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教經論記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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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
非也)。
彼即縱五根也。
故縱即戒定不成。
多重障也。
此縱逸約作意起故。
以觀治之。
亦治意根中五根。
餘可知。
二治細相習不動障三。
論重者下。
初蹑徴。
可知。
是中下正釋。
言細相習障者。
即微細相熏習氣也。
雖不作意。
亦任運起者。
此非深觀。
莫治所治。
即前不動念。
以不作意起故。
深觀現前。
自性即滅故。
論于此下。
初釋。
經假令縱之。
有二義。
初雲于此處有時則有。
無時則無者。
此微細相習。
起滅不定若觀稍劣。
細習力故。
即于此處。
任運縱之。
名于此處。
有時則有。
若觀智稍勝。
細習力脫。
隻于此處不任運縱。
名無則無。
而不作意縱之。
而雲假令縱之者。
但觀劣故。
經假令之言。
含縱無縱也(住法雲。
即五根處。
時有時無。
不常有故此非也。
若時有時無。
則有時則有。
時則有無義。
今論不爾)。
言不作意起者。
第二義也。
此細相習障。
不同前粗重作意起故。
但由觀劣暫起。
故縱起爾。
此對前粗重釋也。
言勢無自立者。
既由觀劣故起。
非作意起。
([作意起者])勢有共立。
觀劣起者。
勢不獨立。
雖暫起還滅。
故經雲皆亦不久。
言性是無對者。
觀勝則性無對故。
既觀起性習滅故。
複雲不相見也(此同斷惑智在生時惑。
在滅相。
惑智不相見。
今亦爾)。
若爾何以經雲見其磨滅。
次下即釋也。
是中下。
三徴釋。
言示現見時說者。
今雲見者。
依觀現時說也。
以觀智昧劣故任運起。
今觀智現前。
彼即無對。
故次雲彼無現故。
又滅見故者。
彼既無可見。
則彼滅于見時也。
故雲滅見正見。
經見其磨滅也。
二欲放逸苦三。
次說下。
初标章。
二舉經。
三論釋二。
論曰下。
初示苦本。
此心性差别。
欲放逸。
亦同前根放逸。
是苦因果。
然前根此。
若對前二義中初意。
今心性差别為主。
是五色根所依。
即是意根。
此意根攝一切心差别(例如十二處。
則意根攝心心所等)。
若對前第二義。
前五根已在意根中對治竟。
此雲五根心為主者。
既前意根中。
已明五根對治。
則顯此心居然為主。
此即别開一意根。
顯心性差别而治之(例如十八界。
于一意根。
開成七心界故。
今明心為主也)。
二明對治二。
初總遮生過二。
論應知下。
初正明。
自即心。
他即根。
故制心則自佗過息。
勤遮者釋經好制也。
何故下。
二徴示。
心性差别。
即是障法。
能障三昧故。
以三昧是心一境性故。
二釋能所障三。
論何者下。
初雙徴。
三昧下。
二别列。
三雙釋二。
初三種障法三。
初心性差别障二。
論心性下。
初通示。
是中下。
二别釋。
言修無二念三昧者。
者之一字。
即修三昧人。
謂誡修三昧人。
于此貪等差别。
知可畏故。
專修一心。
而制三也。
于中四喻相似者。
毒蛇喻嗔。
惡獸喻癡。
怨賊喻貪。
大火喻等分。
清涼雲。
經論多說四者。
取其三毒。
為不善根故。
言等分者。
雜集雲。
住自性煩惱。
遠離猛劣。
住平等煩惱故。
随境勢力。
煩惱現行故。
釋曰自性煩惱。
謂勝境貪心則增。
劣境貪心則劣。
不同上三。
于劣境亦起上品貪等(由上三無。
問勝劣境。
皆起猛利三毒故)。
或與境等。
名為等分。
又于所起。
無偏勝劣。
故雲等分。
問。
今論雲貪等四種。
何不如次配貪嗔癡等分。
而以嗔癡貪配次第耶(此舉住法[記]義。
為難)。
答。
以論釋文。
多順義便。
不依文次。
如常标舉。
則雲貪等。
若合喻。
須順相似法。
故下配三種三昧。
亦從義便。
不依文次。
若以貪配蛇等。
于義不順故。
言複示下釋經甚字。
并未足喻也。
二輕動不調障二。
論輕動下。
初通示。
二别釋二。
初釋輕動不調二。
論于中下。
初輕動障。
言轉識者。
即前七識。
依根動故(前五識依自根。
第六依第七意之識。
故第七末那即意。
意即識故)。
如猿得樹。
依樹轉故。
後速疾故者。
即經輕躁(躁者)。
疾也。
獨言轉識者。
以第八無覆無記。
無輕動義故。
不依根故。
但觀下。
二不調障。
百喻經雲。
昔有貪夫。
于野求蜜。
既得一樹。
舉足前進。
欲取蜂蜜。
不覺草覆深井。
因跌足而亡。
舊有此事。
今舉事以取法。
不取為喻也。
故論不雲相似法。
但作法直釋。
卻以狂象合之。
言有曀者。
以但觀蜜樹。
不見深坑井。
即為蜜所曀也。
言不見未來者。
以前見蜜名見在。
不見深坑。
名不見未來。
又由坑在前而不見。
驗知己有曀。
為坑所障礙。
故雲坑障礙義故。
言二種障礙者。
見蜜不見坑。
為坑所陷墜。
不如意處。
即生處礙也。
既不見深坑而墜。
即雖見蜜而不得。
反受困苦。
故雲困苦不成就也。
意謂。
修行者不調自心。
隻成困苦。
不得成就也。
言狂象相似法者。
以喻合事也。
象無鈎而不調。
故墜阱而困苦。
修行者無調柔三昧。
則欲心修因。
隻成困苦。
爾生處即淪墜。
故雲相似法也。
然則經文。
先并舉其法。
次并舉其喻。
而先合觀蜜等者。
文連次故。
次合動轉輕躁者。
法喻易知故。
騰躍即象無鈎。
踔擲則猿得樹。
故切韻雲。
踔者猿跳也。
難可禁制。
謂象無鈎猿得樹。
法中即無二三昧也。
急挫下。
二示不動調伏。
初對輕動故。
挫之無動。
次對不調故。
攝入調伏。
失諸下。
三失諸功德障。
可知。
無二下。
二三種三昧。
前對三治。
故須明三三昧。
今配經文。
故少不次(以此驗知。
前合毒蛇經。
順[順]義合故。
不約貪嗔等次第也)。
二多食苦對治二。
論已說下。
初結前标後。
前根欲色心是所資。
今食是能資。
故來也。
二依标别釋二。
初舉經。
藏本正雲趣得支身趣自除惱。
趣略也。
以饑瘡未愈。
略止饑渴爾。
何暇生增減。
而多求耶。
而靈芝本。
皆作取字。
故以藏本為正。
二論釋二。
初立義二。
論曰下。
初示障。
即少食無食三昧障也。
二明數論食有下。
初标列名數。
言食者。
俱舍雲。
夫名食者。
必先資益自根大種故。
食有四種。
彼論頌雲。
有情由食住。
段欲體唯三。
觸思識三食。
有漏通三界。
長行雲。
經說世尊自悟一法正覺正說。
謂諸有情。
一切無非由食而住。
何等為食。
一段。
二觸。
三思。
四識。
段有二種。
謂細及粗。
細謂中有食。
香為食故。
及天劫初食。
無變穢故。
如油沃沙散入支故。
翻此為粗。
如是段食。
唯在欲界。
離段食生上界故。
唯欲界系。
香味觸一切皆為段食。
自體可成段别。
而飲啖故。
謂口鼻分分受之。
觸謂三和所生諸觸。
思謂意業。
識謂識蘊。
此三唯有漏。
通三界皆有。
又雲。
如何世尊說食唯四。
就勝說四無失。
故頌雲。
前二益此世。
所依及能依。
後二于當有。
引及起如次。
長行雲。
謂初二食。
能益此身。
所依能依。
後二食。
能引當有。
能起當有。
言所依者。
謂有根身。
段食于彼能為資益。
言能依者。
謂心心所。
觸食于彼能為資益。
如是二食。
于己生有。
資益功能。
最為殊勝。
言當有者。
謂未來生于彼當生。
思食能引。
思食引已。
從業所重。
識種子力。
後有得起。
如是二食。
于未來生。
有引起功能。
最為殊勝故。
雖有漏皆滋長有。
而就勝能。
唯說四食。
前二如養母。
已生故。
後二如生母。
生未來故(若大乘識。
通八識。
小乘唯六爾)。
今論雲。
心心數法食。
心即心王。
心數即心所。
就資益功德。
增勝義邊。
正唯觸思識三食也。
然則前四心供養等。
正約三毒供具受用貯積義說。
非但以食為供。
此中唯局于食。
雖雲心心數法。
正約觸等為食也(二記直指前四心供養。
不善分别也如此)。
若多下。
二通擇障治。
何故段食。
不說治法。
唯心心數法食方便對治耶。
答。
以段食唯在欲界。
欲界無定。
故多段食。
則去禅定遠。
然段食不通上界易知。
故但雲去禅定遠。
其心心所法食。
既通三界故。
别約欲界說。
心心所法食。
違上界禅定故。
以方便對治。
而此方便。
即是少食故。
以欲界散心。
同多段食。
皆障上界禅定故。
少食即得定。
得定則生上二界故。
然此論文。
于方便對治。
故下合雲成就少食三昧故。
以次段論便牒雲。
如是二種三昧。
故知論脫也(而住法記。
謂去禅定遠下脫。
若爾少食三昧。
唯治多段食。
即違下文。
心心數法食多。
三昧功德。
不現前故。
又宣演。
謂後合雲成就少食無食三昧故。
此亦違後示第一義心三昧中盡。
既複示三昧中。
各不應加少言。
由是二記。
此一科太意俱失)。
既心心所法食。
欲界與定相違方便對治。
反顯心心所法食。
不與上界禅定相違。
正是色無色定。
所依止故。
以第一義心觀中方盡。
成就無食三昧。
故論雲複示等也。
論文巧略。
以欲界與定相違。
反顯上二界不相違。
以第一義中盡。
顯上二界心心數法食不盡。
此則以欲界并出界。
顯于上界爾。
由此義故。
世親攝論雲。
一不清淨依止住食。
謂段食等四食。
令欲纏有情。
不淨依止而得住故。
二淨不淨依止住食。
謂觸等三食。
令色無色纏有情。
淨不淨依止而得住故。
由此依止。
已離下地諸煩惱故名淨。
未離上地諸煩惱故名不淨。
是名淨不淨依止。
如是依止。
由觸意思識食而住。
除段食故。
評曰。
攝論對今論。
知色無色界。
由少食方便。
得禅定名淨。
未斷上二界煩惱。
為不淨故。
今論第一義心。
方盡觸等三食。
名無食三昧也。
是知少食三昧。
治欲界多食。
得上界定。
而住少食三昧。
以無食三昧。
通治三界。
得出世第一義心。
盡有漏心心所法故也。
二釋文。
論如是下蹑前徴列。
以六種功德。
為能成就。
二種三昧。
為所成就。
列名可知。
二依列配釋二。
此六下。
初配前。
然經文但有能成就六種。
其所成就二種。
意在文外。
唯配六種。
義顯二種三昧爾。
二正釋六。
初受用對治功德成就。
受諸飲食。
約段食為受用故。
當如服藥。
明受用時。
行心即心心數法食。
此是對治。
既如服藥。
為治饑瘡故。
不應多食。
住法雲。
律中具有四藥。
食味為時藥。
諸漿為非時藥。
酥蜜等為七日藥。
草木金石不住為食者。
為盡形壽藥。
前之三藥。
通歸飯食。
今經意謂。
受上三藥。
當如有病服盡形藥耳。
平等觀功德成就。
于好于惡。
此通四食。
勿生增減。
即心平等。
謂正心心數法。
行心受段食時。
即無增減。
即心平等。
此第一義心也。
然好惡食。
無增減事。
如出耀說。
惡生畏王。
請一比丘。
敕宮中精細飲食食之。
食已辭去。
王問食訖耶。
答已訖。
王意其粗惡。
觀色不悅。
複請明日更食。
比丘受已生。
王自躬造細妙上食供之。
食已問曰。
食為甘美耶。
答曰如食所食。
王恚怒。
躬自造食。
道人但言如食所食。
複請明日食。
受已即以苦酒煮??豆食之。
食已問。
食甘美耶。
答曰。
如食所食。
王問。
道人好惡。
皆雲爾耶。
即說偈言。
如管占蔔華。
出油用膏車。
臭脂膏緻遠。
豈責好與醜。
百味食續命。
支形得行道。
苦酒??豆食。
全命何假彼(此正平等觀也)。
三究竟對治功德成就。
此明以食支身除饑渴者。
合是色身。
何言法身耶。
答。
即于行心受段食。
支身色身時。
即心平等。
無有增減。
此平等觀心。
即事造理。
契合法身。
究竟無饑渴也。
問。
若爾應雲平等觀攝法身。
何言法身攝平等觀耶。
答。
若約支持。
觀為能支。
法身為所支。
今約攝持故。
法身攝平等觀也。
例如飲食能支色身。
即是色身能攝受飲食爾。
四顯示平等觀功德相似成就。
前二法。
此喻也。
蜂喻比丘。
采華喻受好惡食(采多種華。
如得好惡食)。
但取其味。
喻即事取平等味以支法身。
不損色香。
喻勿生增減。
既不生增減。
則心平等觀法得成也。
故複雲示現非壞法觀故也。
住法雲。
南山戒疏。
釋略教偈。
不壞色香雲。
喻不多求壞俗士信。
與此不同。
不煩和會。
今謂。
彼正取今經無得多求壞其善心。
以釋彼偈。
故雲爾也。
但下經非是合前法爾。
亦由論本久藏。
古德未見。
故作此釋也。
若以今論會彼偈。
雖喻依是同。
喻體少異。
若不損法觀。
亦與今同。
彼偈雲。
譬如蜂采華。
不壞色與香。
但取其味去。
比丘入聚然。
不違戾他事。
不觀作不作。
但自觀心行。
若正若不正。
以入聚合采華。
以不戾他作不作事。
合不壞色香(上皆約他。
而與今約自為異)。
以自觀身行合取味。
此同今論意。
以觀他事。
既損色香。
則失其味。
不壞他事。
意在自成觀法也。
偈雲。
但自觀身行。
非約損他信心。
但彼取次雲壞其善心。
故作此解。
以今論觀之。
似覺失
非也)。
彼即縱五根也。
故縱即戒定不成。
多重障也。
此縱逸約作意起故。
以觀治之。
亦治意根中五根。
餘可知。
二治細相習不動障三。
論重者下。
初蹑徴。
可知。
是中下正釋。
言細相習障者。
即微細相熏習氣也。
雖不作意。
亦任運起者。
此非深觀。
莫治所治。
即前不動念。
以不作意起故。
深觀現前。
自性即滅故。
論于此下。
初釋。
經假令縱之。
有二義。
初雲于此處有時則有。
無時則無者。
此微細相習。
起滅不定若觀稍劣。
細習力故。
即于此處。
任運縱之。
名于此處。
有時則有。
若觀智稍勝。
細習力脫。
隻于此處不任運縱。
名無則無。
而不作意縱之。
而雲假令縱之者。
但觀劣故。
經假令之言。
含縱無縱也(住法雲。
即五根處。
時有時無。
不常有故此非也。
若時有時無。
則有時則有。
時則有無義。
今論不爾)。
言不作意起者。
第二義也。
此細相習障。
不同前粗重作意起故。
但由觀劣暫起。
故縱起爾。
此對前粗重釋也。
言勢無自立者。
既由觀劣故起。
非作意起。
([作意起者])勢有共立。
觀劣起者。
勢不獨立。
雖暫起還滅。
故經雲皆亦不久。
言性是無對者。
觀勝則性無對故。
既觀起性習滅故。
複雲不相見也(此同斷惑智在生時惑。
在滅相。
惑智不相見。
今亦爾)。
若爾何以經雲見其磨滅。
次下即釋也。
是中下。
三徴釋。
言示現見時說者。
今雲見者。
依觀現時說也。
以觀智昧劣故任運起。
今觀智現前。
彼即無對。
故次雲彼無現故。
又滅見故者。
彼既無可見。
則彼滅于見時也。
故雲滅見正見。
經見其磨滅也。
二欲放逸苦三。
次說下。
初标章。
二舉經。
三論釋二。
論曰下。
初示苦本。
此心性差别。
欲放逸。
亦同前根放逸。
是苦因果。
然前根此。
若對前二義中初意。
今心性差别為主。
是五色根所依。
即是意根。
此意根攝一切心差别(例如十二處。
則意根攝心心所等)。
若對前第二義。
前五根已在意根中對治竟。
此雲五根心為主者。
既前意根中。
已明五根對治。
則顯此心居然為主。
此即别開一意根。
顯心性差别而治之(例如十八界。
于一意根。
開成七心界故。
今明心為主也)。
二明對治二。
初總遮生過二。
論應知下。
初正明。
自即心。
他即根。
故制心則自佗過息。
勤遮者釋經好制也。
何故下。
二徴示。
心性差别。
即是障法。
能障三昧故。
以三昧是心一境性故。
二釋能所障三。
論何者下。
初雙徴。
三昧下。
二别列。
三雙釋二。
初三種障法三。
初心性差别障二。
論心性下。
初通示。
是中下。
二别釋。
言修無二念三昧者。
者之一字。
即修三昧人。
謂誡修三昧人。
于此貪等差别。
知可畏故。
專修一心。
而制三也。
于中四喻相似者。
毒蛇喻嗔。
惡獸喻癡。
怨賊喻貪。
大火喻等分。
清涼雲。
經論多說四者。
取其三毒。
為不善根故。
言等分者。
雜集雲。
住自性煩惱。
遠離猛劣。
住平等煩惱故。
随境勢力。
煩惱現行故。
釋曰自性煩惱。
謂勝境貪心則增。
劣境貪心則劣。
不同上三。
于劣境亦起上品貪等(由上三無。
問勝劣境。
皆起猛利三毒故)。
或與境等。
名為等分。
又于所起。
無偏勝劣。
故雲等分。
問。
今論雲貪等四種。
何不如次配貪嗔癡等分。
而以嗔癡貪配次第耶(此舉住法[記]義。
為難)。
答。
以論釋文。
多順義便。
不依文次。
如常标舉。
則雲貪等。
若合喻。
須順相似法。
故下配三種三昧。
亦從義便。
不依文次。
若以貪配蛇等。
于義不順故。
言複示下釋經甚字。
并未足喻也。
二輕動不調障二。
論輕動下。
初通示。
二别釋二。
初釋輕動不調二。
論于中下。
初輕動障。
言轉識者。
即前七識。
依根動故(前五識依自根。
第六依第七意之識。
故第七末那即意。
意即識故)。
如猿得樹。
依樹轉故。
後速疾故者。
即經輕躁(躁者)。
疾也。
獨言轉識者。
以第八無覆無記。
無輕動義故。
不依根故。
但觀下。
二不調障。
百喻經雲。
昔有貪夫。
于野求蜜。
既得一樹。
舉足前進。
欲取蜂蜜。
不覺草覆深井。
因跌足而亡。
舊有此事。
今舉事以取法。
不取為喻也。
故論不雲相似法。
但作法直釋。
卻以狂象合之。
言有曀者。
以但觀蜜樹。
不見深坑井。
即為蜜所曀也。
言不見未來者。
以前見蜜名見在。
不見深坑。
名不見未來。
又由坑在前而不見。
驗知己有曀。
為坑所障礙。
故雲坑障礙義故。
言二種障礙者。
見蜜不見坑。
為坑所陷墜。
不如意處。
即生處礙也。
既不見深坑而墜。
即雖見蜜而不得。
反受困苦。
故雲困苦不成就也。
意謂。
修行者不調自心。
隻成困苦。
不得成就也。
言狂象相似法者。
以喻合事也。
象無鈎而不調。
故墜阱而困苦。
修行者無調柔三昧。
則欲心修因。
隻成困苦。
爾生處即淪墜。
故雲相似法也。
然則經文。
先并舉其法。
次并舉其喻。
而先合觀蜜等者。
文連次故。
次合動轉輕躁者。
法喻易知故。
騰躍即象無鈎。
踔擲則猿得樹。
故切韻雲。
踔者猿跳也。
難可禁制。
謂象無鈎猿得樹。
法中即無二三昧也。
急挫下。
二示不動調伏。
初對輕動故。
挫之無動。
次對不調故。
攝入調伏。
失諸下。
三失諸功德障。
可知。
無二下。
二三種三昧。
前對三治。
故須明三三昧。
今配經文。
故少不次(以此驗知。
前合毒蛇經。
順[順]義合故。
不約貪嗔等次第也)。
二多食苦對治二。
論已說下。
初結前标後。
前根欲色心是所資。
今食是能資。
故來也。
二依标别釋二。
初舉經。
藏本正雲趣得支身趣自除惱。
趣略也。
以饑瘡未愈。
略止饑渴爾。
何暇生增減。
而多求耶。
而靈芝本。
皆作取字。
故以藏本為正。
二論釋二。
初立義二。
論曰下。
初示障。
即少食無食三昧障也。
二明數論食有下。
初标列名數。
言食者。
俱舍雲。
夫名食者。
必先資益自根大種故。
食有四種。
彼論頌雲。
有情由食住。
段欲體唯三。
觸思識三食。
有漏通三界。
長行雲。
經說世尊自悟一法正覺正說。
謂諸有情。
一切無非由食而住。
何等為食。
一段。
二觸。
三思。
四識。
段有二種。
謂細及粗。
細謂中有食。
香為食故。
及天劫初食。
無變穢故。
如油沃沙散入支故。
翻此為粗。
如是段食。
唯在欲界。
離段食生上界故。
唯欲界系。
香味觸一切皆為段食。
自體可成段别。
而飲啖故。
謂口鼻分分受之。
觸謂三和所生諸觸。
思謂意業。
識謂識蘊。
此三唯有漏。
通三界皆有。
又雲。
如何世尊說食唯四。
就勝說四無失。
故頌雲。
前二益此世。
所依及能依。
後二于當有。
引及起如次。
長行雲。
謂初二食。
能益此身。
所依能依。
後二食。
能引當有。
能起當有。
言所依者。
謂有根身。
段食于彼能為資益。
言能依者。
謂心心所。
觸食于彼能為資益。
如是二食。
于己生有。
資益功能。
最為殊勝。
言當有者。
謂未來生于彼當生。
思食能引。
思食引已。
從業所重。
識種子力。
後有得起。
如是二食。
于未來生。
有引起功能。
最為殊勝故。
雖有漏皆滋長有。
而就勝能。
唯說四食。
前二如養母。
已生故。
後二如生母。
生未來故(若大乘識。
通八識。
小乘唯六爾)。
今論雲。
心心數法食。
心即心王。
心數即心所。
就資益功德。
增勝義邊。
正唯觸思識三食也。
然則前四心供養等。
正約三毒供具受用貯積義說。
非但以食為供。
此中唯局于食。
雖雲心心數法。
正約觸等為食也(二記直指前四心供養。
不善分别也如此)。
若多下。
二通擇障治。
何故段食。
不說治法。
唯心心數法食方便對治耶。
答。
以段食唯在欲界。
欲界無定。
故多段食。
則去禅定遠。
然段食不通上界易知。
故但雲去禅定遠。
其心心所法食。
既通三界故。
别約欲界說。
心心所法食。
違上界禅定故。
以方便對治。
而此方便。
即是少食故。
以欲界散心。
同多段食。
皆障上界禅定故。
少食即得定。
得定則生上二界故。
然此論文。
于方便對治。
故下合雲成就少食三昧故。
以次段論便牒雲。
如是二種三昧。
故知論脫也(而住法記。
謂去禅定遠下脫。
若爾少食三昧。
唯治多段食。
即違下文。
心心數法食多。
三昧功德。
不現前故。
又宣演。
謂後合雲成就少食無食三昧故。
此亦違後示第一義心三昧中盡。
既複示三昧中。
各不應加少言。
由是二記。
此一科太意俱失)。
既心心所法食。
欲界與定相違方便對治。
反顯心心所法食。
不與上界禅定相違。
正是色無色定。
所依止故。
以第一義心觀中方盡。
成就無食三昧。
故論雲複示等也。
論文巧略。
以欲界與定相違。
反顯上二界不相違。
以第一義中盡。
顯上二界心心數法食不盡。
此則以欲界并出界。
顯于上界爾。
由此義故。
世親攝論雲。
一不清淨依止住食。
謂段食等四食。
令欲纏有情。
不淨依止而得住故。
二淨不淨依止住食。
謂觸等三食。
令色無色纏有情。
淨不淨依止而得住故。
由此依止。
已離下地諸煩惱故名淨。
未離上地諸煩惱故名不淨。
是名淨不淨依止。
如是依止。
由觸意思識食而住。
除段食故。
評曰。
攝論對今論。
知色無色界。
由少食方便。
得禅定名淨。
未斷上二界煩惱。
為不淨故。
今論第一義心。
方盡觸等三食。
名無食三昧也。
是知少食三昧。
治欲界多食。
得上界定。
而住少食三昧。
以無食三昧。
通治三界。
得出世第一義心。
盡有漏心心所法故也。
二釋文。
論如是下蹑前徴列。
以六種功德。
為能成就。
二種三昧。
為所成就。
列名可知。
二依列配釋二。
此六下。
初配前。
然經文但有能成就六種。
其所成就二種。
意在文外。
唯配六種。
義顯二種三昧爾。
二正釋六。
初受用對治功德成就。
受諸飲食。
約段食為受用故。
當如服藥。
明受用時。
行心即心心數法食。
此是對治。
既如服藥。
為治饑瘡故。
不應多食。
住法雲。
律中具有四藥。
食味為時藥。
諸漿為非時藥。
酥蜜等為七日藥。
草木金石不住為食者。
為盡形壽藥。
前之三藥。
通歸飯食。
今經意謂。
受上三藥。
當如有病服盡形藥耳。
平等觀功德成就。
于好于惡。
此通四食。
勿生增減。
即心平等。
謂正心心數法。
行心受段食時。
即無增減。
即心平等。
此第一義心也。
然好惡食。
無增減事。
如出耀說。
惡生畏王。
請一比丘。
敕宮中精細飲食食之。
食已辭去。
王問食訖耶。
答已訖。
王意其粗惡。
觀色不悅。
複請明日更食。
比丘受已生。
王自躬造細妙上食供之。
食已問曰。
食為甘美耶。
答曰如食所食。
王恚怒。
躬自造食。
道人但言如食所食。
複請明日食。
受已即以苦酒煮??豆食之。
食已問。
食甘美耶。
答曰。
如食所食。
王問。
道人好惡。
皆雲爾耶。
即說偈言。
如管占蔔華。
出油用膏車。
臭脂膏緻遠。
豈責好與醜。
百味食續命。
支形得行道。
苦酒??豆食。
全命何假彼(此正平等觀也)。
三究竟對治功德成就。
此明以食支身除饑渴者。
合是色身。
何言法身耶。
答。
即于行心受段食。
支身色身時。
即心平等。
無有增減。
此平等觀心。
即事造理。
契合法身。
究竟無饑渴也。
問。
若爾應雲平等觀攝法身。
何言法身攝平等觀耶。
答。
若約支持。
觀為能支。
法身為所支。
今約攝持故。
法身攝平等觀也。
例如飲食能支色身。
即是色身能攝受飲食爾。
四顯示平等觀功德相似成就。
前二法。
此喻也。
蜂喻比丘。
采華喻受好惡食(采多種華。
如得好惡食)。
但取其味。
喻即事取平等味以支法身。
不損色香。
喻勿生增減。
既不生增減。
則心平等觀法得成也。
故複雲示現非壞法觀故也。
住法雲。
南山戒疏。
釋略教偈。
不壞色香雲。
喻不多求壞俗士信。
與此不同。
不煩和會。
今謂。
彼正取今經無得多求壞其善心。
以釋彼偈。
故雲爾也。
但下經非是合前法爾。
亦由論本久藏。
古德未見。
故作此釋也。
若以今論會彼偈。
雖喻依是同。
喻體少異。
若不損法觀。
亦與今同。
彼偈雲。
譬如蜂采華。
不壞色與香。
但取其味去。
比丘入聚然。
不違戾他事。
不觀作不作。
但自觀心行。
若正若不正。
以入聚合采華。
以不戾他作不作事。
合不壞色香(上皆約他。
而與今約自為異)。
以自觀身行合取味。
此同今論意。
以觀他事。
既損色香。
則失其味。
不壞他事。
意在自成觀法也。
偈雲。
但自觀身行。
非約損他信心。
但彼取次雲壞其善心。
故作此解。
以今論觀之。
似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