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七[龍譏]
關燈
小
中
大
。
既能取多。
則眼等識。
有多同類。
雲何一時不俱起耶。
△次答。
于自所緣若可了者一已能了餘無用故。
音義 眼等諸識。
于自所緣不可了者。
多亦奚為。
若可了者。
一已能了。
餘無用故。
是以同類不俱起耳。
△五簡示同時意識應有(二)初問。
若爾五識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識了為。
音義 此亦蹑前問起。
意謂。
既雲一已能了餘無用者。
五已能了。
用意識何為。
△次答。
五俱意識助五令起(至)名有分别五識不爾。
音義 答中先明意識起時。
能為前五所依。
助生五識。
非唯為了五所緣故。
又于下次明。
由意識故。
取境明了。
非為無用。
由此下。
證六非五。
不應一例。
補遺 開蒙。
問其五六相須之理。
答五由六而方生。
六由五而明了。
前五與六。
為明了門。
六與五為分别依。
是相須理。
△六簡示諸識不相應(二)初問。
多識俱轉何不相應。
補遺 王所俱轉。
王所相應。
諸識俱轉。
何不相應。
△次答。
非同境故設同境者(至)如五根識互不相應。
音義 心王與所互相應者。
具五義故。
同一刹那和合似一。
定俱生滅。
同所依根。
共所緣境。
今此諸識。
雖有刹那俱起之義。
非同境故。
互不相應。
問五俱意識。
豈非同境。
釋設同境者。
彼此所依體數異故。
互不相應。
所依異者。
非同王所同所依根。
體數異者。
非同王所和合似一。
如眼等識。
雖與眼等根俱時而轉。
然不相應。
此亦如是。
△三結示二谛(三)初正示。
八識自性不可言定(至)如幻事等無定性故。
音義 此結示俗谛。
先以四義。
顯非定一。
一行相謂見分。
二所依謂根。
三緣謂所緣。
四相應謂心所。
以此四義各别異故。
又一識滅時。
餘七等不必滅故。
七是能熏。
八是所熏。
相各異故。
又七是因。
八是果。
亦非下。
次明非定異義。
第八前七。
如水與波。
無異相故。
定異則非更互。
而為因果性故。
如麥不生豆等芽故。
以智了知。
如幻事等。
無定性故。
如經雲。
譬如巨海浪。
無有若幹相。
諸識亦如是。
異亦不可得。
合響 開蒙雲。
外人來問。
八識相望。
定一定異。
内返徴雲。
定一何失。
外難内曰。
若定一者。
行相所緣相應何異。
能所熏等。
何以不同。
見一滅時。
餘不滅故。
知非定一也。
内又徴曰。
定異何過。
外難雲。
若定異者。
非因果性。
非如水波。
非如幻事。
亦非定異。
内答之曰。
八識相望。
不定一異。
外又徴曰。
何故不定。
内釋曰。
真俗道理須如此故(文)。
補遺 當知無性之俗。
俗不違真故。
總以幻事結成無定性。
八識是有法。
非定一異宗。
無定性故因。
如幻事喻。
當知無相之真。
真不違俗故。
第八識如水。
前七識如波。
真勝義如濕性。
非波非水。
亦不異波水也。
△次簡非。
如前所說識差别相(至)真勝義中心言絕故。
合響 此結示真谛。
宗鏡第六十二卷。
問若爾前來所說。
三能變相是何。
答此依四俗谛中。
第二道理世俗。
說有八等随事差别。
非四重真谛中。
第四真勝義谛。
勝義谛中。
若八識理。
分别心與言皆絕。
故非一非異(文)。
又開蒙問雲。
泛問八識相望。
既非一異。
四真俗中。
當何真俗。
答當第二俗第一真也。
問何理知當第二俗也。
答第二俗者。
随事差别。
乃三科等是有别(文)。
第四真勝義谛。
謂勝義勝義。
不可施設。
即廢诠談旨谛。
第二俗即随事差别谛。
第一真即體用顯現谛。
若欲備知八谛名義。
當簡開蒙五位八谛章。
補遺 理世俗者。
不同外道餘乘所執我法。
故名為理。
不約平等一實真如法性。
故名世俗。
△三引證。
如伽陀說心意識八(至)真故相無别相所相無故。
合響 宗鏡雲。
相所相無故者。
相即是能。
所相是所。
識上何者為能相所相。
謂用為能相。
體為所相。
或以見分為能相。
相分為所相。
又以七識為能相。
第八為所相。
所相既無。
能相非有。
若入真門。
理皆無别。
真門但是遮别。
言無别無别。
亦無别無不别(文)。
△次九行頌廣釋外難顯唯識(四)初釋我法難(三)初結前問後。
已廣分别三能變相(至)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合響 初領前。
雲何下正問。
謂已明三種能變。
為自所變。
相見二分所依。
雲何而知。
依識所變。
二分假說。
我法非别實有。
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次舉本頌答。
頌曰是諸識轉變(至)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三末論釋成(二)初正釋頌文(二)初約相見分釋。
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至)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音義 先釋初句是諸識言。
亦攝心所。
皆能變似相見二分。
是故依此立轉變名。
所變下。
釋第二句。
即此所變。
似見相分。
名為分别。
及所分别。
以是能取所取相故。
由此下。
釋第三句。
由此識變。
似見相分。
緣起正理。
彼所妄執。
實我實法。
離似所變。
決定非有。
何者。
離能所取。
無别物故。
非離所依。
有能依故。
是故下。
釋第四句。
心及心所色不相應。
此四位者。
名曰有為。
虛空等六。
即是無為。
又前三位。
從緣生故。
名之為實。
不相應行。
依色心立。
故可名假。
如是一切。
皆不離識。
唯言但遮離識實物。
非為遮止不離識法。
是故亦有心所法等。
合響 宗鏡第六十卷。
釋雲。
是諸識轉變者。
轉變是改轉義。
謂一識體改轉。
為二相起。
異于自體。
即見分有能取之用。
相分有質礙之用。
由識自體轉起能取。
及有礙故。
所變見分說名分别能取相故者。
前所變中。
以所變見分。
名為分别。
是依他性。
能取于所變依他相分故。
起種種遍計所執分别。
是此識體所變用能分别。
故名分别。
其識所變依他性相分。
似所執相分者。
名所分别。
是前能分别見分之所取相故。
非謂識自體能緣。
名為分别起。
分别見者。
識之用也。
相見俱依自證起故(文)。
又第六十二卷雲。
此見相二分。
妄執彼我法二執是無。
即由此見相二分外。
妄情執有。
心外我法之境。
皆是無。
故雲由此彼皆無(文)。
補遺 是中唯遮外境非有。
識表心及心所非無。
即遣虛存實觀。
不雲唯相唯見。
而雲唯識。
即舍濫留純觀。
不雲唯二分。
而雲唯識。
即攝末歸本觀。
不雲唯心心所。
而雲唯識。
即隐劣顯勝觀。
無為即識實性。
亦不離識。
以至俗故相有别。
真故相無别。
即遣相證性觀。
△次約似我法釋。
或轉變者謂諸内識(至)唯識義成契會中道。
音義 先釋初句。
諸識準前。
言轉變者。
即内諸識。
及彼心所。
我法分别熏習力故。
生起之時。
變似我法。
外境相現。
立轉變名。
此能下。
釋第二句。
謂此能變三界心及心所。
即名分别。
虛妄分别為自性故。
此所妄執實我法性。
名所分别。
虛妄分别所執境故。
由此下。
釋第三句。
由此能變分别力故。
變似外境。
我法相現。
故實我法決定皆無。
前引教理已廣破故。
是故下。
釋第四句。
由斯理故。
一切唯識。
以聖教說。
虛妄分别有。
于此二都無故。
唯言為遮遍計所執離識實物。
不遮不離識法。
故真如及依他起。
亦是有性。
由斯下結示。
唯識我法非有。
空識非無。
遠離二邊。
妙符中道。
合響 宗鏡雲。
唯既不遮不離識法。
故真如等亦是有性者。
唯言不遮不離識法真如及心所者。
亦不離識。
故體皆有。
今此位但遮離識所分别有。
不遮不離識真如等有。
如理應知。
此意既有能變分别識。
及所變境。
依他相分所分别心外實法等。
決定皆無。
唯有真如心所等法。
皆不離識。
亦是實有。
遠離增減二邊者。
無心外法故。
除增益邊。
有虛妄心等故。
離損減邊。
離損減邊故。
除撥無如空。
清辯等說。
離增益邊故。
除心外有法。
諸小乘執。
唯識義成。
契會中道。
無偏執故(文)。
△次釋小乘難(九)初唯識所因難(二)初略問答。
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已說。
音義 已說者。
指前第三四卷中。
所引教理也。
△次廣釋義(二)初複問。
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确陳成此教理。
音義 問者意雲。
雖前論文。
廣引教理。
已彰唯識。
然論家意。
但在破他餘外妄計心外有法之執。
于唯識義。
猶未顯了。
非為破斥他義。
己義便成。
應更确實指陳。
成此唯識教理。
合響 若依宗鏡。
小乘九難。
此中應補出難辭。
宗鏡六十二卷。
諸小乘師難雲。
離心之外。
現見色法。
是其實境所緣。
論主何故包羅歸心。
總說名為唯識。
一乃色心有異。
二又能所不同。
關雲。
色境不牽能緣心。
以色從心可唯識。
當情色境外迷心。
心被境迷非唯識(文)。
△次廣答(二)初教理别明(二)初引教(二)初正引(三)初引五經。
如契經說三界唯心(至)又說有情随心垢淨。
合響 此中應先有答文。
宗鏡論主答小乘雲。
隻此外邊色境。
一是一切有情緣心變。
二是一切有情心之所持。
根本皆由于心。
是故攝歸唯識。
次引證雲。
十地經及華嚴經。
說三界唯心。
意雲。
三界之法。
唯是心之所變。
離心之外。
更無一物。
此亦為遮我法二執。
但是妄情執有。
舉體全無。
唯有内心。
故言唯心。
問欲色二界。
有外器色境。
雲是心變故。
所言唯心。
且如無色界天。
唯有内心。
無外色境。
何要更言唯心。
豈不成相扶極成過。
答不但說色境不離心。
方名唯心。
此亦遮無色界天貪等取能取之心故。
為無色界有情。
亦貪于空等境。
起其妄心。
故無色界。
亦名唯心。
若得無漏時。
其出世無漏色等。
是出世無漏心心所。
唯識亦是唯心。
故雲三界唯心。
解深密經雲。
又說所緣唯識所現。
即一切所緣之境。
唯是識之所變。
更無外法。
所以佛告慈氏菩薩雲。
無有少法。
能取少法。
無作用故。
楞伽經又雲。
諸法皆不離心。
無垢稱經又說。
有情随心垢淨。
△次引四智(三)初标。
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随悟入唯識無境。
合響 此即阿毗達摩經說。
宗鏡第六十二卷雲。
即是地前小菩薩。
雖未證唯識之理。
而依佛說。
及見地上菩薩。
成就四般唯識之智。
遂入有漏觀。
觀彼十地菩薩所變大地為黃金。
攪長河為酥酪。
化肉山魚米等事。
此小菩薩入觀觀已。
即雲。
如是所變實金銀等。
皆不離十地菩薩能變之心。
更無外境。
既作觀已。
亦能随順悟入真唯識理。
又如勝論師。
為守六句義故。
變身為大石。
此有實用。
若定實境者。
不應随心變身境為石(文)。
△次釋(四)初相違識相智。
一相違識相智(至)境若實有此雲何成。
合響 宗鏡雲。
第一相違識相智者。
即四類有情。
各别能緣之識。
識既相違者。
其所變相分。
亦相違故。
即天見是寶嚴池。
魚見是窟宅。
人見是清冷水。
鬼見是膿河猛火。
緣此四類有情能變之識。
各相違故。
緻令所變之境。
亦乃相違。
所言相者。
非是遍計相。
但是相分之相。
由四類有情先業之力。
共依一處。
各變相分不同。
故名相違。
識相言智者。
即是十地菩薩。
能緣之智。
智能了彼四類有情。
自業識所變相分不同。
更無心外别四境。
舊雲一境應四心者不正。
問何以不正。
答若言一境者。
未審定是何境。
若離四類有情所變相分外。
更别有一境者。
即是心外有法。
問其四類有情。
為是各變相分。
為本質亦别。
答四類有情。
由業增上力。
其第八所變相分亦别。
若将此第八相分。
望四類有情。
前六識說。
即為本質故。
相質皆别。
故知更無外境。
唯有識也。
唐三藏雲。
境非定一。
故為四類有情所變相分。
随四類有情能變之心。
境亦成四。
一處解成差。
證知唯有識。
論雲。
如人見有糞穢處。
傍生見為淨妙飲食。
于人所見淨妙飲食。
諸天見為臭穢不淨。
故知随福見異。
垢淨唯心。
業自差殊。
食無粗細(文)。
△二無所緣識智。
二無所緣識智(至)彼境既無餘亦應爾。
合響 宗鏡雲。
第二無所緣識智者。
無所緣識者。
即是一切異生。
将自第六獨生散意識。
緣過去未來水月鏡像等。
變起假相分是。
此等相分。
但是衆生第六識妄構畫遍計。
當情變起。
都無心外實境。
名無所緣識。
言智者。
即是十地菩薩。
能緣之心。
菩薩雲。
此等異生所變假相分。
皆不離一切異生能變之心。
是其唯識。
即以此例。
于一切實境。
亦不離一切有情能緣之心。
離心之外。
更無一物。
舊雲。
緣無不生。
慮即不正。
問何以不正。
答且如緣空華等一切假境之時。
心亦起故。
何言緣無不生慮。
故知緣無體假境時。
不無内心實相分。
能牽生心。
望見分亦成所緣緣義。
未有無心境。
曾無無境心。
又不違護法四分成唯識義。
若離卻内心實相分外。
其構畫遍計執心之境即無。
唐三藏雲。
應言境非真慮起。
證知唯有識(文)。
△三自應無倒智。
三自應無倒智(至)不由功用應得解脫。
合響 宗鏡雲。
第三自應無倒智者。
即十地菩薩。
起智觀察一切衆生。
妄執自身。
為常樂我淨。
菩薩雲。
此但是凡夫執心倒見。
離卻妄執心外。
其凡夫身上。
實無常樂我淨之境。
必若有者。
應異生不假修行。
而得解脫。
既不爾者。
明知唯有妄識(文)。
△四随三智轉智。
四随三智轉智(至)境若是實何容不現。
合響 宗鏡雲。
第四随三智轉智者。
一随自在者智轉智。
即是菩薩起智。
觀自所變之境。
皆不離我能變之心。
是其唯識。
為八地已去菩薩。
能任運變大地為黃金。
攪長河為酥酪。
此是境随真智轉。
所變事皆成。
轉者改換舊質義。
即随轉大地山河舊質。
成金銀等。
衆生實得受用。
鍛煉作諸器具皆得。
若離心有外實境者。
如何山河等。
能随菩薩心。
便變為金銀等物。
以相分本質。
皆悉轉故。
故知一切諸境。
皆不離菩薩能變之心。
乃至異生。
亦能變火為水。
變晝為被。
點鐵成金等。
此皆是境随事智轉。
所變事皆成。
亦是唯識。
若是迦多演那所變宮殿金銀等。
皆不成就。
故知離心更無實境。
論雲。
凡變金銀宮殿者。
是實定果色。
從初地已去。
方能變。
若約自在八地已上菩薩。
于相及土。
皆得自在。
以上品定心有大勢力。
所變金銀宮殿等。
皆得成就。
如變金銀鍛煉作諸器具。
實得受用。
其所變金銀。
是實定果色。
皆不離菩薩内心。
是其唯識。
心外無境。
若諸聲聞。
及地前小菩薩等。
若變金銀宮殿時。
即托菩薩所變金銀宮殿。
以為本質。
第六識所變金銀等。
皆不成就。
無實作用。
然所變金銀。
是假定果色。
不離聲聞諸小菩薩内心。
是其唯識。
心外無境。
今迦多演那。
緣是聲聞。
未得上品定故。
所變金銀。
雖無實作用。
然不離内識。
心外無境。
又古德雲。
色自在心生故。
心能變色。
所以移山覆海。
倒地翻天。
攪長河為酥酪。
變大地為黃金。
悉無難事。
二随觀察者智轉智者。
無性菩薩雲。
謂諸聲聞獨覺菩薩等。
若修苦空等觀。
得相應者。
或作四谛觀時。
随觀一法之上。
唯有無常苦空無我等。
衆相顯然。
非是諸法體上。
有此衆多苦空等義。
但是苦空等衆相。
即是諸法之體。
既若無常相。
于聖人觀心上有者。
故知一切諸法。
皆不離觀心而有。
三随無分别智轉智者。
謂菩薩根本智。
證真如時。
真如境與智冥合。
能所一般。
更無分别。
離本智外。
更無别境。
即境随真智轉。
是故說唯心。
汝小乘若執有心外實境者。
即證真如時。
一切境相。
何不現前(文)。
△三結。
菩薩成就四智者于唯識理決定悟入。
△三引一頌。
又伽他說心意識所緣(至)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
音義 諸識所緣。
皆不離識。
是故佛說一切唯心。
△次總結。
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次顯理(二)初正顯(二)初約能緣顯親相分(二)初前五。
極成眼等識五随一故如餘不親緣離自色等。
音義 宗鏡雲。
第一成立五塵相分。
皆不離五識者。
今但成立一識相分。
不離于識。
餘四識準作。
量雲。
極成眼識是有法。
定不親緣離自識色是宗。
因雲。
極成五識中随一攝故。
如餘極成四識。
将釋此量。
分之為二。
初釋名揀過。
次略申問答。
初者宗。
前陳雲極成。
即揀兩宗不極成眼識。
且如大乘宗中。
許有他方佛眼識。
及佛無漏眼識。
為小乘不許。
亦揀之不取。
若小乘宗中。
執佛是有漏眼識。
及最後身菩薩。
染污眼識。
即大乘不許。
亦須揀之。
即兩宗互不許者。
是不極成法。
今但取兩宗共許極成眼識。
方立為宗。
故前陳言極成眼識也。
問若不緻極成兩宗簡。
即有何過。
答前陳便。
有自他一分所别不極成過。
因中亦犯自他一分所依不成過。
為前陳無極成眼識。
為所依故。
所以安極成二字簡。
後陳言。
定不親緣。
離自識色宗者。
但是離眼識相分外。
所有本質色。
及餘四塵。
但離眼識者。
皆不親緣。
若立敵共诤。
隻诤本質也。
若大乘自宗。
成立眼識。
親相分色。
問何故不言定親緣。
不離自識色耶。
答恐犯能别不極成過故。
謂小乘不許色不離于眼識故。
次因雲。
極成五識中随一攝故者。
因言極成。
亦簡不極成五識。
若不言極成簡。
空言五識中随一攝者。
即此因犯自他一分随一不成過。
所以因安極成言揀之。
喻雲如餘極成四識者。
喻言極成。
亦揀不極成法。
若不安極成。
犯一分能立所立不極成過。
所以安極成言簡。
既立得相分色。
不離于眼識。
餘聲香味觸等。
皆準此成立。
皆不離于餘四識故。
次申問答。
一問宗依須兩共許。
今後陳立者。
言不親緣離自識色。
敵者許親緣離自本質色。
何言極成。
答小乘亦許眼識不親緣餘四塵。
以離眼識故。
但使他宗許有不親緣離自識色。
即是宗依極成也。
二問他宗既許餘四塵。
眼識不親緣。
後合為宗。
便是相扶。
豈成宗诤。
答今所诤者。
但取色塵本質。
眼不親緣。
互相差别。
順己違他。
正成宗體。
以小乘雖許色本質。
離于眼識。
且是親緣。
今言不親緣。
豈非宗诤。
三問宗中所诤。
是眼識不親緣本質色。
同喻如餘四識。
餘四識但不親緣餘四塵。
豈得相似。
答餘四識是喻依。
各有不親緣。
離自識法。
是喻體。
今取喻體。
不取喻依。
亦如聲無常宗。
同喻如瓶。
不應分别聲瓶有異。
但取聲瓶各有無常義。
相似為因等也(文)。
△次後三。
餘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
合響 宗鏡雲。
第二以理成立第六。
兼闇成立七八二識者。
量雲。
極成餘識是有法。
亦不親緣離自識法宗。
因雲是識性故。
同喻如極成五識。
釋雲。
宗前陳言極成。
亦簡不極成。
若不言極成。
犯自他一分所别不極成過。
若言六七八識為有法。
他不許七八二識。
即犯他一分所别不極成過。
若但立意識為有法。
因中便犯不定過。
被他将七八二識為異喻。
量犯共中自不定過(謂六七八識。
皆共識性故因。
是則識性因寬。
向七八異喻上轉。
是故不定。
小乘出過雲。
為如眼等五識。
是識性故。
證汝第六不親緣離自諸法耶。
為如七八二識是識性故。
證汝第六是親緣離自諸法取。
以小乘許本質色離于眼識。
且是親緣故。
大乘若不感立七八。
即彼小乘就己所計。
謂七八二識親緣離自本質色。
故将七八翻為異喻也)。
今但總言餘。
别取第六。
意兼七八。
即闇成立攝取七八于餘識之中。
後陳言。
亦不親緣離自識法者。
亦者同也。
同前極成五識不親緣離自識諸法。
因雲是識性故者。
即同五識是識性故。
喻如極成五識者。
即同五識亦不親緣離自識故。
明知即親緣不離自識法。
既成立已。
故知一切親所緣緣境。
皆不離心。
是唯識義(文)。
△次明所緣不離心體(三)初親所緣緣。
此識所緣定非離此二随一故如彼能緣。
音義 宗鏡雲。
第三以理成立。
前六識親所緣相分。
皆歸心體。
所言心體者。
即自證分也。
然雖見分亦依自證而轉。
今但立相分者。
以見分共許故。
量雲。
六識親所緣緣是有法。
定不離六識體宗。
因雲。
見相二分中随一攝故。
如彼能緣見分。
小乘許見分不離心體故。
取為同喻(文)。
△次疏所緣緣。
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
音義 宗鏡雲。
第四道理成立。
一切疏所緣緣境。
皆不離心。
是其唯識。
即第八識相分。
望前六。
名疏所緣緣。
以小乘不許第八故。
但雲疏所緣緣也。
量雲。
一切随自識所緣是有法。
決定不離我之能緣心及心所宗。
因雲。
以是所緣法故。
同喻如相應法。
釋曰。
此量後陳言。
定不離我之能緣者。
謂一切有為無為。
但所緣之法。
定不離我之能緣識。
若後陳不言我之能緣者。
便犯一分相扶之失。
謂小乘亦許他心智所緣之境。
不離能緣心法。
為簡此相扶過。
遂言我之能緣。
即簡他之能緣也。
同喻如相應法者。
即是前來已成立親相分是也。
皆是所緣法故(文)。
△次總結。
此等正理誠證非一。
△次結勸總證(二)初勸信。
故于唯識應深信受(至)離有離無故契中道。
音義 我法非有者。
以是遍計所執性故。
空識非無者。
依他圓成非所執故。
△次引證(二)初正引。
慈尊依此說二頌言(至)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音義 準中邊論釋曰。
虛妄分别有者。
謂有所取能取分别。
于此二都無者。
謂即于此虛妄分别。
永無所取能取二性。
此中唯有空者。
謂虛妄分别中。
但有離所取。
及能取空性。
于彼亦有此者。
謂即于彼二空性中。
亦但有此虛妄分别。
一切法者。
謂諸有為及無為法。
虛妄分别。
名有為。
二取空性。
名無為。
依前理故。
說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由有空性虛妄分别。
故說非空。
由無所取能取性故。
說非不空。
有故者。
謂有空性虛妄分别故。
無故者。
謂無所取能取二性故。
及有故者。
謂虛妄分别中。
有空性故。
及空性中。
有虛妄分别故。
是則契中道者。
謂一切法。
非一向空。
亦非一向不空。
如是理趣。
妙契中道。
亦善符順般若等經。
說一切法非空非有。
補遺 宗鏡雲。
虛妄分别有者。
即有三界虛妄分别心。
于此二都無者。
謂無能取所取我法二執之相。
于真如心之上都無。
此中唯有空者。
謂此妄心中。
唯有此妄。
此是空性。
依空所顯故。
于彼亦有此者。
彼者彼空性中。
亦有此者。
亦有此妄分别識。
即虛妄分别。
是世俗谛故。
于此俗谛中。
亦有真谛之空性也。
故說一切法者。
即有為無為二法。
即一切法也。
非空非不空者。
非空謂虛妄分别心及空性。
即依圓是有。
故名非空。
以二谛有故。
非不空者。
謂能取所取我法二執之相是空。
即遍計性也。
有無及有故者。
有謂虛妄分别有故。
無謂二取我法無故。
及有故者。
謂于妄分别中。
有真空故。
于真空中。
亦有妄分别故。
是則契中道者。
謂非一向空。
如清辨等。
非一向有。
如小乘等。
故名中道。
謂二谛有。
不同清辨。
二取我法無。
不同小乘。
故名中道。
△次簡示。
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淨分依他。
合響 謂頌言虛妄分别有。
且依染依他說。
如實義者。
亦有淨分依他。
以染淨分。
皆名依他性故。
問何故但言染緣起。
便能顯中道耶。
答以緣起法。
即中道故。
前第三卷中雲。
應信大乘緣起正理。
謂此正理。
深妙離言。
又雲。
謂此因果理趣顯然。
遠離二邊。
契會中道等。
亦可頌中已含淨分依他。
但不顯說耳。
何者。
以後文雲。
淨分依他。
亦圓成故。
△二世事乖宗難(二)初難。
若唯内識似外境起(至)處時身用定不定轉。
音義 宗鏡雲。
第二世事乖宗難。
此是經部師難雲。
論主若言唯有内識無心外境者。
如何現見世間。
情與非情等物。
有處定時定。
身不定作用不定等。
就此中。
自有四難。
一處定難。
二時定難。
三身不定難。
四作用不定難。
初難雲。
論主若言一切皆是唯識。
無心外境者。
且如世人。
将現量識。
正緣南山處。
其識與山。
俱在其南。
山不離識。
可言唯識。
忽若将現量識。
緣北之時。
其山定在南。
且不随緣者。
心轉來向北。
既若緣北之時。
緣南山心不生者。
明知離識之外。
有實南山之境。
此何成唯識。
第二時定難者。
難雲。
若正緣南山時。
識現起。
山亦随心起。
即可成唯識義。
且如不緣南山時。
其緣山心即不生。
然山且在。
不随心滅。
即是離心有境。
何成唯識義。
此上二難。
皆是難現量識。
亦難比量。
若約比量心者。
即山相分。
亦于餘處心上現故。
第三有情身不定難者
既能取多。
則眼等識。
有多同類。
雲何一時不俱起耶。
△次答。
于自所緣若可了者一已能了餘無用故。
音義 眼等諸識。
于自所緣不可了者。
多亦奚為。
若可了者。
一已能了。
餘無用故。
是以同類不俱起耳。
△五簡示同時意識應有(二)初問。
若爾五識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識了為。
音義 此亦蹑前問起。
意謂。
既雲一已能了餘無用者。
五已能了。
用意識何為。
△次答。
五俱意識助五令起(至)名有分别五識不爾。
音義 答中先明意識起時。
能為前五所依。
助生五識。
非唯為了五所緣故。
又于下次明。
由意識故。
取境明了。
非為無用。
由此下。
證六非五。
不應一例。
補遺 開蒙。
問其五六相須之理。
答五由六而方生。
六由五而明了。
前五與六。
為明了門。
六與五為分别依。
是相須理。
△六簡示諸識不相應(二)初問。
多識俱轉何不相應。
補遺 王所俱轉。
王所相應。
諸識俱轉。
何不相應。
△次答。
非同境故設同境者(至)如五根識互不相應。
音義 心王與所互相應者。
具五義故。
同一刹那和合似一。
定俱生滅。
同所依根。
共所緣境。
今此諸識。
雖有刹那俱起之義。
非同境故。
互不相應。
問五俱意識。
豈非同境。
釋設同境者。
彼此所依體數異故。
互不相應。
所依異者。
非同王所同所依根。
體數異者。
非同王所和合似一。
如眼等識。
雖與眼等根俱時而轉。
然不相應。
此亦如是。
△三結示二谛(三)初正示。
八識自性不可言定(至)如幻事等無定性故。
音義 此結示俗谛。
先以四義。
顯非定一。
一行相謂見分。
二所依謂根。
三緣謂所緣。
四相應謂心所。
以此四義各别異故。
又一識滅時。
餘七等不必滅故。
七是能熏。
八是所熏。
相各異故。
又七是因。
八是果。
亦非下。
次明非定異義。
第八前七。
如水與波。
無異相故。
定異則非更互。
而為因果性故。
如麥不生豆等芽故。
以智了知。
如幻事等。
無定性故。
如經雲。
譬如巨海浪。
無有若幹相。
諸識亦如是。
異亦不可得。
合響 開蒙雲。
外人來問。
八識相望。
定一定異。
内返徴雲。
定一何失。
外難内曰。
若定一者。
行相所緣相應何異。
能所熏等。
何以不同。
見一滅時。
餘不滅故。
知非定一也。
内又徴曰。
定異何過。
外難雲。
若定異者。
非因果性。
非如水波。
非如幻事。
亦非定異。
内答之曰。
八識相望。
不定一異。
外又徴曰。
何故不定。
内釋曰。
真俗道理須如此故(文)。
補遺 當知無性之俗。
俗不違真故。
總以幻事結成無定性。
八識是有法。
非定一異宗。
無定性故因。
如幻事喻。
當知無相之真。
真不違俗故。
第八識如水。
前七識如波。
真勝義如濕性。
非波非水。
亦不異波水也。
△次簡非。
如前所說識差别相(至)真勝義中心言絕故。
合響 此結示真谛。
宗鏡第六十二卷。
問若爾前來所說。
三能變相是何。
答此依四俗谛中。
第二道理世俗。
說有八等随事差别。
非四重真谛中。
第四真勝義谛。
勝義谛中。
若八識理。
分别心與言皆絕。
故非一非異(文)。
又開蒙問雲。
泛問八識相望。
既非一異。
四真俗中。
當何真俗。
答當第二俗第一真也。
問何理知當第二俗也。
答第二俗者。
随事差别。
乃三科等是有别(文)。
第四真勝義谛。
謂勝義勝義。
不可施設。
即廢诠談旨谛。
第二俗即随事差别谛。
第一真即體用顯現谛。
若欲備知八谛名義。
當簡開蒙五位八谛章。
補遺 理世俗者。
不同外道餘乘所執我法。
故名為理。
不約平等一實真如法性。
故名世俗。
△三引證。
如伽陀說心意識八(至)真故相無别相所相無故。
合響 宗鏡雲。
相所相無故者。
相即是能。
所相是所。
識上何者為能相所相。
謂用為能相。
體為所相。
或以見分為能相。
相分為所相。
又以七識為能相。
第八為所相。
所相既無。
能相非有。
若入真門。
理皆無别。
真門但是遮别。
言無别無别。
亦無别無不别(文)。
△次九行頌廣釋外難顯唯識(四)初釋我法難(三)初結前問後。
已廣分别三能變相(至)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合響 初領前。
雲何下正問。
謂已明三種能變。
為自所變。
相見二分所依。
雲何而知。
依識所變。
二分假說。
我法非别實有。
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次舉本頌答。
頌曰是諸識轉變(至)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三末論釋成(二)初正釋頌文(二)初約相見分釋。
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至)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音義 先釋初句是諸識言。
亦攝心所。
皆能變似相見二分。
是故依此立轉變名。
所變下。
釋第二句。
即此所變。
似見相分。
名為分别。
及所分别。
以是能取所取相故。
由此下。
釋第三句。
由此識變。
似見相分。
緣起正理。
彼所妄執。
實我實法。
離似所變。
決定非有。
何者。
離能所取。
無别物故。
非離所依。
有能依故。
是故下。
釋第四句。
心及心所色不相應。
此四位者。
名曰有為。
虛空等六。
即是無為。
又前三位。
從緣生故。
名之為實。
不相應行。
依色心立。
故可名假。
如是一切。
皆不離識。
唯言但遮離識實物。
非為遮止不離識法。
是故亦有心所法等。
合響 宗鏡第六十卷。
釋雲。
是諸識轉變者。
轉變是改轉義。
謂一識體改轉。
為二相起。
異于自體。
即見分有能取之用。
相分有質礙之用。
由識自體轉起能取。
及有礙故。
所變見分說名分别能取相故者。
前所變中。
以所變見分。
名為分别。
是依他性。
能取于所變依他相分故。
起種種遍計所執分别。
是此識體所變用能分别。
故名分别。
其識所變依他性相分。
似所執相分者。
名所分别。
是前能分别見分之所取相故。
非謂識自體能緣。
名為分别起。
分别見者。
識之用也。
相見俱依自證起故(文)。
又第六十二卷雲。
此見相二分。
妄執彼我法二執是無。
即由此見相二分外。
妄情執有。
心外我法之境。
皆是無。
故雲由此彼皆無(文)。
補遺 是中唯遮外境非有。
識表心及心所非無。
即遣虛存實觀。
不雲唯相唯見。
而雲唯識。
即舍濫留純觀。
不雲唯二分。
而雲唯識。
即攝末歸本觀。
不雲唯心心所。
而雲唯識。
即隐劣顯勝觀。
無為即識實性。
亦不離識。
以至俗故相有别。
真故相無别。
即遣相證性觀。
△次約似我法釋。
或轉變者謂諸内識(至)唯識義成契會中道。
音義 先釋初句。
諸識準前。
言轉變者。
即内諸識。
及彼心所。
我法分别熏習力故。
生起之時。
變似我法。
外境相現。
立轉變名。
此能下。
釋第二句。
謂此能變三界心及心所。
即名分别。
虛妄分别為自性故。
此所妄執實我法性。
名所分别。
虛妄分别所執境故。
由此下。
釋第三句。
由此能變分别力故。
變似外境。
我法相現。
故實我法決定皆無。
前引教理已廣破故。
是故下。
釋第四句。
由斯理故。
一切唯識。
以聖教說。
虛妄分别有。
于此二都無故。
唯言為遮遍計所執離識實物。
不遮不離識法。
故真如及依他起。
亦是有性。
由斯下結示。
唯識我法非有。
空識非無。
遠離二邊。
妙符中道。
合響 宗鏡雲。
唯既不遮不離識法。
故真如等亦是有性者。
唯言不遮不離識法真如及心所者。
亦不離識。
故體皆有。
今此位但遮離識所分别有。
不遮不離識真如等有。
如理應知。
此意既有能變分别識。
及所變境。
依他相分所分别心外實法等。
決定皆無。
唯有真如心所等法。
皆不離識。
亦是實有。
遠離增減二邊者。
無心外法故。
除增益邊。
有虛妄心等故。
離損減邊。
離損減邊故。
除撥無如空。
清辯等說。
離增益邊故。
除心外有法。
諸小乘執。
唯識義成。
契會中道。
無偏執故(文)。
△次釋小乘難(九)初唯識所因難(二)初略問答。
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已說。
音義 已說者。
指前第三四卷中。
所引教理也。
△次廣釋義(二)初複問。
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确陳成此教理。
音義 問者意雲。
雖前論文。
廣引教理。
已彰唯識。
然論家意。
但在破他餘外妄計心外有法之執。
于唯識義。
猶未顯了。
非為破斥他義。
己義便成。
應更确實指陳。
成此唯識教理。
合響 若依宗鏡。
小乘九難。
此中應補出難辭。
宗鏡六十二卷。
諸小乘師難雲。
離心之外。
現見色法。
是其實境所緣。
論主何故包羅歸心。
總說名為唯識。
一乃色心有異。
二又能所不同。
關雲。
色境不牽能緣心。
以色從心可唯識。
當情色境外迷心。
心被境迷非唯識(文)。
△次廣答(二)初教理别明(二)初引教(二)初正引(三)初引五經。
如契經說三界唯心(至)又說有情随心垢淨。
合響 此中應先有答文。
宗鏡論主答小乘雲。
隻此外邊色境。
一是一切有情緣心變。
二是一切有情心之所持。
根本皆由于心。
是故攝歸唯識。
次引證雲。
十地經及華嚴經。
說三界唯心。
意雲。
三界之法。
唯是心之所變。
離心之外。
更無一物。
此亦為遮我法二執。
但是妄情執有。
舉體全無。
唯有内心。
故言唯心。
問欲色二界。
有外器色境。
雲是心變故。
所言唯心。
且如無色界天。
唯有内心。
無外色境。
何要更言唯心。
豈不成相扶極成過。
答不但說色境不離心。
方名唯心。
此亦遮無色界天貪等取能取之心故。
為無色界有情。
亦貪于空等境。
起其妄心。
故無色界。
亦名唯心。
若得無漏時。
其出世無漏色等。
是出世無漏心心所。
唯識亦是唯心。
故雲三界唯心。
解深密經雲。
又說所緣唯識所現。
即一切所緣之境。
唯是識之所變。
更無外法。
所以佛告慈氏菩薩雲。
無有少法。
能取少法。
無作用故。
楞伽經又雲。
諸法皆不離心。
無垢稱經又說。
有情随心垢淨。
△次引四智(三)初标。
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随悟入唯識無境。
合響 此即阿毗達摩經說。
宗鏡第六十二卷雲。
即是地前小菩薩。
雖未證唯識之理。
而依佛說。
及見地上菩薩。
成就四般唯識之智。
遂入有漏觀。
觀彼十地菩薩所變大地為黃金。
攪長河為酥酪。
化肉山魚米等事。
此小菩薩入觀觀已。
即雲。
如是所變實金銀等。
皆不離十地菩薩能變之心。
更無外境。
既作觀已。
亦能随順悟入真唯識理。
又如勝論師。
為守六句義故。
變身為大石。
此有實用。
若定實境者。
不應随心變身境為石(文)。
△次釋(四)初相違識相智。
一相違識相智(至)境若實有此雲何成。
合響 宗鏡雲。
第一相違識相智者。
即四類有情。
各别能緣之識。
識既相違者。
其所變相分。
亦相違故。
即天見是寶嚴池。
魚見是窟宅。
人見是清冷水。
鬼見是膿河猛火。
緣此四類有情能變之識。
各相違故。
緻令所變之境。
亦乃相違。
所言相者。
非是遍計相。
但是相分之相。
由四類有情先業之力。
共依一處。
各變相分不同。
故名相違。
識相言智者。
即是十地菩薩。
能緣之智。
智能了彼四類有情。
自業識所變相分不同。
更無心外别四境。
舊雲一境應四心者不正。
問何以不正。
答若言一境者。
未審定是何境。
若離四類有情所變相分外。
更别有一境者。
即是心外有法。
問其四類有情。
為是各變相分。
為本質亦别。
答四類有情。
由業增上力。
其第八所變相分亦别。
若将此第八相分。
望四類有情。
前六識說。
即為本質故。
相質皆别。
故知更無外境。
唯有識也。
唐三藏雲。
境非定一。
故為四類有情所變相分。
随四類有情能變之心。
境亦成四。
一處解成差。
證知唯有識。
論雲。
如人見有糞穢處。
傍生見為淨妙飲食。
于人所見淨妙飲食。
諸天見為臭穢不淨。
故知随福見異。
垢淨唯心。
業自差殊。
食無粗細(文)。
△二無所緣識智。
二無所緣識智(至)彼境既無餘亦應爾。
合響 宗鏡雲。
第二無所緣識智者。
無所緣識者。
即是一切異生。
将自第六獨生散意識。
緣過去未來水月鏡像等。
變起假相分是。
此等相分。
但是衆生第六識妄構畫遍計。
當情變起。
都無心外實境。
名無所緣識。
言智者。
即是十地菩薩。
能緣之心。
菩薩雲。
此等異生所變假相分。
皆不離一切異生能變之心。
是其唯識。
即以此例。
于一切實境。
亦不離一切有情能緣之心。
離心之外。
更無一物。
舊雲。
緣無不生。
慮即不正。
問何以不正。
答且如緣空華等一切假境之時。
心亦起故。
何言緣無不生慮。
故知緣無體假境時。
不無内心實相分。
能牽生心。
望見分亦成所緣緣義。
未有無心境。
曾無無境心。
又不違護法四分成唯識義。
若離卻内心實相分外。
其構畫遍計執心之境即無。
唐三藏雲。
應言境非真慮起。
證知唯有識(文)。
△三自應無倒智。
三自應無倒智(至)不由功用應得解脫。
合響 宗鏡雲。
第三自應無倒智者。
即十地菩薩。
起智觀察一切衆生。
妄執自身。
為常樂我淨。
菩薩雲。
此但是凡夫執心倒見。
離卻妄執心外。
其凡夫身上。
實無常樂我淨之境。
必若有者。
應異生不假修行。
而得解脫。
既不爾者。
明知唯有妄識(文)。
△四随三智轉智。
四随三智轉智(至)境若是實何容不現。
合響 宗鏡雲。
第四随三智轉智者。
一随自在者智轉智。
即是菩薩起智。
觀自所變之境。
皆不離我能變之心。
是其唯識。
為八地已去菩薩。
能任運變大地為黃金。
攪長河為酥酪。
此是境随真智轉。
所變事皆成。
轉者改換舊質義。
即随轉大地山河舊質。
成金銀等。
衆生實得受用。
鍛煉作諸器具皆得。
若離心有外實境者。
如何山河等。
能随菩薩心。
便變為金銀等物。
以相分本質。
皆悉轉故。
故知一切諸境。
皆不離菩薩能變之心。
乃至異生。
亦能變火為水。
變晝為被。
點鐵成金等。
此皆是境随事智轉。
所變事皆成。
亦是唯識。
若是迦多演那所變宮殿金銀等。
皆不成就。
故知離心更無實境。
論雲。
凡變金銀宮殿者。
是實定果色。
從初地已去。
方能變。
若約自在八地已上菩薩。
于相及土。
皆得自在。
以上品定心有大勢力。
所變金銀宮殿等。
皆得成就。
如變金銀鍛煉作諸器具。
實得受用。
其所變金銀。
是實定果色。
皆不離菩薩内心。
是其唯識。
心外無境。
若諸聲聞。
及地前小菩薩等。
若變金銀宮殿時。
即托菩薩所變金銀宮殿。
以為本質。
第六識所變金銀等。
皆不成就。
無實作用。
然所變金銀。
是假定果色。
不離聲聞諸小菩薩内心。
是其唯識。
心外無境。
今迦多演那。
緣是聲聞。
未得上品定故。
所變金銀。
雖無實作用。
然不離内識。
心外無境。
又古德雲。
色自在心生故。
心能變色。
所以移山覆海。
倒地翻天。
攪長河為酥酪。
變大地為黃金。
悉無難事。
二随觀察者智轉智者。
無性菩薩雲。
謂諸聲聞獨覺菩薩等。
若修苦空等觀。
得相應者。
或作四谛觀時。
随觀一法之上。
唯有無常苦空無我等。
衆相顯然。
非是諸法體上。
有此衆多苦空等義。
但是苦空等衆相。
即是諸法之體。
既若無常相。
于聖人觀心上有者。
故知一切諸法。
皆不離觀心而有。
三随無分别智轉智者。
謂菩薩根本智。
證真如時。
真如境與智冥合。
能所一般。
更無分别。
離本智外。
更無别境。
即境随真智轉。
是故說唯心。
汝小乘若執有心外實境者。
即證真如時。
一切境相。
何不現前(文)。
△三結。
菩薩成就四智者于唯識理決定悟入。
△三引一頌。
又伽他說心意識所緣(至)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
音義 諸識所緣。
皆不離識。
是故佛說一切唯心。
△次總結。
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次顯理(二)初正顯(二)初約能緣顯親相分(二)初前五。
極成眼等識五随一故如餘不親緣離自色等。
音義 宗鏡雲。
第一成立五塵相分。
皆不離五識者。
今但成立一識相分。
不離于識。
餘四識準作。
量雲。
極成眼識是有法。
定不親緣離自識色是宗。
因雲。
極成五識中随一攝故。
如餘極成四識。
将釋此量。
分之為二。
初釋名揀過。
次略申問答。
初者宗。
前陳雲極成。
即揀兩宗不極成眼識。
且如大乘宗中。
許有他方佛眼識。
及佛無漏眼識。
為小乘不許。
亦揀之不取。
若小乘宗中。
執佛是有漏眼識。
及最後身菩薩。
染污眼識。
即大乘不許。
亦須揀之。
即兩宗互不許者。
是不極成法。
今但取兩宗共許極成眼識。
方立為宗。
故前陳言極成眼識也。
問若不緻極成兩宗簡。
即有何過。
答前陳便。
有自他一分所别不極成過。
因中亦犯自他一分所依不成過。
為前陳無極成眼識。
為所依故。
所以安極成二字簡。
後陳言。
定不親緣。
離自識色宗者。
但是離眼識相分外。
所有本質色。
及餘四塵。
但離眼識者。
皆不親緣。
若立敵共诤。
隻诤本質也。
若大乘自宗。
成立眼識。
親相分色。
問何故不言定親緣。
不離自識色耶。
答恐犯能别不極成過故。
謂小乘不許色不離于眼識故。
次因雲。
極成五識中随一攝故者。
因言極成。
亦簡不極成五識。
若不言極成簡。
空言五識中随一攝者。
即此因犯自他一分随一不成過。
所以因安極成言揀之。
喻雲如餘極成四識者。
喻言極成。
亦揀不極成法。
若不安極成。
犯一分能立所立不極成過。
所以安極成言簡。
既立得相分色。
不離于眼識。
餘聲香味觸等。
皆準此成立。
皆不離于餘四識故。
次申問答。
一問宗依須兩共許。
今後陳立者。
言不親緣離自識色。
敵者許親緣離自本質色。
何言極成。
答小乘亦許眼識不親緣餘四塵。
以離眼識故。
但使他宗許有不親緣離自識色。
即是宗依極成也。
二問他宗既許餘四塵。
眼識不親緣。
後合為宗。
便是相扶。
豈成宗诤。
答今所诤者。
但取色塵本質。
眼不親緣。
互相差别。
順己違他。
正成宗體。
以小乘雖許色本質。
離于眼識。
且是親緣。
今言不親緣。
豈非宗诤。
三問宗中所诤。
是眼識不親緣本質色。
同喻如餘四識。
餘四識但不親緣餘四塵。
豈得相似。
答餘四識是喻依。
各有不親緣。
離自識法。
是喻體。
今取喻體。
不取喻依。
亦如聲無常宗。
同喻如瓶。
不應分别聲瓶有異。
但取聲瓶各有無常義。
相似為因等也(文)。
△次後三。
餘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
合響 宗鏡雲。
第二以理成立第六。
兼闇成立七八二識者。
量雲。
極成餘識是有法。
亦不親緣離自識法宗。
因雲是識性故。
同喻如極成五識。
釋雲。
宗前陳言極成。
亦簡不極成。
若不言極成。
犯自他一分所别不極成過。
若言六七八識為有法。
他不許七八二識。
即犯他一分所别不極成過。
若但立意識為有法。
因中便犯不定過。
被他将七八二識為異喻。
量犯共中自不定過(謂六七八識。
皆共識性故因。
是則識性因寬。
向七八異喻上轉。
是故不定。
小乘出過雲。
為如眼等五識。
是識性故。
證汝第六不親緣離自諸法耶。
為如七八二識是識性故。
證汝第六是親緣離自諸法取。
以小乘許本質色離于眼識。
且是親緣故。
大乘若不感立七八。
即彼小乘就己所計。
謂七八二識親緣離自本質色。
故将七八翻為異喻也)。
今但總言餘。
别取第六。
意兼七八。
即闇成立攝取七八于餘識之中。
後陳言。
亦不親緣離自識法者。
亦者同也。
同前極成五識不親緣離自識諸法。
因雲是識性故者。
即同五識是識性故。
喻如極成五識者。
即同五識亦不親緣離自識故。
明知即親緣不離自識法。
既成立已。
故知一切親所緣緣境。
皆不離心。
是唯識義(文)。
△次明所緣不離心體(三)初親所緣緣。
此識所緣定非離此二随一故如彼能緣。
音義 宗鏡雲。
第三以理成立。
前六識親所緣相分。
皆歸心體。
所言心體者。
即自證分也。
然雖見分亦依自證而轉。
今但立相分者。
以見分共許故。
量雲。
六識親所緣緣是有法。
定不離六識體宗。
因雲。
見相二分中随一攝故。
如彼能緣見分。
小乘許見分不離心體故。
取為同喻(文)。
△次疏所緣緣。
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
音義 宗鏡雲。
第四道理成立。
一切疏所緣緣境。
皆不離心。
是其唯識。
即第八識相分。
望前六。
名疏所緣緣。
以小乘不許第八故。
但雲疏所緣緣也。
量雲。
一切随自識所緣是有法。
決定不離我之能緣心及心所宗。
因雲。
以是所緣法故。
同喻如相應法。
釋曰。
此量後陳言。
定不離我之能緣者。
謂一切有為無為。
但所緣之法。
定不離我之能緣識。
若後陳不言我之能緣者。
便犯一分相扶之失。
謂小乘亦許他心智所緣之境。
不離能緣心法。
為簡此相扶過。
遂言我之能緣。
即簡他之能緣也。
同喻如相應法者。
即是前來已成立親相分是也。
皆是所緣法故(文)。
△次總結。
此等正理誠證非一。
△次結勸總證(二)初勸信。
故于唯識應深信受(至)離有離無故契中道。
音義 我法非有者。
以是遍計所執性故。
空識非無者。
依他圓成非所執故。
△次引證(二)初正引。
慈尊依此說二頌言(至)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音義 準中邊論釋曰。
虛妄分别有者。
謂有所取能取分别。
于此二都無者。
謂即于此虛妄分别。
永無所取能取二性。
此中唯有空者。
謂虛妄分别中。
但有離所取。
及能取空性。
于彼亦有此者。
謂即于彼二空性中。
亦但有此虛妄分别。
一切法者。
謂諸有為及無為法。
虛妄分别。
名有為。
二取空性。
名無為。
依前理故。
說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由有空性虛妄分别。
故說非空。
由無所取能取性故。
說非不空。
有故者。
謂有空性虛妄分别故。
無故者。
謂無所取能取二性故。
及有故者。
謂虛妄分别中。
有空性故。
及空性中。
有虛妄分别故。
是則契中道者。
謂一切法。
非一向空。
亦非一向不空。
如是理趣。
妙契中道。
亦善符順般若等經。
說一切法非空非有。
補遺 宗鏡雲。
虛妄分别有者。
即有三界虛妄分别心。
于此二都無者。
謂無能取所取我法二執之相。
于真如心之上都無。
此中唯有空者。
謂此妄心中。
唯有此妄。
此是空性。
依空所顯故。
于彼亦有此者。
彼者彼空性中。
亦有此者。
亦有此妄分别識。
即虛妄分别。
是世俗谛故。
于此俗谛中。
亦有真谛之空性也。
故說一切法者。
即有為無為二法。
即一切法也。
非空非不空者。
非空謂虛妄分别心及空性。
即依圓是有。
故名非空。
以二谛有故。
非不空者。
謂能取所取我法二執之相是空。
即遍計性也。
有無及有故者。
有謂虛妄分别有故。
無謂二取我法無故。
及有故者。
謂于妄分别中。
有真空故。
于真空中。
亦有妄分别故。
是則契中道者。
謂非一向空。
如清辨等。
非一向有。
如小乘等。
故名中道。
謂二谛有。
不同清辨。
二取我法無。
不同小乘。
故名中道。
△次簡示。
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淨分依他。
合響 謂頌言虛妄分别有。
且依染依他說。
如實義者。
亦有淨分依他。
以染淨分。
皆名依他性故。
問何故但言染緣起。
便能顯中道耶。
答以緣起法。
即中道故。
前第三卷中雲。
應信大乘緣起正理。
謂此正理。
深妙離言。
又雲。
謂此因果理趣顯然。
遠離二邊。
契會中道等。
亦可頌中已含淨分依他。
但不顯說耳。
何者。
以後文雲。
淨分依他。
亦圓成故。
△二世事乖宗難(二)初難。
若唯内識似外境起(至)處時身用定不定轉。
音義 宗鏡雲。
第二世事乖宗難。
此是經部師難雲。
論主若言唯有内識無心外境者。
如何現見世間。
情與非情等物。
有處定時定。
身不定作用不定等。
就此中。
自有四難。
一處定難。
二時定難。
三身不定難。
四作用不定難。
初難雲。
論主若言一切皆是唯識。
無心外境者。
且如世人。
将現量識。
正緣南山處。
其識與山。
俱在其南。
山不離識。
可言唯識。
忽若将現量識。
緣北之時。
其山定在南。
且不随緣者。
心轉來向北。
既若緣北之時。
緣南山心不生者。
明知離識之外。
有實南山之境。
此何成唯識。
第二時定難者。
難雲。
若正緣南山時。
識現起。
山亦随心起。
即可成唯識義。
且如不緣南山時。
其緣山心即不生。
然山且在。
不随心滅。
即是離心有境。
何成唯識義。
此上二難。
皆是難現量識。
亦難比量。
若約比量心者。
即山相分。
亦于餘處心上現故。
第三有情身不定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