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遷論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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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有二義。
一性空故不遷。
謂即上有為生滅之法。
因緣所作無自性故。
當體即空。
無少法生無少法滅。
故不遷也。
般若雲。
是諸法空相。
不生不滅等。
中論雲。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說無生。
無生即不遷也。
二者真實不遷。
謂即由諸法無自性故。
全體即是常住真心。
如金剛王無動無壞。
故不遷也。
華嚴雲。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楞嚴雲。
性真常中求於迷悟生死去來了無所得。
起信雲。
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
離言說相。
離心緣相。
畢竟平等。
無有變易。
不可破壞。
即是一心。
故名真如。
即斯義也。
言無障礙義者。
此中複有二義。
謂理事無礙。
事事無礙。
言理事無礙者。
即上遷與不遷相即無礙也。
謂由不變之理能随緣故。
其不生滅性全體徧在生滅法中。
如濕徧波則不遷而遷也。
故華嚴雲。
法性本無生。
示現而有生。
又經雲。
如來藏與七識俱。
若生若滅猶如技兒。
又經雲。
法身流轉於五道名曰衆生。
複由緣生之事無自性故。
全生滅法即是不生滅理。
如波即濕。
則遷而不遷也。
楞嚴雲。
幻妄稱相。
其性真為妙覺明體。
法華雲。
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
華嚴雲。
一切法無生。
一切法無滅。
此二同時。
遷與不遷無障礙也。
二事事無礙者。
謂由三世諸法全真心故。
若時若物即同真心。
含容周徧猶鏡燈然。
故經雲。
一念普入無量劫。
又雲不動道場而身徧十方。
又雲。
過去無數劫。
安置未來今。
未來無數劫。
回置過去世。
是則不動一塵而充徧十方。
不離剎那而涉入三世。
一遷一切遷。
無遷無不遷。
不可得而思議矣。
遷不遷義理盡於是焉。
此上諸義。
前因後宗展轉相成。
謂由諸法剎那變易故無自性。
由無自性故全體即真。
以即真故事理無礙。
由事理無礙故能令事事如理而無礙也。
此三義門徧諸聖教。
皆非不化因論也。
不識肇公何所據耶。
如無聖言可據。
則愚未敢聞命矣。
或問。
肇公物各性住。
豈非法華世相常住耶。
答曰。
非也。
彼言性住者。
物各性住於一世。
所謂昔物自在昔。
今物自在今。
如求向物於向。
於向未嘗無。
是以有物住於昔也。
法華雲。
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者。
法位乃真如之異名(龍樹解大品法住法位。
實相異其名)。
真如即諸法之正位。
若見諸法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是妄想徧計。
非見諸法之正位也。
譬如餓鬼見恒河水以為流火。
則不見恒河之正位也(喻出楞伽)。
如彼恒河實無有火。
餓鬼見之以為流火。
焰焰相續起滅有無。
彼恒河水體常自若曾無變異。
諸法亦爾。
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不可得。
然衆生妄見有無一異生滅去來。
而法住法位曷嘗變異哉。
故曰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
若謂此法於向為有。
於今為無。
是堕有無。
若謂今物自在今。
昔物自在昔。
是堕一異。
未有有無一異而非生滅去來者也。
有無一異生滅去來妄想徧計耳。
而欲同法華實相之旨。
讵可得耶。
然世相所以得常住者。
以無性故耳。
世間無性即是真如。
故世間相即常住相。
其猶流火無性即是恒河無變異也。
故經雲。
諸佛兩足尊。
知法常無性。
而言常無性者。
有常即無也。
非推之使無。
非先有後無。
非彼有此無也。
如彼諸鬼所見流火。
然此火性即水而求既不可得。
離水而求亦不可得也。
正見火時火無可生。
或不見時亦無可滅。
性本自無。
非推之使無也。
非先有後無也。
非彼有此無也。
諸法亦爾。
所謂從本以來非自非他非合非散。
湛然常寂。
故曰常無性也。
以無性故。
一一天真。
一一實相。
無動無壞。
故得常住。
若謂此物於向為有。
於今為無。
即先有後無。
彼有此無。
斷非法華無性之旨也。
又以諸法無自性故。
皆同一性(絕待之一)。
是謂真如。
無有變易。
不可破壞。
是謂世間相常住也。
若謂物各性住於一世而不化者。
是為定法。
定法即有自性矣。
既有自性即乖真如。
既乖真如而欲世相常住。
未之有也。
又常住相即寂滅相也。
故經雲。
諸法從本來。
常自寂滅相。
既曰寂滅。
則即一切法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不可得矣。
謂之昔物在昔。
今物在今。
可乎。
謂之向有今無可乎。
蓋言常寂滅者。
當生即滅。
即不待緣散方曰滅也。
故楞伽雲。
初生即有滅。
不為愚者說。
今日求向物於向。
於向未嘗無。
是以物生為有也。
責向物於今。
於今未嘗有。
是以物滅為無也。
以生為有是謂定有。
以滅為無是為斷無。
而欲同法華常寂滅旨。
吾不知其可也。
然法住法位之名。
大品具載。
龍樹菩薩以為真如異稱。
近世異解師雲。
法住法位者。
天位在上。
地位在下。
水性自濕。
火性自燥。
甘蔗性甜。
黃連性苦。
乃至鹄白玄烏花黃竹翠。
法法各住自位不可移易。
是謂世間相常住。
若如此見。
得各各物狀互不相參。
月得世間相耳。
常住相猶未夢見在。
若謂此物各住自位定不移易。
不出情執妄計耳。
用當法華實相之旨。
是猶鬼見未忘而覓恒河之水。
則徒增焰熱耳。
是則物各性住與法華實相常住。
敵體相違。
有以為同之者。
安得不謗法華哉。
嗚呼。
吾非好辯也。
所惡於紫。
為其亂朱也。
所惡於似。
為其亂真也。
今夫直言而非之者易曉。
似言而亂之者難明。
是故非謗之害細。
似亂之害深。
吾欲無言可乎。
右據聖言量辯竟。
若更作比量者。
肇公出不遷因雲。
求向物於向。
於向未嘗無。
責向物於今。
於今未嘗有。
是則向有今無。
乃法自相相違。
因向異品上轉也。
量雲。
向日少年是有法。
決定遷滅為宗。
因雲。
向有今無故。
同喻。
如前陰。
前陰今不有。
前陰已遷滅。
少年今不有。
少年亦遷滅也。
其曰昔物自在昔。
不從今至昔等。
是亦違因。
量雲。
昔日少年是有法。
非不遷滅為宗。
因雲。
不可留至於今故。
同喻。
如昨夢。
昨夢不到今。
昨夢已遷滅。
少年不到今。
少年已遷滅也。
其曰往物不化是亦違因。
量雲。
往業是有法。
非不遷化為宗。
因雲。
以能至果故。
同喻。
如昨日。
謂因若不化。
則應常因終不至果。
此以業果成無常也。
又量雲。
往業是有法。
決定至果為宗。
因雲。
業性無常故。
謂若不至果。
業性應常。
此以無常成業果也。
是
一性空故不遷。
謂即上有為生滅之法。
因緣所作無自性故。
當體即空。
無少法生無少法滅。
故不遷也。
般若雲。
是諸法空相。
不生不滅等。
中論雲。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說無生。
無生即不遷也。
二者真實不遷。
謂即由諸法無自性故。
全體即是常住真心。
如金剛王無動無壞。
故不遷也。
華嚴雲。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楞嚴雲。
性真常中求於迷悟生死去來了無所得。
起信雲。
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
離言說相。
離心緣相。
畢竟平等。
無有變易。
不可破壞。
即是一心。
故名真如。
即斯義也。
言無障礙義者。
此中複有二義。
謂理事無礙。
事事無礙。
言理事無礙者。
即上遷與不遷相即無礙也。
謂由不變之理能随緣故。
其不生滅性全體徧在生滅法中。
如濕徧波則不遷而遷也。
故華嚴雲。
法性本無生。
示現而有生。
又經雲。
如來藏與七識俱。
若生若滅猶如技兒。
又經雲。
法身流轉於五道名曰衆生。
複由緣生之事無自性故。
全生滅法即是不生滅理。
如波即濕。
則遷而不遷也。
楞嚴雲。
幻妄稱相。
其性真為妙覺明體。
法華雲。
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
華嚴雲。
一切法無生。
一切法無滅。
此二同時。
遷與不遷無障礙也。
二事事無礙者。
謂由三世諸法全真心故。
若時若物即同真心。
含容周徧猶鏡燈然。
故經雲。
一念普入無量劫。
又雲不動道場而身徧十方。
又雲。
過去無數劫。
安置未來今。
未來無數劫。
回置過去世。
是則不動一塵而充徧十方。
不離剎那而涉入三世。
一遷一切遷。
無遷無不遷。
不可得而思議矣。
遷不遷義理盡於是焉。
此上諸義。
前因後宗展轉相成。
謂由諸法剎那變易故無自性。
由無自性故全體即真。
以即真故事理無礙。
由事理無礙故能令事事如理而無礙也。
此三義門徧諸聖教。
皆非不化因論也。
不識肇公何所據耶。
如無聖言可據。
則愚未敢聞命矣。
或問。
肇公物各性住。
豈非法華世相常住耶。
答曰。
非也。
彼言性住者。
物各性住於一世。
所謂昔物自在昔。
今物自在今。
如求向物於向。
於向未嘗無。
是以有物住於昔也。
法華雲。
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者。
法位乃真如之異名(龍樹解大品法住法位。
實相異其名)。
真如即諸法之正位。
若見諸法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是妄想徧計。
非見諸法之正位也。
譬如餓鬼見恒河水以為流火。
則不見恒河之正位也(喻出楞伽)。
如彼恒河實無有火。
餓鬼見之以為流火。
焰焰相續起滅有無。
彼恒河水體常自若曾無變異。
諸法亦爾。
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不可得。
然衆生妄見有無一異生滅去來。
而法住法位曷嘗變異哉。
故曰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
若謂此法於向為有。
於今為無。
是堕有無。
若謂今物自在今。
昔物自在昔。
是堕一異。
未有有無一異而非生滅去來者也。
有無一異生滅去來妄想徧計耳。
而欲同法華實相之旨。
讵可得耶。
然世相所以得常住者。
以無性故耳。
世間無性即是真如。
故世間相即常住相。
其猶流火無性即是恒河無變異也。
故經雲。
諸佛兩足尊。
知法常無性。
而言常無性者。
有常即無也。
非推之使無。
非先有後無。
非彼有此無也。
如彼諸鬼所見流火。
然此火性即水而求既不可得。
離水而求亦不可得也。
正見火時火無可生。
或不見時亦無可滅。
性本自無。
非推之使無也。
非先有後無也。
非彼有此無也。
諸法亦爾。
所謂從本以來非自非他非合非散。
湛然常寂。
故曰常無性也。
以無性故。
一一天真。
一一實相。
無動無壞。
故得常住。
若謂此物於向為有。
於今為無。
即先有後無。
彼有此無。
斷非法華無性之旨也。
又以諸法無自性故。
皆同一性(絕待之一)。
是謂真如。
無有變易。
不可破壞。
是謂世間相常住也。
若謂物各性住於一世而不化者。
是為定法。
定法即有自性矣。
既有自性即乖真如。
既乖真如而欲世相常住。
未之有也。
又常住相即寂滅相也。
故經雲。
諸法從本來。
常自寂滅相。
既曰寂滅。
則即一切法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不可得矣。
謂之昔物在昔。
今物在今。
可乎。
謂之向有今無可乎。
蓋言常寂滅者。
當生即滅。
即不待緣散方曰滅也。
故楞伽雲。
初生即有滅。
不為愚者說。
今日求向物於向。
於向未嘗無。
是以物生為有也。
責向物於今。
於今未嘗有。
是以物滅為無也。
以生為有是謂定有。
以滅為無是為斷無。
而欲同法華常寂滅旨。
吾不知其可也。
然法住法位之名。
大品具載。
龍樹菩薩以為真如異稱。
近世異解師雲。
法住法位者。
天位在上。
地位在下。
水性自濕。
火性自燥。
甘蔗性甜。
黃連性苦。
乃至鹄白玄烏花黃竹翠。
法法各住自位不可移易。
是謂世間相常住。
若如此見。
得各各物狀互不相參。
月得世間相耳。
常住相猶未夢見在。
若謂此物各住自位定不移易。
不出情執妄計耳。
用當法華實相之旨。
是猶鬼見未忘而覓恒河之水。
則徒增焰熱耳。
是則物各性住與法華實相常住。
敵體相違。
有以為同之者。
安得不謗法華哉。
嗚呼。
吾非好辯也。
所惡於紫。
為其亂朱也。
所惡於似。
為其亂真也。
今夫直言而非之者易曉。
似言而亂之者難明。
是故非謗之害細。
似亂之害深。
吾欲無言可乎。
右據聖言量辯竟。
若更作比量者。
肇公出不遷因雲。
求向物於向。
於向未嘗無。
責向物於今。
於今未嘗有。
是則向有今無。
乃法自相相違。
因向異品上轉也。
量雲。
向日少年是有法。
決定遷滅為宗。
因雲。
向有今無故。
同喻。
如前陰。
前陰今不有。
前陰已遷滅。
少年今不有。
少年亦遷滅也。
其曰昔物自在昔。
不從今至昔等。
是亦違因。
量雲。
昔日少年是有法。
非不遷滅為宗。
因雲。
不可留至於今故。
同喻。
如昨夢。
昨夢不到今。
昨夢已遷滅。
少年不到今。
少年已遷滅也。
其曰往物不化是亦違因。
量雲。
往業是有法。
非不遷化為宗。
因雲。
以能至果故。
同喻。
如昨日。
謂因若不化。
則應常因終不至果。
此以業果成無常也。
又量雲。
往業是有法。
決定至果為宗。
因雲。
業性無常故。
謂若不至果。
業性應常。
此以無常成業果也。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