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三[龍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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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
重申救意。
謂觸等五。
緣境之時。
要托第八所緣。
三境為質。
方乃自變相分影像。
而為所緣。
即以所變似種。
名一切種。
非謂受熏持種。
名一切種也。
觸等下。
複以三因。
成立似種。
初謂觸等。
與識所緣相等。
識既緣種。
觸等亦有似種。
為所緣故。
又謂觸等但緣似根身等。
不緣種子。
生無色界有情。
既無色托。
應無所緣。
然必有所緣。
即似種也。
且親所緣緣。
定應有故。
謂心王據種。
觸等雖亦緣種。
然但是疏緣。
若親所緣緣者。
必以内所慮托。
即觸等自證體上。
變起似種相分。
為親所緣緣也。
由此三義。
故知定應有似相種。
此似下。
釋無前過。
此似種相。
隻成所緣緣。
不為因緣。
生現行法。
故無受熏持種之義。
如觸等所變似根。
非眼等識所依。
亦如所變似火無能燒用。
那言從種生果。
或一或多。
若頓若漸耶。
△次破斥。
彼救非理觸等所緣(至)不爾本頌有重言失。
音義 謂觸等所緣。
似種等相應。
于次後執受及處。
方與本識例同。
何得于前一切種中。
即言似種相耶。
由此故。
頌說一切種言。
定目受熏持種義。
不說所緣種相。
若不爾者。
則本頌有重言之失。
以前說所緣種。
後執受中。
複說所緣種故。
△次破無簡别。
又彼所說亦如是言(至)随所應說非謂一切。
音義 初牒前所執。
定不下破。
若謂無簡别。
鹹可相例。
勿觸等如識。
亦應了别如識。
亦與觸等相應。
若不爾者。
非無簡别。
由此故知。
亦如是言。
随其所應。
例而例之。
非謂一切也。
故前六句頌。
唯一切種。
及了與觸等相應。
三義有殊。
餘可例同。
故雲随應。
△七因果譬喻門(二)初明正義(二)初正釋頌文(三)初徴答總标。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以恒轉故。
合響 初問。
非斷下答。
宗鏡。
問阿賴耶識若常。
則無轉變。
若斷則不相續。
如何會通。
得合正理。
答不一不異。
非斷非常。
方契因緣唯識正理。
△次法喻别釋(二)初釋恒轉義。
恒謂此識無始時來(至)猶如暴流因果法爾。
補遺 先釋恒義。
宗鏡第四十九卷釋雲。
一類者。
常無記義。
相續者。
未曾斷義。
界趣生本者。
即是依此識故。
施設三界五趣四生。
是引果故。
識是界趣生之本(文)。
體性堅住。
持諸種子。
令不失故。
轉謂下釋轉義。
宗鏡雲。
因果性故。
簡一非我也。
有生滅故。
簡常非自性也。
常一之法無因果。
若無因果。
即是斷常。
以是常故。
如虛空等。
應不受熏。
若不受熏。
即無生死涅槃差别(文)。
是知由恒故能持種。
由轉故能受熏。
恒以遮斷滅之見。
轉以表法體非常。
猶如瀑流。
因果法爾相續。
量雲。
阿賴耶識是有法。
非斷非常宗。
恒随轉故因。
同喻如瀑流。
△次釋如瀑流。
如瀑流水非斷非常(至)外觸等法恒相随轉。
音義 初明非斷常故。
漂溺有情。
令不出離。
由有此識有諸趣故。
華嚴經雲。
一切衆生。
為大瀑水波浪所沒。
又如下。
明雖遇衆緣起眼等識。
而恒相續。
如楞伽雲。
藏識海常住。
境界風所動。
種種諸識浪。
騰躍而轉生。
次又如下。
明與習氣觸等恒轉。
謂内持習氣。
如水下魚。
外與觸等相應。
如水上草。
意明此識随業流轉諸趣。
此内外法。
恒相随轉而不舍也。
△三結示緣起。
如是法喻意顯此識(至)故說此識恒轉如流。
補遺 初标。
謂此下釋。
玄談鈔第五卷雲。
若因不滅。
遷至于果。
則名為常。
若果不續。
因無所生。
則随斷滅。
今常相續。
故無斷常。
又雲。
非斷非常。
因滅果生者。
于二谛門中。
曲開此義。
此則于俗谛中。
明非斷常。
不同法性宗二谛互融。
明非斷常。
以法相宗。
真俗二谛。
超然不同。
不同法性宗二谛相即故(文)。
緣起者。
廣百論第三卷雲。
諸法展轉。
從無始來。
依同類因。
生等流果。
起後後果。
續前前因。
于中無間。
所以不斷。
若前因滅。
後果不生。
于中有間。
可名為斷。
由對治生。
前因力滅。
後果不續。
所以非常。
若法凝然。
不舍前相。
其體無變。
可名為常。
又前因滅。
所以非常。
後果續生。
所以非斷。
又念念滅。
所以非常。
相似相續。
所以非斷。
又法非有。
所以非常。
亦複非無。
所以非斷。
有即為常。
無便斷故。
如是佛子。
遠離二邊。
悟入緣起處中妙理。
△次通妨顯理(二)初釋過未既假不成非斷難(二)初外難。
過去未來既非實有(至)斷豈得成緣起正理。
合響 此即玄談所明。
法有我無宗中。
一切有部來難。
彼意謂。
過去未來。
并皆實有故。
得成緣起正理。
汝大乘宗。
既雲過未非實。
非常可爾。
非斷之義。
如何可成。
既唯斷滅。
豈成緣起。
△次答釋(二)初對斥。
過去未來若是實有(至)常亦不成緣起正理。
音義 若謂過未定是實有。
可許非斷。
既曰非斷。
便為定常。
豈是非常。
既唯常法。
亦不成緣起正理。
△次顯理。
豈斥他過己義便成(至)何假去來方成非斷。
音義 将申正理。
先示意雲。
豈謂斥他之過。
便成己所立義。
若不摧破邪宗。
難以顯其正理。
前之辯析。
意在于斯。
前因下。
正申緣起。
兩頭喻因果。
低昂喻生滅。
非異刹那。
故雲時等。
因果體殊。
生滅事異。
同在一時。
更非前後。
如是因果。
刹那生滅。
相續不斷。
何假去來二世實有。
方成非斷。
△次釋無因無果誰離斷常難(二)初外難。
因現有位後果未生(至)既無因果誰離斷常。
音義 謂大乘既雲。
前因滅位。
後果方生。
則因現有時。
後果猶未生。
後果既未生。
此因是誰因。
如不生子。
未可名父。
此難無因也。
後果現有時。
前因既已滅。
既無有因。
果是誰果。
如無有父。
甯得有子。
此難無果也。
既無下結難。
△次答釋(二)初對破。
若有因時已有後果(至)無因無果豈離斷常。
音義 若謂因現有時。
已有後果。
是則本有果矣。
果既本有。
何待前因。
然因本為辦果。
果為酬因。
因義既無。
果義甯有。
有因有果。
離斷離常。
既無因果。
豈離斷常。
△次顯理(二)初略明。
因果義成依法作用(至)應信大乘緣起正理。
音義 前既對破外難已靖。
故此中略示緣起正理。
以勸其信。
謂大乘言因果者。
依前滅後生。
法體作用。
非同情執。
故前所诘難。
于汝有失。
非預我宗。
何者。
若謂果體本有。
用亦應然。
所待因緣。
亦本有故。
若此則體用。
皆本來有。
何待前因。
故雲由斯汝義。
因果定無。
應信大乘緣起正理。
△次廣顯(三)初标義。
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設。
音義 謂此正理假智。
及诠所不能到。
故雲深妙離言。
今言因果離斷常等義。
皆依增益似相假施設耳。
補遺 宗鏡第四十九卷。
問此阿賴耶識。
既為一切法因。
又稱引果。
隻如因果之法。
為真實有。
為假施設。
答皆從識變。
是假施設。
△次釋成。
觀現在法有引後用(至)假謂現識似彼相現。
音義 宗鏡第四十九卷釋雲。
今明諸法自相離言。
謂觀三世唯有現法。
觀此現法。
有能引生當果之用。
當果雖無。
而現在法。
有引彼用。
用者功能。
行者尋見。
現法之上。
有此功用。
觀此法果。
遂心變作未來之此。
相似未來。
實是現在。
即假說此所變未來。
名為當果。
對此假當有之果。
而說現在法為因。
此未來果。
即觀現在法功能。
而假變也。
其因亦爾。
觀此現法。
有酬前之相。
即異熟變相等。
觀此所從生處。
而能變為過去。
實非過去而是現在。
假說所變為現法。
即對此假。
曾有過去因。
而說現在為果。
而實所觀。
非因非不因。
非果非不果。
且如于因性離言故。
非實是因。
有功能故。
非定不因。
果亦如是(文)。
所言假者。
謂現在識。
似彼當果。
曾因相現。
此是增益非真實有。
△三結勸。
如是因果理趣顯然(至)諸有智者應順修學。
補遺 開蒙。
問因果二字如何能離斷常二邊。
答有因故非常。
有果故非斷(文)。
此即緣起中道。
如是妙理。
非智莫契。
應順修學。
△次斥異說(二)初正斥(二)初斥餘部(二)初叙計(三)初标。
有餘部說雖無去來而有因果恒相續義。
合響 此即玄談所明。
法無去來宗中。
大衆說轉等。
八部所執也。
彼計實有現在法。
及無為法。
其過未法。
體用俱無。
故雲無去來。
意謂不假設設曾因當果。
唯依現法而立因果。
恒相續義。
△次釋。
謂現在法極迅速者(至)體相雖殊而俱是有。
音義 先明因果義。
謂現在法。
如擊石火。
極速一念。
猶有初生後滅二時。
況稍緩者。
即此一念法初生時。
酬能引因。
即名為果。
奚必曾因對說現果。
後變滅時。
引所生果。
即名為因。
何藉當果。
對說現因。
雖有初後生滅二時。
此之因果。
法體唯一。
前因下。
顯相續義。
謂前引果之因正滅。
此後酬因之果正生。
此之因果。
體相雖殊。
即滅即生。
而俱是有前後相續。
成緣起理。
△三結。
如是因果非假施設(至)誰有智者舍此信餘。
△次斥非(三)初總斥。
彼有虛言都無實義。
△次别破(三)初破一念二時。
何容一念而有二時(至)生既現有滅應現無。
音義 謂極迅速者。
唯在一念。
豈有刹那一念。
而容生滅二時。
況生滅二相。
義極乖反。
甯得同居一現在法。
滅若下。
明三世不同義。
謂滅本過去。
生是現在。
若言滅居現在。
生應合是未來。
甯執同世。
若謂生是現有。
滅是過去。
設謂有故名生。
既是現在。
無故名滅。
甯非過去。
何俱執同現在耶。
又謂滅若非無。
而居現在。
生應非有。
必在未來。
生既是有。
而居現在。
滅應現無。
甯非過去。
由斯理趣。
生滅定非同世。
故前所執。
于此唐捐。
△次破生滅體一。
又二相違如何體一非苦樂等見有是事。
音義 生滅二法。
決定相違。
猶如苦樂。
如何體一。
故斥雲非苦樂等。
見有是事。
△三時體互破。
生滅若一時應無二生滅若異甯說體同。
音義 若執生滅體一。
則不應言時雖有二。
若執生滅時異。
甯說生滅體同。
則汝所執。
自語相違。
△三結非。
故生滅時俱現在有同依一體理必不成。
合響 問大乘言。
前因滅位。
後果即生。
餘部亦言。
前因正滅。
後果正生。
二說是同。
何故大乘斥之。
彼有虛言無實義耶。
答言雖似同。
義實迥别。
大乘因果。
是假施設。
如稱兩頭低昂時等。
餘部因果。
計為實有。
雖約現在。
猶有生滅初後二時。
有此之異。
是故斥之。
△次斥經部。
經部師等因果相續(至)阿賴耶識能持種故。
音義 廣百論釋第九卷出彼執雲。
我經部等。
因緣和合。
無間果生。
果起酬因。
複能生後。
如是展轉。
無始時來。
因果連綿。
相續不絕。
無有生滅斷常等過。
今破斥之。
意謂由有賴耶。
受熏持種。
得有因果相續。
若不許有。
斯義不成。
△次結勸。
由此應信大乘所說因果相續緣起正理。
△八伏斷位次門(二)初徴答總标。
此識無始恒轉如流(至)阿羅漢位方究竟舍。
△次廣釋頌義(二)初正明舍阿賴耶(二)初總明。
謂諸聖者斷煩惱障(至)永遠離故說之為舍。
音義 謂三乘無學。
聖人于煩惱障中分别。
皆斷俱生。
或永斷或永伏。
皆名阿羅漢。
爾時第八識中煩惱障攝現起等。
粗重究竟遠離故。
說為舍。
合響 大鈔雲。
言粗重者。
違細輕故。
粗重有三。
一現起粗重貪等。
令心無堪任故。
二種子粗重。
煩惱種子障諸智。
故三粗。
重粗重實非煩惱。
似煩惱故。
如身子嗔習。
畢陵慢習等(文)。
今論文粗重。
即初二兩重也。
△次别釋(二)初明能舍諸位(二)初明正義(二)初正釋(二)初釋義。
此中所說阿羅漢者(至)永不複受分段生故。
音義 頌中所說阿羅漢者。
非局聲聞之第。
四果通指三乘無學果位。
何者阿羅漢義。
含殺賊應供無生。
以三乘無學果人。
皆具此三義故。
得阿羅漢名清涼雲。
大乘第八地菩薩。
同于羅漢。
以舍分段。
出三界故。
△次引證。
雲何知然決擇分說(至)成阿羅漢及如來故。
音義 初徴辭意。
謂三乘無學永舍賴耶。
皆名阿羅漢者。
由何教理。
而知其然耶。
決擇下答。
先引瑜伽決擇分。
證三乘無學。
舍賴耶名。
諸阿羅漢者。
有時解脫。
慧解脫。
俱解脫等不同。
次引集論。
證成諸菩薩名阿羅漢。
△次釋妨(二)初難。
若爾菩薩煩惱種子(至)亦不成就阿賴耶識。
音義 此蹑前意難問。
謂汝引決擇分說諸阿羅漢獨覺如來。
皆不成就阿賴耶。
以彼皆永遠離煩惱粗重故。
若爾菩薩未盡煩惱障種。
皆應成就賴耶。
何故即彼決擇分說。
不退菩薩。
亦不成就阿賴耶識耶。
△次答(二)初約回心向大釋。
彼說二乘無學果位(至)故彼論文不違此義。
補遺 謂彼決擇所言。
不退者是。
二乘無學回心向大之人。
彼已永斷煩惱障。
惑即回小向大之時。
不複退位。
起惑故名不退。
因其趣大菩提。
複名菩薩。
彼自無學來已不成就阿賴耶識。
即攝入此諸阿羅漢中故。
論前雲。
阿羅漢。
此雲不退菩薩。
名異義同。
故不相違。
△次約直修大乘釋。
又不動地以上菩薩(至)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音義 不動地已上。
謂八九十之三地菩薩。
一切煩惱。
即修道所斷。
俱生障永不行者。
已永遠離諸現纏故。
法駛流即所知。
法執漂溺有情。
受變易死。
如瀑流水。
任運轉者。
能于駛流。
得自在故。
能諸行中。
起諸行者。
如于布施一行。
能起諸波羅蜜。
刹那刹那轉增進者。
念念流入薩婆若海。
以此諸義。
證成不動等地。
名為不退。
然此下。
釋成舍賴耶名我見愛等。
即末那相應四惑。
即俱生我執。
八地已上。
生空智果。
相續現前。
不複執藏為我。
舍賴耶名故。
此頌中。
亦說彼名阿羅漢。
△次斥異解(二)初正破(二)初叙。
有義初地以上菩薩(至)故亦說彼名阿羅漢。
音義 此師意明不。
唯八地已上。
名為不退。
七地已前菩薩。
亦名不退。
已證生法二空真如。
已得生法二智。
已斷分别煩惱所知二障。
随修一行。
諸行莊嚴。
雖為利益衆生。
現起俱生煩惱。
終不為失。
有此諸義故。
初地等亦名不退然此下。
釋舍賴耶名。
謂初地等。
雖不斷盡俱生惑障。
此識分别我見愛等。
不複執藏。
為自内我。
由此義故。
亦舍賴耶名。
亦說彼名阿羅漢。
故集下。
引證不起煩惱過失。
煩惱如諸毒。
正智如咒藥。
煩惱雖起。
以正智調伏故。
不為過。
雖伏未斷。
猶如已斷。
亦名阿羅漢。
△次破。
彼說非理七地已前(至)許便違害諸論所說。
音義 謂七地已前。
第七識中俱生我執。
猶未永斷故。
不應舍阿賴耶名。
若彼下舉例。
破若言唯斷分别我見愛等。
名舍賴耶。
則預流等亦應名舍許。
則違于諸論所說。
以諸論中。
曾不見說預流等。
舍賴耶故。
△次破救(二)初叙。
地上菩薩所起煩惱(至)甯可以彼例此菩薩。
音義 救雲。
地上菩薩。
為利生故。
示起煩惱。
由正知故不為過失。
預流不爾。
甯可例同。
△次破。
彼六識中所起煩惱(至)由此故知彼說非理。
音義 謂俱生煩惱。
通前七識。
前六識中有間俱生。
可如上說。
而第七識中。
無間俱生于有漏心位。
任運執藏。
甯不同彼。
有漏位者。
謂諸菩薩于見道位已永遠離分别二障。
俱生二障。
猶未伏滅故。
于地上漏與無漏。
相間而起。
無漏心時。
則第七識我見愛等不。
複執藏若。
出無漏任運恒爾故未舍藏。
由此下結斥。
△次簡所舍唯名。
然阿羅漢斷此識中(至)爾時便入無餘涅槃。
補遺 宗鏡第五十卷雲。
八地已上無阿賴耶名。
唯有異熟識。
第七恒執異熟識為法。
又第八識本無阿賴耶名由第七。
執第八見。
分為我。
令第八得阿賴耶名。
若不執時。
但名異熟識(文)。
故阿羅漢。
但舍賴耶名。
非舍一切。
第八識體以彼異熟。
未空尚持俱生法。
執種子故。
第八名多故雲。
一切若舍識體。
諸阿羅漢才證無學。
應便入無餘依涅槃。
何者以無異熟。
識體持種。
最後身智。
無能任持故。
反顯未有不斷盡異熟種子。
而能舍異熟識者。
故雲勿也。
△次通明第八異名(二)初廣釋諸名(二)初釋名義(二)初總标。
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随義别立種種名。
音義
重申救意。
謂觸等五。
緣境之時。
要托第八所緣。
三境為質。
方乃自變相分影像。
而為所緣。
即以所變似種。
名一切種。
非謂受熏持種。
名一切種也。
觸等下。
複以三因。
成立似種。
初謂觸等。
與識所緣相等。
識既緣種。
觸等亦有似種。
為所緣故。
又謂觸等但緣似根身等。
不緣種子。
生無色界有情。
既無色托。
應無所緣。
然必有所緣。
即似種也。
且親所緣緣。
定應有故。
謂心王據種。
觸等雖亦緣種。
然但是疏緣。
若親所緣緣者。
必以内所慮托。
即觸等自證體上。
變起似種相分。
為親所緣緣也。
由此三義。
故知定應有似相種。
此似下。
釋無前過。
此似種相。
隻成所緣緣。
不為因緣。
生現行法。
故無受熏持種之義。
如觸等所變似根。
非眼等識所依。
亦如所變似火無能燒用。
那言從種生果。
或一或多。
若頓若漸耶。
△次破斥。
彼救非理觸等所緣(至)不爾本頌有重言失。
音義 謂觸等所緣。
似種等相應。
于次後執受及處。
方與本識例同。
何得于前一切種中。
即言似種相耶。
由此故。
頌說一切種言。
定目受熏持種義。
不說所緣種相。
若不爾者。
則本頌有重言之失。
以前說所緣種。
後執受中。
複說所緣種故。
△次破無簡别。
又彼所說亦如是言(至)随所應說非謂一切。
音義 初牒前所執。
定不下破。
若謂無簡别。
鹹可相例。
勿觸等如識。
亦應了别如識。
亦與觸等相應。
若不爾者。
非無簡别。
由此故知。
亦如是言。
随其所應。
例而例之。
非謂一切也。
故前六句頌。
唯一切種。
及了與觸等相應。
三義有殊。
餘可例同。
故雲随應。
△七因果譬喻門(二)初明正義(二)初正釋頌文(三)初徴答總标。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以恒轉故。
合響 初問。
非斷下答。
宗鏡。
問阿賴耶識若常。
則無轉變。
若斷則不相續。
如何會通。
得合正理。
答不一不異。
非斷非常。
方契因緣唯識正理。
△次法喻别釋(二)初釋恒轉義。
恒謂此識無始時來(至)猶如暴流因果法爾。
補遺 先釋恒義。
宗鏡第四十九卷釋雲。
一類者。
常無記義。
相續者。
未曾斷義。
界趣生本者。
即是依此識故。
施設三界五趣四生。
是引果故。
識是界趣生之本(文)。
體性堅住。
持諸種子。
令不失故。
轉謂下釋轉義。
宗鏡雲。
因果性故。
簡一非我也。
有生滅故。
簡常非自性也。
常一之法無因果。
若無因果。
即是斷常。
以是常故。
如虛空等。
應不受熏。
若不受熏。
即無生死涅槃差别(文)。
是知由恒故能持種。
由轉故能受熏。
恒以遮斷滅之見。
轉以表法體非常。
猶如瀑流。
因果法爾相續。
量雲。
阿賴耶識是有法。
非斷非常宗。
恒随轉故因。
同喻如瀑流。
△次釋如瀑流。
如瀑流水非斷非常(至)外觸等法恒相随轉。
音義 初明非斷常故。
漂溺有情。
令不出離。
由有此識有諸趣故。
華嚴經雲。
一切衆生。
為大瀑水波浪所沒。
又如下。
明雖遇衆緣起眼等識。
而恒相續。
如楞伽雲。
藏識海常住。
境界風所動。
種種諸識浪。
騰躍而轉生。
次又如下。
明與習氣觸等恒轉。
謂内持習氣。
如水下魚。
外與觸等相應。
如水上草。
意明此識随業流轉諸趣。
此内外法。
恒相随轉而不舍也。
△三結示緣起。
如是法喻意顯此識(至)故說此識恒轉如流。
補遺 初标。
謂此下釋。
玄談鈔第五卷雲。
若因不滅。
遷至于果。
則名為常。
若果不續。
因無所生。
則随斷滅。
今常相續。
故無斷常。
又雲。
非斷非常。
因滅果生者。
于二谛門中。
曲開此義。
此則于俗谛中。
明非斷常。
不同法性宗二谛互融。
明非斷常。
以法相宗。
真俗二谛。
超然不同。
不同法性宗二谛相即故(文)。
緣起者。
廣百論第三卷雲。
諸法展轉。
從無始來。
依同類因。
生等流果。
起後後果。
續前前因。
于中無間。
所以不斷。
若前因滅。
後果不生。
于中有間。
可名為斷。
由對治生。
前因力滅。
後果不續。
所以非常。
若法凝然。
不舍前相。
其體無變。
可名為常。
又前因滅。
所以非常。
後果續生。
所以非斷。
又念念滅。
所以非常。
相似相續。
所以非斷。
又法非有。
所以非常。
亦複非無。
所以非斷。
有即為常。
無便斷故。
如是佛子。
遠離二邊。
悟入緣起處中妙理。
△次通妨顯理(二)初釋過未既假不成非斷難(二)初外難。
過去未來既非實有(至)斷豈得成緣起正理。
合響 此即玄談所明。
法有我無宗中。
一切有部來難。
彼意謂。
過去未來。
并皆實有故。
得成緣起正理。
汝大乘宗。
既雲過未非實。
非常可爾。
非斷之義。
如何可成。
既唯斷滅。
豈成緣起。
△次答釋(二)初對斥。
過去未來若是實有(至)常亦不成緣起正理。
音義 若謂過未定是實有。
可許非斷。
既曰非斷。
便為定常。
豈是非常。
既唯常法。
亦不成緣起正理。
△次顯理。
豈斥他過己義便成(至)何假去來方成非斷。
音義 将申正理。
先示意雲。
豈謂斥他之過。
便成己所立義。
若不摧破邪宗。
難以顯其正理。
前之辯析。
意在于斯。
前因下。
正申緣起。
兩頭喻因果。
低昂喻生滅。
非異刹那。
故雲時等。
因果體殊。
生滅事異。
同在一時。
更非前後。
如是因果。
刹那生滅。
相續不斷。
何假去來二世實有。
方成非斷。
△次釋無因無果誰離斷常難(二)初外難。
因現有位後果未生(至)既無因果誰離斷常。
音義 謂大乘既雲。
前因滅位。
後果方生。
則因現有時。
後果猶未生。
後果既未生。
此因是誰因。
如不生子。
未可名父。
此難無因也。
後果現有時。
前因既已滅。
既無有因。
果是誰果。
如無有父。
甯得有子。
此難無果也。
既無下結難。
△次答釋(二)初對破。
若有因時已有後果(至)無因無果豈離斷常。
音義 若謂因現有時。
已有後果。
是則本有果矣。
果既本有。
何待前因。
然因本為辦果。
果為酬因。
因義既無。
果義甯有。
有因有果。
離斷離常。
既無因果。
豈離斷常。
△次顯理(二)初略明。
因果義成依法作用(至)應信大乘緣起正理。
音義 前既對破外難已靖。
故此中略示緣起正理。
以勸其信。
謂大乘言因果者。
依前滅後生。
法體作用。
非同情執。
故前所诘難。
于汝有失。
非預我宗。
何者。
若謂果體本有。
用亦應然。
所待因緣。
亦本有故。
若此則體用。
皆本來有。
何待前因。
故雲由斯汝義。
因果定無。
應信大乘緣起正理。
△次廣顯(三)初标義。
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設。
音義 謂此正理假智。
及诠所不能到。
故雲深妙離言。
今言因果離斷常等義。
皆依增益似相假施設耳。
補遺 宗鏡第四十九卷。
問此阿賴耶識。
既為一切法因。
又稱引果。
隻如因果之法。
為真實有。
為假施設。
答皆從識變。
是假施設。
△次釋成。
觀現在法有引後用(至)假謂現識似彼相現。
音義 宗鏡第四十九卷釋雲。
今明諸法自相離言。
謂觀三世唯有現法。
觀此現法。
有能引生當果之用。
當果雖無。
而現在法。
有引彼用。
用者功能。
行者尋見。
現法之上。
有此功用。
觀此法果。
遂心變作未來之此。
相似未來。
實是現在。
即假說此所變未來。
名為當果。
對此假當有之果。
而說現在法為因。
此未來果。
即觀現在法功能。
而假變也。
其因亦爾。
觀此現法。
有酬前之相。
即異熟變相等。
觀此所從生處。
而能變為過去。
實非過去而是現在。
假說所變為現法。
即對此假。
曾有過去因。
而說現在為果。
而實所觀。
非因非不因。
非果非不果。
且如于因性離言故。
非實是因。
有功能故。
非定不因。
果亦如是(文)。
所言假者。
謂現在識。
似彼當果。
曾因相現。
此是增益非真實有。
△三結勸。
如是因果理趣顯然(至)諸有智者應順修學。
補遺 開蒙。
問因果二字如何能離斷常二邊。
答有因故非常。
有果故非斷(文)。
此即緣起中道。
如是妙理。
非智莫契。
應順修學。
△次斥異說(二)初正斥(二)初斥餘部(二)初叙計(三)初标。
有餘部說雖無去來而有因果恒相續義。
合響 此即玄談所明。
法無去來宗中。
大衆說轉等。
八部所執也。
彼計實有現在法。
及無為法。
其過未法。
體用俱無。
故雲無去來。
意謂不假設設曾因當果。
唯依現法而立因果。
恒相續義。
△次釋。
謂現在法極迅速者(至)體相雖殊而俱是有。
音義 先明因果義。
謂現在法。
如擊石火。
極速一念。
猶有初生後滅二時。
況稍緩者。
即此一念法初生時。
酬能引因。
即名為果。
奚必曾因對說現果。
後變滅時。
引所生果。
即名為因。
何藉當果。
對說現因。
雖有初後生滅二時。
此之因果。
法體唯一。
前因下。
顯相續義。
謂前引果之因正滅。
此後酬因之果正生。
此之因果。
體相雖殊。
即滅即生。
而俱是有前後相續。
成緣起理。
△三結。
如是因果非假施設(至)誰有智者舍此信餘。
△次斥非(三)初總斥。
彼有虛言都無實義。
△次别破(三)初破一念二時。
何容一念而有二時(至)生既現有滅應現無。
音義 謂極迅速者。
唯在一念。
豈有刹那一念。
而容生滅二時。
況生滅二相。
義極乖反。
甯得同居一現在法。
滅若下。
明三世不同義。
謂滅本過去。
生是現在。
若言滅居現在。
生應合是未來。
甯執同世。
若謂生是現有。
滅是過去。
設謂有故名生。
既是現在。
無故名滅。
甯非過去。
何俱執同現在耶。
又謂滅若非無。
而居現在。
生應非有。
必在未來。
生既是有。
而居現在。
滅應現無。
甯非過去。
由斯理趣。
生滅定非同世。
故前所執。
于此唐捐。
△次破生滅體一。
又二相違如何體一非苦樂等見有是事。
音義 生滅二法。
決定相違。
猶如苦樂。
如何體一。
故斥雲非苦樂等。
見有是事。
△三時體互破。
生滅若一時應無二生滅若異甯說體同。
音義 若執生滅體一。
則不應言時雖有二。
若執生滅時異。
甯說生滅體同。
則汝所執。
自語相違。
△三結非。
故生滅時俱現在有同依一體理必不成。
合響 問大乘言。
前因滅位。
後果即生。
餘部亦言。
前因正滅。
後果正生。
二說是同。
何故大乘斥之。
彼有虛言無實義耶。
答言雖似同。
義實迥别。
大乘因果。
是假施設。
如稱兩頭低昂時等。
餘部因果。
計為實有。
雖約現在。
猶有生滅初後二時。
有此之異。
是故斥之。
△次斥經部。
經部師等因果相續(至)阿賴耶識能持種故。
音義 廣百論釋第九卷出彼執雲。
我經部等。
因緣和合。
無間果生。
果起酬因。
複能生後。
如是展轉。
無始時來。
因果連綿。
相續不絕。
無有生滅斷常等過。
今破斥之。
意謂由有賴耶。
受熏持種。
得有因果相續。
若不許有。
斯義不成。
△次結勸。
由此應信大乘所說因果相續緣起正理。
△八伏斷位次門(二)初徴答總标。
此識無始恒轉如流(至)阿羅漢位方究竟舍。
△次廣釋頌義(二)初正明舍阿賴耶(二)初總明。
謂諸聖者斷煩惱障(至)永遠離故說之為舍。
音義 謂三乘無學。
聖人于煩惱障中分别。
皆斷俱生。
或永斷或永伏。
皆名阿羅漢。
爾時第八識中煩惱障攝現起等。
粗重究竟遠離故。
說為舍。
合響 大鈔雲。
言粗重者。
違細輕故。
粗重有三。
一現起粗重貪等。
令心無堪任故。
二種子粗重。
煩惱種子障諸智。
故三粗。
重粗重實非煩惱。
似煩惱故。
如身子嗔習。
畢陵慢習等(文)。
今論文粗重。
即初二兩重也。
△次别釋(二)初明能舍諸位(二)初明正義(二)初正釋(二)初釋義。
此中所說阿羅漢者(至)永不複受分段生故。
音義 頌中所說阿羅漢者。
非局聲聞之第。
四果通指三乘無學果位。
何者阿羅漢義。
含殺賊應供無生。
以三乘無學果人。
皆具此三義故。
得阿羅漢名清涼雲。
大乘第八地菩薩。
同于羅漢。
以舍分段。
出三界故。
△次引證。
雲何知然決擇分說(至)成阿羅漢及如來故。
音義 初徴辭意。
謂三乘無學永舍賴耶。
皆名阿羅漢者。
由何教理。
而知其然耶。
決擇下答。
先引瑜伽決擇分。
證三乘無學。
舍賴耶名。
諸阿羅漢者。
有時解脫。
慧解脫。
俱解脫等不同。
次引集論。
證成諸菩薩名阿羅漢。
△次釋妨(二)初難。
若爾菩薩煩惱種子(至)亦不成就阿賴耶識。
音義 此蹑前意難問。
謂汝引決擇分說諸阿羅漢獨覺如來。
皆不成就阿賴耶。
以彼皆永遠離煩惱粗重故。
若爾菩薩未盡煩惱障種。
皆應成就賴耶。
何故即彼決擇分說。
不退菩薩。
亦不成就阿賴耶識耶。
△次答(二)初約回心向大釋。
彼說二乘無學果位(至)故彼論文不違此義。
補遺 謂彼決擇所言。
不退者是。
二乘無學回心向大之人。
彼已永斷煩惱障。
惑即回小向大之時。
不複退位。
起惑故名不退。
因其趣大菩提。
複名菩薩。
彼自無學來已不成就阿賴耶識。
即攝入此諸阿羅漢中故。
論前雲。
阿羅漢。
此雲不退菩薩。
名異義同。
故不相違。
△次約直修大乘釋。
又不動地以上菩薩(至)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音義 不動地已上。
謂八九十之三地菩薩。
一切煩惱。
即修道所斷。
俱生障永不行者。
已永遠離諸現纏故。
法駛流即所知。
法執漂溺有情。
受變易死。
如瀑流水。
任運轉者。
能于駛流。
得自在故。
能諸行中。
起諸行者。
如于布施一行。
能起諸波羅蜜。
刹那刹那轉增進者。
念念流入薩婆若海。
以此諸義。
證成不動等地。
名為不退。
然此下。
釋成舍賴耶名我見愛等。
即末那相應四惑。
即俱生我執。
八地已上。
生空智果。
相續現前。
不複執藏為我。
舍賴耶名故。
此頌中。
亦說彼名阿羅漢。
△次斥異解(二)初正破(二)初叙。
有義初地以上菩薩(至)故亦說彼名阿羅漢。
音義 此師意明不。
唯八地已上。
名為不退。
七地已前菩薩。
亦名不退。
已證生法二空真如。
已得生法二智。
已斷分别煩惱所知二障。
随修一行。
諸行莊嚴。
雖為利益衆生。
現起俱生煩惱。
終不為失。
有此諸義故。
初地等亦名不退然此下。
釋舍賴耶名。
謂初地等。
雖不斷盡俱生惑障。
此識分别我見愛等。
不複執藏。
為自内我。
由此義故。
亦舍賴耶名。
亦說彼名阿羅漢。
故集下。
引證不起煩惱過失。
煩惱如諸毒。
正智如咒藥。
煩惱雖起。
以正智調伏故。
不為過。
雖伏未斷。
猶如已斷。
亦名阿羅漢。
△次破。
彼說非理七地已前(至)許便違害諸論所說。
音義 謂七地已前。
第七識中俱生我執。
猶未永斷故。
不應舍阿賴耶名。
若彼下舉例。
破若言唯斷分别我見愛等。
名舍賴耶。
則預流等亦應名舍許。
則違于諸論所說。
以諸論中。
曾不見說預流等。
舍賴耶故。
△次破救(二)初叙。
地上菩薩所起煩惱(至)甯可以彼例此菩薩。
音義 救雲。
地上菩薩。
為利生故。
示起煩惱。
由正知故不為過失。
預流不爾。
甯可例同。
△次破。
彼六識中所起煩惱(至)由此故知彼說非理。
音義 謂俱生煩惱。
通前七識。
前六識中有間俱生。
可如上說。
而第七識中。
無間俱生于有漏心位。
任運執藏。
甯不同彼。
有漏位者。
謂諸菩薩于見道位已永遠離分别二障。
俱生二障。
猶未伏滅故。
于地上漏與無漏。
相間而起。
無漏心時。
則第七識我見愛等不。
複執藏若。
出無漏任運恒爾故未舍藏。
由此下結斥。
△次簡所舍唯名。
然阿羅漢斷此識中(至)爾時便入無餘涅槃。
補遺 宗鏡第五十卷雲。
八地已上無阿賴耶名。
唯有異熟識。
第七恒執異熟識為法。
又第八識本無阿賴耶名由第七。
執第八見。
分為我。
令第八得阿賴耶名。
若不執時。
但名異熟識(文)。
故阿羅漢。
但舍賴耶名。
非舍一切。
第八識體以彼異熟。
未空尚持俱生法。
執種子故。
第八名多故雲。
一切若舍識體。
諸阿羅漢才證無學。
應便入無餘依涅槃。
何者以無異熟。
識體持種。
最後身智。
無能任持故。
反顯未有不斷盡異熟種子。
而能舍異熟識者。
故雲勿也。
△次通明第八異名(二)初廣釋諸名(二)初釋名義(二)初總标。
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随義别立種種名。
音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