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宗八要直解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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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餘文可知。
(餘乘問曰)複如何知諸極微處别狀非有(大乘答曰)極微形相無别異故。
凡諸事物有支分者。
必有别狀于方處轉。
然諸極微體無方分至窮極處斯即何曾得有形别。
于瓶瓯等。
縱令事别而極微性曾無有殊斯乃一體無增減故。
是故定知于總聚處非實物有。
凡有方隅布列形狀(便屬假法)皆非(前五)根識所行(現量)之境上來如是衆多诘責。
意欲顯其(識上)有别相故(當知)瓶瓯等覺(決)非以(極微和集之)别事為所緣境。
猶若蘇佉毒佉情矣。
蘇佉樂也。
毒佉苦也。
謂苦樂惟在自識。
豈有外境哉。
餘文可知。
【(論)彼不應執極微。
亦有差别形相。
所以者何。
極微量等故形别惟在假析。
彼至極微彼覺定舍故非瓶瓯等能成極微有形量别舍圓微相故知别形在假非實。
又形别物析至極微彼覺定舍非青等物析至極微彼覺可舍。
由此形别惟世俗有非如青等。
亦在實物。
是故五識所緣緣體非外色等。
其理極成。
】 然而極微(量等故乃)是不别(之)境。
即是彰其非彼(眼等五識所緣)境性。
若相殊故方言殊者。
此言意顯向雲非以不别之事而為境者。
是立已成(今)彼(餘乘之)意說言極微為境。
其實無殊。
然為形相别故别也。
(大乘則謂)極微無殊我亦共許是立已成。
由諸極微量無别故此(形别惟在假句乃)顯殊事是其别境(非在極微是故小乘妄雲極微亦有差别)答非已成。
此正明許其微塵無殊。
乃可彰其形别非實也。
或可此明諸根之識。
于瓶瓯等無有極微相狀性故。
非是所緣猶如餘識。
餘識謂意或餘根識。
但緣青時無黃相。
故于諸極微雖體衆多無差别故。
而諸根識差别相故。
斯乃共成非塵狀性。
或可申量破雲諸根識于瓶瓯等是有法非是所緣緣。
宗因雲。
無有極微相狀性故同喻。
猶如餘識言餘識者。
謂第六意識。
蓋總立前五識為所喻。
而意識為能喻也。
或複以餘根識互為能喻互為所喻。
且如眼識。
但緣青時無黃相故。
黃即非所緣緣。
今亦如是。
緣瓶瓯時無極微相。
于諸極微雖體衆多無差别故。
而諸根識差别相故。
豈可以極微為所緣緣。
斯乃共成所緣緣決非微塵狀性矣。
前許其極微無殊。
以彰形别惟假不能為緣。
今複由根識差别以樟極微不是所緣。
此縱奪之妙也。
頌于極微差别之言同前問答。
若其總聚許覆相已。
形非實境理方可成。
如斯勝理是應成立。
如前問雲。
複如何知諸極微處别狀非有。
答雲。
極微形相無别異故。
今此頌中同前問答。
若其瓶瓯總聚許是隐覆極微之相而假有已。
則形非實境理方可成。
是則極微既非所緣。
總聚又非實有。
二執俱奪明知心外無法。
如斯勝理是應成立也。
若言離極微(有)如是(瓶瓯)等(者)如離(析)彼(瓶瓯至極微)者。
彼(瓶瓯等)覺(即)便無故。
猶如軍等。
此言瓶等是非實義(也)由(瓶等)非實事(故)此(即)顯(得)餘宗(所執)諸非不實皆非(能)舍彼相違事也。
如于聲等青。
覺非有此形相别(乃)是覆相(假)有以其瓶等為境性故(定可分析然未析時但見瓶等不見極微已分析後瓶相亦無是則瓶既非實極微複非所緣故彼)雖引衆多異見道理。
而竟不能顯其極微實事之體有其差别。
此釋又形别物析至極微等文也。
已上破外色為所緣緣竟。
【(論)彼所緣緣豈全不有非全不有。
若爾雲何内色如外現為識所緣緣。
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故外境雖無而内色似外境現為所緣緣。
許眼等識帶彼相故即從彼生具二義故】 據内境體謂立自宗所緣之事若也。
總撥無所緣境。
便有違世(及違)自許宗過(以)四種緣性(是)于(大乘)經(中)說故。
此先釋非全不有之義也。
此中内聲為顯不離于識而有所緣。
言境體(色)者。
是所取分。
是識變為境相之義。
然在識(之)外(分)别分而住将(此相分)以為(所緣緣)境(雖得不違自宗而于)違世之過如前尚在。
由諸世俗共許于境在外而住(故今)應雲如外(以免違世之過也然)此(相分實)不離識其所取分如外而現(愚夫不達)雲我見(于外)境生其(見執)慢想(然而)實(惟是)此(内所變相)為因如于眼識現其(空中)發等(豈有識外之實發哉。
)外境雖無(凡愚妄計)謂實(今大乘正欲遣)無其(所執)
餘文可知。
(餘乘問曰)複如何知諸極微處别狀非有(大乘答曰)極微形相無别異故。
凡諸事物有支分者。
必有别狀于方處轉。
然諸極微體無方分至窮極處斯即何曾得有形别。
于瓶瓯等。
縱令事别而極微性曾無有殊斯乃一體無增減故。
是故定知于總聚處非實物有。
凡有方隅布列形狀(便屬假法)皆非(前五)根識所行(現量)之境上來如是衆多诘責。
意欲顯其(識上)有别相故(當知)瓶瓯等覺(決)非以(極微和集之)别事為所緣境。
猶若蘇佉毒佉情矣。
蘇佉樂也。
毒佉苦也。
謂苦樂惟在自識。
豈有外境哉。
餘文可知。
【(論)彼不應執極微。
亦有差别形相。
所以者何。
極微量等故形别惟在假析。
彼至極微彼覺定舍故非瓶瓯等能成極微有形量别舍圓微相故知别形在假非實。
又形别物析至極微彼覺定舍非青等物析至極微彼覺可舍。
由此形别惟世俗有非如青等。
亦在實物。
是故五識所緣緣體非外色等。
其理極成。
】 然而極微(量等故乃)是不别(之)境。
即是彰其非彼(眼等五識所緣)境性。
若相殊故方言殊者。
此言意顯向雲非以不别之事而為境者。
是立已成(今)彼(餘乘之)意說言極微為境。
其實無殊。
然為形相别故别也。
(大乘則謂)極微無殊我亦共許是立已成。
由諸極微量無别故此(形别惟在假句乃)顯殊事是其别境(非在極微是故小乘妄雲極微亦有差别)答非已成。
此正明許其微塵無殊。
乃可彰其形别非實也。
或可此明諸根之識。
于瓶瓯等無有極微相狀性故。
非是所緣猶如餘識。
餘識謂意或餘根識。
但緣青時無黃相。
故于諸極微雖體衆多無差别故。
而諸根識差别相故。
斯乃共成非塵狀性。
或可申量破雲諸根識于瓶瓯等是有法非是所緣緣。
宗因雲。
無有極微相狀性故同喻。
猶如餘識言餘識者。
謂第六意識。
蓋總立前五識為所喻。
而意識為能喻也。
或複以餘根識互為能喻互為所喻。
且如眼識。
但緣青時無黃相故。
黃即非所緣緣。
今亦如是。
緣瓶瓯時無極微相。
于諸極微雖體衆多無差别故。
而諸根識差别相故。
豈可以極微為所緣緣。
斯乃共成所緣緣決非微塵狀性矣。
前許其極微無殊。
以彰形别惟假不能為緣。
今複由根識差别以樟極微不是所緣。
此縱奪之妙也。
頌于極微差别之言同前問答。
若其總聚許覆相已。
形非實境理方可成。
如斯勝理是應成立。
如前問雲。
複如何知諸極微處别狀非有。
答雲。
極微形相無别異故。
今此頌中同前問答。
若其瓶瓯總聚許是隐覆極微之相而假有已。
則形非實境理方可成。
是則極微既非所緣。
總聚又非實有。
二執俱奪明知心外無法。
如斯勝理是應成立也。
若言離極微(有)如是(瓶瓯)等(者)如離(析)彼(瓶瓯至極微)者。
彼(瓶瓯等)覺(即)便無故。
猶如軍等。
此言瓶等是非實義(也)由(瓶等)非實事(故)此(即)顯(得)餘宗(所執)諸非不實皆非(能)舍彼相違事也。
如于聲等青。
覺非有此形相别(乃)是覆相(假)有以其瓶等為境性故(定可分析然未析時但見瓶等不見極微已分析後瓶相亦無是則瓶既非實極微複非所緣故彼)雖引衆多異見道理。
而竟不能顯其極微實事之體有其差别。
此釋又形别物析至極微等文也。
已上破外色為所緣緣竟。
【(論)彼所緣緣豈全不有非全不有。
若爾雲何内色如外現為識所緣緣。
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故外境雖無而内色似外境現為所緣緣。
許眼等識帶彼相故即從彼生具二義故】 據内境體謂立自宗所緣之事若也。
總撥無所緣境。
便有違世(及違)自許宗過(以)四種緣性(是)于(大乘)經(中)說故。
此先釋非全不有之義也。
此中内聲為顯不離于識而有所緣。
言境體(色)者。
是所取分。
是識變為境相之義。
然在識(之)外(分)别分而住将(此相分)以為(所緣緣)境(雖得不違自宗而于)違世之過如前尚在。
由諸世俗共許于境在外而住(故今)應雲如外(以免違世之過也然)此(相分實)不離識其所取分如外而現(愚夫不達)雲我見(于外)境生其(見執)慢想(然而)實(惟是)此(内所變相)為因如于眼識現其(空中)發等(豈有識外之實發哉。
)外境雖無(凡愚妄計)謂實(今大乘正欲遣)無其(所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