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二(入第四十四經)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二(入第四十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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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句并可智。
△三結。
是名菩薩摩诃薩(至)第八無數色身智神通。
△九知一切法智神通三。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以一切法智通。
從所知真俗等法受稱。
△二釋相二。
初明知法。
即内證事理。
二明演法。
即外益衆生。
亦是前明即事常理。
後明即理恒事。
用寂寂用。
無障礙故。
今初又二。
初約離言顯實。
知一切法無有名字。
初之三句。
一向顯實。
上句名無得物之功故。
無有種性。
緣成無性。
無來無去。
體絕去來。
下有三句。
相對顯實。
然此三對。
釋有三義。
非異非不異。
一唯約顯實。
則相待而空故。
異相互無。
故雲不異。
為遮異言。
故雲不異。
亦無不異之相可得。
故雲非不異。
二約雙顯。
體即不異。
相非不異。
三約雙遮相。
即性故非異性。
即相故非不異。
又相非相故不異。
性非性故非不異。
故離二邊不住中道。
下二對例知。
非種種非不種種非二非不二。
△二約二空顯實。
無我無比。
亦初三對一向顯實。
上對無有我所與。
我為比對故。
不生不滅不動不壞。
餘二可知。
次下諸對亦通三釋。
準前知之。
且約顯實以釋。
無實無虛。
虛實皆緣顯故。
一相無相。
法性不并真故一相。
一亦非為一。
所以雲無相。
非無非有。
有無皆法。
待對故無。
非法非非法。
法與非法。
但假施設。
并就實求。
能治所治。
無不雙寂。
餘皆仿此。
不随於俗非不随俗(至)非如理非不如理。
△二明演法。
即外益衆生三。
初牒前成智為起用所依。
此菩薩不取世俗谛(至)不建立文字随順寂滅性。
△二正明演法。
不舍一切願見義知法興布法雲降澍法雨。
△三寂用無礙三。
初寂不礙用。
雖知實相不可言說(至)為說諸法悉從緣起。
△二用不礙寂。
雖有言說而無所着(至)雖攝衆生不舍真實。
△三寂用無二。
於不二法而無退轉(至)普雨法雨而不失時。
△三結。
是名菩薩摩诃薩第九一切法智神通。
△十一切法滅盡定智通三。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以一切法滅盡三昧智通。
一切法滅盡者。
謂五聚之法皆當體寂滅故。
斯即理滅。
不同餘宗。
但明事滅。
唯滅六七。
心心所法不滅。
第八但事滅。
故不能即定。
而用證理滅。
故定散無礙。
由即事而理故不礙滅。
即理而事故不礙用。
是以文雲。
雖念念入。
而不廢其菩薩道等。
亦非心定。
而身起用亦不獨明。
定散雙絕。
但是事理無礙。
故七地雲。
雖行實際。
而不作證。
能念念入。
亦念念起。
及淨名雲。
不起滅定。
現諸威儀。
皆斯義也。
事理非一。
故一切法滅盡之神通。
非異故滅盡即神通。
通二釋也。
△。
二釋二。
初明即定體用自在二。
初标入定。
於念念中入一切法滅盡三昧。
△二明不礙用。
亦不退菩薩道不舍菩薩事。
初二句總未作不退。
現作不舍。
正揀事滅。
以顯真滅。
餘句别明。
不舍大慈大悲心(至)方便為說種種諸法。
△二入定時分自在三。
初長短随心。
此菩薩住三昧時随其心樂(至)住不可說不可說劫。
△二威儀不忒。
菩薩入此一切法滅盡三昧(至)不疲不懈不可盡竭。
△三不礙起用定散雙行。
雖於有於無悉無所作(至)神通變化無有休息。
上六句法。
下二句喻。
譬如光影普現一切而於三昧寂然不動。
光影普現。
寂然無心。
菩薩亦爾。
随器虧盈。
體無來去。
△三結。
是為菩薩摩诃薩入一切法滅盡三昧智神通。
△三總歎勝能二。
初形劣顯勝。
佛子菩薩摩诃薩住於如是(至)智慧境界不可思議。
劣不測故。
△二以勝顯勝。
唯除諸佛及有得此神通(至)此人功德稱揚贊歎。
謂佛等方測故。
△四結數辨果。
佛子是為菩薩摩诃薩(至)一切三世無礙智神通。
○十忍品第二十九 △初來意者。
為答普光十頂問故。
義如前釋。
前二已明定通用廣。
今此辨其智慧深奧。
故次來也。
二釋名者。
忍謂忍解印可。
即智照觀達。
寄圓顯十。
三宗趣者。
智行深奧為宗。
為得佛果無礙無盡為趣。
然此忍行。
約位即在等覺後心。
為斷微細無明煩惱。
若約圓融。
實通五位。
寄終極說。
體即是智。
不同餘宗。
忍因智果。
雖是一智。
随義别說。
二三四五等。
諸教不同。
今此圓教。
故說十忍。
四正釋文。
文有長行偈頌。
前中有四。
初舉數歎勝二。
初舉數。
爾時普賢菩薩告諸菩薩言(至)有十種忍。
△二歎勝。
若得此忍則得到於一切菩薩無礙忍地。
即自分因圓。
一切佛法無礙無盡。
即勝進果滿。
△二列名顯要。
初征數。
何者為十。
△二列名。
所謂。
前三約法。
後七約喻。
音聲忍。
約教。
謂忍於教聲。
從境為名。
音聲之忍。
順忍。
約行。
順諸法故。
順即是忍。
無生法忍。
若約忍無生理。
即無生之忍。
若約無生之智及煩惱不生。
則無生即忍。
通二釋也。
又此三忍若通相說。
前二皆是無生忍之加行。
順向無生。
後一方契。
若約當位。
三忍條然。
以不應此位。
方有順無生忍故。
順但順理。
不是順忍。
若爾何異無生順忍。
通順事理。
二法不同。
無生偈雲。
法有亦順知等。
又依五忍位當寂滅。
今約三忍明義。
故當無生。
如地持說。
後七約喻。
并是依主。
謂如幻之忍等故。
如幻忍如焰忍如夢忍(至)如化忍如空忍。
光統雲。
前四喻音聲。
電化喻順忍。
空喻無生。
電即今之影喻。
又雲幻者。
起無起相。
焰者境無境相。
夢者知無知相。
響者聞無聞相。
電者住無住相。
今
△三結。
是名菩薩摩诃薩(至)第八無數色身智神通。
△九知一切法智神通三。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以一切法智通。
從所知真俗等法受稱。
△二釋相二。
初明知法。
即内證事理。
二明演法。
即外益衆生。
亦是前明即事常理。
後明即理恒事。
用寂寂用。
無障礙故。
今初又二。
初約離言顯實。
知一切法無有名字。
初之三句。
一向顯實。
上句名無得物之功故。
無有種性。
緣成無性。
無來無去。
體絕去來。
下有三句。
相對顯實。
然此三對。
釋有三義。
非異非不異。
一唯約顯實。
則相待而空故。
異相互無。
故雲不異。
為遮異言。
故雲不異。
亦無不異之相可得。
故雲非不異。
二約雙顯。
體即不異。
相非不異。
三約雙遮相。
即性故非異性。
即相故非不異。
又相非相故不異。
性非性故非不異。
故離二邊不住中道。
下二對例知。
非種種非不種種非二非不二。
△二約二空顯實。
無我無比。
亦初三對一向顯實。
上對無有我所與。
我為比對故。
不生不滅不動不壞。
餘二可知。
次下諸對亦通三釋。
準前知之。
且約顯實以釋。
無實無虛。
虛實皆緣顯故。
一相無相。
法性不并真故一相。
一亦非為一。
所以雲無相。
非無非有。
有無皆法。
待對故無。
非法非非法。
法與非法。
但假施設。
并就實求。
能治所治。
無不雙寂。
餘皆仿此。
不随於俗非不随俗(至)非如理非不如理。
△二明演法。
即外益衆生三。
初牒前成智為起用所依。
此菩薩不取世俗谛(至)不建立文字随順寂滅性。
△二正明演法。
不舍一切願見義知法興布法雲降澍法雨。
△三寂用無礙三。
初寂不礙用。
雖知實相不可言說(至)為說諸法悉從緣起。
△二用不礙寂。
雖有言說而無所着(至)雖攝衆生不舍真實。
△三寂用無二。
於不二法而無退轉(至)普雨法雨而不失時。
△三結。
是名菩薩摩诃薩第九一切法智神通。
△十一切法滅盡定智通三。
初标。
佛子菩薩摩诃薩以一切法滅盡三昧智通。
一切法滅盡者。
謂五聚之法皆當體寂滅故。
斯即理滅。
不同餘宗。
但明事滅。
唯滅六七。
心心所法不滅。
第八但事滅。
故不能即定。
而用證理滅。
故定散無礙。
由即事而理故不礙滅。
即理而事故不礙用。
是以文雲。
雖念念入。
而不廢其菩薩道等。
亦非心定。
而身起用亦不獨明。
定散雙絕。
但是事理無礙。
故七地雲。
雖行實際。
而不作證。
能念念入。
亦念念起。
及淨名雲。
不起滅定。
現諸威儀。
皆斯義也。
事理非一。
故一切法滅盡之神通。
非異故滅盡即神通。
通二釋也。
△。
二釋二。
初明即定體用自在二。
初标入定。
於念念中入一切法滅盡三昧。
△二明不礙用。
亦不退菩薩道不舍菩薩事。
初二句總未作不退。
現作不舍。
正揀事滅。
以顯真滅。
餘句别明。
不舍大慈大悲心(至)方便為說種種諸法。
△二入定時分自在三。
初長短随心。
此菩薩住三昧時随其心樂(至)住不可說不可說劫。
△二威儀不忒。
菩薩入此一切法滅盡三昧(至)不疲不懈不可盡竭。
△三不礙起用定散雙行。
雖於有於無悉無所作(至)神通變化無有休息。
上六句法。
下二句喻。
譬如光影普現一切而於三昧寂然不動。
光影普現。
寂然無心。
菩薩亦爾。
随器虧盈。
體無來去。
△三結。
是為菩薩摩诃薩入一切法滅盡三昧智神通。
△三總歎勝能二。
初形劣顯勝。
佛子菩薩摩诃薩住於如是(至)智慧境界不可思議。
劣不測故。
△二以勝顯勝。
唯除諸佛及有得此神通(至)此人功德稱揚贊歎。
謂佛等方測故。
△四結數辨果。
佛子是為菩薩摩诃薩(至)一切三世無礙智神通。
○十忍品第二十九 △初來意者。
為答普光十頂問故。
義如前釋。
前二已明定通用廣。
今此辨其智慧深奧。
故次來也。
二釋名者。
忍謂忍解印可。
即智照觀達。
寄圓顯十。
三宗趣者。
智行深奧為宗。
為得佛果無礙無盡為趣。
然此忍行。
約位即在等覺後心。
為斷微細無明煩惱。
若約圓融。
實通五位。
寄終極說。
體即是智。
不同餘宗。
忍因智果。
雖是一智。
随義别說。
二三四五等。
諸教不同。
今此圓教。
故說十忍。
四正釋文。
文有長行偈頌。
前中有四。
初舉數歎勝二。
初舉數。
爾時普賢菩薩告諸菩薩言(至)有十種忍。
△二歎勝。
若得此忍則得到於一切菩薩無礙忍地。
即自分因圓。
一切佛法無礙無盡。
即勝進果滿。
△二列名顯要。
初征數。
何者為十。
△二列名。
所謂。
前三約法。
後七約喻。
音聲忍。
約教。
謂忍於教聲。
從境為名。
音聲之忍。
順忍。
約行。
順諸法故。
順即是忍。
無生法忍。
若約忍無生理。
即無生之忍。
若約無生之智及煩惱不生。
則無生即忍。
通二釋也。
又此三忍若通相說。
前二皆是無生忍之加行。
順向無生。
後一方契。
若約當位。
三忍條然。
以不應此位。
方有順無生忍故。
順但順理。
不是順忍。
若爾何異無生順忍。
通順事理。
二法不同。
無生偈雲。
法有亦順知等。
又依五忍位當寂滅。
今約三忍明義。
故當無生。
如地持說。
後七約喻。
并是依主。
謂如幻之忍等故。
如幻忍如焰忍如夢忍(至)如化忍如空忍。
光統雲。
前四喻音聲。
電化喻順忍。
空喻無生。
電即今之影喻。
又雲幻者。
起無起相。
焰者境無境相。
夢者知無知相。
響者聞無聞相。
電者住無住相。
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