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二[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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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果作用名功能。
差别者。
顯此種子非止一種。
色心等種。
生色心等現。
定差别故。
轉識論雲。
所餘七識種子。
并能生自類無量諸法。
此與本識下。
宗鏡第四十七卷釋雲。
本識是體。
種子是用。
種子是因。
所生是果。
此之二法。
理應如是。
不一不異。
本識望種。
于出體中。
攝相歸性(攝種子之相。
歸于本識體性。
以本識是無記故。
攝相歸性。
亦屬無記)。
故皆無記。
種從現行。
望于本識。
相(種子)用(現行)别論。
故通三性。
若即是一。
不可說為有因果法。
有體用法。
若一向異。
應谷麥等能生豆等。
以許因果一向異故。
不爾法滅應方有用。
以許體用一向異故。
體用相似。
氣勢必同。
因果相似。
功能狀貌。
可相随順。
非一向異。
宗鏡第四十八卷。
問種子與阿賴耶識。
為一為異。
答非一非異。
攝論雲。
是不淨品法種子。
在阿賴識中。
為有别體故異。
為無别體故不異。
二俱有失。
須明不一不異。
此阿賴識與種子共生。
雖有能依所依。
不由别體故異。
乃至能是假無體。
所是依是實有體。
假實和合。
異相難可分别。
以無二體故。
是故非不一。
此識先未有功能。
熏習生後方有功能。
故勝于前。
譬如麥種。
生于自芽有功能。
故說麥是芽種子。
麥若陳久。
或為火所損。
則失功能。
麥相不異。
以功能壞故。
不名種子。
此識亦爾。
若有生一切法功能。
由與功能相應。
說名一切種子。
此功能若謝無餘。
但說名果報識。
非一切種子。
是故非不異(文)。
△次明種實有(二)初正釋。
雖非一異而是實有假法如無非因緣故。
合響 此斷定實有。
謂此之種子。
雖與本識及所生果。
非一非異。
而是有體實法。
以是親因緣故。
△次釋妨(二)初難。
此與諸法既非一異應如瓶等是假非實。
補遺 外人難。
謂此種子與諸法。
既非一異。
應如瓶等。
泥團與瓶非一異故則此種子同瓶是假。
量雲。
此種子是有法。
是假非實宗。
與諸法既非一異故因。
應如瓶等喻。
△次釋(二)初正釋。
若爾真如應是假有許則便無真勝義谛。
音義 若爾者。
牒上難辭。
若謂此與諸法。
既非一異。
是假非實者。
真如亦應是假非實。
以真如亦與諸法非一異故。
若許真如是假。
便無真勝義谛。
若不許者。
此亦應然。
△次簡别。
然諸種子唯依世俗說為實有不同真如。
音義 種子實有。
依理世俗。
不同真如勝義實有。
實有義齊。
故可為喻。
世俗勝義二谛不同。
複須簡别。
△次結判(二)初判屬相分。
種子雖依第八識體(至)非餘見分恒取此為境故。
音義 種子乃是本識相分。
非餘三分。
見分恒緣此為境故。
△次判屬三性(二)初正判。
諸有漏種與異熟識(至)善性攝故唯名為善。
音義 宗鏡第四十八卷雲。
此有漏種。
與本第八識。
體無别故。
性類是同。
唯是無記。
若能所生法。
皆通善等三性。
謂此種子本能熏現行之因。
及後所生現行之果。
皆通三性。
故言因果俱善等性。
此依功能差别門說。
非依體門性唯無記。
此約有漏種說。
若無漏種。
非異熟識性所攝。
故非無記。
體性不順本識體故。
體既不同。
不可相即。
又性類别。
能治所治漏無漏殊。
不可相即。
問無漏既不從識。
名無記性。
此何為性。
答因果俱是善性攝故。
唯名為善。
法爾一切無漏之法。
順理違生。
無惡與無記也。
△次釋妨(二)初難。
若爾何故決擇分說(至)皆有異熟種子皆異熟生。
補遺 瑜伽第五十七卷。
攝決擇分中。
問二十二根。
幾有種子異熟。
答一切皆有。
又問幾是異熟生。
答亦一切。
種子所攝。
異熟所生。
今難意雲。
若無漏種。
非是異熟識性所攝。
何故瑜伽決擇分說二十二根。
一切皆有異熟種子。
皆異熟生耶。
以未知當知等。
後三根唯無漏故。
二十二根。
見後第七卷末。
△次釋。
雖名異熟而非無記(至)非無記性所攝異熟。
音義 先直答。
謂名雖同。
而性是别。
依異下轉釋。
初約所依得名。
異性相依等者。
謂能依無漏種是善。
所依異熟是無記。
例如眼識等。
依眼等根。
識通三性。
根唯無記。
豈善眼識等。
不許其依無記根耶。
或無下。
次約轉變得名。
或無漏種。
由聞思修熏習轉變。
至成熟位。
故名異熟。
非無記性所攝異熟也。
△次明本新義(三)初淨月等師唯立本有(三)初釋義。
此中有義一切種子(至)由熏習力但可增長。
音義 有義者。
有師立義。
謂染淨等種。
皆本來有。
不由熏生。
但由熏習力故。
令本有種子。
增長成熟而已。
△次引證(二)初引教。
如契經說一切有情(至)如是等文誠證非一。
補遺 初引經證。
染淨種子。
皆本性有。
惡叉聚毒樹果。
一苞三子。
此喻差别種。
一處業生。
法爾而有者。
正顯本有種子。
非由功力。
界即種子差别異名者。
瑜伽卷第十二。
又諸種子乃有多種差别之名。
所謂名界。
名種性。
名因名薩迦耶。
名戲論。
乃至如是等類差别。
次引論證。
由熏長此。
亦瑜伽第二卷中文。
諸有情等者。
顯種本有。
不從熏生。
般此雲入。
謂有情類。
堪入涅槃法者。
漏無漏種。
一切悉具。
不堪入者。
即阙如來緣覺聲聞三種菩提種子。
後二句結。
△次引理。
又諸有情既說本有(至)由熏增長不别熏生。
音義 初證無漏種。
五種者。
一聲聞。
二緣覺。
三如來。
四不定。
五闡提。
謂聖教既說本有五種性别。
故應定有法爾無漏種子。
不由熏生。
依此建立種性差别。
三無漏根者。
即未知當知根。
已知根。
具知根。
有漏下例同。
漏種亦爾。
補遺 法爾有種等。
瑜伽卷第二卷。
此種子随所生處。
自體之中。
餘體種子。
皆悉随逐。
是故欲界自體中。
亦有色無色界一切種子。
如是色界自體中。
亦有欲界無色界一切種子。
無色界自體中。
亦有欲色界一切種子。
又雲。
若于一處有染欲。
即說一切處有染欲。
若于一處得離欲。
即說一切處得離欲。
是故一一自體中。
皆有一切自體種子。
△三結示。
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合響 本識中。
本有種子。
由諸轉識。
熏令增長。
則漏仍熏漏。
無漏仍熏無漏。
現熏種時。
現因種果。
種起現時。
種因現果。
漏無漏别。
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若許熏生。
漏與無漏。
設互相熏。
因果亂矣。
△次難陀等師唯立新熏(三)初釋義。
有義種子皆熏故生(至)如麻香氣華熏故生。
音義 初一句。
直明新熏。
所熏下通妨。
問種若新熏。
何故經雲無始時來。
有種種界。
故釋雲。
能熏所熏俱無始有。
乃從無始熏習成就。
種子下。
約義明熏。
種子既是習氣異名。
故諸種子。
必由熏習而生。
如胡麻中香氣。
必假華熏。
方得香也。
量雲。
種子皆熏故生。
習氣必由熏習有故。
如麻香氣。
△次引證(二)初引教。
如契經說諸有情心(至)外種熏習或有或無。
補遺 内種。
謂本識中種。
外種。
謂谷麥等種。
外種熏習或有或無者。
外種是假。
以是第八識中。
共中不共種子所生現行之法。
故雲或有熏習。
以谷麥等。
自有根種。
展轉相傳。
故雲或無熏習。
△次引理(二)初證有漏。
又名言等三種熏習(至)故有漏種必藉熏生。
音義 三種習氣。
一名言。
二有支。
三我執。
解見後第八卷。
△次證無漏。
無漏種生亦由熏習(至)是出世心種子性故。
合響 淨法界者。
即清淨法界。
真如妙理。
等流正法者。
即諸佛菩薩。
如清淨妙理所說教法。
謂此教法。
即诠此清淨法界之正法。
非别有所說。
故雲平等流類。
此句釋成種子由熏生。
下句釋成是無漏。
△三會違(二)初會本有五種性别(三)初标。
有情本來種性差别(至)但依有障無障建立。
合響 此由初家意。
以無漏種子有無。
有五性别。
證成定有法爾種子。
今通雲。
五性别者。
但依有障無障建立。
何關無漏種子有無耶。
△次釋。
如瑜伽說于真如境(至)即立彼為如來種性。
音義 畢竟者。
謂永不可害也。
不般涅槃法性者。
謂一闡提。
△三結。
故知本來種性差别依障建立非無漏種。
△次會地獄成就三根。
所說成就無漏種言依當可生非已有體。
補遺 此結顯上義。
通上瑜伽論。
謂彼論意。
依地獄有情。
當來有可生無漏種義。
名為成就。
非謂地獄有情。
已有無漏種體也。
△三護法正義新本合論(三)初正釋二類(二)初标。
有義種子各有二類。
合響 宗鏡第四十八卷雲。
若取正義。
本有新熏。
合生現行。
非有前後。
古德解熏種義。
諸法雖有新舊二種。
當生現時。
或從新生。
或從舊生。
名為二種。
非為二種于一念中同生一現。
若爾即有多種共生一芽之過。
以此準知。
色心相分種。
并同于此(文)。
△次釋(二)初本有。
一者本有謂無始來(至)此即名為本性住種。
合響 宗鏡第四十八卷雲。
一切種子。
與第八識一時而有。
從此能生前七現行。
古德問。
此總未熏時。
此本有從何而生。
答謂從無始時來。
此身與種子俱時而有。
如外草木等種(文)。
△次始起。
二者始起謂無始來(至)此即名為習所成種。
音義 現行者。
現有三義。
一顯現。
簡非種子。
二現在。
簡非過未。
三現有。
簡非無法。
補遺 瑜伽論卷第二雲。
又種子體。
無始時來。
相續不絕。
性雖無始有之。
然由淨不淨業。
差别熏發。
望數數取異熟果。
說彼為新。
△次斥前互阙(二)初破淨月唯本有(二)初正破(二)初明違理(二)初約因緣義破不從熏生(三)初标。
若唯本有轉識不應與阿賴耶為因緣性。
音義 由有新熏。
前七與第八為因緣性。
若唯本有。
則前七雖是能熏。
不應與第八。
為因緣性。
合響 開蒙雲若唯本有無新熏者。
前七王所。
具能熏義。
何緣不熏。
舉例難雲。
如水既濕。
何不潤物。
若不潤者。
恁麼則火應不燒。
地應不載。
風應不動。
此例無邊。
為大失也。
△次釋(二)初引經。
如契經說諸法于識(至)展轉相生互為因果。
音義 先引文。
宗鏡古師釋雲。
諸法于識藏能攝藏也。
謂與諸識。
作二緣性。
一為彼種子。
二為彼所依。
識于法亦爾。
所攝藏也。
謂諸轉識。
與阿賴耶。
亦為二緣。
一于現法長養彼種。
二于後法轉攝植彼種互相生故。
此頌下。
華嚴鈔雲。
七熏八種。
七是八因。
八含七種。
八是七因。
故雲互為因果。
合響 顯揚論卷第十七。
問互為因相。
建立雲何。
答阿賴耶識。
與彼轉識。
為二種因。
一為種子生因。
二為所依止因。
種子生因者。
謂諸所有善不善無記。
轉識生時。
一切皆因阿賴耶識種子而生。
所依止因者。
謂由阿賴耶識。
所執色根。
為依止故。
五識身轉。
非無執受。
又由有此識故。
得有意根。
由此意根為依止故。
意識得生。
複次轉識。
與阿賴耶識。
為二種因。
一于現法中。
長養彼種子故。
二于後法中。
為彼得生攝植彼種子故。
于現法中長養彼種子者。
謂随依止阿賴耶識。
如是如是善不善無記。
轉識生時。
于一依止。
同生同滅。
如是如是熏習此識(即彼三性轉識熏此賴耶)。
由是因緣故。
後彼轉識。
善不善無記性。
轉識複增上。
轉複熾然。
轉複明了。
而得生起。
于後法中攝植彼種子者。
謂彼熏習種類。
能引攝未來(顯識論雲。
分别識名為攝識。
譬如誦經。
初一遍未得。
第二遍誦攝前第一。
如是乃至第十遍誦通利時。
即通攝前九。
此即引攝未來攝植彼種之義)。
即此異熟阿賴耶識。
如是種子因故。
依止因故。
長養種子攝植種子故。
是名建立阿賴耶識。
互為因相。
△次引論。
攝大乘說阿賴耶識(至)又如束蘆互相依住。
音義 宗鏡雲。
如燈炷束蘆者。
舉增上緣。
喻因緣義。
如燈炷與??。
展轉生??。
内炷生??。
如種生現。
内??燒炷。
如現熏種。
又如束蘆相依。
為俱有因。
類顯二法為喻。
喻因緣義。
△三結。
唯依此二建立因緣(至)與阿賴耶有因緣義。
音義 唯依種現互相生義。
建立因緣。
除此餘法。
非因緣義。
若謂種子不由熏生。
如何前七與第八。
有因緣義。
△次約因緣義破由熏增長。
非熏令長可名因緣勿善惡業與異熟果為因緣故。
音義 由前本有家雲。
由熏習力。
令本有種。
但可增長。
即熏增長。
可名因緣。
故轉識與阿賴耶。
有因緣義。
破雲。
非熏令長。
可名因緣。
應知熏長。
是增上緣。
如善惡業。
感異熟果。
非因緣故。
△次明違教。
又諸聖教說有種子由熏習生皆違彼義。
△次結責。
故唯本有理教相違。
△次破難陀唯新熏(二)初正破(二)初明違理(二)初正明違理(二)初斥非(二)初約有為無漏無因破。
若唯始起有為無漏(至)善等應為不善等種。
音義 有為無漏者。
謂四智菩提清淨法界。
乃是了因所了。
可非種生。
四智菩提。
生因所生。
生必有種。
若無本有無漏種子。
為因緣故。
則不得生應一切有情。
永不成佛。
有漏下破救。
前始起家救雲。
聞淨法界等流正法。
所起聞熏習。
即此聞熏。
為無漏種。
破雲初聞熏習。
是有漏心。
不應為無漏種。
若有漏種。
生無漏法。
應無漏種。
可得生有漏法。
是以雲勿無漏種生有漏故。
若許則應諸佛複生有漏。
而善等應為不善等種。
合響 開蒙雲。
若唯新熏無本有者。
上品無漏無記第八。
此上二類無新熏理。
又無本有。
從何種生。
唯新熏者。
不盡此理。
補遺 未登地以前。
資糧加行位中。
所有聞思修慧。
俱屬有漏善。
但可為增上緣。
助彼無漏種子。
令漸增長。
非可作因緣也。
如下文雲。
後勝進位。
熏令增長無漏法起。
以此為因。
△次遮性淨為無漏生因(三)初出彼所憑。
分别論者雖作是說(至)故無漏法非無因生。
合響 分别論者。
指造中邊分别論之人。
即天親菩薩。
彼論上卷雲。
雲何不染非不染。
本心自性清淨故。
雲何不淨非不淨。
煩惱客塵故。
此中但義出彼引由。
前以無漏無因。
破唯始起。
彼救雲。
分别論者說。
心性本淨。
乃至轉成無漏。
故無前過。
意即此彼清淨性。
是有為無漏之因。
何要本有無漏種子。
今護法破雲。
分别論者。
雖作是說。
心性本淨(雲雲)。
然未可據此。
遂謂便無前過。
何者。
以彼說無為(涅槃)。
非說有為(菩提)無漏故耳。
△次破彼謬解(二)初徴。
而心性言彼說何義。
合響 此徴其所解。
謂汝引分别論者所說心性本淨等語。
以救前過。
今且問汝。
彼心性言。
為說何義。
△次破(三)初破以空理為無漏因。
若說空理空非心因(至)以體前後無轉變故。
音義 若說空理為心性。
此空理是無為。
非有為無漏菩提心因。
且空理常住。
非諸法種。
以體前後無轉變故。
種子必須刹那滅故。
△次破以即心為無漏因。
若即說心應同數論(至)勿善惡等互為因故。
音義 若即說現在心。
其體本淨。
有煩惱時。
其相則染。
離煩惱時。
轉成無漏。
其體常如。
是則應同數論師所執自性。
相雖轉變。
而體常一。
又心通三性。
若說心即本淨者。
惡無記心。
應是善心。
若許是善。
應與信等心所相應。
不許是善。
惡與無應記非善心體。
既爾惡無記心。
尚不可名善。
何況是有為無漏耶。
又有漏善心。
非無漏因。
有漏善心雖異。
不善雜染是同故。
如惡心等性非無漏。
既善惡等。
皆非無漏。
故不應與無漏為因。
何以故。
勿便善惡等。
互為因故。
△三破有漏性是無漏(二)初以有漏例無漏。
若有漏心性是無漏(至)差别因緣不可得故。
音義 若漫言心雖有漏。
性是無漏。
名本淨者。
反是而言。
則無漏心性應有漏。
何者。
心法是同。
差别因緣不可得故。
△次以異生例聖者(二)初正例。
又異生心若是無漏則異生位無漏現行應名聖者。
△次破救。
若異生心性雖無漏(至)種子現行性相同故。
音義 先牒轉救。
若謂異生心性雖無漏。
相有染故。
不得名為無漏現行。
故異生位。
無有應名聖之失。
則心下破。
謂現行既非無漏。
則心種子。
亦非無漏。
何故汝論。
說有異生唯得成就無漏種子。
何者。
種子現行。
性相同故。
△三申經正義。
然契經說心性淨者(至)性是無漏故名本淨。
合響 然經說心性淨者。
謂二空所顯真如。
真如是心實性故。
宗鏡卷第四十八雲。
心性者真如也。
真如無為。
非心之因。
亦非種子。
能有果法。
如虛空等(文)。
或說第一義。
不相應心體。
名性本淨。
心體非是煩惱法故。
具斯二義。
名性本淨。
故非有漏。
心性是無漏。
名本性淨也。
△次顯正。
由此應信是諸有情(至)有漏法種類此應知。
合響 宗鏡卷第四十八雲。
法爾本有無漏種子。
雖有生果之能。
須假資加二位。
有漏諸善資。
熏擊發。
方能生現(文)。
故見道位無漏現起。
用此清淨無漏種子為因。
無漏起時。
複熏成種。
展轉增勝。
乃至圓滿菩提。
故無漏種。
定有本新二類。
有漏例知。
△次通前所引(四)初通内種定有熏習。
諸聖教中雖說内種(至)故說内種定有熏習。
補遺 由前難陀立義。
唯新無本。
故雲種子皆熏故生。
且引教證成内種定有熏習故。
護法通之。
謂教中雖如此說。
然不定說一切種子皆熏故生。
甯撥全無本有種子。
然熏習之義。
通于生長。
勿得漫言皆熏故生。
故本有種子。
亦由熏習。
令其增盛。
方能得果。
是故聖教。
概說内種定有熏習也。
△次通無漏由聞熏習(二)初明亦熏本無漏種。
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至)故亦說此名聞熏習。
音義 有漏善心。
聞正法時。
新所熏種。
是有漏性。
熏習本有無漏種子。
令其增盛。
是無漏性。
彼執新熏。
即無漏種。
殊不知本有無漏種子。
止得熏令增長。
乃至生出世心。
又複不知此新熏種。
是有漏性。
故此釋雲。
其聞熏習。
非是唯熏新有漏種。
亦熏本有無漏種子。
令漸增盛。
乃至生出世心。
以從真如展轉熏生。
是故聖教亦說。
此名聞熏習。
出世心者。
即見道無漏心也。
△次判二性為緣亦異。
聞熏習中有漏性者(至)方便說為出世心種。
音義 聞熏習中有漏性者。
于三斷中。
是修所斷。
于五果中。
感異熟果。
于四緣中。
為見道心勝增上緣。
聞熏習中無漏性者。
是非所斷。
與見道心。
正為親因緣。
是等流果。
此正下釋疑。
疑雲。
既别有無漏性。
與出世心為因緣。
何故教中有處。
不簡有漏。
總說聞熏習。
為出世心種。
故釋雲。
此正因緣(雲雲)。
如無性攝論雲。
此聞熏習。
雖是世間有漏心。
而是出世間心種子故。
△三通依障建立種性(二)初正釋。
依障建立種性别者(至)障有可斷不可斷義。
補遺 此中通意。
由前難陀。
引瑜伽論文。
會釋淨月家。
有情本性差别。
不由無漏種子有無。
但依有障無障建立。
故護法通雲。
謂依障建立種性别者。
意顯正由無漏種子有無(雲雲)。
乃至結示雲。
故由無漏種子有無。
障有可斷不可斷義。
文中初标意。
謂若下釋。
非涅槃法者。
指闡提。
故由下結。
△次通妨。
然無漏種微隐難知(至)而說依障立種性别。
音義 新熏家複難雲。
既由無漏種子有無。
立種性别。
雲何瑜伽中說依障建立。
釋曰。
斷障可否。
由種有無。
論不說者。
為無漏種隐微難知。
故約彼障顯性差别。
若不爾者。
彼障有何别因。
害有可不可者。
若謂法爾種亦應然。
若本全無無漏法種。
聖道不生。
誰斷二障。
而言約此立種性别。
△四通三根依當可生。
既彼聖道必無生義說當可生亦定非理。
音義 此承上文。
無無漏種。
則諸聖道永無生義。
而新熏家。
謂地獄成就無漏三根。
依當可生。
亦非理也。
△次明違教。
然諸聖教處處說有本有種子皆違彼義。
△次結責。
故唯始起理教相違。
△三結示正義。
由此應知諸法種子各有本有始起二類。
合響 宗鏡出護法意雲。
有漏無漏種子。
皆有新熏本有。
合生現行。
亦不雜亂。
若新熏遇緣。
即從新熏生。
若本有遇緣。
即從本有生。
若偏執唯從新熏。
或偏執唯從本有。
二俱違教。
若二義俱取。
善符教理。
補遺 一往如上。
更須細簡。
無漏中佛果善。
及因中上品無漏。
唯從舊種生。
若見道本有無漏種。
已發現行。
從初地已去。
十地位中。
則有新熏本有二類。
若有漏中。
宗鏡第四十八卷雲。
今正解者。
第八識聚。
及此所變異熟五根相分。
并異熟浮根等。
及異熟前六識等。
并無新熏。
以其極劣。
非能熏故。
從本有舊種所生。
其長養五根。
及此浮根(異熟五根長養五根者。
如過去業。
招得眼等。
名異熟五根。
于今世時。
因飲食等。
長小令大。
養瘦令肥。
名長養五根)。
及等流五塵等相分。
前六識所變者。
皆可各有新本二種(文)。
若善惡有覆前七識聚。
一一皆有新本二類。
△三明種子義(三)初明内種(三)初總标。
然種子義略有六種。
補遺 攝論頌曰。
勝義諸種子。
當知有六種。
刹那滅俱有。
恒随轉應知。
決定待衆緣。
唯能引自果。
△次别釋(六)初刹那滅。
一刹那滅謂體才生(至)不可說有能生用故。
合響 先釋義。
此遮下明簡。
并如文。
開蒙。
問刹那滅者何也。
答顯是有為有轉變義。
于轉變位。
能取與果。
方成種子。
問刹那義簡去何法。
不得名種。
答簡無為法。
及長時四相。
并外道常我。
△二果俱有。
二果俱有謂與所生(至)故但應說與果俱有。
合響 開蒙難。
若刹那滅為種子者。
應前念種望後念現。
或應一念。
自他相望。
皆與為種。
答第二義簡要果俱有。
宗鏡釋雲。
謂此種子。
要望所生現行果法。
俱時現有現者。
一顯現。
二現在。
三現有。
三義名現。
由此無性人。
第七識不名種子。
果不顯現故。
即顯現言。
簡彼第七。
現在簡前後。
現有簡假法。
體是實有。
方成種子故。
顯現唯在果。
現有唯在因。
現在通因果。
和合簡相離(文)。
現種下轉釋。
明簡去之義。
種現相望。
種非是現。
故名異類。
然現與種雖是類别。
互不相違。
一處一時。
有能生用。
是種子義。
非如種引生種。
其類雖同。
自體相違。
因果前後必不俱
差别者。
顯此種子非止一種。
色心等種。
生色心等現。
定差别故。
轉識論雲。
所餘七識種子。
并能生自類無量諸法。
此與本識下。
宗鏡第四十七卷釋雲。
本識是體。
種子是用。
種子是因。
所生是果。
此之二法。
理應如是。
不一不異。
本識望種。
于出體中。
攝相歸性(攝種子之相。
歸于本識體性。
以本識是無記故。
攝相歸性。
亦屬無記)。
故皆無記。
種從現行。
望于本識。
相(種子)用(現行)别論。
故通三性。
若即是一。
不可說為有因果法。
有體用法。
若一向異。
應谷麥等能生豆等。
以許因果一向異故。
不爾法滅應方有用。
以許體用一向異故。
體用相似。
氣勢必同。
因果相似。
功能狀貌。
可相随順。
非一向異。
宗鏡第四十八卷。
問種子與阿賴耶識。
為一為異。
答非一非異。
攝論雲。
是不淨品法種子。
在阿賴識中。
為有别體故異。
為無别體故不異。
二俱有失。
須明不一不異。
此阿賴識與種子共生。
雖有能依所依。
不由别體故異。
乃至能是假無體。
所是依是實有體。
假實和合。
異相難可分别。
以無二體故。
是故非不一。
此識先未有功能。
熏習生後方有功能。
故勝于前。
譬如麥種。
生于自芽有功能。
故說麥是芽種子。
麥若陳久。
或為火所損。
則失功能。
麥相不異。
以功能壞故。
不名種子。
此識亦爾。
若有生一切法功能。
由與功能相應。
說名一切種子。
此功能若謝無餘。
但說名果報識。
非一切種子。
是故非不異(文)。
△次明種實有(二)初正釋。
雖非一異而是實有假法如無非因緣故。
合響 此斷定實有。
謂此之種子。
雖與本識及所生果。
非一非異。
而是有體實法。
以是親因緣故。
△次釋妨(二)初難。
此與諸法既非一異應如瓶等是假非實。
補遺 外人難。
謂此種子與諸法。
既非一異。
應如瓶等。
泥團與瓶非一異故則此種子同瓶是假。
量雲。
此種子是有法。
是假非實宗。
與諸法既非一異故因。
應如瓶等喻。
△次釋(二)初正釋。
若爾真如應是假有許則便無真勝義谛。
音義 若爾者。
牒上難辭。
若謂此與諸法。
既非一異。
是假非實者。
真如亦應是假非實。
以真如亦與諸法非一異故。
若許真如是假。
便無真勝義谛。
若不許者。
此亦應然。
△次簡别。
然諸種子唯依世俗說為實有不同真如。
音義 種子實有。
依理世俗。
不同真如勝義實有。
實有義齊。
故可為喻。
世俗勝義二谛不同。
複須簡别。
△次結判(二)初判屬相分。
種子雖依第八識體(至)非餘見分恒取此為境故。
音義 種子乃是本識相分。
非餘三分。
見分恒緣此為境故。
△次判屬三性(二)初正判。
諸有漏種與異熟識(至)善性攝故唯名為善。
音義 宗鏡第四十八卷雲。
此有漏種。
與本第八識。
體無别故。
性類是同。
唯是無記。
若能所生法。
皆通善等三性。
謂此種子本能熏現行之因。
及後所生現行之果。
皆通三性。
故言因果俱善等性。
此依功能差别門說。
非依體門性唯無記。
此約有漏種說。
若無漏種。
非異熟識性所攝。
故非無記。
體性不順本識體故。
體既不同。
不可相即。
又性類别。
能治所治漏無漏殊。
不可相即。
問無漏既不從識。
名無記性。
此何為性。
答因果俱是善性攝故。
唯名為善。
法爾一切無漏之法。
順理違生。
無惡與無記也。
△次釋妨(二)初難。
若爾何故決擇分說(至)皆有異熟種子皆異熟生。
補遺 瑜伽第五十七卷。
攝決擇分中。
問二十二根。
幾有種子異熟。
答一切皆有。
又問幾是異熟生。
答亦一切。
種子所攝。
異熟所生。
今難意雲。
若無漏種。
非是異熟識性所攝。
何故瑜伽決擇分說二十二根。
一切皆有異熟種子。
皆異熟生耶。
以未知當知等。
後三根唯無漏故。
二十二根。
見後第七卷末。
△次釋。
雖名異熟而非無記(至)非無記性所攝異熟。
音義 先直答。
謂名雖同。
而性是别。
依異下轉釋。
初約所依得名。
異性相依等者。
謂能依無漏種是善。
所依異熟是無記。
例如眼識等。
依眼等根。
識通三性。
根唯無記。
豈善眼識等。
不許其依無記根耶。
或無下。
次約轉變得名。
或無漏種。
由聞思修熏習轉變。
至成熟位。
故名異熟。
非無記性所攝異熟也。
△次明本新義(三)初淨月等師唯立本有(三)初釋義。
此中有義一切種子(至)由熏習力但可增長。
音義 有義者。
有師立義。
謂染淨等種。
皆本來有。
不由熏生。
但由熏習力故。
令本有種子。
增長成熟而已。
△次引證(二)初引教。
如契經說一切有情(至)如是等文誠證非一。
補遺 初引經證。
染淨種子。
皆本性有。
惡叉聚毒樹果。
一苞三子。
此喻差别種。
一處業生。
法爾而有者。
正顯本有種子。
非由功力。
界即種子差别異名者。
瑜伽卷第十二。
又諸種子乃有多種差别之名。
所謂名界。
名種性。
名因名薩迦耶。
名戲論。
乃至如是等類差别。
次引論證。
由熏長此。
亦瑜伽第二卷中文。
諸有情等者。
顯種本有。
不從熏生。
般此雲入。
謂有情類。
堪入涅槃法者。
漏無漏種。
一切悉具。
不堪入者。
即阙如來緣覺聲聞三種菩提種子。
後二句結。
△次引理。
又諸有情既說本有(至)由熏增長不别熏生。
音義 初證無漏種。
五種者。
一聲聞。
二緣覺。
三如來。
四不定。
五闡提。
謂聖教既說本有五種性别。
故應定有法爾無漏種子。
不由熏生。
依此建立種性差别。
三無漏根者。
即未知當知根。
已知根。
具知根。
有漏下例同。
漏種亦爾。
補遺 法爾有種等。
瑜伽卷第二卷。
此種子随所生處。
自體之中。
餘體種子。
皆悉随逐。
是故欲界自體中。
亦有色無色界一切種子。
如是色界自體中。
亦有欲界無色界一切種子。
無色界自體中。
亦有欲色界一切種子。
又雲。
若于一處有染欲。
即說一切處有染欲。
若于一處得離欲。
即說一切處得離欲。
是故一一自體中。
皆有一切自體種子。
△三結示。
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合響 本識中。
本有種子。
由諸轉識。
熏令增長。
則漏仍熏漏。
無漏仍熏無漏。
現熏種時。
現因種果。
種起現時。
種因現果。
漏無漏别。
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若許熏生。
漏與無漏。
設互相熏。
因果亂矣。
△次難陀等師唯立新熏(三)初釋義。
有義種子皆熏故生(至)如麻香氣華熏故生。
音義 初一句。
直明新熏。
所熏下通妨。
問種若新熏。
何故經雲無始時來。
有種種界。
故釋雲。
能熏所熏俱無始有。
乃從無始熏習成就。
種子下。
約義明熏。
種子既是習氣異名。
故諸種子。
必由熏習而生。
如胡麻中香氣。
必假華熏。
方得香也。
量雲。
種子皆熏故生。
習氣必由熏習有故。
如麻香氣。
△次引證(二)初引教。
如契經說諸有情心(至)外種熏習或有或無。
補遺 内種。
謂本識中種。
外種。
謂谷麥等種。
外種熏習或有或無者。
外種是假。
以是第八識中。
共中不共種子所生現行之法。
故雲或有熏習。
以谷麥等。
自有根種。
展轉相傳。
故雲或無熏習。
△次引理(二)初證有漏。
又名言等三種熏習(至)故有漏種必藉熏生。
音義 三種習氣。
一名言。
二有支。
三我執。
解見後第八卷。
△次證無漏。
無漏種生亦由熏習(至)是出世心種子性故。
合響 淨法界者。
即清淨法界。
真如妙理。
等流正法者。
即諸佛菩薩。
如清淨妙理所說教法。
謂此教法。
即诠此清淨法界之正法。
非别有所說。
故雲平等流類。
此句釋成種子由熏生。
下句釋成是無漏。
△三會違(二)初會本有五種性别(三)初标。
有情本來種性差别(至)但依有障無障建立。
合響 此由初家意。
以無漏種子有無。
有五性别。
證成定有法爾種子。
今通雲。
五性别者。
但依有障無障建立。
何關無漏種子有無耶。
△次釋。
如瑜伽說于真如境(至)即立彼為如來種性。
音義 畢竟者。
謂永不可害也。
不般涅槃法性者。
謂一闡提。
△三結。
故知本來種性差别依障建立非無漏種。
△次會地獄成就三根。
所說成就無漏種言依當可生非已有體。
補遺 此結顯上義。
通上瑜伽論。
謂彼論意。
依地獄有情。
當來有可生無漏種義。
名為成就。
非謂地獄有情。
已有無漏種體也。
△三護法正義新本合論(三)初正釋二類(二)初标。
有義種子各有二類。
合響 宗鏡第四十八卷雲。
若取正義。
本有新熏。
合生現行。
非有前後。
古德解熏種義。
諸法雖有新舊二種。
當生現時。
或從新生。
或從舊生。
名為二種。
非為二種于一念中同生一現。
若爾即有多種共生一芽之過。
以此準知。
色心相分種。
并同于此(文)。
△次釋(二)初本有。
一者本有謂無始來(至)此即名為本性住種。
合響 宗鏡第四十八卷雲。
一切種子。
與第八識一時而有。
從此能生前七現行。
古德問。
此總未熏時。
此本有從何而生。
答謂從無始時來。
此身與種子俱時而有。
如外草木等種(文)。
△次始起。
二者始起謂無始來(至)此即名為習所成種。
音義 現行者。
現有三義。
一顯現。
簡非種子。
二現在。
簡非過未。
三現有。
簡非無法。
補遺 瑜伽論卷第二雲。
又種子體。
無始時來。
相續不絕。
性雖無始有之。
然由淨不淨業。
差别熏發。
望數數取異熟果。
說彼為新。
△次斥前互阙(二)初破淨月唯本有(二)初正破(二)初明違理(二)初約因緣義破不從熏生(三)初标。
若唯本有轉識不應與阿賴耶為因緣性。
音義 由有新熏。
前七與第八為因緣性。
若唯本有。
則前七雖是能熏。
不應與第八。
為因緣性。
合響 開蒙雲若唯本有無新熏者。
前七王所。
具能熏義。
何緣不熏。
舉例難雲。
如水既濕。
何不潤物。
若不潤者。
恁麼則火應不燒。
地應不載。
風應不動。
此例無邊。
為大失也。
△次釋(二)初引經。
如契經說諸法于識(至)展轉相生互為因果。
音義 先引文。
宗鏡古師釋雲。
諸法于識藏能攝藏也。
謂與諸識。
作二緣性。
一為彼種子。
二為彼所依。
識于法亦爾。
所攝藏也。
謂諸轉識。
與阿賴耶。
亦為二緣。
一于現法長養彼種。
二于後法轉攝植彼種互相生故。
此頌下。
華嚴鈔雲。
七熏八種。
七是八因。
八含七種。
八是七因。
故雲互為因果。
合響 顯揚論卷第十七。
問互為因相。
建立雲何。
答阿賴耶識。
與彼轉識。
為二種因。
一為種子生因。
二為所依止因。
種子生因者。
謂諸所有善不善無記。
轉識生時。
一切皆因阿賴耶識種子而生。
所依止因者。
謂由阿賴耶識。
所執色根。
為依止故。
五識身轉。
非無執受。
又由有此識故。
得有意根。
由此意根為依止故。
意識得生。
複次轉識。
與阿賴耶識。
為二種因。
一于現法中。
長養彼種子故。
二于後法中。
為彼得生攝植彼種子故。
于現法中長養彼種子者。
謂随依止阿賴耶識。
如是如是善不善無記。
轉識生時。
于一依止。
同生同滅。
如是如是熏習此識(即彼三性轉識熏此賴耶)。
由是因緣故。
後彼轉識。
善不善無記性。
轉識複增上。
轉複熾然。
轉複明了。
而得生起。
于後法中攝植彼種子者。
謂彼熏習種類。
能引攝未來(顯識論雲。
分别識名為攝識。
譬如誦經。
初一遍未得。
第二遍誦攝前第一。
如是乃至第十遍誦通利時。
即通攝前九。
此即引攝未來攝植彼種之義)。
即此異熟阿賴耶識。
如是種子因故。
依止因故。
長養種子攝植種子故。
是名建立阿賴耶識。
互為因相。
△次引論。
攝大乘說阿賴耶識(至)又如束蘆互相依住。
音義 宗鏡雲。
如燈炷束蘆者。
舉增上緣。
喻因緣義。
如燈炷與??。
展轉生??。
内炷生??。
如種生現。
内??燒炷。
如現熏種。
又如束蘆相依。
為俱有因。
類顯二法為喻。
喻因緣義。
△三結。
唯依此二建立因緣(至)與阿賴耶有因緣義。
音義 唯依種現互相生義。
建立因緣。
除此餘法。
非因緣義。
若謂種子不由熏生。
如何前七與第八。
有因緣義。
△次約因緣義破由熏增長。
非熏令長可名因緣勿善惡業與異熟果為因緣故。
音義 由前本有家雲。
由熏習力。
令本有種。
但可增長。
即熏增長。
可名因緣。
故轉識與阿賴耶。
有因緣義。
破雲。
非熏令長。
可名因緣。
應知熏長。
是增上緣。
如善惡業。
感異熟果。
非因緣故。
△次明違教。
又諸聖教說有種子由熏習生皆違彼義。
△次結責。
故唯本有理教相違。
△次破難陀唯新熏(二)初正破(二)初明違理(二)初正明違理(二)初斥非(二)初約有為無漏無因破。
若唯始起有為無漏(至)善等應為不善等種。
音義 有為無漏者。
謂四智菩提清淨法界。
乃是了因所了。
可非種生。
四智菩提。
生因所生。
生必有種。
若無本有無漏種子。
為因緣故。
則不得生應一切有情。
永不成佛。
有漏下破救。
前始起家救雲。
聞淨法界等流正法。
所起聞熏習。
即此聞熏。
為無漏種。
破雲初聞熏習。
是有漏心。
不應為無漏種。
若有漏種。
生無漏法。
應無漏種。
可得生有漏法。
是以雲勿無漏種生有漏故。
若許則應諸佛複生有漏。
而善等應為不善等種。
合響 開蒙雲。
若唯新熏無本有者。
上品無漏無記第八。
此上二類無新熏理。
又無本有。
從何種生。
唯新熏者。
不盡此理。
補遺 未登地以前。
資糧加行位中。
所有聞思修慧。
俱屬有漏善。
但可為增上緣。
助彼無漏種子。
令漸增長。
非可作因緣也。
如下文雲。
後勝進位。
熏令增長無漏法起。
以此為因。
△次遮性淨為無漏生因(三)初出彼所憑。
分别論者雖作是說(至)故無漏法非無因生。
合響 分别論者。
指造中邊分别論之人。
即天親菩薩。
彼論上卷雲。
雲何不染非不染。
本心自性清淨故。
雲何不淨非不淨。
煩惱客塵故。
此中但義出彼引由。
前以無漏無因。
破唯始起。
彼救雲。
分别論者說。
心性本淨。
乃至轉成無漏。
故無前過。
意即此彼清淨性。
是有為無漏之因。
何要本有無漏種子。
今護法破雲。
分别論者。
雖作是說。
心性本淨(雲雲)。
然未可據此。
遂謂便無前過。
何者。
以彼說無為(涅槃)。
非說有為(菩提)無漏故耳。
△次破彼謬解(二)初徴。
而心性言彼說何義。
合響 此徴其所解。
謂汝引分别論者所說心性本淨等語。
以救前過。
今且問汝。
彼心性言。
為說何義。
△次破(三)初破以空理為無漏因。
若說空理空非心因(至)以體前後無轉變故。
音義 若說空理為心性。
此空理是無為。
非有為無漏菩提心因。
且空理常住。
非諸法種。
以體前後無轉變故。
種子必須刹那滅故。
△次破以即心為無漏因。
若即說心應同數論(至)勿善惡等互為因故。
音義 若即說現在心。
其體本淨。
有煩惱時。
其相則染。
離煩惱時。
轉成無漏。
其體常如。
是則應同數論師所執自性。
相雖轉變。
而體常一。
又心通三性。
若說心即本淨者。
惡無記心。
應是善心。
若許是善。
應與信等心所相應。
不許是善。
惡與無應記非善心體。
既爾惡無記心。
尚不可名善。
何況是有為無漏耶。
又有漏善心。
非無漏因。
有漏善心雖異。
不善雜染是同故。
如惡心等性非無漏。
既善惡等。
皆非無漏。
故不應與無漏為因。
何以故。
勿便善惡等。
互為因故。
△三破有漏性是無漏(二)初以有漏例無漏。
若有漏心性是無漏(至)差别因緣不可得故。
音義 若漫言心雖有漏。
性是無漏。
名本淨者。
反是而言。
則無漏心性應有漏。
何者。
心法是同。
差别因緣不可得故。
△次以異生例聖者(二)初正例。
又異生心若是無漏則異生位無漏現行應名聖者。
△次破救。
若異生心性雖無漏(至)種子現行性相同故。
音義 先牒轉救。
若謂異生心性雖無漏。
相有染故。
不得名為無漏現行。
故異生位。
無有應名聖之失。
則心下破。
謂現行既非無漏。
則心種子。
亦非無漏。
何故汝論。
說有異生唯得成就無漏種子。
何者。
種子現行。
性相同故。
△三申經正義。
然契經說心性淨者(至)性是無漏故名本淨。
合響 然經說心性淨者。
謂二空所顯真如。
真如是心實性故。
宗鏡卷第四十八雲。
心性者真如也。
真如無為。
非心之因。
亦非種子。
能有果法。
如虛空等(文)。
或說第一義。
不相應心體。
名性本淨。
心體非是煩惱法故。
具斯二義。
名性本淨。
故非有漏。
心性是無漏。
名本性淨也。
△次顯正。
由此應信是諸有情(至)有漏法種類此應知。
合響 宗鏡卷第四十八雲。
法爾本有無漏種子。
雖有生果之能。
須假資加二位。
有漏諸善資。
熏擊發。
方能生現(文)。
故見道位無漏現起。
用此清淨無漏種子為因。
無漏起時。
複熏成種。
展轉增勝。
乃至圓滿菩提。
故無漏種。
定有本新二類。
有漏例知。
△次通前所引(四)初通内種定有熏習。
諸聖教中雖說内種(至)故說内種定有熏習。
補遺 由前難陀立義。
唯新無本。
故雲種子皆熏故生。
且引教證成内種定有熏習故。
護法通之。
謂教中雖如此說。
然不定說一切種子皆熏故生。
甯撥全無本有種子。
然熏習之義。
通于生長。
勿得漫言皆熏故生。
故本有種子。
亦由熏習。
令其增盛。
方能得果。
是故聖教。
概說内種定有熏習也。
△次通無漏由聞熏習(二)初明亦熏本無漏種。
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至)故亦說此名聞熏習。
音義 有漏善心。
聞正法時。
新所熏種。
是有漏性。
熏習本有無漏種子。
令其增盛。
是無漏性。
彼執新熏。
即無漏種。
殊不知本有無漏種子。
止得熏令增長。
乃至生出世心。
又複不知此新熏種。
是有漏性。
故此釋雲。
其聞熏習。
非是唯熏新有漏種。
亦熏本有無漏種子。
令漸增盛。
乃至生出世心。
以從真如展轉熏生。
是故聖教亦說。
此名聞熏習。
出世心者。
即見道無漏心也。
△次判二性為緣亦異。
聞熏習中有漏性者(至)方便說為出世心種。
音義 聞熏習中有漏性者。
于三斷中。
是修所斷。
于五果中。
感異熟果。
于四緣中。
為見道心勝增上緣。
聞熏習中無漏性者。
是非所斷。
與見道心。
正為親因緣。
是等流果。
此正下釋疑。
疑雲。
既别有無漏性。
與出世心為因緣。
何故教中有處。
不簡有漏。
總說聞熏習。
為出世心種。
故釋雲。
此正因緣(雲雲)。
如無性攝論雲。
此聞熏習。
雖是世間有漏心。
而是出世間心種子故。
△三通依障建立種性(二)初正釋。
依障建立種性别者(至)障有可斷不可斷義。
補遺 此中通意。
由前難陀。
引瑜伽論文。
會釋淨月家。
有情本性差别。
不由無漏種子有無。
但依有障無障建立。
故護法通雲。
謂依障建立種性别者。
意顯正由無漏種子有無(雲雲)。
乃至結示雲。
故由無漏種子有無。
障有可斷不可斷義。
文中初标意。
謂若下釋。
非涅槃法者。
指闡提。
故由下結。
△次通妨。
然無漏種微隐難知(至)而說依障立種性别。
音義 新熏家複難雲。
既由無漏種子有無。
立種性别。
雲何瑜伽中說依障建立。
釋曰。
斷障可否。
由種有無。
論不說者。
為無漏種隐微難知。
故約彼障顯性差别。
若不爾者。
彼障有何别因。
害有可不可者。
若謂法爾種亦應然。
若本全無無漏法種。
聖道不生。
誰斷二障。
而言約此立種性别。
△四通三根依當可生。
既彼聖道必無生義說當可生亦定非理。
音義 此承上文。
無無漏種。
則諸聖道永無生義。
而新熏家。
謂地獄成就無漏三根。
依當可生。
亦非理也。
△次明違教。
然諸聖教處處說有本有種子皆違彼義。
△次結責。
故唯始起理教相違。
△三結示正義。
由此應知諸法種子各有本有始起二類。
合響 宗鏡出護法意雲。
有漏無漏種子。
皆有新熏本有。
合生現行。
亦不雜亂。
若新熏遇緣。
即從新熏生。
若本有遇緣。
即從本有生。
若偏執唯從新熏。
或偏執唯從本有。
二俱違教。
若二義俱取。
善符教理。
補遺 一往如上。
更須細簡。
無漏中佛果善。
及因中上品無漏。
唯從舊種生。
若見道本有無漏種。
已發現行。
從初地已去。
十地位中。
則有新熏本有二類。
若有漏中。
宗鏡第四十八卷雲。
今正解者。
第八識聚。
及此所變異熟五根相分。
并異熟浮根等。
及異熟前六識等。
并無新熏。
以其極劣。
非能熏故。
從本有舊種所生。
其長養五根。
及此浮根(異熟五根長養五根者。
如過去業。
招得眼等。
名異熟五根。
于今世時。
因飲食等。
長小令大。
養瘦令肥。
名長養五根)。
及等流五塵等相分。
前六識所變者。
皆可各有新本二種(文)。
若善惡有覆前七識聚。
一一皆有新本二類。
△三明種子義(三)初明内種(三)初總标。
然種子義略有六種。
補遺 攝論頌曰。
勝義諸種子。
當知有六種。
刹那滅俱有。
恒随轉應知。
決定待衆緣。
唯能引自果。
△次别釋(六)初刹那滅。
一刹那滅謂體才生(至)不可說有能生用故。
合響 先釋義。
此遮下明簡。
并如文。
開蒙。
問刹那滅者何也。
答顯是有為有轉變義。
于轉變位。
能取與果。
方成種子。
問刹那義簡去何法。
不得名種。
答簡無為法。
及長時四相。
并外道常我。
△二果俱有。
二果俱有謂與所生(至)故但應說與果俱有。
合響 開蒙難。
若刹那滅為種子者。
應前念種望後念現。
或應一念。
自他相望。
皆與為種。
答第二義簡要果俱有。
宗鏡釋雲。
謂此種子。
要望所生現行果法。
俱時現有現者。
一顯現。
二現在。
三現有。
三義名現。
由此無性人。
第七識不名種子。
果不顯現故。
即顯現言。
簡彼第七。
現在簡前後。
現有簡假法。
體是實有。
方成種子故。
顯現唯在果。
現有唯在因。
現在通因果。
和合簡相離(文)。
現種下轉釋。
明簡去之義。
種現相望。
種非是現。
故名異類。
然現與種雖是類别。
互不相違。
一處一時。
有能生用。
是種子義。
非如種引生種。
其類雖同。
自體相違。
因果前後必不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