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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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許。
故雲俱不極成。
蓋外以神我為我。
非真常之我。
則所别有法不成。
以我為和合因緣。
非佛所說正因緣義。
則能别宗不成也。
相符極成者。
如說聲是所聞。
奘師雲。
相扶銘為扶宗之過。
今雲。
符者。
如立者于聲有法上。
立所聞宗。
意欲别彼成自宗義。
而反與彼相符。
故名相符極成。
△三結過歸宗。
如是多言。
是遣諸法自相門故。
不容成故。
立無果故。
名似立宗過。
結前九過之言。
以歸宗也。
夫立比量。
必先以智達萬法因。
則凡所立量。
随自相而不違。
宗必成。
果必有也。
今此所立。
既與現量等相違。
是違諸法自相。
則宗不成。
而無果故。
名似立宗也。
遣即違義。
不容成者。
謂于前九。
一有相違。
則不容成立也。
立無果者。
謂宗既不成。
則無果矣。
△二明因過分二。
初蹑前标後。
已說似宗。
當說似因。
不成。
不定。
及與相違。
是名似因。
蹑前總标似因也。
似因者。
因違所立。
即名似因。
故方便心論雲。
似因者。
如??似水。
而實非水。
若有論者。
嚴飾言詞。
以為水者。
是名似因。
△二依标别釋分三。
初釋不成分二。
初總舉列數。
不成有四。
一兩俱不成。
二随一不成。
三猶豫不成。
四所依不成。
不成四者。
一因于宗上。
立敵二家俱不定許。
二但敵者不許。
三因于宗上猶豫不決。
四計虛空實有。
對無空論。
所依不成。
此皆不成之過也。
△二别釋過義。
如成立聲為無常等。
若言是眼所見性故。
兩俱不成。
兩俱不成者。
謂能立因。
立敵不許。
遍是立法。
如于聲有法上。
立無常為宗。
以眼所見性為因。
彼此不許。
名兩俱不成。
故龍樹雲。
彼此不許。
定非宗法。
如有成立聲是無常眼所見故。
所作性故。
對聲顯論。
随一不成。
此正言因以略宗也。
具足應雲。
如有成宗聲為無常。
因雲所作性故。
此因但是立者自許。
若對聲顯常宗。
論所作因。
敵者弗許。
名随一不成。
故龍樹雲。
又如敵論不同許者。
如對聲顯論。
所作性故。
聲顯者。
瑜伽第六雲。
外聲論師。
謂聲相常住。
無生無滅。
然由吐宣。
方得顯了。
故名聲顯。
于霧等性。
起疑惑時。
為成大種和合火有。
而有所說。
猶豫不成。
霧者有法也。
疑惑。
疑霧為煙也。
大種指四大。
以大種與火和合。
乃有煙相。
為成煙故。
而有所說。
今于霧等性。
疑惑為煙。
為成大種和合火有。
而有所說。
必不令人生智。
則立法不成。
故雲猶豫不成。
如說聲常。
猶豫不決。
立所聞因。
則于常無常宗。
不能決定。
即斯義也。
此節但明猶豫所以。
大似不須立量。
虛空實有。
德所依故。
對無空論。
所依不成。
虛空有法也。
實有宗體也。
因雲。
德所依故。
此因若對無虛空論。
則所依不成。
以虛空尚無。
曷者為德所依乎。
故龍樹雲。
對不立有虛空所論。
有法不成。
即此義也。
△二釋不定分二。
初總舉列數。
不定有六。
一共。
二不共。
三同品一分轉。
異品遍轉。
四異品一分轉。
同品遍轉。
五俱品一分轉。
六相違決定。
言不定者。
謂因于宗上。
不能決定。
同品異品有無不定。
于立敵三支。
彼此相違。
不能定成一宗。
皆不定因也。
△二别釋過義。
此中共者。
如言聲常。
所量性故。
常無常品。
皆共此因。
是故不定。
為如瓶等。
所量聲故。
聲是無常。
為如空等。
所量性故。
聲是其常。
言共者。
謂一因性二宗共有也。
如言下立量。
常無常下結過。
謂所量一因。
能成常無常二宗。
既二宗共一因性。
則此一因于二宗中。
無決定能。
故名不定因也。
為如下出不定所以。
為如瓶等。
所量因故。
聲是無常。
為如空等。
所量因故。
聲即是常。
言不共者。
如說聲常。
所聞性故。
常無常品。
皆離此因。
常無常外。
餘非有故。
是猶豫因。
此所聞性。
其猶何等。
言不共者。
謂一因性。
二宗皆無。
故名不共。
如說下舉量。
常無常下辯過。
謂常以非作為因。
無常以作為因。
此所聞因。
二宗俱無。
故雲皆離。
不獨常無常品。
皆離此因。
即常無常外。
餘宗亦非有。
與此因相。
為決定者也。
故曰猶豫因。
此所下诘辭。
出猶豫所以。
謂此因性既離于常無常品。
其猶何等之類乎。
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者。
如說聲非勤勇無間所發。
無常性故。
此中非勤勇無間所發宗。
以電空等為其同品。
此無常性。
于電等有。
于空等無。
非勤勇無間所發宗。
以瓶等為異品。
于彼遍有。
此因以電以瓶為同法故。
亦是不定。
為如瓶等無常性故。
彼是勤勇無間所發。
為如電等無常性故。
彼非勤勇無間所發。
夫言因者。
必于同品遍有異品遍無。
方是正因。
今于同品。
但一分轉。
異品反遍轉。
斯則有處不有。
無處不無。
故成過也。
如說下立量。
聲是有法。
非等為宗。
因雲無常性故。
非勤勇者。
如風聲也。
此中下辯過。
謂此宗若以電空二法為同喻。
則此無常因。
于電等是有。
以電刹那不住。
無常性故。
于空等是無。
以空恒住。
非無常故。
此二但于電一分轉。
故為不定因。
此宗若以瓶等為異喻。
則遍有同品因性異品反遍轉。
蓋此無常因。
以瓶與電。
皆屬同法故。
今以瓶為異喻。
實濫同因故。
亦為不定因。
為如下出同相。
為瓶電等。
皆是無常性故。
是勤勇非勤勇等是宗。
此宗于同異中。
雖俱無過。
然此但出因過。
不論宗過有無也。
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者。
如立宗言。
聲是勤勇無間所發。
無常性故。
勤勇無間所發宗。
以瓶等為同品。
其無常性。
于此遍有。
以電空等為異品。
于彼一分電等是有。
空等是無。
是故如前亦為不定。
此明異品一分過也。
如立下立量。
勤勇下辯過。
謂此宗以瓶為同喻。
瓶是無常性故。
于此遍有。
故曰遍轉。
若以電空為異喻。
則于電一分是有。
于空一分是無。
故曰一分轉。
是故下例前結過。
謂此因以電與瓶皆屬同法故。
亦為不定。
俱品一分轉者。
如說聲常。
無質礙故。
此中常宗。
以虛空極微為同品。
無質礙性。
于虛空等有于極微等無。
以瓶樂等為異品。
于樂等有。
于瓶等無。
是故此因以樂以空為同法。
故亦名不定。
此于同異喻。
皆一分轉。
故名俱品一分轉。
以違同品遍有異品遍無。
所以成過也。
如說下立量。
此中下辯過。
謂此常宗若以空微二法為同喻。
則此無質礙因。
于虛空等是有。
以虛空無質礙故。
于極微等是無。
以極微質礙性故。
此二但于空一分轉故。
為不定因。
若以瓶樂二法為異喻。
則于樂等是有。
以樂無質礙故。
于瓶等是無。
以瓶質礙故。
此二于樂一分轉。
是故下結過。
謂此因以樂以空。
皆屬同法故。
樂既與空同法。
今反以為異喻。
則異品不遍無故。
亦為不定因也。
相違決定者。
如立宗言。
聲是無常。
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
有立聲常。
所聞性故。
譬如聲性。
此二皆是猶豫因故。
俱名不定。
奘師雲。
夫立敵共诤一有法。
因喻各異。
皆具三相。
謂同異遍也。
但互
故雲俱不極成。
蓋外以神我為我。
非真常之我。
則所别有法不成。
以我為和合因緣。
非佛所說正因緣義。
則能别宗不成也。
相符極成者。
如說聲是所聞。
奘師雲。
相扶銘為扶宗之過。
今雲。
符者。
如立者于聲有法上。
立所聞宗。
意欲别彼成自宗義。
而反與彼相符。
故名相符極成。
△三結過歸宗。
如是多言。
是遣諸法自相門故。
不容成故。
立無果故。
名似立宗過。
結前九過之言。
以歸宗也。
夫立比量。
必先以智達萬法因。
則凡所立量。
随自相而不違。
宗必成。
果必有也。
今此所立。
既與現量等相違。
是違諸法自相。
則宗不成。
而無果故。
名似立宗也。
遣即違義。
不容成者。
謂于前九。
一有相違。
則不容成立也。
立無果者。
謂宗既不成。
則無果矣。
△二明因過分二。
初蹑前标後。
已說似宗。
當說似因。
不成。
不定。
及與相違。
是名似因。
蹑前總标似因也。
似因者。
因違所立。
即名似因。
故方便心論雲。
似因者。
如??似水。
而實非水。
若有論者。
嚴飾言詞。
以為水者。
是名似因。
△二依标别釋分三。
初釋不成分二。
初總舉列數。
不成有四。
一兩俱不成。
二随一不成。
三猶豫不成。
四所依不成。
不成四者。
一因于宗上。
立敵二家俱不定許。
二但敵者不許。
三因于宗上猶豫不決。
四計虛空實有。
對無空論。
所依不成。
此皆不成之過也。
△二别釋過義。
如成立聲為無常等。
若言是眼所見性故。
兩俱不成。
兩俱不成者。
謂能立因。
立敵不許。
遍是立法。
如于聲有法上。
立無常為宗。
以眼所見性為因。
彼此不許。
名兩俱不成。
故龍樹雲。
彼此不許。
定非宗法。
如有成立聲是無常眼所見故。
所作性故。
對聲顯論。
随一不成。
此正言因以略宗也。
具足應雲。
如有成宗聲為無常。
因雲所作性故。
此因但是立者自許。
若對聲顯常宗。
論所作因。
敵者弗許。
名随一不成。
故龍樹雲。
又如敵論不同許者。
如對聲顯論。
所作性故。
聲顯者。
瑜伽第六雲。
外聲論師。
謂聲相常住。
無生無滅。
然由吐宣。
方得顯了。
故名聲顯。
于霧等性。
起疑惑時。
為成大種和合火有。
而有所說。
猶豫不成。
霧者有法也。
疑惑。
疑霧為煙也。
大種指四大。
以大種與火和合。
乃有煙相。
為成煙故。
而有所說。
今于霧等性。
疑惑為煙。
為成大種和合火有。
而有所說。
必不令人生智。
則立法不成。
故雲猶豫不成。
如說聲常。
猶豫不決。
立所聞因。
則于常無常宗。
不能決定。
即斯義也。
此節但明猶豫所以。
大似不須立量。
虛空實有。
德所依故。
對無空論。
所依不成。
虛空有法也。
實有宗體也。
因雲。
德所依故。
此因若對無虛空論。
則所依不成。
以虛空尚無。
曷者為德所依乎。
故龍樹雲。
對不立有虛空所論。
有法不成。
即此義也。
△二釋不定分二。
初總舉列數。
不定有六。
一共。
二不共。
三同品一分轉。
異品遍轉。
四異品一分轉。
同品遍轉。
五俱品一分轉。
六相違決定。
言不定者。
謂因于宗上。
不能決定。
同品異品有無不定。
于立敵三支。
彼此相違。
不能定成一宗。
皆不定因也。
△二别釋過義。
此中共者。
如言聲常。
所量性故。
常無常品。
皆共此因。
是故不定。
為如瓶等。
所量聲故。
聲是無常。
為如空等。
所量性故。
聲是其常。
言共者。
謂一因性二宗共有也。
如言下立量。
常無常下結過。
謂所量一因。
能成常無常二宗。
既二宗共一因性。
則此一因于二宗中。
無決定能。
故名不定因也。
為如下出不定所以。
為如瓶等。
所量因故。
聲是無常。
為如空等。
所量因故。
聲即是常。
言不共者。
如說聲常。
所聞性故。
常無常品。
皆離此因。
常無常外。
餘非有故。
是猶豫因。
此所聞性。
其猶何等。
言不共者。
謂一因性。
二宗皆無。
故名不共。
如說下舉量。
常無常下辯過。
謂常以非作為因。
無常以作為因。
此所聞因。
二宗俱無。
故雲皆離。
不獨常無常品。
皆離此因。
即常無常外。
餘宗亦非有。
與此因相。
為決定者也。
故曰猶豫因。
此所下诘辭。
出猶豫所以。
謂此因性既離于常無常品。
其猶何等之類乎。
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者。
如說聲非勤勇無間所發。
無常性故。
此中非勤勇無間所發宗。
以電空等為其同品。
此無常性。
于電等有。
于空等無。
非勤勇無間所發宗。
以瓶等為異品。
于彼遍有。
此因以電以瓶為同法故。
亦是不定。
為如瓶等無常性故。
彼是勤勇無間所發。
為如電等無常性故。
彼非勤勇無間所發。
夫言因者。
必于同品遍有異品遍無。
方是正因。
今于同品。
但一分轉。
異品反遍轉。
斯則有處不有。
無處不無。
故成過也。
如說下立量。
聲是有法。
非等為宗。
因雲無常性故。
非勤勇者。
如風聲也。
此中下辯過。
謂此宗若以電空二法為同喻。
則此無常因。
于電等是有。
以電刹那不住。
無常性故。
于空等是無。
以空恒住。
非無常故。
此二但于電一分轉。
故為不定因。
此宗若以瓶等為異喻。
則遍有同品因性異品反遍轉。
蓋此無常因。
以瓶與電。
皆屬同法故。
今以瓶為異喻。
實濫同因故。
亦為不定因。
為如下出同相。
為瓶電等。
皆是無常性故。
是勤勇非勤勇等是宗。
此宗于同異中。
雖俱無過。
然此但出因過。
不論宗過有無也。
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者。
如立宗言。
聲是勤勇無間所發。
無常性故。
勤勇無間所發宗。
以瓶等為同品。
其無常性。
于此遍有。
以電空等為異品。
于彼一分電等是有。
空等是無。
是故如前亦為不定。
此明異品一分過也。
如立下立量。
勤勇下辯過。
謂此宗以瓶為同喻。
瓶是無常性故。
于此遍有。
故曰遍轉。
若以電空為異喻。
則于電一分是有。
于空一分是無。
故曰一分轉。
是故下例前結過。
謂此因以電與瓶皆屬同法故。
亦為不定。
俱品一分轉者。
如說聲常。
無質礙故。
此中常宗。
以虛空極微為同品。
無質礙性。
于虛空等有于極微等無。
以瓶樂等為異品。
于樂等有。
于瓶等無。
是故此因以樂以空為同法。
故亦名不定。
此于同異喻。
皆一分轉。
故名俱品一分轉。
以違同品遍有異品遍無。
所以成過也。
如說下立量。
此中下辯過。
謂此常宗若以空微二法為同喻。
則此無質礙因。
于虛空等是有。
以虛空無質礙故。
于極微等是無。
以極微質礙性故。
此二但于空一分轉故。
為不定因。
若以瓶樂二法為異喻。
則于樂等是有。
以樂無質礙故。
于瓶等是無。
以瓶質礙故。
此二于樂一分轉。
是故下結過。
謂此因以樂以空。
皆屬同法故。
樂既與空同法。
今反以為異喻。
則異品不遍無故。
亦為不定因也。
相違決定者。
如立宗言。
聲是無常。
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
有立聲常。
所聞性故。
譬如聲性。
此二皆是猶豫因故。
俱名不定。
奘師雲。
夫立敵共诤一有法。
因喻各異。
皆具三相。
謂同異遍也。
但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