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八(論本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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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業中有三:初列名,次釋所以,後于此業中從初熟位等釋妨難。

    順現法受業中有二:初論本舉三、四類,後釋論師解名所以。

    本疏四門分别:一、出體。

    大乘并思為三業體,宜顯思差别。

    或五蘊、四蘊,如理應準。

    二、釋名。

    總名、别名。

    總名,可知。

    謂取三時異熟業,别俱總稱,亦名異熟。

    别名者,謂順現受業者。

    法謂道理,順現在道理受之業。

    受者異熟,其業為能順?受為所順?即現受之順,即順受之業,依主釋也。

    以生、後俱有總、别、異熟,不标法名。

    現唯别果,簡别于彼,加之法字。

    或舉初例中,何妨并有?餘順生受業,準此應知。

    第三、感總、别報。

    以善、不善曆五趣,感總、别。

    總、别之體,并顯感十二處多少、勝劣分别。

    思之。

    然有不同處,如鬼、畜何廢五根等亦善業感,其人、天五根等亦有不善業招。

    應思之。

    第四、諸門義異。

    一、明世得報因、果定同、異。

    世若諸部對之,然有差别;彼若大乘,異時為非。

    二、明報業成熟、不成熟,有因時有果,有果時有因在,亦對諸部論之。

    三約界分别,三界身受自他界異熟,亦對諸部。

    四明得報及時定不定事,此中應知。

    定不定從何為名?有二說:一雲依一切故,阿羅漢猶受不善業,已轉依不受者,入無餘依故。

    二雲依未得果,得果名轉依,已前可定。

    縱阿阇世王由對治力,亦名轉依,業不決定。

    若無勝緣,轉依業決定故。

    故六十雲:預流等惡趣業皆盡等,此中應知。

    第五業之輕重,如六十卷,初明輕重業相應知。

    作不增長等,亦如六十。

    此中順現受業,初慈定等五。

    第六十雲:慈者,于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住起故,所以得現果。

    何故不說悲者?舊抄有一解,今解不然。

    慈與樂深,不行損時,定不殺故。

    悲雖不殺,亦廢損而不與樂,故慈勝非餘。

    如慈,無诤等亦爾。

    六十雲:無诤從于一切有情将護他心住起故,重勝願智等。

    滅定從第一寂靜涅槃樂相似聖住起故,勝一切有心定。

    此名因位。

    若在果位,設不入定,亦受現報。

    預流果初得一切不善,不作律儀故,勝後有學,彼非初故。

     五極清淨相續究竟,謂阿羅漢及佛為首,大比丘僧即攝此初中第五及第二佛為上首等,其獨覺亦在彼類。

    瑜伽第九有二因緣與現法果:一者欲解,二由事故。

    欲解有八,即四并是善,四是不善:一顧自身不顧自身,二捐惱慈悲,三憎害淨信,四棄恩知恩。

    此皆增上心作,得現法受。

    以情欲、勝解二數量故得現受,非由境等。

    此欲解八,即是此第三餘猛利意樂加行所行,皆通善惡故。

    又瑜伽說由事故亦感現成果。

    其法事者,五無間及同分。

    五無間者,即現病癞被殺等事。

    同分者,穢母、無學尼、打最後菩薩廟、衢市立殺羊法、極委重親友、言欺貧等、害逼惱、并劫奪僧門、破壞靈廟等,名不善現業。

    善事者,父母無正信心、犯戒、悭、惡慧、回令正信等,皆現法受業。

    此得與他增上現果,能令國宅如佛國邑等,乃至廣說。

    此事不同欲、勝解二法,但事重故。

    現等受即五無間思,現在先受别果,或下段加行思,非根本業,即非無間業。

    故一思多世界先受别果,後受總果,亦何實現益身上總别果後?既是分身,先别後總,亦無失也。

    六十雲:有三種因起現法受,一由廣大,謂慈定等起。

    二思廣大,于是田等,以深厚殷重清淨信心,施清淨财。

    三相續清淨,謂若前生于他所施衣服等物中,不為障礙,亦不思量興染污心,以無有障障彼相續,當知是名相續清淨。

    此三一切具足,當知定于現受,定于生受及後受,與此相違。

    起不善業亦爾。

    此是此論從初為名,亦是顯業通受世等。

    順生受中雲:複有所餘善不善業,于無間生異生者,一切皆順生報。

    即六十雲:然殺生等五緣重,一意業增上三毒,二方便數數思惟等,三無治不起治心,四邪執為勝上,五由事謂大身害人。

    思業皆多生受,彼論廣說。

     五、無間。

    業以三門:一、出體,并思業為體。

    四、殺生。

    一、虛诳語。

    瑜伽第八及六十有此文。

    然前四中,父、母、阿羅漢即業道,及出佛身血殺生加行,非根本業道。

    此乃加行定于業生,各各自望為類重,無殺佛者。

    設有斷命,以害為依,加行非此。

    加行望殺餘命為根,故不是業道。

    若爾,何故餘殺生邊相比準?何故不爾?二、逆類。

    如前所引,瑜伽為正。

    穢母是殺母類,壞尼是殺尼類,打最後菩薩等是殺阿羅漢類。

    其委重等中,有殺害耆舊等,是殺父同類。

    餘二可知。

    三、問答。

    分别唯人道。

    三、天下男女見行非。

    餘如疏解。

    婆沙、俱舍 第三明受報,第九及五十,同此初論本三時文。

    然第六十卷,解一業亦得現生後受果,同此下釋論文。

    謗般若等故,入十方獄,即順此文。

    六十卷中,五逆頓受一切者,且依一劫刹那頓受說故。

    正念經第三雲:一逆一劫報,造五逆五劫報。

    與此同。

    黑等四業中,一出體黑黑,取十不善業中戒業加行,後起一切純不善業。

    此中白白業,取三界善業;黑白業,取欲界雜業。

    即一意樂及方便,總說名白黑。

    除此以外,餘意樂及方便俱白業,及色無色業,皆白白。

    瑜伽第九,黑黑同此。

    白白業者,謂不動業。

    雜業者,謂福業。

    有不善業為怨對故,由約未斷非福業時所有福業而建立故。

    以此既有怨對,得黑白為名。

    離欲之欲界業,是彼雜種類,亦名黑白。

    何故二論不同者?瑜伽六十六雲:白白異熟業,所得無覆無記異熟果,一向可愛受種子所攝受故。

    當知一向可愛,一向可意。

    黑黑業相違亦爾。

    此業總業并果,悉皆可愛不可愛故。

    彼雲:黑白俱業,二種種子所随逐故,所得異熟果,當知亦有二種。

    異熟生受,即據二别業并果二種;異熟生受,即據二别業并果二種起。

    此雖總說,即彼自說此雜業雲:又黑白業,由生類差别建立,謂于是處,黑白俱有,即此處業,總立黑白。

    此文意說,雖有意樂加行總名為白,以依生類建立為雜。

    今彼雜業總名為雜,以不善随能雜于善,以生同類純善之業亦得雜名,不可言黑黑業以生類同亦名為雜,非白能雜惡故,白弱故。

    即前瑜伽第九依生類建立,故不動業說名白白,欲界名雜。

    彼第二複次雲:又由事差别建立,謂如有一,随于一事于一時間起利益心而現在前,即于此事複于一時不利益心而現在前,或奪他物而行惠施,此由事差别建立。

    此意顯于事有雜不雜業。

    瑜伽據事雜故,福業名雜。

    對法據一事中有不雜者,所以欲界亦有白白。

    彼第三複次雲:又由自性建立如是黑白俱業,謂如有一,随于一所許作利益,即于餘事複于其所作不利益。

    辟如有一,于作暴惡者發生瞋恚俱行之思,不喜彼惡。

    當知此思瞋恚俱行故堕黑品中,不喜樂彼惡俱行故堕白分中,是故此業說名黑白。

    即立此中方便黑故發生嗔恚,意樂白故不喜彼惡。

    瑜伽依此唯說白白,是不動福業名雜。

    對法顯意樂及方便俱有白者,故通三界三業皆名白白。

    後二複次中有此差别,二論師不同。

    或瑜伽據初複次故,一切欲業皆名為雜。

    對法依後二複次中有差别故,欲界亦有白白,故不相違。

     第四非黑白業。

    古雲:住十二思惟斷黑黑,謂四谛四。

    欲界修道,初未至八無間俱,思唯斷黑,雖亦少斷,緣縛未總盡,故不得斷名。

    用四無色界根本定思,能斷白白。

    亦就盡處為論,欲界第九無間道思,能斷黑白品。

    故雜心雲:說有十二思,能斷黑報業,四思能斷白,一思二俱離。

    俱舍十六雲:四法忍離欲,先八無間俱,十二無漏思,唯盡純黑業。

    斷欲四靜慮,第九無間思,一盡雜純黑,四令純白盡。

    今依大乘,九思唯斷黑,八思能斷白,一斷二或三,随應二三故。

    見道一品,欲修道前八品無間道思,名九思斷黑。

    四色、四無色斷無間道,名八思斷白。

    若依瑜伽,白白唯不動。

    欲界第九無間道,唯斷黑黑及雜二,欲界無白白故。

    若依此論,欲界亦有白白。

    欲界第九無間道思,能斷三種,故言一斷二或三,随應三二故。

    由随所應通二三界,故作是說,合十八思無間道也。

    依此論中,唯取加行無間,是諸業斷對治故。

    依瑜伽第九雲:謂出世間諸無漏業,是先三業斷對治故。

    唯無間道是斷對治,故唯十八思也。

    或即通解脫、勝進道中。

    且依此論,取加行有十七思,以見道中無無間加行故。

    并前三十五思,古雲:三十九思,見道為四,複添見道加行故。

    此非正定,不順義故。

    若取瑜伽,并解脫道更加十八,見道欲修九,四色、四無色更勝進道等,随應加之。

    今者此中不取解脫道,以加行道亦能斷現行故。

    無間道能斷種子解脫,無是義。

    此依二乘觀斷修九品說。

    由二乘者,速入觀斷多品解脫道,亦是望前自心故,非望後品即為加行故,以心各别起無間解脫故。

    解脫道非前品解脫,亦非後加行,前已總起一加行故,非容加行,故論不說有。

    此說正能盡諸業,唯取加行無間。

    若彼斷解脫道等,亦是性能斷故。

    瑜伽說一切無漏業,菩薩見道唯一心或三心,修道十地伏金剛斷,以前不斷緣縛等故。

    總而言之,菩薩一思唯斷黑見道也。

    一思通斷三,或十思通黑白,以地而說故。

    若依頓超,得二果。

    九思唯斷黑見一修八,一思通斷三見道修道品故。

    若依超,得二三果。

    第釋名者,論文自解,以自性及果、可愛不可愛立初二,此重言并在因。

    白白之異熟,異熟之業依主也。

    黑白者,亦黑亦白,黑白即黑白。

    黑白之異熟,異熟之業以惡強故,可名黑白,不可言白黑,以善劣故。

    非黑白者,唯此論解。

    非黑白即無異熟業諸業之能盡,此非黑白等即能盡諸業。

    此中以無漏非煩惱性故名非黑,以業清故稱白。

    瑜伽第九非黑非白,雙簡異前二業。

    此論遮煩惱,表白淨故,合名瑜伽,唯遮為因。

    然但言非黑白,即白白業應名非黑之白業。

    為簡于彼說無異熟,恐無學身等所有有漏善業濫,為加能盡諸業 第三依人成熟,依異生、聖者、離欲、未離欲、有學、無學、三乘、大乘等,通說現種成不成可知。

    此等業或為二見,一修一故;或為四一,見三修故;或為十一,見八修三故;或為十八,唯無間道見一修十七;或三十五,加加行道為十七故;或為五十三加十八,解脫道故;或為七十一加十八。

    此依次第得果說,若超得果勝進道故不定,準義應思。

    此中黑白皆随義說。

    曲穢濁業,如瑜伽第九抄解大好。

    此中言損減見所攝增惡清淨所立法義者,初是邪見,後是見。

    戒取三淨業等,亦如瑜伽第九卷抄。

    與此相違等,并如彼會。

     又有施等諸清淨業者下,第六大段有二:初标舉;将說施業雲何下,别顯。

    第九瑜伽亦明三淨業,此中不明修下道谛中有故。

    于中有二:初明施業,後明戒業。

    初業中有三:一曰施業,二施滿,三施物滿。

    業者,作用義以四相釋。

    第二施圓滿中兩複次釋:初中三故釋,後中六故釋。

    以經配論唯随次第,後釋論解中不依次解。

    初二解論本難文,後四解經難文,逐難釋也,随次第也。

    第三施物中五故釋,于中論本釋論随義應知。

    此上所論非菩薩地,餘是乃同少施,聲聞地同故。

    第八十三中亦解戒中有二:初釋經五文,即當第二十二聲聞地大廣好,應取說之。

    後從是已後依屍羅等者,别釋經中戒義。

    初中标六句,所不行中五家、唱令家、羯恥那等,勘二十二瑜伽抄。

    于諸學處善能受學者,瑜伽雲:受戒已去,于同梵行者前一切學,随所已受學一切故等。

    護身等緣有聲聞大廣應守之,當二十二卷等解。

    此中有二:初标,後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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