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六[龍譏]
關燈
小
中
大
清武林蓮居 紹覺大師 音義
新伊大師 合響
法嗣智素 補遺
△二善位心所(三)初結前問後。
已說遍行别境二位善位心所其相雲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善謂信慚愧(至)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三末論釋成(三)初正釋頌文(二)初總标。
論曰唯善心俱名善心所謂信慚等定有十一。
△次别釋(二)初釋信等(八)初釋信(二)初明正義(二)初正釋(二)初略明。
雲何為信于實德能(至)對治不信樂善為業。
音義 實德能者。
即信依處。
深忍樂欲。
即信因果。
能令心淨。
即信自性。
此舉因果自性。
而為自體。
不信。
即所治煩惱。
樂善。
即所求順益之法。
此舉所治所求。
而為信用。
△次轉釋。
然信差别略有三種(至)愛樂證修世出世善。
音義 先明于實起忍。
諸法實事。
謂世俗谛。
諸法實理。
謂勝義谛。
良以諸佛出世說教。
雖無量門。
要而言之。
無出斯二。
故應深信實有。
随順忍可。
無所違逆。
二信有下。
次明于德起樂。
三寶真淨德者。
佛真淨德。
謂離妄染常樂我淨。
及四智力無畏等。
法真淨德。
謂無為寂滅法性真如等。
僧真淨德。
謂戒定嚴身。
六和自備等。
此之三寶。
是一切有情。
所欣依處。
故應深信喜樂崇尚。
而無厭足。
三信有下。
後明于能起欲。
言世出世善者。
世善謂五戒十善。
四禅八定等。
出世善謂四谛十二因緣。
六度四攝等。
能得能成者。
清涼雲。
信己及他。
今得後成。
謂能得樂果。
能成聖道。
故應深信有力。
而起希望。
期必得耳。
由斯下。
次釋信業。
不信彼心者。
謂于實等不忍樂欲。
穢染之心。
此能對治。
愛樂證修世出世善者。
亦兼治彼惰依之業。
△次料簡(二)初簡自相(二)初問。
忍謂勝解此即信因(至)确陳此信自相是何。
音義 謂深忍樂欲。
是此因果。
非此自性。
自性雲何。
△次答。
豈不适言心淨為性。
△次簡心淨(二)初問。
此猶未了彼心淨言(至)心俱淨法為難亦然。
補遺 此猶未明彼心淨言。
所以者何。
若淨即是心王心非心所。
則此信不應名心所。
此以持業釋難。
若能令心淨。
與慚愧何别。
此以依主釋難。
若謂是與心俱淨之法。
與慚等何别。
乃是心王俱時法故。
此鄰近釋難。
△次答。
此性澄清能淨心等(至)信正翻彼故淨為相。
音義 答中。
唯準依主次問。
意兼後問。
謂信體自澄清。
亦能淨餘心心所法。
今但從勝立名。
故言心淨(宗鏡雲。
唯信是能淨。
餘善等皆是所淨。
故以心王為主。
但言心淨。
不言心所)。
如水下喻。
慚等下。
通前慚等何别之失。
謂慚等法順益義通。
然各别有體。
非淨為相。
此淨為相故。
與慚等。
無相濫失。
又諸下。
複舉所治。
顯此唯淨為相。
△次斥異解。
有說信者愛樂相應(至)由此應知心淨是信。
音義 愛樂為相者。
清涼雲。
是小乘上座部之計。
應通下。
斥雲。
信若愛樂為相。
應非唯善。
愛樂即是别境。
欲應通三性。
又苦集谛。
是信所緣之實事。
既非可愛樂法。
應不緣此而起信故。
有執随順為相者。
清涼釋。
是大乘異師之執。
應通下。
斥雲。
應非唯善。
随順即勝解欲故。
若印持決定。
而随順者。
即勝解故。
若愛樂希望。
而随順者。
即是欲故。
離彼二法無順相故。
由此下結示。
△二釋慚愧(二)初正釋(二)初慚。
雲何為慚依自法力(至)對治無慚息諸惡行。
音義 先正釋體用。
謂依下次轉解。
清涼雲。
自法者。
自謂自身。
于自身生尊重增上。
法謂教法。
于法生貴重增上。
由斯二種力故。
崇尚賢能。
敬重善者。
羞恥過惡。
而不敢為。
别對無慚。
通則息諸惡行。
△次愧。
雲何為愧依世間力(至)對治無愧息諸惡業。
音義 先正釋體用。
謂依下次轉解。
清涼雲。
依世間者。
謂依世間他人譏毀。
及自羞惡法。
而不作等。
名依世間。
诃厭增上。
有惡者名暴。
染法體名惡。
于彼二法。
輕惡者而不親。
拒惡業而不作。
由此增上。
對治無愧。
息諸惡行。
△次料簡(三)初标會顯揚。
羞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為體。
音義 謂慚愧二法。
各有通别二相。
然皆雲羞恥過惡者。
乃是通相。
非彼别相故。
諸聖教下。
會顯揚論。
宗鏡雲。
謂彼論說羞恥過惡為二相者。
是通相耳。
從通假說為體。
實是崇拒等。
是彼别相。
△次正簡通别(二)初難破外宗執通為别。
若執羞恥為二别相(至)複違論說十遍善心。
音義 謂若執羞恥過惡。
為二别相。
則此二法。
皆用羞恥為體。
應慚與愧。
體無差别。
由斯二法。
應不俱生。
複舉例雲。
非受想等。
有此義故。
應知。
受想等五。
各别有體。
遍一切法。
起則俱起。
無有前後不相應義。
以例慚愧。
俱遍善心。
非不相應。
故不應執通相。
而為别體。
若待下。
外救雲。
羞恥過惡。
雖是通相。
然慚待自法。
愧待世間。
今依自法世間。
自他力異。
可立二别。
故牒破雲。
有待而成。
體應非實。
與教相違。
複恐救雲。
體雖實有。
但各别起。
故破雲。
複違論說。
以論雲。
十一善法。
唯除輕安。
餘十俱遍一切善心。
故非别起。
△次反難内宗别相同通(二)初難别相同通(二)初難。
崇重輕拒若二别相(至)二失既同何乃偏責。
音義 難意雲。
論家既雲。
崇重輕拒是彼二别相者。
然則崇重。
是觀善境。
輕拒是觀惡境。
所緣善惡境既有殊。
則此二法。
應不俱生。
不俱别起二失。
既同何乃偏執别起為非。
△次釋。
誰言二法所緣有異(至)但遍善心所緣無别。
音義 初句直答。
次句重徴。
善心下釋義。
△次救通有别義(二)初救。
豈不我說亦有此義。
音義 救者意雲。
上言善心起時。
乃至所緣無别者。
豈不我說羞恥過惡。
為二别相。
亦有此等義耶。
△次破。
汝執慚愧自相既同何理能遮前所設難。
音義 自相既同者。
執慚與愧。
皆以羞恥。
而為體故。
前所設難者。
指上應慚與愧。
體無差别。
至違論說十遍善心等文。
△三複通聖教。
然聖教說顧自他者(至)于己損益名自他故。
音義 外宗問雲。
若非待自他立二别者。
如何聖教說此顧自他有。
故牒釋雲。
聖教自他。
不同汝執。
彼以自法名自。
世間名他。
或即崇重賢善。
于己有益名自。
輕拒暴惡。
于己有損名他。
汝所執者。
唯一羞恥。
觀待自他。
而立二别。
豈非假有。
聖教所雲崇重輕拒二性不同。
即指此二。
有益有損。
名為自他。
或以所依自法世間。
名為自他。
甯同汝執非實有乎。
△三釋無貪等(二)初總明。
無貪等者等無瞋癡(至)三不善根近對治故。
音義 根者能生義。
此名三根。
能生善法。
最為勝故。
能近對治貪瞋癡三不善故。
△次别釋(二)初釋前二(二)初别釋(二)初無貪。
雲何無貪于有有具無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為業。
音義 清涼雲。
有謂後有三有。
異熟之果有具。
謂彼惑業中。
有及器世間。
于此二中。
不生貪着。
即無貪性。
别對治貪。
通作衆善。
是彼業用。
△次無瞋。
雲何無瞋于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
音義 清涼雲。
苦謂三苦。
苦具謂一切有漏無漏。
但能生苦者。
謂邪見等。
謗無漏故。
亦能生苦。
于此二中。
不生瞋恚。
即無瞋性。
别對治瞋。
通作衆善。
是其業用。
△次通簡。
善心起時随緣何境(至)故此二種俱遍善心。
音義 謂有疑曰。
此二善根所緣有異。
應不俱起。
非遍善心。
釋曰。
善心起時。
随緣何境。
于有等苦等皆無著無恚。
觀于有等。
立無貪瞋。
非要緣彼而為境故。
如前慚愧。
觀善惡立。
非緣善惡。
故此二種。
俱遍善心。
△次釋無癡(二)初正釋。
雲何無癡于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
音義 于諸谛理。
及諸實事。
明解了知。
而為自性。
别對治癡。
通作諸善。
而為業用。
△次料簡(二)初師即慧。
有義無癡即慧為性(至)如煩惱見故複别說。
音義 此師簡意謂。
無癡即慧為性。
無别有體。
何者。
以集論說。
此無癡報。
教證智決擇而為體故。
報等三智。
如次即是生得聞思修三慧故(有雲生得言報。
教之一字釋二慧。
謂聞教而思。
證謂修證。
即修慧)。
此雖下。
謂有難曰。
此若即慧。
别境已有。
如何重說。
釋雲。
此雖即慧。
為顯善品有勝功能。
無癡唯善。
慧通善染。
如煩惱見。
雖是慧攝。
以唯染故。
别開為二。
此亦應爾。
△次師非慧(四)初正明有體。
有義無癡非即是慧(至)無瞋癡攝非根攝故。
音義 無癡非慧。
别有自性。
正對愚癡。
例如無貪無瞋善根攝故。
各别有體。
此亦應然。
瑜伽論說。
諸佛大悲。
無瞋癡攝。
不言悲是慧根攝故。
無癡能攝大悲。
豈即是慧。
文見五十七卷中。
△三斥前解非。
若彼無癡以慧為性(至)三世俗有餘皆是實。
音義 謂若無癡即慧。
是則無癡無體。
大悲應如十力四無畏等。
亦是慧等根攝。
非無瞋癡之所攝故。
又若無癡無體。
應非實物。
便違論說。
十一善法。
唯不害行舍不放逸三。
是世俗。
餘八皆是實有。
△三通前引論。
然集論說慧為體者(至)表信自體理必應爾。
音義 舉彼因果等者。
謂聞思所生慧。
即無癡因。
修所生慧。
即無癡果。
然集論言。
慧為體者。
是舉彼三慧。
即無癡因果。
顯此無癡明解之自性耳。
如以下例明。
意可思準。
△四釋成有體。
以貪瞋癡六識相應(至)由此無癡不應别有。
音義 謂貪等三不善根。
起惡勝故。
治有通别。
通即别境善慧。
别即三種善根。
若謂無癡即慧。
不應别對愚癡。
由斯無癡。
亦如前二有别自性。
正對無明。
△四釋勤(二)初略明。
勤謂精進于善惡品(至)對治懈怠滿善為業。
音義 善品應修。
惡品應斷。
于此修斷二事之中。
勇悍不怯。
而為自性。
能治懈怠。
成滿善事。
而為業用。
合響 開蒙。
問勤與精進。
為是一耶異耶。
答異。
勤通三性。
精進唯善。
問既異。
何雲勤謂精進屬目為一耶。
答謂屬一分是善性者。
問善惡修斷。
答于善品修。
惡品斷。
問勇悍義。
答勇曰外進。
悍者堅牢。
勇而無怯。
悍而無懼。
問滿善義。
答圓了善事。
名為滿善。
是故三根。
名為作善。
此名滿善。
能滿彼故。
問百法信後便精進。
此三根後。
方說精進。
其意何也。
答百法因依次第。
唯識立依次第。
故不同也。
問因依者何。
答信為欲依。
欲為勤依。
是故信後。
便說勤也。
問立依次第。
答根依精進立。
舍等三所依四法。
理須合說。
故三根後。
方說精進文。
△次轉釋(二)初總表唯善。
勇表勝進簡諸染法(至)即顯精進唯善性攝。
音義 勇謂勇猛。
以表勝進。
即簡不善。
有覆無起。
無勝堪能。
淨涼雲。
勇明念念高勝。
非如染法。
設使增長。
望諸善品。
皆名為退。
不得名進。
悍謂強悍。
以表精純。
即簡無覆無記。
易合間雜。
雖淨而不精純故。
既簡一性。
顯唯善攝。
△次别明差别。
此相差别略有五種(至)無間解脫勝進别故。
音義 被甲精進乃至無足精進。
即論顯差别之别名也。
即經下。
會經别名。
被甲者。
從喻得名。
如人入陣。
先須被甲。
以防弓矢。
今求菩提。
必先誓願。
以防退失。
即經所謂有勢精進是也。
加行者。
謂雖發心。
以願堤防。
故無失退。
然随所意樂。
必須加行勤修。
即經所謂有勤精進是也。
無下等者。
謂随意樂所作善事。
乃至安坐妙菩提座。
修不放舍。
于自疲苦。
心不退屈。
是名無下。
于他逼惱。
心不移動。
是名無退。
乃至菩提。
于其中間進修善品。
常無懈廢。
是名無足。
如是三句。
如次即經所說有勇等三種精進也。
以上疏釋。
立攝論意。
此五别下。
重會别意。
總有四别。
初約行明五。
一初發心行。
二自分下。
品行。
三自分中品行。
四自分上品行。
五勝進行。
如次對上五種精進。
或初下。
二約修明五。
一初發心修。
二長時修。
三無間修。
四殷重修。
五無餘修。
如次應知。
或資下。
三約位明五。
一資糧位。
二加行位。
三通達位。
四修習位。
五究竟位。
亦如次知。
恐有問曰。
前之四位。
精進可知。
極果究竟。
何得亦用精進耶。
釋曰。
二乘究竟。
欣大菩提。
諸佛究竟。
為利有情。
故此位有無足精進。
或二下。
四約道明五。
一資糧位加行道。
二加行位加行道。
三無間道。
四解脫道。
五勝進道。
亦如次知。
上來四重。
若一一釋之。
恐妨正義。
故但配屬略明而已。
哲者詳焉。
△五釋輕安。
安謂輕安遠離粗重(至)令所依止轉安适故。
合響 開蒙雲。
名輕安者。
離重名輕。
調暢名安。
堪任者。
有所堪可。
有所任受。
轉依者。
令所依身心去粗重。
得安隐故(文)。
謂此下轉釋。
能障定法即惛沉。
所依止者即身心。
△六釋不放逸(二)初正釋(三)初略明。
不放逸者精進三根(至)世出世間善事為業。
音義 無貪瞋癡。
及勤精進。
于所斷惡。
防令不生。
于所修善。
修令增長。
即不放逸自性。
能治放逸。
成滿善法。
是此業用。
△次轉釋。
謂即四法于斷修事(至)離四功能無别用故。
音義 謂即精進等四法。
能防修者。
名不放逸。
非别有體。
無異相者。
明無體也。
無别用者。
顯無用也。
△三釋妨。
雖信慚等亦有此能(至)非根遍?故非此依。
音義 妨雲。
信慚愧等。
皆能防修。
何不依彼立不放逸。
釋雲。
雖信慚等。
亦有此能。
比于四法。
勢用微劣。
非善根故。
非遍?故。
故非不放逸之所依也。
△次科簡(二)初明防修非此相用(二)初難。
豈不防修是此相用。
音義 難意雲。
既有防修之名。
豈不防修。
即是不放逸之相用。
何謂無體用耶。
△次釋。
防修何異精進三根(至)此應複待餘便有無窮失。
音義 釋曰。
防修不異精進三根。
若謂彼四。
要待不放逸。
方有作用。
此應待餘。
有無窮過。
△次明四法有防修用(二)初難。
勤唯遍?根但為依如何說彼有防修用。
音義 謂勤唯遍?一切善法。
根但普為諸善法依持。
如何說彼四法。
有防修用。
意顯防修定屬不放逸之體用也。
△次釋。
汝防修用其相雲何(至)故不放逸定無别體。
音義 初句反诘。
若普下。
以理推破。
如是下。
結無别體。
意明。
自普依持至令不忘失。
并非不放逸之用。
是知防修定無别體。
即四法故。
△七釋行舍(二)初正釋(二)初略明。
雲何行舍精進三根(至)對治掉舉靜住為業。
音義 行舍者。
謂此善法。
即行蘊中舍。
簡非受蘊所攝之舍。
故名行舍。
心平等者。
不随惛掉故。
心正直者。
離私曲故。
無功用住者。
住于安隐故。
△次轉釋。
謂即四法令心遠離(至)初中後位辯舍差别。
合響 開蒙。
問令心等義。
答由舍令心離沉掉時。
初心平等。
次心正直。
後無功用。
△次簡異。
由不放逸先除雜染(至)所令寂靜即心等故。
音義 問不放逸與行舍。
既皆以四法為體。
雲何而知此二别耶。
釋雲。
由不放逸。
先除雜染。
舍複令心寂靜而住。
意明。
除雜染者。
屬不放逸。
令心寂靜。
即是行舍。
是二别義。
此無下釋别體。
如不放逸。
即四法故。
合響 開蒙。
問既即四法故。
何須别立。
答若不别立隐此能故。
△八釋不害(二)初明正義(二)初略明。
雲何不害于諸有情(至)能對治害悲愍為業。
音義 即彼無瞋。
于諸有情。
不為侵損逼惱。
為此不害自性。
能對治害。
悲傷憐愍。
而為業用。
△次轉釋。
謂即無瞋于有情所(至)利樂有情彼二勝故。
音義 先明不害。
體即無瞋。
然但依彼假立名耳。
無瞋下。
次顯差别。
無瞋翻瞋。
不害翻害。
無瞋即慈。
不害即悲。
是二差别。
無瞋有體。
不害假立。
别立者何。
為顯慈悲二相别故。
顯彼者何。
利樂有情。
彼二勝故。
△次斥異解(二)初叙。
有說不害非即無瞋(至)此相雲何謂不損惱。
音義 異解者曰。
不害非即無瞋為體。
賢善性者。
不害體也。
複重徴雲。
此賢善性。
其相雲何。
異解雲。
謂不損惱。
△次破。
無瞋亦爾甯别有性(至)慈悲賢善是無瞋故。
音義 斥意雲。
無嗔于物不為損惱。
甯得離此有不害性。
△次釋及字(二)初正釋所顯欣等(二)初正明及義。
及顯十一義别心所(至)而體無異故不别立。
音義 頌中及言。
為顯十一善法之外。
餘善心所。
謂根随煩惱。
合有二十六種。
信等善法。
已翻十一。
餘十五種。
不别翻者。
今以及言顯之。
恐有問曰。
餘善心所。
義既有别。
雲何頌中。
不别立耶。
釋曰。
欣等善所。
雖名義别。
而體無異。
故略不言。
△次别釋欣等(六)初欣等五。
欣謂欲俱無瞋一分(至)随應正翻瞋一分故。
音義 欣者欣悅。
謂與善欲俱起。
于可欣事。
而無憎恚
已說遍行别境二位善位心所其相雲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善謂信慚愧(至)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三末論釋成(三)初正釋頌文(二)初總标。
論曰唯善心俱名善心所謂信慚等定有十一。
△次别釋(二)初釋信等(八)初釋信(二)初明正義(二)初正釋(二)初略明。
雲何為信于實德能(至)對治不信樂善為業。
音義 實德能者。
即信依處。
深忍樂欲。
即信因果。
能令心淨。
即信自性。
此舉因果自性。
而為自體。
不信。
即所治煩惱。
樂善。
即所求順益之法。
此舉所治所求。
而為信用。
△次轉釋。
然信差别略有三種(至)愛樂證修世出世善。
音義 先明于實起忍。
諸法實事。
謂世俗谛。
諸法實理。
謂勝義谛。
良以諸佛出世說教。
雖無量門。
要而言之。
無出斯二。
故應深信實有。
随順忍可。
無所違逆。
二信有下。
次明于德起樂。
三寶真淨德者。
佛真淨德。
謂離妄染常樂我淨。
及四智力無畏等。
法真淨德。
謂無為寂滅法性真如等。
僧真淨德。
謂戒定嚴身。
六和自備等。
此之三寶。
是一切有情。
所欣依處。
故應深信喜樂崇尚。
而無厭足。
三信有下。
後明于能起欲。
言世出世善者。
世善謂五戒十善。
四禅八定等。
出世善謂四谛十二因緣。
六度四攝等。
能得能成者。
清涼雲。
信己及他。
今得後成。
謂能得樂果。
能成聖道。
故應深信有力。
而起希望。
期必得耳。
由斯下。
次釋信業。
不信彼心者。
謂于實等不忍樂欲。
穢染之心。
此能對治。
愛樂證修世出世善者。
亦兼治彼惰依之業。
△次料簡(二)初簡自相(二)初問。
忍謂勝解此即信因(至)确陳此信自相是何。
音義 謂深忍樂欲。
是此因果。
非此自性。
自性雲何。
△次答。
豈不适言心淨為性。
△次簡心淨(二)初問。
此猶未了彼心淨言(至)心俱淨法為難亦然。
補遺 此猶未明彼心淨言。
所以者何。
若淨即是心王心非心所。
則此信不應名心所。
此以持業釋難。
若能令心淨。
與慚愧何别。
此以依主釋難。
若謂是與心俱淨之法。
與慚等何别。
乃是心王俱時法故。
此鄰近釋難。
△次答。
此性澄清能淨心等(至)信正翻彼故淨為相。
音義 答中。
唯準依主次問。
意兼後問。
謂信體自澄清。
亦能淨餘心心所法。
今但從勝立名。
故言心淨(宗鏡雲。
唯信是能淨。
餘善等皆是所淨。
故以心王為主。
但言心淨。
不言心所)。
如水下喻。
慚等下。
通前慚等何别之失。
謂慚等法順益義通。
然各别有體。
非淨為相。
此淨為相故。
與慚等。
無相濫失。
又諸下。
複舉所治。
顯此唯淨為相。
△次斥異解。
有說信者愛樂相應(至)由此應知心淨是信。
音義 愛樂為相者。
清涼雲。
是小乘上座部之計。
應通下。
斥雲。
信若愛樂為相。
應非唯善。
愛樂即是别境。
欲應通三性。
又苦集谛。
是信所緣之實事。
既非可愛樂法。
應不緣此而起信故。
有執随順為相者。
清涼釋。
是大乘異師之執。
應通下。
斥雲。
應非唯善。
随順即勝解欲故。
若印持決定。
而随順者。
即勝解故。
若愛樂希望。
而随順者。
即是欲故。
離彼二法無順相故。
由此下結示。
△二釋慚愧(二)初正釋(二)初慚。
雲何為慚依自法力(至)對治無慚息諸惡行。
音義 先正釋體用。
謂依下次轉解。
清涼雲。
自法者。
自謂自身。
于自身生尊重增上。
法謂教法。
于法生貴重增上。
由斯二種力故。
崇尚賢能。
敬重善者。
羞恥過惡。
而不敢為。
别對無慚。
通則息諸惡行。
△次愧。
雲何為愧依世間力(至)對治無愧息諸惡業。
音義 先正釋體用。
謂依下次轉解。
清涼雲。
依世間者。
謂依世間他人譏毀。
及自羞惡法。
而不作等。
名依世間。
诃厭增上。
有惡者名暴。
染法體名惡。
于彼二法。
輕惡者而不親。
拒惡業而不作。
由此增上。
對治無愧。
息諸惡行。
△次料簡(三)初标會顯揚。
羞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為體。
音義 謂慚愧二法。
各有通别二相。
然皆雲羞恥過惡者。
乃是通相。
非彼别相故。
諸聖教下。
會顯揚論。
宗鏡雲。
謂彼論說羞恥過惡為二相者。
是通相耳。
從通假說為體。
實是崇拒等。
是彼别相。
△次正簡通别(二)初難破外宗執通為别。
若執羞恥為二别相(至)複違論說十遍善心。
音義 謂若執羞恥過惡。
為二别相。
則此二法。
皆用羞恥為體。
應慚與愧。
體無差别。
由斯二法。
應不俱生。
複舉例雲。
非受想等。
有此義故。
應知。
受想等五。
各别有體。
遍一切法。
起則俱起。
無有前後不相應義。
以例慚愧。
俱遍善心。
非不相應。
故不應執通相。
而為别體。
若待下。
外救雲。
羞恥過惡。
雖是通相。
然慚待自法。
愧待世間。
今依自法世間。
自他力異。
可立二别。
故牒破雲。
有待而成。
體應非實。
與教相違。
複恐救雲。
體雖實有。
但各别起。
故破雲。
複違論說。
以論雲。
十一善法。
唯除輕安。
餘十俱遍一切善心。
故非别起。
△次反難内宗别相同通(二)初難别相同通(二)初難。
崇重輕拒若二别相(至)二失既同何乃偏責。
音義 難意雲。
論家既雲。
崇重輕拒是彼二别相者。
然則崇重。
是觀善境。
輕拒是觀惡境。
所緣善惡境既有殊。
則此二法。
應不俱生。
不俱别起二失。
既同何乃偏執别起為非。
△次釋。
誰言二法所緣有異(至)但遍善心所緣無别。
音義 初句直答。
次句重徴。
善心下釋義。
△次救通有别義(二)初救。
豈不我說亦有此義。
音義 救者意雲。
上言善心起時。
乃至所緣無别者。
豈不我說羞恥過惡。
為二别相。
亦有此等義耶。
△次破。
汝執慚愧自相既同何理能遮前所設難。
音義 自相既同者。
執慚與愧。
皆以羞恥。
而為體故。
前所設難者。
指上應慚與愧。
體無差别。
至違論說十遍善心等文。
△三複通聖教。
然聖教說顧自他者(至)于己損益名自他故。
音義 外宗問雲。
若非待自他立二别者。
如何聖教說此顧自他有。
故牒釋雲。
聖教自他。
不同汝執。
彼以自法名自。
世間名他。
或即崇重賢善。
于己有益名自。
輕拒暴惡。
于己有損名他。
汝所執者。
唯一羞恥。
觀待自他。
而立二别。
豈非假有。
聖教所雲崇重輕拒二性不同。
即指此二。
有益有損。
名為自他。
或以所依自法世間。
名為自他。
甯同汝執非實有乎。
△三釋無貪等(二)初總明。
無貪等者等無瞋癡(至)三不善根近對治故。
音義 根者能生義。
此名三根。
能生善法。
最為勝故。
能近對治貪瞋癡三不善故。
△次别釋(二)初釋前二(二)初别釋(二)初無貪。
雲何無貪于有有具無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為業。
音義 清涼雲。
有謂後有三有。
異熟之果有具。
謂彼惑業中。
有及器世間。
于此二中。
不生貪着。
即無貪性。
别對治貪。
通作衆善。
是彼業用。
△次無瞋。
雲何無瞋于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
音義 清涼雲。
苦謂三苦。
苦具謂一切有漏無漏。
但能生苦者。
謂邪見等。
謗無漏故。
亦能生苦。
于此二中。
不生瞋恚。
即無瞋性。
别對治瞋。
通作衆善。
是其業用。
△次通簡。
善心起時随緣何境(至)故此二種俱遍善心。
音義 謂有疑曰。
此二善根所緣有異。
應不俱起。
非遍善心。
釋曰。
善心起時。
随緣何境。
于有等苦等皆無著無恚。
觀于有等。
立無貪瞋。
非要緣彼而為境故。
如前慚愧。
觀善惡立。
非緣善惡。
故此二種。
俱遍善心。
△次釋無癡(二)初正釋。
雲何無癡于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
音義 于諸谛理。
及諸實事。
明解了知。
而為自性。
别對治癡。
通作諸善。
而為業用。
△次料簡(二)初師即慧。
有義無癡即慧為性(至)如煩惱見故複别說。
音義 此師簡意謂。
無癡即慧為性。
無别有體。
何者。
以集論說。
此無癡報。
教證智決擇而為體故。
報等三智。
如次即是生得聞思修三慧故(有雲生得言報。
教之一字釋二慧。
謂聞教而思。
證謂修證。
即修慧)。
此雖下。
謂有難曰。
此若即慧。
别境已有。
如何重說。
釋雲。
此雖即慧。
為顯善品有勝功能。
無癡唯善。
慧通善染。
如煩惱見。
雖是慧攝。
以唯染故。
别開為二。
此亦應爾。
△次師非慧(四)初正明有體。
有義無癡非即是慧(至)無瞋癡攝非根攝故。
音義 無癡非慧。
别有自性。
正對愚癡。
例如無貪無瞋善根攝故。
各别有體。
此亦應然。
瑜伽論說。
諸佛大悲。
無瞋癡攝。
不言悲是慧根攝故。
無癡能攝大悲。
豈即是慧。
文見五十七卷中。
△三斥前解非。
若彼無癡以慧為性(至)三世俗有餘皆是實。
音義 謂若無癡即慧。
是則無癡無體。
大悲應如十力四無畏等。
亦是慧等根攝。
非無瞋癡之所攝故。
又若無癡無體。
應非實物。
便違論說。
十一善法。
唯不害行舍不放逸三。
是世俗。
餘八皆是實有。
△三通前引論。
然集論說慧為體者(至)表信自體理必應爾。
音義 舉彼因果等者。
謂聞思所生慧。
即無癡因。
修所生慧。
即無癡果。
然集論言。
慧為體者。
是舉彼三慧。
即無癡因果。
顯此無癡明解之自性耳。
如以下例明。
意可思準。
△四釋成有體。
以貪瞋癡六識相應(至)由此無癡不應别有。
音義 謂貪等三不善根。
起惡勝故。
治有通别。
通即别境善慧。
别即三種善根。
若謂無癡即慧。
不應别對愚癡。
由斯無癡。
亦如前二有别自性。
正對無明。
△四釋勤(二)初略明。
勤謂精進于善惡品(至)對治懈怠滿善為業。
音義 善品應修。
惡品應斷。
于此修斷二事之中。
勇悍不怯。
而為自性。
能治懈怠。
成滿善事。
而為業用。
合響 開蒙。
問勤與精進。
為是一耶異耶。
答異。
勤通三性。
精進唯善。
問既異。
何雲勤謂精進屬目為一耶。
答謂屬一分是善性者。
問善惡修斷。
答于善品修。
惡品斷。
問勇悍義。
答勇曰外進。
悍者堅牢。
勇而無怯。
悍而無懼。
問滿善義。
答圓了善事。
名為滿善。
是故三根。
名為作善。
此名滿善。
能滿彼故。
問百法信後便精進。
此三根後。
方說精進。
其意何也。
答百法因依次第。
唯識立依次第。
故不同也。
問因依者何。
答信為欲依。
欲為勤依。
是故信後。
便說勤也。
問立依次第。
答根依精進立。
舍等三所依四法。
理須合說。
故三根後。
方說精進文。
△次轉釋(二)初總表唯善。
勇表勝進簡諸染法(至)即顯精進唯善性攝。
音義 勇謂勇猛。
以表勝進。
即簡不善。
有覆無起。
無勝堪能。
淨涼雲。
勇明念念高勝。
非如染法。
設使增長。
望諸善品。
皆名為退。
不得名進。
悍謂強悍。
以表精純。
即簡無覆無記。
易合間雜。
雖淨而不精純故。
既簡一性。
顯唯善攝。
△次别明差别。
此相差别略有五種(至)無間解脫勝進别故。
音義 被甲精進乃至無足精進。
即論顯差别之别名也。
即經下。
會經别名。
被甲者。
從喻得名。
如人入陣。
先須被甲。
以防弓矢。
今求菩提。
必先誓願。
以防退失。
即經所謂有勢精進是也。
加行者。
謂雖發心。
以願堤防。
故無失退。
然随所意樂。
必須加行勤修。
即經所謂有勤精進是也。
無下等者。
謂随意樂所作善事。
乃至安坐妙菩提座。
修不放舍。
于自疲苦。
心不退屈。
是名無下。
于他逼惱。
心不移動。
是名無退。
乃至菩提。
于其中間進修善品。
常無懈廢。
是名無足。
如是三句。
如次即經所說有勇等三種精進也。
以上疏釋。
立攝論意。
此五别下。
重會别意。
總有四别。
初約行明五。
一初發心行。
二自分下。
品行。
三自分中品行。
四自分上品行。
五勝進行。
如次對上五種精進。
或初下。
二約修明五。
一初發心修。
二長時修。
三無間修。
四殷重修。
五無餘修。
如次應知。
或資下。
三約位明五。
一資糧位。
二加行位。
三通達位。
四修習位。
五究竟位。
亦如次知。
恐有問曰。
前之四位。
精進可知。
極果究竟。
何得亦用精進耶。
釋曰。
二乘究竟。
欣大菩提。
諸佛究竟。
為利有情。
故此位有無足精進。
或二下。
四約道明五。
一資糧位加行道。
二加行位加行道。
三無間道。
四解脫道。
五勝進道。
亦如次知。
上來四重。
若一一釋之。
恐妨正義。
故但配屬略明而已。
哲者詳焉。
△五釋輕安。
安謂輕安遠離粗重(至)令所依止轉安适故。
合響 開蒙雲。
名輕安者。
離重名輕。
調暢名安。
堪任者。
有所堪可。
有所任受。
轉依者。
令所依身心去粗重。
得安隐故(文)。
謂此下轉釋。
能障定法即惛沉。
所依止者即身心。
△六釋不放逸(二)初正釋(三)初略明。
不放逸者精進三根(至)世出世間善事為業。
音義 無貪瞋癡。
及勤精進。
于所斷惡。
防令不生。
于所修善。
修令增長。
即不放逸自性。
能治放逸。
成滿善法。
是此業用。
△次轉釋。
謂即四法于斷修事(至)離四功能無别用故。
音義 謂即精進等四法。
能防修者。
名不放逸。
非别有體。
無異相者。
明無體也。
無别用者。
顯無用也。
△三釋妨。
雖信慚等亦有此能(至)非根遍?故非此依。
音義 妨雲。
信慚愧等。
皆能防修。
何不依彼立不放逸。
釋雲。
雖信慚等。
亦有此能。
比于四法。
勢用微劣。
非善根故。
非遍?故。
故非不放逸之所依也。
△次科簡(二)初明防修非此相用(二)初難。
豈不防修是此相用。
音義 難意雲。
既有防修之名。
豈不防修。
即是不放逸之相用。
何謂無體用耶。
△次釋。
防修何異精進三根(至)此應複待餘便有無窮失。
音義 釋曰。
防修不異精進三根。
若謂彼四。
要待不放逸。
方有作用。
此應待餘。
有無窮過。
△次明四法有防修用(二)初難。
勤唯遍?根但為依如何說彼有防修用。
音義 謂勤唯遍?一切善法。
根但普為諸善法依持。
如何說彼四法。
有防修用。
意顯防修定屬不放逸之體用也。
△次釋。
汝防修用其相雲何(至)故不放逸定無别體。
音義 初句反诘。
若普下。
以理推破。
如是下。
結無别體。
意明。
自普依持至令不忘失。
并非不放逸之用。
是知防修定無别體。
即四法故。
△七釋行舍(二)初正釋(二)初略明。
雲何行舍精進三根(至)對治掉舉靜住為業。
音義 行舍者。
謂此善法。
即行蘊中舍。
簡非受蘊所攝之舍。
故名行舍。
心平等者。
不随惛掉故。
心正直者。
離私曲故。
無功用住者。
住于安隐故。
△次轉釋。
謂即四法令心遠離(至)初中後位辯舍差别。
合響 開蒙。
問令心等義。
答由舍令心離沉掉時。
初心平等。
次心正直。
後無功用。
△次簡異。
由不放逸先除雜染(至)所令寂靜即心等故。
音義 問不放逸與行舍。
既皆以四法為體。
雲何而知此二别耶。
釋雲。
由不放逸。
先除雜染。
舍複令心寂靜而住。
意明。
除雜染者。
屬不放逸。
令心寂靜。
即是行舍。
是二别義。
此無下釋别體。
如不放逸。
即四法故。
合響 開蒙。
問既即四法故。
何須别立。
答若不别立隐此能故。
△八釋不害(二)初明正義(二)初略明。
雲何不害于諸有情(至)能對治害悲愍為業。
音義 即彼無瞋。
于諸有情。
不為侵損逼惱。
為此不害自性。
能對治害。
悲傷憐愍。
而為業用。
△次轉釋。
謂即無瞋于有情所(至)利樂有情彼二勝故。
音義 先明不害。
體即無瞋。
然但依彼假立名耳。
無瞋下。
次顯差别。
無瞋翻瞋。
不害翻害。
無瞋即慈。
不害即悲。
是二差别。
無瞋有體。
不害假立。
别立者何。
為顯慈悲二相别故。
顯彼者何。
利樂有情。
彼二勝故。
△次斥異解(二)初叙。
有說不害非即無瞋(至)此相雲何謂不損惱。
音義 異解者曰。
不害非即無瞋為體。
賢善性者。
不害體也。
複重徴雲。
此賢善性。
其相雲何。
異解雲。
謂不損惱。
△次破。
無瞋亦爾甯别有性(至)慈悲賢善是無瞋故。
音義 斥意雲。
無嗔于物不為損惱。
甯得離此有不害性。
△次釋及字(二)初正釋所顯欣等(二)初正明及義。
及顯十一義别心所(至)而體無異故不别立。
音義 頌中及言。
為顯十一善法之外。
餘善心所。
謂根随煩惱。
合有二十六種。
信等善法。
已翻十一。
餘十五種。
不别翻者。
今以及言顯之。
恐有問曰。
餘善心所。
義既有别。
雲何頌中。
不别立耶。
釋曰。
欣等善所。
雖名義别。
而體無異。
故略不言。
△次别釋欣等(六)初欣等五。
欣謂欲俱無瞋一分(至)随應正翻瞋一分故。
音義 欣者欣悅。
謂與善欲俱起。
于可欣事。
而無憎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