。
”當時沈吉光就想送許氏還陽,但卻在一旁和管案卷的官員商量辦法。
許氏不懂他倆說些什麼,管案卷的官員就對許氏說:“你在人世雖然積了很多功德,但你過去也犯過罪。
如果你在這裡把罪贖淨,帶着一個幹幹淨淨的無罪之身回到人世,那該多麼痛快!”說罷就領着許氏向東進了一個小院,院門非常小。
許氏看見院裡有人正在受刑,心裡十分害怕,就向主管的官員哀求道,“我在人世時一直行善積德,沒犯過什麼罪,為什麼要讓我到這裡來受刑啊?”主管回答說:“你曾經用不幹淨的碗盛飯給老人吃,所以應該受刑才能回人世。
”然後就把燒化了的銅汁灌進許氏的嘴裡,許氏覺得嘴裡又若又疼。
等蘇醒時,嘴裡全燒爛了。
沈吉光就對主管說:“可以在此接受一本佛經,把它帶回去,念經拜佛不可懈怠,從此以後就可以保你活到八十還有餘。
”許氏在人世時,從來沒有念過經,還陽後,就背誦了一卷經文,遍訪人世間誰也不會她念的這一本經。
一直到現在,許氏堅守佛戒從不松懈。
沈吉光那時還活着,兩年後被人害死。
凡是他的親屬中将要死的人,三年前沈吉光就會在陰間看到。
許氏的叔伯弟弟仁則曾說過這件事。
梁氏 鹹陽有婦人姓梁,貞觀年中,死經七日而蘇。
自雲,被收至一大院,見廳上有官人,據案執筆,翼侍甚盛。
令勘問,此婦人合死不。
有吏人赍一案雲:“與合死者同姓名,所以誤追(“誤追”原作“追耳”,據明抄本改)。
”官人敕左右,即放還。
吏白官人雲:“不知梁有何罪,請即受罪而歸。
”官人即令勘案,雲:“梁生平唯有兩舌惡罵之罪,更無别罪。
”即令一人拔舌,一人執斧砍之,日常數四。
凡經七日,始送令歸。
初似落深崖,少時如睡覺。
家人視其舌上,猶大爛腫。
從此以後,永斷酒肉,至令猶存。
(出《冥報拾遺》) 鹹陽有個姓梁的女人,唐貞觀年間死了,過了七天又活過來。
她自己說,死後被拘押在一個大院裡,見堂上有個大官伏在桌子上,手裡拿着筆,兩旁站着很多侍從。
大官命手下人查一查梁氏該不該死。
這時有個官員拿來一個卷宗報告說:“梁氏和一個該死的人同名同姓,所以抓錯了她。
”大官告訴左右的人立刻放梁氏回陽世。
這時那官員向大官說:“不知道這個梁氏在人間犯沒犯罪,如果她有罪,應該讓她受刑贖罪後,再放他還陽。
”大官就命人查看梁氏的卷宗,查完後報告說:“梁氏隻有一件好罵人的罪,别的罪倒沒有。
”于是命一個鬼卒把梁氏的舌頭拔出來,另一個鬼卒用斧子砍舌頭,每天上好幾次這樣的刑罰。
過了七天,才送梁氏回人間。
梁氏先是覺得好像掉下一個深崖,過了片刻又像是突然睡醒了,就複活過來。
家裡人看她的舌頭仍然又腫又爛。
從此以後,梁氏不但不再罵人,連喝酒吃肉的罪過都不犯了,至今她還活着。
朱氏 唐鄭州武陽縣婦女姓朱,其夫先負外縣人絹,夫死之後,遂無人還。
貞觀末,因病死,經再宿而蘇。
自雲,被人執至一所,見一人雲:“我是司命府史。
汝夫生時,負我家若幹匹,所以追汝。
今放汝歸,宜急具物,至某縣某村,送還我母。
如其不送,追捉更切。
兼為白我娘,努力為造像修福。
”朱即告某乙鄉闾,得絹送還其母。
具言其男貌狀,有同平生。
其母亦對之流涕,觑欷久之。
(出《法苑珠林》) 唐代鄭州武陽縣有個婦女朱氏,他丈夫原先欠一名外縣人絹綢,丈夫死後,就沒人去還了。
貞觀末年,朱氏婦女病死,過了一夜又蘇醒過來。
據她自己說,被人抓到一個府衙,衙裡的一個官員說:“我是司命府史。
你丈夫生前欠了我家若幹定絹綢,沒有還,所以我把你抓來了。
現在我馬上把你放回去,你回去後要趕快準備好絹綢,到某縣某村還給我母親。
如果不還,我會馬上再把你抓到陰間來!你還絹時順便告訴我娘,要好生造神像積功德。
”朱氏還陽後就把這事告訴鄉親某乙,拿了絹綢還給那外縣人的母親,并訴說了陰間當司命的那個人的相貌形狀。
外縣人的母親一聽,他兒子的模樣跟活着時一樣,就感歎了很久,哭了一場。
李強名妻 隴西李強名,妻清河崔氏,甚美,其一子,生七年矣。
開元二十二年,強名為南海丞。
方署月,妻因暴疾卒。
廣州嚣熱,死後埋棺于土,其外以墼圍而封之。
強名痛其妻夭年,而且遠官,哭之甚恸,日夜不絕聲。
數日,妻見夢曰:“吾命未合絕,今帝許我活矣。
然吾形已敗,帝命天鼠為吾生肌膚。
更十日後,當有大鼠出入墼棺中,即吾當生也。
然當封閉門戶,待七七日,當開吾門,出吾身,吾即生矣。
”及旦,強名言之,而其家仆妾夢皆協。
十餘日,忽有白鼠數頭,出入殡所,其大如狘。
強名異之,試發其柩,見妻骨有肉生焉,遍體皆爾。
強名複閉之。
積四十八日,其妻又見夢曰:“吾明晨當活,盍出吾身。
”既曉,強名發之,妻則蘇矣。
扶出浴之。
妻素美麗人也,及乎再生,則美倍于舊。
膚體玉色,倩盼多姿。
袨服靓妝,人間殊絕矣。
強名喜形于色。
時廣州都督唐昭聞之,令其夫人觀焉,于是别駕已下夫人皆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