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宗八要直解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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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故六塵皆為教經。
亦複皆為行經。
皆為理經也。
十一生者。
依于色心仗緣顯現假立。
十二住者。
依于色心暫時相似相續假立。
十三老者。
亦名為異。
依于色心遷變不停漸就衰異假立。
十四無常者。
亦名為滅。
依于色心暫有還無假立。
十五流轉者。
依于色心因果前後相續假立。
十六定異者。
依于善惡因果種子現行各各不同假立。
十七相應者。
依于心及心所和合俱起假立。
十八勢速者。
依于色心諸法遷流不暫停住假立。
十九次第者。
依于諸法前後引生庠序不亂假立。
二十時者。
依于色心刹那展轉假立。
故有日月年運長短差别。
二十一方者。
依于形質前後左右假立。
故有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差别。
二十二數者。
依于諸法多少相仍相待假立。
故有一十百千乃至阿僧祇之差别。
二十三和合者。
依于諸法不相乖違假立。
二十四不和合者。
依于諸法互相乖違假立。
第五無為法者。
略有六種。
一虛空無為。
二擇滅無為。
三非擇滅無為。
四不動滅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
六真如無為。
上之四種色心假實。
皆是生滅之法。
名有為性無。
此有為假名無為。
非更别有一個無為之法在于有為法外。
而與有為相對待也。
故雲。
但是四所顯示。
然為既無矣。
尚不名一。
雲何有六。
正由是四所顯故。
不妨随于能顯說有六别。
一虛空無為者。
非色非心。
離諸障礙。
無可造作。
故名無為。
二擇滅無為者。
正慧簡擇。
永滅煩惱。
所顯真理。
本不生滅。
故名無為。
三非擇滅無為者。
複有二種。
一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故名無為。
二者有為緣阙暫爾不生。
雖非永滅緣阙所顯。
故名無為。
四不動滅無為者。
入第四禅雙忘苦樂舍念清淨。
三災不到。
亦名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者。
入滅盡定想受不行似涅槃。
故亦名無為。
六真如無為者。
非妄名真非倒名如。
即是色心假實諸法之性。
諸法如波。
此性如水。
諸法如繩。
此性如麻。
諸法非此則無自體。
此離諸法亦無自相。
故與諸法不一不異。
惟有遠離徧計所執。
了達我法二空。
乃能證會本真本如之體。
真如二字。
亦是強名。
前五無為。
又皆依此假立。
此即唯識實性故。
皆唯識決無實我實法也。
上略明一切法竟。
言無我者。
略有二種。
一補特伽羅無我。
二法無我。
此正顯示一切法無我者。
即前五位百法之中一一推求。
皆無此二種我相也。
補特伽羅此雲有情。
有情無我即生空也。
法無我即法空也。
且有情無我者。
于前五位之中。
若雲心即是我。
則心且有八。
何心是我。
又一一心念念生滅。
前後無體。
現在不住。
以何為我。
若雲心所是我。
則心所有五十一。
何等心所是我。
三際無性亦然。
若雲色法是我。
則勝義五根不可現見。
浮塵五根與外色同。
生滅不停。
何當有我。
若雲不相應行是我。
則色心有體尚不是我。
此依色心分位假立。
又豈是我。
若雲無為是我對有說無。
有尚非我。
無豈成我。
故知五位百法決無真實補特伽羅可得也。
次法無我者。
依于俗谛假說。
心心所色不相應行。
種種差别。
約真谛觀。
毫不可得。
但如幻夢。
非有似有。
有即非有。
又對有為假說。
無為有為既虛。
無為豈實。
譬如依空顯現狂華。
華非生滅。
空豈有無。
是知五位百法總無實法。
無實法故。
名法無我也。
能于五位百法通達二無我理。
是為百法明門。
相宗八要直解卷第三 音釋 躁(則到切動也)闇(音暗昬闇也)蜇螫(上音哲下音釋蟲行毒也)詭(古委切詐也)忿(撫吻切怒也)誘(以九切相勸也)殉(徐閏切凡以身從物皆曰殉)澀(色入切不滑也)
是故六塵皆為教經。
亦複皆為行經。
皆為理經也。
十一生者。
依于色心仗緣顯現假立。
十二住者。
依于色心暫時相似相續假立。
十三老者。
亦名為異。
依于色心遷變不停漸就衰異假立。
十四無常者。
亦名為滅。
依于色心暫有還無假立。
十五流轉者。
依于色心因果前後相續假立。
十六定異者。
依于善惡因果種子現行各各不同假立。
十七相應者。
依于心及心所和合俱起假立。
十八勢速者。
依于色心諸法遷流不暫停住假立。
十九次第者。
依于諸法前後引生庠序不亂假立。
二十時者。
依于色心刹那展轉假立。
故有日月年運長短差别。
二十一方者。
依于形質前後左右假立。
故有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差别。
二十二數者。
依于諸法多少相仍相待假立。
故有一十百千乃至阿僧祇之差别。
二十三和合者。
依于諸法不相乖違假立。
二十四不和合者。
依于諸法互相乖違假立。
第五無為法者。
略有六種。
一虛空無為。
二擇滅無為。
三非擇滅無為。
四不動滅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
六真如無為。
上之四種色心假實。
皆是生滅之法。
名有為性無。
此有為假名無為。
非更别有一個無為之法在于有為法外。
而與有為相對待也。
故雲。
但是四所顯示。
然為既無矣。
尚不名一。
雲何有六。
正由是四所顯故。
不妨随于能顯說有六别。
一虛空無為者。
非色非心。
離諸障礙。
無可造作。
故名無為。
二擇滅無為者。
正慧簡擇。
永滅煩惱。
所顯真理。
本不生滅。
故名無為。
三非擇滅無為者。
複有二種。
一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故名無為。
二者有為緣阙暫爾不生。
雖非永滅緣阙所顯。
故名無為。
四不動滅無為者。
入第四禅雙忘苦樂舍念清淨。
三災不到。
亦名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者。
入滅盡定想受不行似涅槃。
故亦名無為。
六真如無為者。
非妄名真非倒名如。
即是色心假實諸法之性。
諸法如波。
此性如水。
諸法如繩。
此性如麻。
諸法非此則無自體。
此離諸法亦無自相。
故與諸法不一不異。
惟有遠離徧計所執。
了達我法二空。
乃能證會本真本如之體。
真如二字。
亦是強名。
前五無為。
又皆依此假立。
此即唯識實性故。
皆唯識決無實我實法也。
上略明一切法竟。
言無我者。
略有二種。
一補特伽羅無我。
二法無我。
此正顯示一切法無我者。
即前五位百法之中一一推求。
皆無此二種我相也。
補特伽羅此雲有情。
有情無我即生空也。
法無我即法空也。
且有情無我者。
于前五位之中。
若雲心即是我。
則心且有八。
何心是我。
又一一心念念生滅。
前後無體。
現在不住。
以何為我。
若雲心所是我。
則心所有五十一。
何等心所是我。
三際無性亦然。
若雲色法是我。
則勝義五根不可現見。
浮塵五根與外色同。
生滅不停。
何當有我。
若雲不相應行是我。
則色心有體尚不是我。
此依色心分位假立。
又豈是我。
若雲無為是我對有說無。
有尚非我。
無豈成我。
故知五位百法決無真實補特伽羅可得也。
次法無我者。
依于俗谛假說。
心心所色不相應行。
種種差别。
約真谛觀。
毫不可得。
但如幻夢。
非有似有。
有即非有。
又對有為假說。
無為有為既虛。
無為豈實。
譬如依空顯現狂華。
華非生滅。
空豈有無。
是知五位百法總無實法。
無實法故。
名法無我也。
能于五位百法通達二無我理。
是為百法明門。
相宗八要直解卷第三 音釋 躁(則到切動也)闇(音暗昬闇也)蜇螫(上音哲下音釋蟲行毒也)詭(古委切詐也)忿(撫吻切怒也)誘(以九切相勸也)殉(徐閏切凡以身從物皆曰殉)澀(色入切不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