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十八(入第五十五經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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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十八(入第五十五經下半)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三回向所為。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有十種大發起。
回向發起。
令現前故。
△二征。
何等為十。
△三釋。
初六自分二。
初三福業大。
佛子菩薩摩诃薩作如是念(至)是為第三大發起。
△二三化業大。
又作是念我當教化調伏(至)而以莊嚴一切世界。
嚴上亦為攝生故。
是為第五大發起(至)是為第六大發起。
△二四勝進二。
初二勝進攝福。
又作是念彼諸如來無量無邊(至)是為第八大發起。
△後二勝進起化二。
初證體。
菩薩摩诃薩又作是念(至)是為第九大發起。
△二起用。
菩薩摩诃薩複作是念(至)是為第十大發起。
△四結。
佛子是為菩薩摩诃薩十種大發起。
△五勸。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具足如來無上大智。
△五所作成滿四。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有十種究竟大事。
△二征。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恭敬供養一切如來(至)諸佛正法究竟大事。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大智慧究竟事。
△二有二門。
明不壞回向中行。
初正明不壞四。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有十種不壞信。
△二征。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於一切佛不壞信(至)調伏一切衆生不壞信。
十句義中前說。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無上大智慧不壞信。
△二回向行成四。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有十種得授記。
△二征。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内有甚深解得授記。
解會佛心。
能順起菩薩諸善根得授記。
具解脫分善。
修廣大行得授記。
大行已修。
上三多約三賢。
現前得授記不現前得授記。
此二約對面不對面。
法華雲。
其不在此會。
汝當為宣說等。
因自心證菩提得授記。
初地證如。
成就忍得受記。
八地成忍。
教化調伏衆生得授記。
九地具調化方。
究竟一切劫數得授記。
十地三大劫滿。
一切菩薩行自在得授記。
等覺已入重玄。
故雲自在。
如記慈氏等。
若約行布。
此回向位。
但有前五。
因便故來。
若約圓融。
并通斯十。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諸佛所而得授記。
△三有二門。
等一切佛回向中行二。
初等佛善根四。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有十種(至)一切善根悉皆回向。
此門正明等佛。
佛為真善知識。
同即等義。
△二征。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以我善根同善知識(至)以我善根同善知識心。
心即悲智為心。
如是成就莫别成就(至)以我善根同善知識平等。
平等契理。
如是成就莫别成就(至)如是成就莫别成就。
餘各一義。
皆雲同者。
同一體故。
不見二相。
故标中雲。
由此能以一切善根悉皆回向。
△四結。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無上善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有十種大發起。
回向發起。
令現前故。
△二征。
何等為十。
△三釋。
初六自分二。
初三福業大。
佛子菩薩摩诃薩作如是念(至)是為第三大發起。
△二三化業大。
又作是念我當教化調伏(至)而以莊嚴一切世界。
嚴上亦為攝生故。
是為第五大發起(至)是為第六大發起。
△二四勝進二。
初二勝進攝福。
又作是念彼諸如來無量無邊(至)是為第八大發起。
△後二勝進起化二。
初證體。
菩薩摩诃薩又作是念(至)是為第九大發起。
△二起用。
菩薩摩诃薩複作是念(至)是為第十大發起。
△四結。
佛子是為菩薩摩诃薩十種大發起。
△五勸。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具足如來無上大智。
△五所作成滿四。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有十種究竟大事。
△二征。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恭敬供養一切如來(至)諸佛正法究竟大事。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大智慧究竟事。
△二有二門。
明不壞回向中行。
初正明不壞四。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有十種不壞信。
△二征。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於一切佛不壞信(至)調伏一切衆生不壞信。
十句義中前說。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無上大智慧不壞信。
△二回向行成四。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有十種得授記。
△二征。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内有甚深解得授記。
解會佛心。
能順起菩薩諸善根得授記。
具解脫分善。
修廣大行得授記。
大行已修。
上三多約三賢。
現前得授記不現前得授記。
此二約對面不對面。
法華雲。
其不在此會。
汝當為宣說等。
因自心證菩提得授記。
初地證如。
成就忍得受記。
八地成忍。
教化調伏衆生得授記。
九地具調化方。
究竟一切劫數得授記。
十地三大劫滿。
一切菩薩行自在得授記。
等覺已入重玄。
故雲自在。
如記慈氏等。
若約行布。
此回向位。
但有前五。
因便故來。
若約圓融。
并通斯十。
△四結勸。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諸佛所而得授記。
△三有二門。
等一切佛回向中行二。
初等佛善根四。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有十種(至)一切善根悉皆回向。
此門正明等佛。
佛為真善知識。
同即等義。
△二征。
何等為十。
△三釋。
所謂以我善根同善知識(至)以我善根同善知識心。
心即悲智為心。
如是成就莫别成就(至)以我善根同善知識平等。
平等契理。
如是成就莫别成就(至)如是成就莫别成就。
餘各一義。
皆雲同者。
同一體故。
不見二相。
故标中雲。
由此能以一切善根悉皆回向。
△四結。
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無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