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遷論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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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之有也。
故涅盤(二十)雲。
常住之法。
三世不攝。
如來法身。
非三世攝。
故名為常。
反顯三世攝者必無常也。
誰謂無常而不遷乎。
或曰肇公約俗物論不遷。
涅盤約法身說常理。
既不侔。
不應成難。
答曰。
涅盤雲。
吾今此身即是常身。
此身化身也。
常身真身也。
應化無性全體即真。
是亦即俗而談真也。
且肇公俗物不遷。
此物為即真故不遷耶。
為不即真而不遷耶。
若不即真。
即是有為俗物。
非不遷也。
若以有為俗物為不遷者。
自是情執妄計耳。
豈有俗物不遷者耶。
若以俗物即真故不遷者。
則昔物今物俱無自性矣。
既無自性。
則昔本非生。
今亦非滅。
昔非生故有而不有。
則不可謂之向有。
今非滅故無而不無。
則不可謂之今無。
又一切法既同如矣。
則有物即無物。
無物即有物。
一物即多物。
多物即一物。
今物即昔物。
昔物即今物。
蓋非滅有而為無。
生無而為有。
有無一質也。
亦非離一而為多。
合多而為一。
一多一真也。
亦非排今而入昔。
遷昔而來今。
今昔一念也。
是之謂物不遷。
豈容以今昔有無分疎者哉。
是則即一塵之物。
前際莫得而生。
後際莫得而滅。
厥外不見其表。
厥微不見其内。
如金剛王無動無壞。
安得以去來生滅而遷之哉。
故大品雲。
色前際不可得。
中際.後際俱不可得等。
若見此理。
則不得謂昔物自在昔。
今物自在今也。
觀國師以為濫同小乘者。
然小乘以有為之法剎那滅。
故不從此方遷至餘方。
不違大乘空義。
肇公以昔物不滅。
性住於昔。
而說不遷。
則於大乘性空之義背矣(謂物若生滅則無自性。
無性則空。
故涅盤羅剎偈雲。
諸行無常。
是生滅法。
雪山大士歎曰。
此乃大乘空義也。
肇公物各性住於一世而不化。
便有定物。
故違空也)。
故其言曰。
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
道通百劫而彌固。
成山假就於始篑。
修途托至於初步。
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
故物雖在昔而不化。
不化故不遷。
又曰。
果不俱因。
因因而果。
因因而果。
因不昔滅。
果不俱因。
因不來今。
不滅不來。
不遷之緻明矣。
愚謂若昔因不滅不化者。
則衆生永無成佛之理。
修因永無得果之期。
大小乘經俱無此說也。
一切聖教皆言因滅果生。
種子爛壞果方熟。
故涅盤(二十九)雲。
如日垂沒。
山陵堆阜。
影現東移。
理無西逝。
衆生業果。
亦複如是。
此陰滅時。
彼陰續生。
如燈生暗滅。
燈滅暗生。
又如蠟印印泥。
印與泥合。
印滅文成。
而是蠟印。
不變在泥。
文非泥出。
不餘處來。
以印因緣。
而生是文。
現在陰滅。
中陰陰生。
中陰陰滅。
後陰陰生。
亦若是也。
故四緣中有等無間緣。
若前念不滅。
後念決定不生。
若謂如來昔因不化。
則常菩薩安能至佛果耶。
以此乃知。
肇師昔物不化之說有同常見矣。
問曰。
彼雲因不滅故堕常。
今雲因滅。
豈不堕斷。
答曰。
今言因滅則果生。
唯識雲。
因滅故非常。
果生故非斷。
肇公許果生。
不許因滅。
故堕常也。
因因而果。
許果生也。
因不昔滅。
不許因滅也。
問曰。
彼雲成山假就於始篑。
修途托至於初步。
豈非昔因不滅。
集因成果耶。
答曰。
涅盤(十三)出外道常計雲。
若算數之法。
從一至二以成百千。
若無常者。
初一應滅。
一若滅者。
誰複至二。
乃至百千。
以是義故。
諸法是常。
正與此同。
如來總舉異色異心無非無常。
已破之矣。
愚謂初步非後。
後步非初。
異作異時。
是無常法。
非不遷也。
又初步不滅。
常應在初。
終不至二。
況千裡耶。
積篑例知。
皆無常也。
況佛金口所印。
又何疑哉。
問曰。
肇公引經雲。
三災彌綸。
業行湛然。
非業因常耶。
答曰。
常有二義。
一凝然常。
真如不遷之義也。
楞嚴雲。
性真常中求於迷悟。
生死去來了無所得。
二相續常。
業果不失之謂也。
華嚴雲。
因自相剎那壞而次第集果不失相。
偈雲。
因壞果集皆能了。
以八識藏中等無間緣熏習力故。
前念滅時熏起後念。
雖劫火洞然而業果不失也。
故謂之相續常。
則雖曰湛然乃屬有為遷變之法。
肇師以證真如不遷。
於義左矣。
問。
若因滅者雲何善因得樂果。
惡因得苦果耶。
答曰。
涅盤雲。
如燈雖念念滅而光明破暗。
食雖念念滅而能合饑得飽。
藥雖念念滅而能愈病。
日月光明雖念念滅亦能增長草木。
是故因滅果得生也。
請觀蠟印之喻。
於理自明。
謂印之高者厥文必下。
印之下者厥文必高。
雖印不作文。
而文常肖印。
毫發不爽。
要待印滅而文始成也。
善惡因果亦若是矣。
謂因能熏果。
因滅果生。
雖因不至果。
以熏習力故果常肖因。
善惡苦樂毫發不忒也。
涅盤又雲。
如人服甘露。
甘露雖化。
以其力故。
能合不死。
亦其義也。
或問。
昔物既化。
如佛本生之事如何可說。
答曰。
以名字故可得說也。
如人夢中見種種物。
覺已皆空。
夢物雖滅。
曆然可說也。
若謂實有夢物住於過去而不化者。
則為愚執。
中論雲。
若諸法滅時。
是則不應住。
法若不滅者。
則無有是處。
安得有物住於過去而不化哉。
然縱使昔因不化緻得今果。
亦是無常。
非不遷也。
故涅盤雲。
常住之法。
無因無果。
虛空常故。
無有因果。
蓋凡有因果即是可作。
空非可作。
故無因果。
肇師以可作證不遷。
故違宗矣。
問曰。
肇師約俗物明不遷故即因果。
涅盤約實性顯常住故簡因果。
宗趨不同。
不應為難。
答曰。
除諸法實相而以異因異果為常者。
法王法中無是義也。
故入楞伽雲。
大慧。
妄法是常。
相不異故。
非諸妄法有差别相。
以分别故而有别異。
是故妄法其體是常。
是以不異因成常住宗也。
涅盤亦雲。
一切異法皆無常故。
所言異者謂因時非果。
果時非因。
因時非果果則先無。
果時非因因則後斷。
涅盤雲。
本無今有。
已有還無。
是無常故。
見不異者。
達性空也。
因果性空體無二故。
不二之體何可遷乎。
今肇師以異因異果證不遷。
是以無常之因欲成常住之宗。
豈可得耶(問曰。
般若諸法無來去。
涅盤常住非因果。
如何會通。
答曰。
般若蕩相名空。
故說法無去來。
謂求去來相不可得。
故非謂顯常也。
涅盤直示實性。
故說常住非因果。
故經雲。
無常者生死。
常為大涅盤。
空者生死。
未之有也。
故涅盤(二十)雲。
常住之法。
三世不攝。
如來法身。
非三世攝。
故名為常。
反顯三世攝者必無常也。
誰謂無常而不遷乎。
或曰肇公約俗物論不遷。
涅盤約法身說常理。
既不侔。
不應成難。
答曰。
涅盤雲。
吾今此身即是常身。
此身化身也。
常身真身也。
應化無性全體即真。
是亦即俗而談真也。
且肇公俗物不遷。
此物為即真故不遷耶。
為不即真而不遷耶。
若不即真。
即是有為俗物。
非不遷也。
若以有為俗物為不遷者。
自是情執妄計耳。
豈有俗物不遷者耶。
若以俗物即真故不遷者。
則昔物今物俱無自性矣。
既無自性。
則昔本非生。
今亦非滅。
昔非生故有而不有。
則不可謂之向有。
今非滅故無而不無。
則不可謂之今無。
又一切法既同如矣。
則有物即無物。
無物即有物。
一物即多物。
多物即一物。
今物即昔物。
昔物即今物。
蓋非滅有而為無。
生無而為有。
有無一質也。
亦非離一而為多。
合多而為一。
一多一真也。
亦非排今而入昔。
遷昔而來今。
今昔一念也。
是之謂物不遷。
豈容以今昔有無分疎者哉。
是則即一塵之物。
前際莫得而生。
後際莫得而滅。
厥外不見其表。
厥微不見其内。
如金剛王無動無壞。
安得以去來生滅而遷之哉。
故大品雲。
色前際不可得。
中際.後際俱不可得等。
若見此理。
則不得謂昔物自在昔。
今物自在今也。
觀國師以為濫同小乘者。
然小乘以有為之法剎那滅。
故不從此方遷至餘方。
不違大乘空義。
肇公以昔物不滅。
性住於昔。
而說不遷。
則於大乘性空之義背矣(謂物若生滅則無自性。
無性則空。
故涅盤羅剎偈雲。
諸行無常。
是生滅法。
雪山大士歎曰。
此乃大乘空義也。
肇公物各性住於一世而不化。
便有定物。
故違空也)。
故其言曰。
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
道通百劫而彌固。
成山假就於始篑。
修途托至於初步。
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
故物雖在昔而不化。
不化故不遷。
又曰。
果不俱因。
因因而果。
因因而果。
因不昔滅。
果不俱因。
因不來今。
不滅不來。
不遷之緻明矣。
愚謂若昔因不滅不化者。
則衆生永無成佛之理。
修因永無得果之期。
大小乘經俱無此說也。
一切聖教皆言因滅果生。
種子爛壞果方熟。
故涅盤(二十九)雲。
如日垂沒。
山陵堆阜。
影現東移。
理無西逝。
衆生業果。
亦複如是。
此陰滅時。
彼陰續生。
如燈生暗滅。
燈滅暗生。
又如蠟印印泥。
印與泥合。
印滅文成。
而是蠟印。
不變在泥。
文非泥出。
不餘處來。
以印因緣。
而生是文。
現在陰滅。
中陰陰生。
中陰陰滅。
後陰陰生。
亦若是也。
故四緣中有等無間緣。
若前念不滅。
後念決定不生。
若謂如來昔因不化。
則常菩薩安能至佛果耶。
以此乃知。
肇師昔物不化之說有同常見矣。
問曰。
彼雲因不滅故堕常。
今雲因滅。
豈不堕斷。
答曰。
今言因滅則果生。
唯識雲。
因滅故非常。
果生故非斷。
肇公許果生。
不許因滅。
故堕常也。
因因而果。
許果生也。
因不昔滅。
不許因滅也。
問曰。
彼雲成山假就於始篑。
修途托至於初步。
豈非昔因不滅。
集因成果耶。
答曰。
涅盤(十三)出外道常計雲。
若算數之法。
從一至二以成百千。
若無常者。
初一應滅。
一若滅者。
誰複至二。
乃至百千。
以是義故。
諸法是常。
正與此同。
如來總舉異色異心無非無常。
已破之矣。
愚謂初步非後。
後步非初。
異作異時。
是無常法。
非不遷也。
又初步不滅。
常應在初。
終不至二。
況千裡耶。
積篑例知。
皆無常也。
況佛金口所印。
又何疑哉。
問曰。
肇公引經雲。
三災彌綸。
業行湛然。
非業因常耶。
答曰。
常有二義。
一凝然常。
真如不遷之義也。
楞嚴雲。
性真常中求於迷悟。
生死去來了無所得。
二相續常。
業果不失之謂也。
華嚴雲。
因自相剎那壞而次第集果不失相。
偈雲。
因壞果集皆能了。
以八識藏中等無間緣熏習力故。
前念滅時熏起後念。
雖劫火洞然而業果不失也。
故謂之相續常。
則雖曰湛然乃屬有為遷變之法。
肇師以證真如不遷。
於義左矣。
問。
若因滅者雲何善因得樂果。
惡因得苦果耶。
答曰。
涅盤雲。
如燈雖念念滅而光明破暗。
食雖念念滅而能合饑得飽。
藥雖念念滅而能愈病。
日月光明雖念念滅亦能增長草木。
是故因滅果得生也。
請觀蠟印之喻。
於理自明。
謂印之高者厥文必下。
印之下者厥文必高。
雖印不作文。
而文常肖印。
毫發不爽。
要待印滅而文始成也。
善惡因果亦若是矣。
謂因能熏果。
因滅果生。
雖因不至果。
以熏習力故果常肖因。
善惡苦樂毫發不忒也。
涅盤又雲。
如人服甘露。
甘露雖化。
以其力故。
能合不死。
亦其義也。
或問。
昔物既化。
如佛本生之事如何可說。
答曰。
以名字故可得說也。
如人夢中見種種物。
覺已皆空。
夢物雖滅。
曆然可說也。
若謂實有夢物住於過去而不化者。
則為愚執。
中論雲。
若諸法滅時。
是則不應住。
法若不滅者。
則無有是處。
安得有物住於過去而不化哉。
然縱使昔因不化緻得今果。
亦是無常。
非不遷也。
故涅盤雲。
常住之法。
無因無果。
虛空常故。
無有因果。
蓋凡有因果即是可作。
空非可作。
故無因果。
肇師以可作證不遷。
故違宗矣。
問曰。
肇師約俗物明不遷故即因果。
涅盤約實性顯常住故簡因果。
宗趨不同。
不應為難。
答曰。
除諸法實相而以異因異果為常者。
法王法中無是義也。
故入楞伽雲。
大慧。
妄法是常。
相不異故。
非諸妄法有差别相。
以分别故而有别異。
是故妄法其體是常。
是以不異因成常住宗也。
涅盤亦雲。
一切異法皆無常故。
所言異者謂因時非果。
果時非因。
因時非果果則先無。
果時非因因則後斷。
涅盤雲。
本無今有。
已有還無。
是無常故。
見不異者。
達性空也。
因果性空體無二故。
不二之體何可遷乎。
今肇師以異因異果證不遷。
是以無常之因欲成常住之宗。
豈可得耶(問曰。
般若諸法無來去。
涅盤常住非因果。
如何會通。
答曰。
般若蕩相名空。
故說法無去來。
謂求去來相不可得。
故非謂顯常也。
涅盤直示實性。
故說常住非因果。
故經雲。
無常者生死。
常為大涅盤。
空者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