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眼菩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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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随類各應。
圓覺淨性。
化現身心。
随衆生類。
各各應現。
如觀音之三十二應是也。
彼愚癡者。
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
亦複如是。
愚人見佛現諸身心。
乃謂淨圓覺中實有如是色相。
而自己色相亦複如是。
可謂真愚癡也。
西蜀複庵晖禅師曰。
前摩尼珠是就喻說。
此方就法上說。
合前喻文。
謂一切衆生。
若将此圓覺淨性。
頓在餓鬼道之時。
而此圓覺性中便現餓鬼形狀。
直得眼光似電。
咽孔如針。
不聞漿水之名。
不見飲食之面。
肢節一時火起。
動轉五百車聲。
若将圓覺性。
頓在人道之時。
而此圓覺性中。
便現人之相貌。
個個眉橫鼻直。
頭圓像天。
腳方似地。
其間若至尊至貴者。
食前方丈。
侍妾數百。
堂上一呼。
堂下百喏。
若至貧至賤者。
或居陋巷。
或處道塗。
衣不蓋形。
食不充口。
若将此圓覺性。
頓在畜生道者。
而此圓覺性中。
便現畜生形狀。
或背翼。
或戴角。
或分牙。
或布爪。
或仰飛。
或伏走。
若将此圓覺性。
頓在天道者。
而此圓覺性中。
便現天仙之相。
或身長五百丈。
或壽八千年。
以龍起龍眠而為春秋。
以蓮開蓮合而為晝夜。
天男天女。
天香天樂。
常相圍繞。
顧東忘西。
視南忘北。
快樂無窮。
若将此圓覺性。
頓在地獄道之時。
而此圓覺性中。
便現地獄之相。
便乃刀林聳目。
劍戟參天。
沸镬騰波。
紅爐起焰。
鐵城晝掩。
銅柱夜燃。
煮魄烹魂。
舂頭搗腳。
受無量苦楚。
然此圓覺之性。
如是随類各各應現五道之中。
而此圓覺本體之上。
本無天人地獄餓鬼畜生之相。
但是不曾明悟心地愚癡之人。
忘執為有此種種差别之相。
亦如愚人執珠中有五色。
故雲亦複如是。
古雲。
珠中無五方之色。
因光所映。
性中無五趣之身。
随業而現。
迷珠者執珠中實色。
昧性者執性内虛身。
法喻皎然。
真儀可驗。
然此五道非唯一向就外取之。
若一身之上。
亦具十法界。
何以知之。
六祖雲。
汝若思惡法。
此心即化為地獄。
思善法即化為天堂。
毒害化畜生。
貪嗔化為餓鬼修羅。
慈悲喜舍即化為諸佛菩薩。
是知萬行由心。
一心在我。
内虛外終不實。
外細内終不粗。
善因終值善緣。
惡行難逃惡境。
取禍招仇。
固非天之所出。
亦非地之所生。
觀斯之說。
修行之人。
若于十二時中。
安頓自己分上摩尼寶珠。
宜着好處。
勿使異日有噬臍之悔也。
四明聰講師曰。
此結法空觀。
圓覺随緣作一切法。
在身則全覺性。
為四大地水火風覺性。
在心則眼結為色。
耳結為聲。
鼻結為香。
舌結為味。
身結為觸。
得非随類各應也。
迷者為愚。
謂淨圓覺性。
實有身心之相。
認之為我。
生四見心。
執之為我。
妄見生滅。
故雲亦複如是也。
由此不能遠于幻化。
衆生由此迷執之故。
不能遠離諸幻。
是故我說身心幻垢。
因彼迷執身心故。
佛說雲幻垢。
對離幻垢。
說名菩薩。
對離幻垢者。
以覺除幻。
如對病與藥之謂也。
今對幻之覺。
能離幻垢。
佛說是人。
名為菩薩。
垢盡。
身心幻垢。
悉皆永滅。
對除。
對幻之覺。
亦複無有。
即無對垢。
無對幻者。
亦無幻垢。
及說名者。
說名菩薩。
亦是幻名。
今對垢兩空。
豈有此菩薩相也。
西蜀複庵晖禅師曰。
此拂迹入玄。
幻化指身心。
此一段。
有人有法。
有能有所。
人是三能。
法是三所。
人是三能者。
一衆生是能執也。
垢是所執也。
二菩薩是能離也。
垢是所離也。
三佛是能說也。
執垢離垢人法等。
皆是所說也。
意謂。
因衆生妄執淨圓覺性中。
實有如是四大六塵緣影。
不能遠離虛幻不實境界。
以此之故。
于是世尊不得已。
遂有王宮降誕。
雪嶺修行。
金剛座下悟道。
菩提樹下降魔。
出世四十九年。
說法三百餘會。
其說法者。
隻說一切衆生。
不知此身此心皆是幻化垢污。
對執幻垢。
說法者。
使令如說修行斷障離垢。
且衆生未離垢之時。
即是凡夫。
若離垢之後便是菩薩。
雖然離得凡夫了。
而菩薩猶存。
凡夫如病。
菩薩如藥。
病雖除去。
藥尚猶存。
要須凡夫之垢盡後。
而對凡夫底菩薩亦須除去。
如病去藥亦除。
凡聖俱盡。
便無對與垢。
非唯無凡夫與菩薩。
并對機說離垢世尊之相亦無。
此是拂迹歸真。
圭峰雲。
法身說法義在茲矣。
若據大鈔中。
經文到此有二種方便。
一者近方便。
二者遠方便。
謂前二空觀。
及摩尼珠。
乃是後三重法界觀之遠方便。
此拂迹入玄經文。
乃是法界觀近方便。
頓教門中。
用此二方便。
誘引行人。
直造入華嚴不思議門法界觀。
所以雲。
此經正屬頓教。
分屬圓教。
且頓機若證二空觀了。
便自然任運。
直造華嚴境界。
便是圓機。
若約喻釋者。
頓教喻如門。
若開得門。
自然任運到得入也。
又今經頓教。
正以二空觀為正途。
所以有法界觀者。
即仿修也。
欲令行人仿效華嚴圓機修行。
何以知之。
後說周遍含容觀了。
經雲當知菩薩。
不與法縛。
不求法脫。
不厭生死。
不愛涅槃。
不敬持戒。
不憎毀禁。
不重久習。
不輕初學。
何以故下。
若是修法界觀者。
合當雲事事無礙故。
今既不雲事事無礙。
而乃告雲一切覺故者。
此是歸頓教宗旨。
凡學佛書者。
當曉其宗旨。
并其途轍也。
且法界二字。
論其體也。
無增無減。
語其用也。
遍在森羅。
一得永常。
盡未來際。
諸佛以此為師。
衆生以此為體。
萬像以此為源。
不可以形求。
不可以?識。
但是一心耳。
問既是一心。
何故又名法界。
答為一心之上有二義故。
一者軌持義。
故稱法。
二者性分義。
故稱界。
性是理法界。
分是事法界。
蓋性無分限。
事有千差。
然法之一字。
有随緣義。
若在理。
為理法界。
若在事。
為事法界。
若在理事。
為理事無礙法界。
若在事事。
為事事無礙法界。
此之法界。
當以法義分之。
且一真法界屬法。
圭峰雲。
未明理事。
不說有空。
直指本覺靈源。
故曰一真法界。
然後就此一真法界中。
分出理法界。
事法界。
理事無礙法界。
事事無礙法界。
此四重法界皆屬義。
昔者。
唐初有帝心和尚。
乃文殊應身。
用自己無盡之智。
見華嚴大經所說義理。
莫不一一是此四重法界。
于是束其所诠之義。
為三重觀門。
一曰真空絕相觀。
二曰理事無礙觀。
三曰周遍含容觀。
第一真空觀中。
有四句十門。
唯要揀去凡夫外道執斷空實色之情。
顯出一真法界之理。
雖然顯出一真法界中本來一真之理。
但得其體。
尚未明山河大地與自己是異是一。
遂用第二理事無礙觀。
發起妙用。
頓見理即事事即理。
如千波即水。
萬器同金。
此觀中。
于理上說有随緣不變義。
而于事上說有成事體空義。
猶未造諸佛廣大不思議境界。
又要第三周遍含容觀中。
明一法遍在一切法中。
一切法全攝在一法内。
于一切事上一切境上。
說事事無礙。
如善财童子。
至毗盧遮那莊嚴大樓閣前。
白彌勒言。
唯願大聖。
開樓閣門。
令我得入。
于是彌勒彈指。
其門即開。
命善财入。
入已還閉。
遂見樓閣廣博無盡。
同于虛空。
又見其中有無量百千諸妙樓閣中皆有彌勒。
一一彌勒前。
皆有善财。
一一善财。
悉皆合掌。
見一善财之身。
入一切善财之身。
一切善财攝入一善财内。
一樓閣為主。
一切樓閣為伴。
諸法重重無盡。
所以清涼雲。
諸佛與衆生交徹。
淨土與穢土融通。
法法皆彼此該收。
塵塵悉包容世界。
相即相入。
無礙圓融。
具十玄門。
重重無盡。
問二空觀破執。
與法界觀中第一真空絕相觀揀情。
是同是别耶。
若謂同。
世尊何故于二空觀後。
又說真空絕相觀。
若謂别。
豈有修二空觀證入了。
又卻修真空觀。
方始揀去斷空實色之情執。
決無此理。
答。
二空觀中破執。
即是真空觀揀情。
彼中揀情。
此中破執。
破執彼此各有所宗。
言不并出。
文不頓書。
理不頓顯也。
但初于二空觀後顯理文雲。
幻滅滅故非幻不滅一句。
說未盡者。
卻于此處。
廣說六根六塵六識。
外内四大。
世出世間諸法。
及自他依報正報。
七段經文。
皆談清淨。
廣顯出法界中真空絕相之理。
又前二空破執。
及摩尼珠。
是遠方便。
并拂迹入玄。
是近方便。
此二方便不可不分。
色相空淨一科。
即當彼真空觀中第三空色無礙觀一句也。
此是解終趣行。
其次空色同如一科。
即當彼真空觀中第四泯絕無寄觀中一句也。
此正成行體。
即當彼法界中真空觀中會色歸空。
及明空即色二句也。
此是揀情顯解也。
四明聰講師曰。
此節經意。
即是總結上生法二空。
若境若觀。
衆生初中陰來受胎時。
隻為迷于無明。
始無明緣行。
終至老死十二緣中。
初認無明錯用之始。
四大五蘊為生空。
六塵緣影為法空。
生法二空。
是衆生妄執之境。
今用奢摩佗圓覺寂照。
名二空觀。
空此四大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并無根元。
悟空華相。
幻化根塵。
轉為覺明。
此圓覺性。
性亦本空。
無明垢盡。
即無對垢。
垢既盡已。
六度行圓。
強名菩薩。
平等性中亦無生佛之名。
故雲及說名者。
是諸法空相。
不生不滅。
不垢不淨。
亦無老死。
無老死盡。
無苦集滅道。
無四谛也。
無智無得。
方可名菩提薩埵。
善男子。
此菩薩及末世衆生。
證得諸幻。
滅影像故。
爾時便得無方清淨。
諸幻影像皆滅。
即得無方清淨。
無方者。
不拘方所也。
無邊虛空覺所顯發。
既得無方清淨。
則無邊際之虛空。
因覺而顯矣。
西蜀複庵晖禅師曰。
經文顯所引行人進入華嚴法界不思議境界。
承前二空境界所作功用。
由此功用之故。
所以得證入。
起于後文。
意謂如世尊告普眼雲。
入二空觀菩薩。
并末世衆生。
因何得證入法界觀。
見十方清淨。
良由所修二空觀行成就。
悟得自心。
是幻化不實。
卻又滅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依佗影像之法。
若執身心。
即有東西南北方所。
今既不執身心之時。
便見盡十方世界。
無量無邊虛空。
并是廣大靈明圓覺之性。
無不開發也。
顯謂空消覺現。
發謂妄盡心開。
所謂盡大地是沙門一隻眼。
若未悟時。
見彼虛空。
便作虛空會了。
若悟之後。
即彼虛空便是本覺。
更不見有虛空之相。
此謂之渾虛空為體性。
乘願行以彌綸。
故楞嚴雲。
若有一人發真歸源。
十方虛空。
悉皆銷殒。
豈非此雲無邊虛空覺所顯發乎。
四明聰講師曰。
此明當機之衆。
末世衆生。
遠及如來滅後後五百歲中。
如是修圓覺者。
觀行功成。
衆生在迷。
如古鏡未磨。
覺性不顯。
今用圓觀照于覺相。
境觀雙運。
如垢去鏡明。
百界三千一時顯現。
又須知心鑒本明。
性德三千本具。
但圓覺未顯。
蓋三惑塵垢所覆。
今既去塵。
影像俱滅。
如幻三昧現前。
全由性具。
到此一切諸法。
法法清淨。
有何方所。
故曰無方清淨。
佛頂雲。
十方虛空生我心内。
故曰無邊虛空。
境智雙融。
故雲覺所顯發。
覺者觀也。
所者境也。
顯發即感應道交。
指要雲。
凡地三千無隔。
随一念以俱圓佛地。
三千既融。
随一應而盡具。
況生感心中之佛。
佛應心中之生。
感應之體尚同。
權實之益何别。
故雲但化菩薩不為二乘。
其有聞法者。
無一不成佛。
以上觀成理顯。
向下經文。
複将所顯三千妙法。
一一曆于色心依正。
衆生諸佛。
百千三昧無量行門。
一一無非圓覺妙心。
如是則一切衆生。
皆毗盧體。
一切國土悉常寂光。
心佛衆生。
三無差别。
覺圓明故。
顯心清淨。
所證之覺既已圓明。
方顯自心本來清淨。
心清淨故見塵清淨。
見清淨故眼根清淨。
根清淨故眼識清淨。
欲有所見皆是塵念。
故曰見塵。
眼為見之本源。
故曰眼根。
眼能分别諸色。
故曰眼識。
識清淨故聞塵清淨。
聞清淨故耳根清淨。
根清淨故耳識清淨。
欲有所聞。
皆是塵念。
故曰聞塵。
耳為聞之本源。
故曰耳根。
耳能分别諸聲。
故曰耳識。
識清淨故覺塵清淨。
如是乃至鼻舌身意。
亦複如是。
心有所覺。
亦是塵念。
故曰覺塵。
鼻舌身意。
各有塵根識。
皆因自心清淨之故。
悉得清淨。
善男子。
根清淨故色塵清淨。
色清淨故聲塵清淨。
香味觸法亦複如是。
六根既已清淨。
則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幻塵亦皆清淨。
西蜀複庵晖禅師曰。
明六根六塵六識清淨。
即色相空淨中。
一内身根識也。
至六根清淨下。
二外境六塵也。
根有生識之義。
塵有坌污之義。
識有了别之義。
且六塵中。
色之一字有三義。
一有見有對。
二無見有對。
三無見無對。
且有見有對者。
即眼所見之色也。
無見有對者。
即聲香味觸法。
雖然不可見。
然有對也。
無見無對者。
唯法處所攝色也。
然眼所見粗色中又有三。
一顯色。
即青黃赤白。
光影明暗等。
二形色。
即大小方圓。
粗細長短。
高下正不正等。
三表色。
即行住坐卧。
屈伸俯仰。
取舍分别。
好惡等聲。
有執受義不執受義。
執受不執受義。
香有好惡和合等。
味有變易生熟可意等。
觸有四大冷暖澀滑飽饑等。
法有意所知境。
除五塵外。
餘皆是法也。
四明聦講師曰。
覺圓明故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者。
始覺之智謂之覺圓明。
此之覺智與本覺合。
合起本覺妙明。
謂之圓覺。
圓覺即佛也。
既已成佛。
毗盧遮那遍一切處。
将此毗盧。
曆一切法。
即攝一切諸法。
歸己識心。
反觀諸法唯心所造。
今之曆法。
要顯心具。
具無别具。
盡是緣生。
生無别生。
盡是心具。
心生心具。
法法清淨。
故雲顯心清淨。
華嚴雲。
三界無别法。
唯是一心作。
心清淨見塵清淨。
諸經多雲心見者。
隻謂心與眼在先明之。
楞嚴七處徴心。
八還辨見。
此經亦雲虛妄浮心多諸巧見。
見塵屬色。
色即法界。
塵清淨故。
則眼根清淨。
浮塵根即眼是也。
行法雲。
眼漸漸見障外事。
豈非淨乎。
根既淨。
識又安得不淨。
故雲識清淨。
此識乃七識。
亦雲傳送識。
如世傳言送語也。
此則心見一雙。
故先明也。
聞塵即耳根。
根塵識三事清淨。
覺塵即身根。
亦塵識三事清淨。
鼻舌身意亦皆清淨。
故雲亦複如是。
經中先言心。
後言意。
心意一也。
覺觸即身也。
此二并出佛慈鄭重。
如上曆六根竟。
善男子根清淨故至亦複如是者。
此六塵亦雲六入。
屬識所遊涉故。
亦名六塵。
塵以染污為義。
以能染污情識故。
通名為塵也。
在眼曰色。
在耳曰聲。
在鼻曰香。
在舌曰味。
在身曰觸。
在心曰法。
法即心緣想一切諸法也。
此六塵境。
大能引人。
入于惡道。
大修行人道俗。
須用防謹如家賊。
貪欲熾盛者。
且當恣其所向。
如輪釣魚。
魚強絲弱。
不可強牽。
但釣餌入口。
其近遠亦不久而獲。
于塵修觀亦複如是。
如佛在世。
在家之人。
皆得道果。
鴦崛摩羅彌殺彌慈。
末利夫人唯酒為戒。
和須蜜多淫而梵行。
提婆達多邪見即正。
當知惡不妨道。
須用之有方。
祖師雲。
呵五欲者。
為障道故。
今經一一曆此六塵境。
皆是圓覺。
淫坊
随類各應。
圓覺淨性。
化現身心。
随衆生類。
各各應現。
如觀音之三十二應是也。
彼愚癡者。
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
亦複如是。
愚人見佛現諸身心。
乃謂淨圓覺中實有如是色相。
而自己色相亦複如是。
可謂真愚癡也。
西蜀複庵晖禅師曰。
前摩尼珠是就喻說。
此方就法上說。
合前喻文。
謂一切衆生。
若将此圓覺淨性。
頓在餓鬼道之時。
而此圓覺性中便現餓鬼形狀。
直得眼光似電。
咽孔如針。
不聞漿水之名。
不見飲食之面。
肢節一時火起。
動轉五百車聲。
若将圓覺性。
頓在人道之時。
而此圓覺性中。
便現人之相貌。
個個眉橫鼻直。
頭圓像天。
腳方似地。
其間若至尊至貴者。
食前方丈。
侍妾數百。
堂上一呼。
堂下百喏。
若至貧至賤者。
或居陋巷。
或處道塗。
衣不蓋形。
食不充口。
若将此圓覺性。
頓在畜生道者。
而此圓覺性中。
便現畜生形狀。
或背翼。
或戴角。
或分牙。
或布爪。
或仰飛。
或伏走。
若将此圓覺性。
頓在天道者。
而此圓覺性中。
便現天仙之相。
或身長五百丈。
或壽八千年。
以龍起龍眠而為春秋。
以蓮開蓮合而為晝夜。
天男天女。
天香天樂。
常相圍繞。
顧東忘西。
視南忘北。
快樂無窮。
若将此圓覺性。
頓在地獄道之時。
而此圓覺性中。
便現地獄之相。
便乃刀林聳目。
劍戟參天。
沸镬騰波。
紅爐起焰。
鐵城晝掩。
銅柱夜燃。
煮魄烹魂。
舂頭搗腳。
受無量苦楚。
然此圓覺之性。
如是随類各各應現五道之中。
而此圓覺本體之上。
本無天人地獄餓鬼畜生之相。
但是不曾明悟心地愚癡之人。
忘執為有此種種差别之相。
亦如愚人執珠中有五色。
故雲亦複如是。
古雲。
珠中無五方之色。
因光所映。
性中無五趣之身。
随業而現。
迷珠者執珠中實色。
昧性者執性内虛身。
法喻皎然。
真儀可驗。
然此五道非唯一向就外取之。
若一身之上。
亦具十法界。
何以知之。
六祖雲。
汝若思惡法。
此心即化為地獄。
思善法即化為天堂。
毒害化畜生。
貪嗔化為餓鬼修羅。
慈悲喜舍即化為諸佛菩薩。
是知萬行由心。
一心在我。
内虛外終不實。
外細内終不粗。
善因終值善緣。
惡行難逃惡境。
取禍招仇。
固非天之所出。
亦非地之所生。
觀斯之說。
修行之人。
若于十二時中。
安頓自己分上摩尼寶珠。
宜着好處。
勿使異日有噬臍之悔也。
四明聰講師曰。
此結法空觀。
圓覺随緣作一切法。
在身則全覺性。
為四大地水火風覺性。
在心則眼結為色。
耳結為聲。
鼻結為香。
舌結為味。
身結為觸。
得非随類各應也。
迷者為愚。
謂淨圓覺性。
實有身心之相。
認之為我。
生四見心。
執之為我。
妄見生滅。
故雲亦複如是也。
由此不能遠于幻化。
衆生由此迷執之故。
不能遠離諸幻。
是故我說身心幻垢。
因彼迷執身心故。
佛說雲幻垢。
對離幻垢。
說名菩薩。
對離幻垢者。
以覺除幻。
如對病與藥之謂也。
今對幻之覺。
能離幻垢。
佛說是人。
名為菩薩。
垢盡。
身心幻垢。
悉皆永滅。
對除。
對幻之覺。
亦複無有。
即無對垢。
無對幻者。
亦無幻垢。
及說名者。
說名菩薩。
亦是幻名。
今對垢兩空。
豈有此菩薩相也。
西蜀複庵晖禅師曰。
此拂迹入玄。
幻化指身心。
此一段。
有人有法。
有能有所。
人是三能。
法是三所。
人是三能者。
一衆生是能執也。
垢是所執也。
二菩薩是能離也。
垢是所離也。
三佛是能說也。
執垢離垢人法等。
皆是所說也。
意謂。
因衆生妄執淨圓覺性中。
實有如是四大六塵緣影。
不能遠離虛幻不實境界。
以此之故。
于是世尊不得已。
遂有王宮降誕。
雪嶺修行。
金剛座下悟道。
菩提樹下降魔。
出世四十九年。
說法三百餘會。
其說法者。
隻說一切衆生。
不知此身此心皆是幻化垢污。
對執幻垢。
說法者。
使令如說修行斷障離垢。
且衆生未離垢之時。
即是凡夫。
若離垢之後便是菩薩。
雖然離得凡夫了。
而菩薩猶存。
凡夫如病。
菩薩如藥。
病雖除去。
藥尚猶存。
要須凡夫之垢盡後。
而對凡夫底菩薩亦須除去。
如病去藥亦除。
凡聖俱盡。
便無對與垢。
非唯無凡夫與菩薩。
并對機說離垢世尊之相亦無。
此是拂迹歸真。
圭峰雲。
法身說法義在茲矣。
若據大鈔中。
經文到此有二種方便。
一者近方便。
二者遠方便。
謂前二空觀。
及摩尼珠。
乃是後三重法界觀之遠方便。
此拂迹入玄經文。
乃是法界觀近方便。
頓教門中。
用此二方便。
誘引行人。
直造入華嚴不思議門法界觀。
所以雲。
此經正屬頓教。
分屬圓教。
且頓機若證二空觀了。
便自然任運。
直造華嚴境界。
便是圓機。
若約喻釋者。
頓教喻如門。
若開得門。
自然任運到得入也。
又今經頓教。
正以二空觀為正途。
所以有法界觀者。
即仿修也。
欲令行人仿效華嚴圓機修行。
何以知之。
後說周遍含容觀了。
經雲當知菩薩。
不與法縛。
不求法脫。
不厭生死。
不愛涅槃。
不敬持戒。
不憎毀禁。
不重久習。
不輕初學。
何以故下。
若是修法界觀者。
合當雲事事無礙故。
今既不雲事事無礙。
而乃告雲一切覺故者。
此是歸頓教宗旨。
凡學佛書者。
當曉其宗旨。
并其途轍也。
且法界二字。
論其體也。
無增無減。
語其用也。
遍在森羅。
一得永常。
盡未來際。
諸佛以此為師。
衆生以此為體。
萬像以此為源。
不可以形求。
不可以?識。
但是一心耳。
問既是一心。
何故又名法界。
答為一心之上有二義故。
一者軌持義。
故稱法。
二者性分義。
故稱界。
性是理法界。
分是事法界。
蓋性無分限。
事有千差。
然法之一字。
有随緣義。
若在理。
為理法界。
若在事。
為事法界。
若在理事。
為理事無礙法界。
若在事事。
為事事無礙法界。
此之法界。
當以法義分之。
且一真法界屬法。
圭峰雲。
未明理事。
不說有空。
直指本覺靈源。
故曰一真法界。
然後就此一真法界中。
分出理法界。
事法界。
理事無礙法界。
事事無礙法界。
此四重法界皆屬義。
昔者。
唐初有帝心和尚。
乃文殊應身。
用自己無盡之智。
見華嚴大經所說義理。
莫不一一是此四重法界。
于是束其所诠之義。
為三重觀門。
一曰真空絕相觀。
二曰理事無礙觀。
三曰周遍含容觀。
第一真空觀中。
有四句十門。
唯要揀去凡夫外道執斷空實色之情。
顯出一真法界之理。
雖然顯出一真法界中本來一真之理。
但得其體。
尚未明山河大地與自己是異是一。
遂用第二理事無礙觀。
發起妙用。
頓見理即事事即理。
如千波即水。
萬器同金。
此觀中。
于理上說有随緣不變義。
而于事上說有成事體空義。
猶未造諸佛廣大不思議境界。
又要第三周遍含容觀中。
明一法遍在一切法中。
一切法全攝在一法内。
于一切事上一切境上。
說事事無礙。
如善财童子。
至毗盧遮那莊嚴大樓閣前。
白彌勒言。
唯願大聖。
開樓閣門。
令我得入。
于是彌勒彈指。
其門即開。
命善财入。
入已還閉。
遂見樓閣廣博無盡。
同于虛空。
又見其中有無量百千諸妙樓閣中皆有彌勒。
一一彌勒前。
皆有善财。
一一善财。
悉皆合掌。
見一善财之身。
入一切善财之身。
一切善财攝入一善财内。
一樓閣為主。
一切樓閣為伴。
諸法重重無盡。
所以清涼雲。
諸佛與衆生交徹。
淨土與穢土融通。
法法皆彼此該收。
塵塵悉包容世界。
相即相入。
無礙圓融。
具十玄門。
重重無盡。
問二空觀破執。
與法界觀中第一真空絕相觀揀情。
是同是别耶。
若謂同。
世尊何故于二空觀後。
又說真空絕相觀。
若謂别。
豈有修二空觀證入了。
又卻修真空觀。
方始揀去斷空實色之情執。
決無此理。
答。
二空觀中破執。
即是真空觀揀情。
彼中揀情。
此中破執。
破執彼此各有所宗。
言不并出。
文不頓書。
理不頓顯也。
但初于二空觀後顯理文雲。
幻滅滅故非幻不滅一句。
說未盡者。
卻于此處。
廣說六根六塵六識。
外内四大。
世出世間諸法。
及自他依報正報。
七段經文。
皆談清淨。
廣顯出法界中真空絕相之理。
又前二空破執。
及摩尼珠。
是遠方便。
并拂迹入玄。
是近方便。
此二方便不可不分。
色相空淨一科。
即當彼真空觀中第三空色無礙觀一句也。
此是解終趣行。
其次空色同如一科。
即當彼真空觀中第四泯絕無寄觀中一句也。
此正成行體。
即當彼法界中真空觀中會色歸空。
及明空即色二句也。
此是揀情顯解也。
四明聰講師曰。
此節經意。
即是總結上生法二空。
若境若觀。
衆生初中陰來受胎時。
隻為迷于無明。
始無明緣行。
終至老死十二緣中。
初認無明錯用之始。
四大五蘊為生空。
六塵緣影為法空。
生法二空。
是衆生妄執之境。
今用奢摩佗圓覺寂照。
名二空觀。
空此四大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并無根元。
悟空華相。
幻化根塵。
轉為覺明。
此圓覺性。
性亦本空。
無明垢盡。
即無對垢。
垢既盡已。
六度行圓。
強名菩薩。
平等性中亦無生佛之名。
故雲及說名者。
是諸法空相。
不生不滅。
不垢不淨。
亦無老死。
無老死盡。
無苦集滅道。
無四谛也。
無智無得。
方可名菩提薩埵。
善男子。
此菩薩及末世衆生。
證得諸幻。
滅影像故。
爾時便得無方清淨。
諸幻影像皆滅。
即得無方清淨。
無方者。
不拘方所也。
無邊虛空覺所顯發。
既得無方清淨。
則無邊際之虛空。
因覺而顯矣。
西蜀複庵晖禅師曰。
經文顯所引行人進入華嚴法界不思議境界。
承前二空境界所作功用。
由此功用之故。
所以得證入。
起于後文。
意謂如世尊告普眼雲。
入二空觀菩薩。
并末世衆生。
因何得證入法界觀。
見十方清淨。
良由所修二空觀行成就。
悟得自心。
是幻化不實。
卻又滅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依佗影像之法。
若執身心。
即有東西南北方所。
今既不執身心之時。
便見盡十方世界。
無量無邊虛空。
并是廣大靈明圓覺之性。
無不開發也。
顯謂空消覺現。
發謂妄盡心開。
所謂盡大地是沙門一隻眼。
若未悟時。
見彼虛空。
便作虛空會了。
若悟之後。
即彼虛空便是本覺。
更不見有虛空之相。
此謂之渾虛空為體性。
乘願行以彌綸。
故楞嚴雲。
若有一人發真歸源。
十方虛空。
悉皆銷殒。
豈非此雲無邊虛空覺所顯發乎。
四明聰講師曰。
此明當機之衆。
末世衆生。
遠及如來滅後後五百歲中。
如是修圓覺者。
觀行功成。
衆生在迷。
如古鏡未磨。
覺性不顯。
今用圓觀照于覺相。
境觀雙運。
如垢去鏡明。
百界三千一時顯現。
又須知心鑒本明。
性德三千本具。
但圓覺未顯。
蓋三惑塵垢所覆。
今既去塵。
影像俱滅。
如幻三昧現前。
全由性具。
到此一切諸法。
法法清淨。
有何方所。
故曰無方清淨。
佛頂雲。
十方虛空生我心内。
故曰無邊虛空。
境智雙融。
故雲覺所顯發。
覺者觀也。
所者境也。
顯發即感應道交。
指要雲。
凡地三千無隔。
随一念以俱圓佛地。
三千既融。
随一應而盡具。
況生感心中之佛。
佛應心中之生。
感應之體尚同。
權實之益何别。
故雲但化菩薩不為二乘。
其有聞法者。
無一不成佛。
以上觀成理顯。
向下經文。
複将所顯三千妙法。
一一曆于色心依正。
衆生諸佛。
百千三昧無量行門。
一一無非圓覺妙心。
如是則一切衆生。
皆毗盧體。
一切國土悉常寂光。
心佛衆生。
三無差别。
覺圓明故。
顯心清淨。
所證之覺既已圓明。
方顯自心本來清淨。
心清淨故見塵清淨。
見清淨故眼根清淨。
根清淨故眼識清淨。
欲有所見皆是塵念。
故曰見塵。
眼為見之本源。
故曰眼根。
眼能分别諸色。
故曰眼識。
識清淨故聞塵清淨。
聞清淨故耳根清淨。
根清淨故耳識清淨。
欲有所聞。
皆是塵念。
故曰聞塵。
耳為聞之本源。
故曰耳根。
耳能分别諸聲。
故曰耳識。
識清淨故覺塵清淨。
如是乃至鼻舌身意。
亦複如是。
心有所覺。
亦是塵念。
故曰覺塵。
鼻舌身意。
各有塵根識。
皆因自心清淨之故。
悉得清淨。
善男子。
根清淨故色塵清淨。
色清淨故聲塵清淨。
香味觸法亦複如是。
六根既已清淨。
則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幻塵亦皆清淨。
西蜀複庵晖禅師曰。
明六根六塵六識清淨。
即色相空淨中。
一内身根識也。
至六根清淨下。
二外境六塵也。
根有生識之義。
塵有坌污之義。
識有了别之義。
且六塵中。
色之一字有三義。
一有見有對。
二無見有對。
三無見無對。
且有見有對者。
即眼所見之色也。
無見有對者。
即聲香味觸法。
雖然不可見。
然有對也。
無見無對者。
唯法處所攝色也。
然眼所見粗色中又有三。
一顯色。
即青黃赤白。
光影明暗等。
二形色。
即大小方圓。
粗細長短。
高下正不正等。
三表色。
即行住坐卧。
屈伸俯仰。
取舍分别。
好惡等聲。
有執受義不執受義。
執受不執受義。
香有好惡和合等。
味有變易生熟可意等。
觸有四大冷暖澀滑飽饑等。
法有意所知境。
除五塵外。
餘皆是法也。
四明聦講師曰。
覺圓明故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者。
始覺之智謂之覺圓明。
此之覺智與本覺合。
合起本覺妙明。
謂之圓覺。
圓覺即佛也。
既已成佛。
毗盧遮那遍一切處。
将此毗盧。
曆一切法。
即攝一切諸法。
歸己識心。
反觀諸法唯心所造。
今之曆法。
要顯心具。
具無别具。
盡是緣生。
生無别生。
盡是心具。
心生心具。
法法清淨。
故雲顯心清淨。
華嚴雲。
三界無别法。
唯是一心作。
心清淨見塵清淨。
諸經多雲心見者。
隻謂心與眼在先明之。
楞嚴七處徴心。
八還辨見。
此經亦雲虛妄浮心多諸巧見。
見塵屬色。
色即法界。
塵清淨故。
則眼根清淨。
浮塵根即眼是也。
行法雲。
眼漸漸見障外事。
豈非淨乎。
根既淨。
識又安得不淨。
故雲識清淨。
此識乃七識。
亦雲傳送識。
如世傳言送語也。
此則心見一雙。
故先明也。
聞塵即耳根。
根塵識三事清淨。
覺塵即身根。
亦塵識三事清淨。
鼻舌身意亦皆清淨。
故雲亦複如是。
經中先言心。
後言意。
心意一也。
覺觸即身也。
此二并出佛慈鄭重。
如上曆六根竟。
善男子根清淨故至亦複如是者。
此六塵亦雲六入。
屬識所遊涉故。
亦名六塵。
塵以染污為義。
以能染污情識故。
通名為塵也。
在眼曰色。
在耳曰聲。
在鼻曰香。
在舌曰味。
在身曰觸。
在心曰法。
法即心緣想一切諸法也。
此六塵境。
大能引人。
入于惡道。
大修行人道俗。
須用防謹如家賊。
貪欲熾盛者。
且當恣其所向。
如輪釣魚。
魚強絲弱。
不可強牽。
但釣餌入口。
其近遠亦不久而獲。
于塵修觀亦複如是。
如佛在世。
在家之人。
皆得道果。
鴦崛摩羅彌殺彌慈。
末利夫人唯酒為戒。
和須蜜多淫而梵行。
提婆達多邪見即正。
當知惡不妨道。
須用之有方。
祖師雲。
呵五欲者。
為障道故。
今經一一曆此六塵境。
皆是圓覺。
淫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