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教經論記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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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通标雲。
長艱成就方便。
畢竟兩重标顯。
以前七次第長養。
至八成就故。
前七皆以前前起于後後。
長養機緣。
今方成就也。
故前七次第以明。
第八通蹑前七。
又以前七。
合為第八方便。
第八入證畢竟故。
今通蹑前七長養方便。
生起第八。
名成就畢竟也。
此約行人次第方便。
解脫畢竟成就自覺。
故涅槃中。
後二贊歎解脫。
并涅槃化生。
約悲心利他也。
住法。
以前五是禅定方便。
六是正修。
七由定發慧。
前七為因。
第八為果。
評曰。
以上節節。
引涅槃。
明生起次第。
足見其非但前七為因。
第八為果。
通用爾。
二依舉别釋二。
初舉經。
二論釋三。
初修性揀顯二。
論曰下。
初總明意。
初句蹑科。
涅槃名解脫。
此經名不戲論者。
解脫直明所離。
此中反顯所離。
雖反明直舉不同。
二皆成就畢竟故。
論作此科也。
即經中寂滅樂爾。
故此通示。
意雲。
示現自性遠離。
以此解脫。
體非治法。
純待究竟。
故雲非對治法也。
二别解釋二。
四種下。
初順明修。
四相差别智者。
即有無一異等中。
約四句說也(一有。
二無。
三兩亦。
四雙非。
一異四句亦爾。
等于真俗空有。
凡諸對待法。
皆可作四句。
住法。
但約空有而已)。
然四差别顯智不同。
名差别智。
此是所障。
即有待功德也。
言障法分别者。
即于四種差别智功德。
若别别執之。
即是障法分别。
以别執有是增益謗。
執無是損減謗。
執兩亦是相違謗。
執雙非是戲論謗故。
别執成謗。
通辨為智。
然雖解惑不同。
對待未忘。
皆可分别。
故次句雲。
可分别故。
即是戲論(若四句别明。
唯第四句是戲論。
今約解惑對論。
故通名種種戲論。
以自性解脫法中。
本無解惑對待法故。
又中論雲。
戲論破慧眼。
是皆不見佛。
清涼雲。
起心即生。
便成戲論。
皆此意也)。
是則初二句。
釋經名種種戲論。
可分别故一句。
釋其心則亂。
此則差别智境。
有相翻對待。
通名亂心戲論。
故下謂彼功德相也(住法。
此中破句節文全雲不通曉)。
修道下。
二反顯性修道智。
即上四種差别智。
既對待未忘。
通名戲論。
故經雲猶未得脫。
意謂。
雖是出家修道之智。
尚住戲論。
故雲猶也。
反顯自性方名解脫。
故謂非自性也(涅槃中解脫。
即此反顯自性得解脫也。
住法此段亦迷)。
二勸修遠離二。
餘者下。
初通标。
二别釋二。
一者下初約修明有對遠離。
即以差别智。
翻障法四謗。
成彼彼功德。
為有對相也。
即此有對相。
未免亂心。
故雲遠離也。
其有彼彼功德。
但釋上對相爾。
故經誡當急舍離等。
問。
其功德相。
非可離法。
何亦遠離耶。
答。
但除病不除其法。
故經但雲急離亂心。
令拂對待之心爾。
又此一章。
正顯自性。
令離有待之心。
意在反顯次科自性寂滅爾(住法疏謬不足辨明)。
二者下。
二約性明無對遠離。
正明自性遠離畢竟功德也。
以寂滅樂。
即是大涅槃自性故。
經雲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此唯一平等。
名言道斷。
心行處滅。
即自性離於戲論。
故經令速滅也。
反顯拟心即差。
唯絕待無為。
方無戲論爾。
住法。
引戒經序雲。
已入于涅槃。
諸戲已滅盡。
即其意也。
示現下。
三結體性異。
言行成就者。
以八覺皆行。
于此成就也。
言體性異者。
由此不戲論。
得寂滅樂解脫果。
故雲與前因行體性不同故。
又前七結名易見。
故不别釋。
反顯體寂難明。
故獨釋爾。
○四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二。
已說下。
初結前标後。
今結前與論初科分。
皆雲成就。
若标前八覺。
乃雲修習何耶。
答。
以覺前七方便。
長養機緣。
意在成就。
而科标大意故。
初後但雲成就。
其八覺次第。
修證不同。
正誡修以成之。
故當文科标。
但雲修習也。
其标後中。
前依世谛順機功德。
雖已畢竟。
今以此顯示甚深功德。
契理常說常修。
故次來也。
二舉經演釋二。
初舉經。
二論釋二。
初演義二。
論曰下。
初标義二。
論曰下。
初标義。
初句牒科。
次句示義。
牒中。
功德二字。
文在下意迎上。
謂畢竟功德。
甚深功德。
其顯示二字。
文在初意貫下。
以畢竟功德。
為能顯示。
以甚深功德。
為所顯示。
于示義中。
約說與修。
分于能所各二。
然此一章。
論意甚深。
前人妄解。
始終念失。
今先出說。
修各二文義之大意。
次随科釋。
庶易見也。
然如來說法。
菩薩修行。
皆以畢竟顯示甚深。
于如來說中。
經文明言能示分别說法畢竟。
但以大悲二字。
表顯甚深功德常說。
于菩薩修行中。
經文乃略提修世間功德畢竟(即經于諸功德是也)。
以廣顯示甚深功德常修故。
如來說中。
廣明分别說。
而菩薩修中廣明常修。
緻使文義難見。
特由此故。
論主先示義。
次方釋文。
住法。
此中不勝。
率易一章始終瞢然。
哀哉(此中但直釋本義。
不辨異解。
須者對詳)二依釋二。
一者下。
初以分别說顯常說。
于中說法畢竟。
即經世尊所說利益究竟。
并下廣說如來分别說法畢竟中。
經文乃是為機分别。
機盡則已。
故畢竟也。
反顯如來無緣大悲。
常說甚深功德無間。
故曰非分别說等。
二以世間修顯常修二。
二者下。
初正明。
言修世間等者。
上二三兩科。
明世出世間功德故。
今總指雲于諸功德也。
以法随機。
依世谛中。
顯示菩薩行法功德。
已畢竟也(前世出世功德。
皆通二谛但約随機誡修。
故雲世間功德畢竟。
故如來順機亦名分别說也。
此中合前說行法。
常契一心為常修。
乃約即事而真。
故經雲于諸功德。
常當一心等)。
言顯示餘者(等者即蹑)。
于諸功德。
顯示常當一心契理。
為甚深也。
兼次廣說七種修相。
故雲餘者爾。
問。
今雲修世間功德。
何以知是世谛耶。
答。
如上智慧中。
以真實義處(亦名第一義處)。
對世間事。
即是世谛。
與第一義谛對明。
今亦以第一義心。
為常修世間功德。
故知約世谛中功德爾。
但前經。
随事教誡。
故雲世谛爾。
此二下。
二會前。
即畢竟與甚深二種修行功德。
于前世出世諸段。
經皆各修二種。
非唯約相。
要常契理。
即事皈真。
于諸功德。
是前二三科也。
既于諸功德中。
常一心修。
故雲各修二種也。
二釋文二。
初略示二。
是中下。
初即世修示常修。
謂常契一心也。
然經既令于諸功德常當一心故。
即事造理。
上雲一一種中。
各修二種義理。
于此遠離下相似。
即此行令離。
比入證也。
若常契第一義心。
即是證智。
若比智。
但變影緣如。
雖似一心。
非實一心也。
此如見煙知火等。
故雲一心相似行也(非謂揀癡無記。
太粗生)。
一心相違行者。
但不順真理。
别修事行。
皆曰相違行也(非謂貪嗔有記也。
此等皆不名行。
故亦太粗也)。
此相似相違行。
皆名放逸。
并如怨賊。
故誡常當一心舍離也。
此意同下。
約佛身得滅。
如除惡病。
如殺怨賊。
亦約有為違理。
故喻怨賊也。
除一實相外。
餘皆魔事。
亦此意也。
無限下。
二分别說表常說。
以無緣大悲。
常能普為衆生。
要無分限。
常作利益(此常說意)。
但一期化事究竟。
故名限齊畢竟爾。
然經舉大悲。
表示常說。
正明随機分别說法皆究竟。
結顯前經所說畢竟也。
二廣明二。
次複下。
初常修七相。
皆令第一義心修故。
于中空澤。
即水際也。
真實無二念。
即第一義心。
以有二念。
非第一義心故。
言修令現前者。
令契真炳現也。
六中。
雲于相似法處蘇息者。
即上一心相似法也。
但此智而知。
實不見谛。
如望煙知火。
見鶴知池等。
苟休心于中。
故曰于相似法處蘇息。
由此遠離上上第一義心也。
既不真修。
故死無益。
為空死也(住法謬解對而可知)。
餘皆可見。
次廣下。
二分别說。
此文明雲分别說。
二記皆名常說。
以私害公。
何特爾耶。
不知。
以佛随機畢竟。
反顯無緣大悲常說爾。
于中化法。
如醫治病。
服則病除。
其與念即明記不忘。
乃得度法故。
如導示道。
得達前所故。
是中下。
如來無失。
以服行與否。
得失在機也。
又佛不負衆生。
世法苟不服行。
生自負佛。
何嘗負之(此章結顯一經修行契理。
大乘深旨。
住法。
瞢然自誤誤他。
過非淺也)。
○五顯示入證決定分三。
初标章。
論不結前。
但标章旨。
前修後證。
義易見故。
前修滅道。
以治苦集。
今約入證無疑。
故次來也。
二舉經。
三論釋二。
論曰下。
初總顯入證。
即四谛理也。
決疑即經決定無疑。
二别釋。
是中下。
初标門。
二依釋三。
初方便顯發門二。
方便下。
初示門意。
佛方便故。
舉四谛以問顯發。
此實法故。
實即谛義。
二釋經文二。
以彼下。
初顯所觀所依。
言當觀察者。
谛有二義。
一谛實義。
此約所觀境。
謂如所說相。
不舍離故。
真實故。
□定故。
謂世出世二種因果。
必不虛妄。
不可差失。
二審谛義。
此約能觀智。
聖智觀彼。
審不虛故。
凡夫雖有苦集。
而不審實。
不得稱谛。
無倒聖智。
審知境故。
故名聖谛。
由上二義是。
修行者。
常觀察故。
言依之起行者。
有通有别。
通者。
謂依四谛。
起十六行。
謂依苦谛。
起無常苦空無我四行。
依集谛。
起因集生緣四行。
依滅起滅靜妙離四行。
依道起道如行出四行(亦名十六相。
此等廣如雜集論說。
前亦略引)。
别者。
即下依四谛中起違順觀行是也。
經雲苦等四谛者。
謂逼迫名苦(釋名相)。
即有漏色(出體)。
增長名集(釋名相)。
即業煩惱(出體下二倒此)。
寂靜名滅。
謂即涅槃。
出離名道。
謂止觀等。
此約相說。
通大小乘。
四皆言谛。
審實二義。
如上釋。
瑜伽九十五雲。
由二緣故名谛。
一法性。
二勝解故。
愚夫有初無後。
聖具二故。
偏說聖谛(谛通二義。
聖字唯為審谛。
法性是谛。
實勝解釋是審谛義)。
二示有疑無疑二。
于四下。
初通名。
于四谛中有作無作法者。
謂于四谛中。
約相即四皆有作。
清涼雲。
滅雖無為。
因滅惑顯示從緣故。
約性則四皆無作。
由四谛相緣生無性。
無可造作故。
今經舉四谛問有疑無疑者。
或于相未了。
而疑有作谛。
或于性未達。
而疑無作谛。
或通觀性相。
而疑相違。
苟有上疑。
當求決也。
住法雲
長艱成就方便。
畢竟兩重标顯。
以前七次第長養。
至八成就故。
前七皆以前前起于後後。
長養機緣。
今方成就也。
故前七次第以明。
第八通蹑前七。
又以前七。
合為第八方便。
第八入證畢竟故。
今通蹑前七長養方便。
生起第八。
名成就畢竟也。
此約行人次第方便。
解脫畢竟成就自覺。
故涅槃中。
後二贊歎解脫。
并涅槃化生。
約悲心利他也。
住法。
以前五是禅定方便。
六是正修。
七由定發慧。
前七為因。
第八為果。
評曰。
以上節節。
引涅槃。
明生起次第。
足見其非但前七為因。
第八為果。
通用爾。
二依舉别釋二。
初舉經。
二論釋三。
初修性揀顯二。
論曰下。
初總明意。
初句蹑科。
涅槃名解脫。
此經名不戲論者。
解脫直明所離。
此中反顯所離。
雖反明直舉不同。
二皆成就畢竟故。
論作此科也。
即經中寂滅樂爾。
故此通示。
意雲。
示現自性遠離。
以此解脫。
體非治法。
純待究竟。
故雲非對治法也。
二别解釋二。
四種下。
初順明修。
四相差别智者。
即有無一異等中。
約四句說也(一有。
二無。
三兩亦。
四雙非。
一異四句亦爾。
等于真俗空有。
凡諸對待法。
皆可作四句。
住法。
但約空有而已)。
然四差别顯智不同。
名差别智。
此是所障。
即有待功德也。
言障法分别者。
即于四種差别智功德。
若别别執之。
即是障法分别。
以别執有是增益謗。
執無是損減謗。
執兩亦是相違謗。
執雙非是戲論謗故。
别執成謗。
通辨為智。
然雖解惑不同。
對待未忘。
皆可分别。
故次句雲。
可分别故。
即是戲論(若四句别明。
唯第四句是戲論。
今約解惑對論。
故通名種種戲論。
以自性解脫法中。
本無解惑對待法故。
又中論雲。
戲論破慧眼。
是皆不見佛。
清涼雲。
起心即生。
便成戲論。
皆此意也)。
是則初二句。
釋經名種種戲論。
可分别故一句。
釋其心則亂。
此則差别智境。
有相翻對待。
通名亂心戲論。
故下謂彼功德相也(住法。
此中破句節文全雲不通曉)。
修道下。
二反顯性修道智。
即上四種差别智。
既對待未忘。
通名戲論。
故經雲猶未得脫。
意謂。
雖是出家修道之智。
尚住戲論。
故雲猶也。
反顯自性方名解脫。
故謂非自性也(涅槃中解脫。
即此反顯自性得解脫也。
住法此段亦迷)。
二勸修遠離二。
餘者下。
初通标。
二别釋二。
一者下初約修明有對遠離。
即以差别智。
翻障法四謗。
成彼彼功德。
為有對相也。
即此有對相。
未免亂心。
故雲遠離也。
其有彼彼功德。
但釋上對相爾。
故經誡當急舍離等。
問。
其功德相。
非可離法。
何亦遠離耶。
答。
但除病不除其法。
故經但雲急離亂心。
令拂對待之心爾。
又此一章。
正顯自性。
令離有待之心。
意在反顯次科自性寂滅爾(住法疏謬不足辨明)。
二者下。
二約性明無對遠離。
正明自性遠離畢竟功德也。
以寂滅樂。
即是大涅槃自性故。
經雲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此唯一平等。
名言道斷。
心行處滅。
即自性離於戲論。
故經令速滅也。
反顯拟心即差。
唯絕待無為。
方無戲論爾。
住法。
引戒經序雲。
已入于涅槃。
諸戲已滅盡。
即其意也。
示現下。
三結體性異。
言行成就者。
以八覺皆行。
于此成就也。
言體性異者。
由此不戲論。
得寂滅樂解脫果。
故雲與前因行體性不同故。
又前七結名易見。
故不别釋。
反顯體寂難明。
故獨釋爾。
○四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二。
已說下。
初結前标後。
今結前與論初科分。
皆雲成就。
若标前八覺。
乃雲修習何耶。
答。
以覺前七方便。
長養機緣。
意在成就。
而科标大意故。
初後但雲成就。
其八覺次第。
修證不同。
正誡修以成之。
故當文科标。
但雲修習也。
其标後中。
前依世谛順機功德。
雖已畢竟。
今以此顯示甚深功德。
契理常說常修。
故次來也。
二舉經演釋二。
初舉經。
二論釋二。
初演義二。
論曰下。
初标義二。
論曰下。
初标義。
初句牒科。
次句示義。
牒中。
功德二字。
文在下意迎上。
謂畢竟功德。
甚深功德。
其顯示二字。
文在初意貫下。
以畢竟功德。
為能顯示。
以甚深功德。
為所顯示。
于示義中。
約說與修。
分于能所各二。
然此一章。
論意甚深。
前人妄解。
始終念失。
今先出說。
修各二文義之大意。
次随科釋。
庶易見也。
然如來說法。
菩薩修行。
皆以畢竟顯示甚深。
于如來說中。
經文明言能示分别說法畢竟。
但以大悲二字。
表顯甚深功德常說。
于菩薩修行中。
經文乃略提修世間功德畢竟(即經于諸功德是也)。
以廣顯示甚深功德常修故。
如來說中。
廣明分别說。
而菩薩修中廣明常修。
緻使文義難見。
特由此故。
論主先示義。
次方釋文。
住法。
此中不勝。
率易一章始終瞢然。
哀哉(此中但直釋本義。
不辨異解。
須者對詳)二依釋二。
一者下。
初以分别說顯常說。
于中說法畢竟。
即經世尊所說利益究竟。
并下廣說如來分别說法畢竟中。
經文乃是為機分别。
機盡則已。
故畢竟也。
反顯如來無緣大悲。
常說甚深功德無間。
故曰非分别說等。
二以世間修顯常修二。
二者下。
初正明。
言修世間等者。
上二三兩科。
明世出世間功德故。
今總指雲于諸功德也。
以法随機。
依世谛中。
顯示菩薩行法功德。
已畢竟也(前世出世功德。
皆通二谛但約随機誡修。
故雲世間功德畢竟。
故如來順機亦名分别說也。
此中合前說行法。
常契一心為常修。
乃約即事而真。
故經雲于諸功德。
常當一心等)。
言顯示餘者(等者即蹑)。
于諸功德。
顯示常當一心契理。
為甚深也。
兼次廣說七種修相。
故雲餘者爾。
問。
今雲修世間功德。
何以知是世谛耶。
答。
如上智慧中。
以真實義處(亦名第一義處)。
對世間事。
即是世谛。
與第一義谛對明。
今亦以第一義心。
為常修世間功德。
故知約世谛中功德爾。
但前經。
随事教誡。
故雲世谛爾。
此二下。
二會前。
即畢竟與甚深二種修行功德。
于前世出世諸段。
經皆各修二種。
非唯約相。
要常契理。
即事皈真。
于諸功德。
是前二三科也。
既于諸功德中。
常一心修。
故雲各修二種也。
二釋文二。
初略示二。
是中下。
初即世修示常修。
謂常契一心也。
然經既令于諸功德常當一心故。
即事造理。
上雲一一種中。
各修二種義理。
于此遠離下相似。
即此行令離。
比入證也。
若常契第一義心。
即是證智。
若比智。
但變影緣如。
雖似一心。
非實一心也。
此如見煙知火等。
故雲一心相似行也(非謂揀癡無記。
太粗生)。
一心相違行者。
但不順真理。
别修事行。
皆曰相違行也(非謂貪嗔有記也。
此等皆不名行。
故亦太粗也)。
此相似相違行。
皆名放逸。
并如怨賊。
故誡常當一心舍離也。
此意同下。
約佛身得滅。
如除惡病。
如殺怨賊。
亦約有為違理。
故喻怨賊也。
除一實相外。
餘皆魔事。
亦此意也。
無限下。
二分别說表常說。
以無緣大悲。
常能普為衆生。
要無分限。
常作利益(此常說意)。
但一期化事究竟。
故名限齊畢竟爾。
然經舉大悲。
表示常說。
正明随機分别說法皆究竟。
結顯前經所說畢竟也。
二廣明二。
次複下。
初常修七相。
皆令第一義心修故。
于中空澤。
即水際也。
真實無二念。
即第一義心。
以有二念。
非第一義心故。
言修令現前者。
令契真炳現也。
六中。
雲于相似法處蘇息者。
即上一心相似法也。
但此智而知。
實不見谛。
如望煙知火。
見鶴知池等。
苟休心于中。
故曰于相似法處蘇息。
由此遠離上上第一義心也。
既不真修。
故死無益。
為空死也(住法謬解對而可知)。
餘皆可見。
次廣下。
二分别說。
此文明雲分别說。
二記皆名常說。
以私害公。
何特爾耶。
不知。
以佛随機畢竟。
反顯無緣大悲常說爾。
于中化法。
如醫治病。
服則病除。
其與念即明記不忘。
乃得度法故。
如導示道。
得達前所故。
是中下。
如來無失。
以服行與否。
得失在機也。
又佛不負衆生。
世法苟不服行。
生自負佛。
何嘗負之(此章結顯一經修行契理。
大乘深旨。
住法。
瞢然自誤誤他。
過非淺也)。
○五顯示入證決定分三。
初标章。
論不結前。
但标章旨。
前修後證。
義易見故。
前修滅道。
以治苦集。
今約入證無疑。
故次來也。
二舉經。
三論釋二。
論曰下。
初總顯入證。
即四谛理也。
決疑即經決定無疑。
二别釋。
是中下。
初标門。
二依釋三。
初方便顯發門二。
方便下。
初示門意。
佛方便故。
舉四谛以問顯發。
此實法故。
實即谛義。
二釋經文二。
以彼下。
初顯所觀所依。
言當觀察者。
谛有二義。
一谛實義。
此約所觀境。
謂如所說相。
不舍離故。
真實故。
□定故。
謂世出世二種因果。
必不虛妄。
不可差失。
二審谛義。
此約能觀智。
聖智觀彼。
審不虛故。
凡夫雖有苦集。
而不審實。
不得稱谛。
無倒聖智。
審知境故。
故名聖谛。
由上二義是。
修行者。
常觀察故。
言依之起行者。
有通有别。
通者。
謂依四谛。
起十六行。
謂依苦谛。
起無常苦空無我四行。
依集谛。
起因集生緣四行。
依滅起滅靜妙離四行。
依道起道如行出四行(亦名十六相。
此等廣如雜集論說。
前亦略引)。
别者。
即下依四谛中起違順觀行是也。
經雲苦等四谛者。
謂逼迫名苦(釋名相)。
即有漏色(出體)。
增長名集(釋名相)。
即業煩惱(出體下二倒此)。
寂靜名滅。
謂即涅槃。
出離名道。
謂止觀等。
此約相說。
通大小乘。
四皆言谛。
審實二義。
如上釋。
瑜伽九十五雲。
由二緣故名谛。
一法性。
二勝解故。
愚夫有初無後。
聖具二故。
偏說聖谛(谛通二義。
聖字唯為審谛。
法性是谛。
實勝解釋是審谛義)。
二示有疑無疑二。
于四下。
初通名。
于四谛中有作無作法者。
謂于四谛中。
約相即四皆有作。
清涼雲。
滅雖無為。
因滅惑顯示從緣故。
約性則四皆無作。
由四谛相緣生無性。
無可造作故。
今經舉四谛問有疑無疑者。
或于相未了。
而疑有作谛。
或于性未達。
而疑無作谛。
或通觀性相。
而疑相違。
苟有上疑。
當求決也。
住法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