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俗诠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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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擇力而決了者名之為智。
由前六種。
成就此智。
名受用法樂。
複由此智。
助滿前六。
名成熟有情。
一釋名竟。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至)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無貪。
即善十一中一法。
要由無貪相應思。
于自身财。
方能惠舍。
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
大論四十卷謂律儀戒。
以七衆别解脫戒為體。
謂苾刍戒。
苾刍尼戒。
正學戒。
勤?戒。
勤?女戒。
近事男戒近事女戒。
即在家出家戒名菩薩戒。
與聲聞共故。
若攝善法戒者。
謂諸菩薩受律儀後。
一切所作。
為大菩提。
由身語意。
積集諸善。
以為其體。
總上律儀。
及攝善法。
共名攝衆生戒。
即饒益有情戒也。
忍以無瞋。
精進審慧。
及彼所起三業為性。
無瞋精進。
即善十一中二。
審慧。
即别境五中慧。
所以有此三者。
大論四十二雲。
自無憤?。
不報他怨。
亦不随眠。
流注相續。
是名菩薩耐怨害忍。
即以無瞋。
及三業為性。
若安受苦忍。
即精進三業為性。
若谛察法忍。
即以審慧三業為性。
故此三業。
通于三忍。
精進以勤。
及彼所起三業為性。
精進。
即善十一中之一數也。
勤即精進。
以勤行三業為體。
靜慮以等持為性。
等持。
即三摩地。
雖是别境心所之一。
今約定說。
不通散心。
故不說三業。
對法論雲。
起三業自在用時。
所有一切種常安住。
即通三業。
以約用故。
慧波羅蜜。
通後五種。
皆以擇法為性。
說是根本後得智故。
以根本智為第六體。
後之四體。
皆後得智。
八以欲解及信為性者。
信于前境。
方有印持。
信解現前。
随生樂欲。
由此三故。
而發要誓。
故願波羅。
以信解欲為彼體性。
此說自性者。
總結前說。
各别性故。
若并下。
顯助伴義。
故以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二釋性竟。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至)一一皆應四句分别。
總舉十波羅蜜。
以七最勝攝受為相。
文中别釋。
七種最勝者。
一以大乘二種種性為安住。
二以大菩提心為依止。
三以悲愍有情為意樂。
四以萬行為事業。
五以無相智為巧便。
六以無上菩提為回向。
七以永斷二障為清淨。
若非下。
結顯施等。
必攝七義。
方到彼岸。
由斯下。
明施等對十波羅蜜。
有差别義。
施等十種。
唯是有為有漏性攝。
十波羅蜜。
到彼岸故。
無漏無為性所攝故故雲由七最勝。
方可建立波羅蜜多。
四句分别者。
有施非波羅蜜。
有波羅蜜非施。
有亦施亦波羅蜜。
有非施非波羅蜜。
三釋相竟。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至)證十真如無增減故。
此明十波羅蜜不增減義。
謂于一地。
唯斷一障。
及二種愚。
證一真如。
地地皆然。
義無增減。
複次前六不增減者(至)諸菩薩道唯有此二。
此明前六波羅蜜多不增減義。
六種相違者。
布施違悭貪。
持戒違毀戒。
忍辱違瞋恚。
精進違懈怠禅定違散亂。
智慧違愚癡。
六種波羅蜜多。
是諸佛法。
布施等六種。
成熟有情。
能所相準。
名不增減。
又施等下。
明二道攝六波羅蜜。
顯不增減。
增上生道。
顯唯自利。
故雲感大财體。
及眷屬故。
決定勝道。
自他俱利。
故雲成熟有情及佛法故。
諸菩薩道。
唯有此二者。
以攝六種。
無餘事故。
名不增減。
又前三種饒益有情(至)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複以二利攝六波薩蜜多。
顯不增減。
謂以布施。
施彼資财。
持戒。
不損惱彼。
忍辱。
堪忍彼惱。
是前三名利他行。
精進等三對治煩惱。
名自利行。
以精進修善。
則煩惱不動。
靜慮觀心。
現行不起。
智無分别。
永斷随眠。
是故此三。
于諸煩惱。
能伏能斷。
二利各三。
不增減故。
又由下。
明六種共為無住涅槃資糧。
顯不增減。
施等三種。
假觀利生。
不住涅槃。
精進等三。
能斷煩惱。
不住生死。
生死涅槃。
二皆不住故雲無住處涅槃資糧。
生死涅槃各不住三。
名不增減。
無住涅槃。
即佛所證大涅槃果。
由此下。
結成前說。
六不增減。
後唯四者為助前六(至)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釋後四種。
助前六義。
四中前一。
通助前三。
以施等三無巧方便。
不能行故。
精進等三。
四中後三。
各别相助。
大論第七十八雲。
于前三種波羅蜜多。
所攝有情。
以諸攝事。
方便善巧。
而攝受故。
安住善品。
意雲。
巧用施等以攝物也。
願助精進者。
大論雲。
由此願故。
煩惱微薄。
能修精進。
力助靜慮者。
大論雲。
由此力故。
于内心住。
有所堪能。
故說力度。
助于定也。
智助般若者。
大論雲。
由此智故。
堪能引發出世間慧。
故說智為慧助。
是以後四。
助于前六。
令前六度修習圓滿。
前六不能助後四也。
四釋不增減竟。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至)釋總别名如餘處說。
此明十種波羅蜜多次第。
有四門别。
一引發。
二持淨。
三粗細。
四易難。
言引發者。
深密經雲。
能為後後引發依故。
謂諸菩薩。
若于身财無所顧吝便能受持清淨禁戒為護禁戒。
便修忍辱。
修忍辱已能發精進。
發精進已能辦靜慮。
辦靜慮已。
便能護得出世間慧。
是故我說波羅蜜多。
如是次第。
言持淨者。
能為前前持淨依故。
雖行布施攝益有情。
由淨戒力。
施得清淨。
由忍力故。
戒得清淨。
由精進故。
忍得清淨。
由靜慮故。
精進清淨。
由般若故。
靜慮清淨。
言粗細者。
前前為粗。
後後為細。
于諸行中。
施為最粗。
故先建立。
智為最細。
故後方陳。
言易難者。
義同粗細。
以前望後。
立前為粗。
顯易修故。
以後望前。
立後為細。
顯難進故。
一一相望。
故有前前。
及後後義。
初一唯前。
後一唯後。
中之八度。
遞為前後。
五釋次第竟。
此十修者有五種修(至)如集論等廣說其相。
總舉五種修。
修十波羅蜜。
文中别釋。
任持修者。
力能任持。
故有四種。
謂種姓力自體力。
大願力。
大智力。
具此四力。
方能任持。
作意修者。
心能作意。
亦有四種。
謂勝解心。
愛味心。
随喜心。
願樂心。
具此四心。
作意修習施等諸行。
意樂修者。
複有五種。
謂無厭意樂。
廣大意樂。
歡喜意樂。
無染意樂。
善好意樂。
随諸意樂修諸行故。
方便修者。
亦有三種。
即三輪清淨。
無分别智。
而觀察故。
二利善巧。
是方便義。
自在修者。
亦有三種。
一身自在。
自性受用二種身故。
二行自在。
現變化身同法。
行故。
三說自在。
宣說諸法無滞礙故。
釋義出雜集十二卷。
文繁不引。
六釋修竟。
此十攝者謂十(至)後四皆是後得智攝緣世俗故。
此中總明十種互相攝義。
文中别釋前後。
及純雜修。
依修前下明引發。
謂修前一。
引發後九。
故雲前攝于後。
必待前故。
此引發門必前引後。
非後引前。
故雲後不攝前。
不待後故。
依修後下明持淨。
謂修後一。
持淨前九。
故雲後攝于前。
持淨前故。
此持淨門。
必後持前。
非前持後。
故雲前不攝後。
非持淨故。
若依下。
此名純雜修習。
謂有純修一者。
有雜修餘者。
有不修者。
故雲展轉應作四句。
一純修非雜。
二雜修非純。
三亦純亦雜。
四非純非雜。
此實下。
明開合。
與二智相攝。
合為六者。
第六通二智。
開為十者。
第六唯根本。
後四通後得。
以緣世俗故。
七釋攝竟。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至)或互相資或二合說。
此明十波羅蜜所證之果。
異熟唯有漏。
離系唯無漏。
故此二果。
各唯一位。
等流士用增上。
三果。
有漏無漏二位俱通。
或互相資。
或二合說者。
是兼有漏無漏二位說故。
八釋果竟。
十與三學互相攝者(至)甚深廣大如餘處說。
總舉十波羅蜜與三學相攝。
文中别釋三學别義。
戒學有三。
皆言正者。
以正遠離。
及正修證學正度生。
非邪戒故。
此與二乘有共不共者。
前一是共。
後二不共。
以彼聲聞。
唯共律儀。
無攝善法。
饒益有情。
故說不共。
甚深廣大者。
攝大乘論雲。
複次應知略由四種殊勝。
故此殊勝。
一由差别殊勝。
謂即此戒。
三品别故。
二由共不共殊勝。
戒與聲聞。
共不共故。
三由廣大殊勝學處。
福德修行。
證果俱廣大故。
四由甚深殊勝。
所學屍羅。
逆順甚深。
難可測故。
已上四種。
揀異小乘故雲殊勝。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至)如餘處說。
定學四者。
一學發大乘理教行果。
四種智慧定故。
二學無邊廣大福德自在王定故。
三學守賢善。
法之定故四學勤行度生定故。
言健行者。
君子自強不息之謂。
此四下。
攝大乘論雲。
略由六種差别應知。
一由所緣差别。
謂大乘法為所緣故。
二由種種差别。
謂大乘光明集福王定。
賢守健行等三摩地。
種種無量故。
三由對治差别。
謂一切法總相緣智。
以楔出楔道理。
遣阿賴耶識中一切障粗重故。
四由堪能差别謂住靜慮樂。
随其所欲而受生故。
五由引發差别。
謂由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故。
六由作業差别。
謂能振動。
熾然等諸大神通故。
已上六種俱異小乘。
故名差别。
今此四者。
即彼論中第二種種差别也。
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别慧(至)所餘處說。
慧學三者。
一學修因慧故。
二學證果慧故。
三學度生慧故。
此三下。
攝大乘論雲。
謂無分别智。
若自性。
若所依。
若因緣。
若所緣。
若行相。
若任持。
若助伴。
若異熟。
若等流。
若出離。
若至究竟。
若勝利。
若差别。
若作事。
若甚深。
應知三種無分别智。
各具此十五種相。
名增上慧殊勝自性者。
謂無分别智。
離五種相為自性。
一離無作意。
不同睡醉悶等無作意故。
二離過有尋伺地。
不同二禅。
及上諸地。
無尋伺故。
三離想受滅寂。
不同滅定等名無心定故。
四離色自性。
不同色法頑無知故。
五離于真義異計度。
不同計度有分别故。
故有頌曰。
諸菩薩自性。
遠離五種相。
是無分别智。
不異計于真。
二所依頌曰。
諸菩薩所依。
非心(無分。
别也)而是心(又能照境)。
是無分别智。
非思議種類(此所依心。
不問思議種也)。
三因緣頌曰。
諸菩薩因緣。
有言聞熏習(聞大乘為因故)。
是無分别智。
及如理作意(順理起智也)。
四所緣頌曰。
諸菩薩所緣。
不可言法性(法無自性性)。
是無分别智。
無我性真如。
五行相頌曰。
諸菩薩行相。
複于所緣中。
是無分别智。
彼所知無相。
六任持頌曰。
諸菩薩任持。
是無分别智。
後所得諸行。
為趣進增長(得智任持。
諸行增長)。
七助伴頌曰。
諸菩薩助伴。
說為二種道(施戒忍進為資糧。
道。
禅定為依止道)。
是無分别智。
五到彼岸性(即前五波羅蜜)。
八異熟頌曰。
諸菩薩異熟。
于佛二會中(受用變化二佛會中)。
是無分别智。
由加行證得(異熟有漏由加行證)。
九等流頌曰。
諸菩薩等流。
于後後生中(等于前前故)。
是無分别智。
自體轉增長。
十出離頌曰。
諸菩薩出離(見道名出離)。
得成辦相應(修道為成辦)。
是無分别智。
應知于十地。
十一究竟頌曰。
諸菩薩究竟。
得清淨三身。
是無分别智。
得最上自在。
十二勝利有三。
一加行無染勝利頌曰。
如虛空無染(喻也)。
是無分别智。
種種極重惡(是無染處)。
由唯信勝解(信無分别。
發起。
勝解。
于惡不染)。
二根本無染勝利頌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别智。
解脫一切障。
得成辦相應(修道名成辯。
如見。
道而修。
說為相應)。
三後得無染勝利頌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别智。
常行于世間。
非世法所染(世法有八。
利衰。
譽。
毀。
稱。
譏。
苦。
樂)。
十三差别頌曰。
如啞求受義(啞喻無分别。
求受喻加行)。
如啞正受義(正受喻境智平等)。
如非啞受義(喻後得智。
有分别故)。
三智譬如是。
複有愚及五識。
未解。
人目。
四喻四頌文繁不引。
十四作事頌曰。
如末尼天樂。
無思成自事(無思。
總喻智無分别)。
種種佛事處。
常離思亦爾。
十五甚深頌曰。
非于此非餘(此即依他。
是有分别。
餘非依他。
是無分别)。
非智而是智(有無雙非。
顯甚深義)。
與境無有異(心境一如)。
智成無分别。
彼論尚有餘文。
不複繁引。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至)加行現種俱已舍故。
設問雲。
即此三慧。
于五位中。
若種若現。
雲何有無。
答雲。
如是三慧于初資糧。
及加行位。
種具有三。
現唯加行。
以前二位。
未得見道。
故無根本及後得故。
于通達位。
現二種三者以時促故。
無加行義。
于修習位。
前七地中。
種現俱三者。
以前七地。
有漏無漏。
二智間起斷惑證果。
有加行故。
八地以去。
後三地等。
現二種三以無功用。
違加行故。
問。
既無加行。
何趣上地。
答所有進趣。
皆用後得。
問既皆後得。
何用根本。
答無漏觀中。
任運趣故。
亦有根本。
究竟位。
唯以根本證真如理。
後得利生。
盡未來際。
故于加行。
種現俱舍。
上釋三慧攝五位竟下文總釋三學。
與十波羅蜜相攝。
若自性攝戒唯攝戒(至)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言自性者。
即各自體無相雜義。
故雲戒學攝戒。
定學攝靜慮。
慧學攝後五。
施忍勤。
三學不攝。
若并助伴。
皆具相攝者。
謂随互相助力。
于三學中。
一一皆攝十波羅蜜。
若随用者。
用即業用。
依體起故。
故雲戒攝前三。
資糧自體眷屬性故。
謂此戒學。
以戒為體。
施為資糧。
忍為眷屬。
精進三攝遍?三者。
謂精進一法。
三學共攝。
精進即勤。
以勤行三學。
故雲遍?三故。
随顯攝者。
顯即顯現。
義現前故。
故說前三。
如前戒攝。
亦攝精進。
守護戒故。
九釋三學竟。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至)若現若種俱唯無漏。
此明十種波羅蜜多位次。
謂于五位。
十種皆具。
唯修習位。
其相最顯。
以十地中。
必以施等為正。
行故然初下。
釋十波羅蜜多。
各有有漏無漏種子現行。
以
由前六種。
成就此智。
名受用法樂。
複由此智。
助滿前六。
名成熟有情。
一釋名竟。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至)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無貪。
即善十一中一法。
要由無貪相應思。
于自身财。
方能惠舍。
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
大論四十卷謂律儀戒。
以七衆别解脫戒為體。
謂苾刍戒。
苾刍尼戒。
正學戒。
勤?戒。
勤?女戒。
近事男戒近事女戒。
即在家出家戒名菩薩戒。
與聲聞共故。
若攝善法戒者。
謂諸菩薩受律儀後。
一切所作。
為大菩提。
由身語意。
積集諸善。
以為其體。
總上律儀。
及攝善法。
共名攝衆生戒。
即饒益有情戒也。
忍以無瞋。
精進審慧。
及彼所起三業為性。
無瞋精進。
即善十一中二。
審慧。
即别境五中慧。
所以有此三者。
大論四十二雲。
自無憤?。
不報他怨。
亦不随眠。
流注相續。
是名菩薩耐怨害忍。
即以無瞋。
及三業為性。
若安受苦忍。
即精進三業為性。
若谛察法忍。
即以審慧三業為性。
故此三業。
通于三忍。
精進以勤。
及彼所起三業為性。
精進。
即善十一中之一數也。
勤即精進。
以勤行三業為體。
靜慮以等持為性。
等持。
即三摩地。
雖是别境心所之一。
今約定說。
不通散心。
故不說三業。
對法論雲。
起三業自在用時。
所有一切種常安住。
即通三業。
以約用故。
慧波羅蜜。
通後五種。
皆以擇法為性。
說是根本後得智故。
以根本智為第六體。
後之四體。
皆後得智。
八以欲解及信為性者。
信于前境。
方有印持。
信解現前。
随生樂欲。
由此三故。
而發要誓。
故願波羅。
以信解欲為彼體性。
此說自性者。
總結前說。
各别性故。
若并下。
顯助伴義。
故以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二釋性竟。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至)一一皆應四句分别。
總舉十波羅蜜。
以七最勝攝受為相。
文中别釋。
七種最勝者。
一以大乘二種種性為安住。
二以大菩提心為依止。
三以悲愍有情為意樂。
四以萬行為事業。
五以無相智為巧便。
六以無上菩提為回向。
七以永斷二障為清淨。
若非下。
結顯施等。
必攝七義。
方到彼岸。
由斯下。
明施等對十波羅蜜。
有差别義。
施等十種。
唯是有為有漏性攝。
十波羅蜜。
到彼岸故。
無漏無為性所攝故故雲由七最勝。
方可建立波羅蜜多。
四句分别者。
有施非波羅蜜。
有波羅蜜非施。
有亦施亦波羅蜜。
有非施非波羅蜜。
三釋相竟。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至)證十真如無增減故。
此明十波羅蜜不增減義。
謂于一地。
唯斷一障。
及二種愚。
證一真如。
地地皆然。
義無增減。
複次前六不增減者(至)諸菩薩道唯有此二。
此明前六波羅蜜多不增減義。
六種相違者。
布施違悭貪。
持戒違毀戒。
忍辱違瞋恚。
精進違懈怠禅定違散亂。
智慧違愚癡。
六種波羅蜜多。
是諸佛法。
布施等六種。
成熟有情。
能所相準。
名不增減。
又施等下。
明二道攝六波羅蜜。
顯不增減。
增上生道。
顯唯自利。
故雲感大财體。
及眷屬故。
決定勝道。
自他俱利。
故雲成熟有情及佛法故。
諸菩薩道。
唯有此二者。
以攝六種。
無餘事故。
名不增減。
又前三種饒益有情(至)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複以二利攝六波薩蜜多。
顯不增減。
謂以布施。
施彼資财。
持戒。
不損惱彼。
忍辱。
堪忍彼惱。
是前三名利他行。
精進等三對治煩惱。
名自利行。
以精進修善。
則煩惱不動。
靜慮觀心。
現行不起。
智無分别。
永斷随眠。
是故此三。
于諸煩惱。
能伏能斷。
二利各三。
不增減故。
又由下。
明六種共為無住涅槃資糧。
顯不增減。
施等三種。
假觀利生。
不住涅槃。
精進等三。
能斷煩惱。
不住生死。
生死涅槃。
二皆不住故雲無住處涅槃資糧。
生死涅槃各不住三。
名不增減。
無住涅槃。
即佛所證大涅槃果。
由此下。
結成前說。
六不增減。
後唯四者為助前六(至)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釋後四種。
助前六義。
四中前一。
通助前三。
以施等三無巧方便。
不能行故。
精進等三。
四中後三。
各别相助。
大論第七十八雲。
于前三種波羅蜜多。
所攝有情。
以諸攝事。
方便善巧。
而攝受故。
安住善品。
意雲。
巧用施等以攝物也。
願助精進者。
大論雲。
由此願故。
煩惱微薄。
能修精進。
力助靜慮者。
大論雲。
由此力故。
于内心住。
有所堪能。
故說力度。
助于定也。
智助般若者。
大論雲。
由此智故。
堪能引發出世間慧。
故說智為慧助。
是以後四。
助于前六。
令前六度修習圓滿。
前六不能助後四也。
四釋不增減竟。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至)釋總别名如餘處說。
此明十種波羅蜜多次第。
有四門别。
一引發。
二持淨。
三粗細。
四易難。
言引發者。
深密經雲。
能為後後引發依故。
謂諸菩薩。
若于身财無所顧吝便能受持清淨禁戒為護禁戒。
便修忍辱。
修忍辱已能發精進。
發精進已能辦靜慮。
辦靜慮已。
便能護得出世間慧。
是故我說波羅蜜多。
如是次第。
言持淨者。
能為前前持淨依故。
雖行布施攝益有情。
由淨戒力。
施得清淨。
由忍力故。
戒得清淨。
由精進故。
忍得清淨。
由靜慮故。
精進清淨。
由般若故。
靜慮清淨。
言粗細者。
前前為粗。
後後為細。
于諸行中。
施為最粗。
故先建立。
智為最細。
故後方陳。
言易難者。
義同粗細。
以前望後。
立前為粗。
顯易修故。
以後望前。
立後為細。
顯難進故。
一一相望。
故有前前。
及後後義。
初一唯前。
後一唯後。
中之八度。
遞為前後。
五釋次第竟。
此十修者有五種修(至)如集論等廣說其相。
總舉五種修。
修十波羅蜜。
文中别釋。
任持修者。
力能任持。
故有四種。
謂種姓力自體力。
大願力。
大智力。
具此四力。
方能任持。
作意修者。
心能作意。
亦有四種。
謂勝解心。
愛味心。
随喜心。
願樂心。
具此四心。
作意修習施等諸行。
意樂修者。
複有五種。
謂無厭意樂。
廣大意樂。
歡喜意樂。
無染意樂。
善好意樂。
随諸意樂修諸行故。
方便修者。
亦有三種。
即三輪清淨。
無分别智。
而觀察故。
二利善巧。
是方便義。
自在修者。
亦有三種。
一身自在。
自性受用二種身故。
二行自在。
現變化身同法。
行故。
三說自在。
宣說諸法無滞礙故。
釋義出雜集十二卷。
文繁不引。
六釋修竟。
此十攝者謂十(至)後四皆是後得智攝緣世俗故。
此中總明十種互相攝義。
文中别釋前後。
及純雜修。
依修前下明引發。
謂修前一。
引發後九。
故雲前攝于後。
必待前故。
此引發門必前引後。
非後引前。
故雲後不攝前。
不待後故。
依修後下明持淨。
謂修後一。
持淨前九。
故雲後攝于前。
持淨前故。
此持淨門。
必後持前。
非前持後。
故雲前不攝後。
非持淨故。
若依下。
此名純雜修習。
謂有純修一者。
有雜修餘者。
有不修者。
故雲展轉應作四句。
一純修非雜。
二雜修非純。
三亦純亦雜。
四非純非雜。
此實下。
明開合。
與二智相攝。
合為六者。
第六通二智。
開為十者。
第六唯根本。
後四通後得。
以緣世俗故。
七釋攝竟。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至)或互相資或二合說。
此明十波羅蜜所證之果。
異熟唯有漏。
離系唯無漏。
故此二果。
各唯一位。
等流士用增上。
三果。
有漏無漏二位俱通。
或互相資。
或二合說者。
是兼有漏無漏二位說故。
八釋果竟。
十與三學互相攝者(至)甚深廣大如餘處說。
總舉十波羅蜜與三學相攝。
文中别釋三學别義。
戒學有三。
皆言正者。
以正遠離。
及正修證學正度生。
非邪戒故。
此與二乘有共不共者。
前一是共。
後二不共。
以彼聲聞。
唯共律儀。
無攝善法。
饒益有情。
故說不共。
甚深廣大者。
攝大乘論雲。
複次應知略由四種殊勝。
故此殊勝。
一由差别殊勝。
謂即此戒。
三品别故。
二由共不共殊勝。
戒與聲聞。
共不共故。
三由廣大殊勝學處。
福德修行。
證果俱廣大故。
四由甚深殊勝。
所學屍羅。
逆順甚深。
難可測故。
已上四種。
揀異小乘故雲殊勝。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至)如餘處說。
定學四者。
一學發大乘理教行果。
四種智慧定故。
二學無邊廣大福德自在王定故。
三學守賢善。
法之定故四學勤行度生定故。
言健行者。
君子自強不息之謂。
此四下。
攝大乘論雲。
略由六種差别應知。
一由所緣差别。
謂大乘法為所緣故。
二由種種差别。
謂大乘光明集福王定。
賢守健行等三摩地。
種種無量故。
三由對治差别。
謂一切法總相緣智。
以楔出楔道理。
遣阿賴耶識中一切障粗重故。
四由堪能差别謂住靜慮樂。
随其所欲而受生故。
五由引發差别。
謂由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故。
六由作業差别。
謂能振動。
熾然等諸大神通故。
已上六種俱異小乘。
故名差别。
今此四者。
即彼論中第二種種差别也。
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别慧(至)所餘處說。
慧學三者。
一學修因慧故。
二學證果慧故。
三學度生慧故。
此三下。
攝大乘論雲。
謂無分别智。
若自性。
若所依。
若因緣。
若所緣。
若行相。
若任持。
若助伴。
若異熟。
若等流。
若出離。
若至究竟。
若勝利。
若差别。
若作事。
若甚深。
應知三種無分别智。
各具此十五種相。
名增上慧殊勝自性者。
謂無分别智。
離五種相為自性。
一離無作意。
不同睡醉悶等無作意故。
二離過有尋伺地。
不同二禅。
及上諸地。
無尋伺故。
三離想受滅寂。
不同滅定等名無心定故。
四離色自性。
不同色法頑無知故。
五離于真義異計度。
不同計度有分别故。
故有頌曰。
諸菩薩自性。
遠離五種相。
是無分别智。
不異計于真。
二所依頌曰。
諸菩薩所依。
非心(無分。
别也)而是心(又能照境)。
是無分别智。
非思議種類(此所依心。
不問思議種也)。
三因緣頌曰。
諸菩薩因緣。
有言聞熏習(聞大乘為因故)。
是無分别智。
及如理作意(順理起智也)。
四所緣頌曰。
諸菩薩所緣。
不可言法性(法無自性性)。
是無分别智。
無我性真如。
五行相頌曰。
諸菩薩行相。
複于所緣中。
是無分别智。
彼所知無相。
六任持頌曰。
諸菩薩任持。
是無分别智。
後所得諸行。
為趣進增長(得智任持。
諸行增長)。
七助伴頌曰。
諸菩薩助伴。
說為二種道(施戒忍進為資糧。
道。
禅定為依止道)。
是無分别智。
五到彼岸性(即前五波羅蜜)。
八異熟頌曰。
諸菩薩異熟。
于佛二會中(受用變化二佛會中)。
是無分别智。
由加行證得(異熟有漏由加行證)。
九等流頌曰。
諸菩薩等流。
于後後生中(等于前前故)。
是無分别智。
自體轉增長。
十出離頌曰。
諸菩薩出離(見道名出離)。
得成辦相應(修道為成辦)。
是無分别智。
應知于十地。
十一究竟頌曰。
諸菩薩究竟。
得清淨三身。
是無分别智。
得最上自在。
十二勝利有三。
一加行無染勝利頌曰。
如虛空無染(喻也)。
是無分别智。
種種極重惡(是無染處)。
由唯信勝解(信無分别。
發起。
勝解。
于惡不染)。
二根本無染勝利頌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别智。
解脫一切障。
得成辦相應(修道名成辯。
如見。
道而修。
說為相應)。
三後得無染勝利頌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别智。
常行于世間。
非世法所染(世法有八。
利衰。
譽。
毀。
稱。
譏。
苦。
樂)。
十三差别頌曰。
如啞求受義(啞喻無分别。
求受喻加行)。
如啞正受義(正受喻境智平等)。
如非啞受義(喻後得智。
有分别故)。
三智譬如是。
複有愚及五識。
未解。
人目。
四喻四頌文繁不引。
十四作事頌曰。
如末尼天樂。
無思成自事(無思。
總喻智無分别)。
種種佛事處。
常離思亦爾。
十五甚深頌曰。
非于此非餘(此即依他。
是有分别。
餘非依他。
是無分别)。
非智而是智(有無雙非。
顯甚深義)。
與境無有異(心境一如)。
智成無分别。
彼論尚有餘文。
不複繁引。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至)加行現種俱已舍故。
設問雲。
即此三慧。
于五位中。
若種若現。
雲何有無。
答雲。
如是三慧于初資糧。
及加行位。
種具有三。
現唯加行。
以前二位。
未得見道。
故無根本及後得故。
于通達位。
現二種三者以時促故。
無加行義。
于修習位。
前七地中。
種現俱三者。
以前七地。
有漏無漏。
二智間起斷惑證果。
有加行故。
八地以去。
後三地等。
現二種三以無功用。
違加行故。
問。
既無加行。
何趣上地。
答所有進趣。
皆用後得。
問既皆後得。
何用根本。
答無漏觀中。
任運趣故。
亦有根本。
究竟位。
唯以根本證真如理。
後得利生。
盡未來際。
故于加行。
種現俱舍。
上釋三慧攝五位竟下文總釋三學。
與十波羅蜜相攝。
若自性攝戒唯攝戒(至)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言自性者。
即各自體無相雜義。
故雲戒學攝戒。
定學攝靜慮。
慧學攝後五。
施忍勤。
三學不攝。
若并助伴。
皆具相攝者。
謂随互相助力。
于三學中。
一一皆攝十波羅蜜。
若随用者。
用即業用。
依體起故。
故雲戒攝前三。
資糧自體眷屬性故。
謂此戒學。
以戒為體。
施為資糧。
忍為眷屬。
精進三攝遍?三者。
謂精進一法。
三學共攝。
精進即勤。
以勤行三學。
故雲遍?三故。
随顯攝者。
顯即顯現。
義現前故。
故說前三。
如前戒攝。
亦攝精進。
守護戒故。
九釋三學竟。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至)若現若種俱唯無漏。
此明十種波羅蜜多位次。
謂于五位。
十種皆具。
唯修習位。
其相最顯。
以十地中。
必以施等為正。
行故然初下。
釋十波羅蜜多。
各有有漏無漏種子現行。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