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九[龍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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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智所緣境界。
此三行相者。
無性釋雲。
于所緣境。
相似而行。
故名行相無分别智。
于真如境。
相似而行。
離一切相作意行相。
以為行相。
三智行相差别者。
攝論雲。
譬如啞人求受境界。
而未能受。
亦不能說。
如是加行無分别智。
求證真如。
而未能證。
寂無言說。
當知亦爾。
又如啞人。
正受境界。
無所言說。
如是根本無分别智。
正證真如。
離諸戲論。
當知亦爾。
如不啞人受諸境界。
亦起言說。
如是後得無分别智。
返照真如。
現證境界。
能起言教。
當知亦爾。
言等者。
等于此三。
若任持。
若助伴。
若異熟等。
如彼攝論第八文中廣說。
茲不繁錄。
△次約位明具阙。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至)加行現種俱已舍故。
音義 初二謂資糧加行。
此二位中。
三智種子皆有。
以具法爾無漏種故。
現唯加行者。
未證真如。
無本後二智故。
通達位中現唯本後二智者。
以初見道十五心中。
乍證真如。
無加行故。
修習位中。
有二義别。
始從見道第十六心。
乃至七地位中。
種現皆三。
以七地已前。
位位之中。
皆有無間解脫及勝進道故。
八地已去現唯二者。
以無功用。
不假加行。
而勝進故。
若爾進趣後位。
以用何智。
釋雲。
用後得智。
作無漏觀。
任運進趣。
入餘位故。
究竟位中現種俱二者。
金剛道後解脫道中。
并舍加行種故。
△次明相攝。
若自性攝戒唯攝戒(至)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合響 此中相攝有四種義。
自性攝者。
不取俱行助伴之義。
但各舉其當體而言。
故雲戒唯攝戒等。
若并助伴而相攝者。
此三前十。
一一皆攝一切。
若随作用而相攝者。
戒攝前三。
施即資糧。
戒即自體。
忍即戒之眷屬性故。
若随相顯而相攝者。
戒攝前四。
前三如前。
及加攝精進者。
由精進力。
守護防非。
令戒淨故。
△十一五位具修門。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至)若現若種俱唯無漏。
音義 修習位中其相最顯者。
如經雲。
初地菩薩。
于檀波羅蜜。
最為增上。
乃至第十地雲。
此位菩薩。
于智波羅蜜。
最為增上等。
即最顯義。
然初下。
複約五位顯此十行通漏無漏。
頓悟菩薩種通二種現唯有漏者。
應知有一類菩薩。
于前二位中。
煩惱所知二障種現。
俱未伏滅。
直階初地。
頓斷分别二障種現。
名為頓悟故。
于初二位中。
所修勝行。
若現若種。
俱唯有漏。
種亦通于無漏者。
此指法爾無漏種也。
漸悟菩薩于初二位種現俱通漏無漏者。
謂于地前。
已伏分别煩惱現起。
與生空觀俱十行。
通無漏故。
然于俱生現起煩惱。
猶未永滅。
是故亦通有漏攝耳。
通達位中現唯無漏者。
已斷分别二障種故。
修習位中複分二者。
七地已前。
生空法空。
或出或入。
所修勝行。
應通二故。
八地已去現唯無漏者。
生空智果。
純無漏故。
佛位可知。
△十二因位名異門。
此十因位有三種名(至)及煩惱種故未究竟。
音義 梵言阿僧祇。
此雲無數。
即九大數中之一數也。
謂菩薩于初阿僧祇劫中。
經無量時。
所修施等勢力尚微。
但名波羅蜜多。
未見其理。
依勝解力。
修諸勝行。
但有到彼岸之名字故。
約位則屬資糧加行位也。
第二阿僧祇名為近者。
爾時施等勢力漸增。
然由作意。
方起施等。
未得無功用住。
任運轉故。
但名曰近。
約位即是通達及修習位中。
七地已前也。
第三無數劫中所修施等名曰大者。
以能永伏一切煩惱。
所修施等。
純無漏故。
約位則八地已去。
至十地也。
廣如解深密經。
猶有下簡異究竟。
義可思準。
合響 清涼鈔第五卷之二雲。
初但名波羅蜜多者。
以一行中。
修一行故。
二名近者。
一行之中。
修一切行。
近菩提故。
三廣大者。
一切行中。
修一切行。
體包博故。
然未入劫。
同于第一。
已成佛竟。
同于第三(文)。
△三結要簡修。
此十義類差别無邊(至)而皆攝在十到彼岸。
音義 文中先正結。
十于下簡定。
雖十下攝廣。
并可意知。
△三釋斷十重障(二)初标。
十重障者。
△次釋(二)初正明十障(十)初異生性障(三)初正釋(二)初略釋障。
一異生性障謂二障中(至)依彼種立異生性故。
△次正明斷(三)初對小明斷二種(二)初正釋。
二乘見道現在前時(至)具斷二種名得聖性。
合響 謂此異生性障。
依分别所起二障種立。
斷此二種。
即得聖性。
然于二乘見道位中。
唯斷分别煩惱一種。
大乘見道雙斷二種。
所以大小乘斷惑。
有廣狹别。
△次釋妨。
二真見道現在前時(至)是故二性無俱成失。
音義 清涼釋雲。
然此論意。
為異薩婆多宗。
彼宗所立。
見道之前。
斷異生性。
無間道起。
與惑得俱。
說言斷耳。
故為伏難雲。
若異生性。
見道前舍。
無漏果起。
無有凡聖俱成就失。
今既依于見斷種立。
即無間道有惑種俱。
異生未斷。
如何凡聖無俱成失。
故雲見道起時。
彼種不成。
猶如明生。
不與暗并故。
凡聖二性。
無俱成失。
若無間道。
與惑得俱。
卻有凡聖俱成之失。
雜集第七。
亦顯此義。
合響 二真見道者。
清涼鈔雲。
應是大小二乘為二。
以次前雲二乘見道等故。
大小俱是真見斷故(文)。
△次簡明二道用别(二)初問。
無間道時已無惑種何用複起解脫道為。
△次釋。
斷惑證滅期心别故(至)及證此品擇滅無為。
音義 由二義故。
起無間已。
複起解脫。
一者無間期于斷惑。
解脫期于證理。
所期之心有别。
二者為舍彼惑品粗重性故。
此中粗重。
謂無堪任。
解脫道起方舍此故。
無間下轉釋上義。
證此品擇滅無為者。
意明無間道起。
雖斷惑種。
然所顯理。
由解脫道。
能證得故。
△三釋不說業果疑。
雖見道生亦斷惡趣(至)能起煩惱是根本故。
音義 有問曰。
經說菩薩見道。
亦斷惡趣諸果。
及感惡趣諸業。
雲何但說斷異生性耶。
釋意雲。
煩惱是業果二種根本。
以本攝末。
故略不言業與果爾。
△次引證。
由斯初地說斷二愚(至)後粗重言例此應釋。
音義 即深密經文。
先引次釋。
一即異生性障。
二即惡趣業果。
問曰。
執着我法。
可名曰愚。
惡趣業果。
何亦名愚。
答曰。
應知惡趣業果。
由愚而起。
是愚品類故。
總說為愚。
後九地中。
如誤犯三業等。
皆即愚品。
故雲後準此釋。
或彼唯說下。
又一解。
或彼初地說斷二愚者。
謂利鈍障相應二無明也。
利即五見。
鈍即貪等。
彼粗重言。
即彼二愚種子。
或粗重言。
即彼二愚無堪任性。
雲何知然。
例如入第二靜慮時。
說斷苦根。
然此苦根。
雖非現種。
而名粗重。
此中粗重。
名無堪任。
其義亦爾。
一解。
粗重即是種子。
一解。
粗重謂無堪任性。
後地地中。
所斷粗重。
皆有此二義也。
合響 集論雲。
若善品所攝。
有堪任性。
及無記品所攝。
染法品所攝。
皆名種子。
若染污品所攝。
及無記品所攝。
名為粗重。
無堪任故。
若染污品所攝。
唯名随眠。
瑜伽第二卷雲。
又于諸自體中。
所有種子。
若煩惱品所攝。
名為粗重。
亦名随眠。
若異熟品所攝。
及餘無記品所攝。
唯名粗重。
不名随眠。
若信等善法品所攝種子。
不名粗重。
亦非随眠。
何以故。
由此法生持。
所依自體。
唯有堪能。
非不堪能(文)。
△三料簡(二)初簡異二乘所斷。
雖初地所攝實通二障(至)不斷随眠故此不說。
音義 謂初地中見道所斷之惑。
實通二障。
其意唯取所知為正。
何者。
經說十地。
斷十障品。
即是無明。
意顯是有覆性。
不言煩惱染污性故。
何以不言。
二乘亦能斷故。
是與二乘共故。
非此菩薩斷障中說。
略而不取。
又十無明非染污者。
唯依十地修所斷說。
非謂見道所斷。
亦名不染污。
以初地住出二心。
即屬修道故。
問此修習位。
亦伏煩惱。
及彼粗重。
雲何不說。
釋意雲。
非正意者。
地上菩薩。
直趣菩提。
本意唯在斷所知故。
煩惱随眠。
金剛喻定方斷此故。
由此二義。
故略不言。
此中粗重。
謂現起粗重。
意指無堪任性而言。
△次簡初地亦斷俱生。
理實初地修道位中(至)将成佛時方頓斷故。
音義 問曰。
既十無明。
依十地中修所斷說。
是則初地亦有斷俱生一分義。
何前但雲初地斷分别起異生性耶。
故釋雲理實等。
後九準知者。
良以地地。
皆有三心(初地三心。
入心當見道位。
住心出心屬修道位。
異生性障。
見道初心已斷。
住出二心。
既屬修道。
理實亦斷俱生一分。
今且依最初斷者。
說斷異生性障耳)。
初心即入心。
中心即住心。
後心即出心。
進斷次地中惑。
初地既爾。
餘九皆然。
故雲準此應知。
住滿地下。
出初地斷俱生之所以。
住即住心。
滿心即出心也。
所應斷障。
即俱生所知一分。
三時道者。
即入住出也。
意明初地住滿心中。
若不進斷所應斷障。
則初中後三道。
應無差别。
既分差别。
故知亦斷俱生一分障耳。
故說下引證。
得現觀已者。
六現觀中。
四五兩觀。
見道已明。
故雲得已。
補遺 理應進斷所應斷障者。
觀其文意。
通指十地滿心中。
皆應爾也。
故今初地滿心。
自應進斷俱生所知一分。
此正釋明初地修道位中。
理實亦斷俱生所知一分之意。
△二邪行障(二)初正釋。
二邪行障謂所知障(至)入二地時便能永斷。
合響 攝論雲。
謂于諸有身等邪行障。
由前地生大歡喜故。
有誤犯三業。
名為邪行。
清涼鈔雲。
身等三業。
有十惡行。
名邪行障。
謂所知下出體。
所知揀異煩惱。
俱生揀于分别。
分别初地。
已斷盡故。
一分唯屬此地斷者。
△次引證。
由斯二地說斷二愚(至)或唯起業不了業愚。
合響 清涼雲。
開上二障。
而為二愚。
愚即現行。
粗重是種子。
二種種業趣愚者。
毀責為名。
不取惡果。
豈名種種。
業中不一。
即為種種。
種種非一。
即是毀責。
論更釋雲。
或唯起業。
不了業愚。
謂前一是起業之愚。
後一即是不了業愚。
非所發業。
此二非必能起于業。
則其二愚。
一向是愚。
若依釋。
後之一愚。
亦愚品類。
問所知障。
不能發潤。
如何此中能發三業。
答唯識第一卷雲。
續生煩惱發犯戒業。
通所知障。
此約誤犯。
故不相違。
△三暗鈍障(二)初正釋。
三暗鈍障謂所知障(至)入三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清涼釋雲。
忘失三慧。
故名闇鈍。
三慧别障。
如下愚中。
今但總說。
△次引證。
由斯三地說斷二愚(至)能障總持聞思慧者。
音義 清涼釋雲。
一欲貪愚。
但略舉愚。
應有問曰。
上标所知。
今何得舉欲貪煩惱。
故次釋雲。
彼昔多與欲貪俱等。
意雲。
以欲貪故。
多住散亂故。
障定修慧。
以此欲貪依障而轉。
障盡欲亡。
二圓滿下。
此持通四。
一法持。
二義持。
三咒持。
四能得忍持。
以聞思與彼聞持。
極相近故。
所以偏說。
非不障修。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二)初正釋(三)初略釋障。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至)随現行故說名微細。
合響 清涼釋雲。
第六識言。
揀第七識。
第七識俱以微細故。
此地未斷。
今言微細。
望前地說。
有三義故立微細名。
一第六識中分别身見。
名為上品。
唯不善故。
獨頭貪等。
名為中品。
通善不善。
此唯無記。
故名下品。
二不作意緣故。
即任運生義。
三遠随現行故。
自無始來。
随逐于身故。
有上三義。
故名微細。
△次正明斷。
彼障四地菩提分法(至)故能永害此身見等。
音義 清涼釋雲。
彼障四地等者。
以有身見。
不能觀身為不淨等。
問上言所知障中俱生一分。
那名煩惱。
答此所知障。
昔時多分。
與煩惱障同一體起。
立煩惱名。
由菩提分。
正斷所知。
彼之身見。
亦不行故。
前之三地。
可不爾耶。
以相同世間。
今此出世。
方能離之。
△三複料揀(二)初揀第六識俱(二)初問。
甯知此與第六識俱。
音義 問意雲。
六七二識。
皆有俱生身見。
何理定知此身見等。
唯第六識俱耶。
△次釋。
第七識俱執我見等(至)故此但與第六相應。
合響 謂第七識俱身見煩惱。
與生空純無漏道。
性相違故。
七地已前。
未獲純無漏故。
猶得現起。
八地已去。
方乃不行。
何者。
此之身見。
與餘我愛等三種煩惱。
為依持故。
此四煩惱。
要至七地滿心。
與第六識俱。
下下煩惱。
同頓伏故。
第六俱粗。
第七俱細。
由粗細異。
伏有前後。
故此地中所伏煩惱。
唯第六俱。
△次揀身見等言。
身見等言亦攝無始(至)菩提分法特違彼故。
音義 前雲第六識俱身見等言。
此等字義。
亦攝所知障。
攝定愛法愛。
所知障攝者。
定法二愛。
本是煩惱。
由與二愚俱起。
所以攝入所知。
故下即雲所知障攝。
二愚斷故。
煩惱二愛。
亦永不行。
愛者耽玩不忘之義。
耽玩聞思修法。
名為法愛。
耽玩諸禅三味。
名為定愛。
玩定法愛三地不無。
故曰尚增。
△次引證。
由斯四地說斷二愚(至)煩惱二愛亦永不行。
音義 等至者。
攝論釋曰。
正受現前。
名為等至。
餘并如文。
△五于下乘般涅槃障(二)初正釋。
五于下乘般涅槃障(至)入五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即前四地。
住出世心。
厭生死苦。
樂取涅槃。
義同二乘厭苦欣寂。
欣厭未忘。
則取舍角立。
是故能障真俗并觀無差别道。
無差别者。
清涼雲。
此地真如。
名類無别。
故緣彼道。
名無差别。
今入真俗無差别道。
便能斷之。
△次引證。
由斯五地說斷二愚(至)即是此中樂涅槃者。
音義 釋斷二愚即是欣厭。
△六粗相現行障(二)初正釋。
六粗相現行障謂所知障(至)入六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形于後地。
名為粗相。
揀非種子。
故名現行。
無染淨道者。
謂由無明緣故諸行起。
乃至由生緣故老死起。
則有染法。
無明滅故行滅。
乃至生滅故老死滅。
是有淨法。
第六地中。
最勝般若現前。
都無所得。
即證無染淨真如。
故能證道。
亦得無染淨之名。
△次引證。
由斯六地說斷二愚(至)未能多時住無相觀。
音義 執有染者。
執有順生因緣。
流轉門故。
執有淨者。
執有逆觀因緣。
還滅門故。
相觀多行者。
意顯非無少時不取相故。
△七細相現行障(二)初正釋。
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至)入七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形于前地。
故說為細。
此與前異者。
前執流轉還滅之染淨相。
此執流轉還滅之生滅相。
又相有二。
一有。
二無。
有者粗。
無者細。
故異前耳。
△次引證。
由斯七地說斷二愚(至)未能空中起有勝行。
音義 細相現行者。
由執流轉。
故有生相。
作意求無相者。
由執還滅。
故求無相。
未能空中起有勝行者。
謂由有此作意。
勤求無相之愚。
故未能于無相空中。
巧施方便有為之事也。
△八無相作加行障(二)初正釋。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至)彼永斷故得二自在。
音義 清涼釋雲。
令無相觀。
不任運起。
名曰如行。
五地觀心劣故。
無相觀少。
六地觀染淨平等故。
無相觀多。
七地作加行故。
然準護法。
于無相中。
有加行智。
體非是障。
以善住故。
隻由所斷障令作加行。
故說名為加行障也。
由此第七。
有加行故。
雖現金等諸相及土。
非任運現。
故以為障。
△次引證。
由斯八地說斷二愚(至)生空智果不違彼故。
合響 一無相作用愚。
即念念加行。
入無相觀故。
二相中不自在愚。
現身現土。
不能任運故。
八地以上純無漏道。
方任運故。
此地方能舍賴耶名。
三界煩惱。
永不現起。
離分段生。
出三界故。
唯第七識微細俱生。
猶可現起。
以但證生空。
法空未純無間故。
問何故生空智起。
法執猶存。
答以生空智。
不違第七法我執故。
生空智果者。
謂生空智所引後得智。
及滅盡定也。
△九利他不欲行障(二)初正釋。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至)入九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利他不欲行障者。
如經雲。
第八不動地菩薩。
入無生法忍。
三際平等。
寂滅現前。
若諸佛不與此菩薩無量起智門者。
彼時即入究竟涅槃。
棄舍一切利衆生事。
即此障也。
合響 清涼疏三十八雲。
此用能障四無礙解。
所知障種。
以為體性。
以八地已上。
六識中所知障。
無現行故。
△次引證。
由斯九地說斷二愚(至)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音義 先明四無礙相。
陀羅尼此雲總持。
義即所诠之理。
法即能诠名等。
一中現多。
故稱無礙。
于一言音中。
訓诂解釋無量言音。
名辭無礙。
上三皆以能持立名。
辯無礙者。
亦名樂說。
此約能說立名。
即說上三耳。
次愚能下。
釋愚義。
此愚之用。
能障四無礙解。
即第七識中。
細所知障也。
補遺 後後慧者。
謂根本智。
後後得慧中。
流出詞無礙解故。
△十于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二)初本地所斷未自在障(二)初正釋。
十于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至)入十地時便能永斷。
△次引證。
由斯十地說斷二愚(至)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者。
音義 所起事業。
謂化他神通。
妙用難測曰神。
自在無壅曰通。
如華嚴經雲。
佛子。
此地菩薩。
智慧明達。
神通自在。
随其心念。
能以狹世界作廣世界。
廣世界作狹世界。
或随心念。
于一毛孔。
示現一切佛境莊嚴事等。
廣如彼說。
大法智雲。
謂能含之智。
所含藏者。
謂力無畏諸功德。
微細秘密。
亦如莊嚴十通品說。
愚能障此二種。
斷此障故。
便能證得業自在等所依真如。
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
皆自在故。
△次十地滿心所斷餘障(二)初正釋。
此地于法雖得自在(至)彼皆頓斷入如來地。
音義 先結前起後。
以明餘障。
如瑜伽雲。
雖于一切品類。
宣說法中。
得大自在。
而未能得圓滿法身。
現前證受。
亦餘障義(文)。
補遺 金剛喻定者。
集論雲。
謂居修道位中。
最後斷結道位。
所有三摩地。
或加行道攝。
或無間道攝(文)。
此中無間道攝者。
大乘分别二執。
初地初心一時頓斷。
俱生二執。
于地地中。
各斷一分。
乃至等覺。
尚有二愚。
金剛後心。
一時頓盡。
故曰分别我法。
極喜無六七俱生。
地地除第七。
修道除種現。
金剛道後等皆無。
△次引證。
由斯佛地說斷二愚(至)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合響 清涼疏第四十卷雲。
諸教開合不同。
仁王等。
合此勝進。
入于十地。
是以不立等覺。
故教化品中。
約五忍分位。
于寂滅忍。
唯有上下。
下忍中行。
名為菩薩。
即第十地。
上忍中行。
為薩婆若。
此謂如來。
若依璎珞。
開此勝進。
為無垢地。
即是等覺。
然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
又賢聖覺觀品中。
說六種性。
及六賢六忍等。
瑜伽具有二義。
七十八引深密經。
說十一地。
第十法雲。
十一說名佛地。
唯有二十二愚。
得佛地時(雲雲)。
更不别說等覺斷證。
論複有文。
亦立等覺。
又菩薩地雲。
此菩薩雖已修行功德海滿。
由未能舍三種法故。
不名妙覺。
一由未舍劣無漏法。
二由未舍白淨無記法。
三由未舍有漏善法。
至妙覺位。
方舍此三。
如後第十卷中明。
鈔雲。
論複有下。
即第五十論。
明百四十不共佛法。
約因果位。
辯差别中雲。
若時菩薩坐道場。
住最後身。
于菩薩道菩提資糧。
極善圓滿。
爾時無師。
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得一刹那。
名無障礙智三摩地。
是其菩薩學道所攝金剛喻定。
彼疏雲。
此明因滿。
菩薩位中。
最後位也。
此位亦名等覺菩薩。
謂從此無間。
第二刹那。
頓得其餘不共佛法。
謂如來十力為初。
一切種妙智為後。
皆極清淨。
悉得無上。
彼疏雲。
此障得果。
釋曰。
準此論文。
于十地後。
金剛喻定一刹那中。
名為等覺第二刹那妙覺也。
成唯識音響補遺卷第九 音釋 瓶 (與瓶同)。
撥 (北末切。
般入聲)。
練磨 (上郎殿切。
連去聲。
下眉波切。
音摩)。
鬘 (莫官切。
音瞞)。
挾 (胡頰切。
音協。
持也)。
促 (千玉切。
音蔟。
速也)。
悖 (步昧切。
音佩。
乖也)。
霔 (陟慮切。
音注。
時雨也)。
耐 (乃帶切。
音奈。
忍也)。
勵 (力霁切。
音例。
勉力也)。
辍 (朱劣切。
音拙。
止也)。
楔 (先結切。
音屑)。
啞 (于加切。
音鴉。
聲也)。
诂 (公土切。
音古。
诘訓通古今之言。
而明其故也)。
此三行相者。
無性釋雲。
于所緣境。
相似而行。
故名行相無分别智。
于真如境。
相似而行。
離一切相作意行相。
以為行相。
三智行相差别者。
攝論雲。
譬如啞人求受境界。
而未能受。
亦不能說。
如是加行無分别智。
求證真如。
而未能證。
寂無言說。
當知亦爾。
又如啞人。
正受境界。
無所言說。
如是根本無分别智。
正證真如。
離諸戲論。
當知亦爾。
如不啞人受諸境界。
亦起言說。
如是後得無分别智。
返照真如。
現證境界。
能起言教。
當知亦爾。
言等者。
等于此三。
若任持。
若助伴。
若異熟等。
如彼攝論第八文中廣說。
茲不繁錄。
△次約位明具阙。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至)加行現種俱已舍故。
音義 初二謂資糧加行。
此二位中。
三智種子皆有。
以具法爾無漏種故。
現唯加行者。
未證真如。
無本後二智故。
通達位中現唯本後二智者。
以初見道十五心中。
乍證真如。
無加行故。
修習位中。
有二義别。
始從見道第十六心。
乃至七地位中。
種現皆三。
以七地已前。
位位之中。
皆有無間解脫及勝進道故。
八地已去現唯二者。
以無功用。
不假加行。
而勝進故。
若爾進趣後位。
以用何智。
釋雲。
用後得智。
作無漏觀。
任運進趣。
入餘位故。
究竟位中現種俱二者。
金剛道後解脫道中。
并舍加行種故。
△次明相攝。
若自性攝戒唯攝戒(至)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合響 此中相攝有四種義。
自性攝者。
不取俱行助伴之義。
但各舉其當體而言。
故雲戒唯攝戒等。
若并助伴而相攝者。
此三前十。
一一皆攝一切。
若随作用而相攝者。
戒攝前三。
施即資糧。
戒即自體。
忍即戒之眷屬性故。
若随相顯而相攝者。
戒攝前四。
前三如前。
及加攝精進者。
由精進力。
守護防非。
令戒淨故。
△十一五位具修門。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至)若現若種俱唯無漏。
音義 修習位中其相最顯者。
如經雲。
初地菩薩。
于檀波羅蜜。
最為增上。
乃至第十地雲。
此位菩薩。
于智波羅蜜。
最為增上等。
即最顯義。
然初下。
複約五位顯此十行通漏無漏。
頓悟菩薩種通二種現唯有漏者。
應知有一類菩薩。
于前二位中。
煩惱所知二障種現。
俱未伏滅。
直階初地。
頓斷分别二障種現。
名為頓悟故。
于初二位中。
所修勝行。
若現若種。
俱唯有漏。
種亦通于無漏者。
此指法爾無漏種也。
漸悟菩薩于初二位種現俱通漏無漏者。
謂于地前。
已伏分别煩惱現起。
與生空觀俱十行。
通無漏故。
然于俱生現起煩惱。
猶未永滅。
是故亦通有漏攝耳。
通達位中現唯無漏者。
已斷分别二障種故。
修習位中複分二者。
七地已前。
生空法空。
或出或入。
所修勝行。
應通二故。
八地已去現唯無漏者。
生空智果。
純無漏故。
佛位可知。
△十二因位名異門。
此十因位有三種名(至)及煩惱種故未究竟。
音義 梵言阿僧祇。
此雲無數。
即九大數中之一數也。
謂菩薩于初阿僧祇劫中。
經無量時。
所修施等勢力尚微。
但名波羅蜜多。
未見其理。
依勝解力。
修諸勝行。
但有到彼岸之名字故。
約位則屬資糧加行位也。
第二阿僧祇名為近者。
爾時施等勢力漸增。
然由作意。
方起施等。
未得無功用住。
任運轉故。
但名曰近。
約位即是通達及修習位中。
七地已前也。
第三無數劫中所修施等名曰大者。
以能永伏一切煩惱。
所修施等。
純無漏故。
約位則八地已去。
至十地也。
廣如解深密經。
猶有下簡異究竟。
義可思準。
合響 清涼鈔第五卷之二雲。
初但名波羅蜜多者。
以一行中。
修一行故。
二名近者。
一行之中。
修一切行。
近菩提故。
三廣大者。
一切行中。
修一切行。
體包博故。
然未入劫。
同于第一。
已成佛竟。
同于第三(文)。
△三結要簡修。
此十義類差别無邊(至)而皆攝在十到彼岸。
音義 文中先正結。
十于下簡定。
雖十下攝廣。
并可意知。
△三釋斷十重障(二)初标。
十重障者。
△次釋(二)初正明十障(十)初異生性障(三)初正釋(二)初略釋障。
一異生性障謂二障中(至)依彼種立異生性故。
△次正明斷(三)初對小明斷二種(二)初正釋。
二乘見道現在前時(至)具斷二種名得聖性。
合響 謂此異生性障。
依分别所起二障種立。
斷此二種。
即得聖性。
然于二乘見道位中。
唯斷分别煩惱一種。
大乘見道雙斷二種。
所以大小乘斷惑。
有廣狹别。
△次釋妨。
二真見道現在前時(至)是故二性無俱成失。
音義 清涼釋雲。
然此論意。
為異薩婆多宗。
彼宗所立。
見道之前。
斷異生性。
無間道起。
與惑得俱。
說言斷耳。
故為伏難雲。
若異生性。
見道前舍。
無漏果起。
無有凡聖俱成就失。
今既依于見斷種立。
即無間道有惑種俱。
異生未斷。
如何凡聖無俱成失。
故雲見道起時。
彼種不成。
猶如明生。
不與暗并故。
凡聖二性。
無俱成失。
若無間道。
與惑得俱。
卻有凡聖俱成之失。
雜集第七。
亦顯此義。
合響 二真見道者。
清涼鈔雲。
應是大小二乘為二。
以次前雲二乘見道等故。
大小俱是真見斷故(文)。
△次簡明二道用别(二)初問。
無間道時已無惑種何用複起解脫道為。
△次釋。
斷惑證滅期心别故(至)及證此品擇滅無為。
音義 由二義故。
起無間已。
複起解脫。
一者無間期于斷惑。
解脫期于證理。
所期之心有别。
二者為舍彼惑品粗重性故。
此中粗重。
謂無堪任。
解脫道起方舍此故。
無間下轉釋上義。
證此品擇滅無為者。
意明無間道起。
雖斷惑種。
然所顯理。
由解脫道。
能證得故。
△三釋不說業果疑。
雖見道生亦斷惡趣(至)能起煩惱是根本故。
音義 有問曰。
經說菩薩見道。
亦斷惡趣諸果。
及感惡趣諸業。
雲何但說斷異生性耶。
釋意雲。
煩惱是業果二種根本。
以本攝末。
故略不言業與果爾。
△次引證。
由斯初地說斷二愚(至)後粗重言例此應釋。
音義 即深密經文。
先引次釋。
一即異生性障。
二即惡趣業果。
問曰。
執着我法。
可名曰愚。
惡趣業果。
何亦名愚。
答曰。
應知惡趣業果。
由愚而起。
是愚品類故。
總說為愚。
後九地中。
如誤犯三業等。
皆即愚品。
故雲後準此釋。
或彼唯說下。
又一解。
或彼初地說斷二愚者。
謂利鈍障相應二無明也。
利即五見。
鈍即貪等。
彼粗重言。
即彼二愚種子。
或粗重言。
即彼二愚無堪任性。
雲何知然。
例如入第二靜慮時。
說斷苦根。
然此苦根。
雖非現種。
而名粗重。
此中粗重。
名無堪任。
其義亦爾。
一解。
粗重即是種子。
一解。
粗重謂無堪任性。
後地地中。
所斷粗重。
皆有此二義也。
合響 集論雲。
若善品所攝。
有堪任性。
及無記品所攝。
染法品所攝。
皆名種子。
若染污品所攝。
及無記品所攝。
名為粗重。
無堪任故。
若染污品所攝。
唯名随眠。
瑜伽第二卷雲。
又于諸自體中。
所有種子。
若煩惱品所攝。
名為粗重。
亦名随眠。
若異熟品所攝。
及餘無記品所攝。
唯名粗重。
不名随眠。
若信等善法品所攝種子。
不名粗重。
亦非随眠。
何以故。
由此法生持。
所依自體。
唯有堪能。
非不堪能(文)。
△三料簡(二)初簡異二乘所斷。
雖初地所攝實通二障(至)不斷随眠故此不說。
音義 謂初地中見道所斷之惑。
實通二障。
其意唯取所知為正。
何者。
經說十地。
斷十障品。
即是無明。
意顯是有覆性。
不言煩惱染污性故。
何以不言。
二乘亦能斷故。
是與二乘共故。
非此菩薩斷障中說。
略而不取。
又十無明非染污者。
唯依十地修所斷說。
非謂見道所斷。
亦名不染污。
以初地住出二心。
即屬修道故。
問此修習位。
亦伏煩惱。
及彼粗重。
雲何不說。
釋意雲。
非正意者。
地上菩薩。
直趣菩提。
本意唯在斷所知故。
煩惱随眠。
金剛喻定方斷此故。
由此二義。
故略不言。
此中粗重。
謂現起粗重。
意指無堪任性而言。
△次簡初地亦斷俱生。
理實初地修道位中(至)将成佛時方頓斷故。
音義 問曰。
既十無明。
依十地中修所斷說。
是則初地亦有斷俱生一分義。
何前但雲初地斷分别起異生性耶。
故釋雲理實等。
後九準知者。
良以地地。
皆有三心(初地三心。
入心當見道位。
住心出心屬修道位。
異生性障。
見道初心已斷。
住出二心。
既屬修道。
理實亦斷俱生一分。
今且依最初斷者。
說斷異生性障耳)。
初心即入心。
中心即住心。
後心即出心。
進斷次地中惑。
初地既爾。
餘九皆然。
故雲準此應知。
住滿地下。
出初地斷俱生之所以。
住即住心。
滿心即出心也。
所應斷障。
即俱生所知一分。
三時道者。
即入住出也。
意明初地住滿心中。
若不進斷所應斷障。
則初中後三道。
應無差别。
既分差别。
故知亦斷俱生一分障耳。
故說下引證。
得現觀已者。
六現觀中。
四五兩觀。
見道已明。
故雲得已。
補遺 理應進斷所應斷障者。
觀其文意。
通指十地滿心中。
皆應爾也。
故今初地滿心。
自應進斷俱生所知一分。
此正釋明初地修道位中。
理實亦斷俱生所知一分之意。
△二邪行障(二)初正釋。
二邪行障謂所知障(至)入二地時便能永斷。
合響 攝論雲。
謂于諸有身等邪行障。
由前地生大歡喜故。
有誤犯三業。
名為邪行。
清涼鈔雲。
身等三業。
有十惡行。
名邪行障。
謂所知下出體。
所知揀異煩惱。
俱生揀于分别。
分别初地。
已斷盡故。
一分唯屬此地斷者。
△次引證。
由斯二地說斷二愚(至)或唯起業不了業愚。
合響 清涼雲。
開上二障。
而為二愚。
愚即現行。
粗重是種子。
二種種業趣愚者。
毀責為名。
不取惡果。
豈名種種。
業中不一。
即為種種。
種種非一。
即是毀責。
論更釋雲。
或唯起業。
不了業愚。
謂前一是起業之愚。
後一即是不了業愚。
非所發業。
此二非必能起于業。
則其二愚。
一向是愚。
若依釋。
後之一愚。
亦愚品類。
問所知障。
不能發潤。
如何此中能發三業。
答唯識第一卷雲。
續生煩惱發犯戒業。
通所知障。
此約誤犯。
故不相違。
△三暗鈍障(二)初正釋。
三暗鈍障謂所知障(至)入三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清涼釋雲。
忘失三慧。
故名闇鈍。
三慧别障。
如下愚中。
今但總說。
△次引證。
由斯三地說斷二愚(至)能障總持聞思慧者。
音義 清涼釋雲。
一欲貪愚。
但略舉愚。
應有問曰。
上标所知。
今何得舉欲貪煩惱。
故次釋雲。
彼昔多與欲貪俱等。
意雲。
以欲貪故。
多住散亂故。
障定修慧。
以此欲貪依障而轉。
障盡欲亡。
二圓滿下。
此持通四。
一法持。
二義持。
三咒持。
四能得忍持。
以聞思與彼聞持。
極相近故。
所以偏說。
非不障修。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二)初正釋(三)初略釋障。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至)随現行故說名微細。
合響 清涼釋雲。
第六識言。
揀第七識。
第七識俱以微細故。
此地未斷。
今言微細。
望前地說。
有三義故立微細名。
一第六識中分别身見。
名為上品。
唯不善故。
獨頭貪等。
名為中品。
通善不善。
此唯無記。
故名下品。
二不作意緣故。
即任運生義。
三遠随現行故。
自無始來。
随逐于身故。
有上三義。
故名微細。
△次正明斷。
彼障四地菩提分法(至)故能永害此身見等。
音義 清涼釋雲。
彼障四地等者。
以有身見。
不能觀身為不淨等。
問上言所知障中俱生一分。
那名煩惱。
答此所知障。
昔時多分。
與煩惱障同一體起。
立煩惱名。
由菩提分。
正斷所知。
彼之身見。
亦不行故。
前之三地。
可不爾耶。
以相同世間。
今此出世。
方能離之。
△三複料揀(二)初揀第六識俱(二)初問。
甯知此與第六識俱。
音義 問意雲。
六七二識。
皆有俱生身見。
何理定知此身見等。
唯第六識俱耶。
△次釋。
第七識俱執我見等(至)故此但與第六相應。
合響 謂第七識俱身見煩惱。
與生空純無漏道。
性相違故。
七地已前。
未獲純無漏故。
猶得現起。
八地已去。
方乃不行。
何者。
此之身見。
與餘我愛等三種煩惱。
為依持故。
此四煩惱。
要至七地滿心。
與第六識俱。
下下煩惱。
同頓伏故。
第六俱粗。
第七俱細。
由粗細異。
伏有前後。
故此地中所伏煩惱。
唯第六俱。
△次揀身見等言。
身見等言亦攝無始(至)菩提分法特違彼故。
音義 前雲第六識俱身見等言。
此等字義。
亦攝所知障。
攝定愛法愛。
所知障攝者。
定法二愛。
本是煩惱。
由與二愚俱起。
所以攝入所知。
故下即雲所知障攝。
二愚斷故。
煩惱二愛。
亦永不行。
愛者耽玩不忘之義。
耽玩聞思修法。
名為法愛。
耽玩諸禅三味。
名為定愛。
玩定法愛三地不無。
故曰尚增。
△次引證。
由斯四地說斷二愚(至)煩惱二愛亦永不行。
音義 等至者。
攝論釋曰。
正受現前。
名為等至。
餘并如文。
△五于下乘般涅槃障(二)初正釋。
五于下乘般涅槃障(至)入五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即前四地。
住出世心。
厭生死苦。
樂取涅槃。
義同二乘厭苦欣寂。
欣厭未忘。
則取舍角立。
是故能障真俗并觀無差别道。
無差别者。
清涼雲。
此地真如。
名類無别。
故緣彼道。
名無差别。
今入真俗無差别道。
便能斷之。
△次引證。
由斯五地說斷二愚(至)即是此中樂涅槃者。
音義 釋斷二愚即是欣厭。
△六粗相現行障(二)初正釋。
六粗相現行障謂所知障(至)入六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形于後地。
名為粗相。
揀非種子。
故名現行。
無染淨道者。
謂由無明緣故諸行起。
乃至由生緣故老死起。
則有染法。
無明滅故行滅。
乃至生滅故老死滅。
是有淨法。
第六地中。
最勝般若現前。
都無所得。
即證無染淨真如。
故能證道。
亦得無染淨之名。
△次引證。
由斯六地說斷二愚(至)未能多時住無相觀。
音義 執有染者。
執有順生因緣。
流轉門故。
執有淨者。
執有逆觀因緣。
還滅門故。
相觀多行者。
意顯非無少時不取相故。
△七細相現行障(二)初正釋。
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至)入七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形于前地。
故說為細。
此與前異者。
前執流轉還滅之染淨相。
此執流轉還滅之生滅相。
又相有二。
一有。
二無。
有者粗。
無者細。
故異前耳。
△次引證。
由斯七地說斷二愚(至)未能空中起有勝行。
音義 細相現行者。
由執流轉。
故有生相。
作意求無相者。
由執還滅。
故求無相。
未能空中起有勝行者。
謂由有此作意。
勤求無相之愚。
故未能于無相空中。
巧施方便有為之事也。
△八無相作加行障(二)初正釋。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至)彼永斷故得二自在。
音義 清涼釋雲。
令無相觀。
不任運起。
名曰如行。
五地觀心劣故。
無相觀少。
六地觀染淨平等故。
無相觀多。
七地作加行故。
然準護法。
于無相中。
有加行智。
體非是障。
以善住故。
隻由所斷障令作加行。
故說名為加行障也。
由此第七。
有加行故。
雖現金等諸相及土。
非任運現。
故以為障。
△次引證。
由斯八地說斷二愚(至)生空智果不違彼故。
合響 一無相作用愚。
即念念加行。
入無相觀故。
二相中不自在愚。
現身現土。
不能任運故。
八地以上純無漏道。
方任運故。
此地方能舍賴耶名。
三界煩惱。
永不現起。
離分段生。
出三界故。
唯第七識微細俱生。
猶可現起。
以但證生空。
法空未純無間故。
問何故生空智起。
法執猶存。
答以生空智。
不違第七法我執故。
生空智果者。
謂生空智所引後得智。
及滅盡定也。
△九利他不欲行障(二)初正釋。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至)入九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利他不欲行障者。
如經雲。
第八不動地菩薩。
入無生法忍。
三際平等。
寂滅現前。
若諸佛不與此菩薩無量起智門者。
彼時即入究竟涅槃。
棄舍一切利衆生事。
即此障也。
合響 清涼疏三十八雲。
此用能障四無礙解。
所知障種。
以為體性。
以八地已上。
六識中所知障。
無現行故。
△次引證。
由斯九地說斷二愚(至)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音義 先明四無礙相。
陀羅尼此雲總持。
義即所诠之理。
法即能诠名等。
一中現多。
故稱無礙。
于一言音中。
訓诂解釋無量言音。
名辭無礙。
上三皆以能持立名。
辯無礙者。
亦名樂說。
此約能說立名。
即說上三耳。
次愚能下。
釋愚義。
此愚之用。
能障四無礙解。
即第七識中。
細所知障也。
補遺 後後慧者。
謂根本智。
後後得慧中。
流出詞無礙解故。
△十于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二)初本地所斷未自在障(二)初正釋。
十于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至)入十地時便能永斷。
△次引證。
由斯十地說斷二愚(至)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者。
音義 所起事業。
謂化他神通。
妙用難測曰神。
自在無壅曰通。
如華嚴經雲。
佛子。
此地菩薩。
智慧明達。
神通自在。
随其心念。
能以狹世界作廣世界。
廣世界作狹世界。
或随心念。
于一毛孔。
示現一切佛境莊嚴事等。
廣如彼說。
大法智雲。
謂能含之智。
所含藏者。
謂力無畏諸功德。
微細秘密。
亦如莊嚴十通品說。
愚能障此二種。
斷此障故。
便能證得業自在等所依真如。
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
皆自在故。
△次十地滿心所斷餘障(二)初正釋。
此地于法雖得自在(至)彼皆頓斷入如來地。
音義 先結前起後。
以明餘障。
如瑜伽雲。
雖于一切品類。
宣說法中。
得大自在。
而未能得圓滿法身。
現前證受。
亦餘障義(文)。
補遺 金剛喻定者。
集論雲。
謂居修道位中。
最後斷結道位。
所有三摩地。
或加行道攝。
或無間道攝(文)。
此中無間道攝者。
大乘分别二執。
初地初心一時頓斷。
俱生二執。
于地地中。
各斷一分。
乃至等覺。
尚有二愚。
金剛後心。
一時頓盡。
故曰分别我法。
極喜無六七俱生。
地地除第七。
修道除種現。
金剛道後等皆無。
△次引證。
由斯佛地說斷二愚(至)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合響 清涼疏第四十卷雲。
諸教開合不同。
仁王等。
合此勝進。
入于十地。
是以不立等覺。
故教化品中。
約五忍分位。
于寂滅忍。
唯有上下。
下忍中行。
名為菩薩。
即第十地。
上忍中行。
為薩婆若。
此謂如來。
若依璎珞。
開此勝進。
為無垢地。
即是等覺。
然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
又賢聖覺觀品中。
說六種性。
及六賢六忍等。
瑜伽具有二義。
七十八引深密經。
說十一地。
第十法雲。
十一說名佛地。
唯有二十二愚。
得佛地時(雲雲)。
更不别說等覺斷證。
論複有文。
亦立等覺。
又菩薩地雲。
此菩薩雖已修行功德海滿。
由未能舍三種法故。
不名妙覺。
一由未舍劣無漏法。
二由未舍白淨無記法。
三由未舍有漏善法。
至妙覺位。
方舍此三。
如後第十卷中明。
鈔雲。
論複有下。
即第五十論。
明百四十不共佛法。
約因果位。
辯差别中雲。
若時菩薩坐道場。
住最後身。
于菩薩道菩提資糧。
極善圓滿。
爾時無師。
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得一刹那。
名無障礙智三摩地。
是其菩薩學道所攝金剛喻定。
彼疏雲。
此明因滿。
菩薩位中。
最後位也。
此位亦名等覺菩薩。
謂從此無間。
第二刹那。
頓得其餘不共佛法。
謂如來十力為初。
一切種妙智為後。
皆極清淨。
悉得無上。
彼疏雲。
此障得果。
釋曰。
準此論文。
于十地後。
金剛喻定一刹那中。
名為等覺第二刹那妙覺也。
成唯識音響補遺卷第九 音釋 瓶 (與瓶同)。
撥 (北末切。
般入聲)。
練磨 (上郎殿切。
連去聲。
下眉波切。
音摩)。
鬘 (莫官切。
音瞞)。
挾 (胡頰切。
音協。
持也)。
促 (千玉切。
音蔟。
速也)。
悖 (步昧切。
音佩。
乖也)。
霔 (陟慮切。
音注。
時雨也)。
耐 (乃帶切。
音奈。
忍也)。
勵 (力霁切。
音例。
勉力也)。
辍 (朱劣切。
音拙。
止也)。
楔 (先結切。
音屑)。
啞 (于加切。
音鴉。
聲也)。
诂 (公土切。
音古。
诘訓通古今之言。
而明其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