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九[龍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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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真如。
與所下釋地義。
地有依持生長之義。
故以為喻。
合響 清涼引本業雲。
地名為持。
持百萬阿僧祇功德。
亦名生成一切因界。
故名為地。
唯識第九雲。
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者。
但語其因。
缺生果義。
鈔雲。
本業有三義。
一持。
二生。
三成。
本論開為四義。
住持為二故。
一生者出生。
謂出生因果。
二成者成就。
亦通因果。
又以因望果。
始起名生。
終滿名成。
又為因名生。
為緣名住故。
第三名住住亦住。
處故。
△二釋修十勝行(三)初總标行名。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蜜多。
合響 清涼雲。
随緣順理。
造修名行。
梵語波羅蜜。
此雲到彼岸。
亦雲度無極。
即十勝行之通名。
△次正釋行義(十二)初明數門。
施有三種謂财施(至)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音義 此十勝行。
前六各有三品。
後四各有二種。
顯示差别。
财施者。
攝論釋曰。
謂無染心舍資生具。
無畏施者。
謂止損害濟拔驚怖。
法施者。
謂無染心。
如實宣說契經等法。
律儀戒者。
謂于不善能遠離法。
防獲受持。
由能防獲諸惡不善身語等業。
故名律儀。
此即是戒。
此能建立後二戶羅。
由自防獲。
能修供養佛等善根。
能令證得力無畏等。
一切佛法。
及能饒益一切有情。
令修一切善根法故。
耐怨害忍是成熟有情因。
安受苦忍。
是成佛因。
寒熱饑渴。
種種苦事。
皆能忍受。
無退轉故。
谛察法忍。
是前二忍所依止處。
堪忍甚深廣大法故。
被甲精進。
謂最初時自勵。
我當作如是事。
即經所說。
有勢句攝。
善精進。
即經所說有勤句。
利樂精進。
即經所說。
有勇句等。
安住靜慮。
為得現法樂住。
離慢見愛。
得清淨故。
引發靜慮。
為能引發。
六神通等。
殊勝功德。
辦事靜慮。
為欲饒益諸有情類。
以能止息饑儉疾疫諸怖畏等。
苦惱事故。
已上皆依攝論所釋般若三品。
如文可知。
方便二者。
由大智故。
所作施等。
不為自求。
回向有情故。
不住生死。
有大悲故。
為欲拔濟諸有情類。
不專利己故。
不住涅槃。
二俱無住故。
稱善巧願為要誓。
求菩提願者。
佛道無上。
誓願成故。
利樂他願者。
衆生無邊。
誓願度故。
力謂堪能。
由思擇力故。
有勝堪能。
正思決擇。
應作不應作故。
由修習力故。
所修靜慮。
有勝堪能。
無怯弱故。
智有二者。
由智助成般若。
令所修滿足故。
得受用覺法之樂。
複由此智。
成熟有情。
亦得受用覺法樂故。
合響 方便二者。
清涼疏第二十卷。
引無性釋雲。
方便善巧者。
謂不舍生死。
而求涅槃。
是則說名方便善巧。
若以前六波羅蜜多。
所集善根。
共諸有情。
為欲饒益諸有情故。
不舍有情。
當知即是。
不舍生死。
即拔濟方便。
若以此善回求無上正等菩提。
為證無上佛菩提故。
當知。
即是希求涅槃。
即回向方便力有二者。
梁攝論雲。
由思擇力能伏一切正行等。
所對治障。
令不起故。
由修習力。
能令一切善行。
堅固決定。
智有二者。
無性釋雲。
由施等六。
成立此智。
複有此智。
成立六種。
謂相教等種種品類。
是則名為受用法樂。
由此妙智。
能正了知此施此忍進等如所聞法。
饒益一切有情之類。
是則名為饒益有情智(文)。
△二出體門。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至)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音義 謂施以無貪善根。
及行施時。
身口意三業。
而為體。
性戒以受學。
戒時三業為性者。
大論。
律儀以七衆别解脫戒在家出家戒為體。
即唯二業。
謂表無表。
不說語故。
若攝善法戒者。
謂諸菩薩受律儀。
後一切所作。
為大菩提。
由身語意。
積集諸善。
以為其體。
今論通三聚。
及與受随。
故雲三業攝衆生戒。
居然通三忍。
以無瞋等為性者。
清涼釋曰。
無瞋精進即善十一中二。
審慧即别境五中慧。
所以有此三者。
大論雲。
自無憤?。
不報他怨。
亦不随眠流注相續。
是名菩薩耐怨害忍。
即以無瞋及三業為性。
若安受苦忍。
即精進三業為性。
若谛察法忍。
即審慧三業為性。
故此三業通于三忍。
于三各配其一。
故有三耳。
精進可知。
靜慮但以等持為性者。
清涼釋曰。
等持即三摩地。
雖是别境心所之一。
今約定說。
不通散心。
故不說三業。
對法論雲。
起三業自在用時。
所有一切種常安住。
即通三業。
以約用故。
後五以擇法為性者。
謂般若乃至于智。
此五皆以七覺支中擇法覺支而為自性。
何者。
論說第六是根本智。
後四皆是後得智。
本後二智皆擇法故。
有義下重解願性。
願以此三為自性者。
謂若不假善欲善決定與深信者。
則無由發起弘誓願故。
是故願以此三。
而為體也。
若并眷屬等者(此說自性故約克實體性而論。
若并眷屬。
則一一皆以俱行功德為性)。
如行施時。
以無貪等為體。
與無貪俱行餘信慚等。
則是眷屬。
如施既爾。
如是乃至智波羅蜜。
以擇法為性。
與擇法俱行心及心所。
皆名眷屬等。
△三明相門。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至)一一皆應四句分别。
音義 要七最勝之所攝受者。
由諸世間及聲聞等。
亦有施等。
是故要說其相。
以彰決定到彼岸故。
一要安住菩薩種性者。
種性義見于前。
依五性而言。
則簡餘四性。
若非菩薩種性之人。
則所行施等。
但感人天有漏及二乘果。
而非無上極果之正因故。
二要依止大菩提心者。
如經雲。
不發菩提心。
而行施等。
是為魔業故。
三要悲憫一切有情者。
謂若不憫有情。
而行施等。
秪求自利。
非兼利故。
所以非波羅蜜多。
四要事業勝者。
若不具行一切善事。
則施等行寡。
不能滿足無上菩提果故。
五要無相智所攝受者。
即三輪體空也。
如經雲。
不以色布施。
不以聲香味觸法布施。
不住于相。
名無相智。
六要回向無上菩提者。
問既言回向菩提。
何異依止。
釋曰。
彼有道心。
未必一切回向菩提。
此乃回向。
又依止者。
即行前心。
今回向者。
乃行後願。
七要不為二障間雜者。
古疏雲。
即三時無悔也。
悔即煩惱。
由不了故。
即是所知。
又即此悔心。
障于真智。
亦所知也。
一一皆應四句分别者。
清涼雲有三四句。
一者一一自望種類。
而為四句。
施中四句者。
一是施非度。
不與七勝相應施故。
二是度非施。
随喜他施。
具七勝故。
三亦施亦度。
具七勝故。
四非施非度。
随喜他施。
不與七勝共相應故。
二者不約種類次第修者。
以明四句。
唯施一種。
但有二句。
未成餘度。
缺二句故。
謂是度非施。
及非施非度。
餘戒等五。
得有四句。
前有施度。
得為是度。
非戒等故。
謂一是戒非度。
謂不與七勝。
共相應故。
二是度非戒。
即前施度。
具七勝故。
三亦戒亦度。
具七最勝。
而持戒故。
四非戒非度。
謂前布施。
不具七故。
忍度望戒。
進度望忍。
次第如戒。
三非次第修者。
諸度各得具施四句。
如施得望戒忍等度。
得有是度非施等句故。
可以思準。
△四無增減門(三)初明十無增減。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至)證十真如無增減故。
音義 清涼雲。
即建立十度之所以。
謂十障十如。
此能治證。
依所證治唯十。
故不增多。
而減少耳。
△次明六無增減(三)初标。
複次前六不增減者。
△次釋(六)初對治六蔽門。
為除六種相違障故。
音義 清涼雲。
立六度所以。
六種相違障者。
一悭吝蔽。
二犯戒蔽。
三瞋恚蔽。
四懈怠蔽。
五散亂蔽。
六惡慧蔽。
施等六行。
如次對除此六蔽故。
△三漸修佛法門。
漸次修行諸佛法故。
合響 清涼雲。
諸佛法者。
謂十力等。
攝論雲。
前之四度。
不散動因。
第五一種。
不散動成熟。
第六依是如實覺知。
此約自利。
△三漸熟有情門。
漸次成熟諸有情故此如餘論廣說應知。
合響 清涼雲。
漸熟有情者。
攝論雲。
由施能攝受。
由戒能不害。
由忍雖遭若能受。
由勤助彼所作。
由定心未定者令定。
由慧已定者令得解脫。
此約化他。
△四二道之因門。
又施等三增上生道(至)諸菩薩道唯有此二。
合響 清涼雲。
施感大财。
謂多饒财寶。
戒感大體。
謂尊貴身。
忍感眷屬。
有情歸附。
由富勝形。
及多眷屬。
趣中增上。
名增上生道。
亦即因。
能伏煩惱者。
謂修善方便。
成熟有情者。
依此發通故。
慧成佛法。
佛法由慧故。
有此三德。
名決定勝。
諸菩薩道。
唯有此二。
若阙一種。
道不成故。
△五利生斷惑門。
又前三種饒益有情(至)永伏永滅諸煩惱故。
音義 準清涼釋曰。
布施舍彼資财。
持戒不損惱彼。
忍辱堪忍彼惱。
以此三種。
饒益有情。
精進等三對治煩惱者。
問曰。
定能伏惑。
智能斷惑。
對治煩惱。
此二可然。
若精進一。
那言亦能治煩惱耶。
答曰。
精進于煩惱。
雖無伏滅之義。
而能勤修對治煩惱諸善加行。
能令煩惱永伏滅故。
亦得對治煩惱之名。
廣如解深密經第四文。
前三利生。
後三斷惑。
諸菩薩道。
唯有此二。
是故但有六數。
不增不減。
補遺 瑜伽雲。
精進雖未永斷煩惱。
永害随眠。
而能勇猛修諸善品。
彼諸煩惱。
不能傾動善品加行。
由靜慮故。
永伏煩惱。
由般若故。
永斷随眠。
△六為無住涅槃因門。
又由施等不住涅槃(至)為無住處涅槃資糧。
音義 清涼釋曰。
前三是大悲。
饒益有情故。
後三是大智。
斷滅諸惑故。
故為無住涅槃因也。
翻彼凡小之雙住。
△三結。
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三重顯十義。
後唯四者為助前六(至)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音義 清涼釋曰。
問六度既爾。
後四雲何。
答四屬六攝。
義随六異。
于中分二。
先總明。
次方便下别顯。
如解深密廣說應知者。
彼經雲。
觀自在菩薩。
複白佛言。
世尊。
何因緣故。
施設所餘波羅蜜多。
但有四數。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
善男子。
與前六種波羅蜜多。
為助伴故。
謂諸菩薩。
于前三種波羅蜜多。
所攝有情。
以諸攝事。
方便善巧。
而攝受之。
安置善品。
是故我說方便善巧波羅蜜多。
與前三種。
而為助伴。
若諸菩薩。
于現法中。
煩惱多故。
于修無間。
無有堪能。
羸劣意樂故。
下界勝解故。
于内心住。
無有堪能。
于菩薩藏。
不能聞緣善修習故。
所有靜慮。
不能引發出世間慧。
彼便攝受劣分狹劣福德資糧。
為未來煩惱輕微。
心生正願。
如是名願波羅蜜多。
由此願故。
煩惱微薄。
能修精進。
是故我說。
願波羅蜜多。
與精進波羅蜜多。
而為助伴。
若諸菩薩。
親近善士。
聽聞正法。
如理作意。
為因緣故。
轉劣意樂。
成勝意樂。
亦能獲得上界勝解。
如是名力波羅蜜多。
與靜慮波羅密多。
而為助伴。
若諸菩薩。
于菩薩藏。
已能聞緣善修習故。
能發靜慮。
如是名智波羅蜜多。
由此智故。
堪能引發出世間慧。
是故我說智波羅蜜多。
與慧波羅蜜多。
而為助伴。
△五次第門。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至)釋總别名如餘處說。
音義 準清涼釋曰。
前前引發後後者。
謂諸菩薩。
若于身财。
無所顧吝。
便能受持清淨禁戒。
為護禁戒。
便修忍辱。
修忍辱已。
能發精進。
發精進已。
能辦靜慮。
具靜慮已。
便能獲得出世間慧。
得出世慧故。
能行方便。
有慧方便已。
能發大誓。
發大願已。
于諸善品。
有所堪能。
有堪能故。
便能獲得受用法樂。
成就有情之智。
由前引發于後義故。
次第如是。
後後持淨前前者。
謂由任持智波羅蜜多。
故能淨力波羅蜜多。
乃至由任持屍羅故。
令施波羅蜜多清淨。
此明後能淨前。
次第如是。
又前前下。
複以粗細易難。
顯次第義。
布施則粗。
持戒為細。
戒望于忍。
戒則為粗。
忍則為細等。
故雲前前粗後後細。
前九并為前前。
從戒至智。
并若後後。
一一相望。
故緻重言。
初一唯前。
後一唯後。
中間八度。
遞為前後。
難易可知。
釋總别名如餘處者。
無性釋論雲。
釋總名者。
施等善根。
最為殊勝。
能到彼岸。
是故通名波羅蜜多。
到彼岸名。
是最勝義。
釋别名者。
清涼疏雲。
辍己惠人。
名之為施。
防非止惡。
名之為戒。
防其未非。
止已起惡故。
忍者堪忍諸法。
未能忘懷。
名之為忍。
此約生忍。
又忍即忍可。
忍即是慧。
雙忍事理。
練心于法。
名之為精。
精心務達。
目之為進。
梵雲禅那。
此雲靜慮。
靜揀散心。
慮揀無慧。
止觀均故。
般若此翻慧。
推求谛理。
名之為慧。
方便者。
即善巧也。
方謂方法。
便謂便宜。
願者即希求。
要誓力者。
不可屈伏故。
随思随修。
任運成就。
攝論雲。
由此二力。
令前六度無間現前。
決斷名智。
謂如實覺了。
△六依止五修門。
此十修者有五種修(至)如集論等廣說其相。
音義 初總标。
一依下别釋。
任持修者。
謂住種性菩薩。
于自體中。
于所依中。
具足一切佛法。
悉能任持。
以此種性。
修行施等。
是名依止任持修。
作意修者。
謂以勝解決定願樂等心。
誓求菩提。
以此作意。
修行施等。
名曰依止作意修。
意樂修者。
謂以無厭足。
起大意樂。
起大慈悲。
憐憫一切有情。
志期度脫。
用此意樂。
修行施等。
是為依止意樂修。
方便修者。
謂三輪清淨。
如一施中。
由無施物施者受者等三分别故。
自在修者。
謂地上菩薩。
分證法身。
而能随類現種種身。
得自在故。
分得四辯。
而能宣說一切佛法。
得自在故。
以此自在修行施等。
謂之依止自在修也。
依此下結。
又此五修。
若會前七最勝義者。
于前七最勝中。
唯除第四事業。
及第六回向。
其餘如次。
即此五修。
可以意得。
△七自類相攝門。
此十攝者謂十一一(至)展轉相望應作四句。
音義 此十種行。
若通相攝者。
一一波羅蜜多。
皆攝一切。
何者。
行相無違。
互相順故。
若别相攝者。
依前前引發後後而言之。
則前定攝于後。
以後必待于前故。
後不攝前。
以前不待後故。
依後後持淨前前而言之。
則後必攝于前。
以後持淨前故。
前不攝後。
以前不能持淨後故。
若依下。
複約純雜義釋。
應作四句者。
一是純非雜。
二是雜非純。
三亦純亦雜。
四非純非雜。
意雲。
一行為純。
諸行為雜。
如于初地專修施行名純。
望修戒等名雜。
即是初句。
餘九地中。
專修戒等。
望初地施。
即第二句。
初地修施。
餘非不修。
但随力随分。
即第三句。
末句可知。
合響 清涼疏第五之二。
引般若論雲。
檀義攝于六。
資生無畏法等。
智論雲。
有未莊嚴波羅蜜。
即不攝者。
有已莊嚴波羅蜜。
即相攝者。
鈔釋雲。
資生無畏法等者。
等取下半雲。
此中一二三。
名為修行住。
謂施有三種。
一财。
二無畏。
三法。
财施即資生。
正是檀度。
故雲此中一也。
無畏攝二。
謂屍不惱彼。
忍受彼惱。
皆無畏相。
故雲二也。
法施攝三。
謂進定及慧。
決定勝道。
漸熟佛法。
是法施相。
故雲三也。
即十八住中。
修行住也。
檀度既爾。
餘度亦然(文)。
△八六十互攝門。
此實有十而說六者(至)後得智攝緣世俗故。
音義 有處但說六種。
不言十者。
應知第六攝後四故。
本後二智。
合為一故。
開為十者。
第六攝根本智。
後得攝後四種。
以方便等。
皆緣世俗而生起故。
△九感果門。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至)或互相資或二合說。
音義 有漏有四者。
謂資糧加行位中。
所修諸行。
招果有四。
謂等流。
異熟。
增上。
士用果。
除離系者。
此唯無漏故。
無漏有四者。
謂通達修習位中。
所修諸行。
感果亦四。
謂等流。
增上。
士用。
離系果。
除異熟者。
唯有漏故。
而有處下通妨。
謂有處言有漏無漏。
皆具五果者。
或依互相資說。
或漏無漏二位合說。
合響 或二合說者。
安慧雲。
謂能永斷自所對治。
是諸波羅蜜多離系果。
于現法中。
由此施等。
攝受自他。
是士用果。
于當來世後後增勝。
展轉生起。
是等流果。
大菩薩是增上果。
感大财富。
往生善趣。
無怨無壞。
多諸喜樂。
有情中尊。
身無損害。
廣大宗族。
随其次第。
是施等波羅蜜多異熟果。
△十三學相攝門(二)初标。
十與三學互相攝者。
△次釋(二)初釋三學(三)初戒學。
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至)甚深廣大如餘處說。
合響 此即攝論中四種殊勝。
論曰。
差别殊勝者。
謂菩薩戒有三品。
一律儀戒。
二攝善法戒。
三饒益有情戒。
此中律儀戒。
應知二戒建立義故。
攝善法戒。
應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義故。
饒益有情戒。
應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
無性攝論第七卷釋雲。
差别殊勝。
謂諸菩薩具三種戒。
即律儀等。
聲聞乘等。
唯有一種律儀屍羅。
是故菩薩。
望彼殊勝。
律儀戒者。
謂正受遠離一切品類惡不善法。
攝善法戒者。
謂正修習力無畏等一切佛法。
饒益有情戒者。
謂不顧自樂。
随所堪能。
令入三乘。
舍生死苦。
證涅槃樂。
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者。
是二戒因故。
謂若防守身語意者。
便能無倒修習一切清淨佛法。
亦能成熟一切有情。
令入三乘。
餘則不爾。
論曰共不共學處殊勝者。
謂諸菩薩。
一切性罪不現行故。
與聲聞共。
相似遮罪有現行故。
與彼不共。
于此學處。
有聲聞犯。
菩薩不犯。
有菩薩犯。
聲聞不犯。
菩薩具有身語心戒。
聲聞唯有身語二戒。
是故菩薩心亦有犯。
非諸聲聞。
以要言之。
一切饒益有情。
無罪身語意業。
菩薩一切。
皆應現行。
皆應修學。
如是應知。
說名為共不共殊勝。
論曰甚深殊勝者。
謂諸菩薩。
由是品類方便善巧。
行殺生等十種作業。
而無有罪。
生無量福。
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又諸菩薩。
現行變化身語兩業。
應知亦是屍羅。
由此因緣。
或作國王。
示行種種惱有情事。
安立有情毗奈耶中。
又現種種諸本生事。
示行逼惱諸餘有情。
真實攝受諸餘有情。
先令他心深生淨信。
後轉成熟。
是名菩薩所學屍羅甚深殊勝。
論曰廣大殊勝者。
複由四種廣大故。
無性釋曰。
種種無量學處廣大者。
謂諸菩薩。
所學屍羅。
種種品類。
無量差别。
所以廣大。
攝受無量福德廣大者。
謂此屍羅。
能攝無量福德資糧。
所以廣大。
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者。
謂此屍羅。
攝諸有情。
此世他世。
世出世間。
舍惡攝善。
若因若果。
饒益意樂。
所以廣大。
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者。
謂此屍羅。
建大菩提。
所以廣大。
諸聲聞等。
無如是事。
是故殊勝(文)。
△次定學。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至)引發作業如餘處說。
音義 大乘義如常釋。
光明乃從喻得名。
全喻即雙合體用。
能發照了理教行果智者。
理即二空真如。
教即聲名句文。
行謂諸波羅蜜。
果謂菩提涅槃集福王定者。
王者自在之義。
此定能集無邊之福。
猶如國王。
具大自在。
有大勢力。
能集多财。
無與等故。
賢守健行。
此二如文。
此四所緣等如餘處說者。
攝大乘本論雲。
所緣差别者。
謂大乘法。
為所緣故。
對治差别者。
謂一切法。
總相緣智。
以楔出楔道理。
遣阿賴耶識中。
一切粗重障故。
堪能差别者。
謂住靜慮樂。
随其所欲而受生故。
引發差别者。
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障礙神通故。
作業差别者。
謂能振動熾然。
遍滿顯示。
轉變往來卷舒。
一切色像。
皆入身中。
所往同類。
或顯或隐。
所作自在。
伏他神通。
施辯念樂。
放大光明。
引發如是大神通故。
義如無性攝論廣解。
合響 定學有四有三釋。
英法師雲。
初定除不善障。
二除着障。
三除煩惱障。
四除所知障。
賢首雲。
初能除流雜染業障。
二能除味定着靜障。
三能除根本無明障。
四能除淨成果智障。
與前說大同。
清涼雲。
謂以即事而真智。
治于地前。
成初地令得賢守定。
以此三昧。
能守世間出世間賢善法故。
前三地為世。
第四地為出世。
以既了即事而真。
能即散而定故。
二以即體之用智。
對治四地。
未能起用。
令得五地入俗。
成集福王定。
三以平等無相智。
對治五地。
雖能随俗。
未得平等。
令得六七二地。
般若大光功用。
成大乘光明定。
四以平等無功用智。
對治七地功用。
令入八地。
乃至佛果。
得首楞嚴定。
所作究竟。
以果既具四。
因亦通修故。
此解為正。
△三慧學(二)初正明三慧相。
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别慧(至)所緣行等如餘處說。
音義 加行無分别慧者。
世親攝論釋。
是尋思慧。
又雲是希求慧。
由此能生無分别智。
是故亦得無分别名。
根本無分别慧者。
攝論釋是正證慧。
又雲是内證慧。
又雲。
加行是此智因。
後得是此智果。
後得無分别慧者。
攝論釋是起用慧。
又雲是攝持慧。
是無分别智之後得。
是故亦是無分别名。
此三自性者。
無性釋雲。
謂于真義。
不異計度。
以為自性。
此三所依者。
謂無分别智。
所依心非思議故。
亦非非心為所依止。
心種類故。
以心為因。
數習勢力。
引得此位。
名心種類。
此即顯示智所依心。
出過一切思量分别。
此三因緣者。
無性釋雲。
謂以大乘言音熏習聽聞。
由此所引功德差别。
及如理作意等。
此三所緣者。
即是一切補特伽羅。
諸法無性所顯真如。
解脫增益損減二邊。
斯是無
與所下釋地義。
地有依持生長之義。
故以為喻。
合響 清涼引本業雲。
地名為持。
持百萬阿僧祇功德。
亦名生成一切因界。
故名為地。
唯識第九雲。
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者。
但語其因。
缺生果義。
鈔雲。
本業有三義。
一持。
二生。
三成。
本論開為四義。
住持為二故。
一生者出生。
謂出生因果。
二成者成就。
亦通因果。
又以因望果。
始起名生。
終滿名成。
又為因名生。
為緣名住故。
第三名住住亦住。
處故。
△二釋修十勝行(三)初總标行名。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蜜多。
合響 清涼雲。
随緣順理。
造修名行。
梵語波羅蜜。
此雲到彼岸。
亦雲度無極。
即十勝行之通名。
△次正釋行義(十二)初明數門。
施有三種謂财施(至)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音義 此十勝行。
前六各有三品。
後四各有二種。
顯示差别。
财施者。
攝論釋曰。
謂無染心舍資生具。
無畏施者。
謂止損害濟拔驚怖。
法施者。
謂無染心。
如實宣說契經等法。
律儀戒者。
謂于不善能遠離法。
防獲受持。
由能防獲諸惡不善身語等業。
故名律儀。
此即是戒。
此能建立後二戶羅。
由自防獲。
能修供養佛等善根。
能令證得力無畏等。
一切佛法。
及能饒益一切有情。
令修一切善根法故。
耐怨害忍是成熟有情因。
安受苦忍。
是成佛因。
寒熱饑渴。
種種苦事。
皆能忍受。
無退轉故。
谛察法忍。
是前二忍所依止處。
堪忍甚深廣大法故。
被甲精進。
謂最初時自勵。
我當作如是事。
即經所說。
有勢句攝。
善精進。
即經所說有勤句。
利樂精進。
即經所說。
有勇句等。
安住靜慮。
為得現法樂住。
離慢見愛。
得清淨故。
引發靜慮。
為能引發。
六神通等。
殊勝功德。
辦事靜慮。
為欲饒益諸有情類。
以能止息饑儉疾疫諸怖畏等。
苦惱事故。
已上皆依攝論所釋般若三品。
如文可知。
方便二者。
由大智故。
所作施等。
不為自求。
回向有情故。
不住生死。
有大悲故。
為欲拔濟諸有情類。
不專利己故。
不住涅槃。
二俱無住故。
稱善巧願為要誓。
求菩提願者。
佛道無上。
誓願成故。
利樂他願者。
衆生無邊。
誓願度故。
力謂堪能。
由思擇力故。
有勝堪能。
正思決擇。
應作不應作故。
由修習力故。
所修靜慮。
有勝堪能。
無怯弱故。
智有二者。
由智助成般若。
令所修滿足故。
得受用覺法之樂。
複由此智。
成熟有情。
亦得受用覺法樂故。
合響 方便二者。
清涼疏第二十卷。
引無性釋雲。
方便善巧者。
謂不舍生死。
而求涅槃。
是則說名方便善巧。
若以前六波羅蜜多。
所集善根。
共諸有情。
為欲饒益諸有情故。
不舍有情。
當知即是。
不舍生死。
即拔濟方便。
若以此善回求無上正等菩提。
為證無上佛菩提故。
當知。
即是希求涅槃。
即回向方便力有二者。
梁攝論雲。
由思擇力能伏一切正行等。
所對治障。
令不起故。
由修習力。
能令一切善行。
堅固決定。
智有二者。
無性釋雲。
由施等六。
成立此智。
複有此智。
成立六種。
謂相教等種種品類。
是則名為受用法樂。
由此妙智。
能正了知此施此忍進等如所聞法。
饒益一切有情之類。
是則名為饒益有情智(文)。
△二出體門。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至)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音義 謂施以無貪善根。
及行施時。
身口意三業。
而為體。
性戒以受學。
戒時三業為性者。
大論。
律儀以七衆别解脫戒在家出家戒為體。
即唯二業。
謂表無表。
不說語故。
若攝善法戒者。
謂諸菩薩受律儀。
後一切所作。
為大菩提。
由身語意。
積集諸善。
以為其體。
今論通三聚。
及與受随。
故雲三業攝衆生戒。
居然通三忍。
以無瞋等為性者。
清涼釋曰。
無瞋精進即善十一中二。
審慧即别境五中慧。
所以有此三者。
大論雲。
自無憤?。
不報他怨。
亦不随眠流注相續。
是名菩薩耐怨害忍。
即以無瞋及三業為性。
若安受苦忍。
即精進三業為性。
若谛察法忍。
即審慧三業為性。
故此三業通于三忍。
于三各配其一。
故有三耳。
精進可知。
靜慮但以等持為性者。
清涼釋曰。
等持即三摩地。
雖是别境心所之一。
今約定說。
不通散心。
故不說三業。
對法論雲。
起三業自在用時。
所有一切種常安住。
即通三業。
以約用故。
後五以擇法為性者。
謂般若乃至于智。
此五皆以七覺支中擇法覺支而為自性。
何者。
論說第六是根本智。
後四皆是後得智。
本後二智皆擇法故。
有義下重解願性。
願以此三為自性者。
謂若不假善欲善決定與深信者。
則無由發起弘誓願故。
是故願以此三。
而為體也。
若并眷屬等者(此說自性故約克實體性而論。
若并眷屬。
則一一皆以俱行功德為性)。
如行施時。
以無貪等為體。
與無貪俱行餘信慚等。
則是眷屬。
如施既爾。
如是乃至智波羅蜜。
以擇法為性。
與擇法俱行心及心所。
皆名眷屬等。
△三明相門。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至)一一皆應四句分别。
音義 要七最勝之所攝受者。
由諸世間及聲聞等。
亦有施等。
是故要說其相。
以彰決定到彼岸故。
一要安住菩薩種性者。
種性義見于前。
依五性而言。
則簡餘四性。
若非菩薩種性之人。
則所行施等。
但感人天有漏及二乘果。
而非無上極果之正因故。
二要依止大菩提心者。
如經雲。
不發菩提心。
而行施等。
是為魔業故。
三要悲憫一切有情者。
謂若不憫有情。
而行施等。
秪求自利。
非兼利故。
所以非波羅蜜多。
四要事業勝者。
若不具行一切善事。
則施等行寡。
不能滿足無上菩提果故。
五要無相智所攝受者。
即三輪體空也。
如經雲。
不以色布施。
不以聲香味觸法布施。
不住于相。
名無相智。
六要回向無上菩提者。
問既言回向菩提。
何異依止。
釋曰。
彼有道心。
未必一切回向菩提。
此乃回向。
又依止者。
即行前心。
今回向者。
乃行後願。
七要不為二障間雜者。
古疏雲。
即三時無悔也。
悔即煩惱。
由不了故。
即是所知。
又即此悔心。
障于真智。
亦所知也。
一一皆應四句分别者。
清涼雲有三四句。
一者一一自望種類。
而為四句。
施中四句者。
一是施非度。
不與七勝相應施故。
二是度非施。
随喜他施。
具七勝故。
三亦施亦度。
具七勝故。
四非施非度。
随喜他施。
不與七勝共相應故。
二者不約種類次第修者。
以明四句。
唯施一種。
但有二句。
未成餘度。
缺二句故。
謂是度非施。
及非施非度。
餘戒等五。
得有四句。
前有施度。
得為是度。
非戒等故。
謂一是戒非度。
謂不與七勝。
共相應故。
二是度非戒。
即前施度。
具七勝故。
三亦戒亦度。
具七最勝。
而持戒故。
四非戒非度。
謂前布施。
不具七故。
忍度望戒。
進度望忍。
次第如戒。
三非次第修者。
諸度各得具施四句。
如施得望戒忍等度。
得有是度非施等句故。
可以思準。
△四無增減門(三)初明十無增減。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至)證十真如無增減故。
音義 清涼雲。
即建立十度之所以。
謂十障十如。
此能治證。
依所證治唯十。
故不增多。
而減少耳。
△次明六無增減(三)初标。
複次前六不增減者。
△次釋(六)初對治六蔽門。
為除六種相違障故。
音義 清涼雲。
立六度所以。
六種相違障者。
一悭吝蔽。
二犯戒蔽。
三瞋恚蔽。
四懈怠蔽。
五散亂蔽。
六惡慧蔽。
施等六行。
如次對除此六蔽故。
△三漸修佛法門。
漸次修行諸佛法故。
合響 清涼雲。
諸佛法者。
謂十力等。
攝論雲。
前之四度。
不散動因。
第五一種。
不散動成熟。
第六依是如實覺知。
此約自利。
△三漸熟有情門。
漸次成熟諸有情故此如餘論廣說應知。
合響 清涼雲。
漸熟有情者。
攝論雲。
由施能攝受。
由戒能不害。
由忍雖遭若能受。
由勤助彼所作。
由定心未定者令定。
由慧已定者令得解脫。
此約化他。
△四二道之因門。
又施等三增上生道(至)諸菩薩道唯有此二。
合響 清涼雲。
施感大财。
謂多饒财寶。
戒感大體。
謂尊貴身。
忍感眷屬。
有情歸附。
由富勝形。
及多眷屬。
趣中增上。
名增上生道。
亦即因。
能伏煩惱者。
謂修善方便。
成熟有情者。
依此發通故。
慧成佛法。
佛法由慧故。
有此三德。
名決定勝。
諸菩薩道。
唯有此二。
若阙一種。
道不成故。
△五利生斷惑門。
又前三種饒益有情(至)永伏永滅諸煩惱故。
音義 準清涼釋曰。
布施舍彼資财。
持戒不損惱彼。
忍辱堪忍彼惱。
以此三種。
饒益有情。
精進等三對治煩惱者。
問曰。
定能伏惑。
智能斷惑。
對治煩惱。
此二可然。
若精進一。
那言亦能治煩惱耶。
答曰。
精進于煩惱。
雖無伏滅之義。
而能勤修對治煩惱諸善加行。
能令煩惱永伏滅故。
亦得對治煩惱之名。
廣如解深密經第四文。
前三利生。
後三斷惑。
諸菩薩道。
唯有此二。
是故但有六數。
不增不減。
補遺 瑜伽雲。
精進雖未永斷煩惱。
永害随眠。
而能勇猛修諸善品。
彼諸煩惱。
不能傾動善品加行。
由靜慮故。
永伏煩惱。
由般若故。
永斷随眠。
△六為無住涅槃因門。
又由施等不住涅槃(至)為無住處涅槃資糧。
音義 清涼釋曰。
前三是大悲。
饒益有情故。
後三是大智。
斷滅諸惑故。
故為無住涅槃因也。
翻彼凡小之雙住。
△三結。
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三重顯十義。
後唯四者為助前六(至)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音義 清涼釋曰。
問六度既爾。
後四雲何。
答四屬六攝。
義随六異。
于中分二。
先總明。
次方便下别顯。
如解深密廣說應知者。
彼經雲。
觀自在菩薩。
複白佛言。
世尊。
何因緣故。
施設所餘波羅蜜多。
但有四數。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
善男子。
與前六種波羅蜜多。
為助伴故。
謂諸菩薩。
于前三種波羅蜜多。
所攝有情。
以諸攝事。
方便善巧。
而攝受之。
安置善品。
是故我說方便善巧波羅蜜多。
與前三種。
而為助伴。
若諸菩薩。
于現法中。
煩惱多故。
于修無間。
無有堪能。
羸劣意樂故。
下界勝解故。
于内心住。
無有堪能。
于菩薩藏。
不能聞緣善修習故。
所有靜慮。
不能引發出世間慧。
彼便攝受劣分狹劣福德資糧。
為未來煩惱輕微。
心生正願。
如是名願波羅蜜多。
由此願故。
煩惱微薄。
能修精進。
是故我說。
願波羅蜜多。
與精進波羅蜜多。
而為助伴。
若諸菩薩。
親近善士。
聽聞正法。
如理作意。
為因緣故。
轉劣意樂。
成勝意樂。
亦能獲得上界勝解。
如是名力波羅蜜多。
與靜慮波羅密多。
而為助伴。
若諸菩薩。
于菩薩藏。
已能聞緣善修習故。
能發靜慮。
如是名智波羅蜜多。
由此智故。
堪能引發出世間慧。
是故我說智波羅蜜多。
與慧波羅蜜多。
而為助伴。
△五次第門。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至)釋總别名如餘處說。
音義 準清涼釋曰。
前前引發後後者。
謂諸菩薩。
若于身财。
無所顧吝。
便能受持清淨禁戒。
為護禁戒。
便修忍辱。
修忍辱已。
能發精進。
發精進已。
能辦靜慮。
具靜慮已。
便能獲得出世間慧。
得出世慧故。
能行方便。
有慧方便已。
能發大誓。
發大願已。
于諸善品。
有所堪能。
有堪能故。
便能獲得受用法樂。
成就有情之智。
由前引發于後義故。
次第如是。
後後持淨前前者。
謂由任持智波羅蜜多。
故能淨力波羅蜜多。
乃至由任持屍羅故。
令施波羅蜜多清淨。
此明後能淨前。
次第如是。
又前前下。
複以粗細易難。
顯次第義。
布施則粗。
持戒為細。
戒望于忍。
戒則為粗。
忍則為細等。
故雲前前粗後後細。
前九并為前前。
從戒至智。
并若後後。
一一相望。
故緻重言。
初一唯前。
後一唯後。
中間八度。
遞為前後。
難易可知。
釋總别名如餘處者。
無性釋論雲。
釋總名者。
施等善根。
最為殊勝。
能到彼岸。
是故通名波羅蜜多。
到彼岸名。
是最勝義。
釋别名者。
清涼疏雲。
辍己惠人。
名之為施。
防非止惡。
名之為戒。
防其未非。
止已起惡故。
忍者堪忍諸法。
未能忘懷。
名之為忍。
此約生忍。
又忍即忍可。
忍即是慧。
雙忍事理。
練心于法。
名之為精。
精心務達。
目之為進。
梵雲禅那。
此雲靜慮。
靜揀散心。
慮揀無慧。
止觀均故。
般若此翻慧。
推求谛理。
名之為慧。
方便者。
即善巧也。
方謂方法。
便謂便宜。
願者即希求。
要誓力者。
不可屈伏故。
随思随修。
任運成就。
攝論雲。
由此二力。
令前六度無間現前。
決斷名智。
謂如實覺了。
△六依止五修門。
此十修者有五種修(至)如集論等廣說其相。
音義 初總标。
一依下别釋。
任持修者。
謂住種性菩薩。
于自體中。
于所依中。
具足一切佛法。
悉能任持。
以此種性。
修行施等。
是名依止任持修。
作意修者。
謂以勝解決定願樂等心。
誓求菩提。
以此作意。
修行施等。
名曰依止作意修。
意樂修者。
謂以無厭足。
起大意樂。
起大慈悲。
憐憫一切有情。
志期度脫。
用此意樂。
修行施等。
是為依止意樂修。
方便修者。
謂三輪清淨。
如一施中。
由無施物施者受者等三分别故。
自在修者。
謂地上菩薩。
分證法身。
而能随類現種種身。
得自在故。
分得四辯。
而能宣說一切佛法。
得自在故。
以此自在修行施等。
謂之依止自在修也。
依此下結。
又此五修。
若會前七最勝義者。
于前七最勝中。
唯除第四事業。
及第六回向。
其餘如次。
即此五修。
可以意得。
△七自類相攝門。
此十攝者謂十一一(至)展轉相望應作四句。
音義 此十種行。
若通相攝者。
一一波羅蜜多。
皆攝一切。
何者。
行相無違。
互相順故。
若别相攝者。
依前前引發後後而言之。
則前定攝于後。
以後必待于前故。
後不攝前。
以前不待後故。
依後後持淨前前而言之。
則後必攝于前。
以後持淨前故。
前不攝後。
以前不能持淨後故。
若依下。
複約純雜義釋。
應作四句者。
一是純非雜。
二是雜非純。
三亦純亦雜。
四非純非雜。
意雲。
一行為純。
諸行為雜。
如于初地專修施行名純。
望修戒等名雜。
即是初句。
餘九地中。
專修戒等。
望初地施。
即第二句。
初地修施。
餘非不修。
但随力随分。
即第三句。
末句可知。
合響 清涼疏第五之二。
引般若論雲。
檀義攝于六。
資生無畏法等。
智論雲。
有未莊嚴波羅蜜。
即不攝者。
有已莊嚴波羅蜜。
即相攝者。
鈔釋雲。
資生無畏法等者。
等取下半雲。
此中一二三。
名為修行住。
謂施有三種。
一财。
二無畏。
三法。
财施即資生。
正是檀度。
故雲此中一也。
無畏攝二。
謂屍不惱彼。
忍受彼惱。
皆無畏相。
故雲二也。
法施攝三。
謂進定及慧。
決定勝道。
漸熟佛法。
是法施相。
故雲三也。
即十八住中。
修行住也。
檀度既爾。
餘度亦然(文)。
△八六十互攝門。
此實有十而說六者(至)後得智攝緣世俗故。
音義 有處但說六種。
不言十者。
應知第六攝後四故。
本後二智。
合為一故。
開為十者。
第六攝根本智。
後得攝後四種。
以方便等。
皆緣世俗而生起故。
△九感果門。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至)或互相資或二合說。
音義 有漏有四者。
謂資糧加行位中。
所修諸行。
招果有四。
謂等流。
異熟。
增上。
士用果。
除離系者。
此唯無漏故。
無漏有四者。
謂通達修習位中。
所修諸行。
感果亦四。
謂等流。
增上。
士用。
離系果。
除異熟者。
唯有漏故。
而有處下通妨。
謂有處言有漏無漏。
皆具五果者。
或依互相資說。
或漏無漏二位合說。
合響 或二合說者。
安慧雲。
謂能永斷自所對治。
是諸波羅蜜多離系果。
于現法中。
由此施等。
攝受自他。
是士用果。
于當來世後後增勝。
展轉生起。
是等流果。
大菩薩是增上果。
感大财富。
往生善趣。
無怨無壞。
多諸喜樂。
有情中尊。
身無損害。
廣大宗族。
随其次第。
是施等波羅蜜多異熟果。
△十三學相攝門(二)初标。
十與三學互相攝者。
△次釋(二)初釋三學(三)初戒學。
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至)甚深廣大如餘處說。
合響 此即攝論中四種殊勝。
論曰。
差别殊勝者。
謂菩薩戒有三品。
一律儀戒。
二攝善法戒。
三饒益有情戒。
此中律儀戒。
應知二戒建立義故。
攝善法戒。
應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義故。
饒益有情戒。
應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
無性攝論第七卷釋雲。
差别殊勝。
謂諸菩薩具三種戒。
即律儀等。
聲聞乘等。
唯有一種律儀屍羅。
是故菩薩。
望彼殊勝。
律儀戒者。
謂正受遠離一切品類惡不善法。
攝善法戒者。
謂正修習力無畏等一切佛法。
饒益有情戒者。
謂不顧自樂。
随所堪能。
令入三乘。
舍生死苦。
證涅槃樂。
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者。
是二戒因故。
謂若防守身語意者。
便能無倒修習一切清淨佛法。
亦能成熟一切有情。
令入三乘。
餘則不爾。
論曰共不共學處殊勝者。
謂諸菩薩。
一切性罪不現行故。
與聲聞共。
相似遮罪有現行故。
與彼不共。
于此學處。
有聲聞犯。
菩薩不犯。
有菩薩犯。
聲聞不犯。
菩薩具有身語心戒。
聲聞唯有身語二戒。
是故菩薩心亦有犯。
非諸聲聞。
以要言之。
一切饒益有情。
無罪身語意業。
菩薩一切。
皆應現行。
皆應修學。
如是應知。
說名為共不共殊勝。
論曰甚深殊勝者。
謂諸菩薩。
由是品類方便善巧。
行殺生等十種作業。
而無有罪。
生無量福。
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又諸菩薩。
現行變化身語兩業。
應知亦是屍羅。
由此因緣。
或作國王。
示行種種惱有情事。
安立有情毗奈耶中。
又現種種諸本生事。
示行逼惱諸餘有情。
真實攝受諸餘有情。
先令他心深生淨信。
後轉成熟。
是名菩薩所學屍羅甚深殊勝。
論曰廣大殊勝者。
複由四種廣大故。
無性釋曰。
種種無量學處廣大者。
謂諸菩薩。
所學屍羅。
種種品類。
無量差别。
所以廣大。
攝受無量福德廣大者。
謂此屍羅。
能攝無量福德資糧。
所以廣大。
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者。
謂此屍羅。
攝諸有情。
此世他世。
世出世間。
舍惡攝善。
若因若果。
饒益意樂。
所以廣大。
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者。
謂此屍羅。
建大菩提。
所以廣大。
諸聲聞等。
無如是事。
是故殊勝(文)。
△次定學。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至)引發作業如餘處說。
音義 大乘義如常釋。
光明乃從喻得名。
全喻即雙合體用。
能發照了理教行果智者。
理即二空真如。
教即聲名句文。
行謂諸波羅蜜。
果謂菩提涅槃集福王定者。
王者自在之義。
此定能集無邊之福。
猶如國王。
具大自在。
有大勢力。
能集多财。
無與等故。
賢守健行。
此二如文。
此四所緣等如餘處說者。
攝大乘本論雲。
所緣差别者。
謂大乘法。
為所緣故。
對治差别者。
謂一切法。
總相緣智。
以楔出楔道理。
遣阿賴耶識中。
一切粗重障故。
堪能差别者。
謂住靜慮樂。
随其所欲而受生故。
引發差别者。
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障礙神通故。
作業差别者。
謂能振動熾然。
遍滿顯示。
轉變往來卷舒。
一切色像。
皆入身中。
所往同類。
或顯或隐。
所作自在。
伏他神通。
施辯念樂。
放大光明。
引發如是大神通故。
義如無性攝論廣解。
合響 定學有四有三釋。
英法師雲。
初定除不善障。
二除着障。
三除煩惱障。
四除所知障。
賢首雲。
初能除流雜染業障。
二能除味定着靜障。
三能除根本無明障。
四能除淨成果智障。
與前說大同。
清涼雲。
謂以即事而真智。
治于地前。
成初地令得賢守定。
以此三昧。
能守世間出世間賢善法故。
前三地為世。
第四地為出世。
以既了即事而真。
能即散而定故。
二以即體之用智。
對治四地。
未能起用。
令得五地入俗。
成集福王定。
三以平等無相智。
對治五地。
雖能随俗。
未得平等。
令得六七二地。
般若大光功用。
成大乘光明定。
四以平等無功用智。
對治七地功用。
令入八地。
乃至佛果。
得首楞嚴定。
所作究竟。
以果既具四。
因亦通修故。
此解為正。
△三慧學(二)初正明三慧相。
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别慧(至)所緣行等如餘處說。
音義 加行無分别慧者。
世親攝論釋。
是尋思慧。
又雲是希求慧。
由此能生無分别智。
是故亦得無分别名。
根本無分别慧者。
攝論釋是正證慧。
又雲是内證慧。
又雲。
加行是此智因。
後得是此智果。
後得無分别慧者。
攝論釋是起用慧。
又雲是攝持慧。
是無分别智之後得。
是故亦是無分别名。
此三自性者。
無性釋雲。
謂于真義。
不異計度。
以為自性。
此三所依者。
謂無分别智。
所依心非思議故。
亦非非心為所依止。
心種類故。
以心為因。
數習勢力。
引得此位。
名心種類。
此即顯示智所依心。
出過一切思量分别。
此三因緣者。
無性釋雲。
謂以大乘言音熏習聽聞。
由此所引功德差别。
及如理作意等。
此三所緣者。
即是一切補特伽羅。
諸法無性所顯真如。
解脫增益損減二邊。
斯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