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教經論記卷第一(并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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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廣解釋。
皆約大乘義以會之。
以此驗知。
若此論。
譯已不藏南越。
豈古德皆謂之小乘耶。
問。
八大人覺。
焉知即大乘耶。
答。
如八大人覺經雲。
如此八事。
乃是諸佛菩薩大人之所覺悟。
精進行道等。
又前輩多疑。
阙施度故。
非是大乘。
若爾。
則以四谛專在聲聞。
因緣定在緣覺。
六度唯局大乘。
如諸教四重四谛。
豈定是緣覺。
諸小乘論。
三祇别修六度。
各有滿時。
此雖雲菩薩所修。
尚屬小教。
豈專以谛緣度。
而定大小之别乎。
如此論釋四谛無疑。
通于無作四谛。
應當一心徹于第一義心。
八大人覺諸三昧門。
住堪忍地。
示無生法。
明二無我。
會三秘藏。
此皆經具明大乘修進觀行。
何但争六度具阙。
以定大乘耶。
所分七分。
如下随釋中辨○初分二。
一舉經。
二論釋。
于中二。
論曰下。
初總别科分。
言序分修多羅者。
是結集家安布。
即三修多羅中。
當别相也(一總相。
二别相。
三略相)。
若準常三分配釋。
如孤山疏。
例如大疏以大經後二偈為流通。
今論異此。
大分為七也(住法。
宣演。
既不許三分。
還指後六為正宗。
則三分不成。
七分又合。
馬鳴彌天二意皆失)。
言利益者。
佛出世間。
無非利益。
今顯初轉後說等。
利益斯圓。
故雲成就畢竟也。
此則二序中。
發起序。
文含證信。
六種不全。
以此中但有時主處衆故。
既是文含。
不必具配。
配則穿鑿也(如二記。
以略說法要。
為信成就。
阿難結集。
必從佛聞。
為聞成就。
此則聞乃虛配。
信亦不成。
何則。
然皆不隢信成就故。
若以如是為信順之辭。
此不約指下所說之法。
今既以下所說法要。
為信成就。
此乃合釋如是我聞。
以如是為指法之辭。
非通約信成就也。
故彼穿鑿。
全不知釋文體勢也)。
然證信未必諸經皆具六者。
如蘭盆經。
但有五種。
列衆但舉目連一人。
即便入發起序中。
又聞在信前。
故知非獨此經。
臨終遺訓。
事異常時爾(如光明經。
亦不列衆)。
二随别分釋六。
初法師成就畢竟功德二。
論初成下總示。
一總相者。
有二義故總。
即次别釋中二義也。
一諸佛功德故總。
二自體清淨故總。
以自體清淨。
亦通一切故。
二别相者。
亦下二義。
一别約德望。
乃巧便利生為能仁。
二别約族望。
乃家姓尊貴為釋迦。
三總别相者。
即上總别各二義。
皆稱佛故。
二記配三身故。
稱之獲福者。
如慈氏。
隻約姓望為名。
又諸佛名。
三身多不具。
應稱之無福耶。
若佛字配三身。
自不言可知。
論是中下别釋。
釋迦。
此雲能仁。
亦雲直林。
舊翻度沃焦。
能仁據德。
直林約處。
舊翻唯能義爾。
舊亦雲釋迦文。
瑞應經雲。
釋迦雲能。
文雲儒。
今約化生為仁。
巧便即能也。
又釋迦即族望。
瞿昙即姓望故。
智論雲。
釋迦牟尼。
姓瞿昙氏。
今雲家姓者。
不對瞿昙。
但舉釋迦亦姓望也。
以從劫初。
代代相承。
為轉輪王故。
瞿昙雲地主。
即代代地主也。
從古至善思王。
皆金輪王。
從恣壹摩王有四子。
一曰面光。
二曰象食。
三曰路指。
四曰莊嚴。
四子被猜。
徙雪山北直樹林中。
國人樂化。
郁為強國。
父王歎曰。
我子有能。
因以立姓。
故知舊姓瞿昙。
後徙直林。
方且命族。
故是族望也。
姓望。
如崔盧等。
族望。
如博陵等。
以是瞿昙之釋迦。
故雲家姓尊貴。
因果經說。
菩薩将下生時。
先觀五事因緣。
第四雲觀諸種族。
何者最盛。
諸族姓種。
釋迦第一。
甘蔗苗裔。
聖王之後二記約西竺四姓。
釋迦是王種。
即刹帝利姓。
故雲尊貴。
若爾。
凡是刹帝利姓皆尊貴。
何獨在于釋迦耶。
此是通名。
非今别相。
又住法列刹帝利。
為四中第一。
此乃強以第二為第一。
欲順己見爾。
然四姓。
婆羅門為第一。
故瑜伽雲。
婆羅門。
是最勝種類。
刹帝利等。
是下種類(等毗舍首陀)。
以外道計婆羅門從梵王口生。
故為最勝。
又彼引諸佛出世。
若人尚德行。
即于婆羅門姓中生(此如迦葉佛飲光氏。
即婆羅門姓也)。
今釋迦。
既是刹帝利姓為貴者。
應對形斥餘佛婆羅門家姓為賤耶。
殊不知。
但随人機好尚故生。
非對形四姓貴賤爾。
今論主。
正約代代為輪王。
是瞿昙之釋迦。
故雲家姓尊貴。
言牟尼者過去因果經雲。
牟尼者。
謂身口意功德滿足故。
此雲一切諸佛功德。
正約諸佛三乘功德。
皆滿足故。
又十二由延經雲。
牟尼者。
名為能寂滅。
亦名無分别。
即理智自體。
悉清淨也(舊解。
翻寂默。
強配論文)。
佛字。
易故不别釋。
即具上四義總别相也。
若釋佛字。
義如常說。
第二功德三。
論開法下。
初标句。
以鹿園是初轉法輪處。
即最初授道之場。
故曰道場(二記皆謂成道處。
非也)。
餘可知。
論此二下。
二示義。
言顯示轉說義者。
初三轉四谛法輪(示相。
勸修。
作證等義。
如常)。
故雲轉。
既在初時。
有展轉義故。
最後阙此。
故但雲說。
然則轉亦說義。
亦有說非轉義。
此示二義初後不同也。
故轉照持三法輪。
雖都名法輪。
唯在初言。
法輪者。
清涼釋雲。
法即軌持。
輪如帝王輪從喻得名。
略有四義。
一圓滿義。
具毂輻等。
體用周備故。
二摧壞義。
摧壞煩惱。
如摧未伏。
三鎮遏義。
已伏煩惱。
令勢轉遠。
如鎮已伏。
四不定義。
從見至修。
修至無學。
從自至它。
它至解。
解至行等。
轉者說也(此約通稱。
今論則說轉義别)。
故總釋雲。
流演圓通。
名之為輪。
自我至彼。
故名為轉。
若别說者。
略有四義。
轉為動也。
顯也。
運也。
起也。
動宣言教。
顯揚妙理。
運聖道于聲前。
起真智于言後。
圓摧障惱。
名轉法輪(此四。
約教理行果釋也)。
言應知者。
意謂示轉說義。
則應可知。
論道場下。
三配經可知。
第三功德二。
論弟子下。
初總釋。
于中。
既言度陳如須?。
必能持白淨法。
成自利行。
方得度也。
反顯如來快說法門。
故能爾也。
以度字通能所故。
能度。
即如來快說。
所度。
即二機受持成行。
隻由度通能所故。
此中具三義也。
楞嚴疏雲。
憍陳那。
姓也。
此雲火器。
其先事火。
從此命族。
阿若多。
名也。
此雲解。
或言已知。
以初轉法輪時。
問言解否。
陳那先答已解已知。
諸天在空。
亦言其解。
故佛命彼。
名阿若多。
須?多羅。
此雲好賢。
年百二十。
聞佛涅槃。
最後至佛所。
請決疑難。
聞八聖道。
即得心開。
若般泥洹經。
更廣聞四谛。
成阿羅漢。
準大涅槃經般泥洹經。
大小雖殊。
皆度須?已。
諸天及人。
更無聞法得度之者。
唯此一經序說。
所度皆已度訖。
方說此教誡。
後亦雲。
初入法者。
聞佛所說得度。
故知此經。
與二經自異。
既非小之愚法。
又非大之常住。
亦可見矣。
其陳那須?。
先世因緣。
皆如别說。
論此二下别示。
開前初義。
為二種故。
以受持約能故。
前雲示能受持也。
其白淨法約所故。
二句各四。
則有八種成就。
論大總相下。
第四功德。
以上科約别。
故此雲總。
又通攝前後中間所度。
複言大總也。
言二八成就總故者。
前二八成就。
是别約二人。
今是二八成就中總故即總。
此中所應度者。
一一人中。
皆有四種成就。
此中總具。
故雲大總相。
第五功德二。
論因果下。
初總示四種自相。
四義類别。
故雲自相。
此中第三。
言總自相者。
總于因果故。
以第一因。
第四果。
第二因共果。
第三總因果故。
以中夜表示中道。
下别釋。
既分二中道。
初是因。
次是果。
皆是經之中字。
此之中字。
總因果二義故不同。
第二将入為因。
涅槃為果。
但名共也。
言娑羅者。
此雲堅固。
法瑤雲。
風霜不能改。
四時莫能遷。
以況法身金剛之質。
老死不能變。
念念不能易。
常樂之相也。
又僧亮雲。
樹高五丈許。
上合下離。
其華甚白。
其實如瓶。
香味具足。
今以二樹鮮榮。
二樹枯瘁。
明法不偏。
清涼雲。
然未知所據。
理甚照彰。
故以一枯表世間無常。
一榮表涅槃常住。
住法記。
約單隻四雙。
揀大小者。
此說非也。
若正宗中。
單雙之異。
尚可分辨大小。
今在發起序。
豈經初便以四雙單隻。
分大小耶。
如涅槃經初亦雲。
如是我聞。
一時。
佛。
在拘屍羅國。
力士生地。
阿利?提河邊。
娑羅雙樹間。
爾時世尊。
與大比丘八十億百千人俱。
二月十五日。
臨涅槃時。
出大音聲。
大衆聞已。
皆曰俱共往詣娑羅雙樹間(雲雲。
六卷泥洹序分。
亦同雲雙樹)。
此豈小乘耶。
若二卷泥洹經序分。
但雲佛在王舍國雞山中。
第三卷中雲。
佛在毗耶離大林中等。
二經序分。
皆不标雙樹等。
唯在正宗。
有雙樹之說(如住法引者。
是)若以此經序标雙樹與大涅槃同。
應同是實教耶。
故知不必于序分。
分雙樹。
以定大小。
而宣演謂。
此經不言四雙。
亦不言孤在一處。
但言雙樹。
則顯所見異。
自餘之機。
無存局見。
然此說亦不知四雙。
及孤在一處。
乃正宗之異。
此序分略指而已(有謂。
指法言四雙。
起舉雲雙樹。
八隻亦雙也。
未必分大小之異。
如正宗經第三十卷。
有四個娑羅雙樹。
為良證也)。
言涅槃者。
此有多義。
總以義翻。
名為圓寂。
謂德無不圓。
障無不寂。
若小乘說有二。
即有餘依。
無餘依。
大乘多種。
謂性淨方便淨等(雲雲)。
然大乘亦說有餘無餘。
則知此二通于大小。
故唯識雲。
有餘依涅槃。
謂真如出煩惱障。
雖有微苦所依未滅。
而障永寂。
故名涅槃。
二無餘依涅槃。
謂真如出生死苦。
煩惱既盡。
餘依亦滅。
衆苦永寂。
故名涅槃。
清涼釋雲。
此通大小。
而說真如為體。
即異(小乘。
以小)約擇滅無為為體。
評曰。
今此論釋。
既約大乘。
故引此通義。
攝二乘故。
然今正當無餘依。
以入滅故。
若據如來。
總具四種。
謂有餘。
無餘。
自性清淨。
無住處也。
中夜及寂然無聲。
次論自釋。
二别釋二。
論于中下。
初總自相。
言遠離二邊等者。
清涼雲。
染淨縛脫一異斷常來去生滅依正。
凡是二法。
皆稱為邊。
離此等二邊。
明中道也。
然有二義。
一相對離。
即離邊住中。
二相絕離。
即中邊雙絕。
為真中道。
初義。
即正覺中道。
離相對之邊邪。
住正遍覺之中道。
次義。
即離正覺中道。
邊邪中正俱離故。
然此二中道。
初因後果。
下明所離念覺。
即今正覺中道。
此正覺中道。
尚是所離之正覺。
故與詣雙樹。
與将入。
同是因也。
唯離正覺。
為絕相果。
論是中下。
二釋果自相。
一自性無說。
對經無聲。
以涅槃自性。
本離念故。
則正念亦離也。
說由念起。
既本離念。
故無說也。
二遠離覺觀。
對經寂然。
以覺觀有二種。
涅槃四十雲。
惡覺觀。
故則生貪欲。
善覺觀故。
則得解脫。
今當善覺觀也。
覺觀舊名。
新雲尋伺。
則覺粗觀細。
今并離之。
以契涅槃絕相中道也。
論分别下。
第六功德可知。
前二句。
但是經家懸标指。
當中夜寂然無聲。
意謂。
過是已後。
便無所說。
經家探取佛意序之。
以激勵大衆誡聽。
故繼之以為諸弟子略說法要。
住法記。
擅改經文意。
移前二句。
在經後。
作法詞欲舊疑。
豈識經意耶。
言世間出世間法等者。
等下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
并後諸科一經所說也。
○二修習世間功德分二論已說下。
初結前标後以科分。
宣演雲。
論主且約所治障
皆約大乘義以會之。
以此驗知。
若此論。
譯已不藏南越。
豈古德皆謂之小乘耶。
問。
八大人覺。
焉知即大乘耶。
答。
如八大人覺經雲。
如此八事。
乃是諸佛菩薩大人之所覺悟。
精進行道等。
又前輩多疑。
阙施度故。
非是大乘。
若爾。
則以四谛專在聲聞。
因緣定在緣覺。
六度唯局大乘。
如諸教四重四谛。
豈定是緣覺。
諸小乘論。
三祇别修六度。
各有滿時。
此雖雲菩薩所修。
尚屬小教。
豈專以谛緣度。
而定大小之别乎。
如此論釋四谛無疑。
通于無作四谛。
應當一心徹于第一義心。
八大人覺諸三昧門。
住堪忍地。
示無生法。
明二無我。
會三秘藏。
此皆經具明大乘修進觀行。
何但争六度具阙。
以定大乘耶。
所分七分。
如下随釋中辨○初分二。
一舉經。
二論釋。
于中二。
論曰下。
初總别科分。
言序分修多羅者。
是結集家安布。
即三修多羅中。
當别相也(一總相。
二别相。
三略相)。
若準常三分配釋。
如孤山疏。
例如大疏以大經後二偈為流通。
今論異此。
大分為七也(住法。
宣演。
既不許三分。
還指後六為正宗。
則三分不成。
七分又合。
馬鳴彌天二意皆失)。
言利益者。
佛出世間。
無非利益。
今顯初轉後說等。
利益斯圓。
故雲成就畢竟也。
此則二序中。
發起序。
文含證信。
六種不全。
以此中但有時主處衆故。
既是文含。
不必具配。
配則穿鑿也(如二記。
以略說法要。
為信成就。
阿難結集。
必從佛聞。
為聞成就。
此則聞乃虛配。
信亦不成。
何則。
然皆不隢信成就故。
若以如是為信順之辭。
此不約指下所說之法。
今既以下所說法要。
為信成就。
此乃合釋如是我聞。
以如是為指法之辭。
非通約信成就也。
故彼穿鑿。
全不知釋文體勢也)。
然證信未必諸經皆具六者。
如蘭盆經。
但有五種。
列衆但舉目連一人。
即便入發起序中。
又聞在信前。
故知非獨此經。
臨終遺訓。
事異常時爾(如光明經。
亦不列衆)。
二随别分釋六。
初法師成就畢竟功德二。
論初成下總示。
一總相者。
有二義故總。
即次别釋中二義也。
一諸佛功德故總。
二自體清淨故總。
以自體清淨。
亦通一切故。
二别相者。
亦下二義。
一别約德望。
乃巧便利生為能仁。
二别約族望。
乃家姓尊貴為釋迦。
三總别相者。
即上總别各二義。
皆稱佛故。
二記配三身故。
稱之獲福者。
如慈氏。
隻約姓望為名。
又諸佛名。
三身多不具。
應稱之無福耶。
若佛字配三身。
自不言可知。
論是中下别釋。
釋迦。
此雲能仁。
亦雲直林。
舊翻度沃焦。
能仁據德。
直林約處。
舊翻唯能義爾。
舊亦雲釋迦文。
瑞應經雲。
釋迦雲能。
文雲儒。
今約化生為仁。
巧便即能也。
又釋迦即族望。
瞿昙即姓望故。
智論雲。
釋迦牟尼。
姓瞿昙氏。
今雲家姓者。
不對瞿昙。
但舉釋迦亦姓望也。
以從劫初。
代代相承。
為轉輪王故。
瞿昙雲地主。
即代代地主也。
從古至善思王。
皆金輪王。
從恣壹摩王有四子。
一曰面光。
二曰象食。
三曰路指。
四曰莊嚴。
四子被猜。
徙雪山北直樹林中。
國人樂化。
郁為強國。
父王歎曰。
我子有能。
因以立姓。
故知舊姓瞿昙。
後徙直林。
方且命族。
故是族望也。
姓望。
如崔盧等。
族望。
如博陵等。
以是瞿昙之釋迦。
故雲家姓尊貴。
因果經說。
菩薩将下生時。
先觀五事因緣。
第四雲觀諸種族。
何者最盛。
諸族姓種。
釋迦第一。
甘蔗苗裔。
聖王之後二記約西竺四姓。
釋迦是王種。
即刹帝利姓。
故雲尊貴。
若爾。
凡是刹帝利姓皆尊貴。
何獨在于釋迦耶。
此是通名。
非今别相。
又住法列刹帝利。
為四中第一。
此乃強以第二為第一。
欲順己見爾。
然四姓。
婆羅門為第一。
故瑜伽雲。
婆羅門。
是最勝種類。
刹帝利等。
是下種類(等毗舍首陀)。
以外道計婆羅門從梵王口生。
故為最勝。
又彼引諸佛出世。
若人尚德行。
即于婆羅門姓中生(此如迦葉佛飲光氏。
即婆羅門姓也)。
今釋迦。
既是刹帝利姓為貴者。
應對形斥餘佛婆羅門家姓為賤耶。
殊不知。
但随人機好尚故生。
非對形四姓貴賤爾。
今論主。
正約代代為輪王。
是瞿昙之釋迦。
故雲家姓尊貴。
言牟尼者過去因果經雲。
牟尼者。
謂身口意功德滿足故。
此雲一切諸佛功德。
正約諸佛三乘功德。
皆滿足故。
又十二由延經雲。
牟尼者。
名為能寂滅。
亦名無分别。
即理智自體。
悉清淨也(舊解。
翻寂默。
強配論文)。
佛字。
易故不别釋。
即具上四義總别相也。
若釋佛字。
義如常說。
第二功德三。
論開法下。
初标句。
以鹿園是初轉法輪處。
即最初授道之場。
故曰道場(二記皆謂成道處。
非也)。
餘可知。
論此二下。
二示義。
言顯示轉說義者。
初三轉四谛法輪(示相。
勸修。
作證等義。
如常)。
故雲轉。
既在初時。
有展轉義故。
最後阙此。
故但雲說。
然則轉亦說義。
亦有說非轉義。
此示二義初後不同也。
故轉照持三法輪。
雖都名法輪。
唯在初言。
法輪者。
清涼釋雲。
法即軌持。
輪如帝王輪從喻得名。
略有四義。
一圓滿義。
具毂輻等。
體用周備故。
二摧壞義。
摧壞煩惱。
如摧未伏。
三鎮遏義。
已伏煩惱。
令勢轉遠。
如鎮已伏。
四不定義。
從見至修。
修至無學。
從自至它。
它至解。
解至行等。
轉者說也(此約通稱。
今論則說轉義别)。
故總釋雲。
流演圓通。
名之為輪。
自我至彼。
故名為轉。
若别說者。
略有四義。
轉為動也。
顯也。
運也。
起也。
動宣言教。
顯揚妙理。
運聖道于聲前。
起真智于言後。
圓摧障惱。
名轉法輪(此四。
約教理行果釋也)。
言應知者。
意謂示轉說義。
則應可知。
論道場下。
三配經可知。
第三功德二。
論弟子下。
初總釋。
于中。
既言度陳如須?。
必能持白淨法。
成自利行。
方得度也。
反顯如來快說法門。
故能爾也。
以度字通能所故。
能度。
即如來快說。
所度。
即二機受持成行。
隻由度通能所故。
此中具三義也。
楞嚴疏雲。
憍陳那。
姓也。
此雲火器。
其先事火。
從此命族。
阿若多。
名也。
此雲解。
或言已知。
以初轉法輪時。
問言解否。
陳那先答已解已知。
諸天在空。
亦言其解。
故佛命彼。
名阿若多。
須?多羅。
此雲好賢。
年百二十。
聞佛涅槃。
最後至佛所。
請決疑難。
聞八聖道。
即得心開。
若般泥洹經。
更廣聞四谛。
成阿羅漢。
準大涅槃經般泥洹經。
大小雖殊。
皆度須?已。
諸天及人。
更無聞法得度之者。
唯此一經序說。
所度皆已度訖。
方說此教誡。
後亦雲。
初入法者。
聞佛所說得度。
故知此經。
與二經自異。
既非小之愚法。
又非大之常住。
亦可見矣。
其陳那須?。
先世因緣。
皆如别說。
論此二下别示。
開前初義。
為二種故。
以受持約能故。
前雲示能受持也。
其白淨法約所故。
二句各四。
則有八種成就。
論大總相下。
第四功德。
以上科約别。
故此雲總。
又通攝前後中間所度。
複言大總也。
言二八成就總故者。
前二八成就。
是别約二人。
今是二八成就中總故即總。
此中所應度者。
一一人中。
皆有四種成就。
此中總具。
故雲大總相。
第五功德二。
論因果下。
初總示四種自相。
四義類别。
故雲自相。
此中第三。
言總自相者。
總于因果故。
以第一因。
第四果。
第二因共果。
第三總因果故。
以中夜表示中道。
下别釋。
既分二中道。
初是因。
次是果。
皆是經之中字。
此之中字。
總因果二義故不同。
第二将入為因。
涅槃為果。
但名共也。
言娑羅者。
此雲堅固。
法瑤雲。
風霜不能改。
四時莫能遷。
以況法身金剛之質。
老死不能變。
念念不能易。
常樂之相也。
又僧亮雲。
樹高五丈許。
上合下離。
其華甚白。
其實如瓶。
香味具足。
今以二樹鮮榮。
二樹枯瘁。
明法不偏。
清涼雲。
然未知所據。
理甚照彰。
故以一枯表世間無常。
一榮表涅槃常住。
住法記。
約單隻四雙。
揀大小者。
此說非也。
若正宗中。
單雙之異。
尚可分辨大小。
今在發起序。
豈經初便以四雙單隻。
分大小耶。
如涅槃經初亦雲。
如是我聞。
一時。
佛。
在拘屍羅國。
力士生地。
阿利?提河邊。
娑羅雙樹間。
爾時世尊。
與大比丘八十億百千人俱。
二月十五日。
臨涅槃時。
出大音聲。
大衆聞已。
皆曰俱共往詣娑羅雙樹間(雲雲。
六卷泥洹序分。
亦同雲雙樹)。
此豈小乘耶。
若二卷泥洹經序分。
但雲佛在王舍國雞山中。
第三卷中雲。
佛在毗耶離大林中等。
二經序分。
皆不标雙樹等。
唯在正宗。
有雙樹之說(如住法引者。
是)若以此經序标雙樹與大涅槃同。
應同是實教耶。
故知不必于序分。
分雙樹。
以定大小。
而宣演謂。
此經不言四雙。
亦不言孤在一處。
但言雙樹。
則顯所見異。
自餘之機。
無存局見。
然此說亦不知四雙。
及孤在一處。
乃正宗之異。
此序分略指而已(有謂。
指法言四雙。
起舉雲雙樹。
八隻亦雙也。
未必分大小之異。
如正宗經第三十卷。
有四個娑羅雙樹。
為良證也)。
言涅槃者。
此有多義。
總以義翻。
名為圓寂。
謂德無不圓。
障無不寂。
若小乘說有二。
即有餘依。
無餘依。
大乘多種。
謂性淨方便淨等(雲雲)。
然大乘亦說有餘無餘。
則知此二通于大小。
故唯識雲。
有餘依涅槃。
謂真如出煩惱障。
雖有微苦所依未滅。
而障永寂。
故名涅槃。
二無餘依涅槃。
謂真如出生死苦。
煩惱既盡。
餘依亦滅。
衆苦永寂。
故名涅槃。
清涼釋雲。
此通大小。
而說真如為體。
即異(小乘。
以小)約擇滅無為為體。
評曰。
今此論釋。
既約大乘。
故引此通義。
攝二乘故。
然今正當無餘依。
以入滅故。
若據如來。
總具四種。
謂有餘。
無餘。
自性清淨。
無住處也。
中夜及寂然無聲。
次論自釋。
二别釋二。
論于中下。
初總自相。
言遠離二邊等者。
清涼雲。
染淨縛脫一異斷常來去生滅依正。
凡是二法。
皆稱為邊。
離此等二邊。
明中道也。
然有二義。
一相對離。
即離邊住中。
二相絕離。
即中邊雙絕。
為真中道。
初義。
即正覺中道。
離相對之邊邪。
住正遍覺之中道。
次義。
即離正覺中道。
邊邪中正俱離故。
然此二中道。
初因後果。
下明所離念覺。
即今正覺中道。
此正覺中道。
尚是所離之正覺。
故與詣雙樹。
與将入。
同是因也。
唯離正覺。
為絕相果。
論是中下。
二釋果自相。
一自性無說。
對經無聲。
以涅槃自性。
本離念故。
則正念亦離也。
說由念起。
既本離念。
故無說也。
二遠離覺觀。
對經寂然。
以覺觀有二種。
涅槃四十雲。
惡覺觀。
故則生貪欲。
善覺觀故。
則得解脫。
今當善覺觀也。
覺觀舊名。
新雲尋伺。
則覺粗觀細。
今并離之。
以契涅槃絕相中道也。
論分别下。
第六功德可知。
前二句。
但是經家懸标指。
當中夜寂然無聲。
意謂。
過是已後。
便無所說。
經家探取佛意序之。
以激勵大衆誡聽。
故繼之以為諸弟子略說法要。
住法記。
擅改經文意。
移前二句。
在經後。
作法詞欲舊疑。
豈識經意耶。
言世間出世間法等者。
等下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
并後諸科一經所說也。
○二修習世間功德分二論已說下。
初結前标後以科分。
宣演雲。
論主且約所治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