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二門指要鈔詳解卷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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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荊溪尊者釋簽
宋四明尊者鈔
宋武林沙門可度詳解
明天台後學正谧分會
△二、内外不二門三:初标。
二、内外不二門者(智行)。
【鈔】正約三法,立内、外境也。
衆生、諸佛及以依報,名為外境;自己心法,名為内境。
故觀音玄義立所觀境有二,所謂自、他。
他者,謂衆生、佛;自者,即心而具。
乃引華嚴心如工畫師等為證。
有人立佛界為内,九界為外,乃引此經或說己事,或說他事證之。
而不知彼明果後垂迹,乃以佛界為己,九界為他。
今論初心,觀所依境,既未成佛,安用佛為己耶?據觀音玄,方為允惬。
問:前引大部,揀於佛法太高,衆生太廣,今何取之?答:辨其難易,故且揀之。
若論機入不同,故須雙列。
複為顯其妙義,必須内外互融,随觀一境,皆能徧攝,故名不二。
此之不二,悉得稱門。
泛論雖爾,一家觀法,多用内心妙義為門也。
【解】釋。
初标,分三:初、釋内外;二、複為下,釋不二;三、此之下,釋門。
初又三:初正釋;正約下,一句标起;衆生下,釋出。
生佛該十界,正報及依報兼自他。
依報亦屬於外,唯取自己一念心法為内。
引證。
如玄上雲:此境複為二,所謂自他等。
(如今引)記雲:一家明觀,不出二境。
四念處,心對色陰而分内外;此文,心對生佛而分自他。
十不二門,以心對彼依正色心而分内外,則依報生佛及己色陰皆名為外。
荊溪特會兩處之文,立外境也。
(文)觀音玄明菩薩所觀之境不出十界,故約三法而分自他;念處所觀身、受、心、法不出五陰,故以色心而分内外。
此門以心為内,依報生佛及自己色陰亦屬於外。
特會二文者,念處但以己色為外,不言生佛;觀音玄但言生佛為外,不及自色。
今文既雲依正色心,則生佛依正,及自己色,皆屬於外。
故知荊溪特會二文,立外境也。
内境則二文皆是内心,故不俟言。
二有人下,斥謬。
昱師注雲:九法界,即外境也。
佛法界,即内境也。
(文)三問下,料揀。
機入不同者,下界衆生,心粗散故,多着外色,宜觀内心。
上界衆生,味禅定故,多着内心,宜觀外色。
有此二機,故雙列二境。
複為等者,即以略顯廣之意。
此門從智行二妙而立。
倘内外不融,則不成妙。
内外融攝,妙義方彰。
釋門中,先釋今文。
泛論下,的示今意義。
書雲:但不二門,都為示於觀法大體。
以今家觀法,正在内心,傍托外境。
以舍傍取正,所以特取内心為總。
(文)一家觀法,揀難從易,多明觀心也。
内外二境義書雲:隻一非内非外之三千,随乎觀慧趣内趣外之不同。
一家境觀,近而複要。
雖多就内心,蓋機緣不同,自有宜於外境修觀者,故須雙列。
故不二門雲:凡所觀境,不出内外(雲雲)。
四念處四雲:衆生有兩種,一者多着外色,少着内識。
二者少着外色,多着内識。
如上界多着内識,下界着外色多,内識少。
(文)别行玄上雲:此境複為二,所謂自他等。
(如前)記上雲:一家明觀,至立外境。
(如前引)荊溪特會兩處之文,立外境。
(如上略示)若論二境被機者,義書三雲:修内觀時,先用圓解,攬於萬法唯心,然後觀心。
若宜修外觀,先攬萬法唯色,而觀於色。
(文)此得天台唯色唯心,荊溪一念具足,一塵不虧等諸圓文旨。
豈同孤山獨頭之色,不具三千等。
又義書雲:且内外境,略以四義論之,自有推過在心。
故先於内心修觀,伏斷五住。
則以伏斷淨心,曆彼色等諸法,任運自見。
一一法具三千三谛,則不論於外境修觀。
此如義例,必先内心。
内心若淨,以此淨心,徧曆諸法,任運泯合。
亦即止觀識陰觀成,遍曆界入依正,一一皆結三谛也。
自有内外兼修,如方等忏儀,正修内觀。
若對外境,乃用内心正觀之法,傍曆尊容道具,皆成三昧也。
自有正約内心,修觀不入,乃舍内境,專修外觀。
如破法遍文後,例餘陰界入,修圓破遍。
既例破徧,亦例十乘,但文在破徧中示爾。
此則外色若淨,将此淨色,曆一切法,及以内心,任運泯合也。
自有初心便宜修外觀,如先得色無色定。
若發心修圓頓止觀,此人已着内心重故,須以外觀破之。
於外色等,觀成理顯,還将淨色,曆一切法,及以内心,任運泯合也。
此如四念處,唯色唯識二種觀法,被二根機也。
(文)雖具四義,不出内外二境也。
孤山淨覺之說,不暇評破。
△二、凡所下,依門釋二:初、明内外境觀二:初、标示者。
凡所觀境,不出内外。
【解】凡所下科,标示者,初句标,次句示。
【鈔】大小乘中所明觀法,二境收盡,故雲不出,今非偏小也。
【解】釋标示。
雲大小等者,四教之機,能觀觀智,随教诠示,析體漸頓不同。
若所觀境,初無有異,故雲不出内外。
今明圓人所觀,揀非偏小。
△二、外謂下,釋相二:初、明外境觀相。
外謂托彼依正色心,即空假中。
即空假中妙故,色心體絕,唯一實性,無空假中。
色心宛然,豁同真淨,無複衆生七方便異,不見國土淨穢差品,而帝網依正,終自炳然。
【解】别明外境觀相的論。
修觀多在内心,今被二機内外雙列,随标語便。
先明外境。
初句正立外境。
即空、假、中去,是能觀。
三觀亡照,色心宛然。
下明觀成理顯。
托者,依也。
文從通總,但雲依正色心。
其實生佛色心,及以依報,與自己色陰,皆名為外也。
彼字正指外境。
色心體絕,是亡所觀;無空、假、中,是泯能觀。
境觀雙亡,三千理顯,故雲色心宛然等。
是則正報無非遮那法身,豈有七方便衆生之異?依報無非寂光,更無下三土淨穢之殊。
而色心相入,依正互融,如帝網珠,交相輝映,故雲炳然。
義書雲:依正若不互具互攝,豈可如帝網耶?(文) 【鈔】言托者,依也。
彼者,既以内心為自,乃指依報及生佛色心為彼。
此乃正立外境,即空、假、中去,即是妙觀及觀成相。
於依等四,随托一境,皆以圓融三觀觀之。
此觀既妙,故令陰入染體泯淨,即前依、正等,全為妙體一實圓理,故雲體絕及一實等。
所觀陰境既絕,能觀妙觀亦寂,則病去藥亡,能所雙絕,故雲無空、假、中。
於雙絕之處,融妙三千,一時顯現,豁然同皆真淨。
法法皆實故真,皆非染礙故淨,故雲宛然等。
如是,則一切衆生皆毗盧體,一切國土悉常寂光,有何定法名三、五、七、九及淨穢耶?故雲無複至差品也。
而彼彼三千,圓融互入,猶因陀羅網,終自炳然,即是外觀功成之相。
觀行已上,至於妙覺,節節無非如此顯發。
不爾,安雲發心畢竟二不别耶? 【解】釋分二。
初正釋。
言托至别耶,初句釋托字。
托有表托,如王舍耆山輔行雲曆事觀法,結雲托事見理。
今文不同,前二乃依托之托。
彼者下,釋彼依正色心。
此乃下,分節境觀。
於依下,釋初二句。
此觀下,釋即空假中妙,故色心體絕。
即前下,釋唯一實性。
所觀下,釋無空假中。
所觀陰絕,結前色心體絕。
能觀亦寂,正釋無空假中。
病去譬陰絕,藥亡譬觀寂。
能即觀藥,所即陰病。
於雙下,釋色心宛然。
豁然下,釋豁同真淨。
鈔文雙結,故雲宛然等。
如是下,釋無複至差品。
衆生國土是總,三五七九及淨穢等是别。
先以遮那寂光點示依正,次方雲有何定法等。
聲聞、緣覺、菩薩為三,加人天為五,兩教二乘、三教菩薩為七,或合二乘取人天為七。
九即九界同居等三土,傳作淨穢。
而彼下,釋帝網依正。
炳然因陀羅者,帝釋有千名,一名釋迦。
因陀羅殿前有衆寶珠網,一目一珠,一一珠内現帝釋宮殿莊嚴。
如是衆珠互相映入,衆珠鹹現一珠之内,一一珠内皆具衆珠。
帝釋依正,彼彼不雜,以譬三千,理顯圓融。
互入義書雲:況外觀中全無攝外法歸内心之言,而自雲帝網依正,豈外色不具三千,不具内心耶?(文)即是下,結外觀成相。
觀行下,示正斥謬。
下文引他解外觀成相。
文雲同者,似也,乃似其分。
真破雲:豈外觀功成,止齊相似?故今雲觀行已上,節節顯發,但分四位,明昧淺深耳。
因明正義,暗斥邪說。
【鈔】問:他雲舊本無兩假字,唯雲即空即中,空中妙故,而雲以空中亡彼依、正之假,此本何得妄加耶?答:雖欲依於舊本,其如義理殘缺,必是往時讀者不谙境觀,故妄有改削矣。
且文标所觀,境有内外,豈以依、正、色、心、陰、入之境而為假觀耶?徧尋荊溪之意,必不阙此一觀。
何者?如止觀破思假之中雲:因緣生法,即空即中。
輔行雲:且以法性空中對幻假說,其實幻假即不思議假。
既雲且以,知非盡理,須即妙假,故雲其實。
文中不雲即假,尚欲據義加之,豈自着述而特略之?況彼雲因緣生法,方有幻假之義,今直雲依、正等,且未成幻假,況妙假乎?又第一記中釋十二入各具千如中雲:境據假邊,空中尚無,其數安在?然必約假以立空中。
此雖将境為假,然與今文不同。
何者?彼約十二入各具千如為境,即已成不思議假,故非此例。
恐未解者以此為據,故粗引之,仍出其意。
又上若不立假觀,下何亡之,而雲無空、假、中耶?又若更雲空中兼上,依、正俱亡,故雲無空、假、中者,文已自雲色、心體絕,何繁重乎?若以色、心體絕,亡所觀陰境,無空、假、中,泯能觀妙觀,則無是過也。
又準内體,三千即空、假、中,三千已是妙境,猶尚更立三觀,今但雲依、正等,未結成妙境,那更略茲假觀耶? 【解】對舊料揀,除兩假字。
初有三重問答。
次然且下,斥舊釋義乖違。
三、引染淨門義例。
三、文征釋。
初雲舊本者,珠指雲:依正三千是假,以空中亡彼依正之假,故雲即空即中。
有别行本添即假二字,謬也。
此正用空中以亡彼假,豈又雲即假乎?(文)答中,先斥不谙境觀。
依等是境,即空假中是觀。
豈以所觀陰妄,便為能觀妙假?驗他不谙定境修觀之異也。
次遍尋文意,須存假觀。
初且通标雲遍尋等。
次引輔行妙記,當文示之。
初止觀破思假文,在第五卷(二十九紙)。
引大經六句,明無生門破法。
遍經釋雲:何生生不可說?生生故生,生生故不生,故不可說。
大師解:生生故不生者,因緣生法,即空即中。
輔行五下(五)釋雲:生生故不生等者,明不可說有漏之生,即是空中。
空中不可言思所得,故不可說。
但雲空中者,且以法性空中,對幻假說。
其實須雲幻假即是不思議假。
(文)今先引文。
次類今文,不略假觀。
次以因緣生法幻假之義,并今依正色心,尚未成幻假,甯是妙假?且幻假與賴緣緣生,建立妙假等諸名言,如何區别?須知賴緣緣生,義隻是一。
謂賴緣而生,随稱不同。
幻假之體,既是有漏之生,亦緣生也。
但境随觀轉,幻名雖殊,通是緣生。
無體幻别,名一理。
随緣幻圓,名以性奪修幻。
今是圓無生門,正當以性奪修,名随德用。
空彰蕩相,中彰絕待,假彰立法,名建立假。
若約體一互融,一假一切假,名妙假也。
第一記者,疏釋經萬二千人觀心釋中,以十二入各具千如,成萬二千法門記。
文有六句:初四句明三谛俱亡,第一義中無有一法,故雲境據假邊等。
下二句明三谛俱照,故雲約假以立空中。
此即空中還寄妙假而立,正同輔行三谛無形,俱不可見。
然即假法可寄事辨。
(文)雖雲将境為假,乃取千如妙假,正是能觀,以十二入是所觀故。
如雲具即是假。
又上等者,引當文泯能觀觀。
隻由先明俱照故有,次文俱亡。
上若不立,下何亡之?又若等者,縱他轉計。
他問:此既雲無空、假、中,上有假字何妨?答:此是示觀成唯一性體,能、所俱亡,故須雲無空、假、中。
(文)今牒他雲:兼上依、正俱亡,雲無空、假、中。
其如文中已有色、心體絕句,是泯所觀,豈非繁重?若以等者,示文正義。
又準下,複将内境具有三觀,顯今外觀須有假字。
三千妙境已是妙假,尚明三觀;依、正色、心但名陰、入,尚非妙境,安可略觀? 【鈔】問:前門心之色心,雲是三千妙體,今雲依、正色心,何非妙境?答:上雲心之色心,即剎那念,本具七科色心,此非妙境,更指何耶?今但雲依、正等,乃是直論外陰、入、界,故不例上。
【解】次重料揀,因答作并。
前釋依正色心,未結成妙境,故以前門心之色心三千妙境為難。
答意者,既指剎那本具,正是妙境,今直明外境陰入,不可比例。
【鈔】問:既将佛法、衆生法為外境,佛已離陰,何得皆是陰入耶?答:修觀行者,外境未亡已來,見有他佛。
故起信論雲:以依轉識故,說為境界。
則知過在於我,何關佛耶? 【解】因上答文,定彼依正色心,是外陰入界,故以佛已離陰,何名陰入為難。
果佛亦有非漏非無漏陰,今言離生死陰耳。
答中,推過歸己,在佛非陰。
蓋修觀行者,直至等覺,皆有内外色心之别,猶見他佛,則屬陰境。
唯至妙覺,更無彼此色相疊相見,唯一真如智獨存,方能離陰。
故義書雲:若修外觀,須觀妄色成真色。
若衆生諸佛為外境,則觀衆生陰入色心,成真淨色心。
諸佛雖離陰入,行人所觀,須将應身色心為境(文)。
故知才屬所觀,雖是佛境,亦屬陰攝。
引起信證文雲:以依轉識故,說為境界。
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文)。
【鈔】然且置所定之文,試論能定之義,還合一家教宗不?秪如他於谕迷顯正決中,指色心門為外境者,豈可内境離色心門耶?又解:外觀成相,豁同真淨。
文雲:同者,似也。
乃似其分真,即六根淨也。
豈外觀功能,止劑相似?又解:内觀先了外色心,一念無念,謂外境亡;唯内體三千,即空、假、中,謂内體顯。
既全不約解行分文,先了之言,乃是牒前外觀。
内體已下,方觀於内。
是則六根淨後,方修内觀,則識陰、十乘,初心絕分。
又若謂外境亡時,内體必顯者,則唯有外觀,不須觀内。
又成内觀,初心、後心,皆不修也。
此等相違,請當宗匠者觀之。
還可将此見解,定教文之是非乎?或須雲:終日炳然,有何損益?而苦诤之境觀,乖失而全不知。
況依正本融,迷情疆隔,觀成情遣,且雲不見。
塵去鑒淨,現像非磨,故雲終自炳然。
此則自勝於日,他莫知之。
【解】次斥舊中。
初舉他釋義乖違,次破妄改終自為終日。
初至宗否。
先總标置文用義,且置假字有無之文。
試論所釋内外觀相之義,還合一家妙教之宗。
不隻如下,引他所釋,一一别破。
一、不合指色心門為外境。
谕迷顯正,清師文也。
初句引他釋義。
豈可下,鈔主征诘。
色心門正明谛境内外兼收,故知内境豈離於此?二、錯解豁同真淨文。
又解下,引他釋義。
豈外下,破。
據茲釋義,外觀功成,隻齊相似,則後心不修外觀,何雲發心畢竟不别耶?節節顯發,如前所明。
三、錯解内境觀相文。
初引他釋。
外境亡與内體顯是珠,指釋内境科語。
既全下,斥。
解行不分,下文正釋。
先了之言,是先開妙解。
内體已下,正修内觀故也。
先了下,是他所釋。
是則下,以位分齊斥。
前外觀成,齊相似位。
次修内觀,是六根淨。
後是則止觀於内心陰境,明十乘觀法,初心無分矣。
又若下,牒他所見。
則唯下,定唯有外觀。
前破内觀名字觀行初心絕分,今又見不須觀内,又成相似已上後心不修,故雲皆也。
此等下,總結斥。
如上衆釋,文義顯然相違,豈可将此見解定文中假字有無耶?或須下,破他改字。
珠指雲終日互映,交涉如珠,珠常各炳然也。
有本雲終自炳然,字之誤也。
既雲終,則知是終日字;若言自,則終字無力。
思之(文)。
今斥意者,一字是非未害大義,何必於此閑緩字義而苦诤之?若定境用觀立行之要,卻不谙練,緻成乖失。
況依下,自出正義。
性具三千,本來融攝。
迷情下二句,約迷悟說。
妄情既遣,故雲不見等,約離相說。
一往言之,障體即德,無障可論也。
塵去譬情亡,鑒淨譬體顯。
三千妙用互入無妨,發得本有修德無功,故雲現像非磨終自炳然,所謂但複本時性也。
辭不迫切,但雲自勝於日,不同他徑廷言之。
【鈔】問:染淨不二門雲:照故三千常具,遮故法爾空中。
又雲:亡淨穢故,以空以中。
又義例雲:觀此一運,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即空即中。
此文何須添假字耶?答:因征彼文,驗知舊本是往人改削。
何者?若不解彼之文意,須據彼文,除今假字。
今人既然,往人亦爾,不足疑也。
嗚呼!不解境觀,以至於斯。
且如染淨門雲:故須初心而遮而照,照故三千常具,遮故法爾空中。
蓋三觀相成也。
既雲照故三千常具,照是觀不?三千是妙假不?既不可單修假觀,遂須空中成之,故雲遮故法爾空中。
因茲遮照,妙用現前,故雲徧應無方。
既於妙假曆於淨穢,複須空中亡之,故雲亡淨穢故,以空以中。
義例照此一運,即具十界、百界、千如者,即於内心唯識之境,用不思議假觀照之,方顯百界、千如仍須遮之,故雲即空即中。
正是三觀相成,則與染淨門中觀相恰同也。
故彼三文有即是剩,此文無即是欠。
何者?今文标雲凡所觀境,不出内外,即雲外謂托彼依正色心。
既無心具及百界等言,未成妙境,又無觀照之義,因何便雲是假觀耶?黨理之者,見斯曉谕,更何由執? 【解】引染淨門并義例,對今文料揀假字有無珠指,據染淨門文,除今假字故也。
義例照此等者。
五、心境釋疑例第三。
問:起已望前,心相可識;未起望後,有後可望。
則名欲起,何名未起?答:對於後境,知心未起,名為未起;心相欲生,即是欲起。
是故二心心相全别。
觀此一運,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即空即中。
故知雖觀十界四運,亡界亡運,唯觀三千即空即中,無三觀名字能所泯合(文)。
答中。
初至於斯,先斥今昔不解文意,謬據三文,除今假字。
且如下,出三文義,隻作一意消通,所謂三觀相成。
初文以妙假照其法體,故雲恒具;以空中遮其情執,故雲法爾。
空中即自然無相也。
如空中名遮,一相不立;假觀名照,三千宛然。
以妙假成空中,以空中成妙假,故曰相成。
若無空中,亡泯絕待,妙假未免建立;若無妙假,照性乃成,偏空但中。
然空中二觀,俱名為遮,那分二耶?空以離性相計為遮,中以絕待為遮。
一法之外,更無餘法,故名絕待。
次文先以妙假曆彼淨穢法體,複以空中遮其淨穢分别之相,故名為亡,亦三觀相成也。
義例亦與此門觀相同也。
問:事觀合以事造三千為觀體,今照一運,即具百界,亦觀具耶?答:照此一運,即具界如,正當假觀,具即是假。
次雲空中,正是三觀相成,非觀理具也。
故彼下,結判彼此文相有無欠剩。
△二、所言下,明内境觀相者。
所言内者,先了外色心一念無念,唯内體三千,即空、假、中。
【解】明内境觀相。
初句标。
先了下,先須開解。
唯内下,正修内觀。
行者先用妙解,了達外境全我心造,能造之心本無四性。
故鈔雲本無念性,謂無造念之自性也。
唯内體三千是内境,即空、假、中是妙觀。
外境色心,能造、所造皆無自性,唯有内體三千宛然。
妙觀觀之,觀成理顯。
【鈔】先了等者。
初心行人,欲依内心修觀,先須妙解,了達外法唯一念造。
此能造念,本無念性;能造既無,所造安有?外法既虛,唯有内體三千實性。
如
二、内外不二門者(智行)。
【鈔】正約三法,立内、外境也。
衆生、諸佛及以依報,名為外境;自己心法,名為内境。
故觀音玄義立所觀境有二,所謂自、他。
他者,謂衆生、佛;自者,即心而具。
乃引華嚴心如工畫師等為證。
有人立佛界為内,九界為外,乃引此經或說己事,或說他事證之。
而不知彼明果後垂迹,乃以佛界為己,九界為他。
今論初心,觀所依境,既未成佛,安用佛為己耶?據觀音玄,方為允惬。
問:前引大部,揀於佛法太高,衆生太廣,今何取之?答:辨其難易,故且揀之。
若論機入不同,故須雙列。
複為顯其妙義,必須内外互融,随觀一境,皆能徧攝,故名不二。
此之不二,悉得稱門。
泛論雖爾,一家觀法,多用内心妙義為門也。
【解】釋。
初标,分三:初、釋内外;二、複為下,釋不二;三、此之下,釋門。
初又三:初正釋;正約下,一句标起;衆生下,釋出。
生佛該十界,正報及依報兼自他。
依報亦屬於外,唯取自己一念心法為内。
引證。
如玄上雲:此境複為二,所謂自他等。
(如今引)記雲:一家明觀,不出二境。
四念處,心對色陰而分内外;此文,心對生佛而分自他。
十不二門,以心對彼依正色心而分内外,則依報生佛及己色陰皆名為外。
荊溪特會兩處之文,立外境也。
(文)觀音玄明菩薩所觀之境不出十界,故約三法而分自他;念處所觀身、受、心、法不出五陰,故以色心而分内外。
此門以心為内,依報生佛及自己色陰亦屬於外。
特會二文者,念處但以己色為外,不言生佛;觀音玄但言生佛為外,不及自色。
今文既雲依正色心,則生佛依正,及自己色,皆屬於外。
故知荊溪特會二文,立外境也。
内境則二文皆是内心,故不俟言。
二有人下,斥謬。
昱師注雲:九法界,即外境也。
佛法界,即内境也。
(文)三問下,料揀。
機入不同者,下界衆生,心粗散故,多着外色,宜觀内心。
上界衆生,味禅定故,多着内心,宜觀外色。
有此二機,故雙列二境。
複為等者,即以略顯廣之意。
此門從智行二妙而立。
倘内外不融,則不成妙。
内外融攝,妙義方彰。
釋門中,先釋今文。
泛論下,的示今意義。
書雲:但不二門,都為示於觀法大體。
以今家觀法,正在内心,傍托外境。
以舍傍取正,所以特取内心為總。
(文)一家觀法,揀難從易,多明觀心也。
内外二境義書雲:隻一非内非外之三千,随乎觀慧趣内趣外之不同。
一家境觀,近而複要。
雖多就内心,蓋機緣不同,自有宜於外境修觀者,故須雙列。
故不二門雲:凡所觀境,不出内外(雲雲)。
四念處四雲:衆生有兩種,一者多着外色,少着内識。
二者少着外色,多着内識。
如上界多着内識,下界着外色多,内識少。
(文)别行玄上雲:此境複為二,所謂自他等。
(如前)記上雲:一家明觀,至立外境。
(如前引)荊溪特會兩處之文,立外境。
(如上略示)若論二境被機者,義書三雲:修内觀時,先用圓解,攬於萬法唯心,然後觀心。
若宜修外觀,先攬萬法唯色,而觀於色。
(文)此得天台唯色唯心,荊溪一念具足,一塵不虧等諸圓文旨。
豈同孤山獨頭之色,不具三千等。
又義書雲:且内外境,略以四義論之,自有推過在心。
故先於内心修觀,伏斷五住。
則以伏斷淨心,曆彼色等諸法,任運自見。
一一法具三千三谛,則不論於外境修觀。
此如義例,必先内心。
内心若淨,以此淨心,徧曆諸法,任運泯合。
亦即止觀識陰觀成,遍曆界入依正,一一皆結三谛也。
自有内外兼修,如方等忏儀,正修内觀。
若對外境,乃用内心正觀之法,傍曆尊容道具,皆成三昧也。
自有正約内心,修觀不入,乃舍内境,專修外觀。
如破法遍文後,例餘陰界入,修圓破遍。
既例破徧,亦例十乘,但文在破徧中示爾。
此則外色若淨,将此淨色,曆一切法,及以内心,任運泯合也。
自有初心便宜修外觀,如先得色無色定。
若發心修圓頓止觀,此人已着内心重故,須以外觀破之。
於外色等,觀成理顯,還将淨色,曆一切法,及以内心,任運泯合也。
此如四念處,唯色唯識二種觀法,被二根機也。
(文)雖具四義,不出内外二境也。
孤山淨覺之說,不暇評破。
△二、凡所下,依門釋二:初、明内外境觀二:初、标示者。
凡所觀境,不出内外。
【解】凡所下科,标示者,初句标,次句示。
【鈔】大小乘中所明觀法,二境收盡,故雲不出,今非偏小也。
【解】釋标示。
雲大小等者,四教之機,能觀觀智,随教诠示,析體漸頓不同。
若所觀境,初無有異,故雲不出内外。
今明圓人所觀,揀非偏小。
△二、外謂下,釋相二:初、明外境觀相。
外謂托彼依正色心,即空假中。
即空假中妙故,色心體絕,唯一實性,無空假中。
色心宛然,豁同真淨,無複衆生七方便異,不見國土淨穢差品,而帝網依正,終自炳然。
【解】别明外境觀相的論。
修觀多在内心,今被二機内外雙列,随标語便。
先明外境。
初句正立外境。
即空、假、中去,是能觀。
三觀亡照,色心宛然。
下明觀成理顯。
托者,依也。
文從通總,但雲依正色心。
其實生佛色心,及以依報,與自己色陰,皆名為外也。
彼字正指外境。
色心體絕,是亡所觀;無空、假、中,是泯能觀。
境觀雙亡,三千理顯,故雲色心宛然等。
是則正報無非遮那法身,豈有七方便衆生之異?依報無非寂光,更無下三土淨穢之殊。
而色心相入,依正互融,如帝網珠,交相輝映,故雲炳然。
義書雲:依正若不互具互攝,豈可如帝網耶?(文) 【鈔】言托者,依也。
彼者,既以内心為自,乃指依報及生佛色心為彼。
此乃正立外境,即空、假、中去,即是妙觀及觀成相。
於依等四,随托一境,皆以圓融三觀觀之。
此觀既妙,故令陰入染體泯淨,即前依、正等,全為妙體一實圓理,故雲體絕及一實等。
所觀陰境既絕,能觀妙觀亦寂,則病去藥亡,能所雙絕,故雲無空、假、中。
於雙絕之處,融妙三千,一時顯現,豁然同皆真淨。
法法皆實故真,皆非染礙故淨,故雲宛然等。
如是,則一切衆生皆毗盧體,一切國土悉常寂光,有何定法名三、五、七、九及淨穢耶?故雲無複至差品也。
而彼彼三千,圓融互入,猶因陀羅網,終自炳然,即是外觀功成之相。
觀行已上,至於妙覺,節節無非如此顯發。
不爾,安雲發心畢竟二不别耶? 【解】釋分二。
初正釋。
言托至别耶,初句釋托字。
托有表托,如王舍耆山輔行雲曆事觀法,結雲托事見理。
今文不同,前二乃依托之托。
彼者下,釋彼依正色心。
此乃下,分節境觀。
於依下,釋初二句。
此觀下,釋即空假中妙,故色心體絕。
即前下,釋唯一實性。
所觀下,釋無空假中。
所觀陰絕,結前色心體絕。
能觀亦寂,正釋無空假中。
病去譬陰絕,藥亡譬觀寂。
能即觀藥,所即陰病。
於雙下,釋色心宛然。
豁然下,釋豁同真淨。
鈔文雙結,故雲宛然等。
如是下,釋無複至差品。
衆生國土是總,三五七九及淨穢等是别。
先以遮那寂光點示依正,次方雲有何定法等。
聲聞、緣覺、菩薩為三,加人天為五,兩教二乘、三教菩薩為七,或合二乘取人天為七。
九即九界同居等三土,傳作淨穢。
而彼下,釋帝網依正。
炳然因陀羅者,帝釋有千名,一名釋迦。
因陀羅殿前有衆寶珠網,一目一珠,一一珠内現帝釋宮殿莊嚴。
如是衆珠互相映入,衆珠鹹現一珠之内,一一珠内皆具衆珠。
帝釋依正,彼彼不雜,以譬三千,理顯圓融。
互入義書雲:況外觀中全無攝外法歸内心之言,而自雲帝網依正,豈外色不具三千,不具内心耶?(文)即是下,結外觀成相。
觀行下,示正斥謬。
下文引他解外觀成相。
文雲同者,似也,乃似其分。
真破雲:豈外觀功成,止齊相似?故今雲觀行已上,節節顯發,但分四位,明昧淺深耳。
因明正義,暗斥邪說。
【鈔】問:他雲舊本無兩假字,唯雲即空即中,空中妙故,而雲以空中亡彼依、正之假,此本何得妄加耶?答:雖欲依於舊本,其如義理殘缺,必是往時讀者不谙境觀,故妄有改削矣。
且文标所觀,境有内外,豈以依、正、色、心、陰、入之境而為假觀耶?徧尋荊溪之意,必不阙此一觀。
何者?如止觀破思假之中雲:因緣生法,即空即中。
輔行雲:且以法性空中對幻假說,其實幻假即不思議假。
既雲且以,知非盡理,須即妙假,故雲其實。
文中不雲即假,尚欲據義加之,豈自着述而特略之?況彼雲因緣生法,方有幻假之義,今直雲依、正等,且未成幻假,況妙假乎?又第一記中釋十二入各具千如中雲:境據假邊,空中尚無,其數安在?然必約假以立空中。
此雖将境為假,然與今文不同。
何者?彼約十二入各具千如為境,即已成不思議假,故非此例。
恐未解者以此為據,故粗引之,仍出其意。
又上若不立假觀,下何亡之,而雲無空、假、中耶?又若更雲空中兼上,依、正俱亡,故雲無空、假、中者,文已自雲色、心體絕,何繁重乎?若以色、心體絕,亡所觀陰境,無空、假、中,泯能觀妙觀,則無是過也。
又準内體,三千即空、假、中,三千已是妙境,猶尚更立三觀,今但雲依、正等,未結成妙境,那更略茲假觀耶? 【解】對舊料揀,除兩假字。
初有三重問答。
次然且下,斥舊釋義乖違。
三、引染淨門義例。
三、文征釋。
初雲舊本者,珠指雲:依正三千是假,以空中亡彼依正之假,故雲即空即中。
有别行本添即假二字,謬也。
此正用空中以亡彼假,豈又雲即假乎?(文)答中,先斥不谙境觀。
依等是境,即空假中是觀。
豈以所觀陰妄,便為能觀妙假?驗他不谙定境修觀之異也。
次遍尋文意,須存假觀。
初且通标雲遍尋等。
次引輔行妙記,當文示之。
初止觀破思假文,在第五卷(二十九紙)。
引大經六句,明無生門破法。
遍經釋雲:何生生不可說?生生故生,生生故不生,故不可說。
大師解:生生故不生者,因緣生法,即空即中。
輔行五下(五)釋雲:生生故不生等者,明不可說有漏之生,即是空中。
空中不可言思所得,故不可說。
但雲空中者,且以法性空中,對幻假說。
其實須雲幻假即是不思議假。
(文)今先引文。
次類今文,不略假觀。
次以因緣生法幻假之義,并今依正色心,尚未成幻假,甯是妙假?且幻假與賴緣緣生,建立妙假等諸名言,如何區别?須知賴緣緣生,義隻是一。
謂賴緣而生,随稱不同。
幻假之體,既是有漏之生,亦緣生也。
但境随觀轉,幻名雖殊,通是緣生。
無體幻别,名一理。
随緣幻圓,名以性奪修幻。
今是圓無生門,正當以性奪修,名随德用。
空彰蕩相,中彰絕待,假彰立法,名建立假。
若約體一互融,一假一切假,名妙假也。
第一記者,疏釋經萬二千人觀心釋中,以十二入各具千如,成萬二千法門記。
文有六句:初四句明三谛俱亡,第一義中無有一法,故雲境據假邊等。
下二句明三谛俱照,故雲約假以立空中。
此即空中還寄妙假而立,正同輔行三谛無形,俱不可見。
然即假法可寄事辨。
(文)雖雲将境為假,乃取千如妙假,正是能觀,以十二入是所觀故。
如雲具即是假。
又上等者,引當文泯能觀觀。
隻由先明俱照故有,次文俱亡。
上若不立,下何亡之?又若等者,縱他轉計。
他問:此既雲無空、假、中,上有假字何妨?答:此是示觀成唯一性體,能、所俱亡,故須雲無空、假、中。
(文)今牒他雲:兼上依、正俱亡,雲無空、假、中。
其如文中已有色、心體絕句,是泯所觀,豈非繁重?若以等者,示文正義。
又準下,複将内境具有三觀,顯今外觀須有假字。
三千妙境已是妙假,尚明三觀;依、正色、心但名陰、入,尚非妙境,安可略觀? 【鈔】問:前門心之色心,雲是三千妙體,今雲依、正色心,何非妙境?答:上雲心之色心,即剎那念,本具七科色心,此非妙境,更指何耶?今但雲依、正等,乃是直論外陰、入、界,故不例上。
【解】次重料揀,因答作并。
前釋依正色心,未結成妙境,故以前門心之色心三千妙境為難。
答意者,既指剎那本具,正是妙境,今直明外境陰入,不可比例。
【鈔】問:既将佛法、衆生法為外境,佛已離陰,何得皆是陰入耶?答:修觀行者,外境未亡已來,見有他佛。
故起信論雲:以依轉識故,說為境界。
則知過在於我,何關佛耶? 【解】因上答文,定彼依正色心,是外陰入界,故以佛已離陰,何名陰入為難。
果佛亦有非漏非無漏陰,今言離生死陰耳。
答中,推過歸己,在佛非陰。
蓋修觀行者,直至等覺,皆有内外色心之别,猶見他佛,則屬陰境。
唯至妙覺,更無彼此色相疊相見,唯一真如智獨存,方能離陰。
故義書雲:若修外觀,須觀妄色成真色。
若衆生諸佛為外境,則觀衆生陰入色心,成真淨色心。
諸佛雖離陰入,行人所觀,須将應身色心為境(文)。
故知才屬所觀,雖是佛境,亦屬陰攝。
引起信證文雲:以依轉識故,說為境界。
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文)。
【鈔】然且置所定之文,試論能定之義,還合一家教宗不?秪如他於谕迷顯正決中,指色心門為外境者,豈可内境離色心門耶?又解:外觀成相,豁同真淨。
文雲:同者,似也。
乃似其分真,即六根淨也。
豈外觀功能,止劑相似?又解:内觀先了外色心,一念無念,謂外境亡;唯内體三千,即空、假、中,謂内體顯。
既全不約解行分文,先了之言,乃是牒前外觀。
内體已下,方觀於内。
是則六根淨後,方修内觀,則識陰、十乘,初心絕分。
又若謂外境亡時,内體必顯者,則唯有外觀,不須觀内。
又成内觀,初心、後心,皆不修也。
此等相違,請當宗匠者觀之。
還可将此見解,定教文之是非乎?或須雲:終日炳然,有何損益?而苦诤之境觀,乖失而全不知。
況依正本融,迷情疆隔,觀成情遣,且雲不見。
塵去鑒淨,現像非磨,故雲終自炳然。
此則自勝於日,他莫知之。
【解】次斥舊中。
初舉他釋義乖違,次破妄改終自為終日。
初至宗否。
先總标置文用義,且置假字有無之文。
試論所釋内外觀相之義,還合一家妙教之宗。
不隻如下,引他所釋,一一别破。
一、不合指色心門為外境。
谕迷顯正,清師文也。
初句引他釋義。
豈可下,鈔主征诘。
色心門正明谛境内外兼收,故知内境豈離於此?二、錯解豁同真淨文。
又解下,引他釋義。
豈外下,破。
據茲釋義,外觀功成,隻齊相似,則後心不修外觀,何雲發心畢竟不别耶?節節顯發,如前所明。
三、錯解内境觀相文。
初引他釋。
外境亡與内體顯是珠,指釋内境科語。
既全下,斥。
解行不分,下文正釋。
先了之言,是先開妙解。
内體已下,正修内觀故也。
先了下,是他所釋。
是則下,以位分齊斥。
前外觀成,齊相似位。
次修内觀,是六根淨。
後是則止觀於内心陰境,明十乘觀法,初心無分矣。
又若下,牒他所見。
則唯下,定唯有外觀。
前破内觀名字觀行初心絕分,今又見不須觀内,又成相似已上後心不修,故雲皆也。
此等下,總結斥。
如上衆釋,文義顯然相違,豈可将此見解定文中假字有無耶?或須下,破他改字。
珠指雲終日互映,交涉如珠,珠常各炳然也。
有本雲終自炳然,字之誤也。
既雲終,則知是終日字;若言自,則終字無力。
思之(文)。
今斥意者,一字是非未害大義,何必於此閑緩字義而苦诤之?若定境用觀立行之要,卻不谙練,緻成乖失。
況依下,自出正義。
性具三千,本來融攝。
迷情下二句,約迷悟說。
妄情既遣,故雲不見等,約離相說。
一往言之,障體即德,無障可論也。
塵去譬情亡,鑒淨譬體顯。
三千妙用互入無妨,發得本有修德無功,故雲現像非磨終自炳然,所謂但複本時性也。
辭不迫切,但雲自勝於日,不同他徑廷言之。
【鈔】問:染淨不二門雲:照故三千常具,遮故法爾空中。
又雲:亡淨穢故,以空以中。
又義例雲:觀此一運,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即空即中。
此文何須添假字耶?答:因征彼文,驗知舊本是往人改削。
何者?若不解彼之文意,須據彼文,除今假字。
今人既然,往人亦爾,不足疑也。
嗚呼!不解境觀,以至於斯。
且如染淨門雲:故須初心而遮而照,照故三千常具,遮故法爾空中。
蓋三觀相成也。
既雲照故三千常具,照是觀不?三千是妙假不?既不可單修假觀,遂須空中成之,故雲遮故法爾空中。
因茲遮照,妙用現前,故雲徧應無方。
既於妙假曆於淨穢,複須空中亡之,故雲亡淨穢故,以空以中。
義例照此一運,即具十界、百界、千如者,即於内心唯識之境,用不思議假觀照之,方顯百界、千如仍須遮之,故雲即空即中。
正是三觀相成,則與染淨門中觀相恰同也。
故彼三文有即是剩,此文無即是欠。
何者?今文标雲凡所觀境,不出内外,即雲外謂托彼依正色心。
既無心具及百界等言,未成妙境,又無觀照之義,因何便雲是假觀耶?黨理之者,見斯曉谕,更何由執? 【解】引染淨門并義例,對今文料揀假字有無珠指,據染淨門文,除今假字故也。
義例照此等者。
五、心境釋疑例第三。
問:起已望前,心相可識;未起望後,有後可望。
則名欲起,何名未起?答:對於後境,知心未起,名為未起;心相欲生,即是欲起。
是故二心心相全别。
觀此一運,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即空即中。
故知雖觀十界四運,亡界亡運,唯觀三千即空即中,無三觀名字能所泯合(文)。
答中。
初至於斯,先斥今昔不解文意,謬據三文,除今假字。
且如下,出三文義,隻作一意消通,所謂三觀相成。
初文以妙假照其法體,故雲恒具;以空中遮其情執,故雲法爾。
空中即自然無相也。
如空中名遮,一相不立;假觀名照,三千宛然。
以妙假成空中,以空中成妙假,故曰相成。
若無空中,亡泯絕待,妙假未免建立;若無妙假,照性乃成,偏空但中。
然空中二觀,俱名為遮,那分二耶?空以離性相計為遮,中以絕待為遮。
一法之外,更無餘法,故名絕待。
次文先以妙假曆彼淨穢法體,複以空中遮其淨穢分别之相,故名為亡,亦三觀相成也。
義例亦與此門觀相同也。
問:事觀合以事造三千為觀體,今照一運,即具百界,亦觀具耶?答:照此一運,即具界如,正當假觀,具即是假。
次雲空中,正是三觀相成,非觀理具也。
故彼下,結判彼此文相有無欠剩。
△二、所言下,明内境觀相者。
所言内者,先了外色心一念無念,唯内體三千,即空、假、中。
【解】明内境觀相。
初句标。
先了下,先須開解。
唯内下,正修内觀。
行者先用妙解,了達外境全我心造,能造之心本無四性。
故鈔雲本無念性,謂無造念之自性也。
唯内體三千是内境,即空、假、中是妙觀。
外境色心,能造、所造皆無自性,唯有内體三千宛然。
妙觀觀之,觀成理顯。
【鈔】先了等者。
初心行人,欲依内心修觀,先須妙解,了達外法唯一念造。
此能造念,本無念性;能造既無,所造安有?外法既虛,唯有内體三千實性。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