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六[龍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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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世俗有者。
是随他貪相說。
例如睡眠。
雖實有體。
随他無明相說。
而論亦言世俗有故。
此亦應爾。
故不相違。
△四正立别相。
掉舉别相謂即嚣動令俱生法不寂靜故。
音義 謂嚣浮躁動是掉舉相。
由嚣動故。
能令俱生心等法。
不寂靜故。
稱掉舉。
△五斥次師非。
若離煩惱無别此相(至)故不寂靜非此别相。
音義 斥意雲。
既别障止。
必有别相。
不應以共。
而為此别。
△二惛沉(二)初釋體用。
雲何惛沉令心于境(至)能障輕安毗缽舍那為業。
音義 令心于境無堪任者。
謂若惛沉現在前時。
心無所堪。
不能明了色等境故。
能障輕安等者。
輕安令心遠離粗重有勝堪能此則反是。
故能障之。
毗缽舍那此雲觀。
于諸境相。
明了緣生。
即是觀義。
此令心等無堪任故。
明了義無。
△次明等流(三)初師癡分攝。
有義惛沉癡一分攝(至)惛昧沉重是癡相故。
△次師等分攝。
有義惛沉非但癡攝(至)而癡相增但說癡分。
音義 初句斥前非但癡攝。
謂無下次申己釋。
是共相攝。
雖依下次通妨。
△三師等流性(五)初正立有性。
有義惛沉别有自性(至)如不信等非即癡攝。
音義 雖名癡分而是等流者。
謂論雖雲是癡分攝。
然是癡之等流。
非彼分位。
故别有體。
比量可知。
△二通世俗妨。
随他相說名世俗有如睡眠等是實有性。
音義 而論說為世俗有者。
如睡眠等。
随他相說(他相即癡)。
△三正立别相。
惛沉别相謂即懵重令俱生法無堪任故。
音義 懵目不明也。
由懵重不明故。
令俱生心等法無堪任。
故名惛沉。
△四斥次師非。
若離煩惱無别惛沉(至)故無堪任非此别相。
音義 斥雲既别障觀。
必有别體。
不應以共。
而為此别。
△五與癡辯異。
此與癡相有差别者(至)正障輕安而非迷闇。
音義 癡相迷闇。
正障無癡。
惛沉懵重。
正障輕安。
是二别相。
△三不信(二)初釋體用。
雲何不信于實德能(至)謂不信者多懈怠故。
△次明等流(三)初翻信顯相。
不信三相翻信應知。
音義 不信三相翻信應知者。
謂于實事理中。
不深忍真淨德中。
不深樂世出世善。
不希望。
△次正立别相。
然諸染法各有别相(至)是故說此心穢為性。
△三簡不忍等。
由不信故于實德能(至)是此因果非此自性。
音義 謂由心穢故。
于實等不忍樂欲。
非謂不忍樂欲。
别有自性。
此簡不忍樂欲。
非不信體也。
若于餘事。
邪忍樂欲。
是此因果。
非此自性。
此簡邪欲勝解。
非不信體。
△四懈怠(二)初正明。
雲何懈怠于善惡品(至)謂懈怠者增長染故。
音義 謂善法不勤修。
惡法不勤斷。
是懈怠性能障善品精進。
增長染法。
是為業用。
△次簡異。
于諸染事而?勤者(至)非淨非染無信不信。
音義 無記事有四種。
謂威儀路。
工巧處。
變化。
及異熟。
謂于此等無記事中。
?錄勤行。
是欲勝解所攝。
無别有性。
如于無記。
忍可樂欲。
是欲勝解。
非淨故無信。
非染故無不信。
此亦例爾。
△五放逸(二)初釋體用。
雲何放逸于染淨品(至)增惡損善所依為業。
音義 染品不能防淨品不能修肆縱流蕩。
是放逸。
性障不放逸。
增長惡行。
損減善法。
所依為用。
△次明分位(三)初正立。
謂由懈怠及貪瞋癡(至)總名放逸非别有體。
音義 謂放逸依四法立。
無别有體。
△次釋妨。
雖慢疑等亦有此能(至)障三善根遍?法故。
音義 妨雲慢疑等法。
皆不防修。
何不依彼。
而立放逸。
△三指同不放逸。
推究此相如不放逸。
音義 翻前善品不放逸中。
豈不防修。
是此相用等文。
△六失念(二)初釋體用。
雲何失念于諸所緣(至)謂失念者心散亂故。
△次明分位。
有義失念念一分攝(至)故論複說此遍染心故。
音義 明分位中。
釋有三師。
初解念攝。
次解癡攝。
後解念癡俱一分攝。
由前下。
出二俱所以。
論複說此遍染心故者。
若唯念一分為體者。
則不遍諸染心。
非一切煩惱。
皆緣曾習境故。
若唯癡一分為體者。
是癡不遍癡。
又與癡俱煩惱。
亦不遍故。
須具二分。
方乃遍諸染心。
△七散亂(二)初釋體用。
雲何散亂于諸所緣(至)謂散亂者發惡慧故。
△次明分位(三)初師癡分攝。
有義散亂癡一分攝瑜伽說此癡一分故。
△次師等分攝。
有義散亂貪瞋癡攝(至)勝餘法故說為散亂。
音義 先立義明貪等三。
俱一分攝。
說癡下通妨。
謂貪下釋成。
△三師等流性(四)初正立有體。
有義散亂别有自體(至)随他相說名世俗有。
△二正立别相。
散亂别相謂即躁擾令俱生法皆流蕩故。
音義 躁擾。
謂不甯靜。
即散亂體。
能令俱生心等法。
皆流蕩故。
稱散亂。
△三斥前師非。
若離彼三無别自體不應别說障三摩地。
音義 三摩地。
謂正定既别障定非三共相。
△四對掉舉簡(二)初約作用簡(二)初問。
掉舉散亂二用何别。
音義 問者意謂。
掉以嚣動為相。
散以躁擾為相。
其二作用。
複有何别。
△次答。
彼令易解此令易緣(至)而于相續有易義故。
音義 易解者。
易其能知之心。
易緣者。
更其所緣之境。
謂掉令心念念轉易。
散令所緣刹那不專。
是謂此二别用。
問一刹那心。
當生即滅。
無容從此轉至餘方。
甯有易解易緣之義耶。
釋意可思。
△次約遍染簡(二)初問。
染污心時由掉亂力常令念念易解易緣。
音義 問意雲。
染污心時。
由此二力。
今解緣易。
是則染心。
常應念念易緣。
方顯此二遍。
諸染心。
或有染心。
不易之時。
此應不遍。
△次答。
或由念等力所制伏(至)故掉與亂俱遍染心。
音義 答意雲。
染心起時。
由此二故。
理實常應念念易解易緣。
或由念等力。
伏者暫住義故。
俱偏染念等者等于定也。
△八不正知(二)初釋體用。
雲何不正知于所境觀(至)不正知者多所毀犯故。
△次明分位。
有義不正知慧一分攝(至)論複說此遍染心故。
音義 釋有三師。
初唯慧攝。
次唯癡攝。
後解俱攝。
前影略故。
遍染心故。
△三釋與并及言(三)初顯随煩惱非唯二十。
與并及言顯随煩惱(至)但名随煩惱非煩惱攝故。
音義 雜事等說者。
瑜伽第五十八卷雲。
雲何名随煩惱。
略由四相差别建立。
一通一切不善心起。
二通一切染污心起。
三于各别不善心起。
四善不善無記心起。
非一切處。
非一切時。
謂無慚無愧。
名通一切不善心起。
随煩惱放逸掉舉惛沉不信懈怠邪欲邪勝解邪念散亂不正知。
此十随煩惱。
通一切染污心。
起忿恨覆惱嫉悭诳谄憍害。
此十随煩惱各别。
不善心起。
若一生時。
必無第二。
尋伺惡作睡眠。
此四随煩惱。
通善不善無記心起。
非一切處。
非一切時。
若有極久尋求伺察。
便令身疲念失。
心亦勞損。
是故尋伺。
名随煩惱。
若雜事中。
世尊所說。
諸随煩惱。
廣說乃至愁歎憂苦随煩惱等。
及攝事分。
廣所分别。
如是一切諸随煩惱皆是。
此中四相差别。
随其所應相攝應知(文)。
此即多種随煩惱也。
随煩惱名亦攝煩惱。
以随煩惱。
是前根本等流性故。
故等流名通。
分位名局。
煩惱同類餘染污法但可名随。
不名根本。
以餘染法。
非前根本攝故。
有多種故。
攝根本故。
攝餘染故。
非唯二十。
華嚴鈔第十三卷之四。
引雜集論雲。
随煩惱者。
謂所有諸煩惱。
皆是随煩惱。
有随煩惱。
非是煩惱。
釋曰。
非煩惱者。
所謂忿等但随大惑名随煩惱。
而非根本。
名非煩惱。
而貪瞋癡名随煩惱者。
心法由此随煩惱故。
随煩于心令不離染。
令不解脫。
令不斷障。
故名随煩惱。
如世尊說。
汝等長夜。
為貪瞋癡。
随所惱亂。
心恒染污。
釋曰。
論意雲。
一切煩惱根本随惑随逐衆生令心心所。
随順染污。
故皆名随。
是以疏雲。
随他生故。
他即衆生。
由惑随生。
故生惑随正是經意。
謂諸行人心随貪等(文)。
是諸煩惱名局。
随煩惱名通。
故非唯二十也。
△次簡頌所說唯有二十。
唯說二十随煩惱者謂非煩惱唯染粗故。
音義 非煩惱者。
簡去随煩惱中。
根本煩惱。
即貪等唯染。
簡去通三性随煩惱。
即尋伺等唯粗。
簡去通細随煩惱。
即愁歎等。
頌中唯取染粗之随煩惱。
故唯二十。
△三結示餘染皆此所攝。
此餘染法或此分位(至)随其類别如理應知。
合響 謂此二十随煩惱之餘染法。
或是此分位。
或是此等流。
皆此随煩惱所攝。
其餘染法中。
或分位性。
或等流性。
應随其類之差别。
以理準知。
△次諸門分别(十二)初假實門。
如是二十随煩惱中(至)所引理教如前應知。
音義 忿等小十。
及大随中。
放逸失念不正知。
定是假有。
唯瞋貪等分位立故。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
此四定實。
前引教理。
已極成故。
掉等三種。
有義是假。
有義是實。
如前應知。
△二俱生分别門。
二十皆通俱生分别随二煩惱勢力起故。
音義 随二。
謂俱生分别。
△三自類相應門(三)初小随。
此二十中小十展轉(至)行相粗猛各為主故。
音義 謂二十之中小十自類定不俱起。
以各為主。
相粗猛故。
△次中随。
中二一切不善心俱随應皆得小大俱起。
音義 無慚無愧。
唯于一切不善心。
俱與小大随皆得俱起。
不遍有覆。
故言随應。
以大八一分。
通不善性者。
中二與之俱起故。
△三大随(二)初正釋。
論說大八遍諸染心展轉小中皆容俱起。
音義 不信等八。
若不善心。
俱小七中二。
若不善有覆二性。
俱诳谄憍小三。
皆容俱起。
論說八大遍染心故。
△次通妨。
有處說六遍染心者(至)以惛掉等違唯善故。
音義 瑜伽論說。
六遍染者。
彼論意雲。
惛掉增盛時。
互不容俱故。
于八中。
除惛掉二也。
集論但說五遍染者。
彼論意雲。
惛掉等五解通二性。
違唯善法故。
于八中。
除失念散亂不正知也。
補遺 失念不正知二法若癡一分攝者。
遍染心念慧一分攝者。
不遍染心散亂一法。
雖通不善。
及有覆無記。
然有時被制伏故。
所以亦說不遍也。
△四諸識相應門。
此唯染故非第八俱(至)中大相通五識容有。
音義 藏識無覆故。
全無末那。
唯有大八。
第六全具。
五識唯大中。
補遺 取舍差别。
如上應知者。
如上說五遍六遍不同。
△五諸受相應門(二)初依實義釋。
由斯中大五受相應(至)如煩惱說實義如是。
音義 由斯者。
承上第六前五中大俱義顯此二随五受容俱小十俱受有二解。
初解謂。
忿等七。
唯喜憂舍三受相應谄诳憍三四俱除苦。
次解謂。
忿等七四俱除樂谄诳憍三五受俱起。
此受俱下。
舉前例釋。
由前雲。
貪瞋癡三。
俱生分别。
一切容與五受相應。
此忿等七。
即前瞋等分位故。
亦應與苦俱。
是知二十。
多通五受(據文雲中。
大五受相應谄诳憍五受俱起忿等七四俱除苦。
是則二十中。
十三煩惱。
五受相應故。
注雲多通者多分通五受也)故複例前以顯初家釋義。
猶未盡也。
△次随粗相釋。
若随粗相忿恨惱嫉(至)中大随粗亦如實義。
音義 謂忿等五小憂舍二受。
俱覆悭二小。
喜舍二受。
俱谄诳憍三樂喜舍俱中大。
俱受如前實義。
得與五受相應。
△六别境相應門。
如是二十與别境五(至)故亂與定相應無失。
音義 先總明二十。
與别境五。
皆容俱起。
忿等欲等不相違故。
染念下。
從難别。
釋染念謂失念。
染慧謂不正知。
且有問曰。
忿等二十。
既皆容與别境五俱。
然二十中。
有失念不正知。
此二亦念慧一分攝。
豈有念慧。
複與念慧俱耶。
釋曰。
此二癡分攝者。
得與念慧俱故。
複有問曰。
念緣曾習。
忿緣現前。
甯得亦俱故。
釋曰。
念亦緣現等。
類境者。
謂有現境。
類似曾習境故。
複又問曰。
定亂相違。
何容俱起故。
釋雲染定等(雲雲)。
△七根本相應門。
中二大八十煩惱俱(至)行相無違貪癡分故。
音義 中二大八十。
煩惱俱小十定非見疑。
俱起此十粗動。
彼見疑二種。
審且細故。
忿恨惱嫉。
害此五容慢癡俱。
是瞋分故。
所蔑所憎境可同故。
癡遍染故。
非貪恚并者。
愛憎二境。
必不同故。
瞋更不與瞋俱起故。
悭與癡慢容俱起者。
是貪分故。
癡遍染故。
所染所恃境可同故非貪瞋。
并者貪非貪俱愛憎境别故。
憍唯癡俱非貪恚慢。
是貪分故。
非貪瞋。
并與慢解别故。
不與慢俱言解别者。
謂憍于自盛事。
染着醉傲為性。
慢恃己于他高舉為性。
是知憍唯在自慢。
對他說。
故雲。
解别覆诳谄三貪癡慢。
俱是貪癡分故。
意謂。
此三貪分攝者。
不與癡違。
癡分攝者。
不與貪慢違耳。
△八三性相攝門。
小七中二唯不善攝小三大八亦通無記。
音義 忿等七。
小及中随二。
唯不善性。
谄诳憍三。
與八大随。
解通二性(谄诳憍。
若與中二俱名為惡若未至于不顧自他。
猶名有覆無記。
大八若與十不善中随一俱起。
則名為惡若與其餘任運煩惱相應。
亦但名有覆無記也)。
△九界攝現緣門(三)初三界系屬。
小七中二唯欲界攝诳谄欲色餘通三界。
音義 小七中二。
唯欲界有。
谄诳。
通欲界色界初禅。
憍及大八。
并通三界。
△次三界現起。
身在下地容起上十(至)非正潤生及謗滅故。
音義 先明下起上惑。
有十一種。
謂谄诳憍及大八随耽定。
于他起憍诳谄者。
如生喜樂地等異生得初靜慮等。
自謂淨妙深生耽着故。
于上地有情而起憍等。
此即下地起上。
小三大八遍染義可知。
若生下。
次明上起下惑。
後十謂中大随也。
邪見俱者。
謂生第四定中。
有身謗解脫者。
容與後十。
而俱起故。
愛俱者。
身在上地。
将生下時。
起下潤生。
俱生愛者。
容與後八相應起故。
小十生上。
無由起下者。
此非正潤生。
及正謗滅故。
正潤謂俱生愛。
謗滅謂邪見。
△三三界相緣。
中二大八下亦緣上(至)憍不緣下非所恃故。
音義 先明中大下惑緣上上緣貪者。
如前雲。
求上地生味。
上定者。
即上緣貪大八遍染容與此貪相應起故。
言等者。
等于瞋等。
前雲。
既說瞋恚憎嫉滅道亦應憎嫉。
離欲地者。
即上緣瞋中。
大二随容。
與此瞋相應起故。
小十二解。
一雲下不緣上一雲嫉等亦得緣上于上地法生憎嫉。
故大八下次明上地緣下。
謂大八及谄诳。
生在上者。
得緣下地下緣慢等。
相應起者。
如前雲。
說生上者。
于下有情。
恃己勝德。
而陵彼者。
得與大八相應起故。
梵于釋子起謟诳者。
成實論雲。
經說梵王捉一比丘手。
牽令出衆。
謂言。
比丘我亦不知四大。
何處無餘盡滅。
即是梵王以謟曲。
心。
诳釋子也。
憍不緣下者。
彼下地法。
非上地有情所恃。
自盛事故。
△十學等相攝門。
二十皆非學無學攝此但是染彼唯淨故。
音義 皆非學無學攝者。
意顯唯通非二位故。
此但下釋意可知。
△十一三斷相攝門(二)初判後十。
後十唯通見修所斷(至)親疏等皆如煩惱說。
音義 先明後十。
謂中大二随。
唯通見修二斷。
非非所斷。
見所斷下。
釋通見斷。
後十迷谛。
親疏總别之義。
謂見所斷後十。
若與總迷四谛。
煩惱相應起者則總迷四谛。
與别迷四谛煩惱。
或親或疏相應起者。
則别親疏。
迷于四谛。
故曰随應。
如煩惱說四部者四谛部分也。
△次判前十。
前十有義唯修所斷(至)于滅道等生嫉等故。
音義 次明小十。
有二解一。
雲唯修所斷。
一雲通見修斷。
依二煩惱勢力起者。
釋通二斷。
緣他見等生忿等者。
釋通見斷。
見所斷下。
謂見斷。
前十随所應。
緣貪瞋癡慢。
總别惑說故。
皆通四谛部分。
釋總别迷谛義。
如後十随煩惱說。
此中下。
釋迷谛親疏有二解。
一雲唯疏。
一雲嫉等亦親。
△十二随境立名門。
然忿等十但緣有事(至)緣有漏等準上應知。
音義 謂忿等十但名緣有事。
定有本質。
方得起故。
若緣有漏無漏事境名境。
随其所應。
如煩惱說。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六 音釋 确 (乞約切音卻)。
悍 (侯幹切音翰)。
堤 (都黎切音低)。
掉 (徒吊切音吊)。
戆 (直降切音撞)。
針 (諸深切音斟)。
哺 (蒲故切。
音步。
食在口也)。
矯 (吉了。
切。
驕上聲。
又詐也)。
恚 (胡貴切。
音惠。
怒恨也)。
惛 (呼昆切。
音婚心不明也)。
耽 (都含。
切音丹。
耳大而垂也)。
是随他貪相說。
例如睡眠。
雖實有體。
随他無明相說。
而論亦言世俗有故。
此亦應爾。
故不相違。
△四正立别相。
掉舉别相謂即嚣動令俱生法不寂靜故。
音義 謂嚣浮躁動是掉舉相。
由嚣動故。
能令俱生心等法。
不寂靜故。
稱掉舉。
△五斥次師非。
若離煩惱無别此相(至)故不寂靜非此别相。
音義 斥意雲。
既别障止。
必有别相。
不應以共。
而為此别。
△二惛沉(二)初釋體用。
雲何惛沉令心于境(至)能障輕安毗缽舍那為業。
音義 令心于境無堪任者。
謂若惛沉現在前時。
心無所堪。
不能明了色等境故。
能障輕安等者。
輕安令心遠離粗重有勝堪能此則反是。
故能障之。
毗缽舍那此雲觀。
于諸境相。
明了緣生。
即是觀義。
此令心等無堪任故。
明了義無。
△次明等流(三)初師癡分攝。
有義惛沉癡一分攝(至)惛昧沉重是癡相故。
△次師等分攝。
有義惛沉非但癡攝(至)而癡相增但說癡分。
音義 初句斥前非但癡攝。
謂無下次申己釋。
是共相攝。
雖依下次通妨。
△三師等流性(五)初正立有性。
有義惛沉别有自性(至)如不信等非即癡攝。
音義 雖名癡分而是等流者。
謂論雖雲是癡分攝。
然是癡之等流。
非彼分位。
故别有體。
比量可知。
△二通世俗妨。
随他相說名世俗有如睡眠等是實有性。
音義 而論說為世俗有者。
如睡眠等。
随他相說(他相即癡)。
△三正立别相。
惛沉别相謂即懵重令俱生法無堪任故。
音義 懵目不明也。
由懵重不明故。
令俱生心等法無堪任。
故名惛沉。
△四斥次師非。
若離煩惱無别惛沉(至)故無堪任非此别相。
音義 斥雲既别障觀。
必有别體。
不應以共。
而為此别。
△五與癡辯異。
此與癡相有差别者(至)正障輕安而非迷闇。
音義 癡相迷闇。
正障無癡。
惛沉懵重。
正障輕安。
是二别相。
△三不信(二)初釋體用。
雲何不信于實德能(至)謂不信者多懈怠故。
△次明等流(三)初翻信顯相。
不信三相翻信應知。
音義 不信三相翻信應知者。
謂于實事理中。
不深忍真淨德中。
不深樂世出世善。
不希望。
△次正立别相。
然諸染法各有别相(至)是故說此心穢為性。
△三簡不忍等。
由不信故于實德能(至)是此因果非此自性。
音義 謂由心穢故。
于實等不忍樂欲。
非謂不忍樂欲。
别有自性。
此簡不忍樂欲。
非不信體也。
若于餘事。
邪忍樂欲。
是此因果。
非此自性。
此簡邪欲勝解。
非不信體。
△四懈怠(二)初正明。
雲何懈怠于善惡品(至)謂懈怠者增長染故。
音義 謂善法不勤修。
惡法不勤斷。
是懈怠性能障善品精進。
增長染法。
是為業用。
△次簡異。
于諸染事而?勤者(至)非淨非染無信不信。
音義 無記事有四種。
謂威儀路。
工巧處。
變化。
及異熟。
謂于此等無記事中。
?錄勤行。
是欲勝解所攝。
無别有性。
如于無記。
忍可樂欲。
是欲勝解。
非淨故無信。
非染故無不信。
此亦例爾。
△五放逸(二)初釋體用。
雲何放逸于染淨品(至)增惡損善所依為業。
音義 染品不能防淨品不能修肆縱流蕩。
是放逸。
性障不放逸。
增長惡行。
損減善法。
所依為用。
△次明分位(三)初正立。
謂由懈怠及貪瞋癡(至)總名放逸非别有體。
音義 謂放逸依四法立。
無别有體。
△次釋妨。
雖慢疑等亦有此能(至)障三善根遍?法故。
音義 妨雲慢疑等法。
皆不防修。
何不依彼。
而立放逸。
△三指同不放逸。
推究此相如不放逸。
音義 翻前善品不放逸中。
豈不防修。
是此相用等文。
△六失念(二)初釋體用。
雲何失念于諸所緣(至)謂失念者心散亂故。
△次明分位。
有義失念念一分攝(至)故論複說此遍染心故。
音義 明分位中。
釋有三師。
初解念攝。
次解癡攝。
後解念癡俱一分攝。
由前下。
出二俱所以。
論複說此遍染心故者。
若唯念一分為體者。
則不遍諸染心。
非一切煩惱。
皆緣曾習境故。
若唯癡一分為體者。
是癡不遍癡。
又與癡俱煩惱。
亦不遍故。
須具二分。
方乃遍諸染心。
△七散亂(二)初釋體用。
雲何散亂于諸所緣(至)謂散亂者發惡慧故。
△次明分位(三)初師癡分攝。
有義散亂癡一分攝瑜伽說此癡一分故。
△次師等分攝。
有義散亂貪瞋癡攝(至)勝餘法故說為散亂。
音義 先立義明貪等三。
俱一分攝。
說癡下通妨。
謂貪下釋成。
△三師等流性(四)初正立有體。
有義散亂别有自體(至)随他相說名世俗有。
△二正立别相。
散亂别相謂即躁擾令俱生法皆流蕩故。
音義 躁擾。
謂不甯靜。
即散亂體。
能令俱生心等法。
皆流蕩故。
稱散亂。
△三斥前師非。
若離彼三無别自體不應别說障三摩地。
音義 三摩地。
謂正定既别障定非三共相。
△四對掉舉簡(二)初約作用簡(二)初問。
掉舉散亂二用何别。
音義 問者意謂。
掉以嚣動為相。
散以躁擾為相。
其二作用。
複有何别。
△次答。
彼令易解此令易緣(至)而于相續有易義故。
音義 易解者。
易其能知之心。
易緣者。
更其所緣之境。
謂掉令心念念轉易。
散令所緣刹那不專。
是謂此二别用。
問一刹那心。
當生即滅。
無容從此轉至餘方。
甯有易解易緣之義耶。
釋意可思。
△次約遍染簡(二)初問。
染污心時由掉亂力常令念念易解易緣。
音義 問意雲。
染污心時。
由此二力。
今解緣易。
是則染心。
常應念念易緣。
方顯此二遍。
諸染心。
或有染心。
不易之時。
此應不遍。
△次答。
或由念等力所制伏(至)故掉與亂俱遍染心。
音義 答意雲。
染心起時。
由此二故。
理實常應念念易解易緣。
或由念等力。
伏者暫住義故。
俱偏染念等者等于定也。
△八不正知(二)初釋體用。
雲何不正知于所境觀(至)不正知者多所毀犯故。
△次明分位。
有義不正知慧一分攝(至)論複說此遍染心故。
音義 釋有三師。
初唯慧攝。
次唯癡攝。
後解俱攝。
前影略故。
遍染心故。
△三釋與并及言(三)初顯随煩惱非唯二十。
與并及言顯随煩惱(至)但名随煩惱非煩惱攝故。
音義 雜事等說者。
瑜伽第五十八卷雲。
雲何名随煩惱。
略由四相差别建立。
一通一切不善心起。
二通一切染污心起。
三于各别不善心起。
四善不善無記心起。
非一切處。
非一切時。
謂無慚無愧。
名通一切不善心起。
随煩惱放逸掉舉惛沉不信懈怠邪欲邪勝解邪念散亂不正知。
此十随煩惱。
通一切染污心。
起忿恨覆惱嫉悭诳谄憍害。
此十随煩惱各别。
不善心起。
若一生時。
必無第二。
尋伺惡作睡眠。
此四随煩惱。
通善不善無記心起。
非一切處。
非一切時。
若有極久尋求伺察。
便令身疲念失。
心亦勞損。
是故尋伺。
名随煩惱。
若雜事中。
世尊所說。
諸随煩惱。
廣說乃至愁歎憂苦随煩惱等。
及攝事分。
廣所分别。
如是一切諸随煩惱皆是。
此中四相差别。
随其所應相攝應知(文)。
此即多種随煩惱也。
随煩惱名亦攝煩惱。
以随煩惱。
是前根本等流性故。
故等流名通。
分位名局。
煩惱同類餘染污法但可名随。
不名根本。
以餘染法。
非前根本攝故。
有多種故。
攝根本故。
攝餘染故。
非唯二十。
華嚴鈔第十三卷之四。
引雜集論雲。
随煩惱者。
謂所有諸煩惱。
皆是随煩惱。
有随煩惱。
非是煩惱。
釋曰。
非煩惱者。
所謂忿等但随大惑名随煩惱。
而非根本。
名非煩惱。
而貪瞋癡名随煩惱者。
心法由此随煩惱故。
随煩于心令不離染。
令不解脫。
令不斷障。
故名随煩惱。
如世尊說。
汝等長夜。
為貪瞋癡。
随所惱亂。
心恒染污。
釋曰。
論意雲。
一切煩惱根本随惑随逐衆生令心心所。
随順染污。
故皆名随。
是以疏雲。
随他生故。
他即衆生。
由惑随生。
故生惑随正是經意。
謂諸行人心随貪等(文)。
是諸煩惱名局。
随煩惱名通。
故非唯二十也。
△次簡頌所說唯有二十。
唯說二十随煩惱者謂非煩惱唯染粗故。
音義 非煩惱者。
簡去随煩惱中。
根本煩惱。
即貪等唯染。
簡去通三性随煩惱。
即尋伺等唯粗。
簡去通細随煩惱。
即愁歎等。
頌中唯取染粗之随煩惱。
故唯二十。
△三結示餘染皆此所攝。
此餘染法或此分位(至)随其類别如理應知。
合響 謂此二十随煩惱之餘染法。
或是此分位。
或是此等流。
皆此随煩惱所攝。
其餘染法中。
或分位性。
或等流性。
應随其類之差别。
以理準知。
△次諸門分别(十二)初假實門。
如是二十随煩惱中(至)所引理教如前應知。
音義 忿等小十。
及大随中。
放逸失念不正知。
定是假有。
唯瞋貪等分位立故。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
此四定實。
前引教理。
已極成故。
掉等三種。
有義是假。
有義是實。
如前應知。
△二俱生分别門。
二十皆通俱生分别随二煩惱勢力起故。
音義 随二。
謂俱生分别。
△三自類相應門(三)初小随。
此二十中小十展轉(至)行相粗猛各為主故。
音義 謂二十之中小十自類定不俱起。
以各為主。
相粗猛故。
△次中随。
中二一切不善心俱随應皆得小大俱起。
音義 無慚無愧。
唯于一切不善心。
俱與小大随皆得俱起。
不遍有覆。
故言随應。
以大八一分。
通不善性者。
中二與之俱起故。
△三大随(二)初正釋。
論說大八遍諸染心展轉小中皆容俱起。
音義 不信等八。
若不善心。
俱小七中二。
若不善有覆二性。
俱诳谄憍小三。
皆容俱起。
論說八大遍染心故。
△次通妨。
有處說六遍染心者(至)以惛掉等違唯善故。
音義 瑜伽論說。
六遍染者。
彼論意雲。
惛掉增盛時。
互不容俱故。
于八中。
除惛掉二也。
集論但說五遍染者。
彼論意雲。
惛掉等五解通二性。
違唯善法故。
于八中。
除失念散亂不正知也。
補遺 失念不正知二法若癡一分攝者。
遍染心念慧一分攝者。
不遍染心散亂一法。
雖通不善。
及有覆無記。
然有時被制伏故。
所以亦說不遍也。
△四諸識相應門。
此唯染故非第八俱(至)中大相通五識容有。
音義 藏識無覆故。
全無末那。
唯有大八。
第六全具。
五識唯大中。
補遺 取舍差别。
如上應知者。
如上說五遍六遍不同。
△五諸受相應門(二)初依實義釋。
由斯中大五受相應(至)如煩惱說實義如是。
音義 由斯者。
承上第六前五中大俱義顯此二随五受容俱小十俱受有二解。
初解謂。
忿等七。
唯喜憂舍三受相應谄诳憍三四俱除苦。
次解謂。
忿等七四俱除樂谄诳憍三五受俱起。
此受俱下。
舉前例釋。
由前雲。
貪瞋癡三。
俱生分别。
一切容與五受相應。
此忿等七。
即前瞋等分位故。
亦應與苦俱。
是知二十。
多通五受(據文雲中。
大五受相應谄诳憍五受俱起忿等七四俱除苦。
是則二十中。
十三煩惱。
五受相應故。
注雲多通者多分通五受也)故複例前以顯初家釋義。
猶未盡也。
△次随粗相釋。
若随粗相忿恨惱嫉(至)中大随粗亦如實義。
音義 謂忿等五小憂舍二受。
俱覆悭二小。
喜舍二受。
俱谄诳憍三樂喜舍俱中大。
俱受如前實義。
得與五受相應。
△六别境相應門。
如是二十與别境五(至)故亂與定相應無失。
音義 先總明二十。
與别境五。
皆容俱起。
忿等欲等不相違故。
染念下。
從難别。
釋染念謂失念。
染慧謂不正知。
且有問曰。
忿等二十。
既皆容與别境五俱。
然二十中。
有失念不正知。
此二亦念慧一分攝。
豈有念慧。
複與念慧俱耶。
釋曰。
此二癡分攝者。
得與念慧俱故。
複有問曰。
念緣曾習。
忿緣現前。
甯得亦俱故。
釋曰。
念亦緣現等。
類境者。
謂有現境。
類似曾習境故。
複又問曰。
定亂相違。
何容俱起故。
釋雲染定等(雲雲)。
△七根本相應門。
中二大八十煩惱俱(至)行相無違貪癡分故。
音義 中二大八十。
煩惱俱小十定非見疑。
俱起此十粗動。
彼見疑二種。
審且細故。
忿恨惱嫉。
害此五容慢癡俱。
是瞋分故。
所蔑所憎境可同故。
癡遍染故。
非貪恚并者。
愛憎二境。
必不同故。
瞋更不與瞋俱起故。
悭與癡慢容俱起者。
是貪分故。
癡遍染故。
所染所恃境可同故非貪瞋。
并者貪非貪俱愛憎境别故。
憍唯癡俱非貪恚慢。
是貪分故。
非貪瞋。
并與慢解别故。
不與慢俱言解别者。
謂憍于自盛事。
染着醉傲為性。
慢恃己于他高舉為性。
是知憍唯在自慢。
對他說。
故雲。
解别覆诳谄三貪癡慢。
俱是貪癡分故。
意謂。
此三貪分攝者。
不與癡違。
癡分攝者。
不與貪慢違耳。
△八三性相攝門。
小七中二唯不善攝小三大八亦通無記。
音義 忿等七。
小及中随二。
唯不善性。
谄诳憍三。
與八大随。
解通二性(谄诳憍。
若與中二俱名為惡若未至于不顧自他。
猶名有覆無記。
大八若與十不善中随一俱起。
則名為惡若與其餘任運煩惱相應。
亦但名有覆無記也)。
△九界攝現緣門(三)初三界系屬。
小七中二唯欲界攝诳谄欲色餘通三界。
音義 小七中二。
唯欲界有。
谄诳。
通欲界色界初禅。
憍及大八。
并通三界。
△次三界現起。
身在下地容起上十(至)非正潤生及謗滅故。
音義 先明下起上惑。
有十一種。
謂谄诳憍及大八随耽定。
于他起憍诳谄者。
如生喜樂地等異生得初靜慮等。
自謂淨妙深生耽着故。
于上地有情而起憍等。
此即下地起上。
小三大八遍染義可知。
若生下。
次明上起下惑。
後十謂中大随也。
邪見俱者。
謂生第四定中。
有身謗解脫者。
容與後十。
而俱起故。
愛俱者。
身在上地。
将生下時。
起下潤生。
俱生愛者。
容與後八相應起故。
小十生上。
無由起下者。
此非正潤生。
及正謗滅故。
正潤謂俱生愛。
謗滅謂邪見。
△三三界相緣。
中二大八下亦緣上(至)憍不緣下非所恃故。
音義 先明中大下惑緣上上緣貪者。
如前雲。
求上地生味。
上定者。
即上緣貪大八遍染容與此貪相應起故。
言等者。
等于瞋等。
前雲。
既說瞋恚憎嫉滅道亦應憎嫉。
離欲地者。
即上緣瞋中。
大二随容。
與此瞋相應起故。
小十二解。
一雲下不緣上一雲嫉等亦得緣上于上地法生憎嫉。
故大八下次明上地緣下。
謂大八及谄诳。
生在上者。
得緣下地下緣慢等。
相應起者。
如前雲。
說生上者。
于下有情。
恃己勝德。
而陵彼者。
得與大八相應起故。
梵于釋子起謟诳者。
成實論雲。
經說梵王捉一比丘手。
牽令出衆。
謂言。
比丘我亦不知四大。
何處無餘盡滅。
即是梵王以謟曲。
心。
诳釋子也。
憍不緣下者。
彼下地法。
非上地有情所恃。
自盛事故。
△十學等相攝門。
二十皆非學無學攝此但是染彼唯淨故。
音義 皆非學無學攝者。
意顯唯通非二位故。
此但下釋意可知。
△十一三斷相攝門(二)初判後十。
後十唯通見修所斷(至)親疏等皆如煩惱說。
音義 先明後十。
謂中大二随。
唯通見修二斷。
非非所斷。
見所斷下。
釋通見斷。
後十迷谛。
親疏總别之義。
謂見所斷後十。
若與總迷四谛。
煩惱相應起者則總迷四谛。
與别迷四谛煩惱。
或親或疏相應起者。
則别親疏。
迷于四谛。
故曰随應。
如煩惱說四部者四谛部分也。
△次判前十。
前十有義唯修所斷(至)于滅道等生嫉等故。
音義 次明小十。
有二解一。
雲唯修所斷。
一雲通見修斷。
依二煩惱勢力起者。
釋通二斷。
緣他見等生忿等者。
釋通見斷。
見所斷下。
謂見斷。
前十随所應。
緣貪瞋癡慢。
總别惑說故。
皆通四谛部分。
釋總别迷谛義。
如後十随煩惱說。
此中下。
釋迷谛親疏有二解。
一雲唯疏。
一雲嫉等亦親。
△十二随境立名門。
然忿等十但緣有事(至)緣有漏等準上應知。
音義 謂忿等十但名緣有事。
定有本質。
方得起故。
若緣有漏無漏事境名境。
随其所應。
如煩惱說。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六 音釋 确 (乞約切音卻)。
悍 (侯幹切音翰)。
堤 (都黎切音低)。
掉 (徒吊切音吊)。
戆 (直降切音撞)。
針 (諸深切音斟)。
哺 (蒲故切。
音步。
食在口也)。
矯 (吉了。
切。
驕上聲。
又詐也)。
恚 (胡貴切。
音惠。
怒恨也)。
惛 (呼昆切。
音婚心不明也)。
耽 (都含。
切音丹。
耳大而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