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九(論本第九十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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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恩寺沙門基撰。
第三見道有二:初問,後答。
答有三:初明見道體相,次明聖道輪,後釋經說見道處義。
初中複二:初明見道體,後明見道真相差别。
若總說下,初出體;後又所緣、能緣等下,辨真相差别。
差别真相中有二科:若以一心為正,初所緣、能緣、平等、平等智為其相,辨一心真;又遣以下,辨三心、十六心假。
若三心為真,初辨三心等總是真見道,後十六智等為相。
真中,初總出體竟,俱以平等智為相;後顯差别,故說三心。
又初如瑜伽說一心事究竟故,據實而言,即有三心。
顯揚第十七成現觀品說見道。
然三心已下有二段文:一雲:三心以前真,後明相。
然真中,菩薩三心真,十六心菩薩相。
若依二乘,二品為真,但斷人執為二品,故明十六心。
相見道中有二:初解相見道,後結非實。
解相見道中有三:初列十六智,次别牒解釋,後于此位中由法忍、法智等總聊簡之。
别牒解釋中有二:初明苦谛四智,後類餘三谛。
苦類智忍中言後聖法皆是此類者,其修道、無學道中,此智如何行相?不可言緣後聖法是此類。
此類如後得智,前因種類,故名後得。
此但緣智為境,初後分成類忍智,何必要須作此解相?或緣同類亦得,但知緣智智。
今顯智緣如智之類,故總聊簡。
文中分三:初釋法類智差别,次釋名無相觀者,後顯十六心刹那總名見道。
此十六心是谛觀行相,攝法不盡,唯後得智收,不說緣餘事智故。
第二釋名無相觀中分三:初論本解名無相觀者,次釋論引經證成,後别顯六種無相住于此位中。
一切相等者,不同緣有漏有十相,此無男女等相,此中無願等,有頂等。
名無相者,無分别差别相,非一切全無。
解十六心刹那,是論本文。
下說為四心等,是釋論師合為四。
又心刹那,進看文勢,總束為一。
準下結中,即一一谛名為一心,緣一谛究竟故。
結上段中三心為真,由諸十六三心為假,遍結三心。
道谛四相,道法輪中,初安立釋,何須相見道?所以重觀真位,拟後說故。
乃至無學位亦爾。
四輪中,文有三:初标,次說,後結。
此意由聲聞等說,次學加行,次證,次圓滿,後複說之,名輪。
釋經遠塵中分二:初釋三句經,後釋九句經。
二句初次,即後釋之。
初中,初總,後别釋。
又于此忍、智兩位等者,遍知苦、斷集,或逆次配無間道斷、解脫道知,或無間道知、解脫道斷已斷故。
次第四明修道中有二:初問,後答。
答有二:初烈,後釋。
烈中有二:一名所顯九義通相修道三類差别,二等中别顯修道不共别勝,十一五類是前功德。
初中複二:初别烈九義三類差别,後釋論師所以者何下解。
後釋中烈二随前所标,顯名不顯二類别故。
釋初修名中有二:初别解九義,後傍乘義辨修前法。
前九義中分三:一世出世間對,二三品對,三四道類。
世出世間分二,随名别故。
世間道中有二:初烈世間八定,後依此八以四種相分别。
然此八定通出世後,出世間中八智品實通世間。
然世間者宗明有漏定,以八定體寬能伏現行,義增上故說為世間。
正證八智品唯在無漏,因以為稱,非不互通。
然見道前非不得品品具足,行相周廣要唯修道。
無學道中多分已得别有勝事,不說八為無學。
又正修道位之所修,故名修道。
然聞思修欲界上有,依所修習柝伏煩惱,唯定地非對,故不說欲界聞思。
四相分别中有二:初烈,後釋。
然此四中,初二通八地所能治相對,後二通八地依勝位八顯。
就解雜染中有三:初标列,次别解,後結染。
此中謂四取無明。
瑜伽十二及六十二取疑,此論因,彼論果,由癡故疑。
又此四種見、疑唯分别,愛、慢通俱生,何故說修道障也?因說修道障,他所有通說故。
此中說為根者,由此四種定煩惱故,與退分位無相入出故,為生散煩惱為根。
第六中惑,非第七也。
古人說為第七者,非不緣定起,此緣定起故,如瑜伽第十二。
此所治、能治對中,淨定通八根本、未至,勝定從愛為名,亦通八根本。
八未至中有二說:一雲有,二雲無。
第三建立中有二:初烈四種,後随别釋。
初中有二:初論本烈,後釋師解。
八定通局支分建立中有二:初明支分建立,後明無色不立支所以。
初中有二:初解四靜慮具支多少,後解支增減。
增減中有二:初總問答,後别解支多少。
所因支分四門出體,釋名通廢立,别地名廢立。
等至建立中有三:初标七入八地,次别解七,後結釋粗靜相。
初中如聲聞地後瑜伽處者,即聲聞地有四瑜伽,第四瑜伽名後,即三十三卷彼四。
複次第一第三同此,彼第二以離生喜樂起有多少,第四四種作意及四對治釋。
其六十六有四對治攝,第二十八有四瑜伽相攝,第十一有四十作意攝。
七、作意八門分别:一、出體。
古人以慧為體,能斷道故。
今解以作意數為體。
此論雲:最初斷道俱行作意,名遠離作意。
故知非慧。
又可是定數,對法第一,是故心得定者,名得作意。
定由作意勝立,從彼為名,如念住等。
或此論雲:由定地作意。
故知定地與作意數也。
二、釋名。
相雲了了作行相,了即作意勝解,遠離俱時之作意。
遠離者,體道也。
樂雲攝攝,樂即作意觀察俱時之作意。
觀察者,道。
或作意即觀察,不及前解。
加行究竟即作意,加行究竟之果即作意或果之作意。
果是慧道,故前解勝。
三、依地。
依此,初入方便地有六,根本地有七。
第二複次,不斷方便地有七,不說第七是根本故,理亦應爾。
不爾,第九解脫道不入根本,何作意所攝?其此明有漏作意,如六十六依四道。
第十一明四十作意,有學、無學等作意說,亦通無漏。
故知此七中,了相一種唯有漏,餘六通無漏。
勝解為修道,無漏加行故。
或了相亦通無漏,從識了粗等,三了四谛相等,如燸、頂二位,忍下忍位,方名勝解,印可決擇,故其修已。
此了相何妨亦有此相?今正解前解勝。
四、四瑜伽相攝,如二十八、五四道、六四對治。
二種對治四十作意者。
七、釋妨難。
何故初品斷道說二?加行難故。
第二斷道不說?加行易故。
與一名據實亦有,總名攝樂。
第三斷道亦以觀察為加行者,亦難故說。
創起最難須二加行,餘易總一或不說。
何故第三斷道說解脫道,餘二不說者?即後作意故。
如初品解脫道即攝樂,已攝樂故。
第二解脫道亦爾,俱攝樂故。
相無分别,更不别說。
或即第二觀察所攝,觀察為後加行勝長作名。
其第二解脫道雖未觀察短念,從長作名,亦無妨難。
問:九品煩惱何故唯說三無間也?答:世間道唯有三品道故。
若爾,便無一間之人。
彼依聖道得一間故,世道必三。
又亦九品,了相斷上上,勝解斷上中品,遠離能斷上下。
上品盡時與名遠離,非前不斷。
又第二、三品準此應思。
相此若六,行彼猒得,定必伏惑。
若見道前,觀谛得定,不必能伏惑。
即三無間中既有九品,以類同故,不說九品初二不能斷惑。
此中熏修唯有有漏,同本地第四卷。
彼第十地更熏習生色究竟上,其第十二此已前說凡三品修。
第十二說有漏、無漏四靜慮,雜修生五淨居,如彼退生等義。
出世間中,大文分二:初明出世間體,次明此所依,後明滅定亦出世間。
初中,初烈,後指此見道說。
第二别中,初明智及相應依八地,後明非想非智依不說。
中間禅即初定攝,上地無此,不須簡略,唯初未至有無漏故。
恐濫上未至,所以說。
問:何故上地無中間,下地有邪?初得彼定,起上難故,梵王等臣主别故。
八智緣差别,如六十九。
何獨初未至有無漏?如六十九說非想名世間,無斷惑道等故。
此中說斷惑明利道,名出世間故。
由此應作四句:有是出世非世,謂下八地明利無間道;有唯世間非出世,一切有漏道;有俱者,謂有頂無漏道。
不爾,滅定應非出世。
又有四句,即初句即十地無分别正體智,第二句即唯世俗有漏智,俱句即十地後得智。
此通取非想,故言十地。
第三明滅定中有二:初标滅定體出世間,後辨地依。
辨地依中分二:初明起地,後問答明不起地。
初起地中分二:初明初起地,後明後起地。
後起地中分二:初總明。
或欲、色界後起,後問答釋之。
佛、色界得重起,有伏惑,得滅定。
六十九雲:聖者後得智離欲,乃至得有頂。
即六十九文勢似預流者,亦得有頂無漏定,何故不說得滅定?此論唯說離三定下惑得六十九。
雖不言得滅定,以後得智伏無所有處下惑,亦可得滅定。
唯識第七卷二說皆有證。
約彼初說,對法且依彼人。
據實,未離初定亦得;據彼後說,六十九通論第三果人,非必初果。
六十九不言不還未離初定得滅定,為正唯識論。
天親攝論說:唯識、不還、不退、菩薩、三乘、無學,唯此定故。
故知初二果不得。
論雲:雲何見道?依此論及大論,五十八有一心見道,及五十五、顯揚十七有三心見道,五十八複有九心見道。
此論下文複有十六心見道、四心見道。
何以如此不同者,西方二說:一雲:其真見道離戲論,唯隻一心,如五十八說。
其三心等,皆假說相見道。
何以名緣,非安立谛?雲何言從世第一法生?何用三心各皆言斷粗重?十六心等複言世第一法生,而何所因?述曰:引時證異,故說不同。
其真觀中,唯一心是。
但以菩薩前加行,先學人觀,後學法觀,入真觀中,雙為二觀。
後相見道前之二心,學前加行;第三雙觀,放真觀中。
又即真觀中,人法各異,粗細不同,先學斷粗,後方學細;第三雙放義。
析真如有異,故有三心。
故菩薩、相見道三心不同。
真觀相難知,相觀相易說。
義識真觀,唯說三心,假言斷粗重,故言從第一法生緣,非安立谛。
又為十六心者:一、菩薩相觀,亦放前真。
前真之中,分義用異。
無間、解脫道,皆緣相分生,返照自體,名自證分。
故相見道,法忍、法智學前二道,類忍、類智學自證分,但緣前心。
類智雖緣忍生,可以拟學解脫道之自證。
類忍準知,學無間道心自證。
又二乘之人,加行作十六心觀,其入真觀,亦唯生空一心。
後相觀中,亦放加行。
學真觀者,已如前說。
亦以真觀難說,但說相觀之心,假說為真,故言從世第一法無間十六心生。
或十六心觀,唯二乘相,為非菩薩作。
其言九心者,于中三釋:一、說謂四忍、智品,别有八心。
忍、智合論,故說為四。
類忍、智亦然。
複依一止說,故有九心。
又說法智品有四者,既雲品言,明非一定。
此中意取四法忍、類忍亦然,合說忍數,故有八種。
依法類智品,複有八心,俱解脫道故,依一心說。
唯說一心,故合有九。
又說法忍、智,計合八心,斷下界惑故,故合說為四。
類忍、智品者,亦八心,斷上界惑故,故合說為四。
後重觀前十六心,事究竟故,依一止說,唯說一心,總名九心。
其四心者,此乃分谛而論,非觀中為四,至文可知。
其此會釋,二家同此。
第二說,說三心為真見道者,即取彼五十五文緣非安立等為證,後十六心是假相見道。
三心皆言斷粗重者,粗重有多種,今說無妨,思之可知。
雲何五十八言一心文?釋曰:見道斷惑,非如修位作九品見,斷束煩惱為一品,事究竟故,總名一心,亦無妨難。
諸餘相違,一如前說。
如諸論皆雲:第三是類智。
此言法智者,法、類二種,義有多端:一、斷緣上二界名類,斷緣下界名法,如言法忍斷下惑,類忍斷上惑;二、緣理名法,緣智名類,如十六心依總相說;三、别觀法名法,總觀法名類,即此相違者是也。
依此三位,思一切法。
其言一心家,三心既為相見解脫道,即翻前者是。
或别一心緣解脫亦得,其三心家皆翻前名解脫,思準可知。
唯第三心亦法二釋:一、别起一心為解脫道亦得,或即相見中苦法忍是亦得,義理無違。
又或說苦法忍斷惑,世第一法生等,于真觀中義說亦得,說相見道亦得。
如前說一心見道家,觀心解唯一品,此中為一刹那,為多刹那相續?又二說:唯一刹那,又亦多刹那,以事究竟故。
三心家如何?問:又六十九雲:法智見道斷欲界惑,類智見道斷色、無色界惑。
此之會釋,如前論無别法智斷上界惑,但有總言法智為無間道。
法智三位,如前應知。
準彼釋此,應思類解。
彼論次文:問:一切類智現在前時,皆能了别色界、無色界耶?答:若有曾于上界諸法善取相者,即能了别;若不爾者,即不能了别。
諸法師多以此文既雲曾習類智能了上界,明知超越依類智斷;若不爾者,不能了别,即雲初修行次第人以法智斷上界惑。
此理不然,諸論皆無以法智斷上界惑文。
今言分别但以智緣事差别觀,曾修彼法以類智緣,不曾習人不能了别,但遮類智能了,故言何必法智不曾習人遂緣上界。
其實法智斷三界惑,類智但能緣法智生。
如此論下,其言類智斷上界者,此随轉文,非真實理。
其入見道依幾地?如大論六十九。
彼亦有依身處,又唯依初未至及四靜慮,非餘未至及無色,如下釋。
更有餘文同。
雖有中間無漏,不言入見道,以遊觀無漏故,梵王居多散故。
其依五地,皆是那含;依未至地,唯初二果。
若得初禅,依七作意,必那含果,以斷欲九惑故,方得究竟。
其那含、超越人等亦爾,為一觀斷修惑,或當别斷。
如此道理,至十二卷方解。
法智中,言解脫而得作證者。
隽師雲:此寄相說。
其證無為解脫,如前一心、三心。
見道二說,如前可知。
今寄相言,以法忍斷惑故,以智為證解脫,非真實理。
其類忍中,此言緣法智。
諸論有言斷上惑者,如前會釋。
論雲:又無相住有六種,如文可知。
如大論五十八雲:随信法行入見道為第六,無相行、非信、勝解、見得、身證、慧解脫、俱解脫、五得其名。
如備師雲:此從下向上,說為第六,非上從下。
此乃隽師雲所未文。
見釋雲:大論約人為論,故言随信法行入見道;此論約法為論,直言見道,故無相違。
未聞此中六種與彼六法不同,彼以人,此約法,故别也。
彼雲:俱脫、慧脫、身證、信解、見得、随信法行第六。
此泛釋六種無相。
彼約六行,即究竟道二、修道三、見道一。
此言第六無相,見道十六心皆是。
彼言随信法行者,準下第十三,法信行在已具資糧,即在上品決擇分位,何故相違?答曰:彼随信法行入在見道,不取随信,故此不同。
問曰:下第十三言随信法在決擇分位,不入果差别,何故彼五十八雲入見道?與向說異,即究竟道。
二、修道三人,見道一人,合随信法入見道。
如毗婆沙雲:以行相等故,合說四種道。
谛中論雲:聲聞以後得智說法。
隽師二說:一、即無漏心說法。
若爾,身、口之業亦應無漏,如菩薩以心無漏故。
又釋:此後得智種類,名後得智。
若爾,無漏智中何故不說?今取後釋,以二乘劣故,無漏智不能說法。
又身、口有漏,非如菩薩以無漏智說身、口業亦無漏故。
論雲引經遠塵離垢等者,遠塵謂見道法忍,離垢謂法智。
大論八十三,忍、智通修道。
彼論文雲:謂見慢及我慢。
準義,修道有不是明言修道,即彼論中彼文亦解,不作此言。
更勘讀未見文,此約勝言。
見法,大論八十三有二複次說:前複次雲:見法者,謂二忍;得法,謂二智;達法,謂見道、無間道;堅聖,謂解脫道。
後複次同此。
如此引釋,并法師别記。
勘五十三、六十三、九十三,并無此文。
疏上亦無此釋。
問:四無記根中,此四惑皆于末那中起。
論雲于諸染污靜慮定門等者,此中意說:由此四惑為門,染污靜慮門言所由,此惑為所以。
大、小二惑生長先際等見,即六十二見、先際分别見等所攝,如六十二見中說。
慢謂于下界生,慢謂自地為勝等,如前會釋。
疑謂疑煩惱。
前文雲:疑無明增故,由無明而起于疑。
五上分結,廣如彼釋。
今論雲:唯由第七中惑故,起上二界。
第六中惑者,此約欲界不善增勝,無能治道,第六中惑應自然生;其上二界有能治道,第六中惑應不得生。
有此妨故,唯說上界。
言彼諸惑不應得起,由第七惑故,染污第六,第六故起惑。
釋疑文中,言求解脫者,且釋此若依實,外凡異生生彼界中,亦起此惑。
且舉求解脫者,當起此疑,何況餘凡?此若未見谛,即内凡異生。
疑即疑結。
若諸有學生彼界者,且說為法執疑,如上分結說。
又疑無明增故,有學雖斷疑,借疑名說無明,亦如上分結釋。
又此約異生為論,不通有學,無妨。
何以得知者?下文雲:于勝品所證,為解脫、不解脫等。
故知異生非諸有學。
又上文解經中,若證真理,非他導引,自生決定。
故顯揚十九:初未至有喜根,非餘。
大論第十二支義論雲:淨白者,謂淨靜慮。
依此論文,說唯有漏。
如顯揚第二卷:潔白,謂淨靜慮及無漏。
顯揚約八地所有道合作法,通漏、無漏;此論唯說有漏,不言無漏。
此論前初開九門,初是世間門,于中别出淨白門,故唯有漏;顯揚是世、出世間門,故通漏、無漏,理實無違。
支分建立中,明禅支義,名合十八。
假實合論,如顯揚十
第三見道有二:初問,後答。
答有三:初明見道體相,次明聖道輪,後釋經說見道處義。
初中複二:初明見道體,後明見道真相差别。
若總說下,初出體;後又所緣、能緣等下,辨真相差别。
差别真相中有二科:若以一心為正,初所緣、能緣、平等、平等智為其相,辨一心真;又遣以下,辨三心、十六心假。
若三心為真,初辨三心等總是真見道,後十六智等為相。
真中,初總出體竟,俱以平等智為相;後顯差别,故說三心。
又初如瑜伽說一心事究竟故,據實而言,即有三心。
顯揚第十七成現觀品說見道。
然三心已下有二段文:一雲:三心以前真,後明相。
然真中,菩薩三心真,十六心菩薩相。
若依二乘,二品為真,但斷人執為二品,故明十六心。
相見道中有二:初解相見道,後結非實。
解相見道中有三:初列十六智,次别牒解釋,後于此位中由法忍、法智等總聊簡之。
别牒解釋中有二:初明苦谛四智,後類餘三谛。
苦類智忍中言後聖法皆是此類者,其修道、無學道中,此智如何行相?不可言緣後聖法是此類。
此類如後得智,前因種類,故名後得。
此但緣智為境,初後分成類忍智,何必要須作此解相?或緣同類亦得,但知緣智智。
今顯智緣如智之類,故總聊簡。
文中分三:初釋法類智差别,次釋名無相觀者,後顯十六心刹那總名見道。
此十六心是谛觀行相,攝法不盡,唯後得智收,不說緣餘事智故。
第二釋名無相觀中分三:初論本解名無相觀者,次釋論引經證成,後别顯六種無相住于此位中。
一切相等者,不同緣有漏有十相,此無男女等相,此中無願等,有頂等。
名無相者,無分别差别相,非一切全無。
解十六心刹那,是論本文。
下說為四心等,是釋論師合為四。
又心刹那,進看文勢,總束為一。
準下結中,即一一谛名為一心,緣一谛究竟故。
結上段中三心為真,由諸十六三心為假,遍結三心。
道谛四相,道法輪中,初安立釋,何須相見道?所以重觀真位,拟後說故。
乃至無學位亦爾。
四輪中,文有三:初标,次說,後結。
此意由聲聞等說,次學加行,次證,次圓滿,後複說之,名輪。
釋經遠塵中分二:初釋三句經,後釋九句經。
二句初次,即後釋之。
初中,初總,後别釋。
又于此忍、智兩位等者,遍知苦、斷集,或逆次配無間道斷、解脫道知,或無間道知、解脫道斷已斷故。
次第四明修道中有二:初問,後答。
答有二:初烈,後釋。
烈中有二:一名所顯九義通相修道三類差别,二等中别顯修道不共别勝,十一五類是前功德。
初中複二:初别烈九義三類差别,後釋論師所以者何下解。
後釋中烈二随前所标,顯名不顯二類别故。
釋初修名中有二:初别解九義,後傍乘義辨修前法。
前九義中分三:一世出世間對,二三品對,三四道類。
世出世間分二,随名别故。
世間道中有二:初烈世間八定,後依此八以四種相分别。
然此八定通出世後,出世間中八智品實通世間。
然世間者宗明有漏定,以八定體寬能伏現行,義增上故說為世間。
正證八智品唯在無漏,因以為稱,非不互通。
然見道前非不得品品具足,行相周廣要唯修道。
無學道中多分已得别有勝事,不說八為無學。
又正修道位之所修,故名修道。
然聞思修欲界上有,依所修習柝伏煩惱,唯定地非對,故不說欲界聞思。
四相分别中有二:初烈,後釋。
然此四中,初二通八地所能治相對,後二通八地依勝位八顯。
就解雜染中有三:初标列,次别解,後結染。
此中謂四取無明。
瑜伽十二及六十二取疑,此論因,彼論果,由癡故疑。
又此四種見、疑唯分别,愛、慢通俱生,何故說修道障也?因說修道障,他所有通說故。
此中說為根者,由此四種定煩惱故,與退分位無相入出故,為生散煩惱為根。
第六中惑,非第七也。
古人說為第七者,非不緣定起,此緣定起故,如瑜伽第十二。
此所治、能治對中,淨定通八根本、未至,勝定從愛為名,亦通八根本。
八未至中有二說:一雲有,二雲無。
第三建立中有二:初烈四種,後随别釋。
初中有二:初論本烈,後釋師解。
八定通局支分建立中有二:初明支分建立,後明無色不立支所以。
初中有二:初解四靜慮具支多少,後解支增減。
增減中有二:初總問答,後别解支多少。
所因支分四門出體,釋名通廢立,别地名廢立。
等至建立中有三:初标七入八地,次别解七,後結釋粗靜相。
初中如聲聞地後瑜伽處者,即聲聞地有四瑜伽,第四瑜伽名後,即三十三卷彼四。
複次第一第三同此,彼第二以離生喜樂起有多少,第四四種作意及四對治釋。
其六十六有四對治攝,第二十八有四瑜伽相攝,第十一有四十作意攝。
七、作意八門分别:一、出體。
古人以慧為體,能斷道故。
今解以作意數為體。
此論雲:最初斷道俱行作意,名遠離作意。
故知非慧。
又可是定數,對法第一,是故心得定者,名得作意。
定由作意勝立,從彼為名,如念住等。
或此論雲:由定地作意。
故知定地與作意數也。
二、釋名。
相雲了了作行相,了即作意勝解,遠離俱時之作意。
遠離者,體道也。
樂雲攝攝,樂即作意觀察俱時之作意。
觀察者,道。
或作意即觀察,不及前解。
加行究竟即作意,加行究竟之果即作意或果之作意。
果是慧道,故前解勝。
三、依地。
依此,初入方便地有六,根本地有七。
第二複次,不斷方便地有七,不說第七是根本故,理亦應爾。
不爾,第九解脫道不入根本,何作意所攝?其此明有漏作意,如六十六依四道。
第十一明四十作意,有學、無學等作意說,亦通無漏。
故知此七中,了相一種唯有漏,餘六通無漏。
勝解為修道,無漏加行故。
或了相亦通無漏,從識了粗等,三了四谛相等,如燸、頂二位,忍下忍位,方名勝解,印可決擇,故其修已。
此了相何妨亦有此相?今正解前解勝。
四、四瑜伽相攝,如二十八、五四道、六四對治。
二種對治四十作意者。
七、釋妨難。
何故初品斷道說二?加行難故。
第二斷道不說?加行易故。
與一名據實亦有,總名攝樂。
第三斷道亦以觀察為加行者,亦難故說。
創起最難須二加行,餘易總一或不說。
何故第三斷道說解脫道,餘二不說者?即後作意故。
如初品解脫道即攝樂,已攝樂故。
第二解脫道亦爾,俱攝樂故。
相無分别,更不别說。
或即第二觀察所攝,觀察為後加行勝長作名。
其第二解脫道雖未觀察短念,從長作名,亦無妨難。
問:九品煩惱何故唯說三無間也?答:世間道唯有三品道故。
若爾,便無一間之人。
彼依聖道得一間故,世道必三。
又亦九品,了相斷上上,勝解斷上中品,遠離能斷上下。
上品盡時與名遠離,非前不斷。
又第二、三品準此應思。
相此若六,行彼猒得,定必伏惑。
若見道前,觀谛得定,不必能伏惑。
即三無間中既有九品,以類同故,不說九品初二不能斷惑。
此中熏修唯有有漏,同本地第四卷。
彼第十地更熏習生色究竟上,其第十二此已前說凡三品修。
第十二說有漏、無漏四靜慮,雜修生五淨居,如彼退生等義。
出世間中,大文分二:初明出世間體,次明此所依,後明滅定亦出世間。
初中,初烈,後指此見道說。
第二别中,初明智及相應依八地,後明非想非智依不說。
中間禅即初定攝,上地無此,不須簡略,唯初未至有無漏故。
恐濫上未至,所以說。
問:何故上地無中間,下地有邪?初得彼定,起上難故,梵王等臣主别故。
八智緣差别,如六十九。
何獨初未至有無漏?如六十九說非想名世間,無斷惑道等故。
此中說斷惑明利道,名出世間故。
由此應作四句:有是出世非世,謂下八地明利無間道;有唯世間非出世,一切有漏道;有俱者,謂有頂無漏道。
不爾,滅定應非出世。
又有四句,即初句即十地無分别正體智,第二句即唯世俗有漏智,俱句即十地後得智。
此通取非想,故言十地。
第三明滅定中有二:初标滅定體出世間,後辨地依。
辨地依中分二:初明起地,後問答明不起地。
初起地中分二:初明初起地,後明後起地。
後起地中分二:初總明。
或欲、色界後起,後問答釋之。
佛、色界得重起,有伏惑,得滅定。
六十九雲:聖者後得智離欲,乃至得有頂。
即六十九文勢似預流者,亦得有頂無漏定,何故不說得滅定?此論唯說離三定下惑得六十九。
雖不言得滅定,以後得智伏無所有處下惑,亦可得滅定。
唯識第七卷二說皆有證。
約彼初說,對法且依彼人。
據實,未離初定亦得;據彼後說,六十九通論第三果人,非必初果。
六十九不言不還未離初定得滅定,為正唯識論。
天親攝論說:唯識、不還、不退、菩薩、三乘、無學,唯此定故。
故知初二果不得。
論雲:雲何見道?依此論及大論,五十八有一心見道,及五十五、顯揚十七有三心見道,五十八複有九心見道。
此論下文複有十六心見道、四心見道。
何以如此不同者,西方二說:一雲:其真見道離戲論,唯隻一心,如五十八說。
其三心等,皆假說相見道。
何以名緣,非安立谛?雲何言從世第一法生?何用三心各皆言斷粗重?十六心等複言世第一法生,而何所因?述曰:引時證異,故說不同。
其真觀中,唯一心是。
但以菩薩前加行,先學人觀,後學法觀,入真觀中,雙為二觀。
後相見道前之二心,學前加行;第三雙觀,放真觀中。
又即真觀中,人法各異,粗細不同,先學斷粗,後方學細;第三雙放義。
析真如有異,故有三心。
故菩薩、相見道三心不同。
真觀相難知,相觀相易說。
義識真觀,唯說三心,假言斷粗重,故言從第一法生緣,非安立谛。
又為十六心者:一、菩薩相觀,亦放前真。
前真之中,分義用異。
無間、解脫道,皆緣相分生,返照自體,名自證分。
故相見道,法忍、法智學前二道,類忍、類智學自證分,但緣前心。
類智雖緣忍生,可以拟學解脫道之自證。
類忍準知,學無間道心自證。
又二乘之人,加行作十六心觀,其入真觀,亦唯生空一心。
後相觀中,亦放加行。
學真觀者,已如前說。
亦以真觀難說,但說相觀之心,假說為真,故言從世第一法無間十六心生。
或十六心觀,唯二乘相,為非菩薩作。
其言九心者,于中三釋:一、說謂四忍、智品,别有八心。
忍、智合論,故說為四。
類忍、智亦然。
複依一止說,故有九心。
又說法智品有四者,既雲品言,明非一定。
此中意取四法忍、類忍亦然,合說忍數,故有八種。
依法類智品,複有八心,俱解脫道故,依一心說。
唯說一心,故合有九。
又說法忍、智,計合八心,斷下界惑故,故合說為四。
類忍、智品者,亦八心,斷上界惑故,故合說為四。
後重觀前十六心,事究竟故,依一止說,唯說一心,總名九心。
其四心者,此乃分谛而論,非觀中為四,至文可知。
其此會釋,二家同此。
第二說,說三心為真見道者,即取彼五十五文緣非安立等為證,後十六心是假相見道。
三心皆言斷粗重者,粗重有多種,今說無妨,思之可知。
雲何五十八言一心文?釋曰:見道斷惑,非如修位作九品見,斷束煩惱為一品,事究竟故,總名一心,亦無妨難。
諸餘相違,一如前說。
如諸論皆雲:第三是類智。
此言法智者,法、類二種,義有多端:一、斷緣上二界名類,斷緣下界名法,如言法忍斷下惑,類忍斷上惑;二、緣理名法,緣智名類,如十六心依總相說;三、别觀法名法,總觀法名類,即此相違者是也。
依此三位,思一切法。
其言一心家,三心既為相見解脫道,即翻前者是。
或别一心緣解脫亦得,其三心家皆翻前名解脫,思準可知。
唯第三心亦法二釋:一、别起一心為解脫道亦得,或即相見中苦法忍是亦得,義理無違。
又或說苦法忍斷惑,世第一法生等,于真觀中義說亦得,說相見道亦得。
如前說一心見道家,觀心解唯一品,此中為一刹那,為多刹那相續?又二說:唯一刹那,又亦多刹那,以事究竟故。
三心家如何?問:又六十九雲:法智見道斷欲界惑,類智見道斷色、無色界惑。
此之會釋,如前論無别法智斷上界惑,但有總言法智為無間道。
法智三位,如前應知。
準彼釋此,應思類解。
彼論次文:問:一切類智現在前時,皆能了别色界、無色界耶?答:若有曾于上界諸法善取相者,即能了别;若不爾者,即不能了别。
諸法師多以此文既雲曾習類智能了上界,明知超越依類智斷;若不爾者,不能了别,即雲初修行次第人以法智斷上界惑。
此理不然,諸論皆無以法智斷上界惑文。
今言分别但以智緣事差别觀,曾修彼法以類智緣,不曾習人不能了别,但遮類智能了,故言何必法智不曾習人遂緣上界。
其實法智斷三界惑,類智但能緣法智生。
如此論下,其言類智斷上界者,此随轉文,非真實理。
其入見道依幾地?如大論六十九。
彼亦有依身處,又唯依初未至及四靜慮,非餘未至及無色,如下釋。
更有餘文同。
雖有中間無漏,不言入見道,以遊觀無漏故,梵王居多散故。
其依五地,皆是那含;依未至地,唯初二果。
若得初禅,依七作意,必那含果,以斷欲九惑故,方得究竟。
其那含、超越人等亦爾,為一觀斷修惑,或當别斷。
如此道理,至十二卷方解。
法智中,言解脫而得作證者。
隽師雲:此寄相說。
其證無為解脫,如前一心、三心。
見道二說,如前可知。
今寄相言,以法忍斷惑故,以智為證解脫,非真實理。
其類忍中,此言緣法智。
諸論有言斷上惑者,如前會釋。
論雲:又無相住有六種,如文可知。
如大論五十八雲:随信法行入見道為第六,無相行、非信、勝解、見得、身證、慧解脫、俱解脫、五得其名。
如備師雲:此從下向上,說為第六,非上從下。
此乃隽師雲所未文。
見釋雲:大論約人為論,故言随信法行入見道;此論約法為論,直言見道,故無相違。
未聞此中六種與彼六法不同,彼以人,此約法,故别也。
彼雲:俱脫、慧脫、身證、信解、見得、随信法行第六。
此泛釋六種無相。
彼約六行,即究竟道二、修道三、見道一。
此言第六無相,見道十六心皆是。
彼言随信法行者,準下第十三,法信行在已具資糧,即在上品決擇分位,何故相違?答曰:彼随信法行入在見道,不取随信,故此不同。
問曰:下第十三言随信法在決擇分位,不入果差别,何故彼五十八雲入見道?與向說異,即究竟道。
二、修道三人,見道一人,合随信法入見道。
如毗婆沙雲:以行相等故,合說四種道。
谛中論雲:聲聞以後得智說法。
隽師二說:一、即無漏心說法。
若爾,身、口之業亦應無漏,如菩薩以心無漏故。
又釋:此後得智種類,名後得智。
若爾,無漏智中何故不說?今取後釋,以二乘劣故,無漏智不能說法。
又身、口有漏,非如菩薩以無漏智說身、口業亦無漏故。
論雲引經遠塵離垢等者,遠塵謂見道法忍,離垢謂法智。
大論八十三,忍、智通修道。
彼論文雲:謂見慢及我慢。
準義,修道有不是明言修道,即彼論中彼文亦解,不作此言。
更勘讀未見文,此約勝言。
見法,大論八十三有二複次說:前複次雲:見法者,謂二忍;得法,謂二智;達法,謂見道、無間道;堅聖,謂解脫道。
後複次同此。
如此引釋,并法師别記。
勘五十三、六十三、九十三,并無此文。
疏上亦無此釋。
問:四無記根中,此四惑皆于末那中起。
論雲于諸染污靜慮定門等者,此中意說:由此四惑為門,染污靜慮門言所由,此惑為所以。
大、小二惑生長先際等見,即六十二見、先際分别見等所攝,如六十二見中說。
慢謂于下界生,慢謂自地為勝等,如前會釋。
疑謂疑煩惱。
前文雲:疑無明增故,由無明而起于疑。
五上分結,廣如彼釋。
今論雲:唯由第七中惑故,起上二界。
第六中惑者,此約欲界不善增勝,無能治道,第六中惑應自然生;其上二界有能治道,第六中惑應不得生。
有此妨故,唯說上界。
言彼諸惑不應得起,由第七惑故,染污第六,第六故起惑。
釋疑文中,言求解脫者,且釋此若依實,外凡異生生彼界中,亦起此惑。
且舉求解脫者,當起此疑,何況餘凡?此若未見谛,即内凡異生。
疑即疑結。
若諸有學生彼界者,且說為法執疑,如上分結說。
又疑無明增故,有學雖斷疑,借疑名說無明,亦如上分結釋。
又此約異生為論,不通有學,無妨。
何以得知者?下文雲:于勝品所證,為解脫、不解脫等。
故知異生非諸有學。
又上文解經中,若證真理,非他導引,自生決定。
故顯揚十九:初未至有喜根,非餘。
大論第十二支義論雲:淨白者,謂淨靜慮。
依此論文,說唯有漏。
如顯揚第二卷:潔白,謂淨靜慮及無漏。
顯揚約八地所有道合作法,通漏、無漏;此論唯說有漏,不言無漏。
此論前初開九門,初是世間門,于中别出淨白門,故唯有漏;顯揚是世、出世間門,故通漏、無漏,理實無違。
支分建立中,明禅支義,名合十八。
假實合論,如顯揚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