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二門指要鈔詳解卷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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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
由上雲不能全惡是惡,謂斷除翻轉本無,皆不能全修是性。
今征雲:何不雲煩惱即煩惱,生死即生死耶?答:實非煩惱生死之外,别指他法為菩提涅盤。
隻由生死等雖是惡法,以即性故。
法體通融,故煩惱受菩提之名;法體寂滅,故生死受涅盤之号。
從勝立名,名雖勝劣,體無優降。
但約化他修門邊說,言煩惱生死,則生厭離;言菩提涅盤,則生欣樂。
為此義故,從勝立名,名雖轉而體不轉也。
若名體俱不轉,謂生死即生死,亦應無妨煩惱即菩提等。
體既不轉,豈同持育斷除翻轉得皮得肉之見?又既修惡全是性惡,豈同可師雲本無耶?名體轉不轉,四句分别:一、名轉體不轉(三道即三德,三道之名雖轉為三德,體實不轉。
生死即涅盤,即此句),二、體轉名不轉(大論雲:轉生死五陰為法性五陰,而猶有五陰之名),三、名體俱不轉(如雲:十二因緣非佛、天、人、修羅所作,本自有之,此名體俱不轉。
今雲全惡,是惡亦爾),四、名體俱轉(止觀雲:無明複為法性明,即名體俱轉)。
性惡問:天台諸部不談性惡,獨在别行言之,何耶?答:玄約人法十雙,總釋品題。
初人法至第八,乃順論自他。
九明緣了,是卻讨根本。
上之八雙,皆是緣了二因而為種子,至料揀中。
問:緣了既有性德善,亦有性德惡不?答:具(文)。
以此義故,在彼文明。
諸部不明者,記雲:摩诃止觀明具三千,妙玄文句明示千法。
微乎修性,其文既廣,具義難彰。
是故此中略斷善惡,明性本具。
名言既略,學者易尋。
若知善惡皆性本具,性無不融,則十界百界、一千三千,以此所談,望止觀文不多不少(文)。
據此,則玄句止觀非不明之,但是廣談一千三千,别行略說性具善惡也。
問:修性善惡,其相何如?答:性具佛界為性善,性具九界為性惡。
修中佛界為修善,修起九界為修惡。
四明雲:本具三千,為性善性惡。
緣起三千,為修善修惡。
(文)問:緣起三千,為修善惡,則三千法體,不可斷破。
指要雲:煩惱生死,既是修惡全體,即是性惡法門。
故不須斷除,及翻轉也。
若雲不斷,别行玄又雲:闡提斷修善盡,佛斷修惡盡。
北峰曰:今言斷者,約即論斷。
四明雲:障體即德,無障可論,斯為斷義。
(文)今亦可疑,既即是了,有何可斷?曰:以由即故,而顯於離。
以由離故,全顯於斷。
離謂離情,即謂即法。
以離情故,即是於斷。
以即法故,故言不斷。
應知但斷能執之情病,故雲諸佛斷修惡盡。
不破所執之法,故雲修善修惡,即事造三千也。
問:性惡斷不?答:性具善惡,實不斷破。
故雲:性之善惡,但是法門。
性不可改,複不可斷壞。
如雲:若斷性惡,普現色身,從何而起?若雲:拔性德苦,即理毒害,為所消伏。
此乃體是修惡。
以就圓論,指修即性,故受理性之稱,亦約即論斷義也。
應知性惡,有起有具。
具者,性具九界也。
起者,乃全性起惡,此是修惡。
以圓诠故,即性而起,受理性稱。
如雲:法界無染,即理性之毒。
玄雲:破無明理惡。
别行雲:拔性惡苦。
皆此類也。
既指修即性,以修為性也。
【鈔】然汝所引達磨印,於可師本無煩惱,元是菩提等,斯乃圭峰異說,緻令後人以此為極,便棄三道,唯觀真心。
若據祖堂自雲:二祖禮三拜,依位立。
豈可言煩惱、菩提,一無一有耶?故不可以圭峰異說,而格今家妙談爾。
【解】此一節,元本自雲:此乃又超得髓之說也。
可師之見,意縱階此,語且未圓。
問:今明圓教,豈不論斷惑證理,及翻迷就悟耶?若論者,何異持育之解?答:隻如可師,豈不斷惑翻迷,豈亦同前二耶?故知凡分漸頓,蓋論能斷能翻之所以爾。
(文)時天童凝禅師,有書於四明,謂不可以道聽塗說,将為正解。
凡往複二十來番,诤之不已。
太守直閣林公,勸四明下和融之語,辭不獲已,遂改數行雲。
然汝等汝字,正指前相傳雲者。
蓋當時禅講之徒,鹹謂台教宗旨,隻齊持育之見。
尊者救時之蔽,故此辟之。
往複書雲:人據圭峰以難台教,豈不依教而反破之?(文)能斷能翻之所以者,其實漸頓二教,鹹皆斷證迷悟。
蓋約能斷能翻之觀智,即不即,次不次,以分漸頓之别爾。
【鈔】今既約即論斷,故無可滅;約即論悟,故無可翻。
煩惱、生死,乃九界法。
既十界互具,方名圓佛,豈壞九轉九邪?如是方名達於非道,魔界即佛。
故圓家斷、證、迷、悟,但約染、淨論之,不約善、惡、淨、穢說也。
諸宗既不明性具十界,則無圓斷、圓悟之義,故但得即名而無即義也。
此乃一家教觀大途,能知此已,或取或舍,自在用之。
故止觀亦雲:唯信法性,不信其諸語,似棄妄觀真(元雲豈異可師之說)。
而義例判雲:破昔計故,約對治說。
故知的示圓觀,須指三道即是三德,故於陰等觀不思議也。
若不精揀,何稱圓修?此義難得的當,至因果不二門,更為甄之。
【解】此下,對前斷證迷悟二義,以明今家正意。
若得前來修惡即性之義,則斷與不斷,二皆無在。
今家約即論斷,不同尼總持。
約即論悟,不同道育。
當知煩惱生死,乃九界修惡之法。
既十界互具,界界具十,則九界當處,即是佛界,是名圓佛。
豈斷壞九界,而證佛界?又豈轉九界之迷,為佛界之悟耶?如是論之,方名達九界非道,即是佛道。
魔界如,佛界如也。
四明雲:佛之與魔,相去幾何?(文)圓論斷證迷悟,但約情理以說。
情着則十界俱染,有惑可斷,為惑所迷。
理融則十界俱淨,不斷而證,了迷即悟。
但約此論,不約三善、三惡、六穢、四淨法體而說。
以善惡淨穢,皆性本具,不可斷除翻轉故也。
此乃等者,指上即具之旨,是教觀大途。
教不明此,非圓頓妙教。
行不明此,非圓頓妙觀。
苟能知此旨,取舍自在,無不圓極。
取舍即斷否?義光記雲:秪就即之一字,明於二義。
障體即德,無障可論,斯為斷義。
障既即德,障何嘗斷?斯不斷義。
斷與不斷,妙在其中。
(文)止觀亦雲者,對前第三師說。
非特彼雲本無元是,而止觀亦雲唯信法性。
然義例雲:約對治文雲:以衆生久劫,但着諸法,不信法性,破昔計故。
約對治說,令於諸法,純見法性。
若見法性,則見諸法,純是法性。
(文)故知下,通結上文所明即義。
一家極談,難於的當。
至下釋三千,并常更為甄别。
鈔雲:體用之名等。
△二則止下,示成由行 則止觀十乘,成今自行因果;起教一章,成今化他能所。
【解】科示成由。
行者欲成顯此十妙因果自他,當修妙行止觀,凡十章。
大意釋名、體、相、攝、法、偏、圓、方便、正觀、果報、起教、指歸。
此十亦即因果自他。
於十章中,唯舉十乘起教者,前六是十乘之解,果報是三法之相,旨歸是息化之理。
今故不言,但舉正觀成前五妙,起教成後五妙。
【鈔】已約心法,顯乎妙旨。
雖知十妙不離一念,若非妙行,何能成之?故玄文雖立觀心,而且托事附法,蓋非部意,故多阙略。
若具論能成之功,須指摩诃止觀也。
故境等五妙,且論諸聖及佛世當機所觀、所發、所行、所曆、所究盡法,而於我曹禀教行人,如何成就?故令修止觀,用十法成乘,方能親觀妙境,發智立行,曆位登果。
故彼十乘,能令行人成就自行因果也。
【解】将欲正出今文之意,先重指前科,指妙歸心。
乃約一念心法,顯示三千妙旨,則了十妙法相,不離一心。
雖能解知,若欲成就,須修妙行。
故玄下,釋出相成之意。
玄文縱有觀心,但是托事附法。
以其解正行傍,非部正意,故乘境不備。
若欲具足論於能成,須指止觀。
以止觀正明觀法,行正解傍,乘境悉備。
故須修十乘起教,成就玄文十妙因果自他之法。
故境下,釋十乘成自行因果。
玄文所談境等五妙,乃佛世諸聖當機修證之法,於我輩今日禀教修行之人,何能成就?故荊溪令學者依止觀十乘修之,方能成顯也。
所觀(境)、所發(智)、所行(行)、所曆(位)、究盡(三法)。
【鈔】言起教一章,成今化他能所者。
彼文起教,雖即弗宣,而且不出裂網之意。
此裂網文,泛論生起,雖在果後化他,細尋其意,多明初心自行。
故文雲:種種經論,開人眼目,執此疑彼,是一非諸。
今融通經論,解結出籠,豈非始行能裂他網?又文雲:若人善用止觀觀心,則心慧明了,通達漸頓諸教,如破微塵,出大千經卷,河沙佛法,一心中曉。
豈非自行起教?又雲:若欲外益衆生,逗機設教等。
此文方是果後化他也。
輔行二釋,謂化他裂網,自行裂網。
但自行文略,故讀者多暗。
至於歸大處文,亦為初心修觀而說。
故雲:膠手易着,寱夢難醒。
封文齊意,自謂為是。
乃至雲:為此意故,須論指歸。
故知五略十廣,雖該自他始終,而盡是行者修法。
若了彼文,方可銷今相成之意。
故今十門,從染淨不二已去,皆指果後設化之相,悉在初心剎那一念,而必須三觀功成,此用方顯。
故文雲:故須初心而遮而照等。
故知能修起教之觀,則能成就應機現通說法之用也。
此意稍隐,解者方知。
不作此解,則止觀裂網指歸之文,記中自行之釋,及今相成之語,如何銷之?若雲但修十乘,果用自顯者,則合雲十乘成今化他能所爾。
【解】桐洲私科,分四:初、标起教章,二、示止觀文意,三、示今門文意,四、結迷解得失。
次文分三:初、正示起教文意二:初、引止觀文二:初、示意弗宣者。
天台說摩诃止觀,至第七正修,才至見境,時逼夏終,法輪停轉。
後三章不說起教,不出五略中裂網之意。
起教本為除他疑網,其意是同。
故輔行雲:雖缺餘文,行門非要。
略中已具,足表其心。
(文)此裂等者。
若以止觀文相生起次第言之,則裂網在感果之後,須至果後化他,方能裂他疑網。
若委細推尋文中元意,必自行修之後方化他,則一部始終,盡是行者修法。
故深求文意,多明初心自行,少論果後化他。
淨覺謂自裂網則通初心,裂他網須至果後,但得泛論生起之義。
二、引文,凡三節。
北峰謂初文乃初心為他通經,非修觀也。
第三是果後化他,亦非修觀。
今起教觀,正是第二自行起教之文。
由善用止觀,觀心發悟,通達諸教,名自行起教。
未是破無明果上起教,又非初心為他說起教。
若初心為他說,名初心裂網,非正修起教觀義也。
(文)初、始行裂網文雲:種種等者。
第二卷五略生起中,标裂網文雲:雲何裂大網?種種經論,開人眼目,執此疑彼,是一非諸,聞雪謂冷,聞鶴謂動。
今融通經論,解結出籠。
(文)大小乘教,本是開明智眼,逗物不同,種種各說,不曉如來悉檀被物之意,於四門互相執着,是一非諸。
今融通經論,解結出籠。
既雲融通經論,即初心能裂他網也。
輔行釋雲:雖本為開衆生智眼,實機未顯。
如法華前,衆生於教,權實空有,事理互迷。
若為判已,開權顯實,使權實不濫,令識教本意,破執教疑網,達一理無外,了法門大體,知衆教有歸。
(文)今融通等者,理本無說,說必被機。
四悉四門,諸觀諸谛,适時利物,未及通方便,各計一隅,情執未破。
今為融會,重疑飒然,如系鳥在籠,情無所适。
解執滞結,開權教籠,如遊太虛,縱曠無礙。
(文)此是始行裂他網之文,初心便能解釋經論,教示來學。
淨覺謂若自裂網,則通初心,裂他網,須至果後者。
不究融通經論之言,與釋裂網中通除自他疑網之說。
又簽雲:自行則從因至果,化他則位位有之。
(文)淨覺見據初心,依理生解,與果上起教不同者。
輔行自揀初心,觀化他境,是内心觀解,與果上起教不同。
於今始行裂他網,了無關涉。
又文雲等者,第二卷釋裂網文雲:第四為通裂大網諸經論故,說是止觀者,若人善用止觀觀心等。
(文)此正明修起教觀,故雲用觀觀心,通達諸教。
輔行明作自行釋之。
言善用者,用不思議觀,觀於妙境,則攬果上偏圓漸頓,不出一心。
用觀觀之,則?河沙佛法,一心中曉。
輔行雲:初文通除自他疑網,故雲通裂。
乃至須曉漸頓諸教,出自一心。
若不善用不思議觀,觀於一心,不思議境,何由可裂?執教大疑。
(文)科雲:初約觀心,自除疑網。
豈非正明初心,修起教觀耶?破塵出卷者,華嚴?如來性品:譬如有一經卷,如大千界,所有一切,無不記錄。
時有異人,具足天眼,見此經卷,在一塵内。
作是念言:雲何經卷在一塵内?遂破塵出卷。
輔行引寶性論雲:有神通人,見佛法滅,以大千經卷,藏一塵中。
後有人破塵出卷。
(文)三、果後化他。
連文雲:若欲外益衆生,逗機設教者,随人堪任,稱彼而說等。
(文)四、明斷為果後起教。
二、明輔行釋。
二釋者,通指上兩文。
初作自行釋,故雲須曉等。
次作化他釋,故曰為利他故,裂他疑網。
自行文略者,輔行自行釋中,文甚簡略。
隻由淨覺引文不備,專據若不善用不思議觀等文。
謂但修十乘,果上自顯,不許四明修起教觀。
而不看上文雲:須曉漸頓諸教,出自一心。
此正當修起教觀之義。
淨覺昧此,故雲讀者多暗。
又謂自裂通初心,裂他須果後,不許初心裂他,及修起教故。
四、明備引三文,一一結示。
使初心有裂他網義,有修起教義,有果後起教義。
初文有融通之言,即始行裂他網也。
次文有善用止觀之言,即初心修起教也。
第三有逗機之言,即果後施化也。
二、例示指歸文意。
雲至于等旨歸三德,名為大處。
自他同歸三德,雖是息化之理,亦為初心。
故止觀二(二十二)雲:第五歸大處,諸法畢竟空故。
說是止觀者,夫膠手易着,[日*藝]夢難醒,封文齊意,自謂為是,競執瓦礫為瑠璃珠。
近事顯語,猶尚不知,況遠理密教,甯當不惑?為此意故,須論旨歸。
(文)輔行釋雲:心性如手,惑着如膠,随文封滞,迷於旨趣。
不達教相,不曉旨歸,随文生着,互相是非。
非但不至三德旨歸,為陰集魔而擔将去。
寱夢等者,夢甚故寱,寱故難醒。
法性如眠,無明如夢,僻執如寱,執重難除,名為難醒。
封文等者,封,閉也,塞也。
諸教諸門,諸谛諸悉,随一各執,故雲齊意。
(文)三、通一部文意。
五、略中,發心修行,即自行始;感果,即自行終。
裂網,即化他始;歸處,即自他同歸,亦自他終。
三、示今門文意。
謂若了止觀裂網文意,通於初心,方可消今之起教,成化他能所後之五妙也。
故今十門,前四門為十乘觀體,後六門為起教觀體也。
從染淨門去,純談化他,悉在初心修觀。
由因中修觀之功,至果顯化他之用,故引染淨門,能顯妙觀。
文證空中名遮,假觀名照。
三觀圓修,淨用方顯。
故知因修起教,能成就應機等用也。
感應妙中之應,神通說法二妙,皆是能化之用。
所化即感及眷屬利益二妙也。
後六門中,染淨謂所顯淨法,依正謂果用由因本具,自他謂感應之體本同,三業謂所顯果用,皆果後化他也。
若染淨雲能顯妙觀,依正雲理顯以觀為功,自他雲觀行之功方顯,三業雲能顯觀體,皆因中修起教觀之相也。
四結迷解得失。
若雲等者,結斥淨覺偏見之失。
彼謂四明離十乘别修起教,自立義雲:但修十乘,果用自顯。
今反質雲:如其說,則荊溪合雲十乘成化他爾。
起教觀。
輔行二下(十八)雲:問:大章名起教,五略名裂網,雲何得同?答:對揚利物,名為起教。
令他除疑,名為裂網。
起教本為除他疑網,是故同也。
(文)止觀大意,叙五略中,雲起八教。
是則裂網起教,名異義同。
四明深得此意,乃雲:彼文起教,雖即弗宣,而且不出裂網之意。
(文)以五略略於九廣,九廣廣上五略。
文心解雲:起教之言,須起八教,徧逗群機。
而反用自裂之文,作自行起教,不亦謬濫乎?(文)彼迷於義同名異,反顯廣略義不相關。
況複止觀明指第九,重當廣說。
是知五略裂網,即大章起教也。
今文雲:此裂網文,泛論生起。
雖在果後化他,細尋其意,多明初心自行。
(文)尊者立義,果後化他法門,須在初心修觀。
因若不修,果何能顯?初心行人,必須徧攬果上偏圓漸頓權實法門,入一念心修之,方能果後遍逗群機也。
止觀明指第九重,當廣說。
攝法中亦略示。
(文)起教雖即弗宣,攝法之文可考。
止觀三雲:如來曾作漸頓觀心,偏圓具足。
依此心觀,為衆生說。
教化弟子,令學如來破塵出卷,仰寫空經。
(文)又釋裂網文,如前引,并初心修起教觀之明文也。
然初心修起教,為離十乘外别修耶?即十乘而修耶?若别修者,則顯十乘觀體,一念三千,攝法不盡。
況自行初心,修不思議境,又修起教,應兩重用觀耶?若即十乘而修不二門,那雲十乘成自行,起教成化他耶?答:若以觀體言之,十乘起教,隻一三千三谛,何法不具?但修觀行者,須精識果上偏圓漸頓諸教,出自一心。
攬此等法,入一念心而修,名起教觀。
北峰曰:法理已備,修相未明。
是知說有次第,修在一心。
善修止觀者,攬化他法,融入一心,焉有起教在十乘外?荊溪雲:須曉漸頓諸教,出自一心。
(至)執教大疑。
如此自他,并由妙觀契於妙境,是故能有如是妙用。
(文)草庵雲:終日十乘,終日起教。
但文義主對,解行相當,則妙玄十妙,止觀十章,各具自行化他之法。
妙玄前五妙須修止觀,十乘自行之觀成之;後五妙須修止觀,起教之觀成之。
此關節也。
若以旨趣言之,十乘不離起教,起教不離十乘。
艹庵曰:止觀雖十乘,不思議境觀一也。
初心雖起教,而不思議境觀亦一也。
文心解引輔行雲:若不善用不思議觀等文,豈非但修十乘耶?若謂十乘不該果用,後之五妙更須别修,則衆寶之車,成壞驢之運。
(文)此以旨趣而難關節,抑亦四明,何嘗雲别修耶?若雲起教不通初心修者,簽文雲撮十妙為觀法,大體應雲撮五妙為觀體,隻合雲重述四門,令觀行可識。
淨覺不許初心修起教觀,如何消今相成之意耶?文心解曰:但以起教之義,正明感應等事,彼此相顯,故雲成今。
(文)荊溪謂十乘成前五妙,起教成後五妙,故重述十門,令觀行可識。
是知十乘起教,俱是觀法。
若以彼此教觀相顯,以釋相成,卻見十門徒施,觀法無用矣。
問:鈔雲互相顯映,與彼此相顯何異?答:淨覺但約彼觀此教而言相顯,不知以行成解。
四明約教廣觀略,行正解傍,而論相顯,即解行相成也。
問:初心修起教,與化他境為同為異?答:起教觀,乃攬果後化他法門。
入初心修化他境,明三千法離性執己,無妨四說不可會同。
十不二門指要鈔詳解卷上本
由上雲不能全惡是惡,謂斷除翻轉本無,皆不能全修是性。
今征雲:何不雲煩惱即煩惱,生死即生死耶?答:實非煩惱生死之外,别指他法為菩提涅盤。
隻由生死等雖是惡法,以即性故。
法體通融,故煩惱受菩提之名;法體寂滅,故生死受涅盤之号。
從勝立名,名雖勝劣,體無優降。
但約化他修門邊說,言煩惱生死,則生厭離;言菩提涅盤,則生欣樂。
為此義故,從勝立名,名雖轉而體不轉也。
若名體俱不轉,謂生死即生死,亦應無妨煩惱即菩提等。
體既不轉,豈同持育斷除翻轉得皮得肉之見?又既修惡全是性惡,豈同可師雲本無耶?名體轉不轉,四句分别:一、名轉體不轉(三道即三德,三道之名雖轉為三德,體實不轉。
生死即涅盤,即此句),二、體轉名不轉(大論雲:轉生死五陰為法性五陰,而猶有五陰之名),三、名體俱不轉(如雲:十二因緣非佛、天、人、修羅所作,本自有之,此名體俱不轉。
今雲全惡,是惡亦爾),四、名體俱轉(止觀雲:無明複為法性明,即名體俱轉)。
性惡問:天台諸部不談性惡,獨在别行言之,何耶?答:玄約人法十雙,總釋品題。
初人法至第八,乃順論自他。
九明緣了,是卻讨根本。
上之八雙,皆是緣了二因而為種子,至料揀中。
問:緣了既有性德善,亦有性德惡不?答:具(文)。
以此義故,在彼文明。
諸部不明者,記雲:摩诃止觀明具三千,妙玄文句明示千法。
微乎修性,其文既廣,具義難彰。
是故此中略斷善惡,明性本具。
名言既略,學者易尋。
若知善惡皆性本具,性無不融,則十界百界、一千三千,以此所談,望止觀文不多不少(文)。
據此,則玄句止觀非不明之,但是廣談一千三千,别行略說性具善惡也。
問:修性善惡,其相何如?答:性具佛界為性善,性具九界為性惡。
修中佛界為修善,修起九界為修惡。
四明雲:本具三千,為性善性惡。
緣起三千,為修善修惡。
(文)問:緣起三千,為修善惡,則三千法體,不可斷破。
指要雲:煩惱生死,既是修惡全體,即是性惡法門。
故不須斷除,及翻轉也。
若雲不斷,别行玄又雲:闡提斷修善盡,佛斷修惡盡。
北峰曰:今言斷者,約即論斷。
四明雲:障體即德,無障可論,斯為斷義。
(文)今亦可疑,既即是了,有何可斷?曰:以由即故,而顯於離。
以由離故,全顯於斷。
離謂離情,即謂即法。
以離情故,即是於斷。
以即法故,故言不斷。
應知但斷能執之情病,故雲諸佛斷修惡盡。
不破所執之法,故雲修善修惡,即事造三千也。
問:性惡斷不?答:性具善惡,實不斷破。
故雲:性之善惡,但是法門。
性不可改,複不可斷壞。
如雲:若斷性惡,普現色身,從何而起?若雲:拔性德苦,即理毒害,為所消伏。
此乃體是修惡。
以就圓論,指修即性,故受理性之稱,亦約即論斷義也。
應知性惡,有起有具。
具者,性具九界也。
起者,乃全性起惡,此是修惡。
以圓诠故,即性而起,受理性稱。
如雲:法界無染,即理性之毒。
玄雲:破無明理惡。
别行雲:拔性惡苦。
皆此類也。
既指修即性,以修為性也。
【鈔】然汝所引達磨印,於可師本無煩惱,元是菩提等,斯乃圭峰異說,緻令後人以此為極,便棄三道,唯觀真心。
若據祖堂自雲:二祖禮三拜,依位立。
豈可言煩惱、菩提,一無一有耶?故不可以圭峰異說,而格今家妙談爾。
【解】此一節,元本自雲:此乃又超得髓之說也。
可師之見,意縱階此,語且未圓。
問:今明圓教,豈不論斷惑證理,及翻迷就悟耶?若論者,何異持育之解?答:隻如可師,豈不斷惑翻迷,豈亦同前二耶?故知凡分漸頓,蓋論能斷能翻之所以爾。
(文)時天童凝禅師,有書於四明,謂不可以道聽塗說,将為正解。
凡往複二十來番,诤之不已。
太守直閣林公,勸四明下和融之語,辭不獲已,遂改數行雲。
然汝等汝字,正指前相傳雲者。
蓋當時禅講之徒,鹹謂台教宗旨,隻齊持育之見。
尊者救時之蔽,故此辟之。
往複書雲:人據圭峰以難台教,豈不依教而反破之?(文)能斷能翻之所以者,其實漸頓二教,鹹皆斷證迷悟。
蓋約能斷能翻之觀智,即不即,次不次,以分漸頓之别爾。
【鈔】今既約即論斷,故無可滅;約即論悟,故無可翻。
煩惱、生死,乃九界法。
既十界互具,方名圓佛,豈壞九轉九邪?如是方名達於非道,魔界即佛。
故圓家斷、證、迷、悟,但約染、淨論之,不約善、惡、淨、穢說也。
諸宗既不明性具十界,則無圓斷、圓悟之義,故但得即名而無即義也。
此乃一家教觀大途,能知此已,或取或舍,自在用之。
故止觀亦雲:唯信法性,不信其諸語,似棄妄觀真(元雲豈異可師之說)。
而義例判雲:破昔計故,約對治說。
故知的示圓觀,須指三道即是三德,故於陰等觀不思議也。
若不精揀,何稱圓修?此義難得的當,至因果不二門,更為甄之。
【解】此下,對前斷證迷悟二義,以明今家正意。
若得前來修惡即性之義,則斷與不斷,二皆無在。
今家約即論斷,不同尼總持。
約即論悟,不同道育。
當知煩惱生死,乃九界修惡之法。
既十界互具,界界具十,則九界當處,即是佛界,是名圓佛。
豈斷壞九界,而證佛界?又豈轉九界之迷,為佛界之悟耶?如是論之,方名達九界非道,即是佛道。
魔界如,佛界如也。
四明雲:佛之與魔,相去幾何?(文)圓論斷證迷悟,但約情理以說。
情着則十界俱染,有惑可斷,為惑所迷。
理融則十界俱淨,不斷而證,了迷即悟。
但約此論,不約三善、三惡、六穢、四淨法體而說。
以善惡淨穢,皆性本具,不可斷除翻轉故也。
此乃等者,指上即具之旨,是教觀大途。
教不明此,非圓頓妙教。
行不明此,非圓頓妙觀。
苟能知此旨,取舍自在,無不圓極。
取舍即斷否?義光記雲:秪就即之一字,明於二義。
障體即德,無障可論,斯為斷義。
障既即德,障何嘗斷?斯不斷義。
斷與不斷,妙在其中。
(文)止觀亦雲者,對前第三師說。
非特彼雲本無元是,而止觀亦雲唯信法性。
然義例雲:約對治文雲:以衆生久劫,但着諸法,不信法性,破昔計故。
約對治說,令於諸法,純見法性。
若見法性,則見諸法,純是法性。
(文)故知下,通結上文所明即義。
一家極談,難於的當。
至下釋三千,并常更為甄别。
鈔雲:體用之名等。
△二則止下,示成由行 則止觀十乘,成今自行因果;起教一章,成今化他能所。
【解】科示成由。
行者欲成顯此十妙因果自他,當修妙行止觀,凡十章。
大意釋名、體、相、攝、法、偏、圓、方便、正觀、果報、起教、指歸。
此十亦即因果自他。
於十章中,唯舉十乘起教者,前六是十乘之解,果報是三法之相,旨歸是息化之理。
今故不言,但舉正觀成前五妙,起教成後五妙。
【鈔】已約心法,顯乎妙旨。
雖知十妙不離一念,若非妙行,何能成之?故玄文雖立觀心,而且托事附法,蓋非部意,故多阙略。
若具論能成之功,須指摩诃止觀也。
故境等五妙,且論諸聖及佛世當機所觀、所發、所行、所曆、所究盡法,而於我曹禀教行人,如何成就?故令修止觀,用十法成乘,方能親觀妙境,發智立行,曆位登果。
故彼十乘,能令行人成就自行因果也。
【解】将欲正出今文之意,先重指前科,指妙歸心。
乃約一念心法,顯示三千妙旨,則了十妙法相,不離一心。
雖能解知,若欲成就,須修妙行。
故玄下,釋出相成之意。
玄文縱有觀心,但是托事附法。
以其解正行傍,非部正意,故乘境不備。
若欲具足論於能成,須指止觀。
以止觀正明觀法,行正解傍,乘境悉備。
故須修十乘起教,成就玄文十妙因果自他之法。
故境下,釋十乘成自行因果。
玄文所談境等五妙,乃佛世諸聖當機修證之法,於我輩今日禀教修行之人,何能成就?故荊溪令學者依止觀十乘修之,方能成顯也。
所觀(境)、所發(智)、所行(行)、所曆(位)、究盡(三法)。
【鈔】言起教一章,成今化他能所者。
彼文起教,雖即弗宣,而且不出裂網之意。
此裂網文,泛論生起,雖在果後化他,細尋其意,多明初心自行。
故文雲:種種經論,開人眼目,執此疑彼,是一非諸。
今融通經論,解結出籠,豈非始行能裂他網?又文雲:若人善用止觀觀心,則心慧明了,通達漸頓諸教,如破微塵,出大千經卷,河沙佛法,一心中曉。
豈非自行起教?又雲:若欲外益衆生,逗機設教等。
此文方是果後化他也。
輔行二釋,謂化他裂網,自行裂網。
但自行文略,故讀者多暗。
至於歸大處文,亦為初心修觀而說。
故雲:膠手易着,寱夢難醒。
封文齊意,自謂為是。
乃至雲:為此意故,須論指歸。
故知五略十廣,雖該自他始終,而盡是行者修法。
若了彼文,方可銷今相成之意。
故今十門,從染淨不二已去,皆指果後設化之相,悉在初心剎那一念,而必須三觀功成,此用方顯。
故文雲:故須初心而遮而照等。
故知能修起教之觀,則能成就應機現通說法之用也。
此意稍隐,解者方知。
不作此解,則止觀裂網指歸之文,記中自行之釋,及今相成之語,如何銷之?若雲但修十乘,果用自顯者,則合雲十乘成今化他能所爾。
【解】桐洲私科,分四:初、标起教章,二、示止觀文意,三、示今門文意,四、結迷解得失。
次文分三:初、正示起教文意二:初、引止觀文二:初、示意弗宣者。
天台說摩诃止觀,至第七正修,才至見境,時逼夏終,法輪停轉。
後三章不說起教,不出五略中裂網之意。
起教本為除他疑網,其意是同。
故輔行雲:雖缺餘文,行門非要。
略中已具,足表其心。
(文)此裂等者。
若以止觀文相生起次第言之,則裂網在感果之後,須至果後化他,方能裂他疑網。
若委細推尋文中元意,必自行修之後方化他,則一部始終,盡是行者修法。
故深求文意,多明初心自行,少論果後化他。
淨覺謂自裂網則通初心,裂他網須至果後,但得泛論生起之義。
二、引文,凡三節。
北峰謂初文乃初心為他通經,非修觀也。
第三是果後化他,亦非修觀。
今起教觀,正是第二自行起教之文。
由善用止觀,觀心發悟,通達諸教,名自行起教。
未是破無明果上起教,又非初心為他說起教。
若初心為他說,名初心裂網,非正修起教觀義也。
(文)初、始行裂網文雲:種種等者。
第二卷五略生起中,标裂網文雲:雲何裂大網?種種經論,開人眼目,執此疑彼,是一非諸,聞雪謂冷,聞鶴謂動。
今融通經論,解結出籠。
(文)大小乘教,本是開明智眼,逗物不同,種種各說,不曉如來悉檀被物之意,於四門互相執着,是一非諸。
今融通經論,解結出籠。
既雲融通經論,即初心能裂他網也。
輔行釋雲:雖本為開衆生智眼,實機未顯。
如法華前,衆生於教,權實空有,事理互迷。
若為判已,開權顯實,使權實不濫,令識教本意,破執教疑網,達一理無外,了法門大體,知衆教有歸。
(文)今融通等者,理本無說,說必被機。
四悉四門,諸觀諸谛,适時利物,未及通方便,各計一隅,情執未破。
今為融會,重疑飒然,如系鳥在籠,情無所适。
解執滞結,開權教籠,如遊太虛,縱曠無礙。
(文)此是始行裂他網之文,初心便能解釋經論,教示來學。
淨覺謂若自裂網,則通初心,裂他網,須至果後者。
不究融通經論之言,與釋裂網中通除自他疑網之說。
又簽雲:自行則從因至果,化他則位位有之。
(文)淨覺見據初心,依理生解,與果上起教不同者。
輔行自揀初心,觀化他境,是内心觀解,與果上起教不同。
於今始行裂他網,了無關涉。
又文雲等者,第二卷釋裂網文雲:第四為通裂大網諸經論故,說是止觀者,若人善用止觀觀心等。
(文)此正明修起教觀,故雲用觀觀心,通達諸教。
輔行明作自行釋之。
言善用者,用不思議觀,觀於妙境,則攬果上偏圓漸頓,不出一心。
用觀觀之,則?河沙佛法,一心中曉。
輔行雲:初文通除自他疑網,故雲通裂。
乃至須曉漸頓諸教,出自一心。
若不善用不思議觀,觀於一心,不思議境,何由可裂?執教大疑。
(文)科雲:初約觀心,自除疑網。
豈非正明初心,修起教觀耶?破塵出卷者,華嚴?如來性品:譬如有一經卷,如大千界,所有一切,無不記錄。
時有異人,具足天眼,見此經卷,在一塵内。
作是念言:雲何經卷在一塵内?遂破塵出卷。
輔行引寶性論雲:有神通人,見佛法滅,以大千經卷,藏一塵中。
後有人破塵出卷。
(文)三、果後化他。
連文雲:若欲外益衆生,逗機設教者,随人堪任,稱彼而說等。
(文)四、明斷為果後起教。
二、明輔行釋。
二釋者,通指上兩文。
初作自行釋,故雲須曉等。
次作化他釋,故曰為利他故,裂他疑網。
自行文略者,輔行自行釋中,文甚簡略。
隻由淨覺引文不備,專據若不善用不思議觀等文。
謂但修十乘,果上自顯,不許四明修起教觀。
而不看上文雲:須曉漸頓諸教,出自一心。
此正當修起教觀之義。
淨覺昧此,故雲讀者多暗。
又謂自裂通初心,裂他須果後,不許初心裂他,及修起教故。
四、明備引三文,一一結示。
使初心有裂他網義,有修起教義,有果後起教義。
初文有融通之言,即始行裂他網也。
次文有善用止觀之言,即初心修起教也。
第三有逗機之言,即果後施化也。
二、例示指歸文意。
雲至于等旨歸三德,名為大處。
自他同歸三德,雖是息化之理,亦為初心。
故止觀二(二十二)雲:第五歸大處,諸法畢竟空故。
說是止觀者,夫膠手易着,[日*藝]夢難醒,封文齊意,自謂為是,競執瓦礫為瑠璃珠。
近事顯語,猶尚不知,況遠理密教,甯當不惑?為此意故,須論旨歸。
(文)輔行釋雲:心性如手,惑着如膠,随文封滞,迷於旨趣。
不達教相,不曉旨歸,随文生着,互相是非。
非但不至三德旨歸,為陰集魔而擔将去。
寱夢等者,夢甚故寱,寱故難醒。
法性如眠,無明如夢,僻執如寱,執重難除,名為難醒。
封文等者,封,閉也,塞也。
諸教諸門,諸谛諸悉,随一各執,故雲齊意。
(文)三、通一部文意。
五、略中,發心修行,即自行始;感果,即自行終。
裂網,即化他始;歸處,即自他同歸,亦自他終。
三、示今門文意。
謂若了止觀裂網文意,通於初心,方可消今之起教,成化他能所後之五妙也。
故今十門,前四門為十乘觀體,後六門為起教觀體也。
從染淨門去,純談化他,悉在初心修觀。
由因中修觀之功,至果顯化他之用,故引染淨門,能顯妙觀。
文證空中名遮,假觀名照。
三觀圓修,淨用方顯。
故知因修起教,能成就應機等用也。
感應妙中之應,神通說法二妙,皆是能化之用。
所化即感及眷屬利益二妙也。
後六門中,染淨謂所顯淨法,依正謂果用由因本具,自他謂感應之體本同,三業謂所顯果用,皆果後化他也。
若染淨雲能顯妙觀,依正雲理顯以觀為功,自他雲觀行之功方顯,三業雲能顯觀體,皆因中修起教觀之相也。
四結迷解得失。
若雲等者,結斥淨覺偏見之失。
彼謂四明離十乘别修起教,自立義雲:但修十乘,果用自顯。
今反質雲:如其說,則荊溪合雲十乘成化他爾。
起教觀。
輔行二下(十八)雲:問:大章名起教,五略名裂網,雲何得同?答:對揚利物,名為起教。
令他除疑,名為裂網。
起教本為除他疑網,是故同也。
(文)止觀大意,叙五略中,雲起八教。
是則裂網起教,名異義同。
四明深得此意,乃雲:彼文起教,雖即弗宣,而且不出裂網之意。
(文)以五略略於九廣,九廣廣上五略。
文心解雲:起教之言,須起八教,徧逗群機。
而反用自裂之文,作自行起教,不亦謬濫乎?(文)彼迷於義同名異,反顯廣略義不相關。
況複止觀明指第九,重當廣說。
是知五略裂網,即大章起教也。
今文雲:此裂網文,泛論生起。
雖在果後化他,細尋其意,多明初心自行。
(文)尊者立義,果後化他法門,須在初心修觀。
因若不修,果何能顯?初心行人,必須徧攬果上偏圓漸頓權實法門,入一念心修之,方能果後遍逗群機也。
止觀明指第九重,當廣說。
攝法中亦略示。
(文)起教雖即弗宣,攝法之文可考。
止觀三雲:如來曾作漸頓觀心,偏圓具足。
依此心觀,為衆生說。
教化弟子,令學如來破塵出卷,仰寫空經。
(文)又釋裂網文,如前引,并初心修起教觀之明文也。
然初心修起教,為離十乘外别修耶?即十乘而修耶?若别修者,則顯十乘觀體,一念三千,攝法不盡。
況自行初心,修不思議境,又修起教,應兩重用觀耶?若即十乘而修不二門,那雲十乘成自行,起教成化他耶?答:若以觀體言之,十乘起教,隻一三千三谛,何法不具?但修觀行者,須精識果上偏圓漸頓諸教,出自一心。
攬此等法,入一念心而修,名起教觀。
北峰曰:法理已備,修相未明。
是知說有次第,修在一心。
善修止觀者,攬化他法,融入一心,焉有起教在十乘外?荊溪雲:須曉漸頓諸教,出自一心。
(至)執教大疑。
如此自他,并由妙觀契於妙境,是故能有如是妙用。
(文)草庵雲:終日十乘,終日起教。
但文義主對,解行相當,則妙玄十妙,止觀十章,各具自行化他之法。
妙玄前五妙須修止觀,十乘自行之觀成之;後五妙須修止觀,起教之觀成之。
此關節也。
若以旨趣言之,十乘不離起教,起教不離十乘。
艹庵曰:止觀雖十乘,不思議境觀一也。
初心雖起教,而不思議境觀亦一也。
文心解引輔行雲:若不善用不思議觀等文,豈非但修十乘耶?若謂十乘不該果用,後之五妙更須别修,則衆寶之車,成壞驢之運。
(文)此以旨趣而難關節,抑亦四明,何嘗雲别修耶?若雲起教不通初心修者,簽文雲撮十妙為觀法,大體應雲撮五妙為觀體,隻合雲重述四門,令觀行可識。
淨覺不許初心修起教觀,如何消今相成之意耶?文心解曰:但以起教之義,正明感應等事,彼此相顯,故雲成今。
(文)荊溪謂十乘成前五妙,起教成後五妙,故重述十門,令觀行可識。
是知十乘起教,俱是觀法。
若以彼此教觀相顯,以釋相成,卻見十門徒施,觀法無用矣。
問:鈔雲互相顯映,與彼此相顯何異?答:淨覺但約彼觀此教而言相顯,不知以行成解。
四明約教廣觀略,行正解傍,而論相顯,即解行相成也。
問:初心修起教,與化他境為同為異?答:起教觀,乃攬果後化他法門。
入初心修化他境,明三千法離性執己,無妨四說不可會同。
十不二門指要鈔詳解卷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