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複古記(一名扶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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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法真大師。
引至相會三歸一。
故知同也。
又引今以理求通之。
與同無别趣也。
曰。
今從至相等正義既出。
遂今華嚴大宗。
同别二教。
猶天之日月。
易之乾坤紀綱振舉。
主伴齊彰。
學者司南。
得門而入。
使未淵源之遊說。
孰不負荊歸已。
築底之玄談。
理應截舌。
病根連拔。
教眼永安。
立二種同。
深不可也。
記曰。
合一同三為大乘。
開出愚法為小乘。
回心屬大。
以此趣佛果故。
評曰。
回心屬大。
皆趣佛果者。
大般若曰。
若不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
聞此法已。
速能證得自無漏地等。
深密又曰。
普為發趣一切乘者。
趣佛果乎。
雖華嚴論分上下乘别。
非此中意。
記曰。
上開者。
是於一大善巧法中。
開作三宗也。
評曰。
此引探玄。
證一乘為别。
前謂方便配一乘。
屬同法真得。
爾自語相違邪。
前雲但演義為文。
非玉峰辨第三昧者。
為此等也。
記曰。
當知分相中雖但揀三乘。
祖意正有三宗不同。
評曰。
前文正在三宗不同者。
且分相門别旨邪。
三宗邪。
合愚法同回心邪。
開愚法異回心邪。
下重示三宗。
成顯法本末邪。
成分相門邪。
記曰。
法華會三歸一。
正破小乘。
故曰非也。
評曰。
法華會三歸一者。
漸之終極邪。
圓之同教邪。
文雲。
正破小乘。
合愚法同回心破邪。
開愚法異回心破邪。
此中法華非小乘。
與前正破小乘。
其意同邪異邪。
記曰。
問終教亦有二乘邪。
答界内二乘。
前教則無。
唯此有也。
昔人雲。
此乃說前小乘。
非終教有。
此說太疎。
評曰。
此之問答。
申斷惑前義耶。
若申前義。
何謂昔人此說太疎。
若申後義。
何謂界内二乘終教。
獨有如此。
诰之全無所守。
記曰。
又問此上諸論。
義當始教。
何以於此終教引邪。
答斷惑中有二義。
乃至當知經論義實多含。
此諸論等。
義通三教。
是故此中引成終教之義。
評曰。
問中雲。
何以於此終教引答。
又結雲。
是故此中引成終教之義。
此則三車。
唯屬實教。
不通初門。
乃令始教進非三乘。
退非愚法。
是何乘耶。
且大乘初門。
一宗文籍。
於此三宗。
竟無所歸耳。
又瑜伽聲聞決擇雜集論等。
并空有二宗經文。
并為實教大乘。
則始教之下。
宛若大虗也。
以記雲終教引故。
又雲。
當知經論義實多含。
成終教故。
若謂深必該淺。
并屬終教者。
且章文正辨三宗差别。
孰雲以後攝前邪。
又既雲引成終教之義。
記家乃謂。
章文唯約斷惑中初義也。
若爾。
則三宗義亦不成。
以始教許出。
無界内二乘故。
又若三車唯終頓者。
何以焚薪雲。
若後義雖始教。
而愚法二乘亦在所引中邪。
又複累及所引探玄權字徒施。
以雲經論義實多含。
歸終教故。
仍使分教中一三乘教義不極成。
以引成此中三車唯終頓故。
遂使三宗乃成破法。
非緣起好法。
以缺大乘初門。
攝生方便故。
昔人三車唯屬初門。
今判三車齊歸終頓。
過猶不及也。
又若謂章文唯約初義者。
如何說得終頓教下有二乘耶。
以初義無二聲聞故。
又複細視文意。
雖約初義。
而不能承用初義。
何者。
且始教許出。
終教不許者。
其終教不許。
如彌勒所問經論法華經等。
其始教許出。
如瑜伽聲聞決擇雜集等論。
今記家盡将空有二宗經論義實多含。
一發判為終教。
是誰許出邪。
問曰。
大乘始教。
為将愚法二乘教。
即羊鹿邪。
非羊鹿邪。
若非羊鹿者。
何以許彼出界可歸邪。
若即羊鹿者。
何以文中三車外又有界内二乘邪。
又問曰。
大品雲。
欲得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等。
斷惑中。
初義邪。
後義邪。
羅漢實義在大乘中。
初義邪。
後義邪。
普超三昧經雲。
唯大乘中。
得有三藏。
初義邪。
後義邪。
瑜伽聲聞決擇雜集等論。
與婆沙俱舍等不同。
初義邪。
後義邪。
章文雲。
大乘必具三。
初義邪。
後義邪。
然當知章旨雙備二義。
其初義如文可見。
其後義良由影在實證。
在大已下。
故不言也。
三寶章雲。
謂彼愚法二乘無漏。
亦非可歸。
以非究竟安隐處故。
如彼化城。
終頓舍故。
乃至如經中歸聲聞僧犯菩薩戒等。
此約三乘終教說。
解曰。
即此初義終教不許出也。
且彼雲。
亦非可歸。
即此約大乘終教已去。
并不名究竟出三界也。
今此不能如實修四無量。
即彼雲。
歸聲聞僧犯菩薩戒者。
是也。
彼又曰。
如前愚法。
亦是可歸。
以諸趣寂皆究竟故。
諸不定性必回心故。
此約始教說。
解曰。
即此初義。
始教許出也。
故下章雲。
以下同上。
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障也。
彼又曰。
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故。
又亦自有三乘法故。
故說通二。
非攝愚法。
此通始終漸教說也。
解曰。
即此第二義。
愚法則始。
亦不許通大。
則終亦許出也。
彼雲。
亦自有三乘法。
即此文是故大乘必具三也。
此雲羅漢實義在大乘中。
即彼雲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者。
是也。
以彼證此。
然法真大師。
引至相會三歸一。
故知同也。
又引今以理求通之。
與同無别趣也。
曰。
今從至相等正義既出。
遂今華嚴大宗。
同别二教。
猶天之日月。
易之乾坤紀綱振舉。
主伴齊彰。
學者司南。
得門而入。
使未淵源之遊說。
孰不負荊歸已。
築底之玄談。
理應截舌。
病根連拔。
教眼永安。
立二種同。
深不可也。
記曰。
合一同三為大乘。
開出愚法為小乘。
回心屬大。
以此趣佛果故。
評曰。
回心屬大。
皆趣佛果者。
大般若曰。
若不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
聞此法已。
速能證得自無漏地等。
深密又曰。
普為發趣一切乘者。
趣佛果乎。
雖華嚴論分上下乘别。
非此中意。
記曰。
上開者。
是於一大善巧法中。
開作三宗也。
評曰。
此引探玄。
證一乘為别。
前謂方便配一乘。
屬同法真得。
爾自語相違邪。
前雲但演義為文。
非玉峰辨第三昧者。
為此等也。
記曰。
當知分相中雖但揀三乘。
祖意正有三宗不同。
評曰。
前文正在三宗不同者。
且分相門别旨邪。
三宗邪。
合愚法同回心邪。
開愚法異回心邪。
下重示三宗。
成顯法本末邪。
成分相門邪。
記曰。
法華會三歸一。
正破小乘。
故曰非也。
評曰。
法華會三歸一者。
漸之終極邪。
圓之同教邪。
文雲。
正破小乘。
合愚法同回心破邪。
開愚法異回心破邪。
此中法華非小乘。
與前正破小乘。
其意同邪異邪。
記曰。
問終教亦有二乘邪。
答界内二乘。
前教則無。
唯此有也。
昔人雲。
此乃說前小乘。
非終教有。
此說太疎。
評曰。
此之問答。
申斷惑前義耶。
若申前義。
何謂昔人此說太疎。
若申後義。
何謂界内二乘終教。
獨有如此。
诰之全無所守。
記曰。
又問此上諸論。
義當始教。
何以於此終教引邪。
答斷惑中有二義。
乃至當知經論義實多含。
此諸論等。
義通三教。
是故此中引成終教之義。
評曰。
問中雲。
何以於此終教引答。
又結雲。
是故此中引成終教之義。
此則三車。
唯屬實教。
不通初門。
乃令始教進非三乘。
退非愚法。
是何乘耶。
且大乘初門。
一宗文籍。
於此三宗。
竟無所歸耳。
又瑜伽聲聞決擇雜集論等。
并空有二宗經文。
并為實教大乘。
則始教之下。
宛若大虗也。
以記雲終教引故。
又雲。
當知經論義實多含。
成終教故。
若謂深必該淺。
并屬終教者。
且章文正辨三宗差别。
孰雲以後攝前邪。
又既雲引成終教之義。
記家乃謂。
章文唯約斷惑中初義也。
若爾。
則三宗義亦不成。
以始教許出。
無界内二乘故。
又若三車唯終頓者。
何以焚薪雲。
若後義雖始教。
而愚法二乘亦在所引中邪。
又複累及所引探玄權字徒施。
以雲經論義實多含。
歸終教故。
仍使分教中一三乘教義不極成。
以引成此中三車唯終頓故。
遂使三宗乃成破法。
非緣起好法。
以缺大乘初門。
攝生方便故。
昔人三車唯屬初門。
今判三車齊歸終頓。
過猶不及也。
又若謂章文唯約初義者。
如何說得終頓教下有二乘耶。
以初義無二聲聞故。
又複細視文意。
雖約初義。
而不能承用初義。
何者。
且始教許出。
終教不許者。
其終教不許。
如彌勒所問經論法華經等。
其始教許出。
如瑜伽聲聞決擇雜集等論。
今記家盡将空有二宗經論義實多含。
一發判為終教。
是誰許出邪。
問曰。
大乘始教。
為将愚法二乘教。
即羊鹿邪。
非羊鹿邪。
若非羊鹿者。
何以許彼出界可歸邪。
若即羊鹿者。
何以文中三車外又有界内二乘邪。
又問曰。
大品雲。
欲得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等。
斷惑中。
初義邪。
後義邪。
羅漢實義在大乘中。
初義邪。
後義邪。
普超三昧經雲。
唯大乘中。
得有三藏。
初義邪。
後義邪。
瑜伽聲聞決擇雜集等論。
與婆沙俱舍等不同。
初義邪。
後義邪。
章文雲。
大乘必具三。
初義邪。
後義邪。
然當知章旨雙備二義。
其初義如文可見。
其後義良由影在實證。
在大已下。
故不言也。
三寶章雲。
謂彼愚法二乘無漏。
亦非可歸。
以非究竟安隐處故。
如彼化城。
終頓舍故。
乃至如經中歸聲聞僧犯菩薩戒等。
此約三乘終教說。
解曰。
即此初義終教不許出也。
且彼雲。
亦非可歸。
即此約大乘終教已去。
并不名究竟出三界也。
今此不能如實修四無量。
即彼雲。
歸聲聞僧犯菩薩戒者。
是也。
彼又曰。
如前愚法。
亦是可歸。
以諸趣寂皆究竟故。
諸不定性必回心故。
此約始教說。
解曰。
即此初義。
始教許出也。
故下章雲。
以下同上。
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障也。
彼又曰。
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故。
又亦自有三乘法故。
故說通二。
非攝愚法。
此通始終漸教說也。
解曰。
即此第二義。
愚法則始。
亦不許通大。
則終亦許出也。
彼雲。
亦自有三乘法。
即此文是故大乘必具三也。
此雲羅漢實義在大乘中。
即彼雲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者。
是也。
以彼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